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斌:“英国学派”国际关系理论概观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684 次 更新时间:2008-07-15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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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斌  

内容提要:本文简要回顾了英国学派的发展历程,并着重从思想方法、理论视域和伦理取向三个方面讨论了英国学派的学术传统、理论特色和演变趋势。英国学派的基本学术特征表现为以理性主义和传统主义为主流的多元主义思想方法,国际体系、国际社会与世界社会的三重视角以及非完美主义的形势伦理观,总体上曲折反映了英国等中等强国和部分中小发达国家的独特处境和国际政治诉求。尽管在历史观、政治哲学、本体论、价值观等方面都不无缺陷,国际社会理论在当代条件下仍然具有独特价值。其统一与多样并存的研究格局以及在美国“主流”之外独立发展的经验,对于国际关系理论的中国式探索具有启发意义。

关键词: 英国学派 国际关系理论 学术特征 意义与局限

一、何谓“英国学派”?

英国学派是战后国际关系研究、特别是理论研究领域独立于美国“主流”学派之外的一个历史较长、著述丰厚、学术特色较为鲜明的学者群体。1959年,在剑桥大学教授赫伯特?巴特菲尔德等人的倡导和洛克菲勒基金会的资助下,一批来自学术界和外交界的人士成立了“国际政治理论英国委员会”,开始以定期会议的形式开展学术研究,此即英国学派的开端,但被研究者冠以“英国学派”之名却是80年代初的事情。“英国学派”这个标签并不贴切。首先,其成员并不限于英国人,还包括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南非等国的学者;其次,英国学派虽然在英国影响较大,但并不等于整个英国的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也未必在英国居于主导地位。此外,尽管它最初以理论探索为主要目标并以国际社会理论名世,其研究范围实际上并不限于理论问题。一般认为,对学派发展做出实质性贡献并成为新生代学者研习对象的核心成员或经典作家有爱德华•卡尔、查尔斯•曼宁、赫伯特•巴特菲尔德、马丁•怀特、赫德利•布尔、约翰•文森特、亚当•沃森等人。1当代著名学者还有巴里•布赞、理查德•利特尔等。除了有固定的学术交流机制,几代核心人物、即“委员会”主席还有师承关系,例如巴特菲尔德是怀特、沃森的老师,怀特是布尔的老师,布尔又是文森特的老师。

英国学派大致经历了三代人、四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59-1966):从“委员会”成立到首批研究成果《外交探索》一书出版,国际社会作为理论研究的重点在这段时间得以确立。第二阶段(1966-1977):发表了两本奠基之作,怀特的《国家体系》和布尔的《无政府社会》。前者开创了以世界历史为背景的国际社会研究;后者主要从秩序的角度研究了西方国际社会的性质。其间新一代学者文森特(1974年发表《不干涉与国际秩序》)开始崭露头角。第三阶段(1977-1992)是英国学派巩固学术地位和新老交替的时期。80年代中期,随着布尔的去世,“委员会”定期会议停止。此间的主要成果有继承怀特的历史比较方法、由布尔和沃森主编的《国际社会的扩展》(1984)和沃森的《国际社会的演变》(1992),以及文森特的代表作《外交政策与人权》(1986)和《人权与国际关系》(1986)。21974年伦敦经济学院还出现了一个承袭“委员会”余脉的学者群体;3第四阶段(1992年至今)即冷战后时期,起点是1992年《千年》杂志推出以“超越国际社会”为题的专集和同年欧洲政治学研究会围绕国际社会问题的专题研讨会。这个阶段的特点是与“委员会”较少直接关联的第三代学者大量出现。4他们既接受经典作家的基本思想,也受到哲学、人类学、社会学和历史学等学科和冷战后其他国际关系理论趋势的影响,由于观念更为开放,加上缺乏固定的论坛或学术机制,“学派”的多元化趋势更加明显。5

举凡称得上“学派”的某个学者群体或某种文化谱系意义上的学术共同体,除了其外在的组织形式与学术机制,一般都具有一些内在、独特且相对一贯的学术共性与文化特征,例如独特的学术风格、思想倾向、研究议题、理论范式或知识谱系依托。同样,对于“英国学派”,除了从其成员构成、学术体制、学者自我认同等方面入手来界定其学术“身份”与成员边际,更重要的是探究其基本的学术传统与学术共享特征,以便从整体上把握其研究特色与学术贡献。由于着眼点不同,加上有关学者的研究旨趣与学术风格并非整齐划一或一成不变,中外学者、甚至学派成员自身对此都有不同的理解。例如有的强调方法论上的反实证主义和本体论上的反现实主义倾向是英国学派的主要特色。6有的认为英国学派的主要特点是重视那些影响政策与行为的主要观念或思想传统并强调这些观念、价值或信念之间的对话与相互补充,同时强调国际关系的历史维度,关注本质上属于人类关系之组成部分的国际关系所具有的规范性内涵。7

笔者认为,如果兼顾抽象与具体两个层面,做较为宏观、更具包容性的概括,英国学派的基本学术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相互联系的方面:一是思想方法;二是理论视域;三是伦理取向。英国学派思想方法的独特性在于,面对行为主义的挑战,坚持以人类理解、判断、规范和历史为基础的传统主义方法;理论视域的独特性在于,对国际政治的本质持多元主义观点,拒绝在传统的现实主义与自由主义二分模式之间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以理性主义为基调,用国际社会理论来节制、平衡前者关于无政府国际体系中的国家利己主义与国际冲突的悲观论和后者关于人类的“善意”与合作倾向的乐观论;其伦理取向的独特性则在于要求兼顾权力与道义、法律,国家利益与国际规范、制度,秩序与正义,人权与主权等相互冲突的需求或价值,并强调根据具体历史环境和客观条件来进行伦理抉择,评价政治行为。这三个方面分别主要涉及(但并不限于)英国学派的方法论、本体论和价值论。需要注意的是,英国学派已有四十余年的历史,这三方面的具体内容并非一成不变,学派内部观点也非绝对一致。统一性与多样性并存是英国学派的一个特点,统一性是学派身份与特征所系,多样性则是其生机与活力所在。

二、思想方法与研究途径

英国学派在思想方法和研究途径上的特点,是以理性主义与传统主义为主流的多元主义。其共性主要表现在三个基本方面:一是理性主义(这同时影响其认识论、方法论和本体论);二是传统主义(人文主义或非实证主义);三是整体主义。这种哲学层面的方法论特征是相当一贯的。英国学派堪称理性主义思想模式和传统主义方法论自觉、一贯的实践者和当代典型。在本体论上,它秉承广义的理性主义传统,从人类理性、自然法、人的自私性与合群性等观念出发,推导出对国际关系本质的认识,从而将国际体系看作虽无最高权威、但有理性的交往纽带和共同规范的自然状态,即无政府但有秩序的国际社会状态8;在认识论上,它与狭义的理性主义(即作为认识论学说与经验论和感觉论相对立的唯理论)基本一致,强调理性在知识形成中的优越地位和演绎推理的重要性。此外还认为主体与客体、事实与价值不可能完全分离,因而在这个重要哲学论争上属于人文主义而非科学主义阵营;与此相关,在哲学方法论的层面,它主要采用整体主义而非个体主义(即社会学而非经济学)、人文主义而非行为-实证主义的方法论,强调外在于国家个体的国际社会因素即共同规范、制度和文化价值观在维系国际体系与国际秩序,塑造国家行为方面的作用;在与现代学科分类密切相关的具体研究途径上,其共同点是主要依托历史(核心是思想史)、哲学(尤其是政治哲学与伦理学)、法律(主要是国际法)等传统人文学资源,命题主要来自感知、理解与直觉,论证过程主要依靠研究者的“常识”、直觉、判断力或洞察力而非严格的验证程序,并广泛采用描述、分类、比较、归纳或综合等传统研究手段。9

显然,英国学派经典作家无法苟同所谓“自然主义”的社会科学观(认为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具有同样的客观性、非心理干预和经验可验证性等特征),认为社会科学旨在为人的活动提供意义,国际关系是人类关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和规范领域,其中许多核心问题的伦理性质决定了纯粹实证研究的困难。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理论是一种强调历史和制度的研究途径,注重理解国际体系的“历史和社会深度”,关注人类及其政治价值观。按照布尔的说法,历史研究是理论研究的主要伴侣,这不仅因为历史是社会科学的实验室,是对一般论题进行证实或证伪所依靠的资料来源,还因为理论本身就有历史,理论家也总是在特定的历史场景中说话,因此国际关系的历史和思想史是理解和研究国际政治最重要、最实际的方法。10这种方法的核心是研究塑造世界政治的思想和意识形态,阐释国际关系中的人们的思想与行动。如果说行为主义是分析、抽象的,重在说明与实证,传统主义则是历史、具体的,重在理解、阐释与规范。

但英国学派的思想方法是不断发展的,具体思想家的研究途径在不同时期也各有特色与侧重。例如巴特菲尔德主要采用历史学与宗教神学方法。怀特最初也是如此,但后来逐渐转向历史比较方法,他所倡导的历史研究和比较研究至今仍是英国学派的一大特色。布尔对怀特过于倚重思想史和历史哲学的理论立场作了修正和补充,在坚持传统主义,反对滥用行为主义方法的同时,承认实证主义的合理性和社会科学理论的必要性。这种“社会科学化”趋势在布赞等当代学者那里还有所发展。随着批判理论和后现代主义等理论成分的渗入,英国学派在方法论上更加多元化。布赞、利特尔、维夫等当代学者认为,英国学派对三大传统及其核心概念的兼收并蓄本身即表明,无论在本体论和方法论上它都是一种多元主义的研究途径,其方法论是基于国际体系、国际社会和世界社会的三分法。11按照批判理论家林克赖特的理解,现实主义、理性主义和革命主义分别关注权力、秩序和解放,分别强调控制、共识和自由,在方法论上则分别采用实证主义、解释学和批判理论。12这种多元主义途径不仅显示了英国学派研究视角的独特性,也是国际社会理论的许多关键概念的来源。通过引入第三种要素,英国学派不仅超越了传统的现实主义与自由主义的二元对立,也超越了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途径不可通约的假设。

三、理论视域与研究议题

在理论视域上,英国学派始终致力于探究国际社会的生成、维系与扩展问题。正是这个共同、持久的研究议题将几代学者联系在一起,使这批研究兴趣各有侧重、思想倾向未尽一致、具体观点并不统一的学者获得了“国际社会学派”这一集体身份。13但英国学派实际采取的是以国际社会为主的三重视角,理论视域广阔,研究议题丰富,基本立场温和。其成员的普遍共识是采取两种极端之间中间道路(via media):在不同语境下分别用理性主义、格老秀斯主义和国际社会观念来平衡现实主义与革命主义、霍布斯主义与康德主义、国际体系论与世界社会论。因此,由怀特率先提出、几代学者不断发挥的现实主义、理性主义和革命主义三大国际关系思想传统仍然是理解英国学派的基本线索。这三种理论途径的内涵如下:

英国学派的本体论涉及三个关键概念:国际体系、国际社会、世界社会。它们大致对应现实主义、理性主义、革命主义传统各自阐述的重点(相对而言分别强调权力、秩序与正义)。英国学派强调其理论是基于这三大要素或三重视角之间的对话,实际上是以国际体系研究为基础,以国际社会理论为核心,以世界社会的可能性为论辩对象和理论扩展的潜在领域。国际社会概念是在另外两个概念的观照下探究和阐发的。国际体系是国家间作用的系统,其存在的前提仅仅是国家间有足够频繁的联系,以至一国的行为成为别国的政策与行为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国际社会则是有共同的利益、规则、价值观念和运作机制的国家群体。14国际体系是国际社会的前提,国际社会是国际体系中的社会,有体系可能无社会,有社会则必有体系,国家一定是国际体系的成员,但未必是国际社会的成员。国际体系的演变史同时也是一部国际社会的发展史,而世界社会虽然有迹可寻但远未充分实现。国际体系中的现实主义因素、国际社会中的理性主义因素乃至与世界社会相联系的革命主义因素总是同时起作用而非绝然对立。现实主义的权力与国家利益观念是“控制或惩戒”因素,理性主义所强调的规则、程序和国际法是“教化或调节”因素,革命主义的普遍人权和人类共同体观念则是“激励或刺激”因素。15

英国学派继承了格老秀斯主义的许多基本内容,特别是理性主义的思想方法、国际社会的一般观念及其二元论所显示的温和、中庸特征。但正如怀特所言,一个更理想的格老秀斯主义者必须采纳马基雅维利现实主义的合理成分同时摒弃其犬儒式的玩世不恭与愤世嫉俗,吸收康德派的理想主义同时避免其狂热与盲目。他们还承认,三大传统分别描述的国际无政府状态、国际交往和人类共同体这三大核心要素(大致分别对应国际体系、国际社会和世界社会这三个概念)在某种程度上均是事实。因此,他们既偏重理性主义,又试图在三者之间寻求某种平衡。16在以理性主义为底色的理论图景中,另外两种要素的不同比重恰恰体现了英国学派内部多元主义与社会连带主义的差异,也可以说前者更接近现实主义而后者更接近革命主义。怀特的三大传统目前不仅依然被英国学派用来展示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进程,也被其成员用来构筑各自关于国际社会的多元主义或社会连带主义的论战立场。换言之,他们对三大传统的吸收可能各有侧重,尽管格老秀斯主义是英国学派共同的理论根底,在具体学者那里却有程度上的差别。早期经典作家的思想有较多现实主义色彩,新一代学者则带有更多革命主义成分。

在英国学派看来,现实主义有极端与温和之分;理性主义有分别偏重现实主义与革命主义或多元主义与社会连带主义之分;革命主义(理论上也包括马克思主义,实际主要指自由主义17)也有左翼与右翼或强势与弱势之分,其共同点是要求消除民族国家体系,建立某种全球秩序或以个人为主体的世界社会,但前者主张通过暴力革命彻底改变现状,如列宁主义,后者则强调思想革命与和平变革,如基督教和平主义、世俗人道主义和威尔逊主义。18因此除了某些典型或理想模式,三大传统的界限有时相当模糊。

英国学派的三重理论视角清楚地表明了其与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的联系。它对文化、观念、制度等社会因素的重视,则使之与社会建构主义拥有许多共同语言。“三大传统”在建构主义那里被表述为“三种文化”(霍布斯、洛克与康德文化)。此外国际社会理论还有一个与建构主义一致的基本观念:正如人类是作为个体生活在一个由其塑造并反过来被它塑造的社会之中,国家也处于一个由它们塑造并反过来被它塑造的国际社会之中,要理解国际体系的运行机理,不仅要考察物质因素,也要考察这种社会因素。国家如何看待对方是决定其交往方式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行为体之间拥有一套共同规范、规则,或者在诸如宗教、语言、治理体系等方面拥有某种同一性,那么这类主体间的理解(intersubjective understandings)不仅规定了行为的条件,也确立了一个社会体系的范围。19

英国学派的研究议题相当丰富,有关论著至少涉及以下六大方面内容:(1)对国家体系和国际社会发展历程的历史比较研究;(2)国际社会的规则、制度和文化价值基础及其变化等社会学和规范层面的问题,包括国际社会中的伦理(包括人权)、国际法、国际体制、国际秩序以及人道主义干涉的法理与伦理界限等;(3)对非殖民化进程和第三世界的历史研究和比较研究;(4)国家的本质、国家主权以及意识形态和革命等一般政治理论问题;(5)与人类行为、政治实践或治国方略有关的战略与外交问题,包括外交制度与规则的演变,国际关系的实践伦理以及均势、军备控制等战略与安全问题;(6)对英国学派的学术史研究,包括后代学者对学派本身尤其是早期经典作家的研究,对英国学派与国际关系理论之关系的探讨,包括其概念、贡献以及与其他流派的关系等。20英国学派的研究议题自冷战结束以来还在继续扩展,基本趋势是日益超越传统主权国家与国际社会所关涉的论题范围。作为“社会”概念的自然延伸,国际社会与(个人及超国家层面的)世界社会之间的关系日益成为英国学派理论争论的焦点。

四、伦理内涵与价值取向21

1、伦理思考的核心意义

在伦理取向上,英国学派同样表现出理性主义温和、中庸的价值立场:既不赞成道德主义或完美主义,也不主张价值中立或非道德主义,而是秉承格老秀斯的二元论,强调权力与道义、秩序与正义、政治审慎与道德义务的平衡;在实践伦理的层面,则倾向于强调责任伦理而非信念伦理,主张根据具体形势进行道德选择的非完美主义,反对任何形式的绝对主义。

英国学派的核心成员不仅在其著述中始终贯穿着伦理思考,而且都就此作过专门论述。他们的主要学术追求,不是时事分析或政策研究,而是探求政治的规范基础或伦理基础。“委员会”成立之初即公开宣称其宗旨是建立一种“探求国际间国家体系的性质、外交的前提与思想、对外政策原则、国际关系与战争的伦理”的国际政治理论,强调其旨趣在于“历史而非当下、规范而非科学、哲学而非方法论、原则而非政策”,并承认“委员会”的首批论文均“充满道德关注”,根本目的是阐明那些维系国际社会的“审慎原则和道德义务”。22巴特菲尔德公开宣称他的兴趣是探讨政治行为与伦理原则之间的联系。怀特也强调对事件的考察必须注重历史背景和其中的伦理原则,并批评现有国际理论内容浅薄、“思想与道德贫困”。23他认为国际理论研究就是对人类命运的思索,这就要求对国际社会的基础进行伦理或规范性探讨,将道德问题其置于研究的中心。24布尔也表示,国际关系研究“根本不存在价值无涉之类的东西”,自称研究不带价值判断是荒唐的、徒劳的,政治研究必须把道义问题和政治问题均视为题中之议。25他甚至认为20世纪末的“后实证主义革命”所具有的唯一意义,是“重新发现”了道德问题,认识到国际关系既关乎手段也关乎目的。26在新一代学者那里,批判与规范性内容也是有增无减。27

怀特等人所区分的三大传统,虽然也涉及方法论上的差异,但分歧主要在本体论和价值论方面。三大传统根据各自对国际政治性质的认识,分别提出了一套国际行为规则和国际伦理原则。现实主义传统的伦理内涵是:无政府状态下的国家可以自由追求自己的目的,不受任何道义或法律的限制;革命主义传统的伦理内涵是:人类共同体不仅是国际政治的一个核心现实,也是最高的道义目标,为此可以无视那些维系国家间共处与交往关系的规则;理性主义传统的伦理内涵在于:国家不仅受审慎和权宜之计规则的约束,也受国际社会的道义和法律原则的制约,政治审慎必须与道德义务相结合。因此每一种思想模式不仅反映了对国际政治本质的一种描述,也是对人类政治行为的一种规定。它们实际上是三种不同的国际政治哲学和国际伦理传统。28总之,英国学派理论的伦理内涵与其思想方法与理论视域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关联,其研究方法、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均决定了伦理思考的核心意义。

2、多元主义与普遍主义

在国际社会理论中,关于当代国际社会的内涵与实际规模,有多元主义与社会连带主义两种基本倾向。这两个概念也有明确的伦理内涵:多元主义的“薄”道德观与社会连带主义的“厚”道德观。社会连带主义最初的核心假设是:涉及到法律的实施,由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具有现实或潜在的一致性(solidarity)。格老秀斯式的社会连带主义还意味着,国际社会是某种人类的普遍共同体,自然法不仅适用于国家也适用于个体。这更多地是基于普遍主义的假设而不是严格的主权独立观念。社会连带主义强调的是利益的一致性和价值的普遍性。多元主义则更强调道德信念与道德实践的多样性和价值的相对性。29正是这种分歧有时模糊了英国学派与其他思想流派之间的界限:过分淡化一致性,其逻辑后果便是否定国际社会概念本身;反之,则可能成为世界主义的同道。

国际社会理论的基本趋势是从多元主义到社会连带主义(也即从伦理多元主义到普遍主义)的逐步演进,这在怀特、布尔和文森特等早期学者身上就有所体现。30林克赖特这类有革命主义倾向的学者更是认为,全球化与分裂化正在改变所有的政治共同体,民族国家已无法应付全球性问题的挑战,国际关系的解放取决于政治共同体道德范围的扩大,这意味着国际关系正朝着世界主义的方向转变,主权国家可能丧失其伦理意义。31不过,国际社会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可能演变为世界社会,英国学派并未就此形成清晰的基本价值观。

3、非完美主义的形势伦理观

在实践伦理或应用伦理学的层面,即从与政治领导人的作为直接相关的对外政策实践或英国学者常说的“治国方略”(ethics of statecraft)的角度看,对于道德和伦理原则是否能够或是否应该在国际事务中起作用,如何处理各种伦理两难困境,尤其是围绕目的与手段之关系这个基本问题,至少有三种不同的立场:非道德主义、道德完美主义和非完美主义。非完美主义者采用的是形势伦理(situational ethics),即认为国际伦理问题并无简单、明确的答案,主要取决于特定的情形以及决策者在该情形下所追求的目标的性质,或如沃尔弗斯所言,非完美主义不是要求遵循绝对的道德准则,而是做出“环境所允许的最佳道德选择”32。许多经典现实主义者或道德现实主义者就持这种立场33。英国学派总体上也属于非完美主义。

怀特对非完美主义及其形势伦理与理性主义之关联曾作过系统论述。34他认为政治伦理具有暂时、近似和非完美的特点。政治是由一个临时阶段到另一个阶段的永恒运动。没有完美的解决办法,“只有在具体处理方式中反复出现的接近于实现正义的状况。”现实与期望之间始终存在道德紧张,一切治国方略和政治行为的模式都是折中妥协。“政治行动所固有的妥协性是人们与其必须采取行动时所处的总体形势所做的妥协,是为了适应政治环境所做的调整,而妥协的指导原则是选择次恶。政治行为总是追求次优。”形势伦理就是“尽量考虑时间与地点,寻求特定形势下的最佳行为而不是采用现成的解决方式”。35

在英国学派看来,政治家或政治人必须努力平衡各种相互冲突的道德原则或道德要求,兼顾三大传统各自强调的三种责任:作为公民维护国家安全与国民福祉的国内责任;作为国际社会成员尊重国际伦理与法理规范以及他国合法权益的国际责任;作为人类在全球范围内尊重与维护人权的人道主义责任。

英国学派所探究的具体伦理问题相当广泛,涉及许多冷战后非常突出的国际伦理困境问题,尤其是秩序与正义、主权与人权的冲突以及国际制度的两重性所导致的两难问题。虽然多元主义者一般更看重秩序和主权,社会连带主义更强调正义和人权,但自冷战结束以来,英国学派的关注重点开始从秩序逐渐转向正义问题,并从“国际正义”逐步转向“人类正义”,而且开始关注诸如环境保护等与“世界正义”有关的主题。其中主权与人权地位的消长或某种“后主权时代”36的可能性对国际社会发展前景的影响,特别是如何在法理和伦理上界说主权国家公民责任与普遍人权之间的复杂关系,成为国际社会理论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五、意义、局限与前景

就思想理论渊源而言,英国学派是欧洲文化和欧洲大国历史经验的产物,也是英国自身历史经验和政治文化传统的结晶。37英国学派所倚重的格老秀斯理性主义传统,是一种介于保守的现实主义与激进的革命主义之间的一种具有温和、中庸色彩的国际政治哲学与国际伦理传统。在现实的层面,则曲折反映了英国等中等强国和部分中小发达国家的独特处境和视角。这类国家在当代世界格局中也处于某种“中间”位置,因此既不像超级大国那样容易产生主导世界的强烈欲望,也不像一些发展中国家那样对国际现状严重不满。这或许是有关学者能够以一种相对冷静、全面的眼光来观察世界的一个现实背景。20世纪末以来,英国学派在其经典作家已相继离世,成员结构、研究方法和议题日趋多元化,“学派”特征日趋模糊的情况下,却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显然与国际环境的巨大变迁有关。两极体制的瓦解,全球化浪潮的冲击和全球性问题的激增,使得文化和认同正在回归国际关系,规范理论再度复兴,人类不得不对自己的生存状态与生存环境进行更为深刻的伦理反思。一向重视文明与文化因素、注重伦理思考的英国学派,正好适应了这种形势。其思想方法的二元特征和伦理取向的中间性质,不仅为探索如何摆脱各种伦理困境、兼顾各种相互冲突的价值提供了一种重要的思想参照,也使它在学理上成为沟通各种传统学派与新兴学派的桥梁。

在历史观和政治哲学上,英国学派既有温和、中庸的一般特点,也有偏于保守的一面。它在国际秩序的变革问题上属于改良派,既要求改善传统的国际关系,一般又不主张激进变革。但一些学者对维持国际秩序现状的偏重,对权力政治、大国特殊地位以及武力作为政策工具的认可,对伯克等人的保守主义思想的推崇,对革命主义传统尤其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意识形态偏见,对自由派进步主义史观的批评,无不带有明显的保守主义色彩。在方法论上,英国学派同时集中体现了传统主义的长处和局限,其历史考察与哲学思考确有独到、深刻之处,但在早期成员那里,概念界定不够清晰,命题验证不够精确等缺陷较为突出。

在本体论和理论内容上,其多元主义倾向所导致的内容庞杂和不彻底性很容易遭到其他流派的批评。现实主义指责它夸大了共同规范等国际社会要素的作用;自由主义批评它忽视了对外政策的国内根源,包括民主进程等国内因素的作用,因此无法充分解释国际政治的变革与进步;国际政治经济学者批评它忽视了经济因素、国际经济关系和社会阶级因素;来自学派内外的各种社会连带主义观点则认为国际社会理论具有国家中心主义倾向,无法理解由个人、公司、利益集团和社会群体等非国家行为体的跨国活动所造就的“全球市民社会”,或者对全球商业生产与交换、全球文化与大众传媒所造就的新型社会关系和相应的“世界社会”视而不见。不过,由于英国学派强调三大传统之间的对话,具有兼收并蓄、折衷调和的特点,且内部倾向不一,前后差异较大,因此这类批评只适用于某个特定阶段或特定学者,作为对英国学派的整体评价未必中肯。

英国学派最大的缺陷是理论立场的模糊性与非连贯性。严格说来它只是从国际社会观念出发提出了一系列理论途径和研究议题,并未构筑起一套清晰、一贯的理论。理性主义的中间道路既是优点也是缺点。一方面,这比单纯的现实主义或自由主义眼界更开阔、思维更灵活,并在其中起到某种沟通作用。相比之下,两大传统范式的思想方法失之单调,理论视野过于狭隘,伦理立场或过于冷峻以至于愤世嫉俗,或过于乐观而流于肤浅,因此可能不是“死胡同”便是“独木桥”38。但另一方面,这种调和姿态不仅在无形中肯定了这两端的合法性,使理论视阈多少被预设,还因为试图左右逢源而显得飘浮不定,缺乏自身立场的一致性和连贯性。国家和个体孰轻孰重,主权和不干涉原则与世界社会能否兼容,国际社会的内涵、成员资格、边界、文化价值和道德基础以及未来前景究竟是什么,并无确切答案。试图在国际体系和国际社会的框架下去解决世界主义者所关心的问题,更难免陷入两难境地。英国学派最初较为浓厚的现实主义色彩与二战的经验和冷战高潮的背景有关,而许多成员从多元主义转向社会连带主义,并在整体上向自由主义靠拢,则显然与冷战格局的逐步瓦解有关。

理论途径的多元化使英国学派触及的研究议题异常丰富,但对有些问题的研究并不深入、系统。例如,尽管他们承认经济因素、特别是贸易作为一种国际制度的重要性,研究重点却几乎完全限于政治与社会领域,对经济问题缺乏真正的兴趣;国际法不仅是传统主义的思想资源,也是主要国际制度之一,但他们却较少进行专门的国际法研究;其哲学与伦理思考尽管相当广泛和深刻,但在一些重要问题上似乎并未达到诸如沃尔泽的《正义与非正义战争》那样的系统化程度。

在价值取向上,布尔、文森特以及布赞等人承认文化价值观的多样性,并对非西方世界和发展中国家的命运予以相当的关注和同情,39但也有一些学者过分强调欧洲历史经验和西方文化价值观对于塑造现代国际体系与国际社会的关键作用,未能脱离西方中心主义的窠臼。强调政治审慎与道德义务相结合的非完美主义对于理解复杂的国际政治现象可能更具包容性与解释力,也有助于避免各种绝对主义倾向,但非完美主义的形势伦理观也有一个基本缺陷:其伸缩性与模糊性导致实际运用的困难。

因此,英国学派国际理论的发展前景,取决于其多元主义途径所导致的许多内在矛盾能否得到解决,大量既有的概念能否更加清晰化,研究议程、学术分工和理论方向能否更加明确。在多元化发展的同时如何保持或重塑自身的特色,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因为特色与共性是学派的根本和标志,没有“学统”,何来真正的“学派”。40

尽管如此,英国学派的国际关系理论,仍然以其深厚的历史底蕴、宏阔的研究视野、丰富的伦理内涵、深刻的哲理思考和兼容并包的气度,为我们理解全球化时代国际关系的许多重要主题,在更高的层次上进行理论综合,提供了一个宽广、开放的思想接口和对话平台,对于国际关系的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英国学派在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美国主流话语之外独立思考、自主探索的学术经验和统一与多元并存的研究格局,对于国际关系理论的中国式探索也不无启示。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研究整体水平的提高和真正的本土化,有赖于营造一个多元互补的格局,并在吸收世界优秀学术成果的同时努力体现中国经验、中国智慧与中国诉求。

【注释】

1其中卡尔和曼宁不是委员会成员(卡尔还被认为现实主义者色彩过于浓厚),因此有时被研究者排除在学派之外,但他们对英国学派都产生过重要影响。

2 此外还有J. Miller and R. Vincent eds., Order and Violence: Hedley Bull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xford, Clarendon,1990; H. Bull, B. Kingsbury and A Roberts, eds, Hugo Grotius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xford, Clarendon,1990.

3 主要成果有Michael Donelan, ed., The Reason of States, London, 1978; idem, 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Theory,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90; James Mayall, ed., The Community of States,London, 1982; idem, Nationalism and International Societ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Cornelia Navari, ed., The Condition of States, Buckingham, 1991.

4 其中既有T.邓恩、O.维夫、N.惠勒等学术新秀,也包括B.布赞、R.杰克逊、A.林克赖特等90年代才转向英国学派的知名学者。

5 Ole W?ver, "Four Meanings of International Society: A Trans-Atlantic Dialogue", in B. A. Roberson ed., International Societ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London, 1998, pp.85-89.

6 Tim Dunne, Inventing International Society: A History of the English School, London Macmillan, 1998, Chapter 1; Roger Epp, "The English School on the Frontiers of International Society: A Hermeneutic Recollection",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1998, 24, 47-63.

7 Robert Jackson and George S?rensen, eds.,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p.152.

8Martin Wight, International Theory: The Three Traditions, New York, 1992, pp.13-24.

9详见Hedley Bull, "International Theory: The Case for A Classical Approach", World Politics 18/3 (April 1966), pp.361-377。

10 Hedley Bull,“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1919-1969”, in B. Poter ed., The Aberystwyth Papers, International Politics, 1919-1969 , London, 1972, pp. 30-50.

11 Barry Buzan, "The English School as a Research Program", December 1999. http://www.leeds.ac.uk/polis/egnlishschool; Richard Little, "The English School's contribution to the stud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Vol. 6, No. 3., 2000.

12 A. Linklater, Beyond Realism and Marxism: Critical Theory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London, 1990, pp. 8-10.

13 例如卡尔的辩证方法,怀特关于文化与认同的历史社会学,布尔的社会共同体观念,文森特关于人权和国际分配正义的观点,都各有特色。

14 Hedley Bull and Adam Watson, eds., The Expansion of International Societ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4, p.1.

15 Jackson and S?rensen, op.cit., p.147.

16 Wight, International Theory, pp. xiv, xvii-xviii, chapter 12.

17 Ole W?ver, "International Society - Theoretical Promises Unfulfilled?", Cooperation and Conflict, 27:1 (1992), p.98.

18 Wight, International Theory, pp.45, 223-228; Jackson and S?rensen, eds., op.cit., pp.150-151.

19 Christian Reus-Smit, "Imagining society: constructivism and the English School", British Journal of Politics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Vol. 4, No. 3, October 2002; 布赞答记者问, http://www.wmin.ac.uk/csd/images/ old%20pages/bb%20interview.htm.

20 参考Barry Buzan, "The English School as a Research Program"; Tim Dunne, "New thinking on international society", British Journal of Politics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Vol.3, No.2, June 2001, pp. 223-244.

21 此节内容详见石斌:“权力、秩序、正义——英国学派国际关系理论的伦理取向”,《欧洲研究》2004年第5期。

22 H. Butterfield and M. Wight eds., Diplomatic Investigations: Essays in the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6, pp.11-13.

23 Martin Wight, "Why is there no International Theory? ", in Butterfield and Wight, eds., ibid, p.20.

24 Wight, "Western Value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n Butterfield and Wight eds., ibid, p.103; Wight, "Why Is There No International Theory", in ibid, p. 33.

25 Bull,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s An Academic Pursuit", The Australian Outlook, 26 (1972), p.262; 布尔:《无政府社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5页。

26 Hedley Bull, "Martin Wight and the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Theory", in Wight, International Theory, pp. xi, xx-xxiii.

27 Richard Little, "The English School's contribution to the stud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28 Martin Wight, International Theory, pp. xi-xii, 7-24, 233-258; 布尔:《无政府社会》,第19-21页。

29 Bull, "The Grocian Conception of International Society", in Butterfield and Wight, op.cit., p.42; Vincent, Nonintervention and International Order,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4, p.24; 詹姆斯?马亚尔:《世界政治》,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页。

30 Wight, International Theory, p.14;Bull, "The Importance of Grocius in the Stud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n Bull et al., eds., Hugo Grocius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xford, 1992, pp. 65-94; Bull, Justice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Hagey Lectures, University of Waterloo, 1984, pp.12-14; John Vincent, Human Rights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 pp. 55, 125;

31详见A. Linklater, The Transformation of Political Community: Ethical Foundations of the Post-Westphalian Era, Cambridge: Polity, 1998.

32 Arnold Wolfers, "Statesmanship and Moral Choice," World Politics, Vol.1, No. 2 (Jan, 1949): 178.

33人们一般将现实主义的伦理立场笼统概括为“非道德主义”(怀特等人也是如此),实际上原初的现实主义和现实政治(Realpolitik)论所赞同的却是非完美主义的形势伦理观。

34 详见Wight, International Theory, pp.241-258; 较新的集中论述见英国学派新一代学者Robert Jackson, "The Situational Ethics of Statecraft", in Cathal Nolan, ed., Ethics and Statecraft, Praeger, 1995, pp.21-35.

35 Wight, International Theory, pp.242-244.

36 布尔就曾指出可能侵蚀主权国家体系的当代五大世界政治趋势:国家的地区一体化,如欧盟;国家的解体,如南斯拉夫;私人国际暴力的扩展,如恐怖主义;跨国组织、包括多国公司的兴起;世界的技术融合导致“地球缩小”。见《无政府社会》第212-223页。

37学派成员诺伊曼等指出,英国学派对历史的专注,与英国外交政策的辉煌历史和当前的颓唐景象有关,英国学派的“现实主义”比美国的现实主义更富启发性,也与英美不同的权势状况有关。Neuman and W?ver, The Future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London, 1997, p.42.

38 斯坦利•霍夫曼:“重新思考‘无政府社会’”。

39 John Vincent, "The Factor of Culture in the Global International Order," in Yearbook of World Affairs, 34, London, 1980, pp. 252-264; Bul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1919-1969", in Brian Porter ed., op.cit., pp.54-55; B. Buzan and R. Little, International Systems in World Histor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pp.20-21.

40 邓恩甚至认为,英国学派近期的学术发展表明,50-80年代那种主流的牛津剑桥面貌业已消失。Tim Dunne, "New thinking on international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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