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征:《资本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04 次 更新时间:2025-07-13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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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征  

 

在中央党校学习的四川省涪陵地委副书记莫世行同志在一次座谈会上说:“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要从学习《资本论》开始。”(见光明日报1993年7月16日第五版)我认为他这句话,是有深刻体会的经验之谈。要真正弄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认真学习《资本论》。

《资本论》为市场经济提供了基础理论

大家知道,《资本论》中并没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这个词,马克思使用的是货币经济,但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都包括在《资本论》中。

商品是为了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有商品生产必然有商品交换,而商品交换又必须通过市场。市场是商品交换的场所。没有商品就不可能有市场。所以市场经济、商品经济,都必须以商品的基本原理为基础。

《资本论》是从商品分析开始研究资本主义经济的,商品是资本主义的经济细胞。《资本论》中既研究了简单商品的一般原理,也研究了资本主义商品的特殊性质,如果不懂得有关商品的理论,就不可能弄懂商品经济的有关原理,更不可能弄懂市场经济的有关原理,也就是,既不可能弄懂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不可能弄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因为: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一样,是个中性概念,有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也有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资本论》中对商品一般原理的分析,既适用于简单商品经济,也适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然,这是就市场经济的一般性而言。在不同社会条件下的市场经济也有其不同的特殊性。一般寓于特殊之中。通过对特殊的分析以发现一般,通过对一般的研究才能真正理解其特殊。《资本论》所分析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原理,将其资本主义的特殊性质撇去,就会发现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市场经济一般特征,有如下几点:

——企业主体。在小生产情况下进入市场交换的主体是商品生产者个人,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进入市场交换的主体则是资本主义企业或社会主义企业。企业为什么能成为市场主体?这是以商品的所有权理论为基础的。马克思指出,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别人的使用价值,社会的使用价值,只有通过交换才能实现。商品价值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商品体内的凝结,也只有通过交换才能实现。但“商品不能自己到市场去,不能自己去交换”,“必须寻找它的监护人,商品所有者”,根据所有者的意志,“才能让渡自己的商品,占有别人的商品。”①因此,作为市场主体的是商品所有者,也就是生产商品、占有商品、出卖商品或购买商品以作为生产资料的企业。或者说,企业有权在市场上把自己生产的商品卖出去,有权把自己所需要的商品买进来,企业是市场上进行商品买卖的主要角色。市场就是由各个作为商品所有者的企业进行买卖活动,实现商品形态的转换。如果没有企业在市场上买卖商品,也就不能成为市场,那里谈得上什么市场经济呢?

——平等竞争。《资本论》所处的时代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也就是以自由竞争为主的时代。在市场上,能否把商品卖出去,价值能否实现,是个关键问题。如果商品卖不出,个别劳动不能实现为社会劳动,原料和劳动都是白费,这对企业是个重要打击。在市场上,商品生产者的企业,不仅力图把商品卖出去,而且力图多赚钱,这就产生了竞争。《资本论》第三卷对卖者与卖者之间竞争,买者与买者之间的竞争,卖者与买者之间的竞争,联系供求情况,作为详细的分析,对竞争的假象,进行深刻的揭示。论证了市场是商品生产者平等竞争的场所,有市场必然有竞争。没有竞争也形成不了市场。这就深刻分析了市场经济中的竞争机制的实际内容和重要作用。

——通过供求和价格的变动进行调节。《资本论》指出: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通过供求、竞争、价格波动而表现出来的。如果供不应求,价格就会高于价值,该企业就会取得更多的收入,企业因此扩大该商品的生产,或增加投资创办新企业;反之,如果供过于求,商品卖不出去,价格就会降到价值以下,该企业就会因此减少收入,甚至亏本,由此而缩小生产,甚至转业停产。正是由于供求的不断变动,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调节着各种商品产量的增加或减少,引导企业生产什么,不生产什么,多生产什么,少生产什么,这就调节着社会生产,调节着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形成推动经济不断发展的动力机制。这种市场调节,是市场经济的主要内容。

——市场体系。作为市场经济,必须有统一的市场体系。《资本论》中不仅研究了商品市场,也研究了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并为上述市场体系建立必要的理论基础。

——法制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说,市场经济也就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运行需要一-定的法律、法规来管理和保证。如果没有必要的法律为依据,市场就会无章可循,陷入一片混乱,无法进行平等竞争,也就不可能正常而有序地运转。《资本论》中联系英国的经济史,对劳动法、工资法、工作日法、货币法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分析,从而证明:法制管理,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形成的重要作用。

总之,《资本论》中对有关商品的一般原理的分析,为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建立了必要的理论基础。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社会,要搞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都不能离开这些有关商品的一般原理。只有弄懂上述一般原理,也才能进一步理解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

其次,《资本论》为市场体系提供了理论根据。

《资本论》中关于资本商品的理论,是建立资本(金融)市场的理论基础。马克思指出:在流通过程中,商品资本仅仅起商品的作用,货币资本仅仅起货币的作用,它之所以能成为商品资本与货币资本,只是由于它们是资本再生产的一个要素,和整个资本运动相联系。但货币一旦作为生息资本出现,就具有独特的性质。既不是单纯地作为货币,也不是单纯地作为商品,而是作为资本商品,由货币资本的所有者贷给职能资本家,这种独特性质的资本商品,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即因对它的使用,能够带来利润,职能资本家贷入资本商品,就是为了取得这种特殊价值的使用权,这就产生了资本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正是由于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产生了借贷关系,这种贷出和贷入,就产生了资本市场,金融市场(包括证券市场,如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等)。可见,把资本作为资本商品来经营,是资本市场(金融市场)的理论基础。

《资本论》中关于劳动力商品的理论,是建立劳动力市场的理论基础。马克思指出,资本家在市场上购买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劳动力是商品而劳动不是商品,劳动力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特殊物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②,“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可化为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或者说,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所有者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③在市场上,是以劳动力价值为基础而进行买卖的。根据劳动力商品理论,马克思还进一步研究了劳动力价值和价格如何转化为劳动的价值和价格,转化为资本主义工资;供求变动对于劳动力价值实现的影响;劳动力价值规律的变动对剩余价值规律变动的影响等等。劳动力市场主要是对劳动力进行买和卖,而劳动力价值、价格的理论,当然成为劳动力市场的理论基础。

《资本论》中关于土地商品化和地租、地价的理论,是建立房地产市场的理论基础。未开垦的土地本身不是商品,没有价值。但由于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又是工业和其它行业的载体以及人们生活居住的地方,成为生产和生活所必需的场所。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土地商品化,土地可以作为商品自由买卖,在土地之上建筑的房屋,也可和土地一起进入房地产市场。房地产是生产过程一个重要因素,房地产市场也就成为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土地商品化可以买卖,必须具有价格。而价格无非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土地既无价值又如何反而有价格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土地价格无非是资本化的地租。实际上,土地价格并不是购买土地的价格,而是对所提供的地租的购买价格,它是由地租量的大小和利息率的水平决定的。马克思从质和量两方面分析了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垄断地租,建立了科学而系统的地租理论,这就为土地价格的确定,又为房地产市场的经营和发展,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根据。可见,《资本论》中关于土地商品化和地租、地价理论,是建立房地产市场的理论基础。

再次,《资本论》中分析的商品运动规律,既是商品经济运动的规律,也是市场经济运动的规律。

商品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量来进行生产和交换,是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它不仅决定着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也决定着市场经济的进行。市场价格是由商品的市场价值决定的,由于供求关系和价格机制发生作用,又反过来影响商品的价值;但不管供求和价格如何变化,都要以价值为基础,由价值规律调节市场的销售活动。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规律,它决定着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也决定着市场经济运行的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

供求规律也是商品经济的客观经济规律。供给是某种商品的生产者或售卖者投入市场或要投入市场的商品总量,需求是这种商品的消费者或购买者从市场取走或要取走的商品总量。供求关系是这两个总量的统一。供求规律是这两个总量对立统一运动的趋势,它表示商品的市场供给同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趋于平衡的客观必然性。商品的供求关系,实质上是生产与消费关系在市场上的反映。如果供求平衡,表示生产与消费二者相适应,交换就会顺利进行,价值也能顺利实现,人们之间交换劳动的关系就会正常和协调。反之,如果供不应求,就会使得一部分需要得不到满足,如果供过于求,就会使一部分商品价值无法实现。价值规律必须通过供求的变动,使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才得以实现;而供求变动,又会引起价格的变动,导致价值规律作用的发挥。供求规律必然在市场上才能表现,所以它是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规律。

有商品生产和交换就必然要有竞争,竞争规律也是商品经济的规律。商品的买卖直接关系到买者与卖者的经济利益,买者与卖者为了争取实现更多的利益就必然引起竞争。竞争不是单纯地孤立地存在的,它必须和供求、价格、价值规律的作用紧密结合在一起,表现着对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有市场经济必然要有竞争。只有通过竞争的外部强制作用,才能把商品的内在属性表现出来。通过竞争,还可推动技术进步,促使劳动生产率提高,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可见,《资本论》中所研究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经济规律,实质上也就是商品经济的规律,也完全适用于市场经济,也可以说是市场经济的规律,研究这些规律的内容、作用、表现形式、运动过程,是研究市场经济的极其重要的内容。

总上可见,《资本论》为研究市场经济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基础和有关经济规律运动的知识,所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从学习《资本论》开始。

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要运用《资本论》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从学习《资本论》开始,但不等于说,学习《资本论》就能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问题。这是因为:《资本论》并不能包含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所有问题,当然更不能包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所有问题。

对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可以区别为: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自由市场经济,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现代市场经济。《资本论》写作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研究的是自由市场经济,既包含市场经济的一般原理,但却不能包括现代市场经济的全部内容。

什么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学术界有不同意见,现仍在争论探讨。一种意见认为,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因而划分为:古典市场经济,近代市场经济,现代市场经济。另一种意见认为,有市场并不等于就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就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和垄断时期相适应,区别为自由市场经济和现代市场经济。我是赞同后一种意见的。有商品生产就有商品交换,就要有市场,有市场,并不等于就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和社会化大生产密切联系着。具体说,它在封建社会时期萌芽、在资本主义社会初期才产生、形成的。其形成的主要标志是: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等商品、以及各生产要素都能在全国统一的市场范围内自由流动。这就是说:(1)不仅消费品和生产资料都要作为商品,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内自由流动;(2)各生产要素也要进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内自由流动;这就要有发达的市场体系,即有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等等。这两个条件,在封建社会时期萌芽、资本主义初期才具备的。一开始产生的就是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经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研究的就是这种自由市场经济。

随着资本主义向前发展,生产日益社会化,逐渐出现了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等垄断形式,到本世纪初,自由资本主义发展为垄断资本主义,资本主义产生了新的特征。特别是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资本主义矛盾加深,经济危机日益严重,垄断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寻求解脱危机的办法,于是产生了凯恩斯主义。1939年凯恩斯出版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对经济学和经济政策都产生了很大影响。凯恩斯主张:实行国家干预、宏观调控,由政府采取扩大公共开支、减税、扩张货币,以解决总需求不足和失业问题。在30年代资本主义大萧条时期,凯恩斯的理论和政策确实是行之有效的。美国的罗斯福新政,实际上就是凯恩斯主义的一次重要试验。“二战”爆发,为凯恩斯政策的彻底实施提供一个绝好的机会。战后,西方国家普遍把凯恩斯政策主张奉为国策。这时候,自由市场经济也就发展为现代市场经济。现代市场经济,除包含《资本论》中所论述的一般特征外,又增加了一个重要的新内容,即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这和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国家作用密切联系着的。在国家垄断阶段,国家的经济作用大大加强。

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70年代出现了滞胀局面,凯恩斯主义失灵了,新经济自由主义思潮随之而生。货币主义、新古典宏观经济学、供给学派成为当时的三个主要学派。如美国的里根经济学,就是以供给学派作为理论基础的。尽管近几年来新经济自由主义改革浪潮要求纠正国家过度干预经济,但他们并不否认宏观调控职能的存在,仍然坚持凯恩斯的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措施。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节,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内容。这在《资本论》是没有进行论述的问题,也是《资本论》中不可能研究的问题,因为自由资本主义实践不可能将此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有人认为《资本论》中也曾研究过宏观调控,这是不切实际的。马克思当时确曾对资本主义经济进行过宏观分析,但不能因此认为就解决了宏观调控问题。宏观调控是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实践总结的产物,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进一步发展所采取的重要措施。

必须指出,不能把宏观管理和宏观调控混为一谈。宏观调控与政府对国民经济的管理(即宏观管理)不是一个层次的概念。宏观调控仅仅是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宏观管理不仅要对经济的波动,而且要解决种种市场失灵(如竞争的缺陷,公共品生产的不充分,市场的不完善……)等问题。收入分配也是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

也不能把宏观调控和计划混为一谈。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一切通过计划,计划就是法律,用计划指挥一切。实行宏观调控,不是不要计划。计划、财政、金融,是宏观调控的三根支柱。计划是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内容。但计划仅仅是宏观调控的一个方面,这种计划调控,与计划经济时期的计划的作用、范围也有所不同。我国政府对不久前出现的经济过热问题,加强宏观调控,从整顿金融入手,适时调整利率、管住信贷、控制货币投放,改革税收体制等,取得了良好效果,就是运用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来解决问题的。

现代市场经济比自由市场经济多了政府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这一条,这不仅对资本主义现代市场经济来说是重要的,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说更是重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公有制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的主体,特别是生产社会化水平较高的大中型企业,更需要运用计划等手段进行调控。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是为垄断资产阶级谋利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是为广大人民谋利益。宏观调控虽然是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实践的经济总结,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但宏观调控只是一种手段,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资本主义利用它可以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社会主义利用它可以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主要有三种典型性的模式,一种是英美的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或称个人资本主义;一种是日本的国家指导的市场经济(政府主导型),亦称公司资本主义;还有一种是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又称莱茵式的互助资本主义。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是一种由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的成功模式,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市场主体大量的是公有制企业,进行宏观调控的是社会主义国家,当然不能照搬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模式,而应该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当然这种模式,在《资本论》中是找不到的,用《资本论》来套也是不行的。这就要运用《资本论》的立场、观点、方法,面对中国社会经济的实际,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这也是马克思的治学精神,马克思写作《资本论》就是这样进行的。

运用《资本论》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注意那些问题呢?

(1)要对《资本论》出版以来100年左右世界上所有经济理论和经济发展情况都加以研究,从中汲取有价值的东西。

马克思写作《资本论》时,就深入研究重农学派、古典学派以及庸俗学派的著作,对古典学派进行批判地继承,成为马克思主义三大来源之一。我们现在也要以《资本论》为指导,从《资本论》的基本原理出发、研究和吸收100余年来东西方经济学中有价值的东西,去掉其错误与糟粕,然后结合总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经验,从而创建系统完整的社会主义新理论,以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马克思在写作《资本论》时就是在批判地继承古典学派的同时,运用唯物辩证法,以英国为典型,研究资本主义经济的实际,从而引起政治经济学的伟大革命,创建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既然是如此产生,也应如此发展。理论是要在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互相研究、互相吸收中才能发展。马克思对历史上的优秀理论观点都加以吸收。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后来人,也要学习马克思的治学态度,吸收100余年来东西方经济学中有价值的东西,用以创建新理论。马克思当时已这样做了。如果马克思现仍在世,我相信,仍然会这样做的。

(2)要运用《资本论》的立场、观点、方法,面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着重研究现实经济生活中的问题。

《资本论》以英国为典型,研究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就是从英国的经济实际出发,进行解剖,分析其经济实质、经济关系和经济运动的规律。我们运用《资本论》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要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际出发,探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运行机制和运动规律,为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实现战略目标服务。就要在《资本论》的指导下,以中国为典型来研究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研究过程中,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计划经济的教训和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情况,都可以作为借鉴和参考。但立足点必须建立在总结中国经济建设实践的丰富经济的基础上,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从而创建新理论,才能使马克思主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向前推进和发展。

(3)要充分注意科学技术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马克思写作《资本论》时,很重视自然科学对经济的影响和作用。马克思早年很喜欢数学,特别是对微积分就下了很大的功夫。思格斯花了八年时间写作《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正是自然科学发展的时期,牛顿、拉普拉斯以来的科学发展,当时的物理学、数学方面的成就,都对马克思主义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在《资本论》第三卷的地租章中,马克思根据土壤化学的发展,做了多次修改,直到最后还未定稿,生前还未发表。当前,世界正处在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新时期,由于电子计算机的广泛应用,材料科学、生物工程等自然科学新领域的建立和发展,大大改变生产过程,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已经超出人们的想象。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从最抽象最本质的方面分析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现在如要解释一个个具体经济活动,作出新的科学的论断,还有待于作新的探索。有的同志认为:“世界上目前还没有一种完备的理论能够具体描述、解释和预测现实的经济活动”,“现在世界上所有的理论在解释具体经济活动时都有很大的局限性。”④例如,里昂惕夫的投入产出法,曾获诺贝尔奖,但他在计算过程中,把技术的实际影响撇开,认为科学技术的不确定性太大。又如康德拉捷耶夫的长波理论,肯定了科技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但却认为这是一个很长的周期性影响。其实,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怎能不对近期的经济生活发生重大影响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研究扩大再生产公式时,曾假定是在有机构成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的;列宁则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创造了有机构成提高情况下的扩大再生产公式,这也是把科学技术新发展引入经济生活而出现的成功范例。邓小平同志总结了近数十年来科技和经济发展的新鲜经验,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论断,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大发展。当前,特别重要的是如何把上述理论具体化,既从质上又从量上,具体描述、解释、预测现实经济活动,特别要注意科技发展对这些经济活动的具体作用,由此才能理解现代资本主义的一些经济现象,也才能总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的新经验,并概括提高到理论上来。

有关《资本论》与市场经济研究中的几个争论问题

(一)《资本论》中研究的是不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

《资本论》研究的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自由市场经济。自由市场经济是不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呢?这首先要看典型的资本主义是什么?《资本论》以英国作为资本主义的典型,因为当时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在英国已相当成熟和发展。但当时毕竟还是处于自由竞争阶段。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向前发展,资本主义又发展到垄断阶段。马克思没有生活到垄断阶段,但当时他已科学地预测到自由竞争向垄断发展的必然趋势。但他又无法预见到垄断是一个阶段,更无法分析垄断阶段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现在的问题是:究竟是自由竞争阶段是典型的资本主义,还是垄断阶段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呢?实践证明,自由竞争时期的资本主义在英国只存在了一百年左右,就发展为垄断阶段;而垄断资本主义在主要国家占统治地位到现在也已近百年,而且还有生命力,不断向前发展。看来,典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应是自由竞争时期,而应是垄断时期⑤。与此相适应,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经济发展为现代市场经济,应该说是进一步的成熟和完善;有国家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比起完全由“看不见的手”主宰的自由市场经济,更加适应生产社会化发展的崭新情况。是否可以认为:垄断资本主义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现代市场经济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

(二)《资本论》中对自由市场经济有没有“开展总体分析”?

有的同志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虽然对商品经济的运行、资源的配置作过分析,但仅限于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局限性的需要之内,因而不可能展开总体分析,告诉人们如何发展商品经济。”⑥按照这种说法,《资本论》只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局限性,没有对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进行总体分析。我认为,这种说法是值得研究的。其一是,任何一般性的东西都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如果离开特定的社会存在,抽象地独立地研究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是根本不可能的。市场经济,或者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或者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如果离开社会条件,孤立地对市场经济进行总体分析,即在社会条件的运行总体之外再产生一个总体,则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因此认为《资本论》对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分析不完整、不全面,则是不切实际的要求。其二是:《资本论》中对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实质上都进行了总体分析。例如,《资本论》第二卷的第三篇,研究社会资本的再生产,不就是从宏观角度对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进行全社会范围内的总体分析吗?又如,《资本论》第三卷对社会资本再生产的总过程,不是也进行了全面分析吗?当然,《资本论》中没有对宏观调控进行具体论述,这是由特定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这并不是否全面分析的问题。任何一个理论家的理论,只可能继承前人的遗产,总结前人的经验,预测未来;却不能在理论中包括未来发展中的一切。

(三)《资本论》中有关范畴、概念能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继续使用?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使用了古典学派的许多概念,如商品、价值、使用价值、货币、劳动生产率等等,都不是马克思创造出来的。任何一门科学理论,都是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采用《资本论》中的有关范畴、概念,本是题中应有之义,原无足怪。但是有些概念,长期以来却在争论。例如,在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中,究竟是劳务市场还是劳动力市场的问题。十四大以前普遍流行的说法是劳务市场,但马克思明确指出劳动力和劳动的区别,劳动力是商品而劳动不是商品,如说劳务市场几乎等于说是劳动市场,这在理论上是不够完善的。反之,如果承认劳动力市场,则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作分析相符合。但如说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力是商品,也会出现一系列新问题,例如超过劳动力价值的新创造的价值部分是不是剩余价值问题。如要弄清上述区别,还必需研究:公有制条件下的劳动力商品与私有制条件下的劳动力商品有什么区别?劳动力个人所有制形成的客观条件是什么?社会主义剩余劳动新创造价值如何区分?社会主义工资是不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转化形态?等等一系列问题。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劳动力市场的概念,应该说明,这一概念的使用已经获得解决,但有关一系列理论问题还要深入进行研究。可见,对《资本论》中的个别概念,既不能简单地生搬硬套到社会主义经济中来,即使运用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有的也要赋予新的解释,增加新意,以体现社会主义经济的特质。同时,根据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理论的需要,还要创造一些新的概念和范畴,以建立新的理论体系。总之,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进行科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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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②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02、193、194页。

④《经济日报》1993年7月2日第七版吴明瑜问答录。

⑤原苏联瓦·梅德维杰夫即持此观点。

⑥《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993年第3期第61页。

(来源:《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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