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从责任论透视国际体系转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63 次 更新时间:2008-11-24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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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  

[提要]当前,国际体系正处于转型期。冷战时期的两极体系瓦解,后冷战时期的多极体系尚未形成。国际体系重心由跨大西洋地区向太平洋乃至东亚地区转移,体系中的权力结构、行为主体、治理模式等呈多极化、多元化、多样化发展态势。

[关键词]国际体系、国际责任、“中国责任论”

国际体系是指国际关系行为体,按照一定规则相互作用和影响构成的具有互动性、稳定性的整体。在国际形势变化的情况下,国际体系也会随之演变。目前,中国、印度、巴西、南非等新兴国家的崛起已经和正在改变国际力量格局,构成国际体系演变的重要动因。新兴发展中大国应在多大程度上分担国际责任渐成国际焦点。“增长与责任”被列为2007年八国集团与发展中国家领导人对话会的主题。强调大国特别是新兴大国的国际责任,成为当前国际关系的一个重要动向,也折射出国际体系转型时期的阶段性特征。

一、国际社会围绕国际责任的外交折冲出现新特点

广义的国际责任是责、权、利的统一。现代意义上的国际体系产生于17世纪的欧洲,并以欧洲体系为基础向外延伸逐渐形成。1648年,欧洲国家结束“三十年战争”,签署《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了以独立主权国家为主体的现代国际关系基本原则,并为后来国际体系的演变和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此后,国际体系大致经历了维也纳体系、凡尔赛—华盛顿体系、雅尔塔体系的变化。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雅尔塔体系,是在世界范围内的战争彻底颠覆旧有体系后,战胜国通过在战败国及其附属地区承担维护安全、恢复秩序和重建经济等责任,在划分的势力范围内获取支配权和各项利益,进而增强本国实力,提升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影响力和话语权。因此,一国承担责任和义务越大,获得的政治、经济、安全等各方面的权力和利益越多,该阶段国际体系呈现出大国、强国竞相“承担”国际责任的特征。

冷战结束后,经济全球化席卷全球。全球化推动了世界经济和贸易在全球范围内的互动,极大改变了人们的生产方式,也释放和扩大了恐怖主义、武器扩散、气候变化、环境恶化、疾病传播、人道主义危机等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影响力。这些问题跨国度、跨领域、跨地区,相互联系、互相影响。全球性的问题呼唤全球性的合作。在此背景下,国际体系内围绕国际责任的外交折冲呈现出新特点:

(一) 发达国家规避、分摊国际责任。

一方面,竭力回避当年殖民统治和侵略战争的责任,不愿无条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经济援助。大多数发达国家外援金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远远达不到联合国规定的标准。对技术转让和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态度消极。另一方面,不考虑历史背景和各国国情,要求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共同承担气候变化、环境保护、节能降耗、汇率稳定、贸易平衡等国际责任。同时,把所谓“民主”、“人权”责任泛化为国际共同责任,将国家利益和战略意图包装成推广民主、防止大规模武器扩散等共同的国际责任,以维护人权为名干涉他国内政,以民主化为旗号践踏他国民主,以反恐、防扩散为借口推行多重标准,甚至使用武力推翻一国政权。

(二) 新兴力量主动承担、争取国际责任。

随着经济实力大幅提升,新兴力量积极参与国际维和、争端调解、战后重建以及扶贫救灾等国际事务,在联合国改革等影响国际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上声音增多、参与力度增强,努力通过扩大国际责任加强国际影响,提升大国地位。如印度、巴西、尼日利亚等国为争取担任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表现出希望承担更多国际责任的意愿。一些新兴国家要求增加对国际金融机制的参与、增加本国份额,努力通过争取国际经济责任获得更多发展权。一系列事实表明,广大发展中国家作为整体参与和利用国际规则维护权利的意识在增强,正从国际游戏的“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和“建设者”。

(三) 围绕国际责任的斗争与合作同步增多。

西方作为国际体系的主导者和责任分摊者,与挑战现行体系的新兴大国就权利和义务的分配展开斗争,成为南北关系的新焦点。面对新兴力量的崛起,西方危机感持续上升,在对国际体系掌控难从心愿的情况下,逐步将“排他式领导”转变为“合作式协商”,增强体制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努力通过规范约束新兴力量,将其纳入西方主导的现行国际体系和轨道,延长对国际体系主导权的掌控。

发展中弱国、穷国在国际责任问题上压力较小,部分国家对新兴大国的发展中国家属性提出质疑,南南关系中出现“南北矛盾”特征。

二、国际责任问题反映了国际体系转型的阶段性特征

国际责任问题体现了当前时代背景下传统强国与新兴大国博弈带来的国际体系内权力结构、力量分配以及南南、南北、北北等各组关系的新变化。

(一) 经济格局多极化是核心推动力量

近年美国经济稳中有落,“一超”经济地位有所弱化。过去7年美国虽保持年均3.2%的经济增幅,在发达国家中名列前茅,国民财富、经济竞争力、创新力、进口商品总量、服务贸易额、对外直接投资、科研投入等指标居世界首位,但2006年出口额被德国超越,信息化指标不及北欧。纽约的“金融之都”地位面临来自伦敦的强劲挑战。2006年美国GDP 总量占全球GDP 降至不足28%,较2001年前减少了4个百分点。同时,欧盟、日本等传统经济强国加快复苏,英国经济活力重现,西班牙、卢森堡、澳大利亚实现较高增幅。东亚、欧洲、美洲经济三足鼎立,世界经济发展支撑点增多,稳定性增强。

“金砖4国”[1]和新钻11国[2]等的快速发展,形成了发展中国家“群体崛起”的势头,使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分量、地位和作用明显增强。2006年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GDP 之和占全球GDP 的比例由8%升至11%以上。从2000年到2005年,“金砖4国”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从7%升至15%,吸收海外直接投资比例占全球比重从5%升至15%,对外直接投资占全球比重从0.5%升至3%。2005年四国外汇储备占全球的30%,石油需求占全球的18%。在全球20 大能源企业中,1991年美欧分别占55%和45%。当前美国降至30%,“四大金砖”则上升至35%,对全球能源业的支配力首度超过美国。据世界银行2006年底的报告,发展中国家对世界经济的推动作用超过以往任何时期,在未来25年里将是全球经济增长的火车头。2006年联合国发展报告预测,20年后,发展中国家经济总量将占到世界的50.7%。

随着经济实力的持续增强,发展中大国在国际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和影响不断上升,发言权增大。这是“八国集团”近几年连续开展与中国、印度、巴西等大国对话并出现机制化趋势的重要因素。发展中国家参与世界银行权力分配的力度增大。西方不得不提高新兴国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投票权。

经济格局多极化推动国际政治格局多极化。美国继续推进“一超”战略,但相对实力与对国际事务的操控力有所下降。欧盟一体化进程继续推进,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上升。日本加快向政治军事大国目标迈进的步伐。新兴大国虽暂时没有实力在现行体系外“另起炉灶”,但成为“关键的少数”,在现行国际体系中获得战略新支点。发达国家认识到,解决全球化问题离不开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大国的参与,进一步加大了对南北问题特别是非洲发展的重视和投入。同时,发展中国家重新占据大国互动的重要位置。主要大国重新争夺发展中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相关的议题,成为大国战略博弈的重点。

(二) 南北界线模糊,“因利而动”展开多层次、全方位合作与对话。

在南北政治矛盾和经济不平衡总体扩大形势下,南北关系呈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织状态。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依赖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借重同步上升。

在政治领域,一些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重塑国际体系方面既合作又竞争,如日本、德国与印度、巴西组成“四国集团”争取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美国、印度在倡导民主价值观方面发出共同声音,东欧和拉美国家在人权观问题上与西方步调趋同。

在经济领域,一批发展中国家迈入或走近经济大国行列,南北国家有关发展模式的融合、交叉增多,对维护世界经济体系及自由贸易规则的需求不断增长,共同利益增多。如美国、欧盟、日本三大经济体以优惠贸易、投资合作等手段密切与发展中国家关系,新兴力量与传统大国通过FTA[3]等形式组成经济联盟等。

在安全领域,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的新形势,使南北合作增多。朝核问题六方会谈机制(朝鲜、美国、中国、韩国、俄罗斯、日本) 、中东问题四方机制(美国、俄罗斯、欧盟、联合国) 等对处理有关热点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非传统安全问题的跨国性、不确定性、转化性和动态性等特点,使各国共同利益增多,在打击恐怖主义、治理环境污染、防治重大灾害疾病等问题上的合作需求增多,合作成效显著。

同时,南北关系中的政治问题突出。冷战时期,东西方关系是影响世界和平的首要问题,南北关系主要表现为发展问题。冷战后,东西方对抗局面结束,南北关系中的政治问题日益突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凭借强大实力,强行输出价值观念和政治经济发展模式,干涉发展中国家内部事务。特别是“9·11”事件以来,借反恐之机,强力打压所谓“邪恶轴心”和“暴政前哨”国家,大搞“颜色革命”,实施民主改造和政权更迭,矛头指向特定宗教。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伊斯兰世界的反美、反西方情绪持续高涨。南北关系中的政治因素有所上升,渗透与反渗透、改造与反改造、控制与反控制成为突出特点。

(三) 北北、南南内部均出现复杂变化。

北方国家内部在一些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矛盾有所发展,在气候变化、农产品补贴等问题上的分歧明显,对关键市场、油气资源和战略要地的争夺激烈,导致在特定议题和特定时间内,一些北方国家脱离原有阵营,重新分化组合,形成不同利益集团。

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未得到根本解决。南方国家逐渐形成正在崛起的发展中大国、发展较快的新兴工业国家、发展缓慢国家、停滞不前国家。一部分发展中大国经济快速增长,本质上仍是发展中国家,但也具有了发达国家的某些特征,呈现“亦南亦北”的双重性。相当一部分国家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更趋恶化,在全球化进程中日益被边缘化。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利益虽基本一致,但发展差距拉大,在资金、市场、资源等方面的竞争加剧,南南矛盾和摩擦增多,在重大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立场出现分歧。

(四)国际体系内的多样性特征显著

国家行为体多样化。国际体系的行为体既包括主权国家,也包括超国家行为体,如欧盟,以及非国家行为体,如跨国公司、非政府组织、公民社会等,各种行为体在国际体系内的互动增多,传统国家主权受到挑战。

发展模式多样化。中国等新兴大国成功实现发展,特别是中国政治稳定、经济增长、社会和谐的发展模式和成功经验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认可。法国前总统希拉克认为,不同现代化发展模式的涌现,尤其是亚洲千年文明古国的崛起,标志着西方百余年来对世界的全面统治结束,西方模式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下降,衰落和焦虑情绪增加。

文明发展多样化。美式西方文明与伊斯兰文明之间的政治、价值观冲突加剧。国际社会对美国制造“文明冲突论”危害性的反思进一步走向深入。在全球民意调查中,对中国、印度等非西方文明大国的好感度的排名不断靠前,世界范围内,呼吁不同地域的文化、宗教、艺术多样性发展的声音高涨。

治理方式多样化。全球化的加速发展暴露出更多全球性挑战,各国更加关注全球化和多极化趋势下的国际治理问题,围绕国际规则和制度变革提出各种主张。美国坚持“霸权稳定论”和单极独霸战略,对国际合作和多边机制持实用主义态度,拉“利益攸关方”结成化解具体危机的临时性“意愿联盟”,提出以“防扩散安全倡议”和“全球核能伙伴合作计划”取代现有国际防扩散体系,建立超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全球海权新体系,倡议制定国际空间利用体系等,希望通过强化制定国际新规则,维系在国际体系中的主导地位。欧盟以“全球治理”理念修正和牵制美单边主义,主张完善并推动发挥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多边机制保障作用,通过世界各国、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和新闻媒体等各类国际行为体的共同努力,在有效多边主义基础上实现“全球治理”。日本以“价值观外交”呼应美国的“民主改造计划” 和“变革外交”,提出联合欧亚大陆外围的“新兴民主国家”,组建“共同价值观国家联盟”和“自由与繁荣之弧”,在世界范围内推广民主价值观。一些发达国家注重“大国共治”,认为解决朝鲜核问题和伊朗核问题的大国合作机制是多边主义的范例,希望将新兴大国纳入“大国共治”框架加以规范和制约。多数国家赞同多边主义,将联合国和世界贸易组织等多边机制作为解决世界重大问题的主渠道。

(五)国际体系演变方式发生变化。

近现代史上历次国际体系的转换,都伴随着大规模战争和冲突。国际体系基本是“强者制定规则”,在条约和文书的谈判中,大国、强国通常处于主导地位,发挥决定性作用,最终确立的体系,也基本代表强者利益。特别是体系形成后,权力分配往往严重失衡,新兴国家经常受到来自霸权国家和体系主导国家的防范和遏制。

当前国际体系转型的历史条件、外部环境与历史上任何一次国际体系转型有本质区别。新形势下,全球性问题层出不穷,恐怖主义与反恐怖主义的斗争将继续发展,艾滋病和禽流感等疫情难以根本遏制,全球气候异常加剧,自然灾害更加频繁,跨国有组织犯罪持续不断,恐怖袭击和海盗等依然威胁海上通道安全。全球性问题具有关联性、突发性、跨国性与政治、经济影响等多方面特征,使各国既需要也能够进行有效合作,共同探索应对全球问题的新机制。应对全球性挑战问题成为牵动国际体系转型与各国内政外交的重要因素。国际会议成为国际体系演变的重要平台。国际条约等硬性束缚减少,论坛或非正式倡议作用增大。国际体系调整将呈现更多非西方色彩,国际道义、国际伦理、普世价值观等的重要性上升,以“国际责任”为代表的软约束作用明显。国际组织日趋网络化,对国际体系演变的协调作用增大。各国借助国际组织平衡关系、解决彼此争端的方式增多,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牵制增强。

三、客观认识和承担中国的国际责任

“中国的国际责任”问题备受关注。2005年9月21日,美国前常务国务卿佐立克在演讲中提出,美国的对华政策就是要促使中国成为“负责任的利益攸关方”,开启了“中国责任论”的先河。2006年5月,美国财政部长保尔森再度肯定了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利益攸关者”的角色,并在2007年3月的上海演讲中表示,鉴于中国的经济规模及在世界市场上的地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经济的领导者,而且理应得到领导者地位的认可。领导地位也带来了相应的责任。美政府、国会和西方国家及其媒体也加入这一论调。2006年底欧盟发表的对华政策文件中,把“更加负责任的大国”作为界定中国国际行为的核心概念。美欧在要求中国成为国际体系“负责任的利益攸关方”方面趋向一致。

作为国际体系演变的重要动因之一,和平发展的中国如何认识并找准位置,充分把握机遇,化解挑战,对中国通过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建设和谐世界,为人类的和平发展事业做出更大贡献具有重要意义。

(一) 客观认识“中国责任论”。

冷战结束以来,美国及西方国家曾戴着意识形态和冷战思维的有色眼镜,渲染形形色色的“中国威胁论”,为奉行遏制战略制造理论依据。从“中国威胁论”到“中国责任论”,反映出国际社会特别是西方对华政策的新变化:

接受中国发展的现实。中国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不断取得成果,国际社会特别是西方逐渐认识到,中国的发展不可阻挡、难以逆转。

应对中国发展的冲击。对中国的政策出发点从制约、防范转移到接受中国成为世界大国的现实,并通过要求中国分担责任、认同现行体系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规范中国国际行为,通过将中国纳入现行国际体系,影响中国的内政和发展走向。

保持对华政策一致。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对内建设和谐社会,对外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和平、民主、文明、进步的国际形象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同。“中国威胁论”的市场缩减。提出伸缩性、包容性相对较大的“中国责任论”,有助于维持西方对华政策基调和政策的一致性。

与“中国崩溃论”、“中国威胁论”等质疑、遏制中国发展的论调相比,“中国责任论”承认中国的国际地位及对国际体系发展的积极意义,反映出西方正在调整对华战略思维,从“中国热”和“中国威胁论”两个极端,进入与中国的务实合作阶段。这反映出中国与世界的相互了解和认识在加深,有利于中国为实现和平发展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发挥中国负责任的大国作用和影响。

同时也要看到,“中国崩溃论”主要来自对中国抱有意识形态偏见的西方学者,“中国威胁论”更多来自西方大国和周边大国对地缘政治变化的担忧,而“中国责任论”不仅在西方有较大市场,在欧亚转型国家和亚非拉发展中国家也得到相当程度的呼应。“责任论”的潜台词仍是中国有可能“不负责任”地使用国力。是否负责任,要由他国界定和判定。这为他国通过“国际责任”约束中国行为,干涉中国内政提供了口实,也为他国通过要求中国承担超负荷的国际责任,付出与发展水平和自身实力、能力不相符的代价,减缓中国的发展速度提供了制约手段。

(二) 妥善应对“中国责任论”。

中国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明、辽阔的疆域、众多的人口以及强劲的发展势头,决定了中国必将在国际体系演变中占据重要位置。

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参与国际体系的深度与广度快速拓展,成为100 多个政府间国际组织成员国,参加了300 多个多边国际公约,较全面地参与了国际政治、经济、安全、军控、环保、人权等各分支体系,越来越多地与国际体系实现了融合与互动。中国在国际体系内享有应有的权利,也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始终坚持原则,为维护世界和平贡献了积极力量。中国已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也发挥着建设性作用。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忠实履行承诺,为全球经贸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专家认为,2007年中国将成为促进世界经济增长的最大推动力,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5%。中国坚持维护核不扩散机制,是唯一公开宣布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国家和无核地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核大国。中国批准、加入了包括《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内的23 项国际人权公约,并一直本着负责的态度,积极研究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国积极参与中国与东盟、东盟与中日韩、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区域合作机制,为推动区域一体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事实证明,中国是国际体系的积极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

为进一步发挥在国际体系中的建设性作用,中国继续高度重视国际责任问题的发展趋向,积极研究界定不同阶段的国际责任,使国际责任与发展阶段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平发展的中国与和平发展的世界的一致性,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与世界人民共同利益的一致性。

1. 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肯定世界各国在事关人类前途的重大问题上负有共同责任,同时要坚持共同不等于同等、同步,责任必须基于历史与国情、发展现状和人口环境而有区别、有条件、有步骤。在气候变化、环境保护等问题上,要既考虑总量责任,更重视人均责任。要坚持国际责任的渐进、有效实现,坚持国际责任的和谐、合理分摊,平衡处理大国与中小国家的责任,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责任。

2. 坚持责任与权利的平衡。责任不能脱离权利存在,发展中国家有发展经济和改善民主的权利,有要求西方国家改正、补偿历史错误的权利,有主张更多技术经济援助和在国际事务中发言权的权利。反对曲解和无限放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责任。只有尊重和保障发展中国家在政治、经济、安全等各领域的权利,才能讨论发展中国家公平的承担国际责任。

3. 坚持国际责任与国际法的协调。国际法是国际责任的载体和保障,维护《联合国宪章》及现行国际法体系是各国的共同责任。要根据国际法,在民主协商、平等对话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各国国际责任,反对将一国意志、价值观念和国内法强加于他国,强行界定和评判他国的国际责任。

4. 坚持责任与实力相称。中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根据中国的国家贫困线,目前全国贫困人口约4800 多万,约占人口比重的3.7%。而根据国际贫困线,中国约有1.35亿人生活在国际贫困线以下,贫困人口相当于俄罗斯的人口总和(约1.4亿) ,多于日本人口总数(约1.28亿) 。在实现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中国还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不可能不切实际地承担与自身实力和发展阶段不相称的国际责任,更不能以主权、安全和发展为代价承担“国际责任”。

(三) 主动定义国际责任,围绕国际社会关切做好重点宣示。

在亚洲和世界的责任问题上,定义两项责任。一是中国有责任实现和平发展。中国通过走和平发展道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对亚洲乃至世界的发展是最大的拉动力量和贡献因素。二是中国有责任与亚洲和世界各国一道,共同维护亚洲地区的和平稳定。没有稳定,难有发展。中国主张以和平、合作的方式解决各种争端,在朝鲜半岛核问题、伊朗核问题、中东问题以及苏丹达尔富尔等问题上积极发挥建设性作用,参与和支持有利于亚洲和世界实现和平、促进发展的各种区域和次区域机制,努力在反对恐怖主义、防止大规模武器扩散、治理跨国环境污染、打击国际犯罪等问题上做出努力,为维护和平稳定的亚洲和世界做出贡献。

在能源资源问题上,定义三项责任。一是中国有责任保证一定的增长速度,避免经济滑坡。占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是中国对世界的和平发展事业做出的实实在在的贡献。二是中国有责任承担世界范围的产业转移和结构调整,维持世界经济增长。强调世界市场在分享中国为全球产业结构优化配置的同时,并没有给中国提供新的能源、资源份额这一客观现实。三是中国有责任超越旧工业化道路,尽快转入新工业化道路。如果中国不能摆脱大量耗费能源资源的增长方式,对中国和世界都将是灾难。中国的发展不仅是“中国现象”,也是“亚洲现象”和“世界现象”,是亚洲和世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解决中国的能源资源瓶颈问题上,不仅需要中国的努力,更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与合作。

注释:

[1]“BRICs”是由巴西(Brazil)、俄罗斯(Russia)、印度(India)和中国(China) 四国的英文名称首字母缩写而成,由于“BRICs”发音与砖块(bricks) 相似,故称为“金砖四国”。

[2]“新钻11国”是美国高盛集团继“金砖4国”之后推出的又一新概念。通过5年前筛选“金砖四国”的同一预测模型,高盛2005年底根据劳动力成长、资本存量与技术成长三项指标推估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选出经济潜力紧跟“金砖四国”的11个新兴市场,包括墨西哥、印度尼西亚、尼日利亚、韩国、越南、土耳其、菲律宾、埃及、巴基斯坦、伊朗和孟加拉国,统称为“新钻11国” (N-11) 。这些国家的共同点是人口众多的新兴国家。

[3]FTA是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 的英文简称,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包括独立关税主体) 根据WTO 相关规则,为实现相互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所进行的地区性贸易安排。在WTO 文件中,FTA与优惠贸易协定(PTA)、关税同盟协定(CUA)一道,都纳入区域贸易协定(RTA,Regional Trade Agreement) 的范围。FTA传统含义是缔约方之间相互取消货物贸易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但近年,FTA出现了新变化,其内容不仅货物贸易自由化,而且涉及服务贸易、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多领域的相互承诺,有时也指基于一定贸易协定的自由贸易区或准自由贸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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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国际问题研究》2008年第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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