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明:“双向转型”视野下的明代明代社变迁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62 次 更新时间:2025-06-06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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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明  

 

“双向转型”这一概念,源于21世纪初笔者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晚明社会变迁研究”,当时研究的定位,是对晚明这一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变化现象与社会结构重大变化进行探讨。除了撰写绪论,笔者以“白银货币化与中外变革”为题,进行了研究视角的全面转换,探讨前贤未涉及的白银货币化过程,认为晚明社会与两个划时代意义的开端(中国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的开端和世界一体化或全球化的开端)相联系。此后以白银货币化的学术理路,我们开展对《万历会计录》的整理与定量研究,认为“中国两千年实物与力役为主的财政体系向白银货币为主的财政体系转型,标志着明代中国从传统赋役国家向近现代赋税国家转型”。至此,明代中国从传统国家向近代国家的转型,构成了“双向转型”,进入中国早期近代化历史进程的转型期。

从社会学角度来说,社会变迁泛指一切社会现象的变化,又特指社会结构的变化,以及社会结构变化的动态过程及其结果。笔者认为处于历史重要的转折期,明代社会结构变化是“双向转型”的重要内容,而“双向转型”框架可以成为研究中国早期近代化的重要解释方式。明代中国向近代化的转型,是通过经济结构转型和社会结构转型的方式实现的,中国早期近代化与社会结构转型有着不可分隔的内在联系。“双向转型”有独特的轨迹与路径,具有浓厚的中国特色。

既有对明代社会变迁的研究聚焦于商品经济,普遍忽略了货币—市场经济的运作逻辑对“双向转型”的作用。笔者致力于社会结构变化原动力的探讨,追寻到白银货币化,聚焦白银在明代与前代不同的货币化过程,发现白银凭借市场的萌发以自下而上的方式运行,成为制度变迁的原动力,制度环境的变化是推动制度变迁的重要因素之一。白银货币化不是简单的货币转型,而是货币经济化,即经济活动通过货币进行交易的比重逐步增大的过程,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中货币在商品交换中的作用和重要性。学界一般认为,货币经济化通常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是经济近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在货币经济化过程中,货币不仅作为交易媒介,促进了市场交易的便利性,也对经济活动的组织和资源的配置起到了关键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货币经济化与市场经济化是同义词,由此在一个新的研究视角下,可以重新考察转型期社会结构多样性的深层机理。

白银—市场—国家制度变迁,构成“双向转型”的内在逻辑,也是明代中国早期近代化历史进程的生成路径。恩格斯阐释货币与社会的关系:“当人们发明货币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想到,这样一来他们就创造了一种新的社会力量,一种整个社会都要向它屈膝的普遍力量。”明代白银经历了不同寻常的货币化过程,成为“新的社会力量”,开启了社会结构的变迁,也开启了中国内生原发型早期近代化的历史进程。鉴于“双向转型”的中国早期近代化历史进程与社会结构变迁,迄今尚未作为一个重要的独立课题来探讨,尚需进行多维度的讨论,这里仅以三个维度略抒己见。

一、从社会维度的考察

农业社会的主体是农民,农民从纳粮当差到纳银不当差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过程,成为社会结构变迁普遍性的例证。英国历史法学家亨利·梅因在《古代法》中说:“一切形式的身份都起源于古代属于‘家族’所有的权力和特权……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梅因从法律史角度深刻指出两千多年来西方社会的一个根本性转变,而借鉴这一公式来观察中国,同样也可以看到两千多年来中国社会的一个根本性转变。从身份到契约的过程,是从传统走向近代的艰难过程,明代由白银货币化—市场化开启了这一过程。

我们可以在实证研究和经验研究中发现并还原中国历史走向近代化道路的过程。明初禁用金银交易,白银不是国家制度设计,并非合法货币,白银之所以成为流通领域的通行货币,是来自民间社会市场。通过市场,白银得以立足,在体制外开始了货币化的过程,而正是由于在市场上的成功,国家层面最终接受了它,这是国家对市场经济变动的反应。笔者采集了427件洪武末年至成化年间徽州土地买卖契约文书,发现白银货币自民间市场崛起,从非法到合法是市场上民众的选择,不同寻常的货币化过程不是国家法令推行的结果,相反,白银成为推动明代赋役制度变迁的原动力。无独有偶,15世纪下半叶成化年间的民间市场上,徽州土地买卖契约文书形成清一色的白银货币买卖时,大量文献中记载的一系列赋役—财政制度变迁反映了白银在这一关键节点得到国家认可,货币化以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方式汇合,“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形成了上下一致的推动白银货币化的过程,由此开始了国家与社会的“双向转型”,推动明代中国进入早期近代化历史进程的转型期。

马克思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发展为基础,将人类社会形态演进的历史概括为三个依次递进的阶段,从“人的依赖关系”“物的依赖关系”到“自由个性的个人全面发展”。马克思分析货币在人类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时指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个三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着重指出“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这正是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事实说明,明代中国发生的正是这样一场变革:从人的依赖关系向物的依赖关系转变,开始了从传统社会向早期近代社会的转型。

明初农业经济是一种指令经济,是由王朝国家作出有关生产和分配的所有重大决策。基于普天之下莫非王臣、田赋力役出以供上乃是臣民的本分,明太祖朱元璋曾说:“为吾民者当知其分,田赋、力役出以供上者,乃其分也。”《大明律》更强调:“人户以籍为定。凡军、民、驿、灶、医、卜、工、乐诸色人户,并以籍为定。”在农业社会的历史阶段中,存在的是人的依赖关系,社会等级结构和人的奴役关系,是使人在某种意义上丧失了独立性的社会结构。明代最根本的变化就是由农业国家指令性社会向市场分化性社会的转变,起源于不在国家食货即贡赋体制内的市场,经济结构分化,角色结构亦发生了分化。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化,角色结构呈现多元化趋势,个性独立和角色结构多元化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货币—市场加速了生产关系的变革,从而加剧了国家社会结构的变化,使相对稳定的农业社会结构逐步消解,失去了以往的稳定性,重塑了整体社会面貌。

农业大国的社会主体是农民,王毓铨指出明朝实行“配户当差制”,农民都要为国家纳粮当差,这种关系在明代白银货币化过程中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明代赋役改革的历史意义重大,“均平赋役是历史上数不清的赋役改革的共同特征,统一征银则是明代赋役改革不同于历朝历代改革的主要特征”。“白银成为国家税收与徭役征代的对象,并以白银货币作为标准单位征税,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亘古未有的变化。”纳粮当差的改变,不仅是农民完纳钱粮的问题,关键的是农民可以纳银不当差,使农民与国家之间的传统人身依附关系得到松解,农民可以获得更多迁徙与择业的自由。更重要的是,农民与国家之间产生了雇佣的契约关系。从无偿劳役到缴纳白银免除劳役,农民成为国家或私人的雇佣劳动者,这就是农民从身份到契约的发展过程。农民从纳粮当差到纳银不当差,古代劳役制走向了消亡,国家征银雇役,出现自由雇佣制,这是农民人身解放的契机。进一步说,农民不再被束缚在土地上,而成为自由雇佣者,伴随劳役制的消亡,明初建立的户役—黄册制度必然走向消亡。经济结构变革引发新的劳动形式出现,赋予了农民新的社会身份。一般而言,农民缴纳白银,国家以银雇役,这使农民与国家的关系发生了本质的变化。身份是指人在社会上或法律上的地位,而契约则是双方或多方共同协议订立的有关买卖等关系的文书,是一种社会协议形式。契约的签订是自由意志的产物,至少在订立协定的形式上是自由和平等的。在传统农业经济基础上有身份制度相对应,而契约关系是市场经济自由、平等原则的派生物。契约中的人人平等,正是与货币面前人人平等相联系的。

从身份到契约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表现在社会关系上摆脱了人身依附关系,向着马克思所说的“物的依赖关系”转变。从身份到契约转变的过程,既是货币—市场经济取代农业经济逐渐形成社会经济形式的过程,又是实现人的解放和自由发展的过程。从传统社会农业经济的强制征发,到近代社会货币—市场经济的自由雇佣,前者主要依靠政治力量,后者则更多地依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相对征发劳役的政治性,白银货币化体现的市场自由雇佣的经济性是明显不同的,劳役征发完全是国家行为,而货币化是市场调节机制起了相当的作用。于是,晚明“经济性的”与“非经济性的”调节机制并存,国家与农民之间的身份束缚被大大松解了,由此产生的是“物的依赖关系”。此外,军户、灶户等群体同样发生了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这种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迁,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的嬗变有密切联系。

明代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有两个重要来源:一方面,赋役折银到征银成为农民脱离土地的非农化契机;另一方面,从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工匠出银可以免赴京当班,到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一律以银代役,工匠轮班制彻底取消。这意味着无论公私雇主,都是从劳工市场取得劳动力,并支付工资,这无疑是从身份到契约转变的重要里程碑。更重要的是,这是生产力得到解放的契机,李伯重认为早期工业化是早期近代化历史进程的重要部分,工商业的发展,对于早期近代化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如果只将明代社会转型称为商业社会,或农商社会,就极大地忽视了手工业发展是早期工业化的历史事实,这是中国近代化的重要前提之一。赋役统一征银,以银代役,产生了抑本务末乃至弃本逐末的作用,成为社会结构变迁的直接后果。农民的非农化加速了社会人口流动,商帮在成化年间已经形成,对白银的需求促使私人海外贸易蓬勃发展,但“下西洋”等国家大型航海行为在成化年间不再出现,这些都与社会结构变迁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总体而言,货币化与市场化同义,对农民、农业、农村乃至整个社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是社会发展史上的巨大进步。首先,从农民来说,农民与国家的关系从人身依附关系向物的依赖关系转化,农民得到了更多的人身自由或者说“解放”。农民可以有多样的选择,从事其他行业的工作,或迁移到城市而不再被束缚在土地上,从而形成劳动力市场和商人群体,这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过程,也是市场化的过程。其次,从农业来看,农业从相对单一的农业经济向市场经济多种经营转变,纳银推动了农产品必须投放市场,交换为白银货币,才能缴纳税收,从而极大地促进了农产品的市场化,生产的商品化为工商业发展创造了必要前提。成化以后商帮崛起与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出现,都说明了上述弃本逐末的变化是确凿发生的事实。农业经济向商品货币经济转变,即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也就是商业化过程。最后,就农村而言,明初自给自足、封闭、半封闭的状态被打破,农村面貌大为改观,一大批城镇兴起,这是城市化的开端。市镇兴起,曾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城市化本身就是近代化的一部分,在城市集中了大量的劳动力,产生了新型劳资关系,在城镇化进程中产生独立的城居地主,形成士绅阶层,在城市具有社会地位,在转型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与商帮兴起、手工工场繁荣同步出现的大量雇工群体和城市劳动力市场,是不同寻常的市场繁荣的基础。后来大量海外白银流入中国,是中国商品换来的,因此,所谓明代市场繁荣是虚假繁荣的说法并不能成立。

传统社会以身份为特征,近代社会以契约为特征。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变意味着摆脱身份束缚,进入契约之中。可以认为,传统社会以身份为特征的等级制度被打破,以契约为标志建立新型社会关系的过程,在明代已经启动,这是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普遍性例证。

二、从国家维度的考察

中国传统国家以农业为经济命脉,以农业生产为立国之基,中国传统农业文明的国家治理体系,以赋税与劳役为主体架构。为了维护王朝国家的长治久安,明初建立起一整套以农业为基准的国家治理体系,如以官僚制为基础的行政体系、以户役制为基础的户籍体系、以宝钞为基础的货币体系、以黄册里甲为基础的赋役体系、以实物和力役为基础的财政体系、以卫所制为基础的军事体系、以工匠制为基础的官方手工业体系等。经过货币化—市场化的洗礼,一系列赋役—财政改革使得货币—市场全面嵌入了国家财政,并形成了明初不存在的地方财政体制。与白银货币密不可分的赋役征收方式的演变,促使两千年来以实物与力役为主的财政体系向以白银货币为主转变,这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的变化,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变化和各种国家制度的瓦解,是对经济变动的反应。特别是从劳役制向雇佣制的过渡,从赋役到赋税,从对人身控制到依托土地主导的趋向,这是以赋役为主体架构的国家治理体系的失衡与重构。具体来说,这是国家治理主体架构在社会变迁中失衡,劳役制走向衰亡。这也正是社会走向早期近代化的典型性例证。

明初农业经济占相当大的比重,田赋税粮均以实物为主,官府征派的各种徭役以劳役为主。明初将王朝治下之民都无例外地编排到黄册里甲之中,无偿地为王朝服徭役,这是古代人身奴役制度的遗存。明朝直接继承元代户役制,是一种以人身奴役为对象的徭役制度。白银货币从市场崛起,标志着农业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形成了劳役制消退的主要驱动力。明代赋役—财政改革呈现出三大不可逆转的进步趋向:实物税转为货币税、徭役以银代役、人头税向财产税转化,这三大趋向都与白银有着紧密联系。

赋役统一征银是货币经济取代实物税收和力役的直接或显著结果。这一结果开启了古代赋役征收原则的变革,即从人户到田亩的征收,也就是摊丁入亩的改革。以往学术界认为,从人户到田亩的征收是由于国家不能掌握人口,因此黄册制度逐渐消亡,以致转向了田亩,这无疑是将问题简单化了。在人口流动表象的背后,是劳役制的消亡成为从人头税到财产税的必要前提。同时,还有另一层意思也应予以阐释,即以田亩而非人户为主征税,可以说是国家对私人土地财产权的一种认可。

从明代货币—市场经济出发对“双向转型”的阐述,提供了一个认识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的重要视角。“双向转型”可从社会转型和国家转型两方面理解,二者在空间上横向并存,二者既有共生互动也有博弈关系。应该重视两种转型之间的关系,明末皇权暴力干预,与民争利,导致市场萧条,社会动荡,民变四起,表明“双向转型”当时已分道扬镳,最终形成了明清鼎革的局面。

三、从观念维度的考察

对晚明启蒙与个性解放社会思潮研究,是学术界长期以来关注的焦点之一,对晚明文化平民化及其个性解放思潮的评价,学界已有共识。但是,迄今尚无从人的依附关系向物的依赖关系的人的独立性发展,即中国早期近代化的进程来认识王阳明的历史地位与作用。王阳明学说使得“人的独立性”凸显,是明代社会结构变迁特殊性的例证。

以唯物史观“三大形态”为基本分析体系,通过从白银货币化—市场化切入,以“双向转型”观察社会结构变化,了解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变化为重要标志的时代变迁,在天翻地覆的社会发展变革中,启蒙思潮要打破的就是人的依赖关系,是人性的解放,这是人类历史的巨大进步。16世纪初的正德年间,王阳明应运而生,承担了转型期的历史使命。心学的提出,使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突显出来,形成社会转型的理论基础,而王阳明的社会改革模式,也正是建立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基础上的民间自治联合体的社会自治理想模式。

“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是一个社会进步的运动,也是一个艰难的跨越。传统社会的主体是农民,农民的非农化势必改变了既往的人生,走向艰难求生的新的历程;与此同时,旧的制度被打破,需要建立一个新的制度规范。王阳明以人心为本及其以人为主体的“致良知”思想,在社会大变革时代产生并非偶然。面对成化以后的社会动荡,大规模流民运动成为当时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王阳明无疑是转型期大变革时代思想转型的代表人物,他提出的“良方”,是从人心的治理入手,从启蒙人的独立性觉醒开始,达到社会自治的终结,是一套从根本上更新人与社会关系的治理方案。

王阳明的“新民观”包括两大层面:一是思想层面,他适应社会发展产生的新思想——新四民观,即来自现实社会分工的新民观;二是实践层面,他在南赣及其他地方对投诚民众乃至地方社会广大民众的启蒙更新,构成社会改革的重要内容。

白银货币化影响的农民、农业、农村大分化,农民是社会主体,因此,农民、农业、农村的分化也就是社会大分化的开始,由此传统社会开始分崩离析。传统社会是农业社会,也是等级社会,全体成员按照出身和职业被划分成不同的等级,农民是承载整个社会的主要群体,等级社会具有极大的封闭性和保守性,需要农民安于土地以保证长治久安。然而,随着白银货币化与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内部的分化日趋严重,越来越难将农民固定在土地上,整个社会呈现日益严重的动荡不定态势。

无独有偶,成化年间不仅是白银货币化得到官方认可并自上而下推行的时间,而且是商帮兴起的时间。商人在社会上的地位上升,成为引人瞩目的社会现象。王阳明提出的士农工商“新四民”观念,不是空穴来风,而是社会转型现实的反映。他提出,“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认为“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则一而已。士农以其尽心于修治具养者,而利器通货,犹其士与农也。工商以其尽心于利器通货者,而修治具养,犹其工与商也。故曰:四民异业而同道”。这是他顺应历史发展潮流提出的“新民观”,日本学者沟口雄三认为这是对社会分工和价值观作了重新定位。在现实面前,王阳明认识到士农工商只是不同的社会分工,没有高低贵贱的区别,每一种职业都是人们获得生计的方式。从社会分工肯定士农工商无轻重本末之分,即肯定士农工商对社会的贡献是一致的,处于平等地位。学界一般认为,这就是对商人社会价值给予的明确肯定。王阳明认为应该摒弃传统“荣宦游而耻工贾”的偏见,大力提倡“四民异业而同道”的新经济伦理。

自龙场悟道——自我觉醒以后,王阳明开始启蒙全民的觉醒。此前社会上四大阶层的人按地位排序为士、农、工、商。士大夫为首,农民次之,手工业者再次,商人居末位。王阳明提出“四民异业而同道”的全新命题,新颖之处就在于肯定士、农、工、商在“道”的面前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复有高下之分。“新民观”对社会的全新意义是重新确定四民的社会身份地位,意味着社会关系的重组,成为中国特色的早期近代化进程的重要内涵。重新审视王阳明的“新民观”,其内容实际上指向两个意涵,一个是现实中曾是流民运动中“盗贼”的投诚之人,另一个是通过致良知启蒙人的觉醒,使百姓成为新民,后者的意义尤其广泛而重大,与王阳明的人人皆可成为圣贤联系在一起。在转型期旧的社会瓦解,新的社会有待建立之时,王阳明启蒙人的独立性发展与自我救赎,激发底层民众参与社会治理,使其成为社会转型实施变革的主体,为建立新的良性社会秩序做出贡献。

宣德年间军士逃亡问题已经显现,成化以后人口流动加速,流民日益增多。正德年间大规模的流民运动,是社会转型引发社会危机的集中表现。现实中社会矛盾冲突与社会动荡,是一场重大灾难,但也是产生新思想与新制度的一片沃土。王阳明面对经济转型的社会分化大变局,提出的治理方案是全方位的:“知行合一”将改革思想传播与社会改革实践结合在一起,设计了一个新的社会秩序图景;十家牌法的提出,本身具有里甲之役改革的内容,是王阳明走访调查南赣地区民间社会后,改革社会基层组织的结果,促成了地方基层社会的自治化,反映了民众的实际需求,重视人的因素,维护农民的普遍利益,突出人的独立性与时代变化的对接,起到了调节社会秩序的作用。他设计倡导的民间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的治理模式,是其社会理想与现实结合的一套新的基层社会自治体系。进一步说,王阳明致良知与转型期新的社会构建的关系,是一个个体与制度进行双向互动的过程,从而建立起一个新的互构型社会,这也就是鲍曼所说的“个体的自治与社会的自治如果到来的话,只能一起到来”。这是一种理性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近代转型过程。

结  语

发源于市场经济的白银货币化,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的社会大转折事件,从分析货币—市场经济在明代中国不同寻常的崛起入手,重新审视明代历史,笔者提出了国家与社会“双向转型”的概念。由此,货币化—市场化—商业化—城市化联袂而至,验证了明代白银货币体系和以白银货币为主的货币财政体系的建立以及国家治理体系的综合转型。指令性管制社会结构坍塌,货币凸显了“新的社会力量”的作用,市场经济持续扩张,导致国家各项制度的变迁、社会阶层的重新分配、社会流动的加剧以及思想观念的变革,从而深刻地影响了明代社会结构的变迁,表明明代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双向转型”,是整体性结构的变迁,是从“人的依赖关系”到“物的依赖关系”的社会形态变迁。中国本土内生原发型“双向转型”形成了一个在激烈冲突中相生相克共同成长的过程,这也正是中国走向早期近代化的历史进程,是中国独特的近代化发展道路。

“双向转型”构成了明代中国的早期近代化历史进程,不仅反映了明代社会内在的动力和矛盾,也为中国走向近代社会奠定了基础。不言而喻,中国的近代化是一个复杂的历史发展进程,笔者认为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早期近代化阶段与近代化阶段。第一个阶段——中国早期近代化阶段自明代白银货币化起,中国农业经济向货币—市场经济转型,引发了社会结构的重大变迁,以内生原发型变革促使中国积极主动引领并推动了经济全球化,开始全球第一个经济体系的建构,为形成第一波全球化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到1840年以后进入第二个阶段——近代化阶段,中国被动地纳入了西方工业革命后主导的全球第二个经济体系,即第二波全球化。

作者单位:中国历史研究院古代史研究所

注释从略,完整版请参考原文

原文刊载于《史学理论研究》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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