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经济增长乏力,经常给出的药方是提振消费。问题是,提振消费从来不是单纯的经济刺激问题,而是关乎发展根基、社会公平与长期稳定的深层公共治理命题。从宽泛意义上说是一个地道的政治问题。它的核心堵点从来不是居民“不愿花钱”的短期意愿,而是收入分配体系长期形成的结构性公平赤字,笔者多年来对这一问题就有多篇文章阐述。要破解这一困局,必须通过系统性的公共治理改革打通分配链条的深层堵点,这正是其超越普通经济政策范畴的根本原因。
一、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现状
当前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正处在“总量持续提升、差距有所收敛但结构性矛盾仍存”的转型阶段,整体呈现出增长与分化并存的鲜明特征。从核心衡量指标看,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2024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65,这一数值虽较十年前的0.491有所回落,但仍高于0.4的国际警戒线。当然,这一数据,包括笔者在内,一直存有质疑。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居民基尼系数超过 0.6仍是大概率事件。但无论如何,缩小收入差距仍是中长期民生工作的核心目标。2025年国家统计局统计公报给出的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情况。

对上表数据进行分析,2025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均仅3614元,80%的中国居民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2025年占总人口20%的全国居民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150元,月均约846元。高低收入组的收入倍数2025年是10.22倍,头部群体的绝对收入增量优势依然显著,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追赶仍需更长周期。最突出的结构性短板集中在农村老龄人口群体。当前全国1.8亿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月均养老金仅249元,折算下来日均收入不足8.3元,这笔收入仅能勉强覆盖米面粮油等最基础的刚需支出。绝大多数农村老人没有城镇职工医保和退休工资,除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外,仅能依靠少量高龄补贴、子女赡养和零散务农收入补充生活,部分高龄、失能的农村老人,晚年生活依然面临不小的经济压力。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核算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劳动报酬占GDP比重约51%,和发达国家普遍55%~60%的水平相比,仍有4~9个百分点的提升空间。从更细分的核算维度看,2025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约为43.5%,比劳动者报酬占比低了近10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劳动者创造的总报酬中,最终能落到居民手里自由支配的部分,仅占82%左右,中间的差额部分被社保缴费、经营成本等环节分流,进一步压缩了普通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空间。
二、 为什么说提振消费是一个政治问题
从经济运行底层逻辑看,消费是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直接函数,没有公平合理的初次分配作为支撑,任何短期刺激消的政策都只能是治标不治本的“短效刺激”。当前我国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虽逐年提升,但仍长期低于OECD国家平均55%的水平,占就业总量80%以上的一线劳动者、中小微从业者,拿到的收入增量远低于资本回报率和企业营收增速。城镇家庭七成以上资产绑定房产,中低收入群体的可支配收入中近两成要用于偿还房贷、覆盖养老医疗等刚性支出,真正能自由支配的消费资金十分有限。这种分配结构下,靠短期刺激消费的政策不可能撬动持续的消费增长,只会进一步放大消费市场的K型分化——少数高收入群体的升级消费提前透支,绝大多数普通居民的刚需消费依然持续收缩。初次分配的公平性,即市场分配的公正性,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笔者在20多年前论述公平正义的文章就有所阐述。市场的公正从来不是靠市场自发调节就能实现的目标。市场天然倾向于向资本、技术等稀缺要素倾斜,放任自由竞争只会让收入差距持续拉大。要扭转这一趋势,必须依靠公共治理层面的制度性突破:从立法层面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让一线劳动者能平等参与工资谈判;从监管层面规范平台企业、头部企业的利润分配规则,避免资本过度挤压劳动者报酬;从制度层面打通中小微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通道,让千万小微经营者能从市场增长中拿到合理的利润份额。这些改革都不是单纯的经济政策调整,而是涉及利益格局优化的公共治理变革,没有系统性的制度支撑,很难真正落地见效。更进一步看,提振消费本质上是在重构经济增长的动力根基。过去我们长期依赖投资和出口拉动增长,形成了一套向资本、向基建、向外需倾斜的资源分配逻辑。要转向内需主导的新发展模式,就必须把过去向资本端集中的资源,逐步向普通劳动者、中低收入群体转移,打破过去固化的利益分配格局。这一过程必然涉及财税制度、社保体系、市场监管等多个领域的深层调整,本质上是通过公共治理的优化,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让每一个普通劳动者的收入增长能和经济增长同步,最终形成“收入增长-消费扩张-产业升级-就业增加”的正向循环。
三、推进收入分配公平的五大维度
推进收入分配公平,需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核心路径集中在五大关键维度。
1. 夯实初次分配公平的制度基础
通过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强化人大对行政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从源头约束资本过度挤压劳动报酬的行为。健全全国统一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建立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与企业效益挂钩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稳步提升。针对平台经济等新就业形态,通过制度创新打破“灵活用工”的保障盲区,把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群体纳入规范的薪酬和社保保障体系,让千万一线劳动者能平等分享产业增长的红利。
2. 强化再分配调节的公共治理能力
深化税制改革,统筹用好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财产税等调节工具,逐步构建覆盖全收入链条的税收调节体系,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一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财政民生支出持续向低收入群体倾斜,大幅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完善省际横向生态补偿、区域利益转移支付机制,从制度层面缩小城乡、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让欠发达地区的居民能同步分享全国经济增长的收益。
3. 规范财富积累的法治监管体系
加快收入分配相关领域立法,出台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集体协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专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民合法财产登记与保护制度,从法治层面堵住分配秩序的漏洞。严厉打击权钱交易、内幕交易、偷税逃税等非法收入,全面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清理整顿重点领域的隐性收入,构建“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的透明分配秩序。
4. 打通中等收入群体扩容的制度通道
深化资本市场制度改革,健全上市公司分红回购激励约束机制,发展普惠型基金产品,拓宽普通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让农民能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体资产分红获得稳定的财产性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推动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5. 构建第三次分配的激励引导机制
完善公益慈善领域的法律制度体系,优化企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比例和结转年限政策,鼓励高收入群体和企业自愿回馈社会,发挥慈善事业对初次分配、再分配的有益补充作用。通过制度引导而非行政强制,让第三次分配成为改善收入分配结构的温和补充,最终形成“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协调配套”的公平分配体系,为提振消费、筑牢内需底盘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上述推进收入分配的制度体系建立,几乎每一步都涉及到诸多环节,不是短期能够一蹴而就的。
结语
提振消费的深层命题,是通过推进分配公平,筑牢共同富裕的民生底盘,让经济增长的红利真正成为全体人民可感可及的现实福祉。它的成败,直接决定了中国式现代化能否真正建立在14亿人内需市场的稳固基石之上,决定了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能否真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