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社会工作作为专业学科和实践领域,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纵观中国共产党社会工作的百年变迁历程,可以将其分为四个历史阶段,并从中梳理出三大历史逻辑:一是强化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纽带,维护社会团结;二是激发社会内生动力,增强社会自主发展能力;三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服务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展望未来,党的社会工作要在三方面进一步推进:一是通过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增强社会成员的归属感;二是通过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让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三是通过凝聚服务群众,引导全社会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关键词:党的社会工作/ 发展演变/ 历史逻辑/
作者简介:邓智平,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改革开放与现代化研究所所长兼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邮箱:socdzp@126.com;张龙,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原文出处:《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2期 第16-26页
标题注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动力机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5ASH010)。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通过引导、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在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其中既包括社会组织与动员、社会服务与保障、社会治理与稳定、社会宣传与教育等具体领域,也包括为了完成这些工作而进行的党的组织面与工作面的拓展覆盖及相应的体制机制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幸福安康。纵观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社会工作,针对社会结构与人民需求的变化,提出并实践了一系列具有鲜明特色的方针与策略,推动社会工作的本土实践。理解中国共产党社会工作的发展演变及历史逻辑,有助于更好把握新时代党的社会工作实践创新、理论创新与制度创新,孕育产生中国社会工作自主知识体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积聚磅礴的社会力量。
一、概念辨析:党的社会工作与专业社会工作
专业社会工作是在西方工业革命引发社会结构剧变、宗教慈善现代转型及国家治理理念革新等多重历史交织下形成的,旨在解决社会问题,是社会福利体系中专门化、现代化的组成部分,通常基于与“市场性”相对应的“社会性”立场,对过度市场化、商品化带来的社会问题进行矫正,从而帮助行动者自立生活①。
中国共产党社会工作的内涵和外延与专业社会工作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方面,面向激发社会活力与维持社会秩序的目标,党的社会工作同样面临培养人才、服务社会、化解矛盾以及解决问题的需要。另一方面,立足中国社会实践,党的社会工作表现出社会基础、运行领域、本土发展等方面的独特性。首先,西方起源的专业社会工作以个人主义为基础,更关注微观层面的问题响应;而党的社会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具备微观至宏观层面的统筹性与系统性,不仅包括个人与家庭的福利服务,也包括中观、宏观层面的社会政策与社会建设。其次,从横向看,党的社会工作涵盖领域更广,不仅需要专业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同时也广泛涉及社会治理与社会和谐,需要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以及政治学、公共管理、社会学等众多学科的共同支撑②。再次,在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专业社会工作逐渐融入中国特色的历史脉络、思想根源及现实依据。在党的社会工作下,中国特色的专业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弱势群体福利服务,参与司法、学校、医务等重点领域工作,形成了独特经验。特别是在新时代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背景下,中国特色的专业社会工作在服务对象与工作场景上不断拓展,逐步实现向赋能增韧和动员枢纽的转变③,推进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
简言之,中国语境下党的社会工作与专业社会工作既非同一事物的不同指代,也不是孤立运作的不同领域。党的社会工作在横向与纵向上的覆盖都更加广阔,意义更加丰富,为中国特色的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提供了价值指引,指明了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而本土化实践中的专业社会工作是党的社会工作在因应时代社会变迁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生服务、基层治理、乡村振兴以及共同富裕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理解中国共产党社会工作的历史演变,有助于更清晰地把握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方向,更有效地发挥其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的专业作用。
二、中国共产党社会工作的发展演变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将社会工作当作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与群众的联系,维护社会秩序,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因应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社会背景与重点任务,党的社会工作概念范畴经历了多次演变,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在推动专业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同时,实现了社会工作实践与理论的融合发展。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社会工作早期探索
面对工农群众深受剥削和压迫的现实,中国共产党人认识到只有将群众拧成一股绳,开展抗争,才能改善生存境遇。“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④一方面,各地党员深入工厂,建立不同形式的工人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将工人组织起来。通过调查走访和谈心谈话,党对当时工人的疾苦有了深刻了解,并通过组织工人抗争,如1922年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和开滦煤矿工人大罢工,既维护了工人权益,也提高了工人的阶级觉悟和组织化程度。另一方面,党对农民、农村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⑤。通过深入农村建立革命根据地,将农民组织起来,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满足农民对土地的需求,改善农民生活。如抗日战争期间实行减租减息政策,减轻了农民负担,赢得广大农民的支持和拥护。同时,党不断推进基层组织建设⑥,广泛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及妇女等群体⑦,建立妇女会、分遣队等组织,支持人民解放事业⑧。
为了更好地服务、组织与发动群众,巩固革命政权,中国共产党坚持实地调查和深入群众的方法,党员干部活跃在群众生活与工作一线,了解真实想法和诉求,保持与群众的密切联系,解决社会中的矛盾纠纷。1930年,寻乌调查全面了解了当地社会及群众运动情况,倾听了农民意见,对形成正确的土地革命路线起到重要作用。毛泽东同志在《反对本本主义》中提出“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⑨。抗日战争时期,党的群众路线思想逐渐成熟,提出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科学方法,要求将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后又通过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⑩。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发动群众监督政府工作,对于人民的控告和建议“必须认真负责的,实事求是的切实查明,公平处理,切不可敷衍了事,更不可有偏袒政务人员的行为”(11)。1943年,《陕甘宁边区民刑事件调解条例》颁布实施,注重以纠纷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秩序(12)。
面对战争对经济的破坏,中国共产党通过社会工作努力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井冈山和中央苏区时期,党颁布《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等规章,建立优抚工作等制度,开展救济贫民等工作。毛泽东多次阐述了关心群众利益,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意义:“要得到群众的拥护吗?要群众拿出他们的全力放到战线上去吗?那末,就得和群众在一起,就得去发动群众的积极性,就得关心群众的痛痒,就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问题,盐的问题,米的问题,房子的问题,衣的问题,生小孩子的问题,解决群众的一切问题。”(13)1942年,面对根据地建设形势和群众生活困难,中共中央提出大力发展经济,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我们有什么东西可以给予人民呢?就目前陕甘宁边区的条件说来,就是组织人民、领导人民、帮助人民发展生产,增加他们的物质福利,并在这个基础上一步一步地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与文化程度”(14)。通过开展大生产运动,克服经济困难,改善了人民生活,同时根据地建立了一批社会福利机构,如托儿所、保育院,为群众提供了救助和保障(15)。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社会工作发展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主要任务是巩固国家政权、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和社会秩序、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为了适应这一革命性变化,中国共产党通过制度重构、资源整合及群众动员,开展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的社会工作实践,建立相关制度体系,为新中国社会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完善。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建立起从中央到基层的制度体系,实现了对基层社会的全面整合与改造(16)。党在农村、城镇、机关、学校中的基层组织迅速发展,绝大多数行政村建立党支部,完成从乡到村的组织覆盖(17),同时在企业等新的社会领域也广泛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在新的社会阶层大力发展党员(18)。另一方面,立足党的基层组织不断扩展的实际情况,中国共产党对基层组织进行了整顿,明确了党组织在社会各项建设中的作用。中共八大通过的党章强调了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前沿性,提出“在企业、农村、学校和部队中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当领导和监督本单位的行政机构和群众组织积极地实现上级党组织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不断地改进本单位的工作”,明确规定了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中的领导地位(19)。
在铲除旧社会顽疾基础上,党和政府进行了大量社会救济、就业安置和社会改造工作。一方面,通过剿灭国民党残余武装和土匪,扫除黄赌毒,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在全社会范围内清除了危害治安和稳定的因素。另一方面,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承担起大量社会服务与管理职责,在保障人民权利及基本生活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制度建设。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成立,主管民政工作,大力推动民生事业发展。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党和国家在城市和农村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其中城市社会保障制度以单位制为基础,包括劳动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和相应的职工福利制度,并为没有单位的城市贫困居民提供社会救济;农村社会保障以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农村集体经济为基础,建立起五保制度和合作医疗制度(20)。此外,住房保障、扫盲与教育保障、救灾救济、妇女解放与权益保障等方面也开展了大量工作,民生领域各项保障制度纷纷建立。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的社会工作转型突破
改革开放后,社会作为一个独立领域逐渐兴起(21)。党的社会工作进行了相应拓展,从“行政主导”向“专业服务”转型探索。立足社会主要矛盾,党和政府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强民生保障,激发社会活力,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在学科恢复、学术建设和实务工作等方面实现了长足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对基层组织的功能与定位提出了新要求。伴随改革开放的推进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领域逐步扩张,社会分化逐步加剧。层级式的纵向管理架构和全能式的单位制开始出现横向上的“盲区”,对党的组织覆盖与工作覆盖提出了挑战。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各自特点做好工作,努力成为团结带领群众进行改革和建设的战斗堡垒”。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在基层组织的设置与功能上作了新的表述,提出“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在农村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要求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方式更加灵活,党的工作面拓展至专业合作社、自治组织、私营企业、新型农村社区等市场化、社会化的农村组织。城市中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大量涌现,城市社区也成为基层党建的重要阵地(22)。自2003年起,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先后设立社会工作委员会,履行“两新”组织党建、城乡社区治理、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公共服务优化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等职能(23)。
伴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变化,各种社会现象层出不穷,党的社会工作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大力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发展。一方面,新型社会矛盾不断出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面临挑战(24)。党在社会工作中不断深化认识,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式,完善排查化解机制。“枫桥经验”在这一时期得到继承和发扬,发展成熟为一整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群防群治的体系(25)。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不断发展,信访工作更加法制化(26)。另一方面,专业社会工作得到恢复与发展。20世纪80年代,我国高校恢复设立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27)。此后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在高等院校逐步发展,社会工作机构在全国各地纷纷设立,形成了多层次的办学与实务体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并从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方面做出制度安排。2006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启动,推动从业人员专业化发展。与此同时,党和政府开始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28),引入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服务,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济困、医疗救助、教育、环保等领域工作,为保障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如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国企下岗职工问题、大量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就业中对公共服务的需求问题、经济发展中的农村贫困问题等,党和政府积极开展社会工作,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20世纪80年代开始,党和政府在农村地区进行了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开发,进行了大量基础设施、教育设施和产业建设,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29)。通过不断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机制,为困难群众提供了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有针对性的社会服务。如面对农业转移人口等群体的就业需求,党的社会工作积极进行教育培训引导,帮助其提高就业竞争力(30)。同时,党通过社会工作组织和引导社会力量,大力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和公益慈善事业,在消除贫困、社会救助、扶残助残、志愿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实践,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基础上,提升了生活质量,实现了“促发展”的目标。
(四)新时代新征程党的社会工作创新
进入新时代,党的社会工作也面临新形势。立足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中国共产党不断加强对社会工作的领导,推进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在体制机制改革、治理模式优化、民生事业建设等方面实行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在体制机制方面进行了从上到下的创新设计与政策整合。一方面,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标志着党的社会工作与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外事工作、政法工作并列,一同构成了党的工作体系(31)。社会工作部的成立重塑了党的社会工作机构职能体系(32),改变了此前地方社工委各自为战的状态,形成了全国统一的社会工作政策框架,从中央到地方的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逐渐完备。另一方面,党的组织覆盖与工作覆盖不断拓宽。党的十八大提出“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聚焦以社会服务发挥政治引领作用(33)。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党的二十大提出“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要求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面对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特别是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大量涌现和新就业群体规模的持续扩大,中国共产党大力推进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注重从青年和产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广东、上海等地进行了“行业党建”“楼宇党建”等实践探索,全国各地积极组织开展党员“双报到”,拓展党的组织覆盖与工作覆盖。
面对新时代基层治理新挑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重大命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一方面,全国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探索,结合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建立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如北京创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各地推广“社区+社工+志愿者”服务模式,不断构建协同治理模式。另一方面,各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式,设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等平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信访工作更加法治化。同时,各地聚焦基层政权建设,赋予基层更大权限,下沉更多人力,倾斜更多资源,针对“小马拉大车”等问题,持续增强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能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在民生保障方面,新时代党的社会工作更加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向往,越发注重向促进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转变。
三、中国共产党社会工作的历史逻辑
从中国共产党诞生开始,社会工作就成为其具体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34)。纵观党的社会工作百年变迁轨迹,可以梳理出三个基本的历史逻辑:一是因应不同时代社会背景,强化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纽带,维护社会团结;二是激发社会内生动力,增强社会自主发展能力,推动实现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三是凝聚社会共识,动员社会力量,确保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稳步推进。
(一)团结起来:强化社会联系纽带
人与人之间如何建立联系、实现团结并进而形成秩序是任何一个社会形态所面对的基本问题。19世纪后半叶,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导致中国社会新旧制度衔接脱轨,民族心理失衡。重压之下的普通民众不能温饱,建立在共同情感、道德、信仰或价值观之上的彼此联系状态被生存危机所打破。由于缺乏可预见的规则和可指引生活的规范,人与人之间难以结成稳定的合作与信任关系。到20世纪20年代,晏阳初、李景汉等知识分子认为中国社会存在“愚、穷、弱、私”四大病症(35),其中“私”便指向缺乏合作精神与公民精神(36),社会如同一盘散沙。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便深入群众,加强党和群众的联系,帮助群众抵御风险,重建稳定的社会生活。“无产阶级政党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就是和群众在一起”(37),无论是早期深入工厂和田间地头倾听工农生活疾苦,组织各项斗争,争取应有权利,还是群众路线的提出,群众工作方法的发展,抑或革命战争期间对群众生活的关注和保障,党的社会工作始终围绕着如何将最广大人民群众团结起来拧成一股绳这一问题展开。通过密切联系群众、教育群众以及解决群众生活困难(38),让群众了解社会的变迁及当前的主要任务,党的社会工作建立起人民群众广泛认可的权利义务框架,将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实现“聚沙成团”,重构起日常生活的确定性,从而有效避免了战争和动荡带来的社会解组问题。
如果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社会工作主要在反抗压迫、抵御侵略的背景下团结群众,那么从1949年至今,党的社会工作则主要面向现代化进程,不断弥合发展带来的新旧制度之间的鸿沟,降低社会失范造成的负面影响。快速的制度变迁容易让个体在没有合适的规范指引之前过早地从传统社会结构中脱嵌,从而陷入迷茫和原子化的境地。针对这一问题,党的社会工作在不同历史阶段进行了行之有效的实践探索。无论是建立从中央到基层的组织体系,建立城乡各类保障、救济制度,还是改革开放之后面向社会新领域、新现实拓展党的组织覆盖与工作覆盖,抑或新时代以来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党的社会工作始终坚持在不断发展、分化的社会中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避免快速的结构变迁将社会成员抛出结构之外。当前面对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抓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影响力,让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活有指引、有目标、有方向,感受到被重视、被关注,既是党的社会工作在新形势新挑战下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也是中国共产党百年社会工作历史逻辑的延续。
(二)组织起来:增强社会自主发展能力
社会作为“想象的共同体”(39),在为成员提供生活所需及保障的同时,也受社会成员实践的建构,有赖于社会成员的行动来适应环境、配置资源,从而维持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建立与群众的社会联系纽带以及将群众团结起来并不是要替群众做决定,而是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调动其内生积极性,推动社会结构的适应性调整,实现社会的稳定运转和自主发展。中国共产党成立早期,面对工农群众的生活与工作问题,党深刻认识到需要将群众组织起来,在宣传教育基础上,帮助其实现自我解放。为此中国共产党人深入社会基层,帮助工农组织工会、建立农协,也鼓励工人利用工会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引导农协参与乡村政权(40)。土地革命时期,党在苏区建立行政机关,并且要求引进广大群众参与管理政事。抗日战争期间,党在社会工作中充分尊重和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与能动性,组织群众为改善生活而劳动,并在根据地建设中坚持三三制原则,激发群众参政热情。
伴随党的社会工作发展,一方面,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立并被不断健全完善。城市逐步建立起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组织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和决策。在居委会制度下,城市居民开展了类型多样的自治实践,探索出院落自治、社区论坛、民情恳谈、议政分离等自治模式(41)。1958年,农村开始人民公社化运动,将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进行统一管理。人民公社兼具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种功能,为村民自治制度提供了经验积累与实践启发。改革开放后,部分乡村地区自发成立了村委会,在组织生产、乡村公益、制定村规民约、维护乡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43)。村委会被明确为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自治模式在全国普遍推广展开。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及专业社会工作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主体参与并承担起服务社会责任,社会自主性不断增强(43)。党的社会工作通过引导和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坚持“助人自助”基本原则,在实务中增强社会成员能力素质、促进社区参与和资源整合、解决社会内部矛盾纠纷、推动社会创新和持续发展,在党的社会工作基础上,国家和社会建立起良性互动关系,激发活力的同时保障变革中的社会有序运行。
壮大社会力量和推动社会发展是党的社会工作的题中之义。从历史经验来看,将群众组织起来是实现社会自主有序发展、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必由之路。无论在历史的哪一阶段,想要实现秩序与发展,都必须组织起广大社会力量,依靠人民群众。进入新时代以来,社会领域的发展愈发多样化,社会自组织空间不断扩展。这一背景下,中国共产党不断进行理论与实践创新,因应社会发展变迁现实,将“社会管理”转变为“社会治理”,更加强调社会力量在维护稳定与推动发展等方面的主体地位及重要作用,推进党对社会工作的认识与实践不断深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从而进一步以党的社会工作的主动赢得改革发展的主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走深走实。
(三)动员起来:服务国家建设大局
任何一个政党要想实现政治理想,都要保持自身生命力并进行动员(44)。中国共产党在社会工作中面向社会不断吸纳活跃力量,健全党的组织体系与工作体系,增强党的社会基础,并最终落脚于现实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从历史经验看,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现代化建设中,党通过社会工作密切党群关系,团结、动员社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大革命时期,党的中心工作是组织和领导工人运动,进行反帝反封建斗争。大量党员深入工厂,帮助工人建立工会;组织工人夜校,宣传马克思主义思想;领导罢工运动,争取合法权益。此后,年轻的革命知识分子陆续进入农村(45),围绕土地革命、根据地建设、全民族抗战等进行了关键动员工作。解放战争中,社会部进行了大量城市调查工作,保障了城市接管工作的顺利展开(46)。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党的社会工作紧跟党的中心工作步伐,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通过社会工作引导动员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恢复国民经济和巩固新生政权。无论是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组织体系,还是密切联系群众,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抑或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与救济体系建设,党的社会工作无时不在围绕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任务展开。改革开放后,面对社会结构和资源配置方式的变化,党的社会工作不断调整适应,大力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体系,及时化解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过程中遇到的风险挑战,广泛凝聚社会力量,致力于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进入新时代,社会工作在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下,凝聚社会共识与力量,回应时代变革与挑战,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实践探索。一是根据社会发展的新现实、新需要,不断拓展党在基层的组织覆盖与工作覆盖,实现了从“两新”党建向“两企三新”党建的转变,积极引导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助力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不断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有效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保障。三是抓好凝聚服务群众工作。通过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大力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保障困难群体权益,在乡村振兴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打下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四、中国共产党社会工作的未来展望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着眼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党的社会工作要进一步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紧追时代变革,紧扣人民需求。在推动实践的同时,形成党的社会工作理论体系,进一步指导新的实践。为此要关注三个方面:一是把握社会发展的新领域、新现实,加强联系群众与权益保障,做好社会服务,让每一个社会成员获得归属感和获得感。二是调动社会内生动能,强化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引导社会自主发展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瞄准国家战略方向,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工作,引导全社会更加积极主动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一)人有其属:为社会成员提供嵌入性
任何一个快速变迁的社会都不可避免地面临失范问题。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理性化、个体化程度不断加深,对青年“断亲”(47)等现象的讨论时刻吸引着社会关注。当社会成员发现身边已不是那个自己所熟悉的世界时,党的社会工作有责任对行动者及其外部经验重新加以组织。换句话说,面对前进路上现代化变迁的汹涌浪潮,想要将全社会拧成一股绳,必须致力于加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通过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把新社会现象纳入党的工作范畴,把新社会群体纳入党的组织体系,让每一个社会成员在追求自我实现的同时也有所归属,获得适当的规范指引与约束,构建起社会生活新的意义。
一是要做好联系群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新时代新征程,首先,要坚持党对社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因应社会发展不断完善党的基层组织设置,拓展新兴领域党建。推动基层党组织角色功能定位与国家社会发展要求相匹配,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业务发展相协调,与新就业群体工作生活相融合,进一步扩大党的组织面与工作面的有效覆盖。其次,要继续坚持调查研究的方法,及时掌握社会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针对不同领域和不同群体,特别是新兴领域和新兴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深入了解群众的生活需求和现实困难,加大力度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再次,要注意群众意见的征集。采用线上线下不同渠道、来信来访不同形式、社区机关不同网络、居委街道不同层级等方式,搭建并畅通与群众的沟通渠道,充分利用数智化技术,提高意见收集和解答的效率,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咨询对象。
二是要做好权益保障工作。转型期往往也是社会问题的多发期(48),经济社会发展所引发的结构剧变会导致困难群体的出现。欧洲社会在工业革命等变革时期,曾大量面临高犯罪率、高失业率及城市贫困等问题。立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党的社会工作要更加注重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优先位置,健全针对困难群体的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及早介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发展社会事业。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党的社会工作要通过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慈善捐赠及志愿服务等,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民生领域的作用,调动各方资源力量,为困难群体解决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践行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的承诺。
三是要做好社会服务工作,为社会成员的生活添加关怀与温度。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也是拉进与群众关系,掌握社会动态,建立基层组织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社会服务中的潜力。完善党员志愿服务制度体系,创新党员志愿服务方式,丰富党员志愿服务内容。深化发展“双报到”等多种形式,鼓励党员在基层参与各类社会服务活动。基层党组织不仅要向社会提供直接服务,更要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各类行动主体,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壮大社会服务队伍,共同做好服务工作。在养老服务、儿童服务以及残疾人服务等专业领域或重点领域,加强专业社会工作与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及志愿者链接资源、联系社会的作用,针对社会需要拓展相关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品质。
(二)群有其序:为变迁社会建立确定性
社会是个体赖以生存的基础。从人类社会历史来看,社会分工的不断发展导致了社会的多样化、专业化、复杂化。在这样一个社会中,既有可能因为传统社会规范的影响减弱而造成社会的低组织化,也有可能因为新社会领域内部的高组织化带来社会成员的彼此区隔。当社会诉求因不同选择而愈发分化,转型过程中的结构冲突、利益摩擦、价值冲突交织在一起,党的社会工作有义务积极拥抱新变化,协调各方利益适应新环境,为社会成员创造更多参与社会事务、主动作为的机会,谋求社会和谐稳定这一公共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换句话说,面对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的蓬勃发展以及新领域、新群体的不断出现,要进一步激发社会内生积极因素,增强社会自主发展活力,维护社会秩序,消除群体间隔阂,降低社会的不确定性。
一方面,要做好社会组织工作,引领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社会建设。现代社会是高度组织化的社会,面对个体化、理性化、数智化发展趋势,要在新形势下擅长用新方式将社会组织起来。首先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探索“党组织+”建设,把握好基层群众自治的发展方向,为基层群众自治提供有效保障。创新居民议事的方式方法,推动城乡居民积极参与,有效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与自我监督。其次要引导中国特色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社会组织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49),是提供社会公益、福利服务,弥补政府和市场不足,维护社会团结的重要力量。要围绕社会需求,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强专业社会工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建设,推动社会组织提升专业水平与服务能力,增强志愿服务中的参与意识和公共精神,融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等领域。同时,要创新组织方式。面对数字化变革,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拓展创新社会组织工作的方法。
另一方面,要做好社会协调工作,以耐心和智慧推进社会整合。新时代以来,我国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利益冲突复杂化程度不断加深,新的社会矛盾凸显,维护社会团结和稳定面临新挑战。面对社会利益格局发生的变化,党的社会工作要协调好各方诉求,推动社会整合,维护社会秩序。首先要健全完善社会资源整合机制,打破社会主体及各部门之间的资源壁垒,健全完善劳资、干群及社会群体间的平等对话协商机制,加强彼此的协调与配合,推动力量、资源、信息的整合与共享。其次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社会矛盾动态,综合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在实践中创新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模式,加强源头治理,完善基层自治体系建设。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畅通和规范群众的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确保每一项诉求都依法、高效办理,在程序推进的同时,强化问题的实质解决。
(三)邦有其兴:为现代化建设激发主动性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既为了人民,也要依靠人民,需要全社会共同不懈努力。当前我国正处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关键时期,面对社会结构调整、社会分化加深、社会流动加速,党的社会工作要通过宣传、教育以及社会动员,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汇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力量和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力量,积极应对并化解发展变迁所衍生的复杂性和风险性,确保新征程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教育工作,围绕现代化建设目标凝聚社会共识。一个社会的发展进步,需要通过成功说服、感化或影响其社会中的成员,从而获得共识并采取行动来实现。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发展道路,保证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其次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实现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彰显党的社会工作的人民立场。再次要加强宣传教育阵地和队伍建设,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手段。在数字化转型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平台广泛传播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成果。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培养专业化人才,提升宣传教育队伍能力素质。探索贴近群众生活和群众心理的新方法,以柔性的、非强制性的宣传教育方式,贴近社会大众的日常生活。此外,要发挥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凝聚社会的作用,在各种兴趣小组、社会活动、专业活动中培养共同价值观,引导社会成员养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生活方式。
通过社会动员工作提升全社会投入现代化建设的主动性。动员的目的在于推动社会力量承担起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责任义务。党的社会工作首先要完善社会动员的相关体制机制。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引导社会成员参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事业。加强政策激励,通过政策引导、表彰等方式,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社会服务。例如通过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引领企业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其次要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完善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激励等机制,推动志愿服务专业化、法治化,为社会动员工作探索新的动力源泉和实践路径。再次要创新社会动员的方式手段。考虑到社会分化导致大众日益多样的意愿,要针对不同社会主体制定个性化的动员方案。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分析公众需求与社会热点,开展智慧化社会工作服务,及时调整动员策略,提高社会动员的时效性。加强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不同社会群体中的融合、动员能力。
注释:
①李迎生:《“社会工作”:中国语境及其自主创新价值》,《光明日报》,2025年6月13日第11版。
②何雪松:《社会工作的三个“统分结合”》,《中国社会科学报》,2024年12月3日第A06版。
③刘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工作的探索创新》,《学海》,2025年第5期。
④张鼎:《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规范化建设起源研究——以首部党章为中心》,《上海法学研究》,2024年第1期。
⑤《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2-44页。
⑥朱华:《试论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基层组织建设的探索》,《中共党史研究》,2006年第4期。
⑦祝灵君:《从历史中来,到现实中去:党的群众工作的主要经验》,《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第5期。
⑧费正清,费维恺编;刘敬坤等译:《剑桥中华民国史1912—1949》(下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76-178页。
⑨《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09页。
⑩《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899页。
(11)《陕甘宁边区政府选举委员会关于今年乡选工作致各专员县市长的信》,《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第3辑),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3页;转引自罗平汉主编:《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思想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97页。
(12)郭星华:《当代中国纠纷解决机制的转型》,《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6年第5期。
(13)《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38-139页。
(14)《毛泽东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67页。
(15)古为明:《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述略》,《抗日战争研究》,2006年第4期。
(16)郭星华,刘朔:《中国城乡关系七十年回望:国家权力的下沉、回缩与再进入》,《社会科学》,2019年第4期。
(17)徐明强,李戈:《组织覆盖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历史经验——基于中国共产党百年历程的考察》,《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4期。
(18)孙肖远:《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建设的演进理路与经验启示》,《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21年第3期。
(19)周敬青:《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建设的历史嬗变与现实思考》,《求实》,2012年第5期。
(20)郑功成等:《从饥寒交迫走向美好生活:中国民生70年(1949—2019)》,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第67页。
(21)陈鹏:《中国社会治理40年:回顾与前瞻》,《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
(22)张书林:《党的基层组织建设30年:探索与启示》,《探索》,2008年第4期。
(23)张克:《从地方社工委到中央社会工作部:党的社会工作机构职能体系重塑》,《行政论坛》,2023年第3期。
(24)方强:《中国上访制度史话:公元前11世纪—1949》,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13年版,第5页。
(25)谌洪果:《“枫桥经验”与中国特色的法治生成模式》,《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27期。
(26)李秋学:《中国信访史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21-322页。
(27)刘振,徐永祥:《历史分期与理想类型:中国社会工作百年兴衰的历史考察》,《学术界》,2019年第5期。
(28)陆学艺:《中国社会结构与社会建设》,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73页。
(29)韩广富,王丽君:《当代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历史经验》,《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
(30)姜长云:《我国农民培训的现状及政策调整趋向》,《经济研究参考》,2005年第35期。
(31)罗新忠,韩志明:《如何理解“党的社会工作”——基于社会工作部改革实践的分析》,《理论学刊》,2025年第2期。
(32)张克:《从地方社工委到中央社会工作部:党的社会工作机构职能体系重塑》,《行政论坛》,2023年第3期。
(33)孙肖远:《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建设的演进理路与经验启示》,《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21年第3期。
(34)施凯主编:《党的社会工作导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15页。
(35)李景汉主编:《定县社会概况调查》,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3页。
(36)徐秀丽:《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运动》,《安徽史学》,2006年第4期。
(37)《列宁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1-42页。
(38)谢黎萍:《始终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上海地下党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实践及其启示》,《上海党史与党建》,2002年第11期。
(39)安德森著;吴叡人译:《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6-7页。
(40)罗平汉主编:《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思想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9-26页。
(41)刘华云,原珂:《城市居民自治制度的演变逻辑与现代化转型路径》,《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24年第5期。
(42)党国英:《我国乡村治理改革回顾与展望》,《社会科学战线》,2008年第2期。
(43)刘振,徐永祥:《历史分期与理想类型:中国社会工作百年兴衰的历史考察》,《学术界》,2019年第5期。
(44)龙太江:《从“对社会动员”到“由社会动员”——危机管理中的动员问题》,《政治与法律》,2005年第2期。
(45)麦克法夸尔,费正清编;谢亮生等译:《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上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6页。
(46)高明:《从“青州建设研究会”到“江南问题研究会”——华东局社会部对城市的调查研究工作述略》,《上海党史与党建》,2023年第4期。
(47)胡小武,韩天泽:《青年“断亲”:何以发生?何去何从?》,《中国青年研究》,2022年第5期。
(48)郑杭生:《改革开放三十年:社会发展理论和社会转型理论》,《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2期。
(49)蒋俊明,周雅雯:《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历史形态、理论逻辑和实践面向》,《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