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松涛 程美东:形态·逻辑: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价值观变迁的历史性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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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专题: 新中国成立   价值观变迁   形态特征   历史逻辑  

侯松涛   程美东 (进入专栏)  

内容提要:对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价值观变迁的倾向性评判,提示了现实理论政策型研究与历史性研究沟通与对话的必要性。在历史性的透视中,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价值观变迁的形态特征有着自己的内在逻辑:在探求革旧与立新之间最佳结合点的过程中,价值观形态总体上呈现为“变”与“不变”的融合互通;价值观形态的一元化特征,与新中国成立后工业化模式的选择有着必然和应然的逻辑关系;价值观变迁由散化到整合的趋向也体现着对近代以来中国人价值观“一盘散沙”形态的矫正。对这些形态特征和历史逻辑的总结,将为今天的价值观建设提供重要的历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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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价值观,综合国内相关研究者的界定,一般是指个体或群体认知体系中关于生活的基本信念、信仰、理想等思想观念的总和,它以稳定而持久的形态对个体的外在行为和内在心理产生着重要影响,是判断是非曲直、真善美和假丑恶的价值准则。在对价值观的理解方面,西方学者克拉克洪(Kluckhohn)的相关定义或许更为通俗易懂:价值观是一种外显或内隐的,关于什么是“值得的”的看法[1]。就与文化的关系而言,价值观从属于文化范畴,但它是“文化的内核”,它体现的是一个社会在历史演进过程中的主观精神状态,它发挥的是一个社会在时代发展过程中的风向标作用。就价值观的本质特点而言,一方面,它典型体现了文化延承的内在稳定性,但另一方面,在历史演进和时代发展过程中,价值观并非静流止水,相反,在社会转型和社会变革的特定时期,价值观的兴衰生灭变化尤其明显。纵观近现代中国历史,几乎每一次的社会转型或社会变革都会伴随着价值观解构或重构的过程。因此,将一个社会某一历史时段的价值观置于宏观历史的背景下予以观察与定位,考察其在此历史时段的总体特征,剖析其总体特征所形成的历史逻辑,对于理解这个社会价值观变迁的现实形态和未来走向具有重要的意义,关于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1949-1979)价值观变迁的研究,其主旨和立意正在于此。

在学者基于价值观变迁视角的观察中,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1949-1979)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段,有学者将之与“1919-1949”“1979-2009”视为中国社会价值观变迁发生巨变的三个时段,认为“比较三个三十年的价值观变迁,大约比物质成就更能清晰地勾画出我国社会变迁的轨迹”[2]。但就总体而言,相对于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价值观变迁,关于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价值观变迁的研究还是相对薄弱,许多研究只是在侧重于改革开放之后中国价值观变迁的基础上略带提及。更值得关注的是,这种略带提及往往又间杂着对这一历史时段价值观变迁的消极评价,如价值观的一元化、过分强调集体主义、对个性和个人价值的忽视甚至否定等等。即使肯定其积极方面,也是一带而过,并未作出令人信服的合理解释或提供一种历史的“同情的理解”,从而也呼应了当下社会上关于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价值观变迁的简单化两极态度。因此,以历史逻辑的梳理为基础,形成对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价值观变迁形态特征的理性认知与理解,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


一、革旧—立新:价值观形态的演变


著名历史学家陈寅恪曾言,在历史研究中要“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而对于其持论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一种同情”[3]。以同情理解的态度看中国价值观变迁的历史与现状,将使我们对近代以来中国的国家命运和价值观变迁的波折起伏有更加深刻的体会与理解。

(一)革旧与立新:中国近代以来价值观形态演变的主题

在中国传统社会,以儒学为核心的价值观体系是历代封建王朝文化传承的主流。在近代受到西方文化冲击之前,儒学虽经历了汉代董仲舒的阴阳五行说、宋明程朱陆王的伦理本体心学论及清代乾嘉考据学等带来的演变,但这种演变仅仅是儒学内部的自我调整,而非本质性的改变,儒学一直掌控着中国传统社会的精神家园。以儒学为核心的价值观体系以忠孝节义为主旨要义,以所谓的“三纲五常”为核心内容,从而形成封闭的单一式价值观体系。

在近代中国濒临国家与民族危机的特殊历史境遇中,以儒学为核心的传统价值观体系开始面临西方资本主义文明的冲击与挑战。此时的中国社会正破败不堪:经济衰竭,军备废弛,文化失落;西方列强或强暴掳掠,或虎视眈眈。面对近代中国社会这种积重难返的历史困境,诸多仁人志士投入“救亡图存”的探索中。面对老大中国已然沦为列强“俎上之肉”的现实命运,中庸调和显然自欺欺人,顽固守旧更是自寻绝路。正如梁启超所言:“然当过去未去、将来未来之际,最为人生狼狈不堪之境遇。譬有千年老屋,非更新之,不可复居。然欲更新之,不可不先权弃其旧者。当旧者已破、新者未成之顷,往往瓦砾狼藉,器物播散,其现象之苍凉,有十倍于从前焉。……故必有大刀阔斧之力,乃能收筚路蓝缕之功;必有雷霆万钧之能,乃能造鸿鹄千里之势。若是者,舍冒险末由。”[4]唯有激进的革命,才能以“大刀阔斧之力”和“雷霆万钧之能”,使这个背负几千年历史重负的老大中国彻底地弃旧迎新,在现代化之路上轻装前进。正因如此,在新文化运动时期,一股激进的民主主义文化大潮呈现出不可逆挡之势,以陈独秀等为代表的知识分子高扬“文学革命”的大旗,大力抨击传统价值观体系,宣扬民主与科学思想,为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提供了重要助动力,也为一个立志让传统中国改天换地的政党——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作了重要奠基。

但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激进的民主主义文化于积极意义之外,也存在另一方面的难以忽略的瑕疵。在“革旧方可立新”的文化革命主题中,在“矫枉必须过正”的文化革命实践取向中,基于近代中国积贫积弱的现实命运,部分激进文化流派的破旧取向渐趋激烈,以儒学为核心的传统文化被全盘否定,甚至包括中国文化的载体——中国文字也成为批判与抨击的对象。如有人认为“中国现有之文字不适于用,尽早必废……既废现有文字,则必用最佳最易之万国新语”等等[5]。这种激烈极端的取向虽然对“革旧”有益,但也不免因用力过度而失于肤浅张扬。由此而致的“革旧不足,立新未成”,使中国人民精神家园“瓦砾狼藉,器物播散”的苍凉之象更甚。也正因如此,在领导中国革命过程中及至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一直试图在价值观的革旧与立新之间寻找到最佳的结合点。

(二)“变”与“不变”: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价值观形态的总体性特征

在近代以来以革命为关键词的时代背景下,产生于近代革命浪潮中的中国共产党,自然继承了近代革命理念中的核心要素。新中国成立之后,在开辟新纪元的历史转折中,在冷战铁幕降临后的意识形态两极格局下,在对待传统文化方面,中国共产党继承和坚持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古为今用的理性原则,在实践中,以上述原则为指导的革旧与立新既给新中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文化新气象,也曾在“文化大革命”中走向极端,在革旧的摧枯拉朽之势下,所谓旧思想、旧文化、旧习惯、旧风俗似乎已经被涤荡殆尽,而以革命文化为主体内容的立新似乎凯歌高昂。但是,当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成为过去,当历史的尘埃落定,却让我们发现了更为丰富和复杂的历史变迁逻辑中的“不变”:在中国共产党几十年的历史中,传统文化一直未曾远离。

在近代以来国人精神家园的艰难开拓中,在旧与新的并存中,中国共产党的许多领导人本身就是中国传统文化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兼具的政治家。许多老一辈革命家,不但具有很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且具有渊博的历史知识。以毛泽东为例,新中国成立后,多达4000万字的《二十四史》,毛泽东硬是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全部通读完毕;尤其是《资治通鉴》,毛泽东竟然读了17遍;《毛泽东选集》四卷本中,所引用的成语典故来源于中国传统文化古籍的非常多,据统计多达数百条[6]。刘少奇也是一位在中国文化传统熏陶中成长起来的中共领导人,刘少奇1939年撰著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在并不算长的4.8万字的篇幅中,竟多达10余处引用了中国传统经典;直到今天,中国革命博物馆还保存着刘少奇当年读过的7本残破的古书[7]。这些中国共产党人走上革命道路实际上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交融的结果。如毛泽东和刘少奇,他们的家乡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湖湘文化的孕生地,在湖湘文化的内蕴中,以天下为己任的家国情怀与社会责任意识,民为邦本的重民思想所体现的救国救民情怀,尤其是重视经世务实的实践取向,曾经孕育出一大批对近代中国有重要影响的人物。这些革命者正是受此影响,以强烈的爱国情怀向西方寻求真理,而当他们走上共产主义道路并创建中国共产党后,依然是传统文化中的爱国主义者。可以说,传统文化的某些特质已经融入他们的血液。从1921年建党到执政后的三十年,中国共产党的革命道路、思想路线、自身建设、军事思想、经济建设、文化方针等,无不浸染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痕迹。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的精髓,就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马克思主义实践相结合的体现;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本身就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相结合的产物。

同样,从这一视角重估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的价值观建设,也不无现实意义。关于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价值观的形态特征,诸多学者将之概括为“一元化价值观”,这种一元化价值观具体体现为“集体主义”“理想主义”或“精神至上主义”等等[8]。也有学者曾经对传统中国单一式的价值观体系的特征进行过总结,包括重义轻利、崇德尚礼、整体至上、爱国主义等等[9]。显而易见,这种价值观所包含的群体重于个体、精神生活高于物质生活等形态特征,与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价值观的形态特征具有相当的内在契合度。因此,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的价值观形态总体上呈现为“变”与“不变”的融合互通:它一方面以革旧与立新为要义,形成价值观形态与时俱进式的变化,同时又在探求革旧与立新之间最佳结合点的过程中,形成以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继承为历史逻辑的不变。这是分析与评价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价值观变迁时值得注意的首要方面。


二、工业化—一元化:价值观形态的必然与应然


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一定时期的价值观形态特征是相应经济基础的反映。确实如许多学者所说,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价值观形态的一个重要特征便是具有高度同质性的一元化,但客观而言,这与新中国成立后工业化模式的选择有着直接关系。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价值观形态的历史逻辑背后,典型显现了一个后发型现代化国家在探求自己现代化道路过程中的两难选择。

(一)工业化:新中国成立后理想与现实之间的模式选择

在一个没有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国家如何进行现代化建设?在一个没有任何直接性资金积累方式的国家如何进行工业化?这是执政后的中国共产党无法回避的责任与难题。众所周知,自近代开始经历了百余年战乱的旧中国,给中国共产党留下的遗产,是一堆饱含民族屈辱的不平等条约和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一个拥有近六亿人口的东方大国,1949年工农业总产值中,农业占70%,工业只占30%,而现代工业产值只占17%。工业布局极不合理,70%以上的工业集中在沿海,内地只有不到30%的份额[10]。毛泽东曾经在1950年总结说:“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11]这段话典型反映了刚刚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工业化现状的清醒认知和忧患意识。在1951年前后,中国共产党大体形成了先用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搞工业化建设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共识。简而言之,这种理想规划的思路就是先工业化后社会主义。但是,在中国,现实总是比理想规划要复杂得多。在理想中,暴风骤雨式的土地改革,必定能够解决近代以来的仁人志士一直期许的“平均地权”问题,必定能够给中国的农民带来翻身解放后的富裕和幸福,但在现实中,土地改革之后的中国农村,又面临着新的问题:贫困农民生产资料的困难、单个农户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极弱、生产技术落后等等;在理想中,工业化是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密切相关的长远大计,农民自然会全心全意地积极支持,但在现实中,一些农民打下粮食还是更愿意自己留着好好享受或卖给出价更高的私商,当城市生活好于农村,农民还是更愿意到城市谋生路而不是在家种地把粮食献给国家支援工业化,因种植棉花等工业原料比种植粮食作物更辛苦,农民更愿意选择后者;在理想中,我们允许私营工商业的存在,然后通过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等方式进行公私合作,从而完成国家的工业化并为全面向社会主义过渡打下基础,但在现实中,利益诱惑面前,一些工商业者唯利是图,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甚至有资本家将主意打到了抗美援朝相关物资方面,给国家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损失。如此种种表明,在中国这样一个国情复杂的东方大国,没有政府的强力介入和全盘规划,没有政府对民众价值观的整合从而形成万众一心的强大力量,中国的工业化将会遥遥无期。这可以说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选择计划经济模式的内在原因。

因此,以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为标志,中国共产党改变了先工业化后社会主义的发展思路,决定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进行,中国的工业化发展也由此开启了计划经济模式。这种高度集中、整齐划一的行政指令式经济模式由一系列制度体系构成,其中最为核心的便是统购统销制度和户籍制度。统购统销制度与中国的工业化进程紧密联系,是新中国成立后工业化战略的必然产物。众所周知,中国的工业化不会也不可能复制世界上曾经通行的如英国的“圈地运动”一般的原始资本积累方式。经过综合性考虑,中国参考了社会主义苏联“剪刀差”式的内部积累方式,决定通过工农业剪刀差、以“工占农利”的方式进行新中国工业化的资本积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政府一开始并未封闭自由市场,当时政府获取粮食的主要渠道不仅有征收公粮也有市场收购。但随着工业化建设规模的铺开,国家所能够掌控的粮食数量与必须负担的城乡粮食供应量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大的缺口。一些私人粮商则趁此机会囤积居奇牟取私利,从而使粮食供销矛盾更加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两害相权取其轻”。统购统销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中国工业化的进程中担当了极为重要甚至是不可替代的角色:一方面,国家对粮食及主要经济作物的统购统销,使轻工业有了一个稳定的、成本低廉的原材料来源,从而获得了保护性发展;另一方面,国家从轻工业中获得的大量利税又被投入到重工业当中,从而保障了重工业的发展。

同样,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中形成的城乡二元化的户籍制度,也是根据中国工业化赶超战略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行政体制,起着让农村支撑城市、农业为工业化提供积累的功能。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人口的城乡迁移是处于自由流动状态。在中国工业化的进程开启之后,由于是通过工农业剪刀差、以“工占农利”的方式进行新中国工业化的原始性资本积累,而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化发展模式最大的特点便是资金投入需求量大但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则较弱。因此,尤其是在统购统销政策实行之后,工农业剪刀差骤然拉大,城乡生活的差距也明显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基于本能式的利益驱动,农村劳动力自然会大量向城市涌入,这将使城市粮食等资源短缺的问题更加严重,因此,为保证国家工业化战略的实施,城乡二元化的户籍制度逐渐形成。其主体思路是:在城市,以社会高福利制度,保持城市居民低工资基础上的充分就业;在农村,则以二元化的户籍制度将农民牢牢绑定在土地上。当时的户籍制度与统购统销制度、社会主义改造交相呼应共同作用。通过严格控制城镇人口的增长,以此缓解工业化过程和加快城市化给国家带来的压力,保证农业能够稳定地为工业提供支持。

关于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工业化模式的选择,也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问题,各种模式选择实际上都是双刃剑,需要历史视角下的综合考察与辩证分析,而非抛弃历史情境将当时的制度模式孤立地挑拣出来,再以当下的标准进行简单化地是非评判。这些制度确实也存在着弊端,但客观而言,这些制度的形成对保障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完成曾经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果没有这种工业化思路的实施,时至今日是否又会有人指责中共执政三十年未完成国家工业化的问题?历史无法假设,但理论上的指责与批判永远比身在其中的实际情境简单轻松得多。

(二)一元化:工业化模式选择之下价值观形态的必然与应然

对于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问题,实际上当时就有不同的认识,最典型的便是“九天九地之争”。1953年,民主人士梁漱溟就新中国成立后的工业化思路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今建设重点在工业,精神所注更在此,生活之差,工人九天,农民九地。农民往城里跑,不许他跑。”[12]这一意见引发了梁漱溟与毛泽东之间的争执。在此后不久,毛泽东论证了大小仁政的辩证关系:“所谓仁政有两种:一种是为人民的当前利益,另一种是为人民的长远利益,例如抗美援朝,发展重工业。前一种是小仁政,后一种是大仁政。……现在我们施仁政的重点应当放在建设重工业上。要建设就要资金。所以,人民的生活虽然要改善,但一时又不能改善很多。就是说,人民生活不可不改善,不可多改善;不可不照顾,不可多照顾。照顾小仁政,妨碍大仁政,这是施仁政的偏向。”[13]据学者的研究,实际上,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在统购统销等制度形成的过程中,其态度经历了非常复杂的变化过程。毛泽东曾经是中共领导人中最重视农民作用,也最关心农民状况的人。但在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1953年开始,他却支持了让农民过得较苦的粮食统购统销的政策,促成其态度变化的主要原因,就是以“一五”计划的实施为起点的工业化发展模式的需要[14]。因此,在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观认知中,关于大仁政与小仁政,其实就是“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问题。见惯了革命中的流血牺牲,在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观认知中,眼前利益固然重要,但为了实现革命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往往必须牺牲眼前利益、局部利益,特别是个人利益,这是一种天经地义。因此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自然本能地更看重长远利益、整体利益。而在工业化进行过程中,自然要把这种重视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的集体主义价值观的灌输和培育视为理所当然。在新中国成立后领导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毛泽东等领导人反复强调“公和私是对立的统一,不能有公无私,也不能有私无公”,要“公私兼顾”,“个人是集体的一分子,集体利益增加了,个人利益也随着改善了”。“要教育人民,不是为了个人,而是为了集体,为了后代,为了社会前途而努力奋斗。”[15]并提出要“消灭剥削,消灭阶级,消灭个人主义”[16],要“在农村中进行一次反对不顾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的个人主义和本位主义的斗争”[17]。而以计划经济为中心的统购统销、户籍制度等配套制度,客观上又为这种重视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的集体主义价值观的灌输与培育提供了有效保障。以这种高度同质化的一元化价值观为基础所形成的强力式整合,为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中国工业化的完成提供了上层建筑的有效支撑;反之,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价值观形态的一元化特征与工业化模式的选择有着必然和应然的逻辑关系。


三、散化—整合:价值观“一盘散沙”形态的矫正


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的价值观变迁,典型体现了一个历史悠久但命运多舛的东方大国精神家园重建的艰难历程和曲折轨迹,同时也体现着对1949年之前近代以来中国人价值观“一盘散沙”形态的矫正。

(一)散化:新中国成立之前国人价值观的基本形态特征

众所周知,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西方列强以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中国开始经历前所未有的内忧外患。救亡图存,成为决定中国国运民生的历史时代主题。于此背景下,诸多仁人志士秉承救国救民的责任担当,一方面开始对传统价值观体系进行批判与反思,另一方面“开眼看世界”,开始吸纳与接受西方文明中的相关要素。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在激烈的争执与论战中,各种文化思潮的价值取向虽大有不同,但其目标取向却具有共通之处,那就是直指救亡图存的时代主题。在生死存亡的危机面前,国家与民族的独立自强自然而然是第一要务,这一目标取向的意义是值得肯定的。顽固守旧、中庸调和也好,激进革命也罢,多体现了当时国人对国命家运的担忧和对国富民强的向往,也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为之奋斗不息、孜孜以求的中国梦的重要体现。自此,传统中国进入东西方文化激荡、冲突与融合的风云变幻时代,封闭的单一式价值观体系开始衰微与走向崩溃。伴随这一过程的,就是国民劣根性的显露无遗,如学者的总结:民族奴性,缺乏个性尊严;愚昧无知,缺乏科学知识;私人本位,缺乏集体观念,等等[18]。在价值观的散化形态下,国人的精神家园一直无所归从,从而形成近代中国国民价值观的“一盘散沙”状态。这种状态确实值得国人反思: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以主导型价值观为基础的价值观整合,如果国民有茁壮的躯体而无健全的头脑,对国强民富肯定毫无益处。中国人民的价值观体系如何重新建构?中国人民的精神家园如何重新开拓?从梁启超到鲁迅,许多仁人志士对近代国人的价值观形态进行过深刻的反思和批判。如梁启超的新民说、孙中山的政治参与训练说、陈独秀的思想文化阶级革命论、李大钊的物心两面改造思想、鲁迅的立人以建立人国思想,等等。但在国破家残的民族危机背景下,并无一党一派能够提供理性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思路。因此,如学者所言,直到1949年之前,整个中国从经济、社会到人们的精神世界都处在变动无序的状态之中。传统支离破碎,但新的、富于生机的精神世界和行为模式却并未形成[19]。

(二)整合:中国共产党对价值观“一盘散沙”形态的矫正

纵观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的历史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参与近现代中国革命的历程,实际上一直伴随着一个政党重塑和整合国人价值观的探索和努力。毛泽东早在青年时期就曾经提出过改造国民性的问题,认为中华民族几遭沦亡惨境,根子在民智暗愚;改造社会、救国图存的首要前提,是人心民心的改造[20]。那么如何进行人心民心的改造以形成国民价值观的整合?如何形成国民全新的价值观重塑?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在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实事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实践中,一个全新的中国式民族文化的建构思路逐渐形成,即1940年毛泽东提出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民主主义文化。它是民族的,所以它主张中华民族的尊严、自强与独立;它是科学的,所以它主张对传统文化和外国文化都要持辩证的态度,剔除其糟粕而吸收其精华;它是大众的,所以它为工农劳苦民众服务并会成为他们的文化。以上述的文化建设思路为基础,中国共产党人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重塑和整合国民价值观的核心理念,那就是团结精神。在1939年延安纪念“三八妇女节”的大会上,毛泽东在讲话中强调:“没有团体,这种力量是散的、零碎的,人心是各管各的,这叫作心不齐,力不合。有了团体,心就齐了,力量就结合起来了,就能齐心合力干大事。‘心一齐,山可移’,这就是讲结团体有力量的道理。”[21]有一首著名的革命歌曲《团结就是力量》,就是产生于抗战时期的1943年,并在新中国成立后传唱至今。

在长期的革命斗争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形成了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一系列革命精神。这些革命精神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革命一步步走向胜利的根本保障和精神支柱。归根结底,他们体现的就是一种为革命目标和建设事业团结一致、同心同德的精神。随着1949年革命的胜利,在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的条件下,这种团结精神成为其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促动力。1956年,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毛泽东提出:“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都要团结”,“要调动一切直接的和间接的力量,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22-1]。1957年,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毛泽东指出:“人民所厌恶的国家分裂和混乱的局面,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并强调:“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就是咱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22-2]因此,新中国成立之后以团结精神为核心所进行的国民价值观重塑和整合,在实践中落实为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价值观变迁的主体特色:一种以国家和民族大任为担当,以团结一致同心同德为准则,以执政党的介入和倡导为主体,以强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等为导向特征的价值观体系逐渐形成,这种价值观体系可以称之为主导型价值观体系。

这种主导型价值观体系,体现了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国人价值观由散化到整合的整体趋向,包含着对1949年中国共产党执政之前价值观“一盘散沙”形态的矫正。它的形成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一方面,它结束了近代以来国人精神家园漂泊无依、无所归从的散化状态,完成了国人价值观的重塑和整合;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一主导型价值观体系的导引下,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中国人民同心同德、众志成城,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由一穷二白的落后农业国,变成了世界工业强国之一。近代以来国人苦苦追求的中华民族的独立自强得以实现,中国现代化之路上的兴国之基得以奠定。资料显示,1952年,中国工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0%,农业占64%;而到1975年,这个比率完全颠倒过来,工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72%,农业则仅占28%[23]。无可否认,在这一经济奇迹的背后,正是这种主导型价值观体系的有效支撑。

在对当代中国社会价值观的已有相关研究中,有学者将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的主导型价值观归入传统范畴,认为它是“一种以儒家价值观为总体框架并内涵某些社会主义文化因素,具有某种极端化、空想化色彩的价值观”[24]。但在历史视角下的观察中,每一历史进程中的转型必然带来价值观的重构问题,其中自然有对原有价值观的反思与矫正,甚至会有所谓“矫枉过正”的偏极取向。在历史的延续中,这种偏极的取向是从近代而不是从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相反,正是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的历史沉淀,才有了对近现代以来中国价值观变迁历史逻辑的深刻透视,才有了改革开放之后价值观建设的理性反思与全面调整。于此过程中,一些学者所说的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价值观变迁的高度政治化特质或“以政治为中心的价值取向”[25],是近代以来历史延续的必然。在历史的延续性中,每个国家都有自己不同的历史境遇和文化传承、国情特色,没有纯粹的传统或纯粹的现代,从传统至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再到改革开放之后至今,在中国社会主导型价值观体系的框架内,肯定有诸多方面的延续性存在。一些在民族历史进程的大浪淘沙中洗炼出来的积极价值观,应该也必将为现在和将来的价值观体系所传承。当下中国的价值观建设,需要的是历史延续性之下的动态观察和经验总结,而不是静态的简单评判和定性。对新中国成立后三十价值观变迁的倾向性评判,也提示了现实理论政策型研究与历史性研究沟通与对话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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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8年第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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