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知常:生命美学:四十而不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43 次 更新时间:2025-06-16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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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知常 (进入专栏)  

生命美学1985年首创并发表了第一篇有关生命美学的论文(这也是“生命美学”四个字在汉语中的第一次出现);继而,生命美学在1991年出版了第一部有关生命美学的奠基性的专著。

在百年中国美学的历程中,生命美学第一次从立足于“实践”转向立足于“生命”,从立足于“启蒙现代性”转向立足于“审美现代性”,从“认识一真理”的地平线“乾坤大挪移”到了“情感一价值”的地平线。

生命美学不再是关注人类文学艺术的小美学,而是关注人类美学时代美学文明、关注人类解放的大美学,也不再是美学家的美学,而是哲学家的美学。

作为出现于1985年的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破土而出并逐渐走向成熟的美学新学说,生命美学意在建构一种更加人性、也更具未来的新美学。在它看来,美学对于审美活动的关注不同于文艺学对于文学问题以及艺术学对于艺术问题的关注。它是借美思人,借船出海,借题发挥,是借助于对于审美活动的关注去关注“人”。因为,美学的奥秘在人—人的奥秘在生命—生命的奥秘在“生成为人”—“生成为人”的奥秘在“生成为”审美的人。或者,自然界的奇迹是“生成为人”—人的奇迹是“生成为”生命—生命的奇迹是“生成为”精神生命—精神生命的奇迹是“生成为”审美生命。再或者,“人是人”—“作为人”—“成为人”—“审美人”。

由此,生命美学对于审美生命的阐释其实也就是对于人的阐释。它从“万物一体仁爱”的生命哲学(简称“一体仁爱”的生命哲学)出发,把生命看做一个由宇宙大生命的“不自觉”(“创演”、“生生之美”)与人类小生命的“自觉”(“创生”、“生命之美”)组成的自组织、自鼓励、自协调的自控系统。因此,生命哲学开创的是在“神性的”与“理性的”思路之外的第三思路:“生命的”。“我爱故我在”,是其中的主旋律。爱即生命、生命即爱与“因生而爱”、“因爱而生”则是它的主题。当然,它并非西方的所谓“爱智慧”与智之爱,而是“爱的智慧”与爱之智。

而生命美学则以爱为纬,以自由为经,以守护“自由存在”并追问“自由存在”作为自身的美学使命。在生命美学看来,审美活动是一种以审美愉悦(“主观的普遍必然性”)为特殊存在方式的价值活动、意义活动。它是人类生命活动的根本需要,也是人类生命活动的根本需要的满足。因此,美学之为美学,就是研究进入审美关系的人类生命活动的意义与价值的美学,就是关于人类审美活动的意义与价值之学。“我审美故我在”,是其中的主旋律。生命即审美、审美即生命与“因生命而审美”、“因审美而生命”,则是它的主题。也因此,生命美学亟待直面的问题是:审美活动是生命的享受(因生命而审美、生命活动必然走向审美活动、生命活动为什么需要审美活动);审美活动也是生命的提升(因审美而生命、审美活动必然走向生命活动、审美活动为什么能够满足生命活动的需要)。

生命美学的全称是“情本境界论”生命美学或者“情本境界生命论”美学,其中的“情本”(“兴”)、“境界”(“境”)、“生命”(“生”),都正是源自中国传统美学的核心范畴—“兴”(“情本”)、“境”(“境界”)、“生”(“生命”)。因此,生命美学是中国美学传统的弘扬与传承。是“儒家+西方无神论人道主义”、“孔子+马克思”,具体说,是马克思的“实践的人道主义”、“自然界向人生成”与中国的“生生”、“仁爱”、“万物一体之仁”的结合(主要是从孟子到王阳明的心学传统,所谓“心的呈现”,而这正是中国美学最具世界性的贡献),因此,生命美学的“从零到1”的创新无疑也隶属于百年来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第二次结合”。

生命美学从五个方面根本区别于实践美学:

1.以“实践的人道主义”区别于实践美学的“实践的唯物主义”;

2.以“爱者优存”区别于实践美学的“适者生存”;

3.以“自然界生成为人”区别于实践美学的“自然的人化”;

4.以“我审美故我在”区别于实践美学的“我实践故我在”;

5.以审美活动是生命活动的必然与必需区别于实践美学的审美活动是实践活动的附属品、奢侈品。

生命美学:“万物一体仁爱”的生命哲学+“情本境界论”审美观+“知行合一”的美育践履传统。

生命美学代表作:《生命美学引论》(修订版)+“生命美学三书”+“潘知常生命美学系列”,共十二卷。40年里研究生命美学的成果约700万字。

2025年5月20日,南京卧龙湖,明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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