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路浚:左与右:五十步与百步之间 (三十)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85 次 更新时间:2012-09-13 10:24

进入专题: 往事追忆  

曲路浚  

今天, 农业税已终止,对于80、90后年轻一代人来说,粮食的“国家征购” 指称什么,可能已经不知道了。凡是经历过“生产队” 的人都晓得,农民一年辛苦下来的农业剩余,按分配顺序是:先交足国家征粮与购粮,中间是留足集体积累,完了按工分进入农民消费。农民一年辛苦下来的农业剩余一部分必须按“征粮” 方式完税,这就是国家征粮。农民完税后,必须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向国家出售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粮食,这就是国家购粮。“皇粮国税” 对农民来说,是天经地义的。国家征粮是数千年来在中国实行的一项基本国策。而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向国家出售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粮食——国家购粮,却是1949年以后,特别粮食“统购统销” 实行之后的一项基本国策。

我在文(五)中专门写了粮食“统购统销”。 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修订本)》中记载了毛泽东在1953年10月2日晚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粮食问题)上的发言。毛泽东说: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说过农民一切都是好的。农民有自发性和盲目性的一面。农民的基本出路是社会主义,由互助合作进到大合作社(不一定叫集体农庄)。现在是“青黄不接”,分土地的好处,有些农民开始忘记了。农村经济正处在由个体经济到社会主义经济的过渡时期。我们经济的主体是国营经济,有两个翅膀:一翼是国家资本主义(对私人资本主义的改造);一翼是互助合作、粮食征购(对农民的改造。这一个翼,如果没有计划收购粮食这一项,就不完全)。陈云是20世纪50年代起实行的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提出者和设计者。他提出和制定这一政策的最初动机是为了解决当时粮食供销矛盾,但其根本目的,则是要将这些商品的生产和分配纳入国家计划之内。该政策最初是一种临时性、过渡性的政策,但后来逐渐演变为一种经济运行体制,成为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我国持续的时间长达30余年之久。

两个多世纪以来,社会主义理想一直作为资本主义制度的忠实批判者而存在,计划经济体制就是这一理想在特定时期的实践。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都先后踏上改革之途。最近30年,我国的攺革之路,的确可以概括为从计划经济体制走向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一个农民,我有一个想法:由于人们远离了在我国持续的时间长达30余年之久的国家购粮的基本国策,因而并沒有触及到计划经济体制在我国的潜在性的真实内涵。

“包产到户” 或“大包干” 后,如果着眼于经济行为,由于市场经济力量的介入,从事各种选择的主体可简化为国家政府、企业和农户。但在此之前,经济行为主体只有单一的国家政府。就农村而言,以拥有土地为界限的一个个看似独立的“生产队”, 仅仅是一个个劳动组织,它被国家购粮的基本国策这根线连结在一起,又是不独立的。那时的农民,因粮食的“国家征购”, 剩下的除了“吃” 之外,加上少量的集体提留,已很少积余。在一些穷的地方,还“吃” 不饱饭。“生产队”一个个劳动组织都在为国家政府而生产。也许有人会说,国家购粮部分国家不是将钱交给农民了吗?但若从宏观的工农业产品背离价值——“剪刀差” 的视角去考察,国家与农民就不是一种等价交换。农民对于自已的劳动成果庇权没有一丁点。

这里,引用原浙江省农业厅厅长兼黄岩县委书记孙万鹏《全准论》(1997年7月,山东人民出版社)一书的统计资料加以说明。根据1978年以前,工农业可比劳动力1:2比例测算,我国工业产品价格高于价值的幅度,1952年为23.9%,1957年为29.7%,1965年为28.1%,1978年为19.7%。而农产品低于价值,1952年为18.8%,1957年为31.3%,1965年为32.9%,1978年为35.6%。整个“剪刀差” 的相对量,就等于工业品价格高于价值的数额与农产品价格低于价值的数额之和,除以工业品价值总额与农产品价值总额之和的商。将其化为百分比,整个剪刀差的相对量,1952年为21.1%,1957年为30.5%,1965年为30.4%,1978年为25.3%。“剪刀差” 的存在,意味着用于交换的工农业产品将发生价值转移,或者农业剩余积累于农业之外。以“最近” 的1978年为例,全国社会农产品收购,557.9亿元,扣除实物农业税27.9亿元以外, 低价出售农产品提供的剪刀差资金293亿元, 同年通过高价购买工业品(包括生产资料和消费品) 提供的剪刀差资金133.4亿元, 合计为426.4亿元。再加上农业税,农业在价值形态上向工业和国家财政无偿提供资金454.3亿元,相当于同年全国农村社队总收入1452亿元的31.3%。平均每个农业人口负担56.07元,相当于同年每个农业人口纯收入133.6元的41.9%。这真是“小处不可大算”!

现在,我们可以在网上读到究竟是“包产到户”对农民有好处呢?还是实行集体化对农民有好处之类的文章。有人已写出“包产到户”的十大弊端的文章,也有人已写出历史将会把推行包产到户的人钉在耻辱柱上的文章。我不知道写此类文章的人士是否亲历过“生产队”!? 我在文(三)中专门写了“包产到户”。 昨天已成为昨天。若再去考察发生在昨天的“包产到户”的来龙去脉,可以发现,就特定的历史时期发生的“包产到户” 的劳动组织方式而言,农民远远地跑在中央“红头文件”之前,先行者都曾担当杀头坐牢的风险,几乎是由农民一步步“逼迫” 中央下达“红头文件” 承认“包产到户”的。“包产到户” 是一个历史性范畴,并不能消亡传统农业社会的社会关系对生产力的限制和实际劳动过程对生产力的推动的社会基本矛盾,也不能打破工业革命以后农业与工业利益惯性分割的格局。这样看来,“包产到户” 根本不是什么“英明决策”, 也是最不值得替高层“歌功颂德” 的一项由农民自己创造自自选择的历史性政策。我们已经将“生产队” 送进历史博物馆,如同不应将“生产队” 视若神明一样,“包产到户” 有一天终究会被送进历史博物馆。

需要指出的是,那些否定“包产到户” 的人土的“中枢神经” 肯定是,社会主义是公有制,资本主义是私有制,从而无视一部“生产队” 的历史,就是“城乡二元结构”强加农民头上的历史。也就是说,他们将公有制或私有制看成是东方中国的阿基米德支点。我以为,如果确认“所有制是生产关系总和”、 生产关系的宏观结构是把握历史过程的一个重要支点,又及考虑到东方中国与西方的“国家” 、“社会” 与“人” 的“差异”, 而去深入研究所有制问题,不难发现,东方中国的历史从公有制走来!?或者说,国家所有始终统治民间所有。现代的“生产队” 以及“包产到户” 都有足够的事实证明这一点——所有制在中国是以“国家” 为矛盾优势系统的“国家” 与“民间” 这一个矛盾自我同一体的产儿。而所有制在西方是“社会” 与“个人” 这一个矛盾自我同一体的产儿。东方中国的阿基米德支点应该是“国家”!?

也就是说,我们的曾经的计划经济实践是以“国家” 为中心的。

而以“国家” 为中心的计划经济实践的结果造就了我们的“社会” 既不是一个“鲁宾逊们”( 鲁宾逊是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公)的总和,也不是一个“市民社会”(黑格尔将市民社会看作是私人利益的体系,认为个人是市民活动的基础,也重视在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的作用,认为市民社会依附于国家。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思想,把市民社会看做是市场经济中人与人的物质交往关系和由这种交往关系所构成的社会生活领域), 而是一个“利维坦” (英国政治家、思想家、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代表作品之一就是《利维坦》)。以上是借用“外语” 的形象说法。准确地说,以“国家” 为中心的计划经济实践的结果强化了历史上的中国的国家与社会混沌的“一”的运行体制。

在前文,我写道,东方中国五百年的春秋战国,在天命神论堆积深厚的土壤上发现了一个争霸天下的国家,并且用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政治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取代根据血缘确立父权的宗法制度攺造成国家机构和政治制度的基本体制。正是这个国家的发现,造就东方中国二千余年的新传统——“社会” 在中国是,国家与社会混沌的“一”; “人” 在中国,被“国家”( 皇帝)“规范” 着。所有制,自然也被“国家”“规范” 着。“国家”才是如来佛的掌心呢!?意思是说,我们历史的原点就以“国家” 为中心。

现在,我们要考察的是,以“国家” 为中心的计划经济体制是如何打造出来的。

对于历史,我有一个基本观点是,春秋战国之后,东方中国二千余年的新传统中,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政治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1949年的共和国,仍然接收了这套历史遗产。

若从制度层面看, 1949年以后的共和国, 同春秋战国之后东方中国二千余年的新传统有三个不同的地方:

—— 二千余年的新传统中,中国虽然一直维持着强大的中央集权制国家机器,但它并不担负直接组织社会经济生产活动的职能。共和国,通过没收帝国主义在华资本、官僚资本以及围绕着“一化三改”( 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国家第一次担负起对社会经济生产活动的直接组织管理职能。这个后果,使农村都成为“国家化”的战场。如合作化,说到底是一场生产关系微观层次的所有制占有层次的变迁,结果是将亿万农民拴绑到宏观的国家政治活动战车上,使农村经济活动同宏观的国家政治活动紧密相联,使农村经济活动必然受到国家政治风波的左右。

——1949年以后,一次又一次的社会整体化改造,消亡了传统中国数千年的那个对抗对立依附国家的“民间” 或“社会”。 一 次又一次的社会整体化改造另一个后果是消亡了个人立足的空间,这使个人的日常家庭生活、一举一动都被动地置于公众之前,人与人之间直接相联系,个人受社会环境摆布没有独立性;个人的言语行动思想又直接是社会的,一人动就是全体动,全体动一人也必须跟着动;从合作化到公社化,一次又一次地易于进行社会整体动员组织却表明,个人既非自己的主人又非社会的主人——个人被动地置于没有属于自己的社会的社会——国家化的社会之中。

——1956年以后的中国,从微观层次看,因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人人均平的社会;而从微观劳动与社会总劳动关系的宏观层面看,因没有属于自己的社会的社会——国家化的社会笼罩着,却发展出诸如“城乡二元结构”的人人不平等。从微观的劳动组织层次看,人与人之间是确定性的平等,但通过某一“黑箱” 转换到宏观层次,人与人之间又是确定性的不平等。且不说农业户口与城镇户口含金量的不等值,就城市工人而言,同在国营企业,在中央直营、省营、县营就有不同的身份,同在集体企业,县市直营的大集体与街道办的小集体也有不同的身份。若对中世纪以来的“身份等级制” 作一中西方比较研究,可以发现东方中国的“身份等级制” 远远不及西方的水平,但1949年以后,我们发展了一个现代新的“身份等级制”。

以往,人们对合作化与粮食统购统销的研究,大多着眼于从稳定物价保障城市粮食供给及为工业化积累资金等肯定统购统销制度的历史贡献,讲到存在的弊端时往往是统得过死与限制价值规律;也有不少学者从我国集体农业经济绩效的视角,提出国家粮食征购的比率对集体农业的粮食产量产生显著影响,并从理论上“验证” 了统购统销制度对集体农业经济绩效的负面作用以及认为持续的时间长达30余年之久的粮食统购统销加上剪刀差,中国农民每年为国家工业化提供300亿资本积累;而更多的学者,将公有制或私有制看成是东方中国的阿基米德支点,认为合作化与粮食统购统销是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农村的胜利。讲20世纪50年代“失误”时,千遍一律地说上苏联斯大林模式的影响及领袖领导头脑发热。从而掩盖着根源在自已的一个真实的历史走向:

——20世纪50年代,通过粮食统购统销,与稳定物价、统一财经及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三大战役”,以顺着传统走出传统为出发地, 却倒流回传统目的地,而且把传统惯性力量放大到历朝历代从未有过的历史高度。

正因为如此,1949年的共和国接收了以“国家” 为中心的历史遗产后,打造了以“国家” 为中心的计划经济体制,而在最近30年的清算计划经济体制留下的遗产时,似乎又打造了以“国家” 为中心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共十三大报告说,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商品经济”,无疑地隐含着以“国家” 为中心的內在逻辑。而中共十四大报告直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也无疑地隐含着以“国家” 为中心的內在逻辑。这是因为,1949年的共和国以至于今日,我们的制度,亊实上为社会国家主义(可参阅笫七文),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及其初级阶段。

扫描1980年代以来,中国思想理论界移动着的“焦点”, 可以发现:

——1980年代,大家谈的都是“人”, 关键词是“个人”。 大家直接把改革开放看成个人抬头、人性复归的契机。

——1990年代,主题词变为“市场”、“ 阶层”、“ 市民社会” 、“公民社会”“民间”等。

——新世纪最近十年,又转移到“国家”。

在我看来,最近三十年,人们无论谈什么,都能画出一道轴线去安放不同的立场、观点、态度,并把他们粗略分为左右两大阵营。但这些谈论都没有触及到曾经的计划经济体制与现时态的市场经济体制以“国家” 为中心的实质性问题。

年轻时有一个想法是,国际上通常把拥有2000万人口以上的国家列为发展中国家中的大国,从这一点衡量,中国简直就是超级巨型国家;在发展问题上,对中国而言,离不开顺着传统走出传统的问题。在东方国家的现代化过程中,日本就曾以成功地调动其传统力量而著称。那时,我认为“包产到户” 或“大包干”—— 农业生产劳动组织以农户为单元,就是传统的力量,而1980年代人们大谈的发展商品经济也是传统的力量,因为传统中国不是重农抑商的中国,而是农工商并举的中国——如果真正对明清时代的中西方进行比较研究,中国的商品经济水平,并不落后于西方,不同的是被管仲的“利出一孔” 规范着。搞商品经济进而走向其发达形态的市场经济都不是中国的难点,中国的难点在于冲决以“国家” 为中心的藩篱!?因为,我们已有20世纪50年代以顺着传统走出传统为出发地却倒流回传统目的地的“史实”。1990年代,人们谈论“市场”、“ 阶层”、“ 市民社会” 、“公民社会”“民间”等问题时,也企图追寻“国家” 与“社会”“ 互动”“ 协调” 的途径。但由于将改革开放仅仅看做是国家和市场之间的探戈与博弈,又远离了传统中国“民间” 是以家庭理念、血缘关系为基础结合起来,不仅不同于现代社会契约关系,甚至比欧洲中世纪封建城邦制的契约性都差的“历史”, 这不能不使人联想到“拉美式” 的“现代” “国家” 与“社会”“ 互动”“ 协调” 的体制。

今天,人们谈论“国家” 时,似乎中国需要一个“利维坦”!? 而亊实是:

——中国未来前途,在于“消亡” 以“国家” 为中心,走向“国家” 、“社会” 与“人” 协调发展的道路!?

这是因为:

——中国的“社会国家主义”不“消亡”, 在以“国家” 为中心的前提下,人们头脑中理解的公有制就等价于私有制!?

2012-09-01

    进入专题: 往事追忆  

本文责编:jiangxl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笔会 > 散文随笔 > 往事追忆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57290.html
文章来源:作者授权爱思想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