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炜:文明的空间运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720 次 更新时间:2009-01-20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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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炜 (进入专栏)  

一 何谓“文明的空间运动”

文明总是处于运动状态。如果一个曾经是生机勃勃的文明如果停滞下来,不再发生任何有意义的变化或变更,那么即使不能说它已全然死去,也可以说它已丧失了生命活力。这个道理是不言而喻的。如果说生命在于运动,文明的生命又何尝不在于运动。

然而既存在时间意义上的文明运动,也存在空间意义上的文明运动。文明的时间运动是它在历史中的流动和变化,或者说,一种特定的生命形态在时间中的传承和演进。当我们谈论文明的时间运动时,我们的着重点显然不在它的空间维度。中国文明从原始社会进到夏和商、自商而周,自春秋、战国而秦、汉、魏晋南北朝,再至隋、唐、宋、元、明、清、民国,直至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各个时期的历史传承、嬗变和演进都是时间中的运动。同样的,所谓“西方文明”从埃及、迈锡尼、克里特、苏美尔形态到希腊、罗马和叙利亚形态(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这些文明形态都属于奴隶社会)的传承、递进,从中世纪形态(或者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封建社会)到现代形态的演化和推进也是时间中的运动。或许正是由于文明在时间中嬗变和演进,从斯宾勒格(Oswald Spengler)、汤因比(Arnold Toynbee)到奎格利(Carroll Quigley)和墨尔科(Matthew Melko)等一大批西方论者把文明比作一个有机的过程,比作一个会生老病死的生物体。但几乎不言而喻的是,时间意义上运动与空间意义上的运动很能截然区分开来,因为无论文明在时间中如何传承、转型和演化,这种运动也必须在特定的空间中进行,而一个处于特定时间中的文明所享有的空间通常并非是绝对静止不动的,而是变动不居的,可以收缩,可以扩张,还可以发生中心而边缘、边缘而中心的位移;这种空间性的收缩、扩张或移位也并非没有速度,而可以较快,也可以较慢。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文明”一词通常在两个意义上使用:它既可以指作为一特定生命形态的文明,即一个特定的人类共同体在历史中所表现出来的特定价值形态和生活方式;也指一个认同于这种特定生命形态,建基于特定的地缘自然环境,并且拥有历史主体性的人类共同体(参见本书第二章“‘文明’的两个含义”)。但本文更为关注的,还是人类共同体意义上的“文明”,或者说,具有特定的地缘自然背景、历史主体性和文化连续性的大型人类集团。由于这个意义上的人类群体可以是一个巨大的共同体,所以“文明”也是可能发生的历史中的人类互动或冲突-融合过程中的大型地缘单位。这个地缘单位不仅具有经济内涵,而且具有其文化内涵,甚至还可能是一个地缘政治行为体。总而言之,探讨文明的空间运动不仅应当从生命形态着手,更应该考虑到作为该生命形态的种族载体的历史文化共同体。

中国文明自新石器时代晚期萌生于黄河中下游地区之后,一直不断地向周边区域----渭河流域、海河流域、淮河流域、长江流域(此处不讨论近年来学术界流行的中国文明同步起源于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多个点或片区这么一种观点)、四川盆地及西南其他地区、西北地区、珠江流域、闽越地区、东北地区以及蒙古、新疆和西藏、甚至东南亚和海外其他地方----的扩展显然一种空间运动。这不仅是一种形态意义上的空间运动,而且(更重要的)是一种共同体意义上的空间运动。印度文明从印度河流域到恒河流域,再到次大陆其他区域的扩展,也是一种空间运动。“西方文明”从尼罗河谷、克里特岛、两河流域到小亚、“叙利亚”和地中海中西部的扩张,从西欧到加勒比地区、美洲和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的扩张,从东欧到西伯利亚、东北亚和中亚的扩展,同样是空间运动,一种比所有其他文明扩张范围都更大的空间运动。同样的,这不仅是形态意义上的空间运动,更是共同体意义上的空间运动。

各主要“文明”独立演进到公元纪年前后,便各自开始了区域外的空间扩张。这种空间扩张可能采取文化传播的形式,如中国文化之播散到朝鲜、日本和越南,希腊文化之播散到意大利半岛、欧洲西部、西亚和北非。空间扩张也可能采取宗教扩张的形式,例如诞生在印度的佛教以“上座部”的形式传播到今斯里兰卡、缅甸、泰国、老挝和柬埔寨等地,以“大乘”的形式传播到现中国黄河、长江流域及其他地区,以密教、黄教之形式播散到现中国西藏、内蒙地区和蒙古国,而佛教扎根中国后以中国化了的形式又播散到朝鲜和日本。从“西方”来看,大约在同一时期,或者说在亚历山大东征之后的“希腊化”时期,叙利亚形态的宗教便开始从西亚往地中海世界渗透和播散,经过一千多年时间,最终成为整个欧洲(包括俄罗斯)的宗教信仰。无论采取文化传播还是宗教播散的形式,公元纪年前后开始的各主要文明的区域外扩张都无疑是一种意义深远的空间运动。其结果是,先前彼此之间较少联系或根本没有联系的人类共同体现在开始了密切的接触,先前自在自足的文化形态开始发生深刻的转型,先前处于较低发展水平甚至仍处于原始社会的人类群体接受了扩张中的发展水平较高的文明,先前发展水平较高的人类群体同扩张中的发展水平同样高的新文明发生了融合或者“混血”。在这个意义上,长期以来独立演进的各大文明在公元纪年前后开始的扩张不仅是一种典型的空间运动,而且有理由被视为一种区域性的、规模较小的全球化,或一种准全球化,可以视为一种目前全世界人们热烈讨论的充分意义上的全球化的预演和准备。

二 空间运动的不同表现形式

一个文明如果仍然具有活力,仍然处在发展而非停滞状态中,它就必然会表现出某种形式的空间运动性。在历史上,这种空间运动性往往表现为地缘扩张性。这是文明在地理意义上的成长。这种地理意义上的成长不仅可以表现为认同于一个文明的历史文化共同体的人口的增长,也可以表现于它的地理扩张。文明的地理扩张看似简单,实则相当复杂。它有两种最基本的形式。一种是单纯文化要素的播布,而先前禀有这些文化要素的族群大体上并非随之扩散,如历史上印度文明之以佛教的形式传入中国,中国文明之整体性地移植到日本,东正教文明之整体性地移植到东斯拉夫人居住的欧洲东部。另一种是认同某特定文明的族群本身向周边扩散,在此过程中它们明显地获得了人口上(或生物意义上)的增长,它们先前禀有的文化要素也随之整体性地播衍到新的地缘区域。这里,最突出的例子是西方文明之扩展到南北美洲和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以及东正教文明之扩展到西伯利亚和东北亚。

伊斯兰文明的情况更为复杂。当它从阿拉伯半岛往西亚西部地区和北非扩展时,更多采取的是后一种形式,即族群携带文化的播散,而当它向伊朗、中亚、南亚和东南亚等地区扩张时,更多采取的是前一种形式,即主要是文化要素而非原有族群人口意义上的播散。可以说,伊斯兰文明的扩张模式是一兼有文明的两种扩张形式的混合模式。从华夏世界来看,自夏、商、周至20世纪,中国文明在三千多年的时间跨度中从黄河中下游地区逐渐扩展到周边广大地区(应注意,关内人口向东北地区的最大规模的移民发生在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至今仍不能说已经结束),这与伊斯兰文明向伊朗及伊朗以东广大地区扩张的模式具有较强的可比性,即,既非单纯的文化形态(而非族群)的扩散,亦非单纯的族群携带文化的扩散,而采取了一种由数量不多的汉人在新区域建立行政区,在政治、文化上逐渐同化当地人的方式。至于偏远的游牧经济区域,建立在黄河长江流域农业经济基础上的中央政府通常只追求对它们的政治控制。在这种情况下,汉文化对这些地区的影响显然要打折扣。

表现在东南亚华人和犹太人身上的文明的扩张运动,不同于上述三种文明扩张方式,而采取了所谓“离散”(Diaspora)或寄居的形式。这是一种文化形态的族群载体与其所寄居的疆域未能有效结合起来的文明扩张形式。在文明可以析分为文化形态及其种族载体(即历史文化共同体)的意义上,一个扩张中的文明能否在扩张中有效地保持其先前的同一性,不仅取决于该文明的种族载体能否成功地守持其本原性的精神品质,也取决于该种族载体与其所属文明所由产生的特定地缘区域的精神特征结合程度的高低,取决于它与所属文明的主体性语言[1]和相关历史记忆的结合程度的高低。从表面上看,寄居东南亚的华人和离散在西亚、北非和欧洲美洲的犹太人似乎都成功地保持了自己的文化同一性,但也应承认这一情况,即离散或寄居本身就意味着为了生存发展,这些华人和犹太人必须讲当地语言,必须接受和实践当地文化,在许多情况下,甚至必须与当地人通婚。因而,他们的文化身份不可能不与当地文化发生这种或那种形式及程度或高或低的结合。其结果是,他们的文化身份演变为一种原有中华文化与当地文化的混合体,或一种原有犹太文化与当地文化的混合体。

就西方文明扩张到美洲而言,由于新大陆原有的文化和种族因素的作用,从旧大陆播迁过来的文明逐渐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异,出现了与亲体文明一定程度的形态差别。这种情形在拉丁美洲尤其突出。同样的重要的是,由于美洲与欧洲本来说是两个独立的地缘区域,它们之间被涛涛大海阻隔,也由于新大陆与旧大陆不仅分裂为两个独立的地缘区域,而且两者间的距离实在太大,移民美洲的欧洲人实际上是在一片新土地上创造新的历史。随着时间的推移,美洲移民获得了植根于新大陆的独特的生活经验,获得了与这种生活经验融会在一起且为自己所格外珍惜的独特的历史记忆;由于地缘政治和历史经验意义上的重大差异以及这些差异所造成的认同差异,从欧洲移民美洲的人们与母国的根本利益上不可能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一致,在特定情况下,甚至可能发生尖锐对立,如独立战争时期美国与英国的关系所示,也如在最近伊拉克战争(2003 – 2005年)问题上美国与主要欧洲国家的关系所示。

在许多情况下,“新世界”移民群体与“旧世界”母国之间的利益冲突是通过战争来解决的,如美国的独立战争(从母国英国的统治中获得独立)和墨西哥、阿根廷、哥伦比亚、波利维亚等国的独立战争(这些国家均从母国西班牙的统治中获得独立)所示。这意味着,作为其亲体文明的一个亚形态,新的文明已在新世界诞生了。尽管在文化样式上,北美文明和拉美文明与它们的亲体----欧洲文明----仍十分相似,但它们已然属于不同的地缘历史共同体。它们在人口构成上的差异更是不容否认。从美国方面看,其人口中不仅有大量黑人(约占总人口的13%)、拉美人(约占总人口的11.5%)和亚裔(约占总人口的4%),即便在白人人口中,也有非常大的一个比例为非英国裔或近几十年来自英国以外欧洲甚或非欧洲国家的移民。而在拉丁美洲方面,1996年该地区共有人口4.6亿,其中混血人种约占总人口的50%,白人约占35%,印地安人约占8%,黑人约占7%,还有华裔、日裔和其他人种。[2]

在经济全球化的凶猛势头下,世界各区域间跨文明的人员交往,尤其是跨文明的移民活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频繁,交往的深度和广度也超过了以往大多数时候。跨文明交往乃乃至移民活动中的个人不可能是一片文化真空,而是已经拥有特定的文化经验。在这种交往和移民活动中,属于某特定文明的人们不可能不影响所到之地的文明,反过来也不可能不受所到之地文明的影响。不妨把这种形式的人员交往和移民活动看作文明扩张的一种特殊的形式。虽然迄于今日,文化意义上的“地球人”、“世界公民”尚不存在,但先前意义上的那种较为清晰可辨的“文化身份”已然面临着严重的挑战。很难保证移民到美洲、欧洲和东南亚的中国人和印度人,或移民到香港或新加坡的英国人在文化认同上一点不发生变化。澳门土生土长的葡萄牙裔族群已然拥有几百年的中国文化经验,要让他们在自己身是仍保持“原汁原味”的葡萄牙文化,既不可能,也不可取。对于并非第一代的海外华人来说,情况也是这样。移民在时间长河中最终或多或少地同化于当地文化,是自然的,很难避免的。

在第一代移民(假定他们移居到所居国时已不是几岁大的孩子,而已是成年,或至少已是青少年),移民活动这种文明空间运动形式可能表现为形成一种混合型的文化认同,其中对母国文化的认同表现处在显性位置,但在第二、第三、第N代移民身上,对母国文化的认同将经历一种或弱或强的淡化过程,而恰成对照的是,他们将自然而然地对所居国文化表现出一种更加强烈的认同。如果所居国文化具有较强的包容性,如果所居国文化表现出一种热烈欢迎、完全接纳外来者的姿态,则第二、三、N代移民可能在很大程度上甚至彻底地同化于当地文化,如开封犹太人同化于中国文化所示,亦如大量华人同化于泰国、菲律宾当地文化所示(尽管移民并非不参与当地文化的生长,或并非不对所居国文化身份的建构做出自己的贡献)。在当地文化包容性较低的情况下,移民更可能有意识地努力保持自己祖先的文化,如犹太人在美国、东欧和中欧的情形所示,亦如华人在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情况所示。

三 空间意义上的文明互动

文明是多种精神要素和物质要素的集合体。只要一个文明的潜力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便总是处在一个生生不息、变化不已的过程之中,而所谓“文明的潜力”不仅指一个文明以自身逻辑在历史和空间运动所应当表现出来的种种能力,而且更重要的,也指的是该文明在与其他文明的交流或互动中将要产生的新的可能性。在文明应是一个生生不息、变动不居的精神和物质过程这一意义上,也可以把它视为一个永不停止运动的时空连续体。这种运动既可以是内在的,也可以是外在的;既可能为内部因素所激发,也可能为外部因素所诱发。来自内部和外部的挑战以及对挑战的应战,对于一个文明的生长和延续具有重要意义。挑战与应战就是互动。对于各人类文明来说,互动是一普遍、恒定的属性,甚至就是文明的本质。

作为多种要素的一个巨大集合,文明是由诸多成份构成的,例如宗教、伦理、哲学、法律、政治、经济、种族、文学、艺术、音乐、科学和风俗习惯。其中任何一个构成要素都不可能一成不变,尽管这种变化有程度区别。然而,一个格局一旦形成,即使它不断变化,也会葆有它的一些本原性品质或根性。中国山水画发展到唐宋高峰后,变化甚少,可以说大体上进入了一个自我重复甚或僵化的阶段,但注入了各现代艺术流派的艺术因子后,情况就不一样了。西方艺术流派对中国画的冲击甚大,各种样式的现代山水画不断问世,山水画藉此焕发出新的生命。可是,即便受西方抽象画影响最深的山水画,也会让人一看便知道这是独特的中国山水画,而非法国印象派的风景画,亦非英国或俄罗斯画派的风景画。作为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外来影响下的中国山水画以其固有的精神品质会长久地保持其艺术属性。

一个文明中的文化要素的变化如此,作为整体的文明的变化亦如此。因此,虽然没有必要赞同斯宾格勒一类论者有关文明的生命周期论之悲观主义倾向,但是运动既然是文明的本质,就不妨说文明像一个有机体,无时无刻在不进行新陈代谢和更新自我。在此意义上,任何一个能够自我维系、自我生产、自我繁衍的系统都可以喻为有机体。不仅个人可以视为有机体,家庭、家族、民族和国家都可以视为有机体。[3]然而,文明毕竟不是有机体。文明虽然可能经历一个与生命现象十分相似的孕育、产生、成长、衰老的过程,它甚至还可能不可救药地沉沦下去,永远消失在历史的暗夜中,但它也可能在外部的挑战面前,藉着本原性的精神品质一次又一次反弹,一次又一次中兴,一次又一次重放光芒。初步确立了中华文明的疆域范围的秦汉统一国家延续了四百多年,也进行了诸多重要的文化创造,但最终却在内部动乱和游牧民族入侵的双重打击下崩溃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文明似乎进入了低谷(尽管有玄学和佛教的繁荣),但在此后崛起的隋代和唐代时期,它又上升了一个文化创造的新高峰。从经济、文化和技术发展的角度看,通常被国人视为孱弱、无能的宋代,在世界文明史上却是一个公认的极其辉煌的时代。它在经济规模、科学技术和人文学术水平方方面面都是地地道道地领世界风骚。{链接1}宋代的版图虽然不如唐代辽阔,但毕竟囊括了华夏世界主要的经济区域和主要的人口区域,这就为它在各方面的辉煌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

即使在一般认为停滞不前的元明清时代,中华文明也仍在先秦两汉设定的框架内继续成长。即使有衰落的迹象,那也只能算相对的衰落,因为仅以其自身的内在逻辑来看,中国文明的潜力也不能说已然穷尽,而按照文明运动的普遍规律,一个文明的潜力也应当包括它在与其他文明或历史文化共同体(尤其是那些较为发达的文明或共同体)的互动中所产生的新的可能性。不作如是观,如何解释元代以后华夏世界不再出现大规模的分裂割据局面,中国的经济和人口规模也得到了更为迅速的扩大?如何解释元代戏曲的兴起、明清小说的繁荣和心学、理学的发达,以及清代的乾嘉考据学派----该学派所代表的,从哪方面看也是一种实证性很强、因而现代性很强的学问----的兴盛?更重要的是,在这几个朝代,华夏世界的文化同质性进一步提高,秉有中华文化的人口规模也明显扩大(较小的非汉族群合进一步整合到主流中国文化之中,巨大的华夏共同体内的不同民族对华夏主体文化的认同也程度越来越高,以至于最终可以不再被视为不同的民族,而被视为同一个民族即汉族[这种情形本身也应视为文明空间运动的一种形式])。及至现代,特别是在20世纪后半叶,中国的人口因素已然对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产生了至为深远的影响,而且必将对之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

事实上,自先秦至清末,中华文明一直与西域和周边民族进行着积极互动和交流,或者说一直在对它们的挑战做出回应。正因为一直有这些刺激,它才获得了文明生存和发展所必须具有的抵御天灾人祸的最起码的免疫力,才得以避免在刺激完全缺失的情况下可能出现的过分疲惫病弱状态。在这个意义上,蒙古人入主中原建立元朝,可以看作中华文明的一次重要的机遇。虽然元朝在文化方面并没有引人注目的建树,但其控制的疆域大大超过汉唐时代,甚至控制程度也超过汉唐(尽管如此,由于元代是蒙古人先后建立的多个帝国之一,故不宜将蒙古势力所及的远西地区如整个中亚、东欧、西亚等等统统视为元代中国曾经控制过的地区)。[4]同样的道理,满族人入主中原并汉化,对于中华文明来说是一次意义更重大的中兴机会。在此期间,现代中国版图得以最后奠定。清代版图比宋、明两代大得多,甚至比唐代还大。唐朝势力所及范围虽然很大,但未能充分巩固,持续的时间也很短,其建立有效行政区的范围更是明显地小于清代。[5]如果现代中国的版图以明代疆域为准,则国土面积将减少至实际面积的40%左右。[6]同样也在清代,华夏世界人口迅速增长,至乾隆中期占世界总人口的三分之一;文化进一步发展(乾嘉考据学派所表现出的现代科学精神即为其表征;此时传统教育体系也得到了进一步充实和发展),文化同质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东北、内蒙古和台湾地区得到了迅速开发;晚清洋务运动更是为现代中国的工业化打下了基础。[7]

当然,不可否认,如果没有近代以来西方文明以及其他文明因素的注入,如果中国文明仍沿着一成不变的路线行进,不改变其前进方向,那么它将缺乏一个能真正刺激它进行文化创新的对手,它所能享有的新的历史机缘和新的可能性就将非常有限,它也就不可能有一个良好的发展前景。另一方面,对于中国文明来说,西方文明向华夏世界的扩张及其所导致的新文化要素的输入过程,是一种充满屈辱和痛苦的经历。华夏世界因之遭受了“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也在政治、经济和文化各方面遭受了史无前例的文明间的不平等、不公正(虽然历史上中原王朝屡屡被游牧民族征服,但这算不上真正的文明间互动)。可是,这一过程无论多么痛苦,无论多么屈辱,无论包含了多少不平等和不公正,却毕竟引进了华夏文明进一步生长所需要的全新的文化理念、思维方式和丰富的文化养料。西方文明对中国文明的全面挑战毕竟产生了这么一个结果:中国文明在起而应战的过程中获得了进一步发展的机遇。

四 地缘自然环境和文明规模对于文明互动的重要性

历史长河中的中国文明之所以对周边人类社会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和同化力,不仅是因为它拥有使它其成它的精神品质,在很大程度上也来自这么一个事实:中国文明很早便形成了巨大的疆域规模和人口规模。在此,疆域规模和人口规模不能分开来看。疆域和人口规模的含义不仅在于一个文明影响所及的土地域面积和建立相对稳定政权的区域面积,也在于这些区域的分布情况和居住于这些区域并且认同该文明的人口数量和分布情况。这里,当然是集中较为有利,分散则较为不利。在这方面,秦始皇时代的中国文明在当时的世界上得分最高。它集中在黄河和长江流域;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由认同于它并且相对集中的大量人口建立了相对稳定的政权。与此同时,秦始皇也将影响范围扩展到其他方向:在广东、广西和现今越南东北设置了南海、桂林、象郡三郡;在东南方向,秦朝军队进入浙江南部和福建,征服了当地越人政权,设立了闽中郡;在阴山以南、黄河以东,秦朝设置了九原郡。在西北黄河河套地区,秦朝军队赶走了匈奴人,为巩固北方边防,在原有长城基础上修缮补建,筑起了一道西起甘肃临洮、沿黄河和阴山,东至辽东(朝鲜平壤西北海滨)的万里长城。[8]

相比之下,亚历山大东征后(包括整个罗马帝国时期),希腊文明势力所及范围虽比中国文明更广,但其所建立的相对稳定和有效的行政区域却比不上中国文明,这些行政区域的集中程度更逊于中国文明。虽然从大西洋到印度这片广阔地区曾一度处在希腊文明的控制范围之内,但这种局面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其核心区域即由完全认同希腊文明的人口建立了稳定政权的区域,却基本上没有超出地中海东部和中部、小亚细亚和黑海沿岸,以及西亚部分地区。这些地区之间往往是不相连接的,如希腊半岛与爱琴海地区和小亚细亚沿岸相互间、西西里岛、萨丁岛与意大利中部、南部地区相互间以及这些地区与地中海东部之间都被海洋所阻隔开。即使希腊人拥有十分高明的航海技术,在古代条件下海上交通的局限性也是很难克服的。这种局面对于文化创新来说也许不是坏事,但对于保持一个文明的统一性和连续性来说却非常不利。即便希腊文明进入“普遍国家”阶段亦即罗马帝国政治统一时期,这种散裂的地缘格局也未能得到根本改变。有些论者如汤因比企图从希腊文明的精神品格中来寻找它未能持久的原因,这固然有一定道理,但希腊文明所处的不利地缘格局与其人口规模的相对不足,以及这两种因素所共同导致的历史文化效应,未尝不是一种更具说服力的解释。

如果我们回过头来考察埃及文明,不难发现在其历史上,根本就没有疆域规模和人口规模可言(与稍后崛起的中国和印度文明相比,也与后来的西方和伊斯兰文明相比)。地缘环境赋予它一道道天然屏障,但同时也将它囿于一个有限的空间之内,致使它在长达三千年的时间内一直蜷缩在这一异常舒适的环境中,未能设法开出一种开拓、进取的文明精神和强大的文明势能,藉以去扩大疆域和人口规模,倒是由后来居上的文明兵临城下,来挑战它、影响它、改变它、淹没它。在古代地中海地区的所有民族中,埃及人一直未能发展出值得注意的航海技术这一事实,既是其被动的文化心态的结果,也是这种心态的反映。进入大约公元前1000年后,外来文明要素进入埃及的速度、频率和深度均非先前所能比拟,但此时埃及似已陷入沉沦,进入不可逆转的衰老期,在这些挑战面前连一点点像样的应战姿态也未能表现出来,文明的中兴根本无从谈起。毫不奇怪,它最终消亡在一波又一波的新文明浪潮中。

这一结局的原因,可以到文明的内在品质里找,其实也就是到一般认为保护了它的地理屏障中找。为什么古代埃及人的宗教情感与其他文明如此不同?为什么他们在对死后世界和死后生命如此着迷,以至于不惜将大量的资源和丰富的想象力花费在一些并非具有现实效用的活动,如金字塔的修建上?为什么埃及人不仅将大量人力物力资源消耗于金字塔,而且将大量的财政资源花费于供养一个极为庞大的祭司阶层,修建大量金碧辉煌的庙宇(祭司阶层藉此得以不断重申和强化法老的神圣性,其实也就是重申和强化他们自己的神圣性),增加了民众的负担不说,还对法老或皇帝的权力形成掣肘?难道一个文明的潜能和创造力只能体现在这些缺乏实际效用的宏伟金字塔和一个巨大的宗教性的上层建筑上?难道一个文明的潜力不可以表现在其他方面,譬如发展出一种更具合理性的社会-经济结构,进行一些更具表现力也更为世俗化的文学和艺术创造活动,形成一些更富于平民性、更具活力的宗教形式、哲学思想和政治制度?如果不采用一种文明品质的视角,这些问题是很难回答的。那么埃及文明的品质又是从哪里产生的呢?不采用地缘格局的视角,这个问题是无法回答的。

从地缘格局方面来看,埃及地处非洲东北角,由于沙漠和海洋的阻隔,在公元前1000年左右地中海东部地区开始轰轰烈烈的文明间互动以前,与苏美尔、赫梯和克里特这些周边文明之间一直缺乏实质性的互动,连马也是喜克索斯人在公元前18世纪入侵埃及时从西亚带进来的(总的说来,喜克索斯人的入侵对埃及产生的文化影响并非十分明显)。相比之下,从埃及其东北方向的两河流域一直到黄河流域,马和马拉战车的使用几乎在同一时期发生。从华夏世界方面来看,那里的文明发展演进与地中海、西亚和印度世界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隔绝分离的,但基本上与它们处于同步发展的状态,不然,就谈不上通过佛教对印度文明成果进行大规模吸收和利用了。希腊绘画和雕塑(半希腊化的中亚民族将之传入中国)、阿拉伯人的数学和天文学、“西域”的杂技、舞蹈、音乐(从“胡琴”、“唢呐”等乐器名称即可见一斑)、作物(如胡萝卜、苜蓿、西红柿、辣椒)也传入华夏世界,在精神和物质的双重意义上丰富了中国文明。在科技方面,中国引入了“西域”即地中海西亚世界的玻璃制造技术,并经由波斯和印度引入了这个地区的医学知识和技术。在器物方面,中国从古代地中海西亚地区引进的东西就更多了,如玻璃、琉璃、次玉、珊瑚、琥珀、玛瑙、水晶、钻石。[9]连椅子、凳子一类家具的意念也是近代以前从“西域”引入华夏世界的。当然,在所有这些引进(这里列举的远没有穷尽中国从西域输入的东西)中,只有以佛教为载体传入的印度文明对中国人的观念产生了长远而深刻的影响。佛教与中国文明的结合是一次极富成果的文化杂交。

但中国与埃及之间最根本的不同,在于中国文明虽像埃及那样在前“轴心时代”即已诞生,但它保持了文明的连续性,在没有出现历史断层的情况下参与了轴心时代伟大的哲学和宗教创造活动,是轴心时代印度、西亚、中国、爱琴海地区和伊朗这五大新文化的创生区之一,而埃及文明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是一个典型的前轴心时代文明。相比之下,中国不仅参与了轴心时代的新文化的创造活动,而且在伦理宗教时代----即轴心时代之后、近现代之前的一个长达两千年的巩固和扩大轴心时代文化成果的时代----也成绩卓著。这不仅表现在中国文明的疆域范围不断扩大和疆域内文化同质性程度不断提高方面,也表现在对其他文明区域如印度、“西域”的轴心时代成果的不断吸收和利用方面。恰成对照的是,埃及文明既没有参与轴心时代那种激动人心的精神创造活动,也未能在保持自己的文化同一性的前提下,藉着毗邻爱琴海、西亚和伊朗的地缘之便,吸收和利用这些地区极富活力的新文化的精神和物质成果以更新自己,而是完全被新文化的浪潮所淹没,最后连种族也消失在征服者当中。

五 空间运动中的文明同一性和主体性

公元5世纪下半叶,持续了七八个世纪地缘扩张的希腊罗马文明----后来成为西方文明的一个极重要的组成部分----最终消亡了。在被占领地区的原有文明的浸润濡染下,也在北方蛮族的不断侵扰下,这个建基在地中海世界地缘自然环境上的文明被一个在政治上被其征服的异质文明----源于西亚的叙利亚文明----取而代之,或者说,以基督教形式向地中海地区渗透的叙利亚文明最终在精神上战胜了貌似强大的希腊罗马文明。这种情形主要应当视为一种文化形态方面的品质变化。先前居于被征服者地位的叙利亚文明并没有从肉体上消灭六七百年来地中海世界的霸主罗马人,而主要是用一种新的精神品质取代了罗马人身上原有的精神品质。也就是说,貌似柔弱的叙利亚文明不仅同化了征服西亚的罗马人,而且反过来向罗马人本有的疆域范围进行了地缘扩张,使那里主流的希腊罗马文明丧失了其先前的文化同一性。但罗马人所丧失的,不仅仅是其原有文化身份。由于蛮族的大量进入,罗马人的种族同一性也发生了质的变化。在公元475年罗马城被蛮族攻破后几百年里,地中海东北部地区的人种构成中斯拉夫人血统已居主导地位;在中部的人种构成中,日尔曼人血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在西部乃至西欧其他地区和中欧的人种构成中,日尔曼人血统更具压倒优势。

可比较的情形的是,近代以来,在西方文明的地缘扩张面前,各非西方文明虽经历了近乎脱胎换骨般的文化转型,先前的文化同一性虽发生了极为深刻的变化,但这并非意味着这些非西方文明已经不再存在了。通过一种积极的、富于创造性的身份调适和对先前同一性结构的扬弃性重建,各非西文明成功地捍卫了自己的历史文化主体性。在其历史悠久的文化同一性的基础上,通过对首先出现在西方的有效的制度、观念乃至具体文化要素的选择性利用和整合,这些非西方文明获得了一种明显有别于西方文明的新的文化主体性,而在已得到了更新的经济、政治主体性的基础上,这种新的文化主体性必将进一步成长。这意味着,对于中国、日本、印度和伊斯兰这些重要的非西方文明来说,1500年以来西方文明的空间运动在极大程度上仅仅是文化要素的播衍,远远谈不上种族意义上的地缘扩张,而相比之下,公元5世纪下半叶以后的罗马人----就原西罗马帝国地区的罗马人而言----在叙利亚型文明的扩张面前不仅丧失了其先前的文化、经济和政治同一性,甚至连种族同一性也消亡了。

历史上,在文化和种族的双重意义上丧失其本有的属性的例子,在西亚-地中海地区还有埃及、巴比伦、克里特和赫梯等文明,它们比希腊罗马文明诞生得更早;也有中南美洲的阿兹台克和印加文明,它们比希腊罗马文明诞生得更晚。埃及尤其值得注意。在公元前7世纪后一千多年中一波又一波的外族入侵中,尤其在公元7世纪阿拉伯人入侵以后,埃及文明在新文明的地缘扩张面前完全丧失了先前的宗教、文化和政治同一性,最后连种族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两个美洲文明的例子同样引人注目。公元16世纪,在西西方人入侵中美洲和南美洲后,阿兹台克和印加文明因西方人的屠杀和灭绝政策,更因西方人从旧世界带来的致命病菌和病毒,在短短几十年里便全然丧失了先前的文化和种族属性。相比之下,丧失文化和种族同一性的命运对于希腊罗马文明和埃及文明来说均为一个漫长的过程:对于前者来说是数百年时间,对于后者来说更是长达一千多年。一个文明虽然可能在生命样态和历史文化共同体的双重意义上葆守其同一性,但这并非意味着这种同一性在任何情况下都具有强健的主体性。在某些情况下,一个文明即便拥有这种双重意义上的同一性,也因地缘历史格局的缘故而表现为多个亚文明,而这些亚文明内部更可能分裂为多个民族国家、民族乃至部族。

这里,最突出的例子当为伊斯兰文明。作为一种生命样态,伊斯兰文明公元7、8世纪在西亚北非迅速扩张,可是这种宗教-文化要素意义上的文明播衍并未消除该地区地缘政治意义上的结构性分裂。其结果是,历史上伊斯兰文明的普遍国家或政治统一时间十分短暂。同样由于根深蒂固的地缘历史格局的缘故,目前的伊斯兰文明一如历史上大部分时间那样,分裂为阿拉伯、伊朗、土耳其、中亚、南亚、东南亚、甚至撤哈拉以南的非洲等多个地缘政治区域或亚文明。这些地缘性的亚文明更分裂为多个民族国家----仅在阿拉伯世界便有二十几个。比亚文明数量大得多是民族国家,而民族国家内又进一点分裂为诸多民族和无数部族。所以不难想象,伊斯兰世界如果要表现出一种总体意义上的文明主体性,其难度有多大。事实上,伊斯兰文明除了在宗教-文化的意义上可以视为一个共同体以外,或者说除了在生命形态上表现出了一种较为实在的共同性以外,在地缘、族群、文化、政治和经济等诸多方面都是一盘散沙。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要把伊斯兰世界四分五裂的多个亚文明、几十个民族国家、更多的民族、部族、氏族整合成一个统一的行为体,其可能性也微乎其微。这种格局使伊斯兰文明极难形成一个统一的政治行为体。如果一个文明不是一个相对统一的行为体,则无论它拥有多么巨量的人口和多么广袤的疆域,无论其生命形态和历史共同体意义上的同一性显得多么强健,其赖以影响其他文明或政治-经济行为体的主体性也终究是有限的。

西方文明同样是四分五裂的,尽管其分裂的程度并没有达到伊斯兰世界的程度。如所周知,西方文明在其地缘扩张中分裂为欧洲、拉丁美洲和北美洲三大亚文明;前二者又分裂为无数个民族国家;这些民族国家中有许多又进一步分为多个民族(尽管欧洲一体化进程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欧盟也具有越来越强的实质性),如英国便是由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三大民族构成的。当西方文明仍然享有各方面的优势时,它仍能表现出较强的主体性,因而这种分裂状态或许不会造成太大的问题,可是这并不能掩盖各亚文明甚至民族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正是由于这种利益冲突,西方文明的主体性已打了不小的折扣。恰成对照的是,当代中国、印度和日本文明都是统一的政治行为体。除了日本因历史缘故未能表现出应有的主体精神以外,印度和中国文明(尤其是中国文明)以其地缘、文化、政治、经济乃至族群意义上的统一,开始表现出强健的主体性。这种主体性在可见的将来定有更引人注目的呈现。

六 地缘-人口意义上的文明扩张

在人类文明的演进过程中,无数较小的人类集团尚未发展到可以称为文明的阶段便被其他更大或更具潜力的人类集团体吞并或同化了。当然,也有一些较小的部族或文化社群由于在地理位置上距离那些较强、较大的人类集团较远,或由于原始森林、沙漠戈壁一类天然屏障而得以生存下来,但恰恰由于其所处的隔绝状态,一直未能得到真正发展壮大的机会,现在仍然处于相当原始的状态,例如亚马逊河流域热带丛林中的一些印地安人部落。另一方面,并非所有发展到可以称为“文明”阶段的较大人类社会或群体都能成功地传衍至近现代。埃及、苏美尔、克利特、巴比仑、赫梯、希腊罗马,以及原初形态的叙利亚文明都未能延续到近现代。尽管如此,那些被视为“文明”的文化共同体在地缘和人口的意义上都经历了这种或那种形式的扩张,希腊罗马和叙利亚这些深刻影响了人类历史进程的文明尤其如此。

从欧洲方面看,在基督教形态的叙利亚文明取代希腊罗马文明之前,后者在一直在同化所谓“蛮族”,即从亚洲或欧洲东部一波接一波向欧洲中部、西部、西北部和西南部推进的部落。在罗马帝国晚期,日尔曼人、汪达尔人、哥特人(后来更有斯拉夫人)等“蛮族”甚至会以自己骠悍、质朴的精神品质同化“文明”的罗马帝国士兵和边疆居民。尽管如此,总的说来,不断进行地缘扩张的,是罗马人这一强势的文化共同体。这意味着,表现在罗马人身上的希腊罗马文明一直在向周边扩散。这种情形的一个自然结果是,当公元纪年后几个世纪里罗马帝国的人口主体被基督教化----这意味着希腊罗马文明的属性经历了深刻的质变,其精神品质为基督教为载体的叙利亚文明的精神品质所取代----时,几百年来一直受希腊罗马文明影响的周边民族也随之被基督教化了。换句话说,叙利亚形态的新文明----后来成长为所谓“西方文明”----的地缘人口扩张实际上是鸠占鹊巢,利用了数百年来希腊罗马文明地缘人口扩张所积累起来的文化成果。尽管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持续了一千多年(直至公元11、12世纪),但无疑是极富成效的。至近代前夕,除了分散在巴尔干地区和斯拉夫欧洲(主要是俄罗斯)的穆斯林人口,几乎整个欧洲已完全基督教化了(暂不论基督教西方文明在南北美洲和澳大利亚的地缘扩张),已找不到不信仰基督教或不认同西方文化的少数民族。

现在来看看中国文明的地缘-人口的扩张过程。在商代,中原以外的广袤地区存在着多个有较大影响的部族或部族联盟,其中有些已形成了原始国家,例如四川盆地有蜀和巴,长江中下游的楚、濮、越,淮河流域的淮夷,山东半岛东部的莱夷,陕甘川相交地区的氐,湟水流域的羌,北方的鬼方、渭北高原的戎、东北的肃慎等等。在西周时期,除江淮、江汉一带属于商、周系统的诸侯国有较大发展之外,所有其他外围地区并没有明显的变化。[10]在这一时期,上述部族或部族联盟在文化认同方面显然还没有接受中原文明。但是,自秦朝和汉朝的统一国家建立以来,周边部族之认同于中原文明便成为不可逆转之势。与此同时,通过佛教传入中国的印度文化因素也逐渐成为中华文明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自战国末年至西汉,中原王朝向南方的扩张远及今越南中部。中原政权在长江流域以南广大地区虽然往往只占领了所谓“点和线”,[11]其周围广大地区仍处“化”外,但这些“点和线”是中原文化的前哨据点,是中原文化的种子藉以传播的基地,对于中国文明的地缘拓展显然具有重大意义,而事实上,中国文明便是在这一基础上传承、巩固、充实和成熟起来的。虽然今越南北部和中部地区在中原政权实行了直接统治七八百年后获得了独立,但中国文明终究藉着中原人在那里建立的政权及带去的中原文化而在越南扎下了根。从现中国境内情况来看,经过长期同化和融合,及至明清,黄河流域周边除西南、西北一些零散的少数民族区域外,绝大多数地区已成为不容置疑的汉文化区域;在清代后期,更进行了对台湾和东北的大规模移民, 这些地区因之迅速成为不容争议的汉文化区域。明清以来因人口压力向东南亚地区的移民,也使中华文明远播到海外,成为当地一种极有影响的文化要素。

但也必须看到,中国文明地缘成长的质量与西方文明有一定差距。或许由于地貌和自然气候因素的差异太大,或许也由于地域过广,中国文明虽然享有一个适合农耕的巨大的陆地板块,其地缘成长在过去三千多年的时间内也一直进行着,但它对于非儒家文化的人类群体的同化力似乎不如欧洲历史上基督教民族对于非基督教教民族的同化力。故而直到目前,中国仍然有五十五个正式的少数民族。如果加上一些未得到正式认定的族群,则少数民族的数量应更多。这些少数民族要么不太认同,要么只部分地认同儒家形态的汉族主流文化。尽管如此,也必须看到,作为一种强势文化,汉文化像欧洲的基督教文化那样,有其内在的展逻辑。在尚未将周边民族完全纳入其经济政治轨道之前,这种发展壮大的势能是不会立即消失的。事实上,在吉林、内蒙、新疆、云南、贵州、广西、四川、湖南等省份,大量少数民族中有许多已经在很大的程度上接受了汉族文化。其中一些少数民族对汉族文化的认同程度甚至达到了与汉族几乎没有区别的程度,如吉林的朝鲜族、云南的白族、纳西族,以及广西省人口众多的壮族。甚至可以说,在保持发扬华夏儒家伦理方面,现当代条件下的朝鲜族显然比汉族做得更好。在保持发扬汉族士大夫文化方面,云南纳西族也做得比汉族更好。

现在看看印度文明的地缘扩张的质量。乍看起来,印度似乎不如中国。印度民族状况比中国复杂得多,其少数民族的数量也比中国多得多。由于历史上邦国林立,政治统一的时间很短,所以直至现代,印度仍未能像中国和俄罗斯那样,有一个主要民族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印度斯坦族人口约4•5亿,约占总人口的45%。该族当然是多数民族,但比之中国汉族和俄国俄罗斯族所占总人口比例,则少得多。除印度斯坦族外,人口在5000万以上的民族还有5个:泰鲁古族、孟加拉族、马拉塔族、泰米尔族、古吉拉特族。人口在1000至5000万之间的民族有5个。这11个民族的人口均在1500万以上,加在一起占印度总人口的96%。[12]这意味着除了最大的印度斯坦族,还有另外10个民族不能被简单地视为少数民族,而都应被视为主要民族。此外,印度还有诸多社会发展程度很低的原始居民、森林部族、或山区部族。对于这些部族印度宪法使用了“表列部族”之统称。根据1956年公布的一项总统法令,总共有414个“表列部族”。据1991年的人口普查,表列部族人口数为6780万。[13]现代印度民族一体化程度虽不如中国,但它有良好的地缘自然条件,即一个日照和雨量充足、土地肥沃的巨大陆地板块。这就为印度文明的地缘生长提供了有利条件。故而,自公元前1500年起,在一波又一波雅利安人从中亚向印度河流域和恒河流域的推进中,逐渐形成了历史上的印度文明。至公元前500年左右,整个南亚次大陆便已由一种共同的文化凝聚在一起,[14]或者说此时的印度藉着一种程度很高的文化同质性,已可以看作一个独特的文明了。

同中国文明相比,印度文明起源的情形要复杂得多。印度次大陆三面环海,北面有世界最高山脉的喜马拉雅山作屏障,但从西北地区的山口却很容易进入。因此,从远古时期直至前轴心时代,印度从来就不是一个没有人类居住的地方。受到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较多关注的达罗毗图人早在印度-雅利安人进入前,便创造了辉煌的文化。印度-雅利安人的文化虽逐渐取代了达罗毗图人的文化,但后者仍然在印度文化的总格局中产生了很大影响。直至目前,讲各种达罗毗图语言的人口仍然占印度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左右。不过,印度-雅利安人并非唯一进入印度次大陆的讲印欧语言并开出了伦理宗教的民族。在其之后一千年左右又有半希腊化的巴克特利亚人和伊斯兰化的伊朗人、伊斯兰化的突厥人或突厥-蒙古人从西北山口进入。[15]这些民族给这一广袤地区带来了希腊文明和伊斯兰文明的因素。 这些因素已成为印度文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直至目前仍然深刻影响着次大陆的政治和文化格局。

即便在十分衰落的19世纪,印度文明也以英国人管理下的移民形式在东南亚进行了地缘扩张。由于此前印度文明早已进入该地区并产生了深刻影响,这种扩张便主要表现为南亚次大陆的人口向东南亚的英国殖民地转移,因而可以视为搭英国殖民统治的顺风车。其结果是,在今日缅甸、马来西亚、新加坡、甚至香港都可以发现规模不小的印度裔人和巴基斯坦裔人聚居区。这些南亚人分属不同的民族,讲不同的民族语言。这种移民运动的目的地也不仅仅是东南亚。在英联邦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可以看到数量不小的南亚移民。东非、南非、马达加斯加、斐济、毛里求斯、圭亚那,以及加勒比海等地区均有规模相当大的印度人社群。著名作家、2001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V•S•奈保尔即出生在特里尼达的一个印度家庭。

七 表现为宗教形式的文明扩张

文明的地缘-人口扩张还会采取通常意义上的“宗教”之形式。

这里不妨以印度为例。在南亚次大陆,无论其他文化因素多么重要,目前该地区的主导性文化毕竟是以印度-雅利安人所创造的印度教为其主导性文化。应当注意的是,在印度教产生以前,印度文化经历了一个佛教化的阶段。在此阶段之前,更有一个婆罗门教或婆罗门主义(Brahmanism)一统天下的时代。婆罗门教在印度次大陆的地缘播散或对其他文化实体的同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一过程既包括强势的印度-雅利安集团的军事征服,也包括弱势的非印度-雅利安群体的自愿认同。然而,婆罗门教形式的印度文化更重要的地缘扩张却发生在公元前3世纪阿育王建立孔雀王朝之后,不过此时居主导地位的已不是婆罗门教,而它的一个伟大变种----佛教。虽然近代以前的印度文明的主体宗教----印度教----大体上并非属于那种积极传教的宗教形态,但在婆罗门教文化氛围中生长起来的佛教却在其诞生几百年后发展成为一种积极传教的宗教。{链接2}其结果是,印度文明的地缘扩张采取了大乘佛教向周边地区播布的形式。正是大乘佛教将印度文明的基因带到当时的中亚,再经由中亚传播到中国,由中国传播到朝鲜,更由朝鲜或直接由中国传播到日本。此外,自公元7世纪左右,大乘佛教从其发源地直接传播到中国西藏,再由西藏播散到蒙古。在次大陆南部,小乘佛教也以传教的方式播散到东南亚地区----不仅是信仰的种子,而且是社会、经济和政治组织形式。

在后轴心时代即伦理宗教时代,由于文明与宗教的内涵很大程度地重合,或者说由于一个宗教不仅传播其信仰,而且携带与其核心价值体系有本质关联或者没有什么本质关联或的文化因素一道传播,一个文明之取代另一个文明往往表现为一种伦理宗教取代另一种伦理宗教。在这方面,近代以前伊斯兰教取代其他伦理宗教的例子很多,近代以后则基督教取代其他伦理宗教的例子较多。但比之伊斯兰教,基督教取代其他高级宗教的规模要小得多。在印度,信仰基督教的人口只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一左右。在中国,经过各基督教教派几个世纪的传教努力,信仰基督教的人口在总人口中也仅仅占很小的比例。1980年代以来,中国信仰基督教的人口虽然有较快的增长, 但也并非没有付出沉重的代价----信仰的“纯洁性”成了大问题。这自然使目前中国基督教教会领导层大伤脑筋(一个可比的情形是,明末清初罗马教庭在“礼仪之争”中执迷于儒家基督徒的信仰“纯洁性”,结果导致本为极富灵活性和创造性的耶稣会士在中国传教失败)。在韩国,二战以后特别是1960年代以来,信仰基督教的虽然人口有很大幅度的增长,但及至目前,基督教徒在总人口中也仅占三分之一左右。近代以来,基督教在拉美、非洲和菲律宾的传播则不能看作一种伦理宗教取代另一种伦理宗教,因为在基督教进入之前,这些地区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根本不具备产生伦理宗教的条件。

相比之下,在向其他文明的传统区域进行地缘扩张方面,伊斯兰教比基督教更成功。在伊朗,伊斯兰教兴起以前,琐罗亚斯德教影响很大,但在伊斯兰教的强势冲击,它和平主义地放弃了自己的文化要求,以至于现代伊朗琐罗亚斯德教人口微乎其微,几可忽略不计。在中亚,伊斯兰教进入前,佛教之成为当地诸多阿尔泰民族的主流宗教已有好几百年历史,但也在没有发生激烈的宗教冲突的情况下,这些民族皈依了伊斯兰。从 8 世纪至19世纪,伊斯兰教一直对南亚次大陆进行渗透。 及至英国人撤出,次大陆的伊斯兰教人口不仅已足以建立一个穆斯林人口大国巴基斯坦,而且留在印度的穆斯林人口也占印度总人口的约百分之十一。由于印度人口基数巨大,仅仅这一比例的伊斯兰人口(超过一亿)便足以使印度被视为一个穆斯林大国。15至16世纪,奥斯曼土耳其穆斯林占领了巴尔干半岛。这种占领虽然未能根本改变当地所有人口的宗教信仰,但穆斯林人口在该地区总人口中仍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及至20世纪末,穆斯林人口仍在深刻影响巴尔干半岛的政治军事格局----在波黑和其他地区发生的所有民族或宗教性质的冲突和战争中,穆斯林无不是一个重要的参与方。

伊斯兰之进入现在的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并成为该地区的主导性宗教,虽然不宜在充分的意义上视为对当地原有伦理宗教(印度型宗教及相关文明因素在东南亚扎根并不深)的取代,但对于长期以来在这些地区有很大影响的印度形态的宗教----印度教、佛教----及相应文明来说,这毕竟意味着一个异质文明进入其传统疆域,甚至取得支配地位。从中国方面来看,一方面由于距伊斯兰文明的中心区域----阿拉伯半岛和两河流域----甚远,更有广袤的沙漠、戈壁之阻隔,另一方面由于唐、宋、元、明、清大一统国家的疆域纵深、巨大的人口经济规模和较为强大的政治和军事动员能力(两宋时期由北方游牧民族建立的非蒙古族政权如辽、金、西夏也有十分强大的政治军事动员能力),伊斯兰教8世纪以来向华夏世界的推进被成功地阻止在现新疆一带。当然,有相对少量的穆斯林人口最后深入到距中原地区较近的宁夏、甘肃、陕西、云南一带,最终在这些地区形成了较为集中的人口聚集,但是他们在进入这些地区以后,也逐渐地一定程度地被当地占压倒优势的汉族同化,此即后来的回族(由于回族经商,其分布遍及全国,尤其是城市,但这不能算人口聚集)。

在其垂死阶段即罗马帝国晚期,希腊罗马文明被基督教形式的叙利亚文明取而代之。这虽然可以视为一高级文明消亡在另一高级文明中的例子,却不可以简单地看作一个伦理宗教取代另个一伦理宗教。作为一个伟大的轴心时代文明,希腊罗马文明虽发展了轴心时代意义上的精深哲学、科学、文学和艺术,甚至许多后来成为基督教重要成份的文化要素在地中海区域的人类群体中流行已久,或者说在这些群体中得到了充分发展,却并没有产生真正的伦理宗教。因为伦理宗教的根本品性是社群主义的,而希腊文明的根性却是个人主义的。即便在罗马帝国政治统一时代,这种个人主义的精神品性也未能遭到根本削弱。从当时哲学思想的发展趋势看,后期斯多葛哲学和新柏拉图主义等思想流派都在呼唤一种伦理宗教的、社群主义的文化品格的出现。但流行于上层人士中的高深思想要在广大群众中推广开来决非易事。因此,不妨将伦理宗教性质的文化品格未能及时在希腊文明中播散开来,看作它未能持久(同现存其他文明甚至同早已消亡的埃及文明相比,希腊文明是短命的)或未能扭转衰亡命运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希腊文明之被一种更具社群主义精神的伦理宗教形态的文明所取代是历史的必然,也不妨视为古代世界个人主义精神品质的失败,或个人主义类型的文明被社群主义类型的文明所取代,却不可看作一种伦理宗教置换了另一种伦理宗教。

八 表现在海外华人身上的文明扩张

文明的空间运动有时采取“散居”或寄居形式,如犹太人、海外华人和海外印度人的情形所示。不妨将这种形式的文明运动视为一种空间扩张。可是,一个文明无论进行何种形式的空间运动,都必须保持一些使它成其为它的本原性品质,而离开了这些本原性品质,便无以把这个文明同其他文明区分开来,或者说便无法辨识这个文明,这个文明的同一性也就无从谈起,而在文明的地缘生长中,并非所有的文明在其空间扩张中都能长久地葆有其原有的属性,更遑论以自己的属性去同化禀有异质属性的人类群体。对于散居或寄居形式的文明扩张来说,葆守其原有属性的问题尤其突出。在较好的情况下,原有文明属性的某种冲淡了的形式多少是能够保存下来的;在较坏的情况下,可能出现一种原有文明的同一性消泯在寄居地文明中的情景。这种意义上的文明生长或文明属性的播散也可以视为文明的“共生”。

如何解释明代以来一代又一代华人和平地进入东南亚以及19世纪以来华人在全世界的迁徙?如何解释近代以前的印度人进入东南亚以及近代以来印度人进入东非、南非和一些加勒比海和南美国家?这种进入是否意味着中国文明和印度文明的疆域扩展了?对于移居海外的中国人和印度人而言,中国文明和印度文明的同一性甚或主体性是否仍然成立?如果成立,那么在何种意义上和多大的程度上成立?这里,并不存在一个非此即彼的答案。从华人广泛分布于海外尤其是东南亚,并且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这种情形来看,中国文明的地缘范围似乎大大扩展了。可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海外华人在数量上并不占优势。所以,在政治主体性普遍缺失的情况下,中国文明之播散到海外,至多只能视为一种寄居性的文明生长,一种与当地文化形成共生关系的文明生长。

从东南亚来看,近代以前东南亚华人虽然在不同时期建立过若干个中国式小朝廷,新加坡甚至于1965年完全独立,成为一个以华人为主体的现代国家,可是从总体上看,东南亚华人并没有真正确立起自己的政治主体性。甚至可以说,他们可能未能真正确立起自己的文化主体性。虽然华人在经济方面几无例外地十分成功,但他们在文化方面却不可谓有同样的表现。事实上,他们未能也不可能将中国文化原汁原味地移植到所在国,或者说,他们在所在国未能也不可能原汁原味地传承和发扬中国文化精神。因为出于生存和发展策略的考虑,他们不得不讲当地语言,学习和适应当地文化,采用当地习俗,甚至与当地人通婚,改姓当地人的姓氏(这使精确地统计东南亚华人人数成为不可能,甚至相对的精确也很难做到)。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往往在移民之后第二代或至多第三代便多少丢弃了母语。

如果当地政府实行歧视和压制政策,东南亚华人甚至无法开办华语学校,以对下一代进行系统的中国语言、文字、文化和价值观教育。在某些情况下,他们甚至被禁止庆祝那些标志着华人文化身份的传统节日。这样,他们就陷入一种丧失其文化根性的危险之中,至少葆守文化根性的任务已变得十分艰巨。在较好的情况下,东南亚华人即使没有完全丢弃原有的文化属性,至多也只生活在一种双语-双文化甚或三语-三文化(华语、当地语言和英语;中国文化、当地文化和英美文化)的环境中,他们的文化身份也因而是一种共生形态的文化身份,一种双重甚至三重意义上的文化身份,中国文化在其中只是二分或三分而有其一。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么一种情形,即,出于生存和发展的考虑,东南亚华人在必须在政治上效忠于当地政府,而这种政治效忠从长远看又不可能不削弱他们身上原有的文化属性。

那么,东南亚华人乃至所有海外华人是否仍能被视为中国文明的承载者?他们身上是否仍体现了中国文明的某种形式的地缘扩张?中国文化的同一性是否仍体现在他们身上?回答是肯定的,但这是一种有条件的肯定,即他们身上只承载着某种冲淡了的甚或变异了的中国文化。[16]中国文明的同一性在他们的思维言行中即便有不可否认的体现,那也只是一种不完整意义上的、打了折扣的体现。这仅仅是形态意义上的中国文明。至于共同体意义上的中国文明,海外华人却不可能全身心地参与。他们虽然可能形成颇具规模的华人社群,但与作为亲体文明种族载体的那个巨大的历史文化共同体相比,毕竟太弱小了。

尽管如此,在与亲体文明的关系上,海外华人仍无可置疑地是同文同种的亲戚。因而在亲体文明的重要历史时刻,他们给予了它道义和物质支援,如辛亥革命前后和八年抗日战争的海外华人的表现所示。事实上,出于生存需要和文化情结和两方面的考虑,现代史上海外华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对于东南亚华人而言,在1955年中国政府执行不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以前),选择了一种在政治上效忠于寄居地国家之同时也效忠于中国大陆的策略,也就是说,他们的政治认同是双重性的。海外华人甚至可能分头效忠于中国大陆不同的政治派别,在中国发生内战时,在精神和物质上支持处于战争状态的国共两方;[17]自1949年起亲体文明分裂为中国大陆和台湾两个政权后,他们承袭了先前的政治立场,分别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台湾的国民党政权。这种情形的原因在于:在单一的民族国家为基本政治认同对象日益成为一种世界性格局之时,海外华人文化身份的双重性不可能不与被普遍接受的政治认同格局发生冲突,于是他们不得不在政治上效忠于所在国的同时,也效忠于亲体文明。

这种对于亲体文明的特殊形态的效忠虽算不上完全意义上的效忠,但决非没有意义。在一定情况下,这种效忠还可能对亲体文明产生极重要的经济效用。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文化和血缘上的特殊关系,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海外华人在大多数情况下选择在母国而非在其他国家经商投资,这对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起到了无可否认的极重要的作用。在此意义上,海外华人虽在政治甚至文化的意义上寄居异国他乡,但仍然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和代表了中国文明。他们在海外的生存和活动也因而意味着中国文明的一种特殊形态的空间生长。

九 表现在犹太人身上的文明扩张

犹太文明的空间表现形式从来就是一个令人感兴趣的问题。公元2世纪上半叶,犹太人失去了现今巴勒斯坦一带的原有家园。自此,犹太文明便以在其他文明区域“流散”(Diaspora,也译为“散居”)的形式成长。这是一种非常独特的空间扩张形式,或许只有海外华人和海外印度人身上体现的文明扩张可与之相比,但这些华人和印度人背后有一个拥有巨大疆域和人口的亲体文明作后盾,而犹太人则差不多永久性地失去了其家园。这就没有可比性了。

由于寄居他乡,犹太人不可能不受到寄居地文化的深刻影响。因而犹太文化的同一性不应单单以本原性的犹太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来界定,而也应以犹太文化同寄居地文化相结合而产生的双重文化身份来界定。这是因为为了生存和发展,犹太人不得不接受并践行寄居地的文化。事实上,历史上直至当今犹太人从语言、[18]文字、习俗、到价值观念方方面面无不受到寄居地文化的深刻影响,因而所为“犹太文化”或“犹太文明”在极大程度上是一种原有犹太品质与犹太人散居地的当地文化的混合体,或一种与当地诸要素共生的文化。在这方面,最富于戏剧性的例子当为印度马拉巴海岸的犹太人社群。他们讲一种可称为“马拉巴意第绪语”的语言,是希伯来语、泰米尔语、西班牙语、荷兰语和英语的混合体。他们的习俗同样是希伯来人、泰米尔人和一波又一波西方人的习俗的混合体。他们接受印度文化的程度之深,以至竟发展了一种犹太版本的种姓制度![19]这意味着,犹太人身上虽有无可置疑的犹太品质,但他们最终表现出来的文化属性不可能不具有犹太文化与寄居地文化的双重属性。埃塞俄比亚犹太人、摩洛哥犹太人、塞法迪姆人、德国犹太人、波兰犹太人、俄国犹太人、美国犹太人这些术语本身便表明,犹太人与寄居地人民分享着共同的语言和文化,创造着共同的历史经验。事实上,不同地区的犹太人差别之巨大,不亚于犹太人与非犹太人的差别。这从世界各地移往以色列的犹太群体间的种种矛盾、冲突中是不难看出的。[20]

但文化“共生”和双重认同的局面也面临着时代的挑战。在启蒙运动启动的全球性世俗化浪潮中,各国民主化进程不断深化,各国内部不同民族间在发展机会上越来越平等(尽管有过19世纪末至20世纪中叶的逆流,甚至出现了导致六百万犹太人丧生的大屠杀),散居世界各地尤其是西方国家的犹太人正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获得与所在国人民相同的权利和机会,而这些权利和机会的获得往往又导致犹太人一定程度地摈弃其原有文化身份。犹太人因而面临着一种二难处境,即在权利、机会与自己的犹太属性之间做出抉择。在不可阻挡的世俗化大潮中,犹太人在许多情况下所作的决定,是放弃自己的犹太性,因而犹太人先前那种以双重身份来建构其文化和政治认同的做法,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让位于寄居地人民相对单一的文化和政治认同。其结果是,世俗化犹太人的比例和数量越来越大。这种现象不仅存在于欧洲----18世纪法国犹太人把对法国国家的认同置于对犹太民族的认同之上便是很好的证明,[21]也存在于美国----这从目前世界上影响最大的犹太人群体美国犹太人中强烈的自由主义倾向中是不难看出的。[22]明显甚或迅速世俗化的情形甚至存在于以色列。“他们(以色列犹太人)或者公开宣布不承认任何宗教,或者仅仅出于功利的考虑在名义上属于某个公会,而实际上不参加任何宗教活动,也不遵守犹太教的法规和习俗。”[23]

对于葆守本原性的文明品质来说,与寄居地文化形成一种结构性的“共生”关系以及这关系所导致的双重文化认同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应是不难明白的。在这种结构性的共生关系中,犹太文明的本原性品质不可能不遭到冲淡,犹太文明的同一性不可能不遭到削弱。尽管如此,长达两千多年的犹太人的散居仍不失为文明空间扩张的一种独特形式。

附注:

[1] 沃尔特•D•米尼奥罗,《全球化进程、文明进程及语言文化之再定位》,收于弗雷德里克•杰姆逊(也译为詹明信)、三好将夫(编),《全球化的文化》(马丁根据1998年版原书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33 – 41页。

[2] 郝名玮、徐世澄著,《拉丁美洲文明》,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10页。

[3] Matthew Melko, The Nature of Civilizations,Boston (USA),1969, p. 26。

[4] 葛剑雄著,《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北京: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68页。

[5] 黄仁宇著,《中国大历史》,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51、108页。

[6] 明代北部边界大体上以长城为界,现新疆、内蒙、青海、西藏,以及东北大部并不在中国的有效控制范围之内。参见顾颉刚、史念海著,《中国疆域沿革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版,第188 – 200页,也见葛剑雄,《统一与分裂》,第56 – 61页,以及Arnold Toynbee, A Study of History (12 volumes),Oxford University Press(UK),1935 - 1961,Vol. VII, p. 65。

[7] 可以认为,儒家文化以其强烈的理性精神, 在学理层面自明清之际至清末一处在一种准现代化的过程之中;清末民初传统学术的现代转型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水到渠成,一切必要的内部条件已经准备好了,西学的引进在比先前所认为的更大的程度上只是引发转型的契机,尽管无可否认地也是转型的重要内涵;传统中国文化以其丰富的学理资源(不仅有儒学的,而且有佛学和道家的;不仅是义理思辨性质的,而且是考据、实证形态的)和其他方面的资源,是能够从容应对现代化的挑战的。参见阮炜,《宗教、文化、文明比较:中国与西方》,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十章“传统学术话语现代转型的再思考”。

[8] 参见上引葛剑雄,《统一与分裂》,第43 – 44页。

[9] 刘增泉,《古代中国与罗马之关系》,台北:1996年版,第93 – 112页。虽然刘增泉讲的是古代中国与“罗马”的关系,但罗马的物质和精神文明实际上是地中海地区和西亚地区文明发展的共同产物。当然中华文明不仅输入西域文化,也通过“丝绸之路”向西域边输出自己的东西,如养蚕和丝织技术、铁和铁制品,造纸术、印刷术、火药等就更是尽人皆知的从中国传到西域的东西了。除了物质交流外,汉代中国与罗马帝国之间也有过不少的人员交流,见《古代中国与罗马之关系》,第53 – 76页。

[10] 参见葛剑雄,《统一与分裂》,第42页。

[11] 葛剑雄,《统一与分裂》,第132页。葛剑雄对“点和线”所做的解释是:“一些郡县治所四周及交通线”,但中原政权“对其他地区实际上还是无法行使管辖权的。有的地方是郡县与当地部族的王侯君长并存,郡县只能治理汉民,管不了部族居民”。另外参见田昌五、安作璋(主编),《秦汉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0 – 63页。

[12] 见孙士海(主编),《南亚的政治、国际关系及安全》,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页;陈峰君(主编),《印度社会论述》,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81 – 199页。

[13] 孙士海著,《印度政治五十年》,收于《当代亚太》(北京),2000年第11期。

[14] 见T.伯罗著,《早期雅利安人》,收于A.L.巴沙姆主编,《印度文化史》(闵光沛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35页;也见A. L. Kroeber, Configurations of Culture Growth,Berkeley,California (USA), 1944,p. 686。

[15] Paul Masson-Oursel, Helena de Willman-Grabowska and Philippe Stern, Ancient India and Indian Civilization,London(UK),1934, pp. xi - xxiv。

[16]   王赓武著,《王赓武自选集》,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205、244、251页。

[17] 王赓武,《王赓武自选集》,第191 – 192页。

[18] 关于犹太人的语言,可以参见Toynbee著作,A Study of History , Vol. V, pp. 489 - 491、Vol. VI, pp. 70 - 71。

[19] 见Bernard Wasserstein, “Unchoosing People: Jewish Experiences in Europe and Asia”, 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 (London,UK),November 9th, 2001。

[20] 王维周,《以色列犹太人的来源、组成及矛盾》,见朱威烈、金应忠(编著),《1990年代中国犹太学研究总汇》,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208 - 214页。

[21] 在1806年7月召开的著名的“犹太知名人士大会”上,法国犹太人代表情绪激昂地表示,法国是自己的祖国,愿捍卫它“直到死”,而事实上此时大量的法国犹太人正在为法国浴血奋战。他们还宣称,“法国犹太人与法国其他公民情同手足、亲如兄弟,而和其他国家的犹太人,除宗教信仰和习俗之外,毫无共同之处”。见大卫•鲁达夫斯基,《近现代犹太宗教运动:解放与调整的历史》(傅有德等译),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版,第84页。

[22] 参见陈和丰,《战后美国犹太人的社会地位与政治倾向》,收入上引朱威烈、金应忠(编著),《1990年代中国犹太学研究总汇》,第196 -198页。

[23] 参见鲁达夫斯基,《近现代犹太宗教运动》,译者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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