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潇 王道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重要论述的基本逻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44 次 更新时间:2025-07-13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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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潇   王道勇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重要论述是中国共产党城市治理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具有深厚的哲学基础、深邃的历史渊源、独特的理论创造,体现了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三者的有机统一。这一重要论述主要围绕“城市是什么”“城市为了谁”“城市依靠谁”“城市如何治”等人民城市建设的重大理论问题展开,深刻阐明了人民城市建设的本质属性问题、价值取向问题、根本动力问题和实现路径问题。这一重要论述蕴含着丰富的马克思主义科学方法论,主要包括人民中心论、统筹推进论、城市生命体论、依法治市论、智慧城市论等。

【关键词】人民城市 历史逻辑 理论逻辑 实践逻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这一重要论述被写入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上升为新时代中国城市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高度凝练和集中概括,是中国共产党城市治理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体现了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三者的有机统一。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重要论述的历史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重要论述的形成有其历史逻辑,既有深厚的哲学基础,也有深邃的历史渊源,更有独特的理论创造。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则是贯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重要论述历史逻辑的一条根本主线。

(一)哲学基础:对马克思主义城市思想的创新发展

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政治立场。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开宗明义地提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马克思主义城市思想作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有机构成部分,同样体现了鲜明的人民立场。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城市主体应当是城市居民,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城市已经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受和需求的集中这个事实”,马克思对伦敦这座当时最繁华的大都市有过这样的评价,他说:“就住宅过分拥挤和绝对不适于人居住而言,伦敦首屈一指。”恩格斯在1845年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对曼彻斯特城市发展和工人阶级生活进行了经典的描述,是批判资本主义的城市哲学的经典著作。马克思恩格斯深刻指出:“难道这些群集在街头的、代表着各个阶级和各个等级的成千上万的人,不都是具有同样的特质和能力、同样渴求幸福的人吗?而且,难道他们不应当通过同样的方法和途径去寻求自己的幸福吗?”由此可见,追求每一个城市居民的幸福美满生活,实现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能力,是马克思、恩格斯审视城市的基本历史视野,也是马克思主义城市思想的本质要求。关于这一点,已有学者指出,在马克思那里,城市化是有着丰富的人学内涵的。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重要论述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城市思想蕴含的人民立场,旗帜鲜明地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城市建设,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城市思想的创新发展,也是马克思主义城市思想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

(二)历史渊源:对中国共产党城市建设理论和实践的深刻总结

党的历代领导人都十分重视城市工作,聚焦人民群众需求推进城市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早在1930年,毛泽东就在《反对本本主义》中强调:“我们要了解农村,也要了解城市,否则将不能适应革命斗争的需要。”1944年6月,中央发出了毛泽东起草的《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指示》,将城市工作提升至新的战略高度。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强调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转到城市的战略转移问题,并且要求全党必须用极大的努力去学会管理城市和建设城市。新中国成立后,在领导城市建设中,城市居民的生计生活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关注和着力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改革开放以后,围绕新形势下如何推动城市建设与发展问题,中国共产党人对城市功能认识进一步深化,表现出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的城市建设内在逻辑。1986年8月,邓小平在视察天津时赞许地指出:“建设居民小区,人民群众有了好的环境,看到了变化,就有信心,就高兴,事情也就好办了。”1999年9月,江泽民在上海考察时强调,要真正把群众放在第一位,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让群众得到实惠。无论什么时候,这都不能改变。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推动我国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重要论述深刻总结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的领导人关于城市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紧扣城市建设的人民性特质,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

(三)理论创造:习近平从主政地方“治好一座城”到立足大局“找到一条路”过程中的理论结晶

早在主政地方期间,习近平就长期思考如何“治好一座城”,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城市发展的重中之重。1991年初,习近平在担任福州市委书记时就提出注意统筹城市内在的“八大关系”,即上与下的关系、远与近的关系、旧与新的关系、内与外的关系、好与差的关系、大与小的关系、建与管的关系、古与今的关系,他尤其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大规划大建设一定要考虑群众的利益。文物古迹要很好地保护,很好地挖掘文化内涵,要留住这些乡愁,不能随便破坏。在浙江工作期间,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城市,习近平推动兴建了一大批集农民工居住、教育培训、管理服务、文化娱乐于一体的“安心公寓”“建设者之家”等,使“工者有其居”。在上海工作期间,习近平强调要多干群众急需的事、多干群众受益的事、多干打基础的事、多干长远起作用的事,切实把各项利民、惠民、安民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担任党的总书记后,习近平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高度对人民城市建设进行了系统思考和统筹谋划,找到了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在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指出:“做好城市工作,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这是我们做好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城市的核心是人,关键是十二个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抓城市工作,一定要抓住城市管理和服务这个重点,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从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对人民城市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断。比如,城市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9年11月,习近平在上海市考察时,首次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2023年,习近平在上海考察时强调,要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新路。

从上述梳理中不难发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重要论述具有独特的理论创造,是习近平结合长期城市工作实践和探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治理的系统思考和理论概括,是新时代城市发展实践的理论结晶。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重要论述的理论逻辑

坚持问题导向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重要论述的鲜明特色,也是其理论逻辑的集中体现。这一重要论述主要围绕“城市是什么”“城市为了谁”“城市依靠谁”“城市如何治”等人民城市建设的四个重大理论问题展开,是一个系统完整、逻辑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

(一)“城市是什么”:人民城市建设的本质属性

习近平首先就“城市是什么”这一人民城市建设的本质属性问题作了深刻阐释。他指出:“城市是生命体、有机体。”“城市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有其自身规律”,“城市工作中出现的这样那样问题,归根到底是没有充分认识和自觉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必须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切实做好城市工作”。

习近平对“城市是什么”问题的深度阐释,深刻揭示了人民城市建设的本质属性问题,是基于对城市的科学定位以及对城市发展规律、城镇化发展规律正确认识和理解后所形成的重大价值判断,蕴含着对人类过往城市发展的反思和超越,奠定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重要论述理论逻辑的基石。

(二)“城市为了谁”:人民城市建设的价值取向

“城市为了谁”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话题。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就深刻地指出:“城,所以盛民也;民,乃城之本也。人心往之,城必兴焉。”进入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城市发展面临着新的矛盾问题,其中市民对美好的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需求与城市发展不平衡、城市管理不精细、城市服务不便捷之间的矛盾尤其突出。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强调,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习近平客观审视了传统城市发展模式存在的弊端,明确提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论断,强调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建设,无论是新城区建设还是老城区改造,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

习近平对“城市为了谁”问题的科学解答,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城市建设和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切为了人民的根本立场,指明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治理的根本价值追求。

(三)“城市依靠谁”:人民城市建设的根本动力

习近平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对于“城市依靠谁”这一人民城市建设的根本动力问题,习近平结合新时代城市工作面临的新要求新挑战,进一步明确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的重要论断。他指出,做好城市治理工作,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城市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城市工作格局。要明确市民是城市建设、城市发展的主体,要尊重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激发全社会活力,群众的事同群众多商量,大家的事人人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用人民群众满意度来衡量。

习近平对“城市依靠谁”问题的深刻论述,坚持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深刻阐明了必须加强党对城市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阐明了必须充分发挥人民在城市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深刻阐明了必须依靠人民推动城市发展的人间正道。

(四)“城市如何治”:人民城市建设的实现路径

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城市发展历程,我们党对“城市如何治”这一人民城市建设实现路径问题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由点到面、由微观到宏观的过程。

城市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基于这一认识,习近平进一步强调:“城市工作要树立系统思维,从构成城市诸多要素、结构、功能等方面入手,对事关城市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周密部署,系统推进各方面工作。”在组织保障上,要推进城市管理机构改革,创新城市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的干部,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去规划、建设、管理城市。在推进方式上,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智能化,通过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提高精细化水平,绣出城市的品质品牌。在责任落实上,要推动城市治理的重心和配套资源向街道社区下沉,聚焦基层党建、城市管理、社区治理和公共服务等主责主业,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面向区域内群众开展服务。

习近平对“城市如何治”问题的系统概括,突出了城市治理的政治性、系统性、科学性,进一步完善了城市治理路径,创新了城市治理方法,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治理的新路子。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重要论述的实践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重要论述的实践逻辑突出体现在这一重要论述既来源于实践,又在深厚实践的基础上进行了高度的理论升华,蕴含着丰富的马克思主义科学方法论,主要包括人民中心论、统筹推进论、城市生命体论、依法治市论、智慧城市论等五个方面重要内容,不仅对推进人民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也为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和方法指导。

(一)人民中心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人民城市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重要论述始终坚守人民中心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人民城市建设。习近平指出:“城市是人集中生活的地方,城市建设必须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他还强调,要坚持广大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彰显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超大城市发展之路。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城市治理现代化,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由此可见,人民中心论是贯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重要论述最根本的方法论,进一步明确了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城市治理依靠人民、城市建设成果属于人民的发展旨归,为推进人民城市建设提供了价值导向与方法指引。

(二)统筹推进论:按照“五个统筹”要求推进人民城市建设

2015年,习近平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五个统筹”城市发展新要求,即: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提高城市工作全局性;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统性;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重要论述蕴含的统筹推进论,既强调面上统筹,体现出习近平在城市治理中的系统思维、全局思维和战略思维,体现出习近平从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上统筹推进人民城市建设的宏大视野;又抓住工作重点,把城市规划作为人民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注重规划先行,充分凸显出习近平推进人民城市建设的规则意识和制度意识。

(三)城市生命体论:以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推进人民城市建设

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强调对管理对象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的整合,以实现自身运行最优化。习近平将这一理念运用在城市治理上,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作为推进人民城市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一方面,更加重视城市生态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先后在天津、北京、江苏镇江、山东威海、浙江杭州等地考察,对城市生态建设提出明确要求。2020年11月,习近平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强调:“要构建和谐优美生态环境,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另一方面,更加重视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他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不能一律大拆大建,要注意保护好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在地方工作期间,习近平对厦门筼筜湖进行的治理、对福州三坊七巷和杭州西湖进行的保护,都是城市生命体理念的实践样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重要论述蕴含的城市生命体论,从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的视角,更加完整、更加系统、更加全面地来认识和把握现代城市,把处理好人与城市的关系作为城市治理的主题,无论是城市生态建设,还是城市历史文化保存,一切以人民的感受为标准,使城市真正成为“人”的城市。

(四)依法治市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人民城市建设

我国城市化的发展进程,不仅是城市人口、功能和规模不断扩大的进程,也是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深刻变化的进程,还是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大量涌现的进程。这些都对城市治理提出了严峻挑战,从客观上要求把城市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对此,习近平深刻指出:“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习近平强调,社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作用,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宪法法律,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基层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培育社区居民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使大家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重要论述蕴含的依法治市论,充分体现了习近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和问题的法治意识,以及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城市治理全过程的法治精神,始终确保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智慧城市论:综合运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手段推进人民城市建设

随着现代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城市发展进入大数据时代,大数据催生城市变革,智慧城市成为引领未来城市发展的新趋向。习近平敏锐地抓住大数据对现代城市治理带来的新机遇,明确提出综合运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手段推进人民城市建设。习近平指出:“要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推动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创新,加快建设智慧城市,率先构建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城市治理统筹推进和有机衔接的治理体系。”习近平还强调,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前景广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重要论述蕴含的智慧城市论顺应信息化和城市发展趋势,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进行深度融合,通过数据汇聚和共享开放,激发城市新的发展动能,最终实现城市治理的智慧赋能,为全面建设韧性安全城市打下坚实基础,进而更好地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刻,生动诠释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的政治情怀,使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治理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不仅为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也对探索新时代城市治理新思路作出了开创性贡献,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李潇,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党校副教授、复旦大学访问学者;王道勇,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文章来源:《科学社会主义》202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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