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资本论》等著作中,深入考察了共同体与集体力之间的辩证关系,指出集体力是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涌现出的个人有机结合形成的社会劳动生产力。伴随着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集体力经历了从狭隘到普遍、从有限到充分、从自发到自觉再到自愿、从社会劳动的不发达生产力向发达的资本生产力再到高度发达的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过程。新时代,我们需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来凝聚合力、提升集体力,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同时在国际上创造出更广范围更高水平的集体力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关键词:马克思;共同体;集体力
共同体是马克思一生关注的重要论题。本文从共同体与集体力的辩证关系入手,通过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资本论》等主要文本的考察,尝试厘清马克思共同体与集体力概念的深刻内涵和辩证关系,揭示共同体的历史演进与集体力的形成发展之间的关联共进关系,并由此把握集体力的实现和提升是人类共同体发展至今的根本方式,也是人类共同体未来发展的着力点,从而一方面充分彰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重要论述对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的自觉运用和创造性发展;另一方面为持续增进中华民族共同性,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升理论和实践自觉。
一、共同体与集体力的内涵与关系辨析
共同体是一个多学科、多领域被广泛使用的重要概念,其定义多达上百种。马克思对此做出了既具有科学性又具有实践性的回答。
(一)共同体的内涵
马克思并未对共同体概念做严格明确的界定,其虽然在多个场合多种语境下被使用,但是含义较为宽泛,有在原始公社意义上使用的,也有在货币共同体意义上使用的,更多的是基于世界历史基础上对处于不同生产关系中的共同体的动态历史分析。马克思的共同体内涵主要指以社会关系特别是物质生产关系为基础人与人联合而成的有机体,是人与人基于“共同性”结合而成的关系整体,并且这种共同性首先体现在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和共同利益上,然后才是血缘、地缘、价值、文化、情感、语言、目标等其他方面的共同性。不同历史时代的生产生存条件决定了不同群体阶层的共同利益,受共同利益制约从而产生共同关系,自发(被迫)或自觉联合成不同形式的共同体。这一内涵具有较为一般和普遍的意义,贯穿于其共同体有关论述的始终。
共同体的产生源于人的共同本质需要。直接的现实的人不能孤立生活,只有结成社会共同体,从属于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真正存在。人“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共同体是人的根本存在形式——实践的前提和结果,共同体的现实存在形式与一定的生产条件和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劳动主体所组成的共同体,以及以此共同体为基础的所有制,归根到底归结为劳动主体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以及与该阶段相适应的劳动主体相互间的一定关系和他们对自然的一定关系。共同体形式伴随着生产实践和社会关系的变化发展而历史地变化发展。个体与共同体在实践中双向建构、共同发展。共同体为个体提供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个体作为共同体成员和主体积极推动共同体的存续、变革和发展。共同体不仅是一种事实存在,也是一种价值追求,是人的自由本质和社会关系本质的现实形式。只有在共同体中人才能占有对象,占有自己同世界的一切关系,从而全面占有自己的本质。在过去的各种冒充的虚假的共同体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
(二)共同体的集体力
《德意志意识形态》《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资本论》等著作中,马克思明确提到结合劳动创造了一种生产力,即集体力。这一共同体的集体力,是推动人类社会迅速发展的根本动力。因此,所谓集体力,不是个体生产力的简单机械总和,而是个人相互关联结合为一个有机体后,因为整体性组织性系统性而涌现出的新的力量,是结合劳动形成的一种整体力。
人的社会性的本质是集体力得以产生的前提。集体力不是单个人孤立地所具有的,而是只有在共同体中,劳动者摆脱个人局限,在有计划地同其他人协同劳动时才能产生。共同体中,集体力这种新的生产力是通过协作这一劳动形式创造的。协作经历了简单协作到工场手工业再到资本主义机器和大工业协作的发展过程。共同体形式下的协同劳动,无论是简单协作还是各种进一步的专业划分基础上的复杂协作,产生了新的生产力即集体力、协力,优化了劳动者劳动能力的调配,提高了个人的劳动生产率,扩大了劳动的作用空间范围,相应地缩小生产规模和生产领域,节约了生产条件,缩短了制造总产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
由社会合作、劳动结合所形成的集体力是人类共同体形成和发展的结果,反过来也推动着共同体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集体力的发展状况和实现程度与共同体的发展相一致,表征着社会的发展与人的发展水平。人类社会的发展主要是由集体力的增长来衡量,个人的发展阶段受到共同体的发展阶段的制约,个人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获得。
二、共同体的历史演进与集体力的形成发展
马克思指出,共同体并非是一个静态的、一成不变的社会形态,而是动态的。在共同体历史演进中,集体力也经历了从狭隘到普遍、从有限到充分、从自发到自觉再到自愿、从社会劳动的不发达生产力向发达的资本的生产力再到高度发达的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过程。
在传统的自然共同体中,协作带有自发性、偶然性且形式较为简单,集体力的运用狭隘而有限。传统的自然共同体时期,集体力的运用都是极为有限和狭隘的,劳动生产力处于低级发展阶段,劳动的特殊性是劳动的直接社会形式,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都是很狭隘的。物质生产关系以及建立在这种生产关系基础上的生活领域,都表现出人身依附和相互依赖的特征,个人或者受到同其他人的自然血缘联系的束缚,或者直接被统治和控制。
在资本主导的现代共同体中,“机器体系代替简单协作”,发展起来的发达集体力被资本广泛充分使用并被无偿占有与垄断。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基本特征是个体生产而不是社会生产。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特征则是社会生产,资本是同结合的劳动打交道。资本剥削的全部秘密就在于通过交换无偿占有这种社会劳动的合力。“劳动的社会生产力不费资本分文”。资本家支付报酬的只是单个的劳动力,而不是他们结合产生的劳动的社会力,他们的合力,即集体力被无偿占有了。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集体力的实现不同于传统共同体,是建立在工人阶级的一无所有的自由基础之上,以生产资料集中在相对较少人手里为前提和条件。集体力的资本主义使用,比以前的一切共同体形式更加促进了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推动了生产关系的变革与人的发展,同时导致了人的片面发展和工具化。工人被贬低为机器的附属品,工人因畸形发展成为局部的人,一切发展生产的手段都转变为统治和剥削生产者的手段。集体力的资本主义使用也为“真正的共同体”的到来准备了条件。
在未来由自由联合的人组成的“真正的共同体”,全部生产力由联合起来的个人掌握,自觉的社会劳动力、集体力是各个人自主劳动结合的结果并归大家共同占有。在真正的共同体中,每个人都将自觉的把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由此产生的集体力不再是资本的生产力,而是真正的社会的生产力。独立自由的个人相互之间自觉自愿发生关系,并且工人的相互联系和统一寓于工人自己的相互关系中,而不是受制于资本,各个人自主劳动结合形成的集体力归大家共同所有。物质生产和集体力的发展将不是最终目的,人类能力的发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成为目的本身。
三、集体力的提升与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
马克思从物质生产角度,提出通过集体力的提升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建立自由人联合体,从而深刻揭示了共同体的发展方向。对于集体力这一概念,马克思不仅用来指称资本主义共同体对其的发挥和利用,更是将其提升为一个普遍的历史概念,用来指称其在一般共同体的演进中扮演的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历史性作用。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努力提升和发挥集体力,必须在国内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在国际上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
(一)提升中华民族集体力,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是超越资本主义共同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发展需要中华民族集体力的深度奠基,中华民族集体力的喷涌勃发托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优化共同劳动方式,在共同团结奋斗中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集体力,增进共同性。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形成共促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思想共识,将亿万人民有效组织起来,凝聚强大合力进行产业协作发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共同的劳动协作过程中,不仅形成强大的集体力,还因为共同的生产方式形成共同的文化和信念、在共同劳动生活的情景中滋养共同的血脉和情感。
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探求共同劳动奋斗、提升集体力的新思路。共同建设、共同奋斗所创造的集体力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和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新时代,通过调整优化共同劳动方式,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是符合历史规律、契合现实需要的,是提升整体力、集体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必然选择,是加强民族团结,推动各民族共同努力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必然道路。
中华民族共同体坚持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共同创造的集体力由各民族共享。不同于资本主义共同体,集体力由资本家私人占有,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将一如既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始终将全体人民的自由发展作为价值指向,坚持人民主体论、人民依靠论、人民目标论,人民利益论、人民标准论、人民共享论,人民所创造的集体力归人民共同所有。
(二)发展人类集体力,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
习近平总书记从人类整体的角度出发,创造性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关系世界各国人民前途所在、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价值理念,并积极践行与推进,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的共同体理论。具体实践中,既要通过发展人类集体力来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也要通过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来提升人类集体力。各国经济主体通过充分合作、互联共建,挖掘创造出范围更广、水平更高的人类集体力,为世界发展提供更强大的驱动和活力。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类集体力的开启与提升既是经济规律使然,也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逻辑。我们要深度嵌入全球分工体系和价值循环之中,不断扩大国际合作空间,提升国际协作水平,提高合作的范围和深度,集中力量创造出更大更广的人类集体力。
世界各国要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集体力的发挥和实现提供思想基础和保障。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基于对中西方文明的继承与创新,提出的符合世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凝聚不同文明价值共识的普遍性价值。我们要大力弘扬践行全人类共同价值,致力于扩大各国利益的汇合点,深化同各国的利益融合,拓展平等、开放、合作的全球伙伴关系,促进大国协调和良性互动,为人类社会发展增加互利性力量和整体力,在这一进程中逐渐形成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命运共同体。
要充分利用科技最新成果,充分挖掘数字化、智能化对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巨大潜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世界经济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我们要共同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提升集体力方面的具体发展路径。人只有在完全进入世界历史后,在人类共同体中才能释放出人类集体力,也只有在全世界范围内人类集体力充分涌现的基础上获得实现全面发展的条件与可能。
同时,必须规约资本逻辑的“逆全球化”效应,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培育合作共赢新动能,大力发展人类集体力。逆全球化现象的出现,本质上是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全球性转移和转嫁及其所带来的不平衡加剧的结果。摒弃西方资本逻辑下的片面、狭隘发展观,坚持共同发展观,打造均衡普惠全球发展伙伴关系,汇聚发展人类集体力强劲动力,建立开放包容创新、共建共享共荣的发展格局,构建全球发展命运共同体,既是中国努力的目标,也是世界各国发展的正确方向。
王晓红 中央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本文发表于《教学与研究》2025年第5期【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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