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小荣:人民城市理念下文化遗产活化与城市微更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3 次 更新时间:2026-09-13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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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小荣  

本文原载《探索与争鸣》2026年第7期

当下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202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强调“探索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的方式路径”,实现“文化遗产有效保护”,使“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同年7月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路子”。可见,城市更新已成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一部分,文化遗产活化与城市更新对传承城市历史文脉和实现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建设至关重要。

城市更新,是指在我国城镇化发展接近成熟期时,通过维护、整建、拆除、完善公共资源等合理的新陈代谢方式,调整城市空间资源配置,使之更好地满足人们的期望、需求,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吴良镛先生认为城市更新应该是“有机更新”,“有机更新”理论的核心要点是城市有机更新要做到以人为本、在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的同时传承区域历史文化。该理论与“人民城市”理念一致,都体现了鲜明的人民属性。“人民城市”理念强调人民作为城市价值轴心的根本复归和对城市发展内在资本逻辑的深刻批判,片面、无限地强调城市的生产或者生活范畴都不利于城市的发展。中国城市进入存量提质增效阶段,城市发展依旧面临着文脉隔断、空间非正义、生态失衡等问题。吴良镛先生认为城市“本身它是一件日常生活永远在使用的高级手工艺品,又好象绣花衣裳,破旧了需要顺其原有的纹理加以‘织补’,定期地加以‘干洗’……”什么是“原有的纹理”?如何加以“织补”?谁来“织补”和“干洗”?怎么判定“织补”的效果?由此,如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路子”,成为当下亟须探讨的问题。

城市微更新的逻辑演进

城市作为文明叙事的空间载体,其更新历程始终与人类文明的演进紧密相连。从二战后西方的“城市重建”到当代中国的“城市微更新”,城市更新经历了从“物质重建”到“以人为本”的逻辑演进。这一演进过程既反映了社会经济背景的变化,也体现了人们对城市发展规律的不断深化认识。

二战后,西方城市更新实现了城市的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活的质量跃迁。二战后的“城市重建”阶段,注重改善城市物质空间,以大规模的拆迁与清除为手段;1960—1970年代“城市再开发”阶段,从清理贫民窟的大拆大建转向福利主义的社区更新;1970—1980年代“城市振兴”阶段,更加侧重城市特定区域的转型更新,体现出多方利益团体的合作;1980—1990年代“城市复兴”阶段,城市发展侧重旧城开发,包含了社会、文化、经济、环境和政治的可持续发展;1990年代以后“城市更新”阶段,主要是针对城市衰退现象的更新,涉及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等综合维度的小规模有机更新。西方城市更新呈现从非理性更新到理性更新的演化特点。

纵观中国城市7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国城市更新历经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7年),主题为“旧房改造”。本阶段前期提出了“重点建设,稳步推进”的城市建设方针,城市发展目的是摆脱旧中国遗留下来的贫穷落后状况。城市工作重点是围绕居民棚户和战后危房简屋的城市旧房改造。第二阶段为改革开放时期(1978—1989年) ,主题为“旧区改造”。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为地方城市经济增长提供了宽广的空间和机遇。该阶段城市工作重点是围绕职工住房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旧区改造。1984年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成为我国第一部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法规,其明确指出:旧城区的改建,应当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适当调整、逐步改造的原则,这对于当时还处于恢复阶段的城市规划及其更新工作的开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上海制定了《南京东路地区综合改建规划纲要》,实施步行街更新探索;北京菊儿胡同整治中创新性地进行了整体保护和有机更新的实践探索。第三阶段为经济转型期(1990—2011年),主题为“旧区再开发”,主要是市场机制推动下的城市更新实践探索与创新。城市工作重点由过去单一的“旧房改造”和“旧区改造”转向“旧区再开发”。199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公布,以及1998年单位制福利分房正式结束,在全国范围掀起了一轮住宅开发和旧居住区改造热潮。北京798艺术区成为旧工业区更新代表。第四阶段为新时代时期(2012年至当前),主要为城市微更新等多元模式。伴随经济发展从“高速”转入“中高速”阶段,过去被经济发展掩盖的隐性问题日益凸显,倒逼中国城市空间的增长主义走向终结。城市工作围绕老旧小区改造的有机更新逐步转变为“城市双修”和社区微更新的多元模式。2014年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着力盘活存量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控新城区的无序扩张。2016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要严控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的设立。可见,中国城市化路径由增量扩张向存量发展转变,但老城区环境品质下降、空间失序、区位优势与人文特征不协调、人口老龄化明显等社会问题严重,传统的城市更新模式已难以匹配城市存量资源的复杂现状。

 

2021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标志着我国城市更新方式发生了根本转变。“相对于大规模、重资本、促增长的城市改造模式,一种小规模、精准性、渐进式的城市微更新策略,因其在实现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方面表现出的良好效能,正日益引起专业领域、政府部门和决策者的关注。”城市微更新源于城市更新,是城市更新的一部分,两者相互交织,不仅包括物质空间环境的改造,也包括社会人文的复兴及精神场所的缔造。“城市微更新”与当前在全球城市发展中普遍运用的“城市针灸”概念的含义更为接近,“城市针灸”倡导使用小规模精准干预,实现更大层面上城市整体环境的改善和人居环境的提升。据此,城市微更新是一种小尺度、渐进式的城市空间优化模式,强调通过精准干预激活存量资源,注重公众参与和社会协同。其核心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采用微观手法修复城市肌理及精神场所,强调城市内涵式发展,最终实现环境品质提升、人文复兴、结构优化、文脉赓续和治理增效的有机统一。

城市微更新的“我城”叙事:文化遗产活化

夏鼐先生在《中国文明的起源》中提出了考古学研究我国文明起源需要着重探索三种标志性遗存,即作为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心的城市,文字记载以及金属冶炼, 其被称为“文明三要素”。城市是文明流动的载体。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城市保留了大量历史街区、传统建筑、园林风景以及民间风俗,所有这些,构成了一座城市独特的地域文化。凯文·林奇在《城市意象》中提到“城市不但是成千上万不同阶层、不同性格的人们在共同感知(或是享受)的事物,而且也是众多建造者由于各种原因不断建设改造的产物”,然而,20世纪的中国城市更新一度陷入一种增长主义的城市发展模式,表现为以经济增长为中心的锦标赛体制、各种城市建设运动。伴随着“推土机下的旧城改造”,城市大拆大建导致历史建筑的破坏、历史文脉的中断,城市成为无根之地。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城市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更是城市灵魂所在。杨东平指出:“当工业文明以其不可阻挡之势改变着世界的面貌时,由不同的国家、民族和历史形成的文化特色和独特的文化遗产正在迅速消灭,在全球化的文明演进中,城市的面貌和生活方式从没有像今天那么雷同和千篇一律。因而,保存和营建城市独特的文化魅力,不仅是一种属于历史的、地域的、民间的文化的自我拯救,也是城市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严肃的课题,一个重大的挑战。”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的身份标志,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创造的集体记忆与精神寄托。每一个城市的文化遗产都被视为城市共有的信仰和象征,维系着“我城”独有的认同感、价值感和归属感。每一个城市特有的文化遗产都体现着城市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文化价值,是“我城”生命历程的根基。文化遗产是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逐渐形成和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反映着城市的历史、社会、思想的变迁,是今天我们可能触摸到的尚未消逝的历史真实。文化遗产活化是铭记城市文化的来时路,是与古人跨时空对话的渠道,是传承城市文化基因的主要抓手。通过文化遗产活化可澡雪城市精神,恢复城市肌体的活力,传承城市特有文化。文化遗产活化的目的,“不仅仅是保存历史遗迹以满足人们对昔日文化的怀念,追溯过去苍老的往事,更是为了从物质和精神层面上延续我们的城市文化甚至生活本身,使今天和今后的世代都能触摸到传统文化‘不能消失的未来心跳’”。据此,文化遗产活化传承了城市更新的“我城”叙事逻辑。

 

文化遗产活化阐释“我城”独有文化价值,包含历史文化价值、社会情感价值和创新转化价值等。其一,文化遗产活化阐释“我城”历史文化价值,基于空间正义与文化认同理念,通过“空间三元辩证法”赓续历史文脉。北京中轴线案例体现中华文明“以中为尊”的空间叙事传统和古都的独有文脉。泉州海丝遗产点则承载着宋元时期中外文明互鉴的开放基因,体现古丝绸之路独有的历史担当。这种活化实践遵循列斐伏尔提出的“空间三元辩证法”,将物质遗存(空间实践)、制度文化(空间表征)与集体记忆(再现空间)有机结合,如深圳大鹏所城通过“所城人家”口述史项目,将多处国家级文保单位与十余户原居民的活态记忆共同建构为“家族记忆丛书”和“记忆展厅”,构建了从渔村到都市的连续性集体记忆图谱。其二,文化遗产活化阐释“我城”社会情感价值,通过空间微更新策略强化场所精神与人地情感联结。上海石库门案例显示,采用社区参与式更新方法记录“弄堂婚俗”“煤炉生活”等场景,可使物质空间更新成为集体记忆载体。这种实践呼应了简·雅各布斯提出的“街道眼”理论,通过保存日常生活的诗学特征,在空间正义框架下实现历史环境与社区情感的共生。其三,文化遗产活化阐释“我城”创新转化价值,基于文明更新理念推动传统智慧的现代转译。深圳龙岗客家围屋的“政府—社区—社会组织”三元协作模式,将鹤湖新居等建筑遗产转化为文化空间:一方面通过非遗工坊擂茶、蓝染等技艺传习实现技艺活态传承;另一方面以茂盛世居为蓝本开发话剧及文创产品,构建具有经济效益的文化IP。这种转化既体现刘易斯·芒福德所述“技术与人文”的平衡,又实践了“传统与现代融合共生”的文明更新路径,使围屋建筑智慧持续赋能当代文明城市建设。

城市是文明更新的时空集合,城市更新应立足“我城”特有的文化基因谱系,通过文化遗产价值活化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融合。具体而言,可通过以下模式实现文脉赓续和治理增效的有机统一。

其一,多元融合的“遗产+”活化模式。挖掘“遗产+旅游”的文化传播路径。通过沉浸式体验项目构建城市文化IP,使静态遗产转化为动态文化传播载体。如西安大唐不夜城以唐风建筑为空间基底,结合灯光艺术与角色扮演,成功塑造“盛唐文化”的当代叙事;杭州良渚古城遗址通过考古研学项目,让参与者亲历文明探源过程,强化对中华文明连续性的认知。拓展“遗产+创意”的产业转型路径。将传统工艺与现代设计融合,推动非遗生产性保护。北京798艺术区通过工业遗产再利用,形成艺术生态群落;景德镇陶溪川文创园保留老瓷厂空间肌理,引入国际工作室集群,实现从生产空间到创意综合体的转型。开拓“遗产+服务”的空间再生路径。将文化遗产转化为公共文化节点。成都宽窄巷子在保持清代街巷格局基础上,植入社区图书馆和非遗工坊,既延续了“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的传统社区精神,又赋予遗产空间当代公共服务功能。

其二,数字技术支撑的智慧化传承体系。实施文化遗产数字化保存与修复。运用三维激光扫描等技术构建文化遗产数字孪生体。敦煌研究院建立“数字敦煌”平台;故宫博物院采用AI算法修复古画。打造沉浸式交互体验场域。借助AR/VR技术创新展示方式。洛阳龙门石窟开发AR导览系统,通过场景复原活化历史记忆;杭州南宋御街构建元宇宙街区,以数字技术再现宋代市井生活。构建智慧化监测管理机制。打造文化遗产监测预警平台,实时监控建筑结构安全、环境变化等数据。北京中轴线遗产监测中心通过传感器监测古建筑沉降、温湿度等指标,及时预警潜在风险。数字技术体系构建是城市的硬件微更新,城市更新与遗产活化具有双向互济效应,城市更新反过来支撑了文化遗产的活化。

 

城市更新的困境超克:人民城市理念下的微更新

中国正经历多期叠加的社会转型,城市社会空间异质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及个体生活习性变化加剧了人民需求与区域空间发展的矛盾。一方面,以规模扩张为导向的“大拆大建”发展模式导致“建设性破坏”与历史文脉断裂;另一方面,功能主义的空间生产范式造成生态失衡与社会隔离等空间非正义现象。针对这些问题,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的战略导向,强调“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这为新时期城市更新提供了根本遵循。

社区、街道等空间形态更新是城市更新的微观视角,是城市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叠加,存在空间结构的杂糅性、功能需求的多元性。面对公共价值缺位和空间剥夺、社会隔离等空间非正义问题,宏大叙事的空间实践已然无法回应居民的差异化需求,需要坚定人民城市理念的价值立场,重构空间微更新范式,才能实现空间正义。城市更新底层逻辑是以人为本,维护人的价值、情感需要以及空间诉求。社区是个体褪却疲惫和积聚能量、情感的多维空间。特别是嵌入文化遗产的社区,其历史底蕴深厚,集体记忆丰富,多元化公众利益表达旺盛。城市微更新要基于人民城市理念,构建自下而上问题导向与自上而下目标导向“双轨协同”机制,提升人民安全感、获得感、归属感和幸福感,具体实施路径包括制度设计、经济增权、协同共治、长效机制等方面。

其一,制度设计。通过自上而下的顶层制度设计,构建城市微更新制度保障,提升居民安全感。社区更新博弈过程涉及多元主体和空间实体,因此需围绕“人民城市”理念设计顶层制度,形成社区最大公约数以保障空间正义。“规制主义理论(regulatory theory)认为公众利益主要体现为基于统一行动的共同价值或集体道德要求,通过自上而下的正规性制度建构。”对于嵌入文化遗产的社区,政府需建立社区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制度,推动社区文化遗产从“静态保护”向“活态传承”转变,实现文化遗产与社区的共生共荣。文化遗产作为城市文明的物质载体与精神符号,是“我城”叙事的根基,更是赋能文化、经济的基石。政府制定文化遗产活化利用专项法规与激励政策,明确遗产保护底线与更新原则,实现文化遗产与社区良性共融共生。如上海出台《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设立历史风貌保护专项资金,使得历史建筑与集体记忆融合延续。

 

其二,经济增权。通过多元投入机制与多元分配机制,构建城市微更新内生动力保障,提升居民获得感。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整合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公益基金以及技术资本等资源,共享更新红利。如苏州设立“古城保护与发展基金”,吸引企业捐赠;广州永庆坊改造引入万科集团等社会资本,打造“政府+企业+居民”合作模式,实现共建共赢;支持社区社会组织非遗传承人参与运营,如苏州平江路成立“非遗合作社”,组织绣娘、评弹艺人共同经营文化体验店。此外,建立多元分配机制。兼顾公平与效率,维护公众利益共同体,构建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社区共享的利益分配框架。政府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工具,平衡公共利益与保护成本。市场端需明确社会资本参与收益分配规则,如文旅项目分红、文创产品价值链分成,以此吸引投资。社区层面应建立“文化遗产红利”反哺机制,如商铺租金溢价反哺保护、就业岗位优先向居民倾斜,确保居民共享更新成果;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文化遗产维护与社区公共服务,实现短期收益与长期保护的可持续循环。

其三,协同共治。推行“微更新+社区协商”模式,建立居民自下而上的参与机制,构建城市微更新民主权利保障,提升居民归属感。通过听证会、工作坊等形式让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更新决策。如北京杨梅竹斜街更新时,设计师与居民共同设计院落改造方案,保留老槐树、老门墩等记忆元素,维护“乡愁”构建的场所精神;上海愚园路更新中成立“弄堂议事会”,居民共同讨论业态引进、门头改造等议题,维护居民民主权利;成都社区规划师制度鼓励居民参与街巷设计,让更新方案更贴近生活需求;深圳南头古城由商户代表、居民代表、社区工作者组成自治委员会,定期举办“社区文化日”,增强居民归属感,避免社区“空心化”,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更高需求。

其四,长效机制。建立文化遗产赋能城市更新的长效机制,构建城市微更新可持续机制保障,提升居民幸福感。构建“政策—市场—社区—技术”四维协同体系,政策层面,完善财税优惠、容积率奖励等法规标准与激励机制,划定保护红线;市场层面,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探索“文化遗产+”文旅、创意产业模式,激活造血功能;社区层面,搭建议事会、规划师制度等居民参与平台,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强化情感联结;技术层面,运用数字化手段建立遗产数据库与监测系统,实现智慧化管理。通过四维联动,构造城市微更新与文化遗产保护的长效动态平衡。长效机制体系的构建是维系可持续幸福感的关键。

文化遗产活化与城市微更新的互馈机理:人民城市理念的价值追求

城市更新不仅仅是单纯的城市建设技术手段,也不仅仅是简单的以房地产开发为导向的经济行为,而是具有深刻的社会和人文内涵的。城市的营商微环境更新,为文化遗产活化创造内生动力。如苏州平江路通过打造适合“非遗合作社”发展的营商环境,实现“非遗传人+社区”文化体验店的共建共赢。通过营商微环境更新,可激发居民活力,实现文化遗产活化,提升居民获得感。反之亦然,文化遗产活化为城市微更新注入活力。“非遗合作社”的共建共赢,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新增长点,可持续性的“非遗合作社”将为城市繁荣发展注入活力。城市的法制微环境更新为文化遗产活化提供制度保障。如北京中轴线申遗过程中,制定《北京中轴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遗产保护提供法律保障。反之亦然,文化遗产活化为城市微更新提供支点。空间非正义与建设性破坏会导致城市结构异化。建筑类文化遗产活化与城市微更新良性互动,为城市微更新提供创意支点,城市微更新实现了传统与现代、普遍性与特色性的有机融合。城市科创微环境更新为文化遗产活化提供技术支撑。如杭州南宋御街构建元宇宙街区,以数字技术再现宋代市井生活。通过科技软件与硬件更新,为文化遗产提供多元活化模式。此外,运用数字化手段建立遗产数据库与监测系统,实现智慧化管理,为智慧城市体系建设提供补充。文化遗产活化也为城市科创微环境更新提供了土壤。文化遗产凝聚先民智慧和汗水,为当代科技发展树立榜样,激活精神动力。

 

在城市存量提质增效时代,文化遗产活化与城市微更新呈现出深刻的互馈关系。其一,文化遗产作为城市人文的叙事载体,面临文脉隔断、集体记忆偏差等困境,亟须通过城市微更新的多元途径传承文化基因,重塑情感认同;其二,城市作为文化遗产的空间载体,面临空间功能失序、场所精神迷失等困境,亟须通过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的多元途径实现城市品质提升、治理增效。这种协同互馈关系根植于两者共同的价值追求——人民至上。城市更新回归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站位,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构建“见人见物见生活”的文明延续机制,为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路子”提供实践样本。

结语

城市更新的核心在于回应“为谁更新”和“怎么更新”的根本问题。人民城市理念的提出,标志着城市发展从“增长主义”向“人本主义”的价值转型。城市微更新是对“大拆大建”范式的批判性超越,其通过小规模、精准化的空间干预,重构人地关系。城市是“现代文明的容器”,“城市文明装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城市建构文化遗产活化所需的空间载体,文化遗产活化则为城市注入文化灵魂。城市微更新实现物质空间结构优化,文化遗产活化实现精神空间结构优化。城市微更新与文化遗产活化协同互济,本质上体现了对“人民至上”这一命题的价值追求。城市更新以“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为根本遵循,超克空间非正义困境,通过文化遗产活化阐释“我城”独有的历史文化价值、社会情感价值与创新转化价值,提升居民认同感;通过制度设计构建制度保障,提升居民安全感;通过经济增权构建内生动力保障,提升居民获得感;通过协同共治构建民主权利保障,提升居民归属感;通过长效机制构建可持续发展保障,提升居民幸福感。综上,城市微更新与文化遗产活化从人民属性出发,建构良性的人地互动关系,是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路子”的关键。

在全球化与城市化并行的今天,城市更新已从“形态改造”升维至“文明叙事”层面。唯有通过微更新的“针灸式修复”与文化遗产的“创造性活化”,才能在城市发展中留住“不能消失的未来心跳”,最终实现斯宾格勒所言的“城市灵魂”的永恒再生。这是应对“千城一面”的文化自救,更是文明延续的必然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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