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森:经济学的性质与哲学视角审视下的经济学

——一个基于经济思想史的理论回顾与展望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231 次 更新时间:2008-07-21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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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森 (进入专栏)  

摘要 基于对经济思想史上一些相关文献的理论回顾,本文认为,在中国经济与中国经济学理论互动演变的当下格局中,是对经济学的性质、意义、任务及其它到底是一门什么样的学问这样一些元经济学问题进行理论反思和讨论的时候了。第二小节的文献追溯发现,在经济学说史上,伴随者由“政治经济学”向“经济学”的转变,经济学家们对经济学的本质和任务的理解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第三小节讨论了经济学能否成为一门价值中立的科学问题。研究发现,任何经济学派的理论观点都会潜含着某些价值判断和伦理原则在其中,经济学家作为一个“学术人”所面临的问题,首先是如何透过自己的文化信念和价值观,去发现人类社会中的某些“自然秩序”。第四小节讨论了经济学能否成为像物理学、化学等自然科学那样一种高度形式化的“精密科学”这一问题,并对目前主流经济学中流行的唯科学主义的研究偏向做了一些反思性的评论。本文最后所得出的结论是:为了中国的理论经济学在未来的健康成长,应该鼓励不同经济学流派和研究进路之间的竞争、对话和多元化发展。

关键词 政治经济学 经济学 经济学方法论 实证主义 唯科学主义

“理性永远存在,但它并不永远存在于理性的形式之中。”—— 卡尔·马克思

一、引言:从豪斯曼的《经济学的哲学》谈起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已经保持了近30年的高速增长。同时,自同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学术思想界也经历了一个近30年的思想解放过程。伴随着经济高速增长、社会进步和思想解放过程,中国的经济学理论也有了长足的进步。不但从整体上来说中国的经济理论研究已经大致完成了一个从计划经济时代以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为基本骨架和范本的单一经济学话语体系向一种当代经济学和古典经济学研究共存且诸多门类经济学科共同繁荣发展的时期转型,在各大学经济学院和商学院的实际教学过程中,也实际发生并正在试行着一种多元化课程设置的动态演变格局。中国经济学理论和中国高校经济学教育的双重进步和同步发展,不但使一批又一批的中国高校经济学专业的博士和硕士等专业理论人才走向进入教学或科研单位并逐渐形成了中国经济学中新生代的主流研究力量,而且也有成千上万的毕业生进入了一些国外著名大学攻读研究生课程,并有一大批从国外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的中青年经济学家回国执教,或在各科研机构和实际经济部门从事经济理论研究。更为可喜的,这一新生代的中青年经济学人,开始以现代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和语言与国际经济学界的同仁们进行交流,并开始在国际上的外文经济学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

改革开放近30年来中国的经济总量增长是巨大的,同时中国经济学理论在整体上所取得的进步也是巨大的。然而,这双重的巨大成就,并不能掩盖在中国社会现实中以及在中国经济学理论发展过程中同时存在的一些问题。正如经历了30年高速经济增长的中国社会正在走向何方这样一个巨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有待学术各界共同探讨和思考一样,中国理论经济学也同样面临着未来道路如何走这样一个重大问题。另外,这里不得不说,正如改革开放以来近30年的中国高速经济增长巨大成就可能部分遮蔽了中国理论界观察社会问题的视界一样,当下中国的经济繁荣,也似乎致使忙忙碌碌的中国经济学人没时间来反思经济学到底是一门什么样的学问这样一个“形而上学”问题了。然而,现在的问题可能是这样:只有大致理解经济学到底是怎样的一门学问了,中国经济学界方能较合宜地理解经济学人自身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确当位置和角色,也才能进一步较清楚地把握我们这个社会的未来走向。一句话,在当前中国经济繁荣、社会进步与经济理论互动发展的格局中,从未来制度变迁和经济理论发展的现实需要来看,是在整体上反思经济学的本质和任务到底是什么的时候了。

2007年1月,北京世纪文景出版公司翻译出版了美国经济学家豪斯曼编的《经济学的哲学》(丁建峰译)文集。这部文集的编者丹尼尔·豪斯曼(Daniel M. Hausman)现为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的哲学教授,并且已经担任在国际甚有影响的《经济学与哲学》杂志的主编十多年了。由这位行内专家所精心收编的文集,荟萃了近现代经济思想史上一些理论大师的经典之作,覆盖了经济学诸领域中的一些“元经济学”(meta-economics)的深层问题。在豪斯曼《经济学的哲学》中译本的封底中,中国经济学家汪丁丁教授曾表达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判断:“为了让经济学走向21世纪,我们应当知道它在20世纪的整体状况。对经济学的整体把握,就是经济学的哲学。” 笔者非常同意这一见解。这篇文献综述性文章,自不敢言是对经济学的发展作任何整体性的把握,而仅仅是基于笔者一点非常有限的文献阅读,就理论经济学中几个相互关联着的重要问题,做些文献梳理,并附带增加自己的一点“边际评论”。这里,笔者仅挑出三个主要问题来,就教于经济学界的先辈、同侪和青年同仁。这三个问题分别是:经济学的本质(nature)与任务是什么?经济学能否成为一门价值中立的学科?经济学能否成为像物理学和化学那样一种高度形式化和“技术化”的“精密科学”?

二、经济学的本质与任务

可能自“政治经济学”(the political economy)和“经济学”(economics)这些术语出现以及理论经济学学科形成以来,[1] 经济学是什么似乎就成了经济学家们的一个挥之不去的问题。较早,经济学家们多是从经济学的定义去把握经济学的本质和任务的。譬如,在《国富论》中,斯密(Smith, 1776/1930, vol. II, p. 177)曾把政治经济学视作为“研究国民财富性质和原因的一门学问”。斯密(Smith, 1776/1930, vol. I, p. 395)还认为,“作为政治家和立法者的一门科学的政治经济学,有两个不同目标:首先,为人民提供充足的收入或生计,或者更确切地说,使人民能给自己提供这样的收入和生计;其次,为国家和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所需的充分收入。概言之,其目的在于富国裕民”。正因为斯密本人在写《国富论》时心目中把经济学视作为写给政治家和立法者读的一门学问,在他的话语解释(discourse)中,到处不无对君主与政府应当在治理社会时如何行事的治国方略和政策建议。换句话说,斯密恰恰是在古汉语中“经邦济世”和“经世济民”的“经济”意义上来看待经济学的性质与任务的。用施蒂格勒(1986,ch. 18)的话来说,在斯密等英国古典经济学看来,经济学的任务是劝说(preach)人类社会尤其是国家的主权者(the sovereign ——一译“君主”)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合宜治理方式和制度形式,来使一国的经济繁荣,人民致富。有了这一明确的学术目标,在《国富论》中,斯密不仅讨论了一些经济和贸易政策,而且较广泛讨论了政治、法律甚至外交等等方面的问题。譬如,除了提出“看不见的手”这一著名的经济学原理外,斯密在《国富论》中还讨论了保证这种看不见的手能得以良好运作的自由制度原则及其法律保障问题。斯密(Smith, 1776/1930, p. 184)指出:“一些特惠或限制制度,一经完全废除,最明白和最单纯的自然和自由制度就会自动建立起来。每一个人,在他不完全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给予完全的自由,让其依照自己的方式去追求自己的利益,并以其产业和资本与其他任何人以及其他阶层进行竞争。”依照这一理念,斯密还对社会的收入分配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但却很大程度上被人忽视了的观点:各阶层人民的收入分配,也应该是由市场竞争来决定的事。斯密(Smith, 1776/1930, vol. II, p. 152)说:“君主应该给予各阶层子民以公正和公平的待遇,如仅仅为了促进某一阶层的利益,而损害另外一个阶层的利益,显然与此相违。”斯密对市场经济进步意义的确信,甚至到了这样一种程度:只要给定充分的自由竞争和市场秩序的自然成长空间,市场诚信体制也会随着交易的扩大而慢慢产生出来。譬如,在1762到1763年撰写的《法理学讲义》中,斯密(Smith, 1978, p. 538 )就曾明确指出:“只要商业在某一国家兴起,就总会带来人们正直和守时(probity and punctuality)的习惯。这些美德在未开化的国家里几乎是不存在的”。斯密还接着举例到,在当时欧洲各国当中,荷兰人最注重做生意,同时也是最遵守诺言的人。[2]

对斯密本人对自发市场秩序运行之合理性的这种强烈信念,就连比较推崇自由市场体制的芝加哥学派中一位重要思想家施蒂格勒(George Stigler)也似乎感到难能完全接受,并好像略有微词。1980年在哈佛大学所做的题为“经济学抑或伦理学”的著名坦纳人类价值讲座(the Tanner Lectures on Human Values)的讲演稿中,施蒂格勒曾把斯密比喻为那种自由市场体制合理性理念的“传道人”(preacher),并认为在《国富论》中到处都可以找到这种“传道”、“说教”或言“劝说”的例子。照施蒂格勒看来,在斯密之后,这种基于经济学家个人价值和伦理判断的说教就比较少了,他还举例到,在李嘉图(David Ricardo)的《政治经济学与赋税原理》以及在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中,这种“说教”就不多了,而到了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中,就根本没有“说教”了(参Stigler, 1986, 中译本,页392)。施蒂格勒还认为,从那之后,经济学家们就变得“园滑老练”起来,用今天的话说,人们不再像斯密那样关心人类社会到底是如何运作的这类“经邦济世”的大学问了,而是尽量把话说得婉转巧妙,从而只是做些解释现实经济现象的“实际功夫”。如果说施蒂格勒的这一观察无误的话,我们今天似可以进一步认为,在经济思想史上,斯密对经济学性质和任务的解说和理解,在后来的经济学家中在很大程度上被“修改”(revised——这里可不是在“修正”意义上说的,而且也很难说是被“修歪”)了。尤其是到了另一位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功利主义伦理学家和法学家边沁(Jeremy Bentham)那里,经济学的性质和任务被明显“功利化”了。照边沁(Bentham, pp. 1793-1795, p. 223)看来,“政治经济学既可被当作一门科学,也可被当作一项技艺,但当科学被运用于指导技艺时,两者可视作为同一回事”[3]。

在认识经济学的任务和性质时,我们必须省悟到,斯密之所以像一个为市场经济运作之合理性大声呼喊的传道人那样写出《国富论》、《道德情操论》以及《法理学讲义》等等经典著作,完全与他所处的时代密切相关。18世纪后半期,英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才刚刚萌生,重商主义的国家干预政策还在大行其道,保护市场运作的法治和宪政民主体制还没完全建立起来,更重要的是,当时的英国还处在工业革命的黎明前夜中。在此情况下,斯密把自己的经济学的任务定作为一种为政治家和立法者所写的一门学问,并决意要把自由市场体制的理念传道给(preach)世人,现在看来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然而,在《国富论》出版后的一个多世纪中,法治化的市场经济体制在英国、荷兰、法国、德国等欧洲国家相继生成了。正如施蒂格勒(Stigler, 1986,参中译本,页418)所注意到的那样,“自《国富论》出版以后的一个多世纪里,经济发展的步伐一直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率和规模向前迈进。西方世界的生产技术、经济体制、生活方式,乃至政治制度,都发生了持久而意义深远的变化”。19世纪西方世界的兴起,西方国家中法治化的市场经济运作体制的生成,标志着西方社会从整体上已经完成了其现代化过程,因而,像斯密那样为呼唤法治化市场经济体制的生成和降临的“市场经济理论传道人”的历史使命已随之结束了,接着,经济学的现实任务和历史使命也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历史变迁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样,到边沁和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所处的19世纪中后期时期,西方的社会历史已经不再需要经济学家们像斯密那样为呼唤出来“市场经济”而进行呐喊了,而是较多的要求经济学家们去注重探究市场运行中人们的行为方式并较功利地研究和教导人们如何在市场经济体制中作出自己的最佳选择,这就是可以理解的了。[4] 由此我们今天也可以判断,如果我们把经济学认作为从财富创造和社会福利增进的视角来探析人类社会是如何运作的这样一种话语体系的话,其任务和意义亦会随着人类社会的历史演进进程而不断发生变化,但是,经济学本身所展示的市场运行的一些基本原理,应该是经济学本身所永远秉有的,否则,经济学也就失去了它本身是有关人类经济社会运作基本原理的一门学问这一特殊性质了。

在19世纪后半期,处在自亚当·斯密所沿袭下来的英国古典经济学的学术传统中,以及在英国市场经济业已形成的历史背景中,约翰·穆勒(John S. Mill)对经济学的任务以及现实的和历史的意义的理解,较斯密来说就有了一些“修改”,并且,穆勒对经济学本质的理解,较斯密而言也发生了一些变化。譬如,在“政治经济学的定义及其方法”这一经济学说史上的经典名篇中,穆勒(参Hausman, 1994, 中译本,页53-55)曾对政治经济学下了这样一个定义:“政治经济学是探讨某些社会现象规律的科学,这些规律产生于人们生产财富的联合行动之中,就其所涉及的现象而言,不会由于人们对其他目标的追求而被修正。”接着,穆勒还指出,在确定政治经济学的上述定义时,他试图将其本质刻画为一门抽象科学,并认为其方法是先验方法,即建立在人们嗜好财利、为追求财富而精心选择手段的假设基础之上(这一点分别为后来的新古典主流经济学和奥地利学派的一位重要经济学家米塞斯——即Ludwig von Mises —— 所承传下来,下面我们还会谈到这一点)。从穆勒的这一经典名篇的这些论述中,我们发现,对经济学家以及经济学的理论任务,穆勒的理解较斯密已经发生某些变化。与斯密那样把经济学理解为为政治家和立法者所写的一门经邦济世、经世济民的大学问 [5] 不同,穆勒较倾向于把理论经济学视作为研究人是如何追求财富且建立在某些有关人的行为模式的一些先验假定基础之上的“精密科学”。今天我们也从中可以发现,穆勒的一些论断,实际上与马歇尔之后西方新古典主流学派的建立在理性经济人基础上的抽象推理精神,在许多方面是相契的,或者说穆勒的经济学思想,已经蕴含了当代主流经济学理论建构理路和分析精神的萌芽。

在西方经济思想史上,马歇尔(Alfred Marshall)以及其经济理论,可谓是一个承前启后的转折点。不但自马歇尔之后,“政治经济学”这一理论经济学的通称逐渐为“经济学”一词所代替,而且人们对经济学性质和任务的理解,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在《经济学原理》中,马歇尔(Marshall, 1920, p.1)曾对经济学的性质做了一个折衷的把握:“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是一门研究人类一般生活事务的学问”,“一方面它是研究财富的学科,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方面,它是研究人的学科的一部分”,或者概言之,“它研究在个人与社会活动中与获取和使用物质福利必需品最密切相关的那一部分”。对马歇尔的这些论述,我们今天似可以做这样解读:经济学作为研究人类一般生活事务的一门学科,既要研究财富的创造和增殖问题,也要研究人的经济行为,但目的却只有一个,即探究和论述人类社会如何才能最佳地创造和使用财富。

马歇尔之后,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新古典经济学繁盛发展起来,并逐渐成为了当代经济学的主流。当代主流经济学家对经济学本质和任务的理解,较早被英国伦敦经济学院的一位老牌经济学家罗宾斯(Lionel Robbins)较全面和系统地予以阐述出来。在1932年出版的《经济科学的本质和意义》的这本小册子(1935年出版第二版)中,罗宾斯对经济学的本质、任务、意义以及研究方法等进行了专门的探讨。按照罗宾斯(Robbins, 1948,参中译本,页16-20)的理解,经济学的本质是研究资源稀缺条件下人类在配置资源方面是如何行为的一门形式化的社会科学。罗宾斯认为,在错综复杂的现实世界中,当人们进行多种目标的选择时,经济学可以帮助人们理解自己选择的意义,以及如何作选择,故“它提供了人们合理行动的一种技术”,因为,“我们要想作出完全合理的选择,就必须先知道自己偏好些什么”(同上,页123)。

罗宾斯对经济学本质和意义的这种理解和把握,为后来的绝大多数当代经济学家所赞同,并在此精神下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和学术建构,从而逐渐形成了当代经济学的宏大理论世界。之后,一些主流经济学家对经济学的本质和任务也做过一些具体的描述,但与罗宾斯的理解已经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差别。譬如,在“经济学抑或伦理学”中,施蒂格勒(Stigler, 1986, 参中译本页393)曾明确指出:“经济学的主要任务一直是以大众可以接受的方式来解释实际经济现象,而且近200年来我们能始终诚心诚意的尽力完成这一使命,尽管并不总能取得极大的成功。”施蒂格勒的这一见解,实际上不过是复述了弗里德曼(Milton Freedman)在20世纪50年代就提出的一些基本见解。譬如,在其著名的“实证主义方法论”一文中,弗里德曼(Friedman, 1953)曾强调指出,实证经济学在原则上是独立于任何价值判断的,“作为一种实证科学,经济学是一种被尝试接受的、关于经济现象的概括体系,用以对条件变化的结果作出预测”(参Hausman, 中译本,页174)。应该说,经济学作为解释社会现实中经济现象的一门实证科学,今天已经不再是弗里德曼、施蒂格勒和芝加哥学派的几个经济学家的主张了和信念了,而是变成了当代主流经济学家或言世界上绝大多数经济学家所接受和信奉的基本立场了。然而,从上述经济思想史的简短梳理中,我们已经大致看出,这种实证经济学或言“实证主义精神下的理论经济学”,显然已经不是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眼中原来的样子了,或者说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偏离了经济学的亚当·斯密传统。就此而论,哈耶克(F. A. von Hayek)认为,只有从门格尔(Carl Menger)到他本人一脉承传下来的奥地利经济学分析进路[6],才代表了经济学理论的亚当·斯密传统。现在看来,哈耶克的这一见解不无道理,或者至少说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了。

概言之,自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出版以来,经济学家们对经济学的本质、任务和意义的理解和把握,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此,笔者不想再对经济学的性质和任务做任何新的定义性把握,而只想在这里提出这样一个现实问题:在凭临着21世纪初叶中国经济继续进行着的一种非常独特的市场深化过程的历史格局和大势中,中国当下和未来的理论经济学的历史使命是什么?中国的经济学家们又将能够做些什么?是一股脑地全部挤入当代新古典主流经济学的话语体系中对当下社会现实中的一些现象(包括中国社会转型期的一些过渡性的“特殊现象”)做些形式化的实证研究?还是部分回归到经济学的亚当·斯密传统,走出一条中国经济学理论发展的自身道路?或至少走一段的自己的独立发展路程?

三、经济学是否能做到一门价值中立的学科?

从上一节的分析中,我们已经知道,作为研究和解释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现象的一门知识体系,经济学的任务会随着不同历史阶段上的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格局和不同现实要求而发生改变,并在世界历史上实际上经历了从斯密的那“经邦济世”的大学问,到马歇尔的经济学的双重任务,再到弗里德曼的对广义的市场现象进行实证研究这样一种经济分析史历史的转变过程。然而,尽管经济学的任务随人类社会的历史变迁而变化了,但经济学的本质和意义(significance)却并没有发生多少实质性的变化。我这里是说,尽管随着西方社会中法治化市场经济体制的成长和成熟,经济学家们不大再需要为通过市场交易过程而配置资源的合理性(raison d’être)和优长进行“说教”(preaching)了,而主要致力于研究通过市场运行的“机理”是怎样的这样“现实的”问题,但经济学的目的和意义似乎只有一个:那就是向人们展示,通过形成什么样的社会秩序和制度安排,人类社会才能最有效地创造和最佳地使用财富,从而增加个人、群体、国家乃致整个人类社会的福祉。

经济学的本质和意义是如此,但是在完成这一理论任务时,由于不同经济学家们观察社会问题的视角不同,特别是由于经济学家们使用不同的经济学术语和解释话语体系,就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并且会导致完全不同政治诉求和经济主张,于是乎,好像经济学家们就如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所见的那样均落入了不同的意识形态 [7] 之中。这里不妨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使用源自英国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的有关术语和话语体系,就很自然会得出在任何市场经济条件下正常的商品生产中均存在着剩余价值的创造与占取问题,因而“剥削”问题是一个无论如何也饶不过去的理论死结。相反,如果采取“边际效用价值论”概念及其相关联着的分析话语体系,人们则会达致现代经济学中欧拉定理(the Euler Theorem):完全竞争下的所有生产要素投入的收益均等于其边际产出,因而如若不存在垄断,就不存在剥削问题。正因为这一点,许多人认为,劳动价值论是维护劳动阶级利益的,边际效用价值论则是为资产所有者阶层的剥削做辩护的(参Schumpeter, 1949, p. 352)。单从这一简单的例子中,我们就可以发现,在经济学的话语解释中,使用不同概念、术语和不同“话语系统”,就会产生对现实世界的不同看法,从而发生了经济学中不同“意识形态”的分野。

于是,这里就会出现了这样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作为现实经济过程之“镜像反映”的经济学中的概念、原理、定理以及古典经济学家所喜欢使用的“经济规律”(economic law—— 或翻译为“经济法则”)到底是指一种什么样“自成一类的存在”(sui generis)[8]?为什么观察同一个现实经济过程,经济学家们有时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这些问题的回答,显然已经远远超出了理论解释中经济学家们个人的价值判断以及任何一个经济学人在现实观察和进行经济理论思考中的知识结构中所潜含着的意识形态背景问题了,而必然牵涉到经济学的本体论(ontology)和认识论(英文为“epistemology”——或译“知识论”)等一系列复杂问题,并且说到底与经济学的语言这一最深层问题密切相关着。由于经济学的语言问题极其复杂,我们只能留作为以后的研究任务而这里暂且不再深究,但目前我们至少可以猜测到,在经济学说史上所形成的诸多的流派,原来只是一些大家共同使用某套经济学术语并以此进行推理和交流而形成的一些不同的“语言共同体”!因而,只有从语言学和语言哲学的视角历史地和理论地考察和审视一些基本经济术语与现实对象性的关系,并进而对经济学的语言进行哲学本体论的考察,才能期望对这一现象发生的原因能有一个较深层的理解(但不可能期望所有问题全得到解答)[9]。由于从经济学的语言和修辞的视角梳理经济学中一些基本概念的生成和演变过程太过复杂,已经远远超出了目前这篇文章所能深入讨论可能,在本文下面的讨论中,我们这里只考察经济学是否是一门价值中立的科学这样一个相对简单的问题。

应该说,自20世纪初以来,经济学家们从古典的“political economy”话语体系逐渐转向了“economics”的话语体系,随之,经济学家们的主要理论诉求,就是要构建像“physics”(物理学)等自然科学那样一种关于人类经济社会运行内在法则的带有“ics”词缀形式的“economics”的“科学”(下一小节我们会专门讨论这一问题)。自从这一转变发生以来,大多数经济学家一方面尽量避开伦理判断,另一方面则公开声言要尽量做到“价值中立”。值得注意的是,不但像芝加哥学派的主要思想家弗里德曼那样公开表明,要把经济学构建成一门实证科学,其“最终目标是建立一套‘理论’或‘假说’,来对尚未观察到的事物作出有效且有意义……的推测”(见Hausman, 1994,中译本151页),而且像米塞斯这样的奥地利学派的旗手,也公开声言“经济学作为一门科学对价值判断是中性的”(参Mises, 1960,中译本,页36),并且,在他的《人类行动》一书的导言中,米塞斯还明确指出:“如果像道德监察官那样带着某种任意的标准和主观价值判断的赞同或不赞同的态度来研究社会事实,那将是徒劳无益的”(参Mises, 1949, p. 2)。应该说,当代大多数西方经济学家均赞同米塞斯的这一观点。譬如,为了说明经济学的理论分析应该是价值中立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之一索洛(Robert M. Solow)教授就曾具体举例到,像国民收入,失业率,价格水平,利率等等这些经济学术语以及其所涵指的现实经济对象性,与社会制度无关,它们“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同样适用”(见Hausman, 1994, 中译本,页208-209)[10]。

另一方面,也有一些西方学者对经济学家们的上述立场和理论诉求大为怀疑。譬如,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Gunnar Myrdal,1969,p. 74)在其《社会研究中的客观性》一书中就曾指出:“事实上,没有任何社会科学或社会研究的分支是‘道德中性的’(amoral)或‘政治中性的’(apolitical)。没有任何社会科学是‘中性的’或简单来说‘事实的’,实际上在这些词的传统意义上来说也不可能是‘客观的’。任何研究永远是并且在逻辑上必然是建立在道德和政治评价的基础之上的,研究者必须明确表明自己的价值观。”另外,作为国际英文《经济学与哲学》杂志主编的豪斯曼和麦克佛森(Michael S. McPherson)也认为,尽管经济学家们相信存在着与伦理学不相干的经济科学原则,尽管他们相信伦理学无助于他们的实证经济分析,但是“如果经济学家们拒绝关注伦理问题,那么他们将不会知道应该提出什么问题”。根据这一判断,豪斯曼和麦克佛森在“经济学、理性和伦理学”一文中还主张,“即使纯粹的实证经济学,经济学家们也必须考虑所研究的社会和他们自己的道德规范”(参Hausman, 中译本,页223-226)。基于这一判断,豪斯曼和麦克佛森(同上,页232)还用带着不无讽刺的口吻说:“经济学家们并不费心研究道德哲学,但却[常常]自我感觉拥有道德权威”。因为,照当代西方一些主流经济学家们看来,帕累托最优显然是最理想的。照此逻辑,任何帕累托增进,也显然就是一个道德上的改善。由于按照新古典主流经济学的的推理,只有完全竞争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因而,这些实证经济学家们实际上假定完全竞争才是最符合道德的。由此看来,这些声称价值中立的经济学家,并不是没有个人价值判断(value-free),而是无时无刻不在做着功利主义的价值判断(即从增进社会效率一维来观察社会问题)。照此看来,这些实证经济学家们,逃脱了市场运行中的价值判断了吗?显然没有。另外,豪斯曼和麦克佛森(Hausman, 中译本,页231)还曾举例道:如果社会存在一种状态R,在这一状态下,有成千上万的人沦为饿殍,但却仍无法通过损害某些人的利益(哪怕是极其微小的利益)来改善这千万人的利益,那R无疑仍然是一个帕累托最优状态。但这种状态是否是符合道德?这一状况是否应该改变?主流经济学家又该如何回答这一问题?或者就根本拒绝回答而把这类问题留给政治哲学家和伦理学家去回答?

退一步讲,即使当代主流经济学家们从他们的职业分工角度坚持拒绝研究或不回答上述问题,他们也仍然饶不开经济学的价值判断和伦理立场问题。在《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小册子中,韦森(2002,页84-95)曾论证到,如果从“双头”(duopoly)合谋定价的思路来论证“独占”(monopoly)的定价原理,就会发现,如果独占者可以做到“完美差别定价”(perfect price discrimination),完全垄断(即市场独占)与完全竞争在社会总福利的最大化上应该没有任何差别。因为,独占者的“完美差别定价”,可以像完全竞争一样达到无任何“无谓社会福利净损失”(dead-weight loss)的市场均衡状态(帕累托最优)。但与完全竞争的市场安排不同,在一独占企业能完全垄断市场并且能做到“完美差别定价”的市场安排中,所有由“消费者剩余”所表示“福利增进”都变成了独占企业的“垄断利润”了。那么,既然同样可以达到市场均衡的帕累托效率,为什么大多数主流经济学家坚持认为垄断就是不好的,是不符合道德的,完全竞争就是好的,就是符合道德的?难道他们就没有先入之见的道德判断在其中?仔细思考这个问题,将会把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们这些“假道德中立者”(pseudo-moral-neutral)逼到一个非考虑市场安排的道德含蕴不可的墙角。从这一视角来考察问题,我们就会发现,以新古典主义为主流的所谓“科学主义”的经济学,并非没有伦理判断和道德基础。其道德基础恰恰在于从边沁、穆勒、西季威克(Henry Sidgwick)到埃奇沃思(Francis Y. Edgeworth)的功利主义伦理学,即认为,只有完全竞争的市场才是“最公正”因而才是“最道德的”。因为,新古典经济学家们相信,只有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才会无“无谓社会福利净损失”问题。但是,如上所述,新古典主流经济学家们能逃脱完全垄断(市场独占)加完美差别定价能做到与完全竞争一样的市场均衡效率的道德评判么?

到这里,我们也许才能真正理解凯恩斯在1938年7月4日致哈罗德(Roy Harrod)信中的所说的一段话的意思:“我认为经济学在本质上是一门道德科学,而不是自然科学。这也就是说,它必须运用内省和价值判断”(参Hausman, 1994, 中译本,页253)。

这里应该指出,通过上述推理,我们逼出了一些自称是价值中性(value-neutral)的经济学家们自己的价值判断和伦理立场,并不是说功利主义伦理学没有道理,也不是说功利主义伦理学不无可取之处,恰恰相反,笔者认为,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理性基础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功利主义伦理学所发现的一些基本原则之上的。经济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显然离不开功利主义的经济和伦理的“计算”,但把功利主义作为它的惟一基础,显然也会带来许多问题。因为,功利主义内秉着许多它自己的无法摆脱的许多理论困境,且人类社会毕竟也有超越功利主义考虑的美德和良善。譬如,从静态上考虑,给吸毒、贩毒、性产业、安乐死和同性恋等社会现象开绿灯,在一定时点上肯定是一种帕累托增进。经济学家们是否由此就主张对这些社会现象都应该发给“准许”的牌照?另外,人类也有超越功利计算的自由、权利、正义、公平、平等等其它基本伦理价值。如果按照功利主义伦理学的思路一竿子插到底,在人类社会中将会出现许多怪异现象,甚至从某种程度上会动摇人类文明社会的基础。更何况,仅从功利主义伦理学的一些价值判断出发,既可以导致自由市场竞争是最合乎道德的判断,也可能同样推出集权的中央计划经济的合理性——这关键取决于对人类的天性如何认识和把握。

经济学不能超越伦理学而做到价值中立,这并不意味者经济学要回到过去的意识形态的之争中去[11]。经济学的伦理基础和道德判断问题的复杂性,正如与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成长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社会问题一起,正急切地呼唤着中国经济学界重视对福利经济学和社会选择理论问题的研究。中国的经济学、政治学、法学、伦理学、社会学以及整个哲学社会科学的进步,也要求中国的学人对这些学科交叉领域中构成人类社会运作之深层理性基础的一些基本价值进行评判和审视。这无疑是未来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所提出的一项非常紧迫的时代理论要求。

四、经济学能否成为像物理学和化学那样一种高度形式化的“精密科学”?

在《经济学的哲学》这本文集的“导言”中,豪斯曼(Hausman, 1994, 页1-2)一开始就重新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经济学是一门科学吗?”他还具体解释道,许多经济学家之所以常常被人提起这个问题,原因在于,“现在,不但一般大众怀疑经济学家,就连经济学家自己也在怀疑自己”。[12] 为什么人们常常问这样一个问题?究其原因,可能与事关经济学命运和任务的一个最深层问题密切相关:有着自由意志和各自行动原则的人的行动是否能使经济学达致像物理学和几何学那样一种高度形式化的“精密科学”?

从经济学说史上来看,并不是在20世纪以后经济学家们才致力于把经济学作为一门“科学”来建构。其实,早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就在很多地方把经济学称作为一种“science”了。之后,从李嘉图到马克思,从边沁、穆勒到马歇尔,经济学家们都似乎致力于把自己的经济学理论作为一种科学来构建,以致于像米塞斯那样自认为承传了康德先验哲学传统的奥地利学派的思想家,也在自己的后半生中致力于把他的人类行动学变成为一种高度公理化的科学[13]。现在看来,只有思想深邃且见解独到的哈耶克似乎是个例外(参哈耶克的《科学的反革命》一书,见Hayek, 1952)。

这里应该特别指出,尽管古典经济学家们一开始就致力于把自己的经济学作为一种社会科学来建构,但与自20世纪初以来那种在唯科学主义(scientism)精神指导下大多数经济学家朝着一种高度形式化和技术化的方向拼命发展还是有很大区别。这里应该首先指出,毫无疑问,自20世纪初以来,尤其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当代经济学在任何一个领域都中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并极大地推进了人们对各种社会经济现象的认识和理解。然而,在当代经济学在各个领域大踏步前进和繁盛发展的同时,也生了一些非常令人值得深思和反省的现象,那就是在唯科学主义的盛行的当代社会中,经济学“莫名其妙地”且“自发地”走向了一个高度形式化和技术化的演化发展路径,以致于不仅几乎所有经济学家们都致力于把自己的研究和著述用数学语言来表述,用数学模型来构建,而且还衍生出了一套固定的文章写作格式,或言几乎所有经济学文章都按照一个套路——即先选定一个题目,再想出几条假设,然后构建模型,进行数学推导和证明,最后证毕而达致结论——来演练。没有这种高度形式化和技术化的论证和证明形式,任何经济学论文都会被蔑视为是“非科学的”,是一种“storyteller”,从而从事这类研究和以这种“storyteller”形式写文章的学者,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几乎不能发表出文章,不能出版书籍,进而不能继续保留大学的教职,更难能争得在国际学术讨论会上发言的机会。

对当代经济学中普遍流行的这种纯技术化和形式化的套路,西方一位经济学家Warren J. Samuels(1998, p. 354)曾评论道:“经济学家们使用数量化的技术是如此惯常,以致于根本不考虑它们的知识论和技术的局限。这类研究,一些要达致某种真实的结果,一些则欲达致某些确定性的结论,而另一些则仅仅要达致某些最优解。但是,大多数人在做这类研究时,并没有意识到演绎、归纳和某一特定计量技术的局限”。这种对人类的经济行为以及现实的经济过程仅做纯数理推导、证明和实证检验的“演练套路”,在一些制度经济学家的眼中,“不仅仅是理论分析的一种滥用(misuse),而且还有一种导致使理性运用无多大意义(trivialization)的潜在危险,这一世风很快使经济学变成了一门技术,而不再是一门社会科学”(Kapp, 1968, p.7)。事实上,早在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就曾意识到这种经济学分析纯技术化和完全数量模型化倾向的潜在危险,并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尖锐地指出:“在近来的‘数理’经济学中,只能代表拼凑之物的部分实在是太多了;这些部分的不精确程度正与他们赖以成立的假设条件是一样的。假设条件使那些作者能在矫揉造作和毫无用处的数学符号中,忘掉现实世界的复杂性和相互依赖性”(Keynes, 1936, p. 298)。在当代纯形式化和高度技术化的主流经济学在国际上仍然繁盛发展且初被引进到当今中国社会的态势中,重读凯恩斯在20世纪30年代说过的这句话,真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正是鉴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几乎所有经济学家们都挤入(或言被迫赶入)当代主流经济学中这样一个高度形式化和技术化的“窄门”或“栈道”中畸形发展,在1992年召开的美国经济学年会上,由英国经济学家Geoffrey Hodgson(今年担任国际制度经济学学会会长),芬兰经济学学家Uskali Mäki和美国经济学家Donald McCloskey 所组织发起,并由4位诺贝尔经济学纪念奖得主 Franco Modigliani,Paul Samuelson,Herbert Simon 和Jan Tinbergen以及其他40余位国际知名经济学家所共同签署了一份“为提倡多元化和严密的经济学的呼吁书”。从这份简短的呼吁书的用辞中,可以看出,这40余位经济学家已经深切地痛感到目前高度形式化和技术化的主流经济学方法所给当代经济理论研究带来的潜在问题和危险,从而强烈呼吁要鼓励不同经济学流派和研究进路的之间竞争和多元化发展[14]。可能也正是因为当代经济学中出现了这种高度形式化分析技术独家垄断的格局,另一方面人们又对这种主要靠数学推理和模型建构的经济学分析套路的意义和潜在问题存疑甚多,自20世纪中后期以来,在国际经济学界不断有人发出“经济学到底是否是科学?”这样的疑问。

经济学到底是否是科学?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显然应该稍微梳理以下两个问题:

首先,什么是“科学”(英文为“science”)[15]?。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科学”是“反映自然、社会和思维等客观规律的分科的知识体系”。“科学”一词的这种汉语定义法,显然把“科学”视作为一种非常神圣的和庄严的东西了,因为科学被明确规定为“反映客观规律的知识体系”。但是,从词源学上来看,在西方文字中 “science”一词的原初含义,并非如此“高贵”。譬如,在《论经济学的历史与方法》一书中,奈特(Knight, 1956, p. 121)就曾指出,“当我们提到社会科学一词时,在起源和词源学意义上对我们来说,‘科学’或多或少地只是知识的一个同义词”[16]。如果按奈特对“science”这样最“宽容”和“谦恭”的理解来把握“科学”和“社会科学”,而不是像这些在现代中文中那种赋予“科学”以“神圣”和“庄严”的含义那样,那么,把经济学视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应该是没问题的。[17]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最新版《新牛津英语大词典》只是对“science”做了这样的界定:“the intellectual and practical activity encompassing the systematic study of structure and behaviour of physical and natural world through observation and experiment”。如果按此定义,所有社会科学,原来并不是真正的“科学”,而只是在一种在对“科学”一词的“转借”和“隐喻”(metaphor)意义上来说的,即“the scientific study of human society and social relationships”。照此定义,说经济学是“科学”[18],那也只能从词的转借和隐喻意义上来理解了。然而,从英语“科学”的这种原本含义中,我们恰好理解了当代主流经济学家欲把经济学变成“科学”之努力的最初缘由。那些想把经济学变成一门实证科学的经济学家们,不正是想通过对人类社会中经济现象的“观察”、“实验”以及与之相关联的“(自然)科学(式)地”“推理”和“证明”,来把经济学做得一种像物理学、化学那样一种实证的“分科的知识体系”[19]。

其次,在对“科学”一词的含义有了上述把握之后,我们还要大致了解当代经济学中所铺天盖地弥漫着的“科学主义”精神,方能理解为什么这么多经济学家都挤进“实证经济学”的窄门中繁盛发展这一现象。从辞义上来说,目前人们所说的“科学主义”(scientism——亦译为“唯科学主义”),实际上是一个泛称。就社会科学的思想方法论而言,“科学主义”是指与从19世纪中期以来所出现的实证主义(positivism,包括logical positivism或称logical empiricism)、工具理性主义(instrumental rationalism或instrumentalism)、实用主义(pragmatism)、证伪主义(falsificationism)、以及其它科学哲学学派有关的一种泛化了的哲学观。其中,实证主义是唯科学主义的核心理念,并且,实证主义也是当代唯科学主义的最初理论渊源。从哲学史来看,现代科学主义或实证主义是由法国哲学家和社会学家孔德(Auguste Comte, 1798-1857)始作俑而发展起来的。在1843年出版的《实证哲学教程》中,孔德(Comte, 1865)提出了他影响后世深远的实证主义哲学纲领。按照孔德的实证主义哲学观,人类社会的发展,全都要经历三个历史阶段:神学阶段、形而上学阶段和实证阶段。根据这一划分,孔德认为,在他之后,哲学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彻底摆脱传统的形而上学哲学观,而用实证主义哲学观来代替之。孔德还认为,要达到这个目的,首要的就是要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改造哲学和社会科学。依照孔德的实证哲学思路,只有当一门学科完完全全地建立在观察到的事实基础之上,才能真正成为一门实证科学。依照孔德的这种实证主义哲学观,在当代唯科学主义中逐渐形成了三个基本理论信念:(1)自然科学和数学的方法应该被应用于包括哲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在内的一切研究领域;(2)只有(自然)科学的方法才能富有成效地获取知识;(3)自然科学的知识和研究方法是惟一正确的,是人类知识的典范,因而可以推广运用到研究人类社会的所有问题,包括哲学、伦理学、人类学和宗教学等等,而经济学的研究更是不言而喻的应该首先包括在其中。这种唯科学主义,到了波普尔(Karl Popper)的证伪主义那里,又进一步得到了“科学的”和“哲学的”强化。按照波普尔的证伪主义和他所提出的科学发现的逻辑,凡是不能被证实或反过来被证伪的理论判断,均是非科学的,或言应该被归结为形而上学问题而被排除在“科学”之外。

由孔德所始作俑而发展起来的这种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的精神,自20世纪之后在美国哲学、经济学和社会科学各领域大行其道,并构成了当代主流经济学的最深层的思想方法论基础,以致于像弗里德曼这样的当代泰斗式大经济学家,都会得出这样著名且为人们所常常津津称道的结论:“一个理论越是‘简单’,它对某个特定领域内的现象进行推测的初始知识就越少;一个理论越是‘富于成果’,它对现象做的推测就越精确,而且该理论所能推测的范围也越大,在它启发下更深入的研究路线也就越多”(见Hausman,1994,中译本,页153)。结果,在这铺天盖地的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精神的浸染下,当代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都做起这样一种“想出一个研究题目→做出几个假设→构建模型→进行数学推导证明→得出结论→再进行理论推测或提出政策建议”的“科学论证逻辑”功夫来了[20]。于是,就有了当代经济学中这种千家万户均演练“实证分析”和“科学解释”的理论格局。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尽管当代经济学的分精神和思想方法论基础是实证主义的科学主义,而这种科学主义则是从近代欧洲启蒙精神心态(the enlightenment mentality)中萌发并成长出来的,但是,在当代国际经济学界的激烈生存竞争生态中,世界上绝大多数经济学人很少有时间去回顾并审视一下从近代启蒙运动的科学精神到孔德的原初实证论、再到卡尔纳普(Rudolph Carnap)新实证主义的演变历史和潜在的问题,很少有人去花时间阅读从20世纪30年代的维也纳小组的逻辑实证主义到卡尔·波普尔的科学发现的逻辑,到托马斯·库恩(Thomas S. Kuhn)的科学革命的结构理论,再到拉卡托斯(Imre Lakatos)科学研究纲领的方面的哲学文献,更没有多少人去啃读从皮尔斯(Charles S. Peirce)、詹姆斯(Henry James)、杜威(John Dewey)这些早期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的著作到当代美国新实用主义的大哲学家奎因(Willard van O. Quine)和戴维森(Donald Davison)的深邃艰深的理论文献了。当今国际经济学界的生存生态,好像是一种颇为残酷的达尔文式的“物竞天(刊)择”。在一种“publish or perish”的“物竞刊择”的进化选择机制中,面临着找到一份大学教职或取得某大学永久教席的巨大生存压力,一个个忙忙碌碌的经济学人,哪有时间去阅读这些思辨难懂的哲学文献?哪有精力去管顾经济学的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和伦理学这些玄学问题?只要能做出模型来,只要能写出形式漂亮且高度技术化的论文来,且只要写出的论文能发表在国际英文刊物上,管它什么是科学!管它什么是理论研究的现实意义!又何必管它窗外洪水滔天!

对于在国际经济学界生存竞争恶性循环机制的压力下这一流行的理论演练套路,西方一位甚关注经济学发展的哲学家罗森伯格(Alexander Rosenberg)教授曾在一篇“经济学是什么——如果它不是科学?”的论文中做了一个整体的把握,并做经济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基础做了非常到位的评估。照罗森伯格看来,在这种几乎国际经济学界人人都在演练着的经济学研究套路的核心,是在近代科学中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功的牛顿力学和达尔文进化论所共同内含着的一种“研究策略”,他把这种“研究策略”称作为叫“极值策略原理”:在牛顿力学体系中,“系统永远都在最大化或者最小化一个反映系统中可能的力学状态的变量”;而在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中,“这个策略假定自然环境最大化适存度这一变量,……在生物学里,假定最大化适存度导致了影响种群中基因变异因素的发现,更主要的是,它导致了遗传学规律的发现”。罗森伯格接着指出:“极值策略是重要的方法论策略,因为它能非常有效地被避免证伪,这使它成为了研究纲领的‘核’,把那些原应成为反常或反例的现象变为了理论的新预测,或把它们作为领域拓展和精度深化的新机遇。相应地,也许可以认为,经济学家之所以钟爱这种理论,与其说反映了他们的自满,不如说反映了他们在方法论上根深蒂固的保守性:由于这个策略在力学与生物学的广泛领域内取得了很大成功,没有道理不试着用它来解释人类行为”(见Hansman, 1994, 中译本,页336-337)。罗森伯格对当代经济学中广为流行的这种科学主义研究套路的思想方法和研究者心态的这番评论,真可谓是深中肯綮、入木三分!

然而,现在的一个问题是:这种“唯科学”、“唯实证”——或一句话说完“唯发表”“唯引证”的研究进路就是“科学的”?经由这种研究进路就能使经济学达致像物理学、化学、数学那样高度形式化和精密的大写了的“科学”?

对于这个问题,国际上有不少学者已经发表过许多深邃和独到的见解了,我们就不再增加任何新评论。这里,仅让我们回顾一下一些国际著名学者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在20世纪年代50年代以前,芝加哥经济学派的创始人奈特就在一系列文章和著作中对经济学和其它社会科学的元问题以及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研究的区别做出过许多深邃的评论,且今天读来仍然觉得发人深思。譬如,在为奈特70大寿所专门汇编的《论经济学的历史与方法》纪念文集中,就收入了奈特在这方面的许多重要文章。譬如,在“社会科学”、“社会的因果律”以及“经济学中的真理是什么”等论文中,奈特(Knight, 1956)曾一再指出,用自然科学方法和分析技术来研究和处理社会科学中的问题,这本身就会带来许多问题。照奈特看来,这其中的一个主要问题是,社会科学(包括经济学)所研究的人的行为和行动,与自然界的“惰行物体”(inert objects)甚至与生物和其它动物的运动和“行为”是有很大区别的。其主要区别在于,人类不仅有依照自己的理性计算进行经济活动的先天秉赋,而且有着自己自由意志,并按照自己的道德标准、价值观和情感判断来行事,并且,人会有爱和恨,且反复无常和自我矛盾,还会受“劝说”、“告诫”、“引诱”、“强制”、“欺骗”、“威胁”等等的影响,因而,作为一个社会的又是单个的行为者,人常常会改变自己的行动和决策。况且,现实中的人是各种各样的,不宜也不应该把他们全划归为一个抽象的类型,从而像对自然界的“惰行物体”一样来进行理论处理。基于上述看法,奈特(Knight, 1956, pp. 124-125)认为,“人类社会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无数个人的联合,因而不能被当作一个机体那样而被分解为许多部分来进行分析,……就此而言,个人对社会而言,在逻辑上是先在的(prior)。在社会研究中,一个更为要命的事实是,……在一个社会中,总有出于每人的个人本质(individual nature)而非社会本质所产生的问题”。奈特(Knight, 1956, p. 122)甚至发现,在对人的实证主义和实用主义的研究处理方法中,有一个摆脱不了的内在矛盾:“如果从实证主义的视角来看待人,人可以根本就不行动;如果从实用主义的视角来观察人,人却不能完全自我行动”。考虑到上述种种问题,奈特(Knight, 1956, pp. 175-176)指出:“更为重要的是,在给定的变化条件下预测人的行为和预测自然物体(physical objects)运动的根本区别在于,后者不会非理性地或带有情感地行动,也不会犯错误,不会‘改变主意’(或多或少与他们的反应模式相关);而作为人类,则显然会这么做。与自然物相对照而言的人类的这一特征,……显然使那些作为科学家的经济学家们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并且似乎经常使他们无计可施”。由此,奈特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人类行为的这些独特性,使那些基于先前行为观察而做实证主义预测并试图从中推导出抽象经济法则的作法陷入一个无法摆脱的困境之中,因此,社会科学(包括其中的经济学)是根本不能像自然科学那样来做的。

除奈特外,曾被人们广泛认为引发了当代认识论革命的一位大哲学家和化学家迈克尔·波兰尼(Michael Polanyi, 1962, p. 88)也曾在一系列文著中批评并嘲笑当代社会研究中那种唯科学主义者的“现代主义的思想方法论”,认为他们只不过建立了“一种关于有效意义的过于空想而不切实际的标准(quixotic standards),如果严格执行这些标准,相当于我们自愿变成了低能儿”。照波兰尼看来,现代唯科学主义相信,人类的知识是确定无疑的,是独立于形而上学、道德律和个人信念的(personal conviction)。但是,波兰尼却认为,这种唯科学主义,实际上所带给人们的,只不过是一套科学家们自己的形而上学、道德观念和个人信念,只不过使改了个名字而叫做“科学方法”而已,因而这种现代科学主义,即不能、也不应该带给我们它所承诺的东西(Polanyi, 1962, 1964)。波兰尼还认为,科学知识和其它个人知识,并没有多大的差异,因而,如果欲使科学知识变得与众不同,而不是把它发展的更好,那就会把科学推向一条死路(McCloskey, 1983, p. 488)。

1983年,一位叫Alfred S. Eichner的论者曾编辑出版了一本书名就叫《为什么经济学还不是一门科学?》的文集。这本文集中曾收入了James A. Sweaney和Robert Premus两位作者的文章,题目为:“现代经验主义与经济学中的量子跃迁(quantum-leap)推理”。在这篇文章中,Sweaney 和Premus曾对作为现代经济学的方法论基础的逻辑实证主义(亦称“逻辑经验主义”)做了这样反思性的批评:“很显然,在作为一种科学而不是讲故事的经济学中的形式主义的失败,是试图将逻辑实证主义应用于其根本行不通的领域。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在许多方面有根本性的差别,这些差别导致把自然科学方法应用于社会科学时将受到非常大局限”。这两位作者还认为,经济学家们对逻辑实证主义方法论的误用,甚至反过来导致了本来有一定道理和合适用场的逻辑实证主义本身的名声狼藉(参Eichner, 1983, p. 42)。这文集还收入了Ray E. Canterbery 和Robert J. Burkhardt两位作者共同撰写的另一篇题为“我们问经济学是否是一门科学的意思是什么?”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Canterbery 和Burkhardt认为,在回答经济学是否是一门科学时,“经济学家们实际上并没有遵循他们的规范化诫命,因而即使按照经济学家们自己的标准,经济学也不是一门科学。然而,由于经济学本身有一套范式(paradigm)和一些虔诚的从业者,故在独断的库恩科学哲学的意义(依照其标准,须有一套单一的统盖一切的范式,且该领域大均赞同这一范式)上来说,经济学倒是一门科学”。

通过回顾国际上一些学者对经济学是否是一门科学这一问题的讨论,我们今天可以大致认为,作为一种对人类社会经济现象进行“科学地研究”而长期演化下来的一门知识体系,经济学无疑是一门“社会科学”,并且在20世纪与所有其它社会科学门类相比较,经济学确实已经取得了巨大的理论进展和丰硕的研究成果。然而,即使我们认定经济学是一门社会科学——从这种隐喻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它已经是一种“科学”了——,但这并不能遮盖得了这门社会科学的现状中仍然潜含着的种种奇异现象和大量问题。本文所要提再次请学界反思的仍然是奈特和波兰尼所早就反复提出的老问题:经济学理论研究到底能否依照实证主义方法像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数学的研究那样来做?换句话说,经济学家们欲把经济学建构成像物理学、化学和数学那样一种高度形式化和公理化的“精密科学”是否可能?并且再多大程度上已经取得了成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今天的一些初步印象是,用这种唯科学主义的和高度形式化的方法来进行社会问题的研究,有可能使一些经济学人(当然不是全部)的学术探讨和理论建构之努力的结果可能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我这里是说由于太注重形式和技术,从而或多或少地忽略了经济学的“经邦济世”的历史的使命和现实的意义。因此,如果说目前这种太注重技术和高度形式化的经济理论研究不是积重难返或者说误入了歧途的话,至少它要达致像物理学和化学那样一种高度形式化和技术化的“精密科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甚至这一目标能否最终达到,今天也仍然值得怀疑。或则,经济学理论研究的高度形式化和技术化确实做到了,其论证也高度精密化了,但这些理论推演所产生的成果,却已经不再是斯密意义上的“经济学”了,而只不过是那些自认为是“经济学人”的人们的智力游戏之结晶的一种新的形而上学的符号体系。

五、余论:经济学内部不同研究进路之间的竞争才能产生富有意义的经济学

在20世纪60年代,萨缪尔森(Samuelson, 1963, p. 1772)曾经发现,在一个学科内部的“研究成就”(fruitfulness)与“对这个学科进行方法论讨论的偏好(propensity)”之间,有一种“非常强的负相关关系”(a strong inverse relationship)。萨翁此见,非常值得玩味和深思。有经济学名家的箴言在此,我们今天似乎不应过多地忧虑并花太多精力从经济学方法论的视角来讨论经济学自身发展的一些“形而上学”问题。然而,考虑到当今中国社会以及中国经济学自身发展中的诸多奇异现象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现在讨论并反思一下本文第二、三、四小节所讨论的三个元经济学问题,也许不无助益。1922年,在为一位英国经济学家的罗伯逊的《货币》一书所写的序言中,凯恩斯(J, M. Keynes, 1922)曾指出:“经济学不是教条,而是一种方法,一种智慧工具,一种思维方式,它有助于掌握它的人得出正确的结论。”如果像凯恩斯这样以某种“隐喻”式的话语分析视角来审视经济学的性质和任务话,我们可以从一种相对“humble”但又不无信心地心态来展望经济学理论在中国的未来发展:正如市场竞争会产生效率一样,只有经济学内部诸多流派和研究进路的多元化发展,才最有利于未来中国经济学理论的成长。固守一隅,或只认为某种方法才是“最科学的”,或只朝着一个方向头也不回地死钻牛角尖,这只会导致中国经济学的畸形发展,甚至会在某种程度上致使整个中国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误入歧途。如果“经济学产品”像物质商品和劳务一样也有一个“市场”的话,只有充分的市场竞争,只有“经济学产品”的多元化生产,才会有未来的“经济学市场”的繁荣。从此视角来看,无论是“经济学市场”中的“人为垄断”,还是如施蒂格勒(Stigler, 1951)在谈到“斯密困境”(a Smithian dilemma)时所发现的那种由市场竞争本身所(可能)自发产生的“经济学市场”的“自然垄断”,都有可能会导致中国的未来经济学理论进入一种新制度经济学家们所喜欢说的那种“锁入”(lock-in)状态。这不是结论,而只是一个提醒。

(2007-2-25韦森初识于复旦)

【参考文献】:

[1] Boulding, Kenneth E., “Is Economics Cultural–Bound?”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Papers and Proceedings), 1970, Vol. 60, No. 2, pp. 40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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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McCloskey, Donald, “The Rhetoric of Economics”,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1983, vol. 21, No. 2, pp. 481-517

[17] Mises, Ludwig von, Human Action: A Treatise on Economics, London: W. Hodge, 1949.

[18] Mises, Ludwig von, Epistemological Problems of Economics, translated by George Reisman, Princeton, N.J. : Van Nostrand, 1960. 中译本:米塞斯,《经济学认识论问题》,梁小民译,北京:中国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

[19] Myrdal, Gunar, Objectivity in Social Research, New York: Pantheon, 1969.

[20] Polanyi, Michael, Personal Knowledge: Towards a Post-Critical Philosophy, Chicago, IL: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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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Schumpeter, Joseph A., History of Economic Analysi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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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Stigler, George, J., “The Division of Labor is Limited by the Extent of the Market”,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51, vol. LIX, no. 3., pp. 185-193.

[31] Stigler, George, J., The Essence of Stigler, ed. by Kurt Leube & Thomas G. Moore, Stanford, CA: Hoove Institution Press, 1986. 中译本:施蒂格勒,《施蒂格勒精萃》,吴珠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出版。

[32] 汪晖,“科学话语共同体和新文化运动的形成”,《学术月刊》,2005,第7期,第104-113页。

[33] 韦森,《经济学与伦理学:探寻市场经济的伦理维度与道德基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2。

[34] 韦森,“货币、货币哲学与货币数量论”,《中国社会科学》,2004,第4期,第61-67。

[35] Whately, Richard, Introductory Lectures on Political-Economy, London, B. Fellowes, 1831.

Nature of Economics in a Perspective of Philosophy

Weisen Li

(Fudan University)

Abstract Based on review of relevant literature in the history of economic thought, this paper shows that it is time to make some reflections on the nature, role and significance of economics i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dynamic growth of the Chinese economy and the theoretical economics in China. Section Two finds that along with transformation from “political economy” to “economics”, economists’ understanding of the nature and role of economics also changed. Section Three discusses the question whether economics could become a social science of value-free or not and finds that any school in history of economic thought may have some value judgment and ethical foundation in its theoretical discourse. As a result, the top priority for economists is to try to find the “natural order” or “providence” in human economic and social reality. In Section Four discusses the possibility whether economics could become a rigorous science like physics, chemistry and many other highly formalized natural sciences or not. It also makes some reflection on the propensity of scientism of mainstream economists. Section Five reaches the conclusion that for the reason of health-growth of economic theory in China, the competition and dialogues between different schools and thus pluralism in economics should be encouraged.

JEL Classification: A11, A12, B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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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论文是笔者所承担的2005年教育部一般项目“现代经济学的语言与修辞:一个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综合比较视角”的部分研究成果。笔者感谢黄有光、孙广振、陈志武、文贯中、洪永淼、姚洋、史晋川、叶航、周业安、李文溥、董志强、周立群、宋铮、杭行、陈钊等诸位教授的评论和批评意见,我的学生皮建才、梁捷、方钦、席天扬、杨荷、周子贤、黄雄、丁建峰以及李华芳等等也提出了诸多修改意见,尤其是指出了我的打字错误。他们的一些意见已经采纳进本文的最后定稿之中。当然,本文的所有的观点和依然存在的纰漏由作者全部负责。

[1] 从经济学说史上来考证,最早是法国重商主义的代表人物孟克列钦(Antoyne de Montchrétien, 1575-1621)最早使用“政治经济学”一词,他1615年和1616年分别发表了“献给国王和王后的政治经济学”和“论政治经济学”两篇文章,最早把“政治”与“经济”联合起来使用,比斯图亚特早了150年。另据澳大利亚悉尼大学著名经济学说史学家格罗内维根(Greonewegen,1987)考证,在英语世界中,最早使用“政治经济学”作为其书名的,是英国经济学家斯图亚特勋爵(Sir James Steuart),1767年,他出版了自己的经济学著作《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但1875年,西方一位经济学家麦克劳德(H. D. MacLeod,1875)在“政治经济学是什么?”一文中,主张将“政治经济学”改为“经济学”,并将其定义为“探讨支配可交换物品数量的科学”。在20世纪上半叶,西方一位著名经济学家坎南(Cannan, 1929, p. 44)认为,尽管麦克劳德提出了这一主张,但是,直到马歇尔(Alfred Marshall)之后——尤其是在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在19和20世纪之交对西方经济学界的巨大影响下,人们才逐渐接受了“经济学”这个概念。到了20世纪20年代,西方经济学界就比较通用“经济学”而不是“政治经济学”了。

[2] 现在看来,斯密在18世纪的这一理论猜测,似乎有普遍意义,因为,斯密的这一判断,似乎也被当代中国市场化进程的历史实践所证实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尤其是浙江省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而这些省份和地区的市场诚信程度和诚信体制建设也比市场化程度相对落后的中国西部和内地省份要高一些。这应该是一个可以通过实证检验来证明的事实。

[3] 边沁的这一定义当时就遭到另一为经济学家西尼尔(Nassau W. Senior)的批评,说边沁这种把科学与技术混为一谈的做法将损害经济学的发展(参Senior, 1836/1938, p. 3)。

[4] 这里必须指出,不能因为西方市场经济体制在斯密的《国富论》出版一百多年后基本形成了,就认为斯密这部伟大著作中关于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原理就过时了和不重要了。即使在当代社会,如果任何经济学人在读斯密的《国富论》时还不能为他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些理论洞见所震撼和感动,那他本人就该自问一下自己是否真得算是一个“经济学人”了。

[5] 斯密的这一理论精神被后来的马克思所强烈地继承下来了。但是,二人的区别在于,在马克思那里,政治经济学已经不再是为政治家和立法者所写的“经济”学问了,而是向世人“劝说”一个理想的美好社会应该是怎样的“理论论证”和“构想”。由于讨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本质与任务已经属于另外的专门研究话题,并且在实质上已属于另外一种经济学的话语体系,故本文就不再展开讨论了。

[6] 在1937年发表的一篇关于“经济学与知识”的论文中,哈耶克(见Hayek, 1949)似乎倾向于把经济学理解为关于“选择的纯粹逻辑”(pure logic of choice)。这是哈耶克早年的思想。到了晚年,哈耶克则认为,由于“经济”(economy)一词的含义含混不清,他主张用一个希腊词的Catallaxy(邓正来主张把它翻译为“偶合秩序”)来替代它。相应地,哈耶克则根据一位在19世纪初一位英国经济学家和枢机主教华特理(Archbishop Whately,1831)在他的《政治经济学导论》一书中所提出的一个概念“catallactics”(含义为“研究市场交易现象的科学”),主张以此概念来取代当代充满实证主义和经验主义精神的且高度形式化的“economics”。在哈耶克的后期著作中,他对研究自发市场交易秩序生成和运作机理的这种“交易的科学”做过较详细的分析和阐述。米塞斯本人也赞成采用华特理的这一“catallactics”概念,并且在他(Mises, 1949)的《人类行动》和《经济学的认识论问题》(Mises, 1960)等著作中分别探讨了这个概念含义。但是,与哈耶克的晚年思想的区别在于,对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一样深恶痛绝的米塞斯则明确地把经济学和这种研究市场现象的交易的科学理解为有关人类经济行动的一门先验科学,即他所要建构的“praxeology”(人类行动的科学)的一部分。照米塞斯(Mises, 1960, EPE, I. 2. 1)看来,“the basic principles of economics are not empirical but a priori”(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不是经验的,而是先验的)。在《经济学的认识论问题》一书中,米塞斯(Mises, 1960, 参中译本,页12)还更明确地说:“努力得出普遍正确知识的人类行动的科学是一个理论体系,它迄今为止最为精心地构建的一个分支是经济学。在其所有的分支中,这门科学是先验的,而不是经验的。正如逻辑学和数学一样,它不是得自于经验,它先于经验。它现在就像过去一样,是行动和事实的逻辑。”

[7] 由于意识形态(英文为“ideology”。美国著名的华裔思想家林毓生教授主张把它“意蒂牢结”,这是个非常不错的建议)问题太过复杂,加上有西方学者如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等认为现代世界已经到了“ideology”终结的时代了,在以下的讨论中,我们毋宁用“文化信念”(cultural beliefs)或“价值观”来代替之。

[8] 在“货币、货币哲学与货币数量论”一文中,韦森(2004,页67)曾认为:“人类生活世界中的经济现象界是经由人类社会活动和交往过程而形成的一种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Émile Durkheim)和德国社会学家西美尔(Georg Simmel)所说的那种‘自成一类的存在’(sui generis)”。

[9] 按照当代一位美国大哲学家奎因(Willard V. O. Quine)的语言分析本体论哲学,任何理论都有某种指谓的概念框架,没有任何理论可以独立地离开某种概念(语言)框架而得以讲说和辨认。依照奎因的这种语言分析哲学的理路,可以认为,对经济学说史上任何一个流派的学术观点的评价,以及对经济学本身“客观性”(韦伯语)和“科学性”的评估,可能最终都要追溯到经济学的语言分析中去,这是本文作者目前的一个基本判断。

[10] 这里应该指出,尽管索洛提出一些经济术语可以超越经济学家个人的价值判断以及意识形态之争而适用于任何社会,但是他还是观察到,经济学的任何结论都很难逃脱经济学家们的意识形态背景。在对“经济学”的“科学性”和“超越性”进行上述辩护之后,索洛最后还是承认:“经济学可能确立的任何结论(即使经过了最激烈的批判审视之后)都必须建立在关于经济制度的哲学和意识形态讨论的一套基本规则之上” (见Hausman, 1994,中译本,页220)。

[11] 在谈到亚当·斯密的工作时,熊彼特(Schumpeter, 1949, p. 352)曾指出:“就亚当·斯密而言,令人感兴趣的实际上不是他没有意识形态的偏袒,而是这些偏袒无害”。熊彼特还具体解释道,当斯密写《国富论》时,他曾全部把同情给予了劳动者,而对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则采取了一个完全旁观者的态度,认为后者是必要的恶。由此熊彼特认为,斯密的意识形态偏袒,并没有损害他的经济学的“科学性”。当熊彼特说这话时,显然有他的价值判断在其中。经济学家不能超越意识形态,或如美国著名学家鲍尔丁(Kenneth Boulding, 1970)所见那样,经济学家不可能超越他们所在的“文化”和“亚文化”中一些信念进行理论思维和价值判断——正如人难能超越语言进行思维一样,但这并不一定就完全是负面的。这里的问题的实质在于,经济学家作为一个“学术人”(homo academicus),其经济学的分析是否能透过他所处社会的文化信念并超越自己潜在的价值观(或言超越熊彼特所认为的那种永远挥之不去且永远伴随着我们的种种“意识形态”)去发现人类社会运行“自然秩序”或言“天道”(providence)。

[12] 从学说史上来看,早在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老牌的美国制度经济学家凡勃伦(Thorstein Veblen )就开始提出经济学是不是科学这一问题了,并于1898年就以“为什么经济学还不是一门演化的科学?”的话题作过文章(参Eichner,1983,p. 205)。

[13] 譬如,在《经济学的认识论》中,米塞斯(Mises, 1960,参中译本,页129)曾提出,像自然科学一样,一旦建立起来了关于人类行动的原理的体系,就能像自然科学、逻辑学和数学那样建立起一种人类行动学。为了达致他的人类行动的科学,与对理性主义(rationalism)以及人的理性能力抱有怀疑态度的哈耶克有很大不同,米塞斯则反过来求助于“理性主义”。他(Mises, 1960,参中译本,页67)认为,理性主义在人类行动的科学中引起了两个革命性的变化:一方面,“迄今为止,历史学一直是惟一的有关人的行动的科学,理性主义把批判方法引入了历史学,使这门科学摆脱了对编年史和过去历史著作中流传下来的那些东西的幼稚的附属地位,并教导它不仅要利用新的资料如文档、铭文等,而且要对所有来源进行批判性的审查”;另一方面,“理性主义的另一个伟大成就是建立起人类行动的科学理论,即目的在于确定人类行为普遍和正确规律的科学”。米塞斯还接着指出,这门关于人类行动的科学,应当首先在名义上归功于法国的实证主义哲学家和社会学家孔德(August Comte),而其基础,却是为18世纪到19世纪初的实证主义思想家——首先包括经济学家——所发展起来的。米塞斯还认为, 这类人类行动科学中的经济学,是到目前为止“社会学的一门最精良的分支”。在1933年为这本书所写的德文版序言中,米塞斯(Mises, 1960,参中译本,页5)还明确表示:“本书的目的,就是确立[人类行动学]这样一门科学的逻辑合理性,它的研究对象为普遍正确的人类行动的法则。即无论行动者所处的地方、时间、种族、国籍和阶级如何,这都可以宣布为正确的规律”。但是到了晚年,米塞斯才好像对这种当今世界上盛行的唯科学主义有所警惕(是否曾反过来受哈耶克的一些著作的影响?)。比如,在20世纪60年代为这本书所写的英文版序言中,米塞斯(Mises, 1960,参中译本,页1)一上来就明确指出:“我们时代所普遍接受的认识论学说,并不承认在自然科学研究的事件领域与作为经济学和历史学研究对象的人类行动领域之间存在根本性的差别。人们充满了关于‘统一科学’的混乱思想,这就是必须根据牛顿物理学研究质量与运动时所依据的方法来研究人类行为。根据这种所谓的研究人类问题的‘实证’方法,他们计划建立‘社会工程’,这种新技术可以使未来有计划社会的‘经济沙皇’能以一种工程师利用技术处理无生命的物质的方式来处理活生生的人”。米塞斯接着追加道:“这些做法完全歪曲了人类行动科学的每一个方面”。

[14] 这份“A Plea for A Pluralistic and Rigorous Economics”的三段原文如下:“We the undersigned are concerned with the threat to economic science posed by intellectual monopoly. Economists today enforce a monopoly of method or core assumptions, often defended on no better ground that it constitutes the 'mainstream'. Economists will advocate free competition, but will not practice it in the marketplace of ideas.” “Consequently, we call for a new spirit of pluralism in economics, involving critical conversation and tolerant communication between different approaches. Such pluralism should not undermine the standards of rigor; not a less, rigorous science.” “We believe that the new pluralism should be reflected in the character of scientific debate, in the range of contributions in its journals, and in the training and hiring of economists”(American Economic Review,Papers and Proceedings, 1992, p. xxv) .

[15] 从词源学上来考证,在明万历年间,利玛窦和徐光启最初把拉丁文的“scientia”翻译为“格物穷理之法”。把“science”翻译为中文的“科学”(据考证,宋代学者陈亮最早使用“科学”一词时,原义为“科举之学”),只是近代的事。据汪晖(2005,页105-106)考证,最早把“science”翻译为“科学”的,是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思想家西周。汪晖认为,在1874年,西周在《明六杂志》上第一次把“science”翻译为“科学”。另外,学界也有一种说法,认为是日本近代著名启蒙思想家福泽瑜吉(1835-1901)最早从“分科之学”意义上把“science”翻译为“科学”的。西文“science”一词这种汉译法,在中日甲午战争前后由日本传入中国。譬如,康有为和严复就在一些译著和文著中开始在西文“science”意义上使用“科学”一词了。

[16] 按照奈特的见解,只要从知道什么、能否知道以及如何知道的视角反思我们是怎样获取社会知识的,最终必定会走向哲学追问(同上)。

[17] 从词源学上来说,奈特的这种定义符合英文“science”的原初含义,因为这个英文词来自拉丁语的“scientia”,其本来的含义就是“知识”和“学问”的意思。笔者甚至揣摩,当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到经济学时常常说它是一门“science”时,大致也是在这种拉丁语原意上使用它的——尽管他很看重经济学并从而把它视作为“政治家和立法者所应该了解的一门学问”。做这种推测的理由是,在斯密写作《国富论》时,现代科学还未真正在西方社会中兴起,故还谈不到后来流行的“唯科学主义”问题。

[18] 照奈特(Knight, 1956, p. 151)看来,这种“科学”是大写的“Science”,而这种大写的“Science”与科学实证论密切相关。

[19] 在“实证经济学方法论”的这一当代经济学说史上的经典名篇中,弗里德曼一上来就指出,是老凯恩斯(John Neville Keynes,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的父亲)在《政治经济学的范围与方法》中最早把经济学认定为是“一门独立的实证科学”的(参Hausman, 1994, 中译本,页148)。在老凯恩斯的那本在近现代经济思想史上颇具影响的小册子中,他还区分了“实证科学”和“规范科学”。照他(Keynes, 1891, pp. 34-36, 46)看来,“一门实证科学……是关于‘是什么’的系统知识,而一门规范科学或称为规则科学……则是讨论‘应该是什么’之标准的系统性知识体系”。老凯恩斯还认为,“此二者的混淆甚为普遍,并成为很多谬误的根源,贻害甚大”。在目前科学主义似乎一统“经济学江湖”的态势中,也许有人也许会问这样一个问题:科学还有“不规范的”么?不是自维也纳学派的逻辑实证主义尤其是波普尔的证伪主义以来,所有的规范问题研究——如思辨哲学、伦理学、宗教神学等等——不都被贴上了“玄学”(形而上学)的标签而被排除在“科学”的范围之外了?

[20] 如果稍微读一点实用主义的哲学文献,就会发现,在当代经济学中所流行的这种经济学作文著书的演练套路,连美国实用主义和工具主义哲学家杜威(John Dewey,1859-1952)所提出的“思想五步说”都做不到。杜威的思想五步说是:发现疑难,产生问题,提出假说,推理演绎,证实假说。在当今国际经济学界的生存竞争生态中,很多经济学人(当然不是全部)不是为现实和理论中的一些“真问题”(serious problems)做文章,而是多为发表写文章。结果,许多人的研究实际上只有四步:(挖空心思)想出个题目,提出假说,推理演绎,证实(或证伪)假说。——这就是当今一些经济学人进行“科学研究”的现实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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