【摘要】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是服务“两个大局”、推进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设的需要,也是加快形成民族理论领域“两个结合”原创性理论成果的时代要求,关乎中国特色民族理论创新与统一多民族国家治理现代化成效。在认知层面,需要秉承社会性建构理念,构建起具有肩负国际主流意识形态责任、服务中国现代国家建设、保障各族人民当家作主权益功能的认知体系。在学科规范层面,应确立马克思主义理论根本指导地位,构建兼具整体性逻辑叙事和人民本位性导向的科学原则框架。在体系构成层面,亟须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价值论、实践论等五个维度,系统梳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本质属性、凝聚规律、建设理路、价值内涵和实践要求等理论要素。
【关键词】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价值认知;科学原则;构成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的话语体系”,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理论界应主动承担这一任务,从深厚哲理基础和深刻学理逻辑出发,构建以本土知识为核心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既要以客观的态度充分反映本土知识生产的必然性,也要彰显中国社会科学在新时代所承担的全球性使命。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研究回溯
长期以来,以民族学为主开展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受西方民族主义理论、现代国家建设理论及其话语的影响和制约,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难以适应新时代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现实需求。
当前理论界正加速回应理论体系构建问题:一是强调体系价值。体系构建基于生根本土的自主性,探寻民族问题解决之道的普遍性,揭示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规律及其对人类文明新形态的贡献。二是剖析体系支柱。强调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的理论支撑。三是细化体系构成。提出由本体理论、意识理论、建设理论组成的闭环结构,包含理论指导、关切指向、资源支撑圈层结构,以“四个共同”“四个与共”“四个必然”“四个关系”为要素的关联结构。四是展示体系成果。《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作为理论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集中阐释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逻辑,充分彰显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要义。五是探索构建路向。强调从增强学科力量、营造研究环境、加强人才培育等方面展开行动。
回溯过往学术发展脉络,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构建研究正逐步从分类议题研究进阶至整体性体系构建研究,逐步契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科学性”“完备性”建设要求。在此背景下,本文从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一种社会性建构的整体思考切人,对理论体系构建的价值导向、一般性原则和体系构成等进行探讨,使其更加科学和完备。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构建价值
“构建出一个立体的、系统的共同体知识体系”,需要将研究置于“更大的历史场景、政治场景、社会场景和生活场景”来“获得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整体性认知”,进而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内涵要义。
(一)肩负主流意识形态的应有之为
在“西降东升”的世界格局演变中,以中国为代表的相关国家积极应对权力转移,并主动承担相应责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迈克尔·曼提出,社会权力由“意识形态、经济、军事和政治”四大要素构成,其中经济、军事、政治的影响力易于测量,而意识形态则是隐性要素。部分西方学者认为,相较于整个20世纪,“西方国家总体上没那么意识形态化”在意识形态斗争发生重大改变的背景下,“中国不再有意识形态的义务”。然而西方反华势力对我国的意识形态渗透持续不断,借助现代化通讯技术传播虚假信息、助长民族主义,引发公众难以甄别有价值信息的“注意力丧失”等现象,以维持其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权力优势。同时,西方借人权之名鼓吹文化多样性,以此掩饰其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霸权逻辑,妄图解构群体性的共同价值观。因此,对包括意识形态在内的信息“可信度”争夺已成为国际政治竞争中的关键内容。
面对权力转移中的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和全球发展的价值取向模糊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重要理念和重大论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明确规定在党的领导下,各族人民应当遵循的主义、理论、思想,要坚决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要坚决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事业。所以,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关键要义之一,是要清晰阐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所承载的价值指引与权力归向,形成与西方意识形态霸权的鲜明对照,融通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二)追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应有之义
西方现代国家建设叙事理论常借势转化并被运用于“全球南方”国家,极易造成有关国家在现代国家建设过程中民族对国家的认同偏差。“一族一国”论调及其内在民族主义张力,冲击着民族的现代国家认同;以“民主”“自由”为旗号,依托法律的分离型公投,变相肢解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新清史”“内亚史观”“赞米亚”等理论割裂他国历史,妄图破坏中国历史时序的连续性及其叙事理论根基;将文明的创造与民族的载体剥离开来,从而否定或淡化各民族共同缔造现代国家的共同体属性等。
面对西方在现代国家理论上的误导,“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这需要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从现代化国家建设层面来理解,需“潜力研究现代国家建设实践的中国概括”“重点阐释中华民族现代国家建设”。我国宪法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揭示了国家的缔造与各族人民密不可分。所以,理论体系构建要义之二,是要清晰阐释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现代化建设何以是“一体两面”,立足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诠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同时,在现代国家民族事务治理框架下,剖析民族团结进步与区域均衡高质量发展的逻辑,阐明中华民族大团结何以能够促进中国式现代化。
(三)维护各族人民合法权益的应然之举
受既往研究理论和范式的局限,部分人群对共同性的认识不足,加上治理中存在以单一民族身份为标准介入公共事务的现象,导致认同思想引导和国家治理实践脱节,削弱民族事务依法治理效能,在特定的情景下易引发“群际利益张力”。党把具有历史主动性的各族人民凝聚于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中,共同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依法保障各族人民的个体权益。
由此,理论体系构建要义之三,是要有力诠释中华民族各成员的历史主体性,以及党和国家全面保障各民族成员权益的必然性与合理性。既要从法理上梳理且规范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生长脉络和基本样态,详细阐释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演进及其主动性,又要彰显党如何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知深度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从政理上培养德性和推理共同善,构建现代公民社会,确保各族人民政治权利平等、共同当家作主。
三、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构建原则
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成果为支撑,将民族问题视为社会总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来加以解决的标识性理论,这一理论体系的构建,必须以科学性原则为支撑。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
在意识形态权力转移的时代背景下,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需着力解决意识形态和价值归向问题,通过打破西方在现代国家建设和民族建设领域中的理论垄断和话语特权,系统性重塑“共同体”“民族”“国家”等基础性概念的核心价值,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共同体意象。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批判性角度,立足各族人民生产生活实际,“以劳动逻辑取代资本增殖逻辑”,将中华民族共同体凝聚行为和制度、价值观、文化等资源相结合,超越西方“个体本位”主义,为构建中国特色的共同体递进式建设理论框架夯实基础,该框架将科学阐释人的类本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基石,这就使得理论体系具备了关于人的全面解放的崇高信仰。因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超越了狭隘的族裔民族性,以各民族团结奋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人民携手世界人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大视野,应对意识形态思潮和政治认同带来的身份认同挑战,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进共享价值观建设和共同性解放,推动构建集体意识,凝聚认同共识,塑造共同品格。
(二)坚持整体性的逻辑叙事
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构建,应与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及具体要求相契合。然而长期以来,受民族工作定位在少数民族地区,把民族事务看作少数民族事务,甚至视为国家民委专项工作等片面认知的影响,民族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定位未能得到整体性和准确性把握。安德烈亚斯·威默提出,政治整合和国家认同构成国家建构的一体两面,即通过国家各类制度(政策)整合来驱动公民(民族)的权利保障与认同构建,这种跨越族群分界线的包容性权力安排,或许对理论体系的整体性叙事具有一定借鉴意义。民族问题贯穿于我国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不仅体现为国内法律规范所确定的共同权利、义务关系,还包含“以人权作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文明标准”的共同性朴实思考。因此,理论体系构建就需以国家治理公共性中的共同性标尺展开,思考国家建设如何通过有效治理,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区域平衡发展、个体权利保障等层面提升各民族的共同性,剖析国家建设如何从物质和精神层面,全方位塑造中华民族共同体。同时,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协同运用史料体系、话语体系、学科体系,将阐释中华民族共同体不同重点内容的各部分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理论结构,精准把握理论体系的内容及其各部分间的关系,以契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要求。
(三)坚持人民性的主体地位
“一切脱离人民的理论都是苍白无力的,一切不为人民造福的理论都是没有生命力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本质上是一套消解张力,增强共同性,服务人民的理论体系,必须将人民性确立为构建理论体系的根本原则,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推动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具体而言,在关系维度,诠释中华各民族“亲人”“大家庭”关系。在发展维度,展现各民族共同书写历史、缔造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法治维度,实施依法治国保障各族人民权利,揭示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的深层逻辑。在实践维度,解读各族人民平等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彰显“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的意义,为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有机联动提供实践支撑。在话语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人民性为基础协调不同话语间张力,凝聚共识;以人民性为引领,推动现代国家的政治属性和民族共同体文化属性的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国家依法保障民族团结进步的积极作用。
四、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构成单元
规范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应以“共同体”理念为统领,依循宪法规范,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本体论: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什么
第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涵本质。中华民族共同体是“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的共同体,是宪法明确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确立后的共同体形态。中华民族从自在走向自觉、进而自立自强的发展,一个民族都不能少、都不能掉队、都不能脱离中华民族共同体,各民族构成平等互利、有机融合的命运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蕴含着“多元一体”基本格局,确立了凝聚为一体的发展方向。准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属性与民族关系的内涵,是深入研究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深厚历史根基的必然,是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未来趋向的必然。同时,宪法指出“中国的前途是同世界的前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加强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团结”。这使得中华民族共同体呈现三维特质: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现代化建设相匹配的“统一性”共同体;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超越狭隘民族主义、国族主义叙事的“人民性”共同体;与马克思主义蕴含的国际主义相适应的“国际性”共同体。
第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明底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核心要义,作为中华民族繁衍生息的动力源泉,滋养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凝聚与发展。探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是要不断发掘融合统一的中国文化以及厚重伟大的民族精神,清晰地诠释中华文明如何孕育了各族人民最深沉、最持久的情感依托。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有关机关需“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在阐发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当代中国文化的根基”的同时,就其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中所蕴含的共同体理念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塑造联结各族人民的强大精神纽带,坚定文化自信,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设夯实思想和道德基础。
第三,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关系要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是在中华民族发展进程中的进一步深化与系统化。我们要尊重和包容差异,持续促进各民族关系和谐发展。我国宪法明确要求,要“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因此,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践中仍需聚焦民族关系问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准确理解和把握共同性与差异性的关系,考察整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透析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等具体构成及实践,立足实际不断增进共同性。
第四,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现代载体。“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高度耦合,共同构成新时代中国政治建设和法治实践的最高范畴”,那么,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便需紧扣党和国家促进民族大团结,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线逻辑与核心内容。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同时又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我们既要关注中华民族这一主体,更要从现代国家建设层面“将复兴主体的变化或演变问题纳入推动民族复兴的国家治理的总体框架中”。统一多民族国家现代化建设,为各民族的共同进步提供坚实保障:如民族地区的高质量发展,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态理念;国家高水平的公共服务能力,承载着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新时代边疆治理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主线,提升公共物品的供给能力,增强边境民族地区凝聚力和对周边的吸引力;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则是以法治保障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体制机制。
(二)认识论:中华民族共同体如何凝聚
第一,在历史纵深中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凝聚统一。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需要秉持大历史观的认识论,“以百年、千年为计”穿透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五个共同”的提出正是对这一历史进程的总结与丰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叙事和话语重构,要基于历史上各族群“散居五方”向“混一天下”的交往交流交融过程来实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区域与领域,中华游牧文明和农耕文明兼收并蓄,实现了广泛而深刻的融合。近代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民族联合反帝、反封建、反殖民的斗争中,这种交往交流交融的进程持续强化。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凝聚为共同体,源于始终秉持“平衡”的宇宙观,拥有“中国”的符号观,坚守“中原”的地缘观,传承“儒学”的文化观,奉行“怀柔”的伦理观,担当“护国保种”的使命观,以及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观。中华民族凝聚为共同体的历程,就是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在主体,追求“家国同构”的历史过程。
第二,从历史新方位上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互嵌融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资源配置,加强边疆和民族地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有序推动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实践。这一举措是从实体的空间互嵌向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领域的系统性深化,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向内凝聚的重要特征。通过全方位的嵌入,推动各民族形成“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帮助”的共同体,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第三,从民族工作全局角度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融合。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取得诸多历史性成就的同时,也存在对中华民族整体性阐述不足、讲民族融合薄弱、讲公民身份欠缺等问题,共同性和一致性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亟待加强。鉴于此,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首次明确“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这一重要原则,从全局的角度深刻阐释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过程中的求同与存异的辩证关系,清晰界定了其前提和动力。在增进共同性方面,牢固树立“四个与共”、增强“四个意识”、树立“五观”、坚定“五个认同”;在尊重差异性方面,保护和传承各民族风俗习惯、文化艺术等,辩证看待趋向共同性的新型民族关系形成基础与融合机理。
(三)方法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如何实现
第一,遵循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中国化。一方面,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阶级、国家结构、民族、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及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等理论中汲取智慧,形成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立场和本质路径。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深化对中华民族作为实体民族的研究;用辩证法和发展理论,阐释中国式现代化带来的巨大生产力对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巩固作用,揭示中华民族凝聚力不断增强的基本规律;用国际主义理论,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实践经验和教训,为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解决民族问题提供科学方法。另一方面,通过“两个结合”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知识再生产,总结提炼我们党历代领导集体在国家治理中形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方法体系。对各类与民族相关的议题作出有效回应,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所蕴含的统一性、共同性、不可分割性等理念,贯穿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支撑。
第二,借鉴西方国家理论和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打通古今中外,充分吸收我国传统民族事务治理的经验和西方民族理论的合理成分”。西方现代化理论及有关共同体、民族与国家的理论,虽有历史局限性,但作为一种方法论仍有借鉴之处。一方面,要用交叉学科研究矩阵,突破“民族国家”“主观客观”的二元对立叙事模式,在社会建构的总体框架下,从现代国家建设视角来解读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另一方面,又要对西方理论展开科学批判,阐释和绘制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所要塑造的标识性政治实践与理论图谱。
第三,总结新时代党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经验。中国共产党秉持“两个结合”的方法论,开辟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在新时代迈向更深层次与更高境界。在党的引领下,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方法和重点从关注各民族向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转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立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围绕主线主动回应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利益和诉求,在持续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促进新时代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地区现代化、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工作基础上,整合差异性与多样性,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经验与方法。
(四)价值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主旨价值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必须将中华民族的命运融入现代化强国建设进程中,让群体性价值和个体性价值服从于国家统一的根本价值。中华民族大团结为国家统一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支撑,保护各民族公民个体的正当权益,从最基础的社会关系层面巩固了群体性有机团结,而个体权益的保障又必须在国家的整体性框架内进行。
第一,整体价值。我国宪法规定“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祖国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所在,也是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那么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就是要凝聚全体中国人民的力量,推进国家统一进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过程充分彰显了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一方面,要围绕“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国式现代化促进中华民族大团结”这一辩证关系,深入做好价值诠释。另一方面,又要把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经验、国家治理有效模式以及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经验进行提炼,强调共商共建共享理念,为国家统一、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等宏伟目标,为全球范围内解决民族问题贡献中国方案,彰显中国智慧。
第二,群体价值。一方面,历史上的交往交流交融,塑造了向内凝聚的伟大中华文明,孕育了伟大祖国和伟大民族,因此“各族人民都有一个共同家园,就是中国;都有一个共同身份,就是中华民族;都有一个共同名字,就是中国人;都有一个共同梦想,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另一方面,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在现代国家建设过程中,既要培育各族人民的普遍价值观,也要根据国家总体布局依法调整影响各族人民的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共同利益,阐发“两个共同”的深刻内涵,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夯实社会基础。
第三,个体价值。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从社会关系的构成推演,个体是基于现实的社会存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点,不同民族成员个体在社会情境中的合作构成了共同体形成的前提。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需从国家整体治理的角度去回应个体间关系中的复杂利益,阐发由民族个体所构成的各类社会关系如何在尊重差异性的前提下,通过共同体的普遍正义来包容个体权利的差序正义。即客观承认和主动尊重共同体内部的多元性,将人民的利益置于治国理政的中心位置,依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个体权利,为增进不同民族个体间的共同性筑牢价值根基。
(五)实践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如何推进
第一,强化党的全面领导。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和各族人民的主心骨,具有先进性品格,引领全国各族人民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谋篇布局”的重要体现。一方面,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关键组成部分,党的全面领导是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另一方面,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建设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紧密相连。因此,党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通过完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构建民族工作大格局,优化民族工作队伍,加强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引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不断向前。
第二,落实五项重点工作。党把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融入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维护团结促进发展,是对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坚持。一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共同响应、确保平等互利团结统一,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采取针对性政策和灵活措施助力共同发展。二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民族精神与改革创新时代精神,打造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三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准确把握民族关系的形成机制和规制重点,构建全方位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四是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五是防范涉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破题民族议题信息茧房,防范网络民族主义不良影响,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第三,坚持彰显中国特色。一方面,要坚持正确的历史观开展具体研究,科学凝练中华民族“和而不同”“合之又合”“和之再合”的共同性生成之理。另一方面,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融入国家总体布局,既要将各民族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推进的关键任务,破解制约民族地区发展的结构性问题,激发新质生产力要素活力,推动对口支援项目落地实施,做好新时代文明乡风建设,补齐民族地区现代化发展的短板弱项;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凝练好、宣介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成效,以及中国道路的世界性意义,祛魅西方现代化,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贡献中国方案。
五、结语
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问题研究”要求的具体实践。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标识性,使其“不局限于‘民族’的狭隘范畴,而是转向了更具有未来发展指向意义的‘命运共同体’”,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现代化建设全局相契合。当前,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构建在“从根本上摆脱西方民族理论话语的消极影响”方面仍存在提升空间,尚需各界自省和自觉,在“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和“蒸蒸日上”的实践探索中“久久为功”,持续推动理论体系的完善。
田钒平,男,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法理学、民族事务治理与多民族国家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与实践研究;苏韦铨,男,助理研究员,博士后,主要从事多民族国家治理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治视野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规范基础及其构建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3XMZ059);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党在西南边境民族工作文献整理研究”(项目编号:2024SQN13);西南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重大委托项目“各民族共同现代化视域下民族事务治理若干重大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24GTTWT03)。
来源于《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3期。原文和图片版权归作者和原单位所有。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