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寒: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脑”与“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90 次 更新时间:2012-07-25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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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寒  

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个伟大创造。这一创造的意义在于,找到了一条社会主义制度与发展商品经济相结合的途径,解决了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核心问题。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间短,新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仍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并且发展中不断岀现新的矛盾和问题,需要不断解决。因此,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怎样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呢?关键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一些基本规律和基本关系,尤其是其“脑”与“手”的关系。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脑”

正像人的大脑主管、指挥和决定人的思维及全身运动一样,市场经济也由其“大脑”指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脑”,就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就是集中体现这些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个“大脑”决定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目的、发展方向以及效率。

我国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密切结合在一起的,是在宏观调控下由市场配置经济资源的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重要特征。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统一,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和社会全面发展,这是我们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就是要与这些因素相结合,哪一项也不能少。从基本经济制度来说,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集中表现为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相结合。

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与公有制为主体相结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和根本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借鉴的,仅仅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作为市场经济共性而存在的那些一般方法和形式,在生产关系上即内涵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根本区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根本否定基础上产生的,否定的标志就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相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产生的原因在这里,根本优势也在这里。

公有制为主体,是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标志。社会主义公有制在我国产生、确立,表明主要生产资料被剥削者占有、与劳动者分离的状态已经结束,劳动者已经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成为社会和国家的主人,成为可以掌握自己命运而不再任人摆布和宰割的主人。主要生产资料由劳动者共同占有,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关系才能由被剥削的关系变为分工合作、共同劳动、按劳分配、共同致富的关系。他们的劳动成果仍然是商品,并送到市场上进行交换,但交换的是各自为社会奉献的劳动,体现的是社会分工,共同劳动,而不再有一个剥削阶级横插在其间了。这种新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区别。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才能实现按劳分配为主体,才能通过发展生产,逐步实现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这既是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事业繁荣发展的源泉。

所有制性质决定市场经济的性质,所有制结构决定市场经济的结构,所有制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发展要求的程度决定市场经济促进生产力进步的程度。我们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首先要在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完善公有制经济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公有制优势上下功夫,同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1.要进一步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先进代表者的国有经济,在提高它的控制力、竞争力、主导力上下功夫

国有经济必须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对整个经济发展起主导、支柱作用。国有经济掌握经济命脉,在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才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现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在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国有企业(含国家控股企业,下同)才能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企业的控制主导作用,最终是通过市场导向完成的。国有企业对市场的支配程度,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性质实现的程度。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基础是国有经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局部不平衡可以由市场进行调节,全局不平衡,它则无能为力。

必须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公有制掌握和控制带全局性、关键性的东西,才能掌握全局,指挥全局,发展全局。否则,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就都会成为一句空话。削弱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国有经济控制力降低,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提高它的控制力、竞争力和主导力,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中之重。

2.在进一步发展集体经济上下工夫

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建立在生产资料共同所有或合作所有的基础上,消灭了剥削,人与人之间是分工合作、共同劳动、按劳分配的关系。它适应不同层次的生产水平,能集中劳动者的物质能力和智慧,通过分工合作,发挥集体经济的优势。实践证明了它的优越性。

在我国农村,凡是保存和一直坚持集体经济的地方,各方面都表现得好,经济发展,各业兴旺,社会安全,群众共同富裕,就业充分,老有所养,幼有所教,人们生活幸福和谐。城市中也有一批办得好的集体经济。但整个地说,原有集体企业,大都已解体或转化到私人手中,所剩无几。目前全国合作经济不到20%。发展集体经济已成为许多地方的现实迫切要求。邓小平同志30年前提出必须实现“两个飞跃”。现在一些地方实现“两个飞跃”的条件己成熟。应从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加大对集体经济的支持,鼓励集体经济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发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更快发展。

3.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发展的必然性。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技术创新、满足多方面的复杂需要、搞活流通、克服城乡地区发展不平衡、发展对外经济贸易以及扩大就业等方面,有重大作用,必须充分重视。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在资金上、市场准入上、税收上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健康发展。目前非公有制经济中己形成一批大型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但多数规模小,素质低,设备、技术和管理落后,产品质量低,污染环境,有的还搞假冒伪劣、坑蒙拐骗。要帮助促进它们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经营能力,遵守法纪,善待工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更大贡献。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完整复杂的体系,由一系列相互有机联系的环节、体制和运行机制组成,“手”作为操作运行系统的环节和机制,是其主要手段和杠杆。

通常认为支配市场经济的有两支“手”,即亚当·斯密提出的“看不见的手”及后人概括的“看得见的手”。其实支配市场经济的不只是这两支“手”,还有另外两支“手”,即法制的“手”和精神文明的“手”。后两支“手”十分重要,不可或缺。是四支“手”各司其职,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支配指挥市场经济运行,决定市场经济的性质、运行和发展。后两支“手”也可称为指引或支柱。

1.第一支“手”:“看不见的手”——市场机制

“看不见的手”在亚当·斯密那里是指“在市场机制中追求个人利益”,马克思则科学地概括为价值规律自发地调节人们社会生产经营活动。存在社会分工和不同的所有制,就存在商品生产,存在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就起作用。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的基本规律,不会因市场经济性质不同就不起作用。我们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就是认识和尊重价值规律的作用。它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但人们对这一点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并表现在实践中,影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第一,商品由使用价值和价值构成,使用价值是价值的承担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必须创造更多更好的符合市场需要的使用价值,提高劳动力的质量,加速技术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这就要求我们始终把发展生产力放在首位,把使用价值放在首位,把提高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技术进步和科学发展放在首位,把价值与使用价值、物质产品生产与劳动力再生产统一起来认识。单纯追求产值,而不顾使用价值,只顾物质生产,不顾劳动力再生产,违背价值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只会务虚名而得实祸。

第二,商品价值是由社会平均必要劳动决定的,商品交换是等价交换,谁的个别劳动消耗低于社会平均必要劳动,谁就能得到较多的收入,否则收入就低甚至亏损。这就逼着生产者加速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消耗,降低成本。个别商品社会平均必要劳动降低过程是技术进步过程,个别商品社会平均必要劳动降低转化为社会商品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普遍降低,就转化为整个社会的生产力进步和技术进步。价值规律是促进社会生产力提高和技术进步的巨大力量,谁忽视谁就会吃亏。这一点我们在与西方国家交换中体会太深了。

第三,价值规律不仅调节个别商品生产与交换,而且“决定社会在它所支配的全部劳动时间中能够用多少时间去生产一种特殊商品”,调节整个社会商品生产与交换。如果社会劳动投入某个部门过多,造成使用价值供过于求,一部分产品不被社会承认,这部分产品付出的劳动就是无效的,而要求投入向需求领域转移。价值规律逼着我们重视供求平衡和客观比例,违背就会受到惩罚。

第四,多种生产要素作为经济资源在市场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劳动力、技术、智力、资本、自然资源和其他各种经济资源,是生产力的基本要素,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素。过去不承认这些要素具有商品属性,不允许它们在市场上自由交换和流通,扼制了这些要素能力的发挥。承认其商品属性,允许鼓励和创造条件让它们在市场上自由交换和流通,动员一切生产因素投入生产过程,按照市场要求进行流动组合,就能把潜在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使之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新源泉。

第五,特别重要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制度上确定了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商品生产经营者的地位。公有制企业由原来作为政府附属物和计划执行者,改变为具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和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企业不仅产生了面向市场发展的动力和积极性,也具有了面向市场进行生产经营的能力和权利。非公有制企业在市场上与公有制企业一样具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它们在生产关系性质上有区别,在市场竞争中则无地位高低贵贱的任何差别。企业成为市场的细胞和基础。企业在市场地位的变化,使社会经济运动内容、方式发生了变化。这是市场成为资源配置基础和价值规律作用的最重要表现,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动力来源。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国际价值规律还会在国内起作用。

价值规律在配置经济资源中的这些基础性作用,使社会主义制度固有的优越性和市场的灵活性相结合,产生了一种“一加一大于二”的优势,成为一种体制保证,为生产力发展增添了新的源泉。

尊重价值规律,就要尊重上述这些规律,为其发挥作用在体制上创造更好的条件。尊重企业的自主权,尊重等价交换,使价值、价格、盈利率、商品实现程度、市场供求关系等,成为投资决策和生产流通的动力、指示器和调节器,使供求规律、竞争规律成为经济运行的支配规律,使“看不见的手”成为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

但必须看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价值规律所反映的内容虽有了根本变化,等价交换背后的所有者和生产关系有了根本变化;价值规律不再是为资本主义制度服务,而是为人民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等价交换不再是完全私有者之间的交换,而是公有制企业之间及其与为社会主义服务的非公有制企业之间的交换;价值规律所调节的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但是,价值规律仍然是“强制地为自己开辟道路”。价值规律是有自发性、短视性和破坏性的。它可以促进技术进步,也可以阻碍技术进步;它可以促进比例协调,也可以阻碍比例协调;它可以促进生产力发展,也可以阻碍生产力发展。正确利用价值规律,能促进技术进步,促进比例协调,促进生产力发展;把追求个人和个别企业局部利益作为唯一目的,价值规律就起反作用。所以,我们尊重这一支“看不见的手”,但不能只用这一支“手”,而必须同时应用另外的“手”来指挥支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

2.第二支手:“看得见的手”——宏观调控

“搞得更好”的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要求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社会,领导社会发展,进行宏观管理,是党和政府的职能、任务和权利。社会主义国家有责任进行宏观管理,也有能力和权利代表全国人民的利益,集中人民的智慧,依靠群众科学地进行宏观管理。社会主义政权是劳动人民掌握和行使自己权利、维护共同利益的根本手段和标志。劳动人民掌握政权不仅要维护国家独立、民族利益,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而且要利用掌握的权利和制度,进行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

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管经济,管政治,管文化,管社会,推进社会主义全面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不断提高的需要,是社会主义政权具有的一个特别重要的职能。恩格斯说:“无产阶级将取得公共权力,并且利用这个权利把脱离资产阶级掌握的社会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通过这个行动,无产阶级使生产资料摆脱了它的迄今具有的资本属性,使它们的社会性有充分的自由得以实现。”[1]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国家宏观管理。其中包括制定方针政策,发布政策法令;制定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方案;指导正确处理部门、行业、地区之间的关系,促进国民经济平衡、协调,按比例、可持续发展;正确处理生产、流通、消费分配的关系,防止两极分化,促进共同富裕;等等。这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宏观调控的任务。

企业的资源配置,市场是可以解决的,全局性社会资源的这些宏观配置,单纯依靠市场,无法解决。市场和计划、宏观调控和市场都是配置资源的手段;计划、规划、宏观调控是对资源的宏观指导和配置,市场是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市场是基础,但不能离开宏观管理、宏观制约和宏观引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方向,不能离开社会主义发展的总体要求。

任何事物都有两重性,市场也是这样。灵,不是万灵;自由,又不自由;能调动创造生产力的积极性,也能调动破坏生产力的破坏性。市场存在天生的缺陷,它的盲目性太明显了。越广阔的市场,存在越大的盲目性;越未知的市场,存在越大的盲目性。企业再怎么高明,也难以了解和掌握全局性市场。信息万变,假象与真实并存,欺诈与诚信齐驱,企业难以判断。而有的企业往往就是欺诈、造假的原凶,惟恐市场不乱的原凶,实际上是市场盲目性的原凶。其原因在于追求利润是私有企业发展的动力,而有的企业为了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是可以不顾一切的。盲目追逐利润,会使企业着眼于企业利益和眼前利益,难以考虑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

市场调节有滞后性。抢占先机者得利,落后一步者跌倒。大家都抢占先机,必然造成比例失调。再退出,再调节,已造成巨大损失,单纯依靠市场是难以弥补的。社会范围的比例失调,是最严重的失调。在市场经济中,这种失调周而复始,总是不断出现。巨大的不平衡造成巨大破坏以后,做大量事后调节才能达到平衡。自由转化为不自由,对抗自由灵变为不灵,对抗灵。因此需要“看得见的手”出来指导、帮助、调节。

宏观管理之所以重要和不可缺少,主要是因为它可以摆脱企业和市场的局限性和盲目性,从整体出发来观察问题,从全局出发来研究社会发展的需要,将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相结合,对社会资源进行社会范围的总体配置、综合配置和有预见远见的配置。它立足于尊重市场经济各个局部的权利和利益,尊重和调动市场细胞各个局部的积极性,但高于市场细胞局部的局限性;它超出局部利益配置资源的需要,考虑整体利益配置资源的需要;超出从一二个因素出发配置资源的限制,兼顾多种社会资源的内在联系和综合配置要求;超出从眼前利益配置资源的限制,考虑资源配置的长远需求。它可以区别轻重缓急,抓主要矛盾,抓关系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大项目,推动社会飞跃和重大进步。宏观管理抓比例,抓重点,抓超前,使全社会按比例、协调、稳定、可持续,高质量地发展,按最广大人民的共同利益、根本利益和发展要求发展。全局立足于局部,由局部组成,但大于局部,高于局部;全局对了,局部可以走得更好,更顺利;全局错了,局部再好,也只限于局部。

宏观管理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相结合,是全局发展要求与局部发展要求的结合,使全局发展立足于局部,来之于局部,局部又服从全局,服务于大局;是微观灵活发展与全局有序发展的结合,全局有序发展立足于、来之于微观灵活发展,微观灵活发展又是有序、协调的,这样就能够形成为毛泽东当年所希望的“应该统一的,必须统一,决不许各自为政”[2],应该分散的必须分散,又有集中又有分散,又有组织纪律又有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局面,成为推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发展的巨大力量。

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任务,是从全局出发,抓国民经济平衡、协调、按比例、可持续发展。按比例规律是任何社会经济发展的共同规律,不可违背,违背必受到惩罚。资本主义一直受到这一规律的惩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如果单纯受“看不见手”的支配,同样会受到这一规律惩罚。这些年来,由于有些人鼓吹“自由化、私有化”和不要宏观调控的“市场化”,我国2/3以上行业出现产能过剩,生产与自然环境失调,生产与消费失调,表现出了市场经济盲目性的一面,也表明我们的宏观调控的力度不够。只有进一步发挥政府的职能,才能解决这一问题。

集中力量抓大事,抓关系全局发展和长远发展的大工程、大项目、高科技、促进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促进生产力飞跃,是宏观管理的重要职能,只有党和政府集中全国优势力量才能做到。正确处理一、二、三产业,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的关系,促进产业之间、工农城乡间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地区间的关系,促进区域经济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帮助和促进落后地区发展,等等,更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和政府的职能。

这些年来,正是由于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发挥国家和政府统观全局、掌握大局、统筹兼顾、宏观管理的作用,抓大事,抓关系全局性事业的发展,从根本上抓,科学地抓,抓就抓准,觉得不行就及时调整,抓对了的就抓住不放,全面贯彻,迅速实施,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调整,而不是让市场的自发性拖着走,更不是拖泥带水,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同时,发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基础的作用、灵活性和积极性,我国社会主义事业才发展得这么快、这么好。实践证明,宏观管理在市场经济中是不可或缺的,作用不可低估。

宏观管理主要是间接管理,利用方针政策、规划计划、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管理,但不排除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如投资严重偏离需求,搞市场垄断,政府就应予干预,但这与计划经济指令性有根本区别。我们应重视宏观管理的作用,提高调控的科学性,防止盲目性,防止不作为、乱作为。这方面需要总结经验,并建立一些制度、方法加以规范制约。

3.第三支“手”:法制的“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制是市场运行的规范、保障和依托,只有健全的法制,才能保障市场有序运行,健康发展。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必须遵守执行宪法。我国宪法是我国市场经济的根本规范,不能违背,违背了,市场经济就会走偏方向。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必须遵守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我国己制定了一系列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包括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制度(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规范市场行为的法律制度(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范宏观调控的法律制度(预算法、税法、金融法、价格法等)、规范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制度(劳动法、保险法、社会救济法、社会福利法、社会优抚法等),以及外资法、行政法等。实践表明,这些法律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的权益,不可或缺,至关重要。充分发挥这支“手”的作用,市场经济就能健康运转。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己奠定基础,但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知法犯法的现象到处存在。加强并健全法制,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有法必依,是一重要任务。

4.第四支“手”:精神文明的“手”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两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前者是市场经济的运动实体和物质内容,后者是市场经济的道德动力源泉和精神内容。商品交换不仅仅是物质产品交换、劳动的交换,而且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交换、文明的交换。商品交换背后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商品交换纯粹是物质利益的交换,劳动力与资本的关系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别的联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这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商品交换是劳动的交换,商品交换体现的是劳动者分工合作,共同为社会作贡献,同时享受自己劳动成果的关系。企业主体自主生产,自主经营,勤奋劳动,改革创新,不断拿出自己的劳动成果贡献给社会,同时遵守社会主义公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等价交换所需的产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生产是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指导下的生产,交换是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指导下的交换,人们之间的关系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指导下的关系。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也是这样。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指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容;振奋精神,团结一致,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以人为本,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服务人民,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发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扬社会主义互助合作精神,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等价交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交换原则。这样做,才能建设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这方面总体是好的,健康的,但也存在不少不健康的因素,如搞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欺行霸市等,为取得一时之利什么恶劣行为都干得出来的事到处可见。不发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设不好的。我们要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支“手”的作用,使之“普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切运行,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文明发展。

以上四支“手”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决定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第一支“手”是市场经济固有的,处于中心地位,最着力;第二支“手”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也产生了,但有不同的性质和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地位上升,具有与第一支“手”相当的作用;第三、四只“手”是辅手,高于前两者,支撑前两者,指引和辅助前两者。四支“手”共同起作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巨大优势,将其有机联系,密切结合,而有时间、有地点地有所侧重,加以实施,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将进一步健全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59.

[2]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1949-12-04.

(作者单位:求是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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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探索》2012年第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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