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在思想上起着战略引领作用。在相关研究中,大部分研究者不言而喻地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个既成概念,而意识产生的过程与机理研究则容易被挤压或者略过,使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很难形成统一的学术概念,容易陷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机制被轻略化、实质内容难以具象化、精神凝聚效能悬浮化的认知困境。因此,有必要根植意识研究的多学科视角,对意识的生物、心理、哲学与政治层面进行梳理与审思,从意识的叠合性认知框架来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体要注重以唯物主义观有效阐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统一于物质基础、将意识作为一个重要的心理层级尊重其生成的相对独立性、遵循意识涌现机制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代化推进。最终回归人的精神聚合意义,汇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凝聚之道,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结构性空间整合与功能拓展提供无限的可能,形成各民族共建中华民族共同体并繁荣发展的生动局面。
【关键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识涌现机制;人的精神聚合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近年来学界对此研究产生了丰硕的成果。在相关概念厘定上,学者们的理解重心往往聚焦于“民族”“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些基本的核心概念,必然在理论阐释与价值建构中习惯于从厚重的中华民族文化史观、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基本国情、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历史与现实观照来进行研究。而基于“意识”概念的学术探源却显得较为匮乏,立足“意识”本身的知识体系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学理性、反思性、系统性分析相对不够。倘若对核心概念认识不清、重心下沉不够、理论附着不深,就很难深入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概念的内核,在知识生产、理论建构、精神传播上则很难实现创新与突破,甚至会在路径探源中产生一些认知偏差,影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推进效果。那么,何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茎”与“维”是什么,如何从“意识”生成的内在机理探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所依附的核心要素及其生成机制,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意识理论研究框架中被科学地认知,是值得进一步聚焦并深入拓展的研究问题。
一、何谓意识——关于意识的多维认知框架
意识作为影响人类思想产生及其活动机制的主要反映,受到多学科领域研究者们的重视。反观人文社科对意识的讨论及其研究的思维方式,都习惯于把意识作为心理学、哲学、社会学等研究中的普遍问题。然而自然科学的发展证实了意识也是生理学、生物学的研究问题。意识作为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个重要的基础性概念,有必要兼顾多学科的理论逻辑加以深入研究。在此主要从意识的生物层面、心理层面、哲学层面、政治层面加以梳理与分析,构建多维叠加的意识认知框架,为深入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复杂性结构及其关联机制提供基本信息与认知线索。
(一)生物层面的意识:个体神经系统的内在规定性
探寻意识的生成机制,首先不能脱离人的生物性层面。从人的神经系统与感觉器官考察意识的生物学意义,有利于把意识研究推向纵深层面。意识生物论的讨论中心集中于大脑中的神经生物过程是怎样引起意识的?主要表现在20世纪中叶的神经心理学对意识的人脑机能或神经系统的承认。学者们有的认为大脑意识活动的主要部分是位于中脑部分的网状系统。也有学者认为和意识有关的主要部分仍在大脑皮层,因为大脑皮层作为一种网状构造在空间方面有较好的组织功能,能提供实际所需要的无限多样的神经联系模式。不管意识在神经系统中是怎样的一种功能,都肯定了意识源于人脑的“特殊构造”。学者塞尔对意识的生物性做了具体分析,认为意识是在外部各种刺激物的影响下,通过一系列神经生物过程引起“统一的、良序的、融贯的、内在的、主观的觉识或感知状态”。而且他强调:“这些状态只是其拥有者所‘私有的’。”有效地把意识定性为大脑的一种特征,论证了所有意识现象都是特定的主观经验,也赋予了意识在个体身上的独立性空间,实现了与物理认知、哲学认知在意识研究中的有效对话。可见,意识生物论主要将意识的生成与发展放置于生物的进化历程与特定结构之中。在意识生物论的启发下,尊重各民族个体的原生状态及其智育发展、体格生成规律,是其意愿实现、成就自我的前提基础与基本环节,这也是稳定状态的共同体意识生成的重要依赖。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尊重各民族群体在历史长河中生成的个体差异性特征及其特定的意识形态,认识到中华民族不仅是由56个民族共同组成的“大家庭”模式,更是一个个具有不同民族身份、文化特征与心理结构的个体集成的。个体生物属性中的内在状态如何,是否由衷地被接纳与认知,事关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在结构能否稳固与发展。
(二)心理层面的意识:共同体认知发生中的重要一环
意识的心理属性是人认知发生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心理学对意识的解释主要表现在以下两重逻辑。一方面是基于主客体关系之间的反映论。把意识理解为外部世界反映于主观世界的心理过程。比如认为“意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第一反映”。这种反映过程可以是没有经过逻辑思维加工,也可以是经过缜密的逻辑加工处理的觉醒状态。“在此种状态下个体不仅对自己的身体所处环境有所觉知,而且对自己心理上所记忆、理解、想象、忧虑及计划或进行中的活动也有所了解”。一方面是基于个体心理与群体心理之间的认同论。弗洛伊德可谓是心理学领域研究意识的主要代表人物。他把心理分为“意识”“前意识”“无意识”三个部分,并构建了“本我”“自我”和“超我”的精神结构理论,对个体意识分析给以很大的启发。同时,弗洛伊德亦从群体心理学层面分析客观条件对认知个体意识的重要性。他指出:“一个脱离了客体的孤立心灵并不存在,而且,如果忽略个人和其他客体的关系,我们也无法真正而全面地了解个体的心理。”民族学通常的族际关系分析中对身份认同的强调正蕴含着这样的道理。具体而言,“人类社会的个体无一幸免地被冠以某种‘身份’符号。”身份符号的建构与被认定实际就是一个复杂的心理选择过程。在特定情境中,个体成员都习惯于选择有利于自我发展优先性的身份认同,在多重理想与精神聚合之外仍具有某种程度的独立性。当前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强调,正是力争以更高阶位的中华民族身份为个体民族在身份认同中设置适宜性的包容空间,以消减个体民族在身份认同中过于强调“自我”与“他我”之间的边界设置与族属竞争,发挥共同体意识对个体意识的包容、吸纳与调和作用。
(三)哲学层面的意识:物质反映论与精神指导论的统一
概观哲学层面对意识的理解,集中表现为物质反映论与精神指导论的分析维度。物质反映论的代表性解释无疑是马克思唯物主义中的意识观点。马克思说:“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恩格斯亦强调:“我们的意识和思维,不论它看起来是多么超感觉的,总是物质的、肉体的器官即人脑的产物。”在此,马克思、恩格斯都力图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上揭示出意识的生成要素与机制,人的意识都被看成物质世界发展的结果。精神指导论对意识的理解主要是人的思维的带入问题。认为意识不光是“表象”“观念”的总和,而且也会根据人的需要、利益等关系而对其他有意义的东西进行体验。所以,“意识是发生发展问题,分析到最后,其实就是思维的发生发展过程。”因为有了思维,和思维发生了联系,人类的感觉、知觉、情绪、动作等也都产生了一种质的变化,由此和动物相区别开来。总体而言,意识反映论强调意识活动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包括感觉、知觉等;精神指导论强调的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对待活动,包括注意、意念、谋虑、构思等。意识的这两部分不是并列的相互独立的关系,而是经常紧密结合在一起,是人在任何时候的整体性统一的心理活动。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讨论中,所有对中华民族族源的追溯、对中华民族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发展及其影响分析,对物质基础建设作用的强调,都有效遵循了哲学上对意识的认知理论,是尊重物质性与精神性相统一的最好解释。
(四)政治层面的意识:意识形态中的可塑性思想
从政治层面来讲,意识主要指意识形态。“意识形态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使人们相信他们的自由和自律”。由此为个人的政治社会化与可塑性思想奠定了合理性。意识形态概念的提出有助于揭示某种观念和思想的由来。从某种程度上说,“所有思想都是意识形态的,都只是冲突的利益和欲望的清晰表达,这种观点本身就是一种意识形态”。当意识形态指向个体或少部分人观念的时候,可能带有一定的消极性。也就是说,人们在表达欲望时可能是盲目的,这就需要主流意识形态对之进行凝聚性引导,在此过程中可能需要成员个体出让一点儿自由意志。这实际上就关联到了意识形态的支配权问题。马克思曾用“观念”这一概念来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这实际上是对意识个体论的有效补充与完善,亦强调了具有整体性、统领性价值的意识形态的重要性。根据马克思的理解,意识形态是能支配社会物质力量与精神力量的重要手段。现代社会科学“把意识形态当作一种具有行动取向的信念体系,是一种指导和激发政治行为的综合性的思想观念”。从其主要作用来看,可以使人们在某种行动战略与价值目标中有效团结起来。就当前国际国内形势而言,意识形态是当前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中国共产党始终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础上,已经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意识形态工作,旨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带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亦强调,“要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从这一意义来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正是新时代意识形态形塑的重要课题与集中体现。不仅要依托各民族表现形式丰富、内容鲜活的民族文化符号体系做好文化建设工程,更应该从国家政治战略高度加强对主观意识的引导与建构,有效凝聚各民族群众的国家认同。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厘定及其认知困境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概念关联着“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些核心概念,对每一词的不同侧重,都会牵连到研究落脚点的不同。如果仅局限于把研究重心聚焦于“民族”“中华民族”的概念探源及其共同性的历史文化证实,或者仅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价值建构与实践路径探寻,“意识”难免会变成附带性的词汇与话语表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无形中则被设定为既成概念,其生成的内在机理往往被悬浮或者简化,使得理论建构很难实现突破。因此,从“意识”视角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加以厘定,正确面对当前对此概念的认知困境,是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话语体系建构的重要环节。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厘定
1.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要义
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这一内涵的阐释突出“四个与共”内容,落脚点在树立“四个与共”的“理念”引导上,有着重要的人格化特征。对其理解主要有两个核心要点:其一,“四个与共”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充实的合理性依据。我国自古以来就是由多民族汇聚而成的国家,各民族共同创造了辽阔的疆域、悠久的历史文化与中华民族精神,依托各民族的生活智慧及其向心力而形成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政治社会结构,这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的历史根基。其二,“四个与共”理念受到现代性的冲击与民族分裂主义式微的影响,还需要加以引导,共同牢固树立。现如今,民族社会结构难免受到现代性的冲击,尤其是民族人口社会流动增强,传统散杂居结构被社会多元化发展冲散与分化,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更为复杂,新的聚合状态更为深层。同时,全球化给国际社会带来新的不稳定因素。原生状态居住空间的整合意义已失去了原本效能,各族人民诉求走向新的精神聚合,以形成中华民族的大一统局面。因此,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理念便成为顺应历史、迎接现实挑战的民族事务治理之道,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精神内核。然而,以上概念更多是从一种政治战略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加以阐释,面向的是国家政治稳定的战略功能。而何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其生成机制如何体现?仍需要从学理性上进一步往深、往细探讨。《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材中,明确地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定义为:“是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历史客观存在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是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中华民族共同心理意识,即对中华民族的最高认同及由此产生的对中华民族的使命感、归属感、荣誉感。”这一解释有效融入了“意识”生成的基本原理,同时兼顾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客观实体性基础,并突出了对中华民族的“最高认同”与“使命感、归属感、荣誉感”这些情感认同高度,是一个兼容意识生成的物质基础论、历史过程论与价值风向标的综合性概念,为科学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概念提供了基本遵循。但是,从概念体系、概念要素之间的互通机理与内在联系还需要加强学术性的探源与研究,以增进对这一概念的学理性、道理性与哲理性阐释。
2.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厘定逻辑
从意识研究的理论基础出发,根据意识生成的复杂性系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亦面临着复杂的内在结构及其凝聚机制。同时,其内含的核心概念“民族”本身也是中西方学界都公认的难以界定的概念,因此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确切定义确实亦面临着诸多难题。当前具有代表性的定义如下:其一,强调国民意识或者国民的凝聚心态。比如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在体认彼此生存发展的共性条件与历史基础上,秉持共善价值规范与能动维护意愿的复兴凝聚心态”。因此,“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解释中,其中核心词‘意识’必然成为掌握这一概念整体性释义的关键”。其二,强调中华各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客观基础。比如直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来并非“主观设定”,而是客观事实,是中华民族史、中华文明史长期发展的产物,有着深厚的历史基础”;“离开多民族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共同体,就没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其三,强调中华民族这一客观实体与主观意识反映论的内在统一。比如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对中华民族本体的认知和反映”。故而其“实质上就是一种基于‘中华民族’这一历史性载体之上的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形塑‘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心理过程”。
虽然学者们在定义时都兼顾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客观基础性、主观建构性及其二者的辩证统一性,但重心并不是聚焦于概念本身的逻辑理顺与内在机理拓展,只是为进一步探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意义与铸牢路径进行前提性铺垫,从“意识”这一核心概念的逻辑理顺并深入研究并未得到有效拓展,以至于有学者呼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特质解决的是本质问题,即哪些属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否则,铸牢就是一句空话。”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面临的认知困境
理论研究要有效地反哺于实践并发挥指导性意义才具有生命力。当前因为对“意识”理论的深入性探究不足,并且使之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演变、客观基础、现实目标的学理、道理、哲理融入不够,使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很难向学术概念转化,在认知上亦容易陷入某种困境中,引发相应的理论体系建构瓶颈。
1.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机制易被轻略化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当前民族学、政治学等学科研究的高频词。党中央倡导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纲”,在思想上起着战略引导作用,并且作为一种政策的顶层设计指导着当前的民族工作实践。在相关研究中,大部分研究者不言而喻地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个已经生成的概念,故而掀起文化证实、政策解读与实践推进的研究热潮,而意识产生的过程与机理研究往往被挤压或者轻略化,使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至今很难形成统一的学术概念。有学者呼吁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话语构建工作作为整个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重大使命之一,从不同学科领域发挥各自的研究优势进行研究。尽管如此,不同学科视角的研究都难免预设了这么一个隐含性的前提,即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既成概念,自然会将其理解为一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下的政治话语,对其学术概念化并转化为生活话语是极其不充分的。
事实上,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概念认知及其内在结构上,是应该把其看作涵盖人民整体性的共同意志?还是关注各民族群众自然生成的以国家民族为向心力的共同意识?两者的意旨与范围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凸显国家人民的整体性,后者是凸显民族个体心理的相对独立性与聚合性。而承认个体心理的相对独立性更有利于个体意识的向外输出与转化,为个人意识向共同体意识的汇融与联结提供了可能。当前的研究主流正是跨越了民族的个体身份来谈国家人民的整体性,才导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中的个体性、群众性前提被忽视,然而这恰恰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它是从民族共同体到国家共同体这一发展过程中重要的过渡形态,是当前研究中值得反思的深刻问题。
2.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质内容难以具象化
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一个多民族的整合性概念,难免也会陷入“想象的共同体”的争论与误解之中。这主要是受到安德森所认为的民族是一个“想象的共同体”的论述的影响,难免会引发如下理解:一是认为民族的本源性本身就不存在;二是认为民族具有主观想象性,是根据人的意志或者国家意志进行建构起来的概念。其实安德森自己也认为,必须有一定客观历史记忆作为民族想象的基础,故而离不开小说、报纸、纪念碑、墓园等特定媒介建构对历史记忆的表征作用,凸显了历史记忆及其表征媒介的重要作用。安东尼·史密斯亦指出,“民族和族群一样,是一个建立在共同的神话和记忆之上的共同体”。可见历史记忆是最能保全一个民族繁衍不断的基因密码,是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的重要基础。由此符号与象征自然是讨论民族共同体时不可或缺的重要论题,即需要借助特定的象征物以凸显共同体形象特征,进而增强其被感知性,建立起个人意识与共同体的联结。
中华民族共同体要如何有效地被感知与认同,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中的重要问题。然而,由于中华民族历史以来的多民族社会结构与历史上信息传播的有限性,各民族容易陷入个体民族主义书写自己的历史文化,一些地方在看得见本民族历史文化的同时,中华民族的共同体意识却难以得到合理的书写与塑造。自然,中华民族共同体形象在诸多人民群众的自我民族意识及其历史惯性思维中却一时面临着具象化的困境。“具象化是物质形象被认知的必要过程。”具象化必须依托有效的文化载体与实体性基础。因此,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具象化过程中,如何以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为依托,促使那些散在的历史文化细节发展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现代化的表征,实现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利益与时代价值的有效捍卫,表达国家的政治象征与共同体意义,这些都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具象化中促使各民族群众内在观念向国家认同有效转化需要解决的问题。从实际情况来看,这正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重大的文化建设工程。
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精神凝聚效能悬浮化
物质与精神的关系是基本的哲学问题。唯物史观强调物质决定意识,“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亦有着几千年的物质文明基础。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把处理好物质和精神的关系作为党的民族工作创新发展需要把握的“四对关系”之一。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解,要兼顾其历史必然性与时代紧迫性,处理好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这一方面是应对国际复杂局势与纷争,推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国家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凝聚需要;一方面是应对国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社会基本矛盾,促进各族人民群众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物质发展需要。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在要求是人民受惠与国家利益的高度契合与统一,这种物质基础性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澄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可能就会悬浮于理想目标,实践效能将会被大打折扣。
当前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与有效资源配置的探讨却是十分不够的,主要源于到底是民族身份归属还是地理空间归属的资源配置问题。过去由于受到族属思维的限制,对民族问题的认识首先是依据其所属的民族身份,民族事务治理中的资源性配置往往会忽视民族之间的有效联动性,限制了多主体跨地域共治机制的建构,将不利于资源配置的有效下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不是悬浮于对多民族聚合的精神层面进行的价值呼吁,更应该积极关注民生,切实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促进区域性协同发展,在共同富裕的基本逻辑中来思考各民族群众的切实利益,以物质基础的夯实有效激发各族人民的国家认同感;同时注重从物质文明建设的基础性作用以培育各族人民都普遍化为负责任的公众,瞄准各民族群众共同参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动力,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成效。
三、正确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于意识内涵的复合式叠加框架
通过对意识研究的梳理,关于意识的认知主要集中在意识的生物性、心理性、哲学性与政治性这些层面,故而应该从意识的叠合性认知框架来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的复杂系统。既兼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战略属性,同时兼具个体意识生成的鲜活性生物特征,赋予个体意识的相对独立性,促进个体意识向共同体意识的有效联结。相应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纲”的民族工作实践则不能局限于顶层设计的政治设想,而是向能承担得起多元主体一体化功能及其民族凝聚效能的人的主体性依附与实践赋能,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获得更具包容性、科学性、实效性的发展空间。
(一)以唯物主义观有效阐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统一于物质基础
关于意识的研究虽然呈现出多学科综合态势,然而最为共同的研究基础便是对意识物质性的论证与辩护。唯物主义学派的共同点在于强调所有的现实存在物本身是相互联系的集合,意识就是这些系统的反映过程,由此必须看到意识生成对特定历史阶段的依赖,有效避免了以往对意识认知的唯心主义倾向。同时,唯物主义认为意识离不开肉体的物质基础,这就有必要在生物层面关注意识生成的大脑结构与特定功能等,否则“就有可能或是错误地认为奇妙的意识现象是上帝之类的‘超自然力’赋予人脑的”。以上这些观点都深刻揭示了物质在意识生成过程中的基础性地位,赋予了意识与物质的高度统一性意义,由此也促使万物可被感知与认知的世界成为可能。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较高层次的意识是各民族群众意识共同汇聚的结果,有着具体的民族实体与历史文化作依托。一方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生成发生于古代民族关系与王朝国家形态,以及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设的历史过程,有着实实在在的民族实体与历史依据。另一方面,中华民族则具有意识本身所具有的抽象性、理论性特征,对民族群众的日常生活话语表达与社会关系具有高度的抽象性,成为各民族在历史变迁中大统合的政治象征,也是汇聚中华民族精神力量的源泉。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正是要把其物质性与精神性统一起来,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生成、民族主体的基本格局与生活期盼、共同体建设的现实需要以及目标设定中凝聚共识,加大对民族地区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提高民族事务治理效能,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不断夯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物质根基,赋予中华民族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实现新的转化与高度统合,从而真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将意识作为一个重要的心理层级尊重其生成的相对独立性
层级是事物的整体不可或缺的部分,同时表示整体内部结构之间的优先排序与集合,是种属关系或者包含关系的表现形式。有学者指出:“每个级别的事物都是由更低级别的事物及其活动中涌现的特征所组成的,而这些特征是它们的组成所缺乏的。”说明某一事物的整体性都是由其较为低层级的事物或者其组成部分组成的,而这些组成部分所表现出的特征却是整体性事物所缺乏并产生依赖的,凸显了有机体自身特定的表现形式和独立结构,从此获得了相对于整体的自我优先性,由此为自我认同的优先性提供了理论支持。自我承认的价值优先性是一种理解人与外界关系的主要通道,是个体连通更高层级共同体的最好出发点。民族意识萌发于个体在“他者”场域中的自我承认或者认同,这成为理解人与共同体建立联系、民族共同体意识如何得以形成的关键环节。
鉴于以上启发,个体如何在外部环境的相互影响中产生新的认同或许正成为我们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的主要通道。当前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象征符号与形象表征的建构,无疑是通过社会建构、国家动员以催生对个体意识的新认知。事实上,因为个体在认同上始终具有心理选择的优先性,形式上的认同不一定等同于内心的真实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要演化为共同的心理趋势,还必须经历个体意识生成这一相对独立的内化与外化机制。因此,当我们注重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象建设进而为个体认同提供基本方向时,亦需要重视通过正确的情感引导促使个体的心理接纳,并且自愿由散在的个体认同向群体认同的凝聚机制升级。也就是说,即使原生个体不存在的价值规范,一旦自愿融入群体中,便形成了共同的价值认同,这时主流的价值规范便可形成。因此,有必要重视个人认同向群体认同中的相对独立性环节,某种程度上亦是让共同体包容着个体特性,促进个体性特征在获得认同时亦推动共同体意识的升级,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便具备了基于个体认同基础上而生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属性,避免了“想象的共同体”的认识误区。
(三)遵循意识涌现机制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系统性推进
涌现论是由邦格提出的,致力于建立一种与现代科学相一致的唯物哲学理论。就意识产生的本体而言,邦格认为诸如唯物论、生物系统论、心理系统论等这些单个的本体论的观点通常是不充分的,甚至是片面、封闭和僵化的。“只有通过建立一个配套的本体论观点,与当代科学技术相协调的体系,并用尽可能精确的方式阐述出来而且根据需要使之现代化,才能实现多元性、开放性和灵活性。”涌现论强调了“组织层次”“新质创生”及其系统性性质。涌现机制主要是各部分相互适应的内在过程,表现在系统的组分之间、系统与环境之间的相互适应。意识作为客观物质在人脑中的反映,是特有身体系统和同一历史环境相耦合的产物。这一反映过程的输出状态实际上就是一种适应性的结果,把大脑、身体和环境有效整合了起来。相对于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意识涌现论不仅强调了意识生成的微观性,集中表现于神经元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亦兼顾了意识生成的宏观性,表现在意识的生成离不开社会环境并产生相互作用的结果。故而对意识的研究,不仅需要关注意识的神经生物基础,从族群进化论关注民族的生物性特征及其原生性的认知状态与心理发展水平;还要积极探索外部环境对意识生成的影响程度,评估特定社会发展阶段对更高水平的共同体意识转化机制的影响。
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框架构建与实践推进中,必须兼合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的复合性因素。既要尊重意识生成的民族性内在动力,也需要兼合特定情境中的客观性物质条件与社会、政治与文化环境,使之成为一种具有创造性发展的时代力量。尤其是各民族共同走向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攻坚阶段,“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可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离不开既定的价值规范并付诸切实的实际行动,从物质基础与精神力量方面提升中华民族凝聚力。根据以上逻辑关系,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然强调实践层面的物质建设推进,必然与特定的社会建设、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有关。因为各民族群众会从基本的民生工程、政策恩惠、物质受惠等方面有意或无意地采集相关信息,并将信息通过一定的心理结构、情感关联进行加工和处理,最终形成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感受、判断、思考与价值认同。因此,从民族群众的基本生活状态、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切身体会重新思考中国式现代化的物质基础与社会环境,无疑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统一多民族国家建设的生动实践。
四、结语
意识作为依赖于人并付诸意义生成的精神状态,在学术研究上是一个兼具生物性、心理性、哲学性与政治性等多重叠合的认知概念。意识的生物性赋予了意识的自然属性,为意识的心理生成提供了自然基础;而意识的心理属性使得意识又不能局限于自然状态中,需要付诸其哲学价值的生成。同时,意识还必须在适宜时代的话语建构中才具有完整性的传播意义,这就需要契合时代精神与政治建设需要加以规范,形成统领全局性的意识形态。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需要突破相对固化的思维限制,尤其是需要跳出单一民族、某一领域,或者局限于政治权威、文化多元论等思维框架,从学术概念去认真审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单元与内在结构是什么,正确处理大流动大融居社会环境中多元主体的重新一体化问题,琢思怎样施策才能更加有利于人心归聚,从而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稳定基础。
总而言之,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透视既要兼顾个体意识的生物性特征,关注个体意识生成的价值优先性与心理层级的相对独立性,亦要关注共同体意识生成的物质基础依赖与适宜国家建设的实践路径依赖。当前我国正处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设能力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如何探寻各民族主体新的联结机制与意识凝聚功能正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着重思考的问题。最为根本的就是要回归人的聚合意义,有效遵循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重视有效的资源下沉与合理配置,重视民族群众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生成的价值理念、情感态度与行动意愿,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结构性空间整合提供无限的可能,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民族事务治理的实践路径及其社会功能有效地向人的聚合意义聚焦,形成各民族共建共同体并繁荣发展的生动局面。
龙金菊,女,博士,铜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与实践。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明清时期武陵地区朱砂开采应用中的多民族互动交融研究”(项目编号:24XMZ016);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机制与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23B029);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贵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编号:2024RW48)的阶段性成果。
来源于《贵州民族研究》2025年第2期。原文和图片版权归作者和原单位所有。篇幅限制,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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