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庆祥:论文化和文明的相对区别及其重大意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705 次 更新时间:2025-03-28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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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庆祥 (进入专栏)  

 

内容提要: 自习近平提出“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等重大命题之后,我国理论界便力求从学术上理清文化和文明的相对区别。迄今为止,文化和文明的相对区别依旧是复杂的“难解之谜”。哲学是文明的活的灵魂,是文明的守护者,首先需要从哲学方向、思路上理解文明的本质内涵及其与文化的相对区别,确定科学文明观。文化和文明的相对区别体现在指向、形态、所重、性质作用、关联性、哲学根基的相对不同。理清二者的相对区别,其目标旨向就是解开当今一些西方学者把文化等同于文明且遮蔽其野蛮的某种“吊诡之计”,澄清这种“吊诡之计”的内在逻辑。

关键词:文化;文明;哲学;文明的本质内涵;科学文明观

 

自20世纪50年代文化研究在英国发端以来,就在国际学术界占据强有力的话语高地。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文明研究已成为世界各国学术界竞相争逐的一个制高点。“在当今世界,‘文明’一词不绝于耳。它频频出现在各种场合中。”尤其是自从习近平提出“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等重大命题之后,我国学术界力求自觉地从学术上理清文化和文明的相对区别,但由于难度较大,迄今为止,文化和文明的相对区别依然是复杂的“难解之谜”,国内外学术界还没有真正把二者的相对区别搞清楚。因此,尝试性地从哲学与学术思路上深入探究文化和文明的相对区别,是我国学术界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它对理解和把握文化和文明各自的本质内涵,对深化文化和文明的研究乃至实现理论突破,对理解和把握中西文化和文明问题,对拨开文化和文明问题上的种种迷雾,对理解和把握人类文明新形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方向性意义。

一、必须从哲学上理清文化和文明的相对区别

法语是最早出现“文明”(civilisation)一词的语言,后从法国迅即传播于欧洲,文化(culture)一词也随之风行而来。文明概念兴起于启蒙运动时期,“名词‘文明’是启蒙时代的新词”。1756年,在维克托·里克蒂·米拉波的《人类之友》一书中就出现了文明一词。文化和文明,都是较难把握的复杂概念。英国学者特里·伊格尔顿在《论文化》中开篇就言,“文化”据说成了英语中最为复杂的两三个词之一。其实,在汉语、德语、法语等多种语言中,在用多国语言文字书写的联合国系列报告和文件中,在我国出版发表的相关论著中,文化和文明都是较为普遍但含义极不统一的概念,常常混淆使用。布鲁斯·马兹利什就指出:“有具体含义的‘文明’一词,并且其作为一个概念而广泛传播的现象在启蒙运动之前并不存在。”无可否认,文化和文明概念在当今国内外的使用较为混乱。

美国哈佛大学亨廷顿教授在其著作《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中,虽然对文明概念进行了辨析,但最后他仍然没有把文化和文明相对区分开来,而是把文化和文明当作基本相同的概念来使用。鲍登在《文明的帝国》一书中,对文明概念及其起源、内涵和意义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语言学、解释学、历史学考察,但对文明概念并未给出一个明确界定和确切解释。在关于文明概念问题上,他指出,一种情况是明确回避文明概念。如舍费尔所指出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都学会了规避‘文明’一词,并以‘文化’为参照来分析一切问题”。另一种情况是把文明概念当作一个筐,让“文明”概念承载太多的意义,认为文明概念无所不包,为数众多的社会分析都被归入文明范畴,以至于它缺失任何具体的含义。不从词源学而从世界历史角度来讲,规避“文明”,一定意义上是因为文明针对野蛮,而西方做了一些野蛮之事;在确立“野蛮-文明”二分解释框架且提出“西方中心论”之后,就出现了第二种情况,即一些西方学者力求用文明遮蔽其野蛮,把什么都说成文明。亨廷顿就认为,文明概念是由18世纪晚期法国思想家相对于“野蛮状态”提出的。从纵向来看,古希腊文明孕育了古罗马文明,古罗马文明孕育了基督教文明,基督教文明孕育了文艺复兴、启蒙运动,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孕育了工业文明以及欧洲文明。一些欧洲学者认为,文明只属于欧洲,欧洲以外的国家和民族要么野蛮,要么不开化。翻阅其他一些相关论著,虽然有的学者力求澄清文化和文明的相对区别,也具有启发意义,但一时还难以令人信服。在翻阅大量相关文化和文明论题的著作后发现,尽管大家都在谈文化和文明,但都没有明确且鲜明地把文化和文明的相对区别完整地说清楚。布鲁斯·马兹利什的著作《文明及其内涵》是专门研究文明内涵的,但也没有看到他对文明的内涵给以明确而完整的阐释。

相关研究表明,关于文化的定义就有200多种。据美国人类学家克鲁伯和克拉克洪在《文化概念和定义批判分析》中的陈述,20世纪前20年,人类学界仅有6种关于“文化”的新定义,1920—1951年间,文化研究进入高峰,美国人类学界突然冒出多达164种关于文化的定义。克鲁伯和克拉克洪认为,这些文化定义大致可分为描述性定义、历史性定义、规范性定义、心理性定义、结构性定义和遗传性定义6种。

布鲁斯·马兹利什指出:由于文化和文明“这两个词的含义不断变化”,使得区分文化和文明的内涵“变得尤为困难,令人不敢贸然下手”。正因文化和文明的区别较难理清,有些人不主张把文化和文明加以区分。爱德华·伯内特·泰勒是人类学界第一个从现代意义上对“文化”概念作出界定的人。他在《原始文化》一书中就认为,文化和文明几乎是同义词,于是他“有意识地将两者作为同一概念加以运用”。1830年,在柏林大学,黑格尔一直交替使用文化和文明概念。弗洛伊德从总体上反对把文化和文明区别开来:“我不屑于对文化和文明加以区分。”“的确,在很长的时间里,这两个词(文化和文明——作者注)是同义词。”

有些学者强调要对文化和文明加以区分。这最早是由包括托马斯·曼等在内的学者提出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些德国社会学家试图将“文明”和“文化”归纳为一般意义上的“文化”之两个方面。德国大多数学者或“德国学派”认为,应对文化和文明概念作出区分。所有研究文化的学者在注重区分文化和文明概念时,都经常提到“德国学派”。费尔南·布罗代尔也强调:“最终,人们开始感到有必要对它们加以区分。”但究竟如何区分,人们还是没有完全搞清楚。

在习近平提出“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等重大命题之后,就必须首先把“文明”和“文化”的相对区别搞清楚。不然,就找不到定义构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精准方向。习近平在谈到文化、文明时,在表述上是作相对区分的。他明确指出:“中华民族具有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他多次强调,不同民族、不同文明多姿多彩、各有千秋,没有优劣之分,只有特色之别。他又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文明更新的结果,不是文明断裂的产物,中国式现代化是源于中华文明的内生性的现代化,有着深厚的文化积淀和一以贯之的文化内核。这些相关重要论述对我们理解文化和文明的关系具有指导意义。依据习近平的相关重要论述,当务之急就是需要理清文明和文化概念的相对区别。

文化和文明都是关系概念,需要在文化和文明的相互区别中理解二者的本质内涵。既可以从考古学、民族学、人类学、语言学等视角探究文化和文明的相对区别,也可以从历史学、文化人类学视角探究文化和文明的相对不同。

本文力求尝试性地从学术上探究文化和文明的相对区别。探究文化和文明的相对区别,首要应确定其方向和思路,避免出现方向性、思路性问题。哲学是文明的活的灵魂,是文明的守护者,它致力于把一切具有历史进步价值的因素从扑朔迷离的现实中提升出来,让它们从被遮蔽的状态中呈现出来,从而引领文明进步。因而,首先需要从哲学方向、思路上理解和把握文明的本质内涵,确定科学的文明观,这是理解和把握文化和文明相对区别的前提。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彻底理清文明和文化的相对区别。由此,本文就着重从哲学与学术意义上,尝试性地探究文明的本质内涵及其与文化的相对区别,力求开辟出一条理解和把握文明和文化相对区别的新路。

从哲学方向、思路意义上理解和把握文明,从总体上和根本上,就是要从围绕人本身发展进步和社会发展进步这一主题入手。由于对人本身和社会的“发展进步”解释不同,便存在两种不同的文明观。

一种是相对侧重于把文明解释为“事实判断”的描述性概念,认为文明即事实,它描述的是人本身和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事实本身;发展进步是整个人类、国家、民族、个人为改变其现状而向前迈进的自我超越、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进步过程;它具有多样性、包容性、互鉴性、平等性和普惠性,是一种“复数”多元文明;对文明的“价值判断”应建立在“文明事实”的基础上;其哲学基础是“多样统一”“主主平等”“包容普惠”的哲学观。

另一种是相对侧重于把文明仅仅解释为“价值判断”的所谓规范性概念,认为文明即价值,强调整个人类与国家、民族都应沿着确定的所谓“同一道路”,朝着确定的所谓具有“同一性的至善至美的理想目标”迈进;具有文明优越感的“高尚民族”站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制高点上,既具有掌握解释世界如何运转、人类历史如何进步的话语权,也应当以文明开化“野蛮、愚昧的非文明民族”,这是所谓“优越”民族、国家裁定、改变所谓“非文明国家、民族”的“教化”过程。这样的文明具有一元性、评判性、否定性、改变性和统治性,是具有同一性标准的所谓普遍文明,是“单数”一元文明。这种对文明的解释具有意识形态性质,蕴含着“西方中心论”,或者说,它的底层逻辑是“西方中心论”。其哲学基础,就是“主客二元对立”或“主统治客”的哲学范式和线性史观。依据这种文明观,就会认为文明只属于欧洲,欧洲以外的其他国家、民族都处于“蒙昧、野蛮状态”。

这两种文明观具有诸多本质区别:第一种文明观是复数文明观,强调文明多样、互学互鉴,第二种文明观是单数文明观,强调文明一元和文明冲突;前者注重“自我进步”,后者注重“他者开化”;前者属于“利他”,后者属于“利己”;前者具有“包容性”,后者具有“排他性”;前者强调“平等性”,后者强调“统治性”;前者注重“普惠性”,后者注重“单赢性”;前者能推动整个国家、民族与人本身的发展进步,后者却以牺牲他者为代价;前者把“价值判断”建立在“客观事实”基础之上,是基于客观事实的文明,后者却使“价值判断”疏离“客观事实”,是远离事实讲文明;前者的哲学基础是“多样史观”,后者的哲学根基是“线性史观”。

显然,理解和把握文明的本质内涵及其与文化的相对区别,必须围绕人本身发展进步和社会发展进步这一主题,体现并彰显“求真向善尚美”,立足于复数文明观,破除单数文明观。由此,文明的本质内涵简要说就是:文化发展演进过程中沉淀下来的体现“求真向善尚美”且有助于人类进步、社会进步、人本身(人性)进步的“利他性”积极成果,是“文化之善”。

二、哲学视域中文化和文明的相对区别

依据上述从哲学上、总体上、根本上所理解的文明观,我们需要围绕人本身发展进步和社会发展进步,立足于复数文明观,体现并彰显“求真向善尚美”,来理清文化和文明的相对区别。

1.指向相对不同

文化指向“人化”,相对注重“外化”;文明则指向“化人”,相对注重“内化”。

文化和文明具有共同点,都注重“文”,但从词源学意义来看,二者之间的区别,首要在于“化”和“明”的区别。文化是相对于未经人的活动外化的“原始自然”而言的,讲的是“人化自然”的“人化”、人文过程,是人的内在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活动、对象化过程及其成果,亦即指以人文化成天下。它指向于“化自然”,区别于“原始性”。就此而言,它定义了文化含义的走向。赫斯科维茨在《文化人类学》中提出:“文化是一切人工创造的环境,也就是说,除了自然原生态之外,所有由人添加上去的东西都可称之为文化。”克鲁伯和克拉克洪认为,文化就是体现于人工制品中的成就。巴特把文化看成人类对自然物质作用的过程。瞿秋白认为,文化是“人类之一切‘所作’”。黄盛璋也认为:“文化是人类对自然加工、改造即用劳动创造出来的在物质或精神方面的各种表现。”赫斯科维茨、克鲁伯、克拉克洪、巴特、瞿秋白、黄盛璋所理解的文化,都具有“人化”的意义。就是说,一切人类的内在本质力量对象化活动的成果,在事实上统统可称之为文化。

“人化”与“外化”本质相同,文化注重“外化”。外化,指的是人类活动的过程和成果,是人的内在本质力量的外化、对象化,它主要作用于人之外的外部世界,并塑造外部世界;“文化”相对表现为人由内向外的内在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活动过程及其成果,体现为“人对外部对象和事物的支配”,相对注重“外化为物”。文化,首先是以“文”化人,使人成为掌握文化知识、科学技术的“知识人”,为其社会化做好基础性和前提性准备;然后,再以“文”化物,把人所掌握的文化知识、科学技术用以改造自然、社会和人类,使人成为从事对象化活动的“实践人”。

文明则是相对于未经开化的“动物状态”“野蛮”“丑恶”而言的,讲的是人类自身超越其“动物状态”“野蛮”“丑恶”进而“求真向善尚美”的“发展进步”过程(向“明”),注重的是既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又注重“化物为善”和“化人为善”的人本身的发展进步过程,它区别于“野蛮性”。文明这一概念,在词源学、本源意义上不是直接针对人的一切“人化”活动及其成果而言的,而是针对野蛮、丑恶所提出的“明”,它指向于对“人性”或“人本身”的教化和训育,即“化人”。费尔南·布罗代尔指出,“就其新义而言,文明一般指与野蛮状态相对立的状态”,其现代含义是“进入开化状态的过程”。近代西方力求走出中世纪封建专制对人性压抑的野蛮而走向文明,文明概念由此提出,而文化概念所描述的对象之出现要比文明概念所描述的对象早得多。中国也是如此。习近平指出,中华文化一万年、中华文明五千年。中国人使用文明概念,较多是在化物为善、化人为善的人本身进步意义上使用的,指的是文化中具有化物为善、化人为善的积极或肯定意义方面。巴特就把文明看成人类自身进步的过程和因素。黄盛璋也认为:“文明则是文化发展到一定高度,从而脱离野蛮状态的一个社会阶段。”

“化人”与“内化”本质相同,文明相对注重“内化”。内化,指的是人对外化或对象化成果的认识、评价和接受过程,这一过程主要是作用于人本身的内部精神世界的过程,它注重对人本身的内部精神世界的塑造。换言之,文明,是从文化中汲取积极有益的成果用以塑造人本身与人的内在精神世界,使人成其为对社会发展进步发挥积极作用的文明人。文明人注重用文化中的积极有益成果修心养性,塑造人本身与人的内在精神世界,做出有利于人类进步、国家进步、社会进步、人本身进步的事情。因此,文明侧重的是由外向内的活动过程及其积极成果,表现为“人对其自身的支配”,注重的是“内化成人”。文化人未必都是文明人,未必都是对社会进步和人本身进步有益的人,有些具有文化知识和掌握科学技术的人会为一己私利而做出对国家、社会、人民有害的事,这是文化之恶。由此,需要进一步把文化人塑造成文明人。

简言之,文化是人把自身的内在本质力量外化、对象化为成果,其成果有“物质”(如饮食文化、酒文化、服装文化、建筑文化等)有“精神”(如思想文化等),有“好”有“坏”;文明则是用文化中的积极有益成果塑造人与人的内在精神世界,注重修心养性,修好人的人性和心性,塑造人本身。文明和文化不只是钱穆先生所谓的“文明偏在外,属物质方面。文化偏在内,属精神方面”。文化和文明都有“化人”的内涵与作用,区别在于文化直接是把人化为“知识人”和具有“内在本质力量的人”,文明则是把人化为“文明人”和具有“善力”(即善之人性、心性)且“德行天下的人”。“文化”体现为“人对外部自然的支配”,“文明”则体现为“人对自身内部精神世界的支配”。美国学者莱斯特·沃德、阿尔比昂·斯莫摩尔和巴特等就认为,“文化”表现为“人对自然的支配”,文明则表现为“人对其自身的支配”。

2.形态相对不同

文化呈现的是“实存样态”,相对注重“在”性和“事实认知”;文明呈现的则是“进步状态”,相对注重“德”性和“价值评价”。换言之,文化指向一种事实意义的存在样态,文明多指向一种价值意义的进步状态。一旦对作为事实的存在样态的“文化”进行是否有利于“进步”的价值评价,就涉及“文明”范畴,就成为文明范畴所探究的对象。

文化,表达的是一切由人的活动而来的成果所呈现出的一种“实存样态”,它是一种事实意义上的“实存”,这种实存会呈现不同“样态”。如中西方的就餐方式就不一样,西方人吃饭多用刀叉,中国人吃饭多用筷子,这是中西饮食文化的不同,不能说哪个文明哪个不文明;西方相对注重用化学药物对病人进行快速“靶向治疗”,中医则相对注重用自然中的药物对病人进行慢性“整体疗理”,这是医疗文化不同;西方人相对注重分权,中国人相对注重系统整体和大一统,这是政治文化不同;西方相对倡导主客二元对立,中国相对注重和而不同,这是哲学文化的不同。

文明则是一个国家、民族、人民存在样态或“实存样态”的“形象”呈现,是一个国家、民族、人民发展进步的“进步状态”。当今的西方文明崇尚对立、冲突乃至暴力、战争,导致你死我活、赢者通吃、尸横遍野、人民痛苦,呈现的是“野蛮”形象,中华文明推崇的是协和万邦、兼济天下、世界大同、命运共同、美美与共,呈现的是天下为公、各美其美、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包容普惠、幸福祥和的“文明”形象。

3.所重相对不同

不同的文化之间具有某种共同性,但相对而言更注重差异;文明具有地域和特色不同,但相对而言更注重统一。

文化主要是一种基于民族性、地域性的概念,相对强调民族自我、民族特质、民族差异和民族认同,体现的是“民族自我意识”,强调地域性差异与存在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差异,它相对看重传统及其现代意义,相对注重差异和边界。人们常说的欧洲文化、西方文化、中华文化、印度文化,便是如此。托马斯·索威尔指出:“不同的文化之间存在着多种差异,其中一种差异便是范围的不同。当然,它们在某些特征上也有所不同。”

文明也呈现地域、民族特色及其独特性,但从整个人类发展进步来讲,它更加注重民族间的统一性、交融性、互鉴性,注重民族或地域文明所具有的世界意义,它超越民族自我和边界,看重人性进步和交融统一。在一定意义上,我们所讲的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就是如此。亨廷顿指出,“文明是最大的‘我们’”,“文明没有明确的边界”。

要言之,文化概念侧重于民族差异及其特有的群体认同、民族自我认同,文明概念则在一定程度上注重超越这些差异。诺贝特·埃利亚斯指出,文化侧重于民族差异及其特有的群体认同,而文明概念则不同程度地忽略了这些差异。布鲁斯·马兹利什也指出,“文化倾向于特殊的地方因素”,文明则“有普世情怀”。

4.性质和作用相对不同

文化有先进落后之分,文明多有地域特色之别。

习近平指出:各种文明也各有不足,世界上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文明,也不存在一无是处的文明,但“文明没有高下、优劣之分,只有特色、地域之别”。尼采在《敌基督者》中指出,文明“无非是精神纪律、自我克制”;“相反,文化则可以同社会颓废现象密切联系在一起”。黄盛璋也认为,文化可以有糟粕,文明只能为精华。考古证明,野蛮时代已有各类文化,但不能都称为“文明”,文明高于文化,且为综合于精华的体现。某一时期、某一地区文化即使再重要,也不能都代表或称为文明。一个社会源远流长、根深蒂固的精神基础是文明,而不是文化。这表明有先进的文化,也有落后的文化,先进的文化促进人类进步、国家进步、民族进步、社会进步和人本身进步,落后的文化阻碍人类进步、国家进步、民族进步、社会进步和人本身进步。

文明,则是文化发展演进过程中沉淀下来的体现“求真向善尚美”且有助于人类进步、国家进步、民族进步、社会进步、人本身进步的“利他性”积极成果,是文化中的先进方面或先进的文化(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适合整个人类共用,它只有特色、地域不同,没有优劣之分。换言之,文明从根和元的意义上,描述的是整个人类“化物为善”“化人为善”“德行天下”的“利他性”发展进步的客观事实。人类学家往往把文明看成社会进步所带给人类的积极成果。福泽谕吉也认为,文明就是“把人类提高到高尚的境界”,是“人类交际活动的逐渐改进”,是“人的安乐和精神的进步”,是人民“德智的进步”。

当今西方文化蕴含的某种对立、冲突、暴力、战争,把人类社会带入危险境地,使世界处在动荡不安之中,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发源地主要在西方,西亚、北非、中东的地区冲突,俄乌军事冲突,巴以冲突,其根源主要在美国,正在挑起的台海冲突的根源也主要在美国。这种西方文化蕴含着“恶”。福泽谕吉就说:“千百年后,人们必将为欧洲文明之野蛮而哀叹。”中华文化主张协和万邦、兼济天下、世界大同、美美与共,有利于促进世界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包容普惠,这是一种优秀的文化。伏尔泰就指出:人类文明史是从中国开始的。文明是一种对人性恶的约束、克制和规范,这种约束、克制和规范的方式有所不同,所以文明有特色、地域之别,但文明没有高下、优劣之分。只要属于文明,古今中外,就都是有助于人类进步、国家进步、民族进步、社会进步和人本身进步的“利他性”积极成果,是体现人类求真向善尚美的社会进步等各种进步的“利他性”方面。

文扬指出:“文明因高低而冲突?还是持平等而互鉴?这堪称当今的时代之问、世界之问。”若坚持文明有“高低”之争就会产生冲突,若坚持文明“平等”而必会互鉴。正是在上述意义上,在文明和文化孰高孰低问题上,大多数学者认为,文明是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文明高于文化。

5.关联性相对不同

文化常与“教化”、文化知识、科学技术、能力、做事等范畴相关,文明常与“教养”、行为素养、道德、做人等范畴相联。文化范畴中蕴含着“文明”因素,这种因素就是“文化之善”。

当我们说到文化,首先呈现的是人们通过“教化”所掌握的文化知识、科学技术,如说一个人的文化水平,就多指他所掌握的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水平。然而,文化水平和文明水平并不能等同,一个人文化水平高,并不完全等于他文明水平高,甚至存在着他用知识和技术去作恶之情境。这里有一个如何把文化知识、科学技术转化和提升为文明素养的问题。“教化”“文化知识”“科学技术”“能力”“做事”等,是谈论文化常用的标识性范畴。

文明关乎一个社会中的人之道德伦理、教养和行为素养。文明是通过道德法治、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内心良知而呈现的一种社会教养。恩格斯所指出的“文明是实践的事情,是社会的素质”(亦可理解为“教养”——作者注),就是此意。若一个社会,人人言谈举止使人们感到优雅,为人处世使人们感到高尚,社会交往使人们感到舒坦,参与社会事业使人们感到受益,人人能基于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从事利他性的个人活动和社会活动,那就是一个文明社会。如果一个具有文化知识、拥有科学技术的人在公共场所乱扔纸屑、垃圾及吐痰,他就不是一个文明人。汉语中的“文明”一词较早出现在《易经》中,《易经·大有》说:“其德刚健而文明。”《尚书·舜典》也说:“浚哲文明,温恭用塞。”“伦理道德”“教养”“修心养性”“心性”“德性”“德行天下”“善治”“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就属于谈论文明常用的标识性范畴。这里,文明与伦理道德本质相关,文化经过“伦理道德”“德性”的净化、提升,就成为文明。如果说二者有什么区别的话,那么,文明主要针对野蛮行为而言,而伦理道德主要针对人和人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而言,它是文明的一种形态。

6.哲学根基相对不同

文化的哲学根基主要是知识论,文明的哲学根基则主要是德性哲学。

谈论文化和文明各自的哲学根基,是一个相当复杂且难度较大的问题,现在很难给出一个十分精准且得到人们普遍认可的答案。这里,只能是尝试性地进行初步探索和分析。

文化,相对侧重于人和物关系框架中的“人化事物”或“人化为物”,相对注重人类为了控制自然的力量以满足人类需要而获得的知识和能力,注重“为我”做事,注重外化于事物,坚持事物尺度,其思路主要是由主体走向客体、由内向外。如前所述,文化主要体现为“人对自然的支配”,这种支配多以知识体系、科学技术等方式进行,“理性”“知识”“技艺”“科学技术”“社会财富”等,是其常用的标识性范畴。它虽然也有“化人”之义,但其“化人”主要指“化人为知识人”。这种“化”有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积极方面是通过把文化转化为文明而化人为善,在这个意义上,它就成了文明范畴。此外,文化主要回答“是什么”的知识性问题。

文明的哲学基础主要是德性哲学。(1)文明相对侧重于在人和人的关系框架中的“化物为善”“化人为善”,即使人成其为人的积极成果(由自然人到社会人再到具有健全人格的文明人)。(2)文明是一种人类“开化”性的自我确证、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进步。(3)文明注重人类为了调解人和人的关系所需要的规章制度、伦理规范和内心良知等,相对注重“利他”,是人和人之间互利有益的关系模式。(4)文化侧重于用知识对原始性的“化”,文明则侧重于对“文”和“化”的“明”,即“明大德”,对人性和文化中的“恶”进行约束和限制。亚里士多德说,美好的生活是文明的终点或目的,德性是通往美好幸福生活的关键。亨廷顿认为,文明化为善,非文明化为恶。福泽谕吉也指出,文明是德智的进步,它把人类提高到高尚的境界。文明,归根到底是人性之善对人性之野蛮的胜利,其精华是人类超越生存需求的“求真向善尚美”的精神追求及其成果。(5)文明相对注重内化成人、化人做人,注重内生于人、化人为善、德行天下,坚持人的尺度,其思路主要是由客体走向主体、由外向内。因为人是万物的尺度,万物为人而存在才有意义,“人”是理解一切与人有关的事物和对象的坐标,文明是为整个人类发展进步和人本身发展进步而存在的,需要以“人”为坐标或还原到“人”这个原点来理解本源意义上的文明。从哲学上,人作为人的最高最核心的“元”追求,就是“求真向善尚美”,“人类对真善美的追求”对理解文明具有本源意义。这样,文明就是整个人类、社会与国家、民族对至真至善至美境界的不懈追求及其积累起来的积极成果,这就是人性、德行、心性的进步,即对人之愚昧的开化(真),对人之野蛮的规制(善),对人性之丑恶的教化(美)。(6)“德性”“德行天下”“善治”“伦理道德”“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是其常用的标识性范畴。它也有“人化”因素,但它是人化中因人性进步而具有的“利他性”发展进步的积极成果。(7)文明体现为“人对其自身的支配”,它主要回答对人和人类而言“好不好”的问题,“好不好”的问题实质就是“德性”问题。

总之,文化不完全等于文明,文明也不完全等于文化。文化中蕴含文明但不都是文明,文明中有文化但并不等于所有的文化。文明是“文化之善”,是文化成果中有益于人性进步、人本身发展进步且化人为“善”的“利他性”的进步方面;文化是文明的前提,文明是文化的升华,文明源于文化又高于文化,对文化的超越且升华为“利他进步”的“求真向善尚美”,就是文明。

三、理清当今西方主流把文化等同于文明的“吊诡之计”及其重要意义

之所以要从哲学上真正理清文化和文明的相对区别,其旨向之一,就是要解开当今西方主流把文化等同于文明的某种“吊诡之计”,破解“西方中心论”,进一步理清中华文明、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时代价值和世界意义。

第一,当今西方现代化从根基上创造不出人类文明新形态。当今西方现代化以“西方中心论”为核心支柱和底层逻辑,创造不出人类文明新形态。我们决不能否认西方现代化对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性贡献。然而,自从提出并确立“西方中心论”之后,自从西方文化异化为“帝国文化”之后,当今西方现代化就创造不出人类文明新形态。

从目标看,当今西方现代化追求的是资本增殖,是稳居世界霸主的地位。以此为目标的西方现代化只能内生出所谓的“资本文明”,内生不出人类文明新形态。

从道路、路径和方式看,西方主流认为只有西方现代化道路才是实现现代化的唯一道路,其实质是倡导西方现代化道路或所谓西方文明,不是世界各国实现现代化的道路,也不是人类文明,创造不出人类文明新形态。

从主体和动力看,当今西方现代化没有真正把人民群众看作历史发展的主体、动力和目的,更注重的是资本的力量与少数精英的作用,这样的现代化创造不出人类文明新形态。

从性质和立场看,当今西方现代化是站在资本和资本家立场上,主要是实现资本家、少数资本利益集团的愿望,而不是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这样的现代化创造不出人类文明新形态。

从文明观看,西方立足于个人利益至上的市民社会,它所谓的文明只是单数文明,是“我的”文明,是“为我”的文明,创造不出人类文明新形态。

从民族学、人类学看,西方把白人种族看作世界上最文明、最先进、最优秀的民族,他们是“主”,非西方世界的民族是“客”,属于蒙昧、野蛮、未开化的民族,主必须统治客,这样的种族优越论只能衍生出所谓的“帝国”文明,内生不出人类文明新形态。

从社会运行观看,西方对社会运行的总体看法就是社会进化论,认为“竞争进化”“优胜劣汰”法则是人类社会普遍适用的治理法则,可以把这一法则全面贯彻到社会一切领域和现实的世俗化进程中,这样的社会进化论衍生不出人类文明新形态,内生出的只是一部分的发展以牺牲另一部分的发展为代价的所谓少数人文明,不是人类文明。

从评价尺度看,“西方中心论”强调理性具有本质性、逻辑性、同一性、唯一性、普遍性、至上性、永恒性、绝对性、主体性、否定性,理性是最高尺度,一切都要到理性的审判台上加以评判,认为西方国家可依据理性制定具有控制世界最高权力的“世界标准”,应当用这些世界标准裁量其他国家和民族,西方是这种“万能理性”的化身,这只能内生出具有主宰性、统治性的所谓西方文明,内生不出人类文明新形态。

从殖民扩张看,西方主流认为西方文明就是世界最先进的文明,非西方国家、民族要么蒙昧,要么野蛮,要么不开化,西方世界需要行使上帝旨意的“文明开化使命”,其手段和方式之一就是实行殖民扩张。近代以来,西方惯用“文明和野蛮”二分法的强制性话语方式,为其“文明开化”辩护,其中蕴含野蛮的基因,与文明、人类文明、人类文明新形态背道而驰。

从哲学根基看,当今西方现代化的哲学根基就是西方形而上学所蕴含的“唯一哲学”或“主客二元对立”哲学。从古希腊哲学到德国古典哲学,一直要为现实物质世界寻求作为最后本源、最高权威的形而上学的所谓“本体”,把这一本体看作最高的“一”,看作“主”,认为它具有至高无上性和主体性,是主宰“多”或“客”的最权威的“主宰者”,是统治现实世界的绝对的“终极存在”,一和多、主和客是前者主宰、统治后者的二元对立关系。这种哲学是为“西方中心论”作论证的,内生出的是对立、冲突、暴力、战争,而不是人类文明新形态。

第二,美西方主导的历史,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殖民扩张的历史,是导致整个世界陷入对立、冲突、暴力、战争的历史,不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发源地主要在西方,西亚、北非、中东的地区冲突、局部战争的根源主要在美西方,俄乌军事冲突、巴以冲突的最终根源主要在美西方。美西方导致世界冲突、战争不断,致使尸横遍野,无数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这是当今西方文化之“野蛮”,是当今西方文化之“恶”,在本质上已经远离人类文明。

第三,文明在本质上与对人性之恶的约束、克制和规范有关,它针对的是野蛮。一些西方学者为遮蔽当今西方现代化、“西方中心论”所蕴含的野蛮,往往让文化披上文明的外衣。实际上,凡是与野蛮相对应的,应是文明概念所描述的;凡是与“人化”“外化”有关的事物和对象并且背离文明的,总体上可以用落后文化来描述,不能归属于文明。我们不否认西方文化中具有利于人类进步、社会进步和人本身进步的文明方面,甚至还要向这些文明方面学习借鉴。如西方那些历经沧桑、经久不衰而依然巍巍壮观、绚丽多彩、美丽动人的几百年乃至几千年的艺术性建筑,西方那种气势恢宏、光彩夺目的图书馆,西方那种典雅且引人注目的大学等,都可以用文明来加以描述和阐释,但建立在沾满人们鲜血基础上且以牺牲无数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建筑除外。我们需要揭示西方那种把本属于“文化的”说成“文明的”,即把文化等同于文明的“吊诡之计”。

实际上,在不少方面,西方往往以文明的名义作出许多野蛮的事,且为其各种行为进行合法性辩护。对此,我们要对“以文明的名义”予以澄清和祛蔽。西方为发展大工业而破坏自然环境,搞殖民扩张,这不是工业文明,只是工业文化;西方以自由、民主、人权的名义制造国家之间、地区之间、民族之间的对立、冲突,这不是人类文明,只是西方文化对人类文明的背离;西方把大量工业废品倾泻到别的国家去,这不是生态文明,而是西方损人利己的文化;西方利用掌握的高科技、高精尖军事武器导致国家、民族之间的暴力、战争,这不是科技文明,而是战争文化;西方对本国公民之个人权利的尊重属于文明,但它所导致的其他国家的人民的死亡,却属于野蛮。威尔·杜兰特就将文明比作一条蜿蜒流淌的溪流,指出它不时因杀戮、盗窃、喧嚣及其他夺人眼球的行为而变得血红;而在岸边,人们正在悄无声息地搭建房舍、繁衍后代、抚养儿童、颂歌赋诗,甚至从事雕刻艺术。在杜兰特对文明叙事的诠释中,那些发生在“河畔岸边”上的事情更加符合文明间关系的走向,而持续的压迫与杀戮只会使溪流变得更加污浊。西方把文化等同于文明,是人类文化和文明史上的某种“吊诡之计”。我们一些中国人却把文明等同于文化,是人类文化和文明史上的一种迷误。我们要澄清把文化等同于文明与把文明等同于文化两种情景之迷误,解析和清理一些西方学者蓄意把文化和文明加以混淆的这种世界性迷思。

第四,一些西方学者推崇“西方中心论”,且西方往往以文明名义做出野蛮之事,其手法之一,就是把文化说成文明。这种“吊诡之计”的内在逻辑是:起初,人们并没有自觉地把文化和文明区分开来,二者常常混在一起使用,缺乏认识自觉和理论自觉;后来,人们在认识上把文化和文明作些初步区分,认为文化主要指的是“人化”,相对于原始自然,文明主要讲的是“化人”,相对于“野蛮”,但还没有达到高度的理论清醒、理论自觉;17世纪之后,由于海上环球航线的开辟和工商业兴起,有些欧洲学者便强调“民族自我意识”,自觉主动地用“文明-野蛮”二分法来区分欧洲社会、欧洲种族与其他民族,将欧洲社会、欧洲种族视为文明,把其他民族看成有待教化的野蛮民族,由此形成了“欧洲中心主义”,后进一步拓展为“西方中心论”,具有了高度清醒的认识自觉、理论自觉和实践自觉(一些学者指出,“在文明概念兴起的背景中,这一阶段欧洲的扩张是其因素之一”,“18世纪文明概念产生后,种族理论找到了一个宿主,有了安身立命之地”,“欧洲人透过种族优越的意象来看待自己与他者的关系,如果说存在一个概念,此概念又在这种意象中占据特殊地位,那么此概念就是文明”,“文明起源于欧洲的优越意识”,表达了西方的自我意识,甚至可以说是国家意识,这种优越感,既可以是善意的形式,也可以是恶意的殖民的形式);西方主流为了确立并维护“西方中心论”,就凭借针对野蛮的文明而强调单数一元文明,认为文明只属于西方,把自己所做的一切(包括其野蛮方面)都称为“文明”,西方以外的其他国家和民族要么野蛮,要么不开化,因而西方可以行使上帝旨意的“文明开化使命”;自提出“西方中心论”且把西方文化异化为“帝国文化”之后,就蕴含着野蛮的基因,且在行使“文明开化使命”的历史进程中,也做出许多野蛮之事,因为其哲学根基是“主客二元对立”,而文明针对的是野蛮,为遮蔽这种野蛮,进而维护“西方中心论”,西方主流就更加主动地行使这种“吊诡之计”,即“把文化等同于文明”,用文明掩盖野蛮;一些西方学者曾蓄意地把文化同文明相混淆,把文化说成文明,其实质就是维护“西方中心论”,遮蔽其野蛮行径;文明的本质内涵从一开始的“不确定”走向后来的“确定”,是由于“西方中心论”的出现,极力维护“西方中心论”,是西方主流把文化说成文明或把文化等同于文明这种“吊诡之计”的底层逻辑。汤因比在《历史研究》中,就以“文明”概念代替斯宾格勒在《西方的衰落》中反复使用的“文化”概念。亨廷顿也是如此。在西方主流倾向中,文化和文明的区别是很不明确的,甚至随时随地将二者任意替换,其滥用现象十分严重,有些专家学者就是在确切知道文化和文明具有区别的情境下,故意将二者混淆。真正理清把文化说成文明或把文化等同于文明这种“吊诡之计”的内在逻辑,有助于我们拨开文化和文明问题上的种种迷雾。

第五,中华文明是真正意义上的文明。伏尔泰认为,人类文明史是从中国开始的,中国是欧洲的思想导师。他还强调,中国儒学的“性善”说与基督教的“性恶”说有本质区别,人类的“性善”才使他们在“爱神”之外,能够“以深厚的感情,去爱其祖国及其父母妻子”,而西方民族的任何格言和教理都无法与“纯粹道德”相比拟,孔子常说仁义,若使人们实行此种道德,人们就不会互相攻伐了。他还援引传教士李明的话说:“中国遵循最纯洁的道德教训时,欧洲正陷于谬误和腐化堕落之中。”由此,他大声疾呼法国要“全盘华化”,主张每个法国人都应该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此外,狄德罗、爱尔维修等也认为,中国是世界上唯一的将政治和道德结合的国家,中国的统治者明白要使国家繁荣,必须仰赖道德,中国的学说值得所有国家奉为楷模。霍尔巴赫也宣称,法国要想繁荣,必须以儒家的道德代替基督教的道德。然而,需要反思的是,我们一些人却往往把本来是“文明的”说成“文化的”。

第六,理清文化和文明的相对区别,对深化文化和文明的研究乃至实现理论突破,对破解“西方中心论”,对理解和把握人类文明新形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方向性意义。

首先,需要回归文化和文明的本质。把文化等同于文明,实质上是夸大西方文化,而把文明等同于文化,容易误读中华文明。当务之急,就是要回归文化和文明各自的本质,把西方文化中的某种“恶”呈现出来,把中华文明之“善”彰显出来,使人们认识西方文化和中华文明的本来面目。如文字、城市、国家等,就主要属于“文化”范畴,而不属于“文明”范畴,因为有些国家已呈现出某种“国家之恶”。这里,应自觉清醒地识别“西方中心论”滥用文明概念的实质,即它把文明仅仅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以具有民族自我意识的“种族优越”自居而打压其他国家和民族,且掩盖其野蛮行径,最终走向文明的反面。布鲁斯·马兹利什指出:“一些表述二元对立的概念必不可少。排斥和诋毁‘他者’是一种基本的心理机制,借此来达到凸显自身的目的。文明是实现这一目的的一种方式(手段)。”要颠覆这样的文明观,回归和重建上述我们所讲的第一种文明观,就要在人类“求真向善尚美”的进步意义上,在人本身的人性、心性、德性建设上,在“利他性”的“德行天下”意义上来讲文明。

其次,需要关切文化和文明各自的旨向。文化的旨向在于人化、外化及其成果,相对注重“外”和“物”,注重人对外部世界的支配,注重人之外的外部世界的“成果”建设;而文明的旨向在于化人、内化及其成果,相对注重“内心”和“成人”,注重人本身的内在情感世界、心理世界、心灵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德性”或“心性”建设。当我们讲到人本身的内在情感世界、心理世界、心灵世界和精神世界建设时,应自觉意识到这是文明建设的主业。从文明的内涵之历史演变来看,便是如此。起初,文明是由“城市、组织、制度、规范和精神等”来定义的;之后,文明便在“野蛮-文明”二分法框架内加以解释,认为文明针对的是野蛮,体现的是一种具有“优越感”的民族自我意识;其后,便是基于“西方中心论”这一底层逻辑来定义文明,强调文明只属于西方,西方以外的国家、民族要么野蛮,要么不开化;当今,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尤其是中国的专家学者自觉告别“西方中心论”,立足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人类,从更为广阔和更为美好的未来愿景来理解和把握文明,认为文明彰显的是人性内在“求真向善尚美”的过程及其积极成果,显示的是人在各种关系中的“利他性”的共同进步过程及其积极成果,展示的是人本身发展进步和社会发展进步过程及其积极成果,注重的是人本身的内在情感世界、心理世界、心灵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德性”“心性”建设及其积极成果。要言之,文明实质上讲的就是“德行天下”。这是从历史发展看文明内涵的演变。布鲁斯·马兹利什指出:“我们界定文明,必须首先将它作为一种历史现象,而不是把这一概念当作抽象形态,然后再强行赋予其实质。”

再次,文化和文明问题应相对而论,不能“大”而化之、“笼”而化之、“混”而化之,避免把文化问题说成文明问题,也避免把文明问题说成文化问题。论文明,中国相对早于西方,因为文明主要涉及的是伦理道德、化物为善、化人为善、德行天下,如前所述,伏尔泰就明确指出,人类文明史是从中国开始的,而作为所谓西方文明源头的古希腊哲学,则更多讲的是事物的本体与知识;论文化,西方成果相对丰硕,因为文化主要涉及的是文化知识、科学技术、创新能力。文明探源,既可以从考古等入手,也可以从哲学入手,从理清文化和文明的相对区别入手;既要注重文明的“历史长度”,也要注重文明的“历史高度”“历史宽度”“历史温度”,这不失为文明探源工程的一条新路。

最后,通过对文化和文明相对区别的分析研究,可以揭示出一条“建设规律”,即“由外向内建设规律”。一般而言,人们所注重的各种建设,大都是沿着“先外后内”的逻辑进行的。从历史来看,中国对西方现代化的回应,是沿着器物—制度—文化、外在模仿—内在主体的历史逻辑进行的,器物属于人之外的“外部世界建设”范畴,外在模仿性强,文化之中的“善”属于文明,这就开始走入人的内心精神世界的“主体性”建设。习近平所讲的“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实质上就是讲中国式现代化在注重物的现代化、制度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同时,新时代要从本质上更加注重“人”的内心精神世界的现代化。从现实来看,1978年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相对注重物质财富的积累,相对注重人之外的物质世界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就相对注重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之后又进一步注重文化强国建设,开始走向人本身的内在情感世界、心理世界、心灵世界、精神世界的深处,注重确立、巩固、高扬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从未来来看,整个人类的物质世界建设已经取得丰硕成果,如今最大的难题,就是人本身内在的情感世界、心理世界、心灵世界、精神世界出现了一时难以疗治的严重问题。这一规律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当务之急,整个世界的建设应当且必须注重“内”“心”的建设,这是人类走向光明前景的正途。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目标旨向之一,就是致力于人本身内在的情感世界、心理世界、心灵世界和精神世界及其主体性建设。这实质上是一种规律性认识,也必然推进规律性创新。

 

(本文注释略)

韩庆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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