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敏:论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原则的空间性——基于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空间辩证法的思考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55 次 更新时间:2026-10-09 00:41

进入专题: 唯物史观   哲学方法论   空间性   空间辩证法  

● 李春敏  

内容提要: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中,历史性原则是贯穿其中的,而空间性作为与历史性具有同等地位的方法论原则却长期被忽视,后者对于历史唯物主义不仅是必需的,而且是必要的。空间性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首先是以历史的空间性为前提的,历史的空间性具体体现为历史经验、历史意识、历史运动和历史批判中的空间性。在此基础上,空间性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原则具体关涉四个层次:一是自然或环境向度上的空间性,二是社会关系向度上的空间性,三是社会结构向度上的空间性,四是意识形态向度上的空间性。空间性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本质上要求回到历史唯物主义所建构的时空总体性中,回到“空间的辩证法”,这里的“回到”意味着空间辩证法本身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应有之义。“空间的辩证法”是对空间的直观的物质主义阐释的反叛,致力于建构空间与生产方式之间的本质性关联,并且与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历史的辩证法”是内在统一的。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建构一个关于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空间辩证法的阐释框架,这一阐释框架是多层次的,其中,“基础层”关涉空间矛盾与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之间的本质性关联;“形式层”关涉特定的空间矛盾如何内在地、逻辑地从一种形态演化为另一种形态,包括其内在扬弃的可能方向;而“实践层”则聚焦于具体的空间生产、表征与斗争,包括空间、地方与环境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中的结构性冲突,三者密切关联,缺一不可。

关键词:空间性/ 哲学方法论/ 历史唯物主义/ 空间辩证法/

作者简介:李春敏,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原文出处:《天津社会科学》2026年第2期 第56-67页

 

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方法论的阐释,是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的重大和根本问题。哲学方法论之所以如此重要,在于它关涉哲学研究的基本指南和规范框架,哲学方法论不是具体的研究路线或步骤,而是如何思考、提问、论证、构建理论的根本性原则。作为一种元哲学工具,哲学方法论原则不仅关联着对哲学活动本身的反思和规定,而且提供审视概念、命题、理论和论证的基本视角,揭示其前提、界限和有效性,是构建连贯的哲学体系或论证链条的基础。不同的哲学话语所对应的哲学方法论原则是不同的。例如,现象学的方法论是悬置判断,回到事物本身,核心工具是意向性分析;分析哲学的方法论是解剖语言结构,其中,逻辑原子论侧重建构语言与世界之间的同构映射,日常语言学派侧重在具体的语境中辨析语用;解释学的方法论是建构“理解”的历史循环性,这种循环具体指向部分—整体、历史—现在和自我—他者。历史唯物主义是历史本体论与历史方法论的统一,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体系中,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本体论层面的方法论,物质生产实践的优先性原则是认识论层面的方法论,历史辩证法是关涉历史发展的动力、主体和规律层面的方法论;其中,历史辩证法又分为矛盾分析法、阶级分析法、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等。这些方法论使历史唯物主义区别于各种思辨的历史哲学、分析的历史哲学、文明史范式的历史哲学、微观史与概念史范式的历史哲学。在上述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中,历史性原则是贯穿其中的,是为上述方法论提供基本论域的。但是,与历史性具有同等地位的方法论原则——空间性长期以来是被忽视的,而后者对于历史唯物主义不仅是必需的,而且是必要的。

马克思的历史阐释学中内含空间性原则,历史唯物主义本身既呈现了一种区别于马克思同时代的“历史编纂学”的历史性原则,同时亦呈现了一种区别于近代以来的空间知识论的空间性原则,两种原则共同建构了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基本视域。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原则的空间性,不是对空间进行一种物理维度的静态阐释,而是将之作为一个关系论的范畴,确切地说,它探讨人与空间的交互作用中呈现的空间的社会属性。空间性原则强调研究对象本身的空间向度,关注地域、场所、边界、流动性、中心—边缘关系等空间要素是如何参与并塑造现实的历史进程的,“对空间结构的分析,并不是社会结构分析的派生物或附属物。……确切地说,两者是相互依存的。……离开社会结构,空间结构就不可能得到理论上的阐述,反之亦然……离开空间结构,社会结构就不可能得到实践,反之亦是如此”①。与历史性原则相比,空间性原则指向特定社会过程的地理差异性、结构性和关系性,缺失空间性的历史唯物主义会导向一种同质化的线性历史论。从理论层面来看,以列斐伏尔、福柯、哈维、索亚等为代表的理论家们在20世纪后半叶开启的“空间转向”,充分呈现了空间性作为一种多元的关系性与差异性框架的广阔的理论前景,作为一种独特且不可或缺的理论视角和批判工具,空间性正在当代社会政治哲学、文化批判理论、后殖民理论、全球化研究、技术批判、人文地理学等领域的研究中“异军突起”。从实践层面来看,当代人类正置身于一种史无前例的全新的“空间性”中,当代人类的空间经验呈现出与传统时代的深刻断裂,空间在其中不再是地理场所和物质背景的概念,而是融合了资本、技术、情感、流动性与智能的复杂场域。新的空间性正在重构人与环境之间的传统关系模式,成为孕育各种新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实践的“母体”。这都要求我们从哲学方法论的高度来重新审视空间,在历时性与共时性的有机统一中,理解当代视野中空间的意义“星丛”,建构真正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认知图绘”。从空间性切入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的讨论,既有利于促进西方马克思主义空间批判成果的中国本土化转换,又是构建中国的历史唯物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自主话语体系的一种有益尝试。以下本文将从历史的空间性出发展开这一理论工作。

一、历史的空间性:从历史经验到历史批判

对于历史唯物主义而言,空间性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是以历史的空间性为前提的,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中的历史叙事总是内含空间叙事,历史的空间性就是将空间作为审视社会—历史过程的基本维度,重申空间不是历史进程的外在性条件,而是内在于现实中的社会—历史进程,以至于我们可以说,欠缺这种空间视域的历史阐释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历史过程本身就是在差异化的空间中展开的,历史总是基于特定社会空间的历史,这些差异化的空间本身构成了现实历史的“肉身”。

第一,历史经验中的空间性。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域中,历史经验并不是原子化的个体经验,它关联着特定的社会过程,是人类物质实践在特定社会关系结构中的凝结与辩证转化,而空间性就内含于现实的历史经验中。我们只能在逻辑上探讨历史“一般”,而现实的历史总是关联着特定的、感性的、现实的社会空间形态,我们能经验到的总是历史“特殊”。马克思所关注的历史涉及欧洲的历史,具体包括德国的历史、英国的历史、法国的历史等,涉及东方社会的历史,具体包括中国的历史和印度的历史等,这些不同的历史进程总是关联着不同的民族、国家和地域,这种“关联”不仅指涉地理空间,更关涉社会空间和文化空间,表现为历史的现实过程中总是伴随着各种空间的生产——旧的空间的瓦解、新的空间的生成。历史的演进本身就是多重社会空间和文化空间的重组,现实的历史存在于一个个差异化的空间中。因此,空间本身不是外在于历史经验的容器,而是现实的历史经验的构成性因素,我们不能设想攻占巴士底狱这一历史事件是在另一个地点发生的,历史的发生学同时就是空间的发生学。在这里,历史并不能等同于线性流逝的“物理时间”,历史经验亦不只是对于过去事实的被动呈现。“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作为历史经验的主体本身就是一个时空存在者,历史经验呈现的就是人的历时性活动的空间延展,这里的空间是具有社会属性的空间,是作为特定的历史性的生成场域的空间,它汇聚多重的地方性经验、场所记忆、身份归属和权力秩序,关联特定历史语境中的物质生产、政治规训和文化认同。马克思从来没有致力于探寻一种超历史、超空间的经验普遍性,而是始终强调生产方式塑造经验的历史具体性和空间具体性,他关于19世纪的历史经验的论述所呈现的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具体的历史性和空间性。19世纪的历史经验中汇聚了多重的空间性,包括普遍的交换关系带来的空间拓展,交通技术的革新导致的“用时间来消灭空间”,城市空间的普遍资本化与空间分异等,这些都表征人的空间存在方式的深刻变革,使空间在19世纪的历史经验中空前地凸显出来,渗透于从日常生活到社会秩序的诸领域,19世纪由此成为一个“空间崛起”的时代。从工场手工业到机器大工业的转变本身就代表一种新的空间重组与转换,跨越遥远的地理距离在技术上不再是一个问题,资本积累拓展到全球空间,民族—国家市场日益成为世界市场的一个子系统,在这个过程中,一种新的空间结构在世界范围内形成。19世纪标志着一个新的空间时代的到来,人们空前地感受到资本不仅是历史的,更是空间的,关于资本的历史经验中内含关于资本的空间性。“工人的民族性不是法国的、不是英国的、不是德国的民族性,而是劳动、自由的奴隶制、自我售卖。他的政府不是法国的、不是英国的、不是德国的政府,而是资本。他的领空不是法国的、不是德国的、不是英国的领空,而是工厂的天空。”②这样的一个时代必然需要以新的方式来理解并置、边界、距离、媒介、介质、方位、流动、转换、中心、边缘这些空间术语,空间性现实地构成19世纪的历史经验的“质料”。相比之下,在当代的历史经验中,时空压缩(time-space compression)不断加剧,“地理的死亡”既成为当代人普遍的历史经验,同时也是当代人普遍的空间经验,各种技术手段可以使不同历史事件和历史过程在空间上“共同在场”,与此相适应,当代的历史经验呈现出19世纪的历史经验中所没有的碎片化、拼贴化的超现实的空间景观。

第二,历史意识中的空间性。相对于历史经验,历史意识更侧重关于历史的认知层面,历史意识涉及历史现象的认知结构以及从个体到集体记忆的形塑过程,而空间性在历史意识的生成中扮演重要角色,历史意识中内含多维的地理—空间因素。空间不仅是历史发生的场域,更现实地构成历史意识生成的内在框架。空间直接关涉历史意识的生成和展开:一方面,历史的意义体系是通过空间的符号系统建构的;另一方面,历史意识本身是在时间和空间的双重维度展开的。在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我们的历史意识从碎片化的历史观念到系统化的历史理论,都不是作为“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③,而是对现实的社会物质过程的反映。马克思批判那种没有触及现实根基的历史意识,历史的概念在其中只不过呈现为一种抽象的“词句”,他强调历史意识本身是物质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根植于以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为核心的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意识[das Bewuβtsein]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das bewuβte Sein],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④。历史意识之所以被神秘化为某种独立的力量,只能到导致这种神秘化的社会条件中去探寻。而作为历史意识之根基的现实的物质生活过程本身内含深刻的空间性,历史意识的生成正是源于具体的地理空间中呈现的具体的历史性,空间(从地理空间到社会空间、文化空间)本身就是历史意识的对象,正是空间性原则的引入打破了抽象的历史意识的诸种迷思。以19世纪的历史意识为例,这一特定的历史意识是对处于多重的空间重组与变迁中的资本主义的物质生活过程的反映,这种历史意识本身内含一种新的空间性。这一空间性突出地体现为两个层次:一是资本主义大工业开创的“世界市场”,在这个过程中,原有的民族封闭性被打破,历史意识从一种有限的“地域性”转向“世界性”,意识形态的斗争亦越来越空间化,在历史意识的场域中,这种斗争突出地体现为殖民史观与反殖民叙事的冲突。二是城市对乡村的统治。“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而不像在古代那样,是城市乡村化。”⑤城市和乡村空前地呈现为一种二元化的空间景观,这种二元化的空间对应二元化的历史意识,城市作为资本主义工商业中心,孕育资产阶级历史意识,包括竞争意识、契约精神、分工意识、协作意识等;而乡村则成为维系封建主义的历史意识的空间载体,这种历史意识以土地依赖关系为基础,包括神学目的论的历史观、对领主和土地的忠诚、地域化的等级意识等,其中,“地块随它的领主而个性化,有他的爵位,随他而有男爵或伯爵的封号;有他的特权,他的审判权、他的政治地位等等。土地仿佛是它的领主的无机的身体”⑥。在这里,城市集中体现了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历史意识,乡村则集中体现了以人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历史意识。空间性不仅作为生成历史意识的嵌入性因素,还现实地塑造历史意识,这表现为当生产关系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时,革命阶级会形成改造世界的历史意识。马克思重视无产阶级的历史意识,将其作为无产阶级阶级意识的重要内容,这种历史意识具体关涉无产阶级关于人类历史总体的基本视野、关于资本主义的历史有限性以及无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的历史使命等,无产阶级的历史意识中内含一个革命的向度,对应一种特定的“空间图绘”,并指向一种特定的空间实践。革命的历史意识致力于破除一切意识形态幻象,揭示无产阶级解放何以作为人类解放的现实路径。

第三,历史运动中的空间性。历史运动中内含一种空间性,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作为历史进程的动力机制,本身就内含空间的生产。空间不是外在于生产方式的“他者”,从生产力来看,不仅人类改造自然的物质力量直接关涉自然空间向生产空间的转化,而且自然空间在转化为生产资料的过程中,自然空间的地理分布直接塑造生产力发展的空间布局。马克思指出:“空间是一切生产和一切人类活动的要素”⑦,这里的空间具体涉及作为自然条件的地理空间、生产实践的场所、作为商品流通条件的运输空间和作为人的生活场所的居住空间⑧等。以作为生产场所的空间为例,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活动需要一定的空间条件,“它们不直接加入劳动过程,但是没有它们,劳动过程就不能进行,或者只能不完全地进行。土地本身又是这类一般的劳动资料,因为它给劳动者提供立足之地,给他的劳动过程提供活动场所”⑨。厂房就是这样的空间,“人数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概念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⑩。工厂空间本身是一种“规训装置”,机器的空间布局强化了劳动控制。马克思不仅在资本生产的视域中阐释这种空间条件,更以仓储空间、运输空间为例,在资本流通的视域中阐释这种空间条件。以仓储空间为例,仓储空间可以作为预付生产资本的一部分,“为保存生产储备(潜在资本)而必需的建筑物、装置等等,是生产过程的条件,从而也是预付生产资本的组成部分”(11);同时,仓储的过程又是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的延续,仓储的费用作为一种“生产性流通费用”而区别于“纯粹的流通费用”,仓储的过程使放在仓库里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增加。对于资本家而言,“没有商品储备,就没有商品流通。如果这种必要性对资本家来说不是出现在W′—G′上,那对他来说则是出现在G—W上”(12)。以上是从生产力的角度来探讨历史运动的空间性,从生产关系的角度来看,同样如此。每一种阶级关系都对应特定的空间构型,这种空间构型从工厂流水线的空间化管理到各种封闭式社区与贫民窟,既是特定阶级关系的空间表征,同时又反过来进一步强化特定的阶级关系。在此基础上,历史运动中的空间性还体现在空间作为生产方式矛盾运动的“加速器”或“转换器”,比如,资本主义可以通过地理扩张或空间重组等方式加剧矛盾或转移矛盾,空间在其中作为生产方式矛盾运动的“冲突焦点”或“斗争领域”。概言之,历史运动中的空间性就是要重申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不仅是一种历史性的实践,更是一种空间性的实践,理解这一空间性,就是要洞悉空间生产的矛盾运动是如何嵌入历史的现实运动中去的。在此基础上,从空间生产的角度为现实的历史发展注入一种未来性,并在过去—现在—未来的历史演进中,建构一种关于空间的批判性话语。

第四,历史批判中的空间性。历史唯物主义不是关于历史事实的历时性展现,而是关于历史的本质、动力、规律和发展趋势的历史阐释学,历史唯物主义致力于呈现的不仅是关于历史的“真理”向度,更是关于历史的“价值”向度,如此这般的“历史”呈现的不是一种无主体的时间结构,而是人的活动的历时性展开。因此,历史是作为人的活动的结果和产物的东西。在这里,历史唯物主义强调历史本身的建构性。历史唯物主义所呈现的历史研究不是一种实证性研究,而是一种批判性研究:这种研究的重点不是对于历史事实的考据性研究,而是对历史叙事范式、历史阐释框架、历史意义生成等的探究,历史批判中的“批判”内含澄清历史阐释的前提、划定历史阐释的界限之义。具体来说,历史批判涉及如何理解历史叙事的历史性前提、如何建构历史叙事中的范畴和概念以及如何理解这些范畴和概念背后的意识形态预设等问题,而这些都关涉历史批判的空间性问题。历史批判致力于呈现的不是一种均质的历史,而是隐匿中心—边缘的权力结构的历史,历史批判就是要揭开历史叙事中隐匿的空间权力,就是要探究具有特定历史性的权力体系是如何规划社会空间秩序的。在这里,特定的权力关系就是通过具体的空间构型得以确证的,“权力是一种空间观念,一种具有固定领域的观念。权力取决于其权威延伸到的地域。反之亦然:空间的分裂不仅取决于统治着它的权力,而且也受到了这种权力的限制”(13)。空间在其中作为一种无声的权力关系的文本,通过具体的空间布局,我们就可以读出特定的权力关系密码,其中,谁有权定义、分割、使用空间,谁就掌控了社会关系的支配权,因此,历史唯物主义呈现了一种内含空间性问题框架的特殊的“权力谱系学”。除此之外,历史批判也涉及从领土化、边界政治到帝国主义的空间秩序本身对于现实历史关系的塑造,空间在其中是政治斗争汇聚的焦点。在这里,阶级矛盾不仅存在于时间序列中,更在具体空间中孕育、生成、爆发,从工厂工人罢工、城市起义到民族解放运动、巴黎公社和各种形态的根据地建设充分说明空间是阶级力量组织、对抗和革命实践的关键场域。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历史批判是与其空间批判融合在一起的。以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历史批判为例,地理扩张、空间重组和不平衡发展被置于其资本积累理论的核心位置,空间批判贯穿于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起源、运行机制及内在矛盾的阐释中。马克思不仅论证了空间性内在于资本的本质中,表现为资本只有在不断突破空间壁垒、重构空间秩序的过程中才得以存续,而且深入讨论了空间如何现实地成为资本的权力场域。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指出,当空间的资本化达到一定程度时,必然会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生产出一种反资本的话语、阶级力量和组织形式。在这个意义上,空间性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既关联异化的聚合,又指向一种反资本的空间政治学。如果缺失了上述空间性向度,那么马克思历史批判的革命性就无法全面呈现。

二、空间性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原则的四重指向

在对历史的空间性进行阐释的基础上,我们探讨空间性何以作为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哲学方法论原则以及如何界定这一原则。如果说关于空间性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的阐释是认识论意义上的阐释,那么,这种认识论阐释的本体论依据在于时间和空间同时作为物质运动的存在方式,既不存在仅具有时间向度的物质运动,亦不存在仅具有空间向度的物质运动。换言之,时间、空间是与物质运动同时在场的。进入社会—历史场域,作为物质运动存在方式的时间和空间转化为具有特定社会内涵和社会属性的时间和空间,而历史性和空间性正是这样的“时间”和“空间”。具体来说,历史性表征的是社会物质进程在历时性展开中的社会属性,空间性表征的是社会物质进程在共时性展开中的社会属性。在此基础上,空间性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的要义就在于将社会物质进程中的对象,还原到它特定的空间语境中,阐明其空间性前提,经过这种还原,重申社会物质进程中的对象不仅是作为一种历史生成物的对象,更是作为一种空间生成物的对象,对象的呈现本身不仅是一个历史事件,更是一个空间事件。空间性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要求将空间维度作为理解社会—历史进程的基础性视角,认识到从物质生产、文化实践到权力体系等均根植于特定的地理环境、地方性知识、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它是对将空间作为静止“容器”的传统空间知识论的超越,强调空间本身是动态的、生产的、关系的和结构的。以下笔者将按照从自然、实践、社会结构到社会意识的理论逻辑,阐释空间性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的四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自然或环境向度上的空间性。这一层次的空间性主要关涉自然或地理环境的规模、属性、方位、边界、距离等,它们从来不是外在于社会物质进程的客体性因素,而是有机地嵌入特定的社会物质进程中。自然或环境向度上的空间性广泛存在于现代性的经验体系中,并作为一种方法论原则直接塑造我们的空间认知体系。对于自然或环境向度上的空间性,马克思呈现了一种双重分析。一方面,这种空间性本身导向一种差异化原则:一种普遍的历史性外观下的个别性、异质性,一种单向度的线性历史观之外的“他者”,而历史唯物主义所呈现的普遍化外观不仅是以这种差异性为前提的,而且是在具体的地方性语境中得以建构的,只有空间性原则才能戳穿历史决定论的盔甲,重申历史过程的异质性和多维性。在这里,如果说历史唯物主义呈现了某种建构在“历史的抽象”之上的“历史一般”的话,那么,自然或环境向度上的空间性则代表从“历史一般”通向“具体”和“特殊”的道路,它致力于打破抽象的“历史一般”所建构的普遍主义幻象,而这是关系到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旨趣的重大和根本问题。诚然,历史唯物主义呈现了一种历史的总体性,但这种总体性又是在具体的、现实的、感性的空间性情境中被生产出来的,只有打通从历史总体通往“具体”和“特殊”的道路,历史唯物主义才能真正彰显其理论效力。具体来说,这种空间性致力于挑战以特定空间的经验和理论作为普遍标准的历史话语,如西方中心论或欧洲中心论等,关注不同的空间性对于具体社会形态发展轨迹的深刻影响,如同样处于封建主义的历史阶段,由于不同地理环境、文化传统及地缘政治等因素,欧洲的封建制和亚洲的亚细亚的生产方式就呈现出巨大的差异。另一方面,作为一种差异化原则的空间性又不是某种先在的逻辑预设,它本身是历史的,是与特定的历史性关联在一起的。具体来说,首先,这种空间性是历史地形成的,它本身是在现实的社会物质过程中被生产出来的,其中渗透着特定的经济关系、权力运作和价值意蕴,这种空间性有其特定的历史前提和社会条件,脱离了现实的社会物质过程,其本身就丧失了合法性。其次,这种空间性又是被历史地建构起来的,它在每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呈现的具体形态又受到具体的历史性的制约,呈现出差异性。因此,这种空间性不是某种超历史的方法论原则。不难看出,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历史性与空间性是互为中介的,不存在离开历史性的空间性抑或离开空间性的历史性,它们共同构成社会存在的时空坐标。“历史总体”是在差异化的空间中得以呈现的,而自然或环境向度上的空间性指向的正是“历史总体”的具体表达,并且只有在这样的历史性和空间性中,特定的社会形态才能在理论上被说明和阐释。以资本主义为例,资本的全球积累从一开始就是非均衡的,与这种非均衡性对应的是全球资本主义体系中的“中心—边缘”空间结构,这种空间结构是资本积累的必然结果,而且资本主义的存续本身亦依赖于这种空间结构,忽视这一空间维度,将直接导致对资本主义的阐释力不足。

第二个层次是社会关系向度上的空间性。这一向度的空间性关涉空间的生产实践性,它是我们理解空间性何以作为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哲学方法论的基石。历史唯物主义开启了一种独特的历史辩证法,并由这一辩证法引出一个独特的关系论的视域,表现在进入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对象,都是一种关系中的对象,确切地说,是作为社会—历史有机体中的要素、片段和环节的对象。由此,现实的历史过程就不是“既成事物”的总体,而是一种“关系”的总体,只有在这种社会关系的视域中,对象才是可能的。而社会关系不是漂浮于“历史的真空”中的抽象纽带,其本身就呈现为一种空间性的存在,这源于空间既是现实的社会关系的物质性构成因素,也是以物化形态呈现的社会关系,同时,社会关系的生产和维系又依赖于特定的空间实践,空间的生产和重组本身就是对特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确证。现实的社会关系总是深嵌于具体的空间场所、空间秩序和空间权力之中,因此,要理解社会关系必须进入其关联的空间性中,反过来,要理解空间性本身,亦必须进入特定空间所聚合的多重社会关系中。我们处于何种形态的空间中,同时就意味着我们处于何种形态的社会关系中,对于空间性的探讨唯有达到社会关系的层次,才真正触及空间的本质。社会关系向度上的空间性的要义在于重申空间(尤其是社会—历史场域中的空间)本身是特定社会关系的产物,确切地说,是建构在特定的社会物质过程基础上的社会关系的产物,有什么样的社会物质过程,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关系,相应地,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空间,进而呈现出什么样的空间性。以自然空间为例,进入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自然不是与人无涉的独立无依的自然实体,而是作为人的对象化活动中的、处于特定关系中的“自然”,是作为“人的无机的身体”(14)的自然,而自然的现实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因此,这里的自然不是一种纯粹生态学意义的自然,而是一种社会的自然、历史的自然、文化的自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这一自然是工业所生成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和“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15)。“那种在精神和社会意义上都无效的空空如也的空间(有利于对尚不是社会的领域进行社会化),实际上只是一种空间表象……对于任何一种真正是历史性地生成的社会空间而言,与其说它自身是一种被社会化了的产物,不如说它起到了社会化者的角色(通过多样性的网络),来得更为确切。”(16)特定的社会物质过程对应的社会关系是多重的,在作为一种空间性的社会关系总体中,马克思将生产关系置于基础性地位,政治关系、伦理关系、宗教关系等均建构于其上,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作为经济基础,构成特定历史阶段的诸种意识形态生产的根基。由此,马克思论证了对于空间和空间的生产具有根本意义的“社会关系”。在这里,特定的社会关系向度上的空间性呈现了一种社会向度的“广延”,这一“广延”指涉的是社会关系的铺陈和延展,而社会物质过程正是在其中得以呈现的。

第三个层次是社会结构向度上的空间性。这一层次的空间性与社会关系向度上的空间性紧密相连,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社会结构本身就是社会关系的产物,而社会关系又呈现为特定的社会结构。一方面,离开了社会关系的社会结构就会走向一种先验的结构论,社会结构向度上的空间性关注不同空间“位置”之间的相互影响,而这本身就建构了一种关系论的视野;另一方面,离开了社会结构的社会关系同样不是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社会关系,历史唯物主义致力于探寻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背后的结构性特征及其演化。社会结构向度上的空间性是作为“形塑”特定的社会过程的一种“社会形式”,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历史不是一种线性的同质化的历史,这种历史不仅是异质的,而且是有结构的,这种特定的结构性决定了历史既有特定的运动规律和演进趋势,又有受特定结构决定的历史情势的复杂性和非线性。在阿尔都塞那里,马克思与黑格尔的辩证法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所呈现的是一种不可还原的复杂的矛盾结构,这种矛盾结构本身指向了一种新的空间性原则,而借助这种新的空间性原则,马克思呈现了一种反决定论的历史性原则。阿尔都塞敏锐地捕捉到这一结构,但是,他对于结构本身的强调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牺牲历史性为代价的,在“结构”与“历史性”的优先性上,他选择了“结构”。福柯也关注结构的问题,他指出:“结构主义,或至少被归在此略嫌宽泛名称下的学派,作出了连接时间轴的不同元素并建立一个关系整体的努力,以使它们呈现并列、彼此对立、相互纠结——简言之,使它们呈现一种构形(configuration)。事实上,结构主义并未低贬时间;它的确包涵了一个处理我们称之为时间及历史的特定方法。”(17)社会结构向度上的空间性内在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性中,它能冲破时间—历史的重重迷雾,保持某种相对稳定性,表现在这种结构普遍地存在于人类历史演进的诸过程和诸阶段。例如,在人类各个不同的历史阶段,生产力本身始终是一种基础性的力量,而意识形态的诸种形式作为建构于其上的观念形态,它们既作为现实的生产方式的表征,又表现出某种相对独立性,这一结构化特征本身就指向了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的空间性。具体来说,这种空间性本身呈现了一种“空间图绘”,这种“空间图绘”旨在呈现总体的社会结构图景,“位置”在其中是具体的空间单元,是多重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关系的空间聚合体。“空间图绘”旨在给予对象以特定的“位置”,确立不同“位置”之间的空间关系,包括“位置”与“位置”之间的“距离”以及由一个“位置”抵达另一个“位置”的可能路径,通过这种空间定位,对象在结构总体上的“位置”得以确定。这种“空间图绘”的工作对于对象至关重要,因为对象不仅在时间和历史中迷失,更在空间与地理中迷失,包括找不到位置以及找错了位置。除了“空间图绘”,空间性作为一种方法论原则还意味着打破既有的地图,生产新的地图,意味着“位置”本身既不是既成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由结构本身生成的“位置”又处在不断的流动、重组与变迁中。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阶级分析法本身就是一种关于社会总体结构的“空间图绘”,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探讨亦是通过将之置于人类历史演进的总体进程中来确立资本主义的特定“位置”的。而共产主义则是作为一种打破资本的“地图”而生产的新的空间图景,它对应一套新的位置序列,在资本的地图和新的地图之间的空间张力就是革命与解放的空间。综上所述,社会结构向度上的空间性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旨在在历史的绵长流变中,找到历史的不同节点上我们的“地方”、我们的“位置”、我们的“附近”、我们的“周边”,包括如何定义我们的“来处”以及我们的“愿景”,在这种愿景中内含如何定义我们去向的“远方”以及如何抵达这样一个“远方”。“空间图绘”是社会结构向度上的空间性的基本理论工作。

第四个层次是意识形态向度上的空间性。这一向度上的空间性指向空间意识形态,它是以观念形态存在的空间性。这种空间性广泛存在于人类的精神生产中,从政治、法律、道德、艺术、哲学到宗教,这些观念体系关联着特定的空间意向和空间图景,如果我们仅仅在一种历史性的向度上来理解和阐释意识形态,就会忽视这些意识形态得以生成的社会空间条件,包括这些意识形态发展演进中的各种空间性因素。停留在“历史真空”中的意识形态从来不是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本身就是以观念形态存在的“空间”,只要进入现实的物质生活过程,就会发现意识形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如“空气”一般的存在。在这一点上,阿尔都塞的相关探讨是有空间洞察力的,他没有将意识形态阐释为一种“意识”,指出意识形态无关意识,而是作为结构性的集体无意识,个体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亦呈现为一种“体验”的关系,而不是一种“认识”的关系,“意识形态根本不是意识的一种形式,而是人类‘世界’的一个客体,是人类世界本身”(18)。确切来说,它是一种无意识的结构。意识形态向度上的空间性只有对于人类才是可能的,其他的类存在物只将空间作为一种外在必然性,只有人类在通过物质生产维持类生命的存续的过程中,同时建构了一个属人的观念世界,呈现一种非实在的观念世界与实在的物质世界的二元化视野,这是人类独有的“类本性”。强调意识形态向度上的空间性就是要重申我们不仅置身于实在的物理空间中,更处于我们建构的非实在的精神性空间中,确切地说,这种空间性是以“氛围”的形态呈现的,“氛围”本身是一个重要的空间哲学概念,这一概念最初是在空间现象学中被提出的,目前正在作为一个跨学科的范畴渗透到多个研究领域。“氛围”指涉一种没有明确地理边界的空间,它超越于作为局部总和的“总体”;“氛围”无法完全被对象化,但却客观存在;“氛围”所代表的精神性空间广泛存在于特定民族—地域的政治文化思想、道德观念体系和价值准则中。意识形态向度上的空间性虽然并不表现为具体的物理形态,但它一经形成就具有强大的文化辐射力和精神塑造力,并现实地构成对于个体生活的规训。在这里,意识形态向度的空间性与实在的物理空间之间既密切相关,又呈现出一种辩证的张力。

三、回到一种“空间的辩证法”

空间性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本质上要求回到一种空间的辩证法,这里的“回到”意味着空间辩证法本身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应有之义。因此,我们不是要建构一种新的空间辩证法,而是要回到历史唯物主义所建构的时空总体性中,全面呈现历史唯物主义的空间向度。这种空间的辩证法是与历史的辩证法共存于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历史唯物主义不仅呈现了一种独特的历史辩证法,更呈现了一种独特的空间辩证法,而这种空间的辩证法是空间性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的集中体现。

首先,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空间的辩证法”是对空间的直观的物质主义阐释的反叛。空间性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最先面对的就是西方哲学传统,尤其是近代以来的空间知识论的阐释路线,空间在其中作为一种惰性的物质实体,作为一种静态的物理广延,而相比之下,时间却具有丰富的、多向度的社会—历史意蕴,“西方的哲学传统原先古板地将时间分离于空间,而且在本质上将时间性置于优先考虑的地位,到了勾销空间性的本体论和认识论重要性的程度”(19)。比如,在笛卡尔那里,空间与广延性是同一的,广延性是物体的本质属性,“物体的本性不在于重量、硬度、颜色等,只在于广延”(20)。在此基础上,他把物质和空间等同起来,认为空间中处处充满物体(广延),没有物体(广延)的空间是不存在的。总体而言,笛卡尔的空间是可以被数学化的、可以度量的空间。这一空间观体现了近代科学革命的成果,它在消解了神学目的论的空间观的同时,亦将空间局限于科学的对象,作为社会权力体系和日常生活世界的基本向度的空间,总体上并没有被纳入近代空间知识论的阐释视野。从笛卡尔开始,空间及空间性长期湮没在主导性的时间及时间性叙事中,如黑格尔的“空间的真理性是时间”(21)、柏格森的作为生命与自由意志的本体的“绵延”、胡塞尔作为知觉综合的前提的“内时间意识”以及前期海德格尔将时间性作为存在的基本境域(虽然他后期试图通过作为“敞开之境”的空间来平衡时间和空间,但总体而言,时间仍是其论域的源头)。空间性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就是要使空间从上述话语的禁锢中解放出来,与历史性一起,共同建构社会物质过程的时空坐标系;就是要使空间释放出强大的历史张力,成为理解我们自身以及我们与时代关系的基本向度;就是要重申空间是融合多维的社会意蕴的复合体,它不仅作为社会物质实践的空间载体,更现实地体现在政治权力的斗争和意识形态的生产中,“政治战略的空间化(地理政治学)对于任何形式的解放政治学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22)。如前所述,无论是自然或环境向度上的空间性、社会关系向度上的空间性、社会结构向度上的空间性,抑或是意识形态向度上的空间性,指涉的都是特定的社会物质过程中的空间,或者说,是具有特定的社会形态和社会属性的空间。在这个意义上,空间性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致力于建构一种基于空间的差异性的情境化的知识论视角。在这里,空间性原则本身就内含一种空间批判的向度。作为一种批判工具,空间性原则致力于揭示权力是如何在从“城市与乡村”“中心与边缘”到“殖民与被殖民”的场域中运行的,包括全球不平等是如何通过空间关系得以维系的、地方性知识是如何被中心话语所压制的、一种空间正义是何以可能的。这种空间批判广泛渗透于当代社会批判理论中,从福柯的异托邦、世界体系理论到各种形态的后殖民主义理论都有体现。上述对空间的界定本身是空间性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的逻辑起点,而将空间作为一个总体的社会物质过程的要素、片段或环节,强调要素、片段或环节与总体的内在关联,正是空间辩证法的基本范式。

其次,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空间的辩证法”致力于建构空间与生产方式之间的本质性关联。空间性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所要呈现的是,空间不是某种原初的给定之物,而是一种生成之物、流变之物,这种“生成”和“流变”不是杂乱无章的。在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社会物质过程是由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推动的,相应地,空间的生产本身也要置于其与生产方式的本质性关联中。这样,“空间的生产”就是作为历时性地展开的生产方式的一种空间表征,生产方式在其中是空间生产的“母体”,每一种特定的生产方式都会生产各自的空间,“空间的生产”受特定的生产方式的统摄。不仅空间生产的现实形态打上了特定的生产方式的烙印,同时,旧的生产方式向新的生产方式的转化亦伴随旧的空间形态向新的空间形态的转换(23)。例如,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区别于封建主义的生产方式,它们对应的空间生产亦展现出本质的差异,如果说封建主义的空间生产体现的是封建宗法关系、囿于狭隘的地方性的空间生产,那么,资本主义的空间生产体现的则是普遍的交换关系、具有世界历史向度的空间生产。相应地,从封建主义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换,同时伴随着新的空间性的生成,“资本主义与新资本主义生产出了抽象空间,它包括‘商品世界’及其‘逻辑’、全球战略、货币以及政治国家的权力。这个空间建立在一个庞大的银行、商业中心以及重要生产实体的网络的基础上,此外还有公路、飞机场以及信息网络。在这个空间,城镇——一度是积累的温室、财富的源泉,以及历史性空间的中心——瓦解了”(24)。如果我们梳理一下马克思空间分析的理论逻辑,不难发现这种空间性本身就是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辩证法中得以呈现的。马克思关于空间的“叙述方法”的起点不是某种空间概念,而是商品,确切地说,是商品关联着的作为使用价值载体和交换价值实现场所的物质空间,这里的空间还只是“无差别”的,是生产与流通的纯粹条件——这只是对空间的抽象规定。马克思并未停留在这一层次,而是进展到下一个层次,进一步探讨了商品中包含的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如何投射到空间上。具体来说,具体劳动塑造了具有质性特征的空间,如工厂,而抽象劳动则要求将这些质性差异量化、均质化,以便交换,如地租,空间的质与量的辩证法在此萌芽。接下来马克思引入资本范畴,指出资本为了追逐剩余价值,必须运动起来,在这个过程中,空间成为资本运动的障碍与手段的矛盾统一体,空间的矛盾由此具体化为两个方面:一是固定资本必须“凝固”在特定空间,而流动资本却要不断超越空间障碍,这构成了哈维所说的“空间修复”的核心矛盾;二是劳动分工在空间上表现为地区分工、城乡对立,这不仅是生产的分工,更是社会关系的空间固化,空间差异在其中成为生产与再生产社会不平等的地理架构。此时,在思维中再现的空间“具体”,就不再是物质背景或地理容器,而是被资本逻辑全面渗透和重塑的从地方到全球的空间生产体系,是资本积累本身的内在维度。空间本身汇聚了多重矛盾:均质化与差异化的矛盾、集中与分散的矛盾、中心与边缘的矛盾。由此,我们得以在思维中重建资本主义空间生产的矛盾总体,确证资本时代的空间辩证法是“资本积累的地理辩证法”,而上述空间矛盾本质上不过是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在资本主义这一特定历史阶段的表征。由此,马克思从最抽象的空间规定性出发,通过不断引入新的历史规定,最终在思维中抵达了空间“具体”,空间矛盾与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之间内在的本质性关联亦是在这一过程中呈现的。在这里,每一种现实的空间生产都内含对自身的反叛,因此,它成为一个中介,成为抵达下一种空间生产形态的必经阶段和环节。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的空间性要求全面审视在多重关系的张力中呈现的空间,理解和阐释空间中的矛盾。在这里,空间虽然是矛盾的发生场域,但对空间的矛盾的深层把握却要跨越空间的层次,进入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的层次,并进一步将空间的矛盾作为生产方式矛盾运动的表征。由此,空间的矛盾就绝不是某种历史的偶然性,这种矛盾不仅无法消除,而且是作为现实的空间生产的源泉和动力的东西。对空间矛盾的这一阐释,正是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空间辩证法的基本范式,这种空间辩证法就是要打破仅仅在一种抽象的时间结构中审视矛盾的思维定式,将矛盾置于相互依存但又彼此对抗的空间关系中,重申矛盾不仅是在历史中展开的,更是在空间中展开的。相比之下,列斐伏尔的三元辩证法虽然提供了空间辩证法的一种可能形态,但其存在一系列的阐释困境,比如,“三元空间不是一种传统辩证法意义上的否定的关系,而是一种相互‘再现’、彼此互为表征的关系。三元空间之间虽紧密关联、相互作用,但这种关联和作用并不能构成辩证法的核心指向,在自否定基础上的矛盾及其进展——这一传统辩证法的核心指向——在三元辩证法中虽不能说是缺场的,但至少它的呈现是不明晰的”(25)。

最后,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空间的辩证法”与“历史的辩证法”是内在统一的。空间性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不是要复兴某种地理决定论或者走向一种反历史主义,而是要阐释历史辩证法和空间辩证法的统一,既要摒弃那种缺失空间向度的历史辩证法,又要摒弃那种缺失历史向度的空间辩证法。空间性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就是要呈现历史地展开的社会物质过程的空间向度,重申这一社会物质过程本身就是历史性与空间性的有机统一,既有历时性的时间结构,又有共时性的空间结构。一方面,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历史总是关联着特定的空间场域,无论这一空间场域呈现为自然或环境向度的空间、社会关系向度上的空间、社会结构向度上的空间,还是意识形态向度上的空间。另一方面,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空间又总是历史地展开的空间,每一种特定的空间都有它自身的特定“时刻”。对于历史唯物主义而言,正像我们无法谈论脱离时间的纯粹空间和脱离空间的纯粹时间一样,时间性与空间性是同时在场的,时间的规训关联空间的规训,时间的限制关联空间的限制,时间的异化关联空间的异化。不仅如此,如前所述,空间辩证法视域中的空间矛盾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从一种形态转化为另一种形态,这种内在的自我扬弃本身就是历史的,矛盾形态的转化不仅表征着特定生产方式的空间危机,同时亦孕育着走出这种危机的空间解放力量,而这一过程本身就是历史辩证法的具体呈现。如果说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空间辩证法是从总体上阐释空间的生产与生产方式之间的本质性关联,那么,这种关联是被特定的历史性所“形塑”的,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这种关联的主要方面和基本形态体现出差异性。作为空间辩证法之母体的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同时是打开人类历史演进之“谜”的钥匙,而历史的辩证法本身呈现的正是历史进程中的矛盾运动以及由这一矛盾运动推动的历史演进。在这个意义上,空间辩证法与历史辩证法不过是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在时间和空间维度上的表征,不仅空间性内在于历史辩证法中,历史性亦内在于空间辩证法之中。因此,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的空间性不是脱离现实的历史进程的某种抽象的方法论,更不是某种先验的方法论,它不仅是在特定的历史进程中被生产出来的,更要能动地面对不断变化的现实历史进程。在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没有一种纯粹作为“方法”的辩证法,方法本身亦是内容的自我展开,只有在特定的历史性中,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的空间性才能真正被确证。在以往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阐释中,相对于历史辩证法,空间辩证法是被低估的,相应地,空间辩证法展现的宏大的社会—历史视野一直未能在历史唯物主义的阐释中得到应有的重视。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的空间性致力于呈现历史唯物主义本身开启的一种具有历史哲学高度的空间洞察力,这种新的空间性视域打破了关于历史的单向度的线性进步论,走向一种新的“历史地理学”。在其中,社会存在不仅指向一种历史实践,更指向一种空间实践,只有在这种新的历史性与空间性中,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种“历史科学”才是可能的。

在上述阐释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建构一个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空间辩证法的阐释框架,这一阐释框架是多层次的,如果我们将之分为“基础层”“形式层”和“实践层”,那么,“基础层”关涉空间矛盾与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之间的本质性关联;“形式层”关涉特定的空间矛盾如何内在地、逻辑地从一种形态演化为另一种形态,包括其内在扬弃的可能方向;而“实践层”则聚焦于具体的空间生产、表征与斗争,包括空间、地方与环境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中的结构性冲突,三者密切关联,缺一不可。

余论

综上所述,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域中,空间性必须而且应当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原则,空间性与历史性共同建构了一种“元”视角,这种“元”视角要求我们在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其他哲学方法论时,能够洞悉研究对象本身内含的历史性和空间性。比如,矛盾分析法、阶级分析法亦是历史唯物主义两种重要的哲学方法论,而“矛盾”和“阶级”本身就内含由历史性提供的前提性框架和由空间性提供的关系性框架,离开了其中任何一个,对于“矛盾”和“阶级”的阐释都是孱弱的。因此,在历史唯物主义所建构的哲学方法论体系中,空间性与历史性代表的不是一种边缘性视角,而是相对于其他方法论,呈现出更高层次的“基础性”。在使用过程中,空间性与历史性常常与其他方法论原则交织在一起,它们与物质生产实践的优先性原则,共同构成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石。

重申空间性与历史性一样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论原则,既是我们对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宝藏的一次新的“解锁”,又是历史唯物主义在新的时代境遇中的重要“突围”。当对具体性、情境性、差异性的关注成为当代重要的哲学进路时,忽视空间性的哲学方法论,将会使我们在应对全球化、文化多元性、后殖民遗产、环境危机、虚拟与量子空间等时代议题时“失语”。只有进入历史唯物主义所建构的历史性和空间性中,才能对这些看似具有“谜题”属性的时代议题“祛魅”,才能真正理解这些议题的历史性前提及其背后的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从而建构真正的历史批判与空间批判,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旨趣和实践关切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才是可能的。

注释:

①Derek Gregory,Ideology,Science and Human Geography,London:Hutchinson,1978,pp.120—121.参见爱德华·W.苏贾《后现代地理学——重申批判社会理论中的空间》,王文斌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88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56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53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l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52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74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61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875页。

⑧参见李春敏《马克思的社会空间理论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7~49、53~56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11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74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39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63页。

(13)齐格蒙特·鲍曼:《被围困的社会》,郇建立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36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72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06页。

(16)亨利,列斐伏尔:《空间的生产》,刘怀玉等译,商务印书馆2021年版,第281页。

(17)米歇尔·福柯:《不同空间的正文与上下文》,陈志梧译,载包亚明主编《后现代性与地理学的政治》,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8页。

(18)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顾良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03页。

(19)爱德华·W.苏贾:《后现代地理学——重申批判社会理论中的空间》,第181页。

(20)笛卡尔:《哲学原理》,陈启伟译,商务印书馆2023年版,第40页。

(21)黑格尔:《自然哲学》,梁志学等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48页。

(22)戴维·哈维:《正义、自然和差异地理学》,胡大平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27页。

(23)参见李春敏《论列斐伏尔的三元辩证法及其阐释困境——兼论空间辩证法的辨识与建构》,《山东社会科学》2023年第9期。

(24)亨利·列斐伏尔:《空间的生产》,第81页。

(25)李春敏:《论列斐伏尔的三元辩证法及其阐释困境——兼论空间辩证法的辨识与建构》,《山东社会科学》2023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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