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加华,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引用原文]:王加华.农耕传统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J].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35(03):21-30.
摘要: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是历史上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农耕传统发挥了非常重要作用,具体来说又可分为“物质基础”与“精神内核”两个层面。物质层面,农耕传统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提供了稳定的物质基础,并具有“稳压器”与“动力源”的重要功用。精神层面,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思想与观念,如重农劝农理念、大一统思想、王朝正统观、尚和合思想等,本质上都是农耕传统的产物,都有农耕传统的印迹与影响。这一态势的形成,与传统中国“以农为本”的经济形态紧密相关,深刻体现出传统中华文明的农耕文明底色与特性。
关键词:中华民族共同体;农耕传统;物质基础;意识建构
中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在长期历史交往过程中形成虽呈多元、实为一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这种多元一体格局是历史上各民族不断交往、交流、交融的结果,光辉灿烂的中华文明也在这一过程中逐步积淀产生并延续至今。中华民族共同体之所以能形成,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源自各民族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源自中华民族追求团结统一的内生动力”。其中“文化”是灵魂与核心,“经济”则是纽带与基础,正如许倬云所云:“中国内部没有分裂为若干独立国,其缘故一则在文化的凝聚力,一则在全国性经济交换网络继续的扩展,不断将全国吸入一个整合的经济结构。”传统中国以农立国,农业是各经济部门与生产要素的核心与基础,因此,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过程中,农业生产又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民族问题是历朝历代都极为重视的重大问题之一,今天亦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原创性论断,成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以及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学术研究的热门话题,产生了大量研究成果。但整体来看,相关研究主要从历史发展、政治制度、文化观念等层面展开讨论,但从经济层面,尤其是农业生产层面展开讨论的却并不多见。有鉴于此,本文拟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从物质基础与观念意识两个方面,对农业生产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过程中的作用问题略做探讨与分析。
一、物质基础与稳压器:农耕传统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发展与维系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个社会的生产方式与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建基于此上的生产关系,会对这一社会的意识形态及与其相适应的制度、组织和设施等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力。“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对一个国家或社会来说,要想国家安定、社会稳定,最基本的就是要保障民众的衣食之需,所谓“立万民之命者何?衣食是已”。传统中国以农立国,农业生产是最为重要的经济基础,历史上各民族之所以能形成一个稳定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与农业生产提供的稳定经济基础有着直接而重要的关系。
今天的中华民族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单就生产方式而言,受所生活区域自然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历史上各民族的经济类型与生产方式是极为多元的,具体如农耕、游牧、渔猎、采集等。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过程中,不同经济方式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就实际发挥的作用而言,农耕与游牧两种生产方式占据着主导地位。与之相适应的则是农耕与游牧两大族群与文化形态,今天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即是以农耕与游牧两大族群为主体融合、发展而成的。历史上,农耕与游牧两大文化系统间既相互依存又争斗不断地互动过程,是形成今天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内在逻辑所在。正如麻国庆所云:“中华文明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下多民族文明的总和,其中有两条文明主线一直贯穿着中华文明的整个发展历程。其一是在农业生态背景下建构发展起来的,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中原农耕文明,其二则是北方各游牧民族基于草原生态所形成的游牧文明。”正是先秦时期农耕、游牧两种文明形态的互动与融合,奠定了最早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格局,进而催生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秦朝。
作为主要生产方式与经济类型的农耕与游牧是互补共存的,其中“游牧区域需要农耕区域的粮食、丝绸、瓷器、铁器、茶叶与盐巴,农耕区域需要游牧区域的马匹、皮革等畜牧产品”。互补性也成为历史上农耕与游牧文化关系的基础。不过,必须要认识到的一点是,农耕与游牧间的互补关系,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又是一种“非平衡需求”关系:以游牧民族对农耕民族的物品需求为主,而农耕民族由于其自给自足的经济形态,基本上没有形成对畜产品的消费市场,因此相比之下游牧民族对农耕民族在经济方面的依赖性更强。也就是说,“农耕”占据更为主动与主导的地位。因此,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过程中,农业生产亦发挥了更为重要的作用。对此,我们可以从如下两个方面加以认识与理解。
(一)农业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发展的主要物质基础
对传统中国来说,农业生产是占据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提供了最为主要的经济来源,将直接影响甚或决定着国家与民族共同体的稳定与否,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
机器制造工业兴起以前,农业生产是决定性的生产部门。汉族是中国农业最发达的民族,其精耕细作与农业科学技术,在现代农业科学与集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形成以前,达到了世界最高水平。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无论其统治民族是汉人还是北方少数民族,没有一个不是建立在广大汉地个体农业的基础上。汉地农业生产被破坏,王朝的经济基础即被削弱;汉地的统一被破坏,国家就会分裂;中原混战不息,生产凋敝,边疆就会出现众汗诸王纷起的局面。
与游牧相比,农耕具有多方面的优势。一方面,抛开生态环境是否符合生产要求这一前提条件不谈,单纯横向比较,农业生产的单位面积产出效率要远高于牧业生产。如根据某农业生态学家的估算,要满足一个人全年的热量消耗需求,农业生产只需0.66亩耕地即可,而牧业生产则需要扩大10 倍。而据王利华以唐代为例所做的估算,农耕地区一平方公里的土地理论上可以养活62.5 人,并且还能保证日均3100 千卡以上的热量摄入水平。而放牧,要维持3100 千卡的水平,一平方公里只能养活6人,仅为农耕效率的1/10。正是由于游牧生产相对较低的产出水平,所以从公元初年到鸦片战争爆发这1800 多年的时间内,作为我国最主要游牧区域的蒙古高原地区,人口始终没有超过200万人,人口密度不超过1人/平方公里。
另一方面,与牧业生产相比,农耕活动亦更为稳定与可靠。任何生产方式都是与区域自然环境条件相适应的结果。就我国而言,大约以400 毫米等降雨量线为界,分别形成了农耕与游牧两种生产方式。其中400 毫米等降雨量线以南、以东的农耕区域,不论在气候条件还是土壤肥沃度以及整体生态承受力上,都明显优于这条线以北、以西的草原游牧区。这使得游牧生产不仅相对产出量更低,且牧业丰歉受自然条件的影响更大,极易受旱灾、白灾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另外,畜牧业生产的物品主要为肉与奶等,不仅种类单一且非常不易储存,这导致畜牧经济在整体上呈现出比较强的脆弱性特点。而农业生产方式,由于所处地域自然条件相对更为优越且有水利工程等人工干预措施,受水旱等灾害的影响也就相对较小。此外,精耕细作的耕作方式,不仅谷物种植极为多样,生产出的粮食可以长期保存,且不同农业区域之间还可以相互调剂与补充,加之耕织结合的生产模式,保证了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因此,相比于游牧,农耕是一种更为稳定与完备的、可以自给自足的经济体系,基本可以实现自身衣食与生产资料之所需,而对外部世界,尤其是游牧族群的需求相对较小。因此,就实际的经济往来而言,中原地区与周边民族地区呈现出一种“厚往薄来”的明显特征。
再一方面,游牧族群虽不事稼穑,但亦需食用一定的粮食。比如初兴时期的女真人,“饮食则以糜酿酒,以豆为酱,以半生米为饭,渍以生狗血及葱、韭之属,和而食之”。欧洲使者注意到,蒙古人“用水煮小米饭,但由于煮的稀薄得只能喝而不能吃了。他们每人每天清晨喝一、两碗,白天却什么也不吃,晚上再向每个人分食一点肉,喝些肉汤”。直接记载外,更多则是间接记载与描述,比如乌桓“米常仰中国”;西汉元帝初元元年(前48年),汉政府向南匈奴“转谷二万斛以给焉”。除粮食外,游牧民族所需的茶叶、盐、布料、金属制品等,也多仰给农耕民族。因此,“把游牧民族看成可以单独靠牧业生存的观点是不全面的。牧民并不是单纯以乳肉为食,以毛皮为衣。由于他们在游牧经济中不能定居,他们所需的粮食、纺织品、金属工具和茶及酒等饮料,除了他们在大小绿洲里建立一些农业基地和手工业据点外,主要是取给于农区”,故“游牧社会不能够形成一个自给自足的社会,如果没有毗邻的农业区的密切联系,是不能够生存和发展的”。正因如此,历史上中原政权往往将粮食等物资供应作为“控制”游牧民的一种手段与方式,如汉王朝就经常将粮食等物品作为纳贡体系的重要部分,并将其视为与匈奴权力斗争的经济武器。
主要物质基础外,农业生产还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维系的“动力源”与“稳压器”。在世界上的古老文明中,只有中华文明一脉相承、从未中断过,表现出突出的连续性特征。正是这种连续性,为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持续动力。试想,如果文明是断裂而非连续性的,肯定无法形成稳定的“共同体”。而中华文明之所以具有突出的连续性特征,又与传统农业生产的稳定性有着直接而紧密的关系。中国传统农业生产的最大特点,在于精耕细作。精耕细作的生产方式保证了我国古代农业生产在几千年间的持续稳定发展与高生产量,从而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发展与维系提供了稳定的基础与动力源。此外,与世界上其他古老文明相比,传统中华文明的另一大优势在于我们有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这两个庞大的农业耕作区。两大农耕区,一以旱作为主,一以水田稻作为主,一“水”一“旱”,相互助力与支持,增强了抵御灾害与耐受冲击的能力,极大保证了政权与文明的稳定存续与发展。唐宋以后,尤其是元明清时期,之所以要开挖并极力维护好南北大运河,就是要将长江流域的稻米运送到北方地区——这是中国南北两大农作区对于维护国家与社会稳定的绝佳例证。
(二)“农业化”“农民化”进程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壮大
历史上的各民族均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但不可否认的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汉族在其中发挥了更为重要的作用:各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的主流趋势是周边民族向汉族的融合、融入。之所以如此,又与汉族所从事的农耕经济活动有直接关系。正如费孝通所言:“如果要寻找一个汉族凝聚力的来源,我认为汉族的农业经济是一个主要因素。看来任何一个游牧民族只要进入中原,落入精耕细作的农业社会里,迟早……主动融入汉族之中。”因此,历史上“华夏”圈的逐步扩大以及诸少数民族与汉族相融合的过程,也是一个逐步“农业化”与“农民化”的过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过程,亦是农业生产逐步扩展的过程,“农业生产”在其中发挥了动力之源的作用。
距今约一万年之前,基于自然地理条件的不同,人类开始出现了农耕与畜牧的区分,农耕世界与游牧世界的分野也于此时开始逐步形成。其中黄河中下游“中原”农耕区,成为经济文化发展的主要核心地区,进而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的“内核”所在。“从最初夏商周王畿所在的小片农耕地区,发展成以黄河中下游为中心的广大农耕地区,再到后来发展成政治文化共同体的核心地区。中原农耕文明最早孕育了成熟的文字和政治制度,最早建立了‘天下’秩序,最早构建了天道民本的政治理念,最早形成了连续不断的历史叙事,最早开创了兼收并蓄的多族群共同体。”正是以中原农耕区为核心,华夏族群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具体来说,先是黄河中下游地区农耕区的扩展与整合,然后是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两大农耕区的相互整合,进而是向周边地区的整合。在此过程中,我们逐步经历了由长江、黄河流域形成的“中国地理共同体”发展成“文明共同体”的过程,进而走向“政治共同体”,最终形成为“命运共同体”。
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过程中的“农业化”与“农民化”历程,整体上以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两大农耕区为核心,可大体分为向“内”与向“外”两个发展过程。向“内”,即边疆各族内迁而逐步实现定居化与农耕化,比如东汉时期的南匈奴、乌桓内附以及随后的匈奴、鲜卑、羯、氐、羌内迁浪潮,隋唐则有突厥、回鹘、粟特、沙陀、契丹、靺鞨、渤海、高句丽等大规模内迁,辽、金、元、清则有契丹、女真、蒙古、满洲等族大量迁入中原地区。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这些内迁族群逐步实现了定居化与农耕化,最终融入精耕细作的小农经济之中。而那些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无论是割据一方者(如十六国政权),还是占据半壁江山者(如前秦、北魏、金),还是一统全国者(如元与清),也都认同并接受了中原农耕生产方式。向“外”,又可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中原汉人南下百越、西迁河西走廊、北迁蒙古草原、东迁辽西辽东,进而在这些地区发展农业生产,比如秦汉时期的移民实边、清代内地民众的“走西口”“跑口外”“闯关东”。虽然迁入这些区域的“汉人”有一部分融入当地少数民族之中,也并非所有人都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但农耕是他们从事的最重要生产方式之一。二是周边少数民族主动接受并发展农业生产,尤其是某一民族在发展壮大并建立政权后。比如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契丹就已在今老哈河与西拉木伦河上游发展农业生产;辽朝建立后,除在原渤海国以及幽云十六州等农耕地区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外,还积极在其“本土”地区大力发展农耕活动,如辽太宗就“以乌古之地水草丰美,命瓯昆石烈居之,益以海勒水之善地为农田。三年,诏以谐里河、胪朐河近地,赐南院欧堇突吕、乙斯勃,北院温纳河剌三石烈人,以事耕种”。其他如党项、女真等族,也均存在相似的情形。而对农业的接受与大力发展,绝不仅仅只是一种对生产方式的简单接受,更会对思想观念、文化传统等产生深刻影响,进而进一步促进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与交融,大大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
二、文化传统与观念意识:农耕传统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构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过程中,文化,尤其是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了重要的灵魂与根脉作用。正是各民族在文化上的相互欣赏与尊重、相互学习与借鉴,才造就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反过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则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奠定了历史根由、文化根脉与内在动力,成为各族人民共有的精神家园与精神纽带。历史上,各民族创造的优秀文化均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具体来说,“农为天下之大本”的重农劝农理念、“大一统”与王朝正统观、和合共生思想等,又在其中发挥了特别重要的作用。而这些思想与观念的背后,又无不有农耕传统的深刻印迹与影响。
(一)“以农为本”的重农、劝农理念
农业生产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提供了最为重要的物质基础。在此过程中,“农为天下之大本”的重农、劝农观念亦逐步被各民族所接受与认同,进而大大强化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对传统中国而言,农业生产具有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的重要作用,正如白馥兰所言:“中国农业还不仅仅是一种物化活动,而且同时也是政府实行社会管理和伦理思想统治的基础。中国人本身对农业的界定,是将农业视为立国之‘本’和兴国之‘基’的。”因此历朝历代都奉行一种重农、劝农的国策。这种重农思想,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战国时期形成为一种系统理念并逐渐树立起“以农为本”的统治实践。而到秦汉时期,随着农民群体与定居农耕社会的最终形成,重农理念更是得到进一步强化。
历史上,不论是由汉人所建立的政权,还是由少数民族所建立的区域性或全国性统一政权,都接受了“以农为本”的理念并将重农、劝农作为重要国策加以实施。如十六国时期,匈奴、鲜卑、羯、氐、羌等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地区并建立了各自的政权,虽然各政权国祚不长且相互间战争不休,但当政者均奉行农本之策,将发展农业生产作为首务之一。如后赵石勒就常常遣使“循行州郡,劝课农桑”;前燕慕容皝“躬巡郡县,劝课农桑”,“立藉田于朝阳门东”,并说“君以黎元为国,黎元以谷为命。然则农者,国之本也”;北燕冯跋“励意农桑……堕农者勠之,力田者褒赏”。这些措施的施行,大大推动了十六国时期各少数民族的农业化发展,促进了各民族与中原汉族的融合进程,为后来北魏统一中原、孝文帝农业改革奠定了思想和物质基础。北朝时期的各国统治者,均将发展农业作为基本国策之一,如北魏孝文帝“简以徭役,先之劝奖,相其水陆,务尽地利,使农夫外布,桑妇内勤”,“民有不从长教,惰于农桑者,加以罪刑”。西魏时曾颁布“六条诏书”,强调“衣食所以足者,在于地利尽。地利所以尽者,由于劝课有方”。辽朝建立后,亦将发展农业生产作为基本国策之一,如辽太祖“弭兵轻赋,专意于农”;辽太宗“诏有司劝农桑,教纺绩”。此外,辽朝的诸多贵族勋戚也都奉行劝农之策,如曾任南院大王的耶律挞烈就曾“均赋役,劝耕稼”。元朝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全国统一性政权,更是将农业生产提到了极高的地位:“农桑,王政之本也……世祖即位之初,首诏天下,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衣食以农桑为本。”总之,“农为天下之大本”的理念及重农、劝农政策的广泛接受与推行,大大推进了诸少数民族的“农业化”与“农民化”进程,不仅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还使农本思想成为各民族共同遵循的理念,大大强化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大一统思想
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过程中,大一统理念及其制度实践,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不仅奠定了历史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逻辑,亦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历史文化传统,可以说“中华民族共同体在数千年的历史演进中不断发展壮大,根源就在于对大一统理念的推崇和实践”。作为中华民族的政治理想与核心共识,“大一统”理念被各民族所认同与接受,“无论哪个民族入主中原,都以统一天下为己任,都以中华文化的正统自居。分立如南北朝,都自诩中华正统;对峙如宋辽夏金,都被称为‘桃花石’;统一如秦汉、隋唐、元明清,更是‘六合同风,九州共贯’”。即使十六国时期,虽出现了五族内徙、天下分裂的局面,但政治上的“多国”格局却并未衍生出“多天下”的观念,各国君王仍旧秉持传统天下意识并以天下之主自居,以实现大一统为己任,从而保障了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政治形态的稳定,为大一统历史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大一统”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共同落脚点都在“一”,核心与实质为“归于一”“定于一”,其背后的动力机制在“凝合”而非“强制”与“征服”。正如钱穆所言:“吾所谓大一统者,乃由国家整部全体凝合而形成一中心,与罗马帝国之由一中心放射而展扩及于四围者又不同。故罗马帝国之创建,由于‘向外征服’,而汉唐征服之完成,由于‘向心凝聚。’”可以说,正是藉由大一统观念,各族人民才团结一心,最终促成了我们今天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牢固树立。
大一统思想在我国具有非常久远的历史。其最早见于《春秋公羊传》“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意思是历法必须要由周王来统摄。到汉代,董仲舒在《公羊传》的基础上,将大一统的意义推向极至并正式创立了大一统学说,“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从发生学的角度来说,大一统思想的提出,与儒家思想的传播、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建立等直接相关,但其背后却是以农耕的发展为主要经济基础的:“在我国历史上,两个巨大的游牧区(北方游牧区与西方游牧区,包括原来在两个游牧区内出现的农业区)与一个更大农业区——即中原农业区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是我国大一统思想所以深入人心的经济基础,也是我们历朝历代大统一政治局面所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汉代是我国定居农耕社会最终成型的时期,而大一统学说也恰于此时确立,不能说仅仅只是历史的巧合。
(三)正统观
“正统观”是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核心理念之一。在古代中国,不论是一统天下的开国帝王,还是雄踞一方的地方霸主,在王朝初建的过程中,都会将政权的正统性建构作为核心要务,以确立并巩固统治基础。因此,如同“大一统”思想,正统观亦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构发挥了积极且重要的作用。如十六国、北朝时期由各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亦极力建构并宣扬对自己有利的正统论,强调“夷狄”与华夏同源共族、华“夷”一体,自己亦为“中国帝王”,并采取柔和夷夏、混同一家的民族政策,大大促进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演进。
中国古代正统观的主要理论依据有两个:其一是以年次定正闰的五德运转说,源自战国邹衍之理论;其二是强调“一统”与“居正”,主要据《公羊传》推衍而来。至于判断正统的具体标准,梁启超先生认为主要有六个方面,即据位之久暂、得地之多寡、是否为前代之血胤、是否为前代旧都之所在、后代之所承与所自出、是否为中国种族。但在这些标准之背后,其实又都有一个共同的基本前提,即是否有发达的农业生产以及相应的“以农为本”理念,这在“是否为中国种族”方面又体现得分外明显。是否为中国种族,其实即中国古代夷夏观的延续与体现。表面看来,“华夏”与“夷狄”的区分主要是基于饮食、服饰、居住模式等外在文化层面的,但其实质却是“农”与“非农”之分,是传统“农为天下之大本”话语体系所衍生出的一种说法,代表的是农耕文明的自我天下观及与之相应的区域性政治与社会体系。因此,就实质来说,所谓“华夏”与“夷狄”的分野,其实即“农耕”与“游牧”的分野,本质上体现的是生产类型及由此所导致的生产方式之差异,故钱穆有言:“所谓诸夏与夷狄,其实只是文化生活上的一种界线,乃耕稼城郭诸邦与游牧部落之不同。”
虽然秦汉以后,在有关正统观的表述中“农业”变得越来越模糊并最终隐而不见,但在各种表述背后,仍有农业生产的印迹存在。比如“中原地域正统观”,其实仍旧是以是否有发达农业生产为隐含标准的。在此过程中,“华夏”也就逐渐成为以中原农耕为主的“汉系中国”之代称,“夷”则成为非农非汉“四夷”之指代。由于农业生产及其相关理念是如此之重要,故历代统治者都将“农”作为建构自己正统性的重要方式与路径,比如行藉田之礼或资助创作耕织图等。
(四)尚和合思想
“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体现与组成部分。“我们的祖先曾创造了无与伦比的文化,而‘和合’文化正是其中的精髓之一。‘和’指的是和谐、和平、中和等,‘合’指的是汇合、融合、联合等。这种‘贵和尚中、善解能容,厚德载物、和而不同’的宽容品格,是我们民族所追求的一种文化理念。自然与社会的和谐,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和谐,我们民族的理想正在于此,我们民族的凝聚力、创造力也正基于此。”正是因为对“和”的追求,造就了中国人爱好和平的民族文化性格,“尚和合”也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目标之一,并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积淀产生了积极作用。
追溯源头,“和”观念与文化实则源于传统的农业生产实践,本质上是农耕传统的产物。中国人历来主张“天人合一”,认为天生万物,强调与“天”的和谐状态,如此才能“和实生物”,“和”也成为万物生生不息、长久不衰的基本法则之一,“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农业生产是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天”)相互作用的过程,要想取得农业的丰收,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强调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故《说文解字》曰:“禾,嘉谷也。二月始生,八月而孰,得时之中,故谓之禾。”因此,中国人最早对“和”的认知及其观念即来源于农业生产之“禾”。对此,张法解释说:
由禾而来的和,内蕴三大内容:第一,和是多样性的统一。农作物成长,是种子、土地、天气、人力多方面的合力方有好的结果……第二,和是得时而中。庄稼生长,天时影响最大,在生长期间的主要时点,都逢适宜其生长的气候……第三,和是虚实相生。农作物要生得好,与整个宇宙相关,在空间性因素组合里、时间性的行进中,既有人可把握的可确定的实的一面,又有人难把握的不确定的虚的一面,那不能把握的虚正好与可以把握的实相合,一定有好收成。
从远古以来对农业实践之禾进行和的总结,是在原始仪式(礼)中进行的……对农业之禾在仪式中的思想总结和演练,也扩展到礼的其他方面,在中国思想的形成中,由禾而来的和的思想,同时也在饮食之和、音乐之和、政治之和这三个方面体现出来。
(五)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内涵丰富、构成多样,而儒家思想又在其中居于核心地位。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成为传统中国两千余年间占主导地位的指导思想,并深深浸入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层面,由此成为传统时代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主要的思想与文化意识资源,前述重农劝农传统、大一统、正统观、尚和合等理念,本质上都是儒家思想的体现与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来说,儒家思想中所强调的“修己安人”“公而忘私”“心系天下”的个人修养观塑造了于家为国的个人品格,社群仁爱、交融与和谐的社会观维持了“群居合一”的社会秩序,而所诠释的“华夷一体”“大一统”政治观则维护了和合同一的民族关系与国家秩序,从而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以及意识强化发挥了重要作用。汉代以后的历朝历代,不论是全国性统一王朝还是区域性、地方性政权,都大力扶持儒学并将儒家思想作为基本治国方略与指导思想,尤其是那些由少数民族所建立的政权,通过对儒学的接纳与推广大大促进了本民族发展及不同民族间的交流融合。如十六国北朝时期进入中原地区的少数民族政权,即通过对儒家文化的认同而强化了不同民族间的交流与融合,进而促进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孕育发展。辽与金亦通过“尊孔崇儒”、推广儒学,赢得了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对其政权的认同,促进了民族融合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进一步形成。
儒家思想本质上是农耕时代的产物,适应的是小农经济状态下安土重迁的农耕社会形态。儒家思想以血缘宗法制为核心与基础——这也成为中华文化区别于其他文化的标志性特征,而对血缘制的重视与强化,究其缘起,与中华文明发展初期黄河中下游地区松软冲积平原易于耕作的农耕发展及治水合作紧密相关,并最终经由夏、商与西周的积淀而最终产生了儒家思想。反过来,固居一处、安土重迁的农耕传统,又进一步强化了对血缘关系的强调与维系,故冯友兰说:“儒家学说大部分是论证这种社会制度合理,或者是这种制度的理论说明。”而就具体的思想内涵或者思想构成来说,儒家思想亦受到农耕传统的深刻影响,正是基于具体的农业生产生活实践,奠定了儒家思想“仁爱万物”“天人合一”等观念的理论基础。正因为儒家思想以农耕传统为基本依托,故对儒家思想的倡导与推行总是与农业生产的推广相伴随。
三、结语
以上我们就农耕传统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具体作用与历史逻辑关系做了初步探讨与分析,可以发现农耕传统从“物质基础”与“精神内核”两个层面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产生了积极作用。这一积极作用,体现出农业生产对传统中华文明的深刻影响。传统中国以农为本,由此使传统中华文明表现出强烈的农耕文明特色,不论民众日常生活、社会组织,还是文化表达、 社会教化、政治运作模式等,都渗透着农耕活动及其相关理念的深刻影响力。农耕文明,作为中华文明的“根”与底色,承载着华夏文明生生不息的基因密码,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革命文化的根脉,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根本依托。在今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更好地传承弘扬并发挥传统农耕文明在国家与社会建设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仍是一个值得关注与深入探讨的问题。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古代农耕图像的搜集、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20&ZD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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