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红妮:英国学派外交思想探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302 次 更新时间:2008-07-14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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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红妮  

【内容提要】 作为维持国际社会的一种基本制度,外交始终受到英国学派学者的重视。英国学派认为,国际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外交体系。外交不仅是国际社会存在的基本条件,也是国际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4代英国学派学者对外交的各种实践和惯例做出不懈探索,推动了外交思想研究(含义、地位、功能等)不断向前发展。

【关键词】 英国学派;外交;制度

自从英国国际政治理论委员会(British Committee on the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于1959年1月召开第一次会议以来,英国学派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如今已成为国际关系理论非主流学派中影响力颇大的一支力量。英国学派的理论内核包括“一个核心、三个支点”,即以“国际社会”为核心概念,以“秩序”、“正义”、“维系社会的因素”为研究支点。英国学派内部存在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即不同时期的学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学术联系(甚至是师生关系)。例如,第一代英国学派的代表人物马丁·怀特是赫德利·布尔的思想导师,而布尔是第二代英国学派的代表;第三代英国学派的代表人物约翰·文森特曾经在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接受布尔的学术指导;以巴瑞·布赞为代表的新生代英国学派学者力图对该学派的经典理论模式进行富有价值的重新塑造。

随着外交实践在当代国际关系中的作用方式日趋复杂以及英国学派在冷战结束后重新得到国际关系学者重视,目前国际关系学界出现了一种不断挖掘英国学派外交思想的趋势。在美国学术界,随着国际关系范围的不断拓宽,外交事务开始变得相对弱化,学者们经常忽视对外交事务的系统研究。然而,英国学派学者认为,外交不仅是维持国际社会存在的基本条件,也是国际社会的某种象征。他们探索外交的步伐始终没有停止过,并且经常以此作为树立自身“学派意识”的一面旗帜。本文通过详细分析4代英国学派学者的外交探索历程,试图对英国学派的外交思想(含义、地位和功能等方面)做出系统总结。

一 几代英国学派学者关于外交的探索

英国学派学者的研究工作不乏外交思想。在许多英国学派学者看来,外交是维持国际社会的一种基本制度,有利于国际关系行为主体收集信息、促进沟通、进行谈判、减少摩擦等。随着国际关系实践的变化以及学者研究偏好的转移,不同时期英国学派学者的外交研究也会有所区别。

(一)第一代英国学派学者的外交思想

外交是英国学派的研究主题之一,这种学术定位在英国学派的第一本论文集《外交探索》能够得到清晰印证。在《外交探索》的序言中,马丁·怀特和赫伯特·巴特菲尔德为英国国际政治理论委员会确定的研究任务是,探究“国际性国家体系的本质、外交的假定和观念、对外政策的原则、国际关系和战争的伦理学”。[1]并且,两位主编明确指出,该委员会“力图探索外交团体的本质特征、作用方式、成员义务及其在国际行为中的可靠性准则”。[2]在《外交探索》所收集的12篇经典论文中,怀特和巴特菲尔德所提交的论文(每人两篇)均包含丰富的外交思想。

在怀特看来,外交及其实践、历史、哲学应该是国际关系理论的核心。而且,既然外交在欧洲国家体系的观念和惯例向世界其他地区传播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国际关系学者应该给予外交相应的关注。在《为什么没有国际理论?》一文[3] (被列为该论文集的首篇)中,怀特毫不掩饰自己对国际关系理论来源过于凌乱的失望,并且抱怨道:“几乎没有一位政治思想家已经将国际体系、外交共同体自身的研究作为自己的工作。” [4]在国际关系研究十分落后的背景下,怀特将该委员会的第一本论文集命名为《外交探索》蕴涵着特定意义。[5]在怀特看来,尽管外交应该是国际关系研究的核心内容,但是外交研究的主要途径是借鉴国际法学家的作品,即外交研究大多秉承国际法学家有关国家体系运行的各种“思考”。在《国际关系中的西方价值观》一文中,怀特的写作明确显示出文本与实践之间的张力。怀特认为,“没有简单的方法可以从西方的实践中推导出西方的价值观。例如,我们不能仅凭英国外交的传统就可以对西方价值观做出判断”。[6]在怀特的思想深处,外交是具有特定规范的人类关系领域,这些规范反映了国际体系成员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及其担忧。外交不只是一种观念模式,更是一种特殊的价值观。尽管外交实践比外交理念要丰富得多,但是对外交活动的研究不仅要集中于有关外交的种种思考上(以便理解比关于外交的观念模式更多的东西),也要重视外交惯例的研究,即像“社会存在的必要条件”、“外交生活的不变经验” [7]等因素应该成为外交研究的重要对象。

作为《外交探索》一书的主编之一,巴特菲尔德所提交的《新外交与历史性外交》一文[8]主要是为了回应一战之后伍德罗·威尔逊等人对“新外交”的极力倡导。这种“新外交”的含义是,未来的外交符合“民主”国家的需要,议会的参与和透明的惯例要加强,外交决策规则比以前更加简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人们容易联想到,外交人员对这场灾难的爆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人们强烈反对“旧式外交”,尤其是反对所谓的“秘密外交”。[9]对于这种更加简单、公开和民主的“新外交”全盘否定传统外交的做法,巴特菲尔德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巴特菲尔德说:“为了有利于对新外交在1919年以后的泛滥展开批评,人们应该记住,如果外交和对外政策存在合理之处,那么它们一定是有效的,而不管外交行为的主角是男人还是女人,是白人还是黑人,是民主国家还是非民主国家,是内阁还是议会……” [10]简言之,在巴特菲尔德看来,人们不能完全割裂新外交与传统外交之间的联系,因为历史发展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和必然性。在《均势》一文中,巴特菲尔德认为,随着人类对均势运行方式的认识不断增长,外交实践的技巧必然显得更加娴熟。这是因为“国际秩序不是自然赠予的事物,而是精炼的思想、仔细的设计和精心的制造的产物”。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巴特菲尔德的外交思想带有基督教信仰的色彩。巴特菲尔德反对技术性史学(technical history),而认为历史与一种基督教历史观相一致,历史学家对事物必须做到设身处地的感受,历史著作必须传达人类变革的复杂性。 在这种历史观的指导下,他写成了自己在外交方面的主要作品———《基督教、外交和战争》。[11]巴特菲尔德的外交思想有两个核心判断:第一,外交不应该被视为一系列具体活动。巴特菲尔德提醒人们关注外交实践者的社会特征,即外交官不仅仅是有形的客观存在,也是无形的社会存在。第二,社会运行方式的认识(至少是外交领域的认识)隐藏在人类的历史过程中,等待人们去发现。也就是说,遵循外交领域的规律性认识是实践者的任务,研究它们是学者的任务。

与巴特菲尔德的复杂性历史观不同,怀特认为,现存国家体系处于一种困境是正常的。在《权力政治》一书中,怀特重复了自己的历史哲学信条:“外交也许可以尽微薄之力缓和引发战争的社会条件,因为它可以阻遏战争的起因;但是,只要大大小小众多的政府没有合而为一,只要国际政治没有变为国内政治,战争的起因,如同外交本身的必要性一样,将会继续存在。” [12]《权力政治》一书在外交方面探索的重要贡献表现在,不仅把外交概化为等同于战争一样的制度,也认为外交能够囊括其他制度(均势等)的基本内容,即将外交称为“最主要的制度”。后来,在《国家体系》一书中, [13]怀特对外交的探索开始遵循国家体系的社会学研究方向,即努力证实外交体系依赖于一定的共同制度(即共同文化)这一假设。而且,怀特也对次级国家体系的外交惯例做出一定分析。怀特认为,在次级国家体系中,起作用的实体是宗主国体系,而不是主权国家体系。怀特的上述判断出现了一个有趣的思想改变,因为它与怀特在《外交探索》中的主张———外交机构仅仅关注主权国家体系之间的关系———存在一定矛盾。

总而言之,第一代英国学派学者开始把外交活动置于国际关系的中心,注重对外交历史演变过程的详细说明,并且关注外交实践的思想内涵和价值趋向。

(二)第二、第三代英国学派学者的外交思想

在第二、第三代英国学派学者看来,第一代英国学派学者大多信奉历史哲学(涉及人类历史发展必然性的反思,旨在揭示历史思维中运用的原则),拒绝对外交实践进行持续分析。因此,这些初期经典作品关于外交探索的一个重要缺陷在于,它们强烈坚持国家中心主义和历史进化论。布尔认为,怀特等人的观点大多来自历史推测和反思。例如,在《权力政治》一书的序言中,布尔写道:“这不是一本史书,而是对历史的思考(当然,作者对历史经验的浓缩、提炼并未忽视历史经验本身)。”在《无政府社会》和其他作品中,布尔处理外交的方式有两个显著的特点:第一,外交不再是国际社会中最主要的制度。布尔对怀特关于国际制度的详细分类清单进行了精炼,即国际社会主要存在5种国际制度(均势、国际法、外交、战争和大国协调)。而且,布尔几乎没有讨论不同制度之间的相互作用,例如《无政府社会》一书只是详细地论述了每一种具体制度应有的功能,并没有做出相应的比较性历史分析。第二,在怀特关于外交功能的清单(交流、谈判和收集情报)的基础之上,布尔增加了“使摩擦的影响最小化”和“象征国际社会的存在”两大功能。[14]特别是,布尔认为,外交的象征功能比其他制度更加明显一些,这是因为职业外交官们独立于东道国而存在。这种对外交官作为真实个人的关注,促使布尔产生了“外交文化”的思想。在布尔看来,所谓“外交文化”,是指国家正式代表所共同具有的理念和价值观, [15]是更广泛的国际政治文化的一部分。布尔把这种国际政治文化视为国际社会出现的必要前提条件。按照这种理解,18世纪和19世纪的欧洲国际社会明显建立在外交文化的基础之上。由此可见,关于外交文化的审视,布尔与怀特具有相似之处,即大多依赖一系列观念因素,没有足够重视外交实践的作用。

布尔与亚当·沃森主编的《国际社会的扩展》一书并没有对“外交文化”的概念进行扩展,甚至没有专门涉及外交方面的内容。这与怀特“偏爱外交”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国际社会的扩展》只是在一些不相联系的介绍性章节(诸如战争、贸易等国际制度方面)中列举了关于外交功能的一些有趣事例。例如,菅波秀正(Hidemi Suganami)指出,佩里将军故意对关键条约进行错误的翻译,以获得美国在日本的永久代表权。[16]在《国际社会的扩展》一书中,布尔认为,外交和国际社会的其他4种制度并不足以构成国际社会,而只是反映了国际社会的存在。构成秩序的内容是国家的基本目标———安全、协议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和领土财产权,国际社会仅仅是特定秩序的一种表现形式。这样一来,外交和国际社会只是对国际秩序的设想和反映,是国际秩序的派生物。尽管怀特认为外交是一种特定的社会活动,但是布尔并不赞成这种看法,反而通过分类学的方法进行外交研究。这样一来,《国际社会的扩展》一书不仅缺乏外交事务的专门研究,而且布尔关于国际制度的分析不再具有以前的严密性。

在英国学派的创始成员中间,沃森对(作为社会活动的)外交进行探索的时间最长。沃森的两部主要作品《外交:国家之间的对话》[17]和《国际社会的演进》[18]突出了外交的社会内涵。与怀特对国际关系进行概念化处理的方式相一致,沃森将外交视为某种形式的对话。在沃森看来,外交并不是以国家主权作为存在前提的,而是承认彼此独立的政治实体之间的一种谈判。这种对话可能取决于相容的要求,也可能取决于不相容的要求;在这两种情况下,外交的功能或者是寻求妥协,或者是有意超越争端并促使双方达成更广泛的协议(后者也可以通过非外交的方式实现)。沃森赞同怀特将外交加以历史化的做法,并且认为外交是一种必然发生的社会活动,即外交实际上是作为国际社会的经常性制度而出现的一种实践活动。受到这种观念的启发,沃森开始把国际关系学者经常作为理论的既定条件来处理的因素加以社会化。

在《人权与国际关系》一书中,文森特对沃森关于外交与人权互相妨碍的观点进行了批评。[19]在沃森看来,人权属于个人(不属于国家),如果人权由国家来处理,那么有可能对国际关系产生破坏性影响。与沃森不同,文森特非常重视国际关系中的人权研究,并且认为外交官能够找到处理人权的方式。文森特认为,外交官的成功能够巩固国际社会的存在和稳定发展,也必然会触及外交制度。进一步说,如果外交官能够在维护人权的过程中维护国家利益和人类共同利益,那么外交官的作用势必得到加强(而不是削弱)。在这种情况下,国际社会的每个人都将是胜利者。国际社会通过新责任的具体化而得以加强,国家由于拥有更多有才华的外交官而得以加强,外交文化由于获得了对共同主题的责任而得以强化。

总而言之,布尔、沃森和文森特等人的外交研究思路可以归纳为:通过关注形成某种文化的真实实践,他们指明了外交人员的变化将大大促进历史上的社会活动变化,从而做出这样一个基本假设,即国际社会的确存在某种形式的外交文化。

(三)新生代英国学派学者的外交思想

作为新生代英国学派学者的代表,巴瑞·布赞认为,国际体系的基本单元是国家(或独立的政治团体),单元之间的互动包括战争、外交、贸易、移民和观念的运动。在谈到单元之间的互动水平对国际体系稳定性的影响时,布赞曾经专门论述了外交的作用:“既然单元并没有共享的文化,没有正式地互相承认,没有公认的外交沟通的惯例,那么每一个单元在处理与其他单元的利益关系时,其行为都容易呈现出高度以自我为中心的、自以为是的特征。” [20]布赞认为,华尔兹所指的无政府状态产生“相似的单元”的过程从来没有达到完全的同质性,但是它能够很早就达到足以便利交往以及某种程度的外交交流和承认的水平。[21]后来,在重新塑造英国学派传统理论模式的过程中,布赞基本赞同詹姆斯·梅奥尔(James Mayall)关于外交的连带主义(solidarism)定义,即外交的使命是将利益和价值观这种潜在的或者内在的连带性转变为现实。[22]

在某种程度上,詹姆斯·德·代元(James Der Derian,也译做詹姆斯·德尔·德里安)的《论外交》(1987年)可能是英国学派关于外交研究方面最成熟的一部作品,同时也是背离英国学派外交研究传统的一个典型。[23]正如德·代元指出的那样,他的目的是“恢复外交被忽视的(有些人可能会说是非法的)来源,历史学家把外交作为一个弃儿遗留在了外交理论家的台阶上,而外交理论家仅仅考察像雨果·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一样理智的意见何时会被听到”。[24]《论外交》一书具有明显的反传统色彩, [25]主要原因有二:第一,德·代元把外交视为跨越主权国家体系和宗主国体系而出现的一种活动———“我已经论证过,给予外交体系以定义的不是结构本身,而是维持、再生产、有时也改变它的冲突性关系”; [26]第二,德·代元使用了系谱学(genealogy)方法, [27]这种用法与英国学派自怀特开创的松散的思想史方法不同。根据系谱学,德·代元将外交的起源和变化分为6个相互贯穿的范式:神话外交(mytho-diplomacy)方法、古代外交(proto-diplomacy)、外交、反外交(anti-diplomacy)、新外交(neo-diplomacy)和技术外交(techno-diplo macy)。[28]其中,外交范式是指对国家间彼此疏远(或者异化)现象的调解,反外交范式是指对国家内部或者跨国家的不同阶层之间的隔离现象的调解,新外交范式(例如,法国大革命和俄国十月革命)是指以革命、战争的方式实现人类或者阶级在全世界的统一,技术外交范式涉及技术革新(例如,通讯和武器技术的进步)对调解异化现象的影响。

按照德·代元的理解,不同范式的外交的特征(它赋予外交现象以连贯性)在于其作为彼此疏远的人类集体之间的中介功能。因此,外交文化是“一种缓和由象征性的权力和社会强制力造成的疏远的因素”。[29]在德·代元看来,与这种外交文化相适应,研究的焦点应该是各种具体活动,研究的方法应该是根据它们的历史性来进行分析。与此同时,外交是一种社会活动,必须把它与外交人员在日常生活中进行的其他社会活动一起来研究。既然外交根植于整个社会,如果把它与社会定位相分离,那么势必得出片面的结论。实际上,德·代元把外交作为社会活动来研究的方法,使他得出的结论与沃森关于外交革新的观点截然相反。[30]尽管德·代元沿袭了沃森的观点,认为外交是一门艺术(既不能与军事才能相分离,也不能与军事才能完全一致),但是他始终认为,小国在体现总体外交活动的过程中可能与大国一样重要。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论外交》一书因为通过系谱学和异化理论分析外交活动而备受争议,但是德·代元超越传统外交研究的学术探索没有停止下来。例如,德·代元于1992年出版《反外交》一书,旨在重新解读当代世界政治所出现的种种危机(例如,国家主权的基础不断弱化,西方社会权威的合法性受到挑战,等等)。在德·代元看来,在当代世界政治危机中,一种全新的反外交范式正在脱颖而出,它之所以与以前的反外交范式不同,是因为当代世界构建、调解彼此隔离现象所需要的权力技术和因此出现的危险事物呈现出了新的特征(涉及监控的技术、速度的政治化以及模拟行为)。[31]受到德·代元的启发,一些颇具“解构”特色的外交研究著述 不断涌现。例如,奥利·韦弗(Ole Wver)从符号学(semiology)的角度重新解读了曼宁在《世间智慧的多样性》中的外交内涵。在韦弗看来,曼宁所指的“外交”是一种具有自身“结构”的具体现实:“在既定的形势下,存在着固有的逻辑。” 为此,国际关系作为“元外交(meta-diplomatics)”的任务是,理解这种游戏的固有逻辑———国际社会的结构。进一步说,国际社会具有自我参照的性质,基本上是一个由话语构成的世界。

二 英国学派外交思想的总结

在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几代英国学派学者对外交的各种实践和惯例进行了不懈探索。从外交探索的范围、方式等方面来看,英国学派学者的外交思想非常丰富。下面仅就英国学派在外交的含义、地位和功能方面的思想贡献进行总结。

(一)外交的含义

在英国学派看来,外交存在的最基本条件是存在一个国家体系。假如世界由完全隔绝的政治行为体构成,各行为体之间彼此没有联系,那么外交关系就不会存在。虽然世界的不同组成部分之间存在一种互动关系,但是如果这种互动关系屈从于某一中央权威,那么它就不能算做外交关系。

怀特认为,外交是一种关于国家谈判的机制。“外交是国家间交流的制度和艺术……可以简单地将之分为两个部分:驻外使馆和国际会议。” [32]按照怀特的观点,“diplomacy”这个词出现于17世纪,在18世纪具备了“通过谈判来处理国际关系”这种含义。在独立国家互设常驻使馆是欧洲人的发明,这种做法源自于15世纪的意大利。在联盟关系不断发生变化的年代,建立驻外使馆比危机发生时临时派遣特使的方式更加有效,能够更好地维持各国之间的经常性联系。到了16世纪,建立驻外使馆的制度在西欧地区得到了推广,使团的特殊权利也得到各国的确认。尤其是随着欧洲国际社会在19世纪向全球范围内的强行扩张,建立驻外使馆这一制度在整个世界得到了公认。几乎与此同时,通过召开国际会议协调各国行为的制度也逐渐得以确立。1815年召开的维也纳会议成为国际会议发挥协调作用的重要标志。正如怀特所说的那样:“维也纳会议就4个层面的外交代表达成共识:大使、特命全权公使、常驻公使、代办。” [33]

布尔反对第一代英国学派学者对外交概念的模糊定义。布尔列出了“外交”一词的3种解释:(1)国家和其他世界政治实体之间通过官方代表并且以和平的方式进行交往之行为;(2)职业外交官处理国际关系的行为;(3)国家之间以通常所说的“外交”方式———机智、巧妙的方式———处理彼此关系的行为。[34] “外交”一词的第一种解释最为普遍,布尔本人赞同这种定义。按照布尔的观点,外交不仅仅指国家之间的官方关系,而且也指其他世界政治实体之间的官方关系。也就是说,随着现代国际关系的不断发展,传统外交的范围应该有所扩大。例如,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也在从事相应的外交活动。与传统外交相比较,现代外交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不同世界政治行为体之间传递信息。一般来说,现代外交具有几个明显的特征: [35]第一,外交既包括一国对外政策的制定,也包括该国对外政策的执行。第二,外交关系既有双边性质,也有多边性质。第三,外交既可能是临时性的,也可能是制度化的。第四,外交关系不同于领事关系,后者涉及两国公民之间的私人关系。

英国学派关于“外交”一词的定义尚存争论。一方面,如果外交的定义过于狭窄、专业,容易引发人们对国际关系的片面理解。在《外交探索》一书的序言中,怀特和巴特菲尔德极力探索外交与对外政策之间的重要区别。按照怀特和巴特菲尔德的外交定义,只有具备外交内涵的国际关系才是成熟的,这样容易否定较早时期的国际关系重大实践(例如,古希腊时期的城邦国家关系被排除在国际关系研究之外)。另一方面,布尔关于“外交”一词的宽泛界定也引发了一些争议。一个明显的问题是,如果外交具有广泛含义,那么人们容易将外交视为国际关系的代名词。至于与北美学派学者的外交定义(例如,基辛格在《大外交》一书中明确提出,外交是各国所处特殊环境的产物[36])究竟存在怎样的差异,英国学派学者没有做出明确解释。

(二)外交的地位

按照怀特的解释,外交是国际关系中最主要的制度。如果没有外交体系,就不存在整体的国际政治活动。古希腊的城邦关系之所以不是一种成熟的国际体系,一个重要原因是当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外交。正如艾伦·詹姆斯(AlanJames)指出的那样:“联系是外交的核心。况且,如果国家间要保持正常而复杂的关系,联系更是一个重要的核心,没有它就不可能保持正常而复杂的关系……社会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联系。在国际上,外交制度提供了这个决定性的要素。” [37]

关于外交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怀特指出,国际社会“明显存在于外交体系中”。[38]同样,布尔和沃森也认为,外交机制(diplomatic machinery)是国际社会的一个限定性特征。因为没有外交机制,尽管国际体系也能持续下去,但国际社会并非如此。按照布尔的经典评价,外交是国际社会存在的某种象征。[39]在卡里尔雷斯(Calli res)看来,所有国家都需要进行谈判(他没有使用“外交”这个词),谈判不仅具有永久性和普遍性,而且具有专业性。[40]谈判的永久性和普遍性指的是,无论是战争还是和平时期,国家都需要向外派驻使团;谈判的专业性指的是,谈判家需要有很强的能力和渊博的知识,因为职业外交官不管是对于实现国家及其统治者的目标,还是对于维持国际社会的秩序,都扮演着建设性和创造性的角色。实际上,无论是职业外交官,还是最初的信使,都是一系列受到世界政治行为体所尊重的规则的重要体现。

简言之,国际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外交体系。外交的各种活动和制度(如互派大使、外交豁免权的惯例等)不仅是国际社会的显著特征,也是国际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

(三)外交的功能

在英国学派看来,外交是在国际社会的普世主义与特殊主义之间进行协调的一项重要制度。外交既可以将契约性任务和调节性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也可以将共同意识、宽容、才智和机智应用于国际关系中。通过遏制源于不同的价值观念或利益的冲突,外交可以使摩擦的影响最小化;通过促进沟通,外交可以使国家更好地了解他国的身份和文化,进而形成展现国际社会存在的外交文化,等等。

第一,外交能够促进各国领导人之间的沟通。一般而言,职业外交官最基本的职能就是保证政治领导人之间的信息交流尽可能畅通无阻。假如各国之间缺少必要的沟通和交流,不用说国际社会难以存在,就是国家体系的正常运转也要受到很大影响。

第二,外交有利于各国间协议的达成和实施。外交在国际社会中到底能够发挥多大的作用,这往往取决于国家在多大程度上将外交政策理解为追求国家利益的理性手段。如果一个国家不重视国家利益的合法性,甚至偏离大多数国家所遵守的国际机制,那么就很容易走向两种极端的国家利益形式:一是过分偏爱本国利益而不顾及他国利益的“激进民族主义”,二是把自己的国家利益追求看做世界普遍利益而对他国横加干涉的“霸权主义”。只有当国家意识到自己在某些方面与其他国家有共同利益时,它们才可能达成协议,并更好地遵守这些协议。

第三,外交有助于收集国外的情报或者信息。对于一国对外政策的制定而言,国家之间的信息交流是至关重要的。各大国尤其注意彼此的信息交流出现不对称现象,以避免自己处于被动防守的地位,而且大国不时向对手提供一些经过挑选之后的军事信息,以便对对手产生威慑作用。例如,一国对自身利益的认识常常受到国际环境的影响。“国家在互动之前,没有认同,没有期望,没有利益,互动过程决定了认同和利益”; [41]国家是被国际体系社会化了的,其利益的再定义往往取决于国际社会的互动过程。

第四,外交能够将国家间的摩擦所产生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在国际社会中,国家之间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要想维持国际社会的稳定有序,实现国际冲突的预防、管理和解决,外交必不可少。虽然一些理想主义者所坚持的“外交环境论”在二战期间被斥责为一种“虚假”的幻想, [42]但是这种观点能够在一战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成为国际政治思想的主流这一事实表明,它也有一定的合理之处。由于不同国家之间的利益需求、政治经济体制甚至价值观具有相对独立的特征,如果不能有效地理解这些客观存在的差异,很有可能引发国家间的摩擦,进而影响到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鉴于上述客观现实,外交所要发挥的重要功能是,尽可能地避免国家之间直接产生摩擦,并且尽可能地降低这种摩擦所产生的影响。

(四)外交功能在当代社会的变化

英国学派的学者对国际社会成员国的外交实践特别关注,尤其对处于激烈变革时期的社会实践更加关注。在当前这样一个充满“变革性”的时代, [43]外交的传统功能肯定会发生一些变化。对于外交功能在当代社会的变化,英国学派学者尚未达成共识。

以萨道义爵士(Sir Ernest Satow)为代表的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外交是指职业外交家处理国家间关系的行为,那么这种意义上的外交在当今国际社会中的作用大大削弱了,甚至对于国际秩序的维持已经没有什么作用可言。这是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职业外交家的作用在国际政治中的地位大大下降了,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4]首先,常驻大使及其领导的外交使团在处理国际事务中的作用已经下降。其次,由于国际组织的不断增长,双边外交(相对于多边外交来说)的作用大大下降。再次,职业外交家在当前国际政治中的关注点之重要性有所下降。最后,外交制度———保证外交关系得以进行和发挥作用的规则和惯例———的作用也开始下降。

以布尔为代表的另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外交是指国家与其他世界政治行为体之间通过官方代表以和平方式进行交往的行为,那么这种宽泛意义上的外交在当今时代仍然发挥重要作用。在布尔看来,职业外交官作用的下降并不意味着外交在当代国际社会已经失去了原有的功能,而是原有功能的发挥方式发生了一些变化。职业外交家的作用下降既是20世纪国际秩序条件恶化的一个原因,也是国际秩序条件恶化的一个结果。[45]艾伦·詹姆斯也认为,虽然外交制度的重要性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外交仍然是国家间相互联系的手段。[46]客观地说,传统的外交机制应该是国际社会发展过程中所遗留的共同财富,能够随着国际环境的变化而做出相应的调整,外交的原有功能可以通过现有外交机制以外的方式而得以发挥。以外交之沟通作用的发挥为例,可以证实上述判断。例如,即使目前职业外交家不能发挥应有的中介作用,国家以及其他世界政治行为体领导人之间建立的良好私人关系也能够达到沟通的效果。

三 结语

对英国学派的外交思想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是项颇具挑战性的工作,主要原因在于,目前国际关系学界对于“英国学派”是否独立存在尚存争论。一般来说,英国学派受到两个方面的排斥。首先,有些国际关系学者不赞成“英国学派”这一称谓,该派学者也不情愿对这一问题做出有效的反应。英国学派学者的背景多种多样:布尔是作为澳大利亚人开始学术研究的,曼宁曾是南非人,伊安·克拉克(Ian Clark)是苏格兰人。其次,有的国际关系学者认为英国学派是现实主义的变体,并没有自身独特的研究特色。由此可见,仅仅通过文本分析的方式,不可能对英国学派的外交思想做出共识性的系统总结。

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是,英国学派学者如此丰富的外交思想能否在实践层面产生作用。答案是,英国学派学者的外交探索不具备美国学者那样“策论合一”的程度。它的主要特色之一是,与政策驱动的研究议程保持距离。英国学派学者充满了个人主义的、精英主义的、传统主义的价值观,很少受制于文化、技术变革等流行趋势的影响,很少与国际关系实践的重大变化发生密切联系。尽管非殖民化运动的快速发展以及二战后时期席卷国际体系的变革风潮促进了英国学派学者的早期研究,但是他们大多关注国际社会的历史演变过程,而很少涉及现代外交决策过程和模式。简言之,英国学派学者的外交探索充满了历史厚重感,而缺少应有的实践视角。

不管怎样,英国学派学者的外交思想极其丰富,并且充满变动性。总体来看,他们的外交探索常常与国际社会这一核心概念联系在一起。在他们看来,国际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外交体系,即外交不仅是国际社会存在的基本条件,也是国际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而且,他们的外交探索大多偏爱历史和哲学等古老学科的研究方法,因为外交实践或者惯例不能只用利益、权力这些术语来理解,而必须植根于文化力量和历史力量内部。

注释:

1. Herbert Butterfield and Martin Wight, eds. , Diplomatic Investigations: Essays in the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London: Allen and Unwin, 1966, p reface, p. 11.

2. Herbert Butterfield and Martin Wight, eds. , Diplomatic Investigations, p reface, p. 12.

3. Martin Wight, “Why Is There No International Theory, ”in Herbert Butterfield and Martin Wight, eds. , Diplomatic Investigations, pp. 17- 34.

4. [英]马丁·怀特:《为什么没有国际理论?》,载[美]詹姆斯·德·代元主编,秦治来译:《国际关系理论批判》,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2003年版,第23页。

5. 由于同样的原因,在关于国际关系研究3种传统的讲座课中,怀特把对外政策、均势和外交等放在“外交理论”的标题之下,他自己给出的确切理由是,外交表示了“和平时期的所有国际交往及其目标和目的”。参见MartinWight, International Theory : The Three Traditions, London: Leic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91, p. 137。

6. MartinWight, “Western Value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 in Herbert Butterfield and Martin Wight, eds. , Diplomatic Investigations, p. 90.

7. Martin Wight, “Western Value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 116.

8. Herbert Butterfield, “The New Diplomacy and Historical Diplomacy, ”in Herbert Butterfield and Martin Wight, eds. , Diplomatic Investigations, pp. 181 - 192.

9. Herbert Butterfield, “The New Diplomacy and Historical Diplomacy, ”pp. 181 - 182.

10. Herbert Butterfield, “The New Diplomacy and Historical Diplomacy, ”pp. 182 - 183.

11. Herbert Butterfield, “The Balance of Power, ”in Herbert Butterfield and Martin Wight, eds. , Diplomatic Investigations, p. 147.

12. [美]肯尼思·汤普森著,耿协峰译:《国际思想大师———20世纪主要理论家与世界危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第9~12页。

13. Herbert Butterfield, Christianity, Diplomacy, and War, New York: Abingdon - Cokesbury Press, 1953.

14. [英]马丁·怀特著,宋爱群译:《权力政治》,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 2004年版,第91页。

15. Martin Wight, System s of S tates, Leicester: Leic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77.

16. [英]赫德利·布尔著,张小明译:《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研究》,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 2003年版,第253页。

17. 赫德利·布尔:《无政府社会》,第136~137页。

18. Hedley Bull and Adam Watson, eds. , The Expansion of International Society, Oxford: Clarendon, 1984, p. 193.

19. Adam Watson, D iplom acy: The D ialogue between S tates, London: Methuen, 1982.

20. Adam Watson, The Evolution of International Society: A Comparative Historical Analysis, London: Routledge, 1992.

21. [英]约翰·文森特著,凌迪等译:《人权与国际关系》,北京:知识出版社, 1998年版。

22. Barry Buzan, “From International System to International Society: Structural Realism and Regime Theory Meet the English School,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 47, No. 3, Summer 1993, p. 341.

23. Barry Buzan, “From International System to International Society: Structural Realism and Regime TheoryMeet the English School, ”p. 345.

24. Barry Buzan, From International toWorld Society? English School Theory and the Social Structure of Globaliza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 47.

25. 《论外交》是作为英国学派成果的一部分而出现的。该书的基础是布尔指导的博士论文(也是对布尔的纪念) ,文森特推动了它的出版。

26. James Der Derian, On Diplomacy: A Genealogy of Western Estrangement, New York: B. Blackwell, 1987, p. 107.

27. 关于德·代元提倡的“解构传统”这一学科理念,参见[美]詹姆斯·德·代元:《重新解释现实主义:系谱学、符号学和引导学》,载詹姆斯·德·代元主编:《国际关系理论批判》,第393~424页。

28. James Der Derian, On D iplom acy, p. 106.

29. 关于系谱学分析方法的指导原则,参见[比]耶夫·胡思曼斯:《詹姆斯·德尔·德里安———理论中不能承受之轻》,载[挪威]伊弗·诺伊曼等主编,肖峰等译:《未来国际思想大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第481~482页。

30. James Der Derian, On Diplomacy, p. 5.

31. James Der Derian, On Diplomacy, p. 42.

32. James Der Derian, On Diplomacy, pp. 86 - 87.

33. 耶夫·胡思曼斯:《詹姆斯·德尔·德里安———理论中不能承受之轻》,第492页。

34. Costas Constantinou, On the Way to D iplom acy, Minneapolis, MN: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96; Christian Reus - Smit, The Moral Purpose of the State: Culture, Social Identity, and Institutional Rationality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9.

35. C. A. W. Manning, “Varieties of Worldly Wisdom, ”World Politics, Vol. 9, No. 2, 1957, p. 156. 转引自Ole Waver, “Four Meanings of International Society: A Trans - Atlantic Dialogue, ”in B. A. Roberson, ed. , International Societ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London and Washington, D. C. : Pinter, 1998, p. 117。

36. 马丁·怀特:《权力政治》,第72页。

37. 马丁·怀特:《权力政治》,第73页。

38. 赫德利·布尔:《无政府社会》,第129页。

39. 赫德利·布尔:《无政府社会》,第131~132页。

40. [美]亨利·基辛格著,顾淑馨等译:《大外交》,海口:海南出版社, 1998年版,第12页。

41. [英]艾伦·詹姆斯:《国际社会》,载[美]威廉·奥尔森等主编,王沿等译:《国际关系的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89~190页。

42. MartinWight, “Western Value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p. 96 - 97.

43. 赫德利·布尔:《无政府社会》,第137页。

44. 转引自赫德利·布尔:《无政府社会》,第134页。

45. Jonath Mercer, “Anarchy and Identity,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 49, No. 2, Spring 1995, p. 231.

46. 这种观点认为,外交的任务就是规避战争,并增加成功规避的次数,也就是在单车道的路上,朝着迎面驶来的车辆,驾驶国家之车闯过无数一再出现的险境。参见马丁·怀特:《权力政治》,第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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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世界经济与政治》200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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