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旺:历史唯物主义整体结构的内在逻辑 ——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为中心文本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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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专题: 唯物史观   《德意志意识形态》  

● 李成旺  

 

摘 要:哲学把实现人的自由作为主题,但通过探讨历史规律来寻求人的自由实现路径的“历史哲学”传统,则始于西方近代哲学。黑格尔将精神或观念主宰人类历史的历史哲学传统发挥到极致,试图以概念—精神辩证法彻底实现思维和存在的统一,却导致作为其哲学体系完满性标志的历史哲学陷入必然性束缚自由个性的理论局限,而在“黑格尔体系的基地”上诞生的青年黑格尔派显然也无法实现哲学的现实化。《德意志意识形态》在哲学变革中创立了具有整体结构的历史唯物主义,实现了革命性和现实性的真正统一,其深层意蕴体现为如下内在逻辑。其一,在人类历史逻辑起点的考察上,基于“纯粹经验的方法”确立“现实的个人”这一实践前提;其二,在人类历史进程的解读上,指出其体现为由分工的不同发展阶段所决定的所有制形式的变迁过程;其三,在主体目标实现途径的阐明上,指出实现人的自由必须诉诸生产方式变革这一现实手段;其四,在人类历史发展动力的分析上,指出其体现为物质生产运行中生产力与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其五,在历史主体的揭示上,指出由大工业所造就的无产阶级才是推动历史彻底转变为世界历史的主体力量。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观念论历史哲学批判;历史唯物主义;内在逻辑;自由

 

一、问题的提出

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全人类的共同渴望。为防止因经验世界瞬息万变而导致自身无法找到安身立命的根基,人类通过“对智慧的不懈追寻”这一哲学活动,试图诉诸对永恒不变法则的寻求来实现人的心灵安宁与自由,这意味着追寻自由构成哲学的永恒主题,而如何处理经验与理念、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关系,又构成哲学思考的基本问题。尽管如此,一方面,哲学在不同时期的呈现方式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而通过探讨历史规律来寻求人的自由实现路径的“历史哲学”传统,则始于西方近代哲学。另一方面,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在西方近代哲学中则具体化为人类历史到底是由思想意识所主宰 还是由物质生产所主宰的问题。

具体而言,自近代以降,一方面,哲学家们自觉地通过解答“历史之谜”来试图破解“自由之谜”,即通过追问历史哲学问题来寻求人的自由实现方式,这些问题主要包括:自由与历史之间是何种关系?人类历史发展是遵循历史必然性 还是仅仅体现为大量偶然事件的简单堆砌?如果人类历史发展存在必然规律,那么人类理性到底能否认识这一规律? 人类理性的发展和现实历史的发展之间又是何种关系,两者能否实现有机统一? 历史是遵循因果联系的线性进步发展还是永恒的循环往复? “历史是线性发展意义上的时间绵延还是表现为‘突然压缩’至尽头?” 历史规律和自然规律之间有着何种差异?人类历史的起点是什么?如何理解历史的动力并展望历史的未来?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的现实路径体现在哪里?如何解读推动历史发展的主体力量以及历史有无终结等一系列学术争论。也正是基于此,有学者认为历史哲学构成西方近代哲学的“主要目的”。另一方面,上述历史哲学探讨的根本问题,又体现为如何把握思想观念与物质生产在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即对人类历史到底是观念史还是生产劳动史的回答。

作为人类思想史上的积极成果,马克思主义哲学一方面接续西方近代哲学传统,试图通过对人类历史规律的探讨,找到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的科学路径;另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通过批判“黑格尔以后的哲学的形式” 也即青年黑格尔派,在历史的前提、动力、进程、主体目标实现路径以及历史主体等重大历史哲学问题的探讨上,对西方观念论历史哲学实现了思维方式上的“格式塔式”转换,由此他们系统阐明了历史唯物主义整体结构的内在逻辑,真正实现了“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开启了把握历史规律进而实现人的自由的新理论图景。正因如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科学回答前述历史哲学问题的同时,也始终发挥着积极的社会效应。

这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完成的标志是其历史哲学所实现的理论变革,因此,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实质,就必须要着力彰显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精神,而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环节,就体现为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基于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深度解读,完整揭示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整体结构的内在逻辑。然而就此而言,传统学界更多基于《〈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等文本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实质加以把握,尽管这些研究也呈现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但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们在更为深入的理论层面把握历史唯物主义所实现的革命性变革及其理论实质,因此需要我们基于《德意志意识形态》来对此进行探讨。

二、批判并超越德国观念论历史哲学何以构成《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哲学主题

深入揭示《德意志意识形态》何以将批判并超越德国观念论历史哲学作为自身哲学主题,有助于我们进一步阐明,对历史唯物主义整体结构的内在逻辑的系统阐述何以构成马克思哲学探索的必然结果,进而彰显历史唯物主义所实现的革命性变革及其理论实质。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创作之前,马克思就试图以不同方式实现哲学的现实化,并由此解答人类“历史—自由之谜”。在博士学位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中,马克思就认识到黑格尔体系哲学存在必然性束缚自由个性因而具有非现实性的理论局限,由此试图建构能够真正实现现实化的新哲学,但此时马克思认为“哲学的实践本身是理论的”,只有自我意识哲学才代表时代精神。经过《莱茵报》时期的实践斗争,马克思逐步认识到物质利益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然而到政治批判时期马克思又试图建构一种能够化解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之间冲突的新的理性哲学,以此寻求社会的进步与人的自由的实现。异化劳动批判时期的马克思尽管认识到只有解剖市民社会本身才能超越黑格尔法哲学,但依然试图运用费尔巴哈人本学思维范式,诉诸私有财产的扬弃来摆脱近代社会矛盾。 然而,社会现实已经表明,马克思的上述哲学探索无法真正化解现实社会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因而未能找到实现人的自由的科学路径。

及至《德意志意识形态》创作时期,马克思从理论层面进一步认识到,唯有彻底超越观念论历史哲学的思维范式,并同时清算自己“从前的哲学信仰”,才能真正实现哲学的现实化,从而彻底解答人类“历史—自由之谜”。为此,作为一部论战性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方面追溯观念论历史哲学思维前提的现实根源,进而揭示其现实性缺失的深层理论困境,并在此基础上系统阐明历史唯物主义整体结构的内在逻辑,创立具有革命性和现实性相统一这一真理性特征的历史唯物主义;另一方面揭示在德国流行的“真正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实质,指出它因以黑格尔辩证法和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为理论基础,而把共产主义运动误读为对“普遍的人类之爱”的宣扬,最终不仅依然无法解答人类“历史—自由之谜”,也未能彰显理论的现实性。正是通过对以青年黑格尔派为代表的德国观念论历史哲学的批判,马克思恩格斯才“为德国理论家开辟了通向唯物主义世界观的道路”,为哲学的现实化指明了方向。这就意味着,要揭示历史唯物主义整体结构的内在逻辑,进而彰显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实质及其思想史意义,首先需要我们阐明对以青年黑格尔派为代表的德国观念论历史哲学的批判与超越,何以构成《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哲学主题。

作为西方近代哲学以及德国观念论的集大成者,黑格尔秉承西方哲学“两个世界”以及真理存在于“理念世界”的思维传统,同时否定基督教哲学割裂概念与经验的“全知的上帝”以及康德关于现象与物自体二分的“理性无能哲学”,试图以“纯粹的存在” 这一最具自因性的概念为基点,诉诸其辩证运动过程进而以彻底的观念论实现思维与存在的真正统一,由此建构了统摄自然哲学与精神哲学的庞大体系。《德意志意识形态》明确指出,在黑格尔看来人类历史“是诸精神的历史”,因为在这一框架下世界历史被理解为“精神的自我意识和自由的必然发展”,也即绝对精神通过民族精神的运动回归自身的过程,具体体现为从“东方王国”经由“希腊王国”“罗马王国”再到“日耳曼王国”的过程。显然,在黑格尔看来,国家的本质是自由的实现,考察一个民族能否实现自由就要看它是否具有自由精神,而世界历史之所以从东方升起并在西方落下,是因为德意志民族通过哲学已经把握了绝对与自由,在这里绝对精神实现了“一切矛盾的调和和解决”,所以德意志民族是自由精神最发达的民族,普鲁士王国则是理想的化身和历史的归宿。然而,黑格尔“概念—精神辩证法”对观念论所作的极致发展暴露出如下根本矛盾:其一,在必然与自由之间的关系上,个体自由屈从于精神必然性;其二,在普遍与特殊之间的关系上,历史特殊性消融于概念普遍性。 这表明黑格尔哲学根本无法实现哲学的现实化,因而构成青年黑格尔派与马克思恩格斯必须突破的理论窠臼。

德国从传统走向现代过程中市民社会发育的严重滞后,导致其“在经济领域层面中的矛盾尚未充分地展开”。因此,在黑格尔哲学解体过程中所孕育的青年黑格尔派,根本无法基于客观历史进程并从“现实历史内在矛盾的角度”,来把握现实不自由产生的深层根源,反而认为观念落后是现实落后的根源。青年黑格尔派指出,与自我意识哲学相比,基督教以及作为其理性根基的黑格尔哲学所彰显的必然性作为一种神秘力量,才是现实社会中人的个性自由实现的障碍,因此他们将观念变革视作改变现实的真正路径,继而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了基督教。恩格斯就此作出过科学分析,指出“在当时的理论的德国,有实践意义的首先是两种东西:宗教和政治”,但是“政治在当时是一个荆棘丛生的领域”,因此诉诸宗教批判寻求历史的实质并找到人的自由实现的路径,就构成青年黑格尔派哲学探索的主题,由此拉开其寻求后黑格尔哲学时代哲学走向的序幕。就此而言,《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序言”明确指出,青年黑格尔派的理论局限根本上体现为其将现实中人的不自由归咎于基督教、黑格尔哲学等虚假观念的统治,由此他们认为人们只要“起来反抗这种思想的统治” 进而信仰青年黑格尔派哲学,就可以获得解放。

为此,鲍威尔将黑格尔哲学中能够彰显个性自由的自我意识,作为其哲学体系的逻辑前提。他认为真正的自我意识才是摆脱必然性的力量,但自我意识常受到自然崇拜的蒙蔽,古代宗教“把自然、家庭和民族精神作为神来崇拜”,意味着个别自我意识屈从于外在的民族共同意识。而作为人类“从对自然的这种依附中解放出来” 的积极成果,基督教尽管彰显了个别自我意识,但其上帝崇拜仍然异化为“普遍自我意识的最严重的障碍”。因此只有经由有限的、个别自我意识到无限的、普遍的自我意识的发展,才能带来现实中人的真正自由,由此鲍威尔将人类历史视作自我意识经由异化再到扬弃异化的辩证进展的自我实现过程。对此,《德意志意识形态》指出鲍威尔哲学的实质是认为只要教会人们“批判地对待这些臆想”,从思想上以自我意识的否定力量超越基督教与黑格尔哲学就可以实现人的自由,可见,鲍威尔的错误显然在于把“黑格尔用以反映——以歪曲的形式反映——现实冲突的那种抽象的和神秘的词句” 看成了现实冲突本身,导致其哲学未能突破观念论历史哲学的樊篱,“对现实的人及其各种关系则一无所知”。

费尔巴哈基于感性优先性,通过改造黑格尔思辨哲学来恢复人的本质,并试图以此来解答“历史—自由”之谜。他认为“主体必然与其发生本质关系的那个对象,不外是这个主体固有而又客观的本质”,由此指出应该通过与主体发生本质关系的那个对象即上帝来解读主体的本质。但他把人只看作“感性对象”,认为人被其内在的感性需要即利己的需要所规定,由此指出因为人造神完全是出于利己的需要,是人为了寻求更大的力量来保护自己,使自己摆脱恐惧感进而获得现实的幸福,所以“人的绝对本质、上帝,其实就是他自己的本质”。只不过当人们把作为崇拜对象的具有部分功能的神变成无所不能的上帝时,人就越来越渺小,由于人处于对神顶礼膜拜的位置,神反而成为压迫人的外在物,可见神学的本质就体现为人的本质的异化。在此基础上,费尔巴哈基于人的感性需要并通过感性直观来确证人的本质,强调人的本质在根本上体现为合理利己的“爱”的情感。《德意志意识形态》指出,费尔巴哈哲学的理论局限就体现为它认为只要教会人们“用符合人的本质的思想来代替这些臆想”,也即用“爱的宗教”取代基督教就可以实现现实中人的自由,由此它把人类历史看作“爱的宗教”取代基督教的观念变革史。正是在此意义上,《德意志意识形态》批评费尔巴哈“把人只看做是‘感性对象’,而不是‘感性活动’”,指出其实践观的缺失必然导致其唯物主义与历史脱离,在历史观上“重新陷入唯心主义”,因而其哲学根本不具有现实性。

施蒂纳在颠覆以往一切哲学的过程中,把人类历史理解为彻底回归“唯一者”的过程。他指出以往人类的事业仅仅是“纯粹利己主义的事业”,基督教的“上帝”、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以及费尔巴哈的“类”均只关注自身的实现,从而造成了对自由个性的压迫,因而施蒂纳认为只要教会人们“从头脑里抛掉这些臆想” 就可以实现人的自由。由此他认为代表时代精神的新哲学只能是“唯一者”哲学,“唯一者”即具有创造性的“我”,是真正自由的东西,因为“我的事业不是神的事,不是人的事,也不是真、善、正义和自由等等,而仅仅只是我自己的事,我的事业并非是普通的,而是唯一的,就如同我是唯一的那样”。他进一步指出,只要凸显出“我”的重要性,以“我”取代“神”和“真理”,就可以摆脱一切外在实体的束缚,换言之,只有使“自己也成为利己主义者”并基于利己主义的爱的原则建立“唯一者联盟”,由此每个人成为“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者”,才意味着人的自由的真正实现。对此,《德意志意识形态》明确指出,施蒂纳依然“以脱离了自己的现实而只存在于思想中的那个‘人’” 为基础来解读人类历史发展,但实际上人与人之间“不是作为纯粹的我,而是作为处在生产力和需要的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个人而发生交往的”,人们“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的”,因此施蒂纳“是所有哲学家中对现实关系知道得最少的一个”。

有鉴于此,马克思恩格斯总结指出,青年黑格尔派虽然放弃了“绝对精神”这一黑格尔哲学前提,却代之以“自我意识”“感性”或“唯一者”等精神性前提,试图重新建构观念论来把握历史规律,其实质仍然停留在“用人的、批判的或利己的意识来代替他们现在的意识”,也即以一种词句反对另一种词句的斗争来实现人的自由。其结果是,尽管青年黑格尔派敏锐地把握到以黑格尔哲学为集大成的德国观念论历史哲学的理论局限,却未能去考察观念论历史哲学思维范式产生的现实根源,而依旧“错误地把思想、观念、现存世界在思想上的独立化了的表现当作这个现存世界的基础”,其固有的二元论思维导致它根本看不到物质生产实践在人类历史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因而无法找到实现人的自由的科学路径。正因如此,马克思恩格斯才强调,真正揭示人类历史发展规律就必须“站在德国以外的立场”,即必须超越观念论历史哲学思维范式,这才是《德意志意识形态》把批判与超越德国观念论历史哲学作为自身哲学主题的深层根源。

三、马克思恩格斯对历史唯物主义整体结构内在逻辑的系统阐述及其理论实质

如上所述,彻底超越以青年黑格尔派为代表的、把“整个历史变成了思想的历史” 的德国观念论历史哲学思维范式,进而彰显先进理论的思想与现实力量,是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探索的必然结果。为此,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只有把物质生产过程的实质呈现出来,才能科学解读包括自由在内的一切社会历史现象,进而找到实现人的自由的真正路径。

为了实现上述理论目标,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彰显物质生产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把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确认为人类历史的起点,把人类历史进程解读为生产方式的变迁过程,指出实现主体目标必须诉诸现实手段,生产力与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构成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明确阐明唯有无产阶级才能承载历史主体的使命,由此科学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规律,实现了历史科学的革命性和现实性的统一,真正指明了黑格尔哲学之后哲学的真正出路。马克思恩格斯对历史唯物主义整体结构内在逻辑的系统阐述,具体体现在如下五个方面。

第一,超越德国观念论将各种观念作为考察历史的逻辑前提,真正凸显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基础地位,科学回答了考察历史的前提这一重大课题。

历史从哪里来?人类历史展开的标志是什么?这无疑是把握人类历史发展规律需要探讨的基础课题。历史唯物主义整体结构内在逻辑阐述的首要环节,就体现为马克思恩格斯将“现实的个人”这一现实物质前提作为考察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逻辑前提。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青年黑格尔派之前的哲学流派秉持纯粹的“逻辑在先”思维范式,坚持以“思想和概念是决定性的本原” 的观念来把握世界与历史的实质,而青年黑格尔派尽管认识到上述哲学的理论局限,但由于德国市民社会发育极不成熟,导致他们只能诉诸观念变革即试图以另一种观念论哲学来实现哲学的现实化,表现在“从施特劳斯到施蒂纳的整个德国哲学批判都局限于对宗教观念的批判”,仅仅试图以凸显人的自由个性的自我意识哲学取代基督教和黑格尔哲学来实现人的自由,为此还陷入了激烈的论争。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虽然青年黑格尔派的宗教批判使人们认识到自身在观念上深受基督教和黑格尔哲学的束缚,由此启示人们从基督教和黑格尔哲学的观念统治下摆脱出来,因此对德国社会发展具有历史进步意义,但是由于这种观念批判不去反对“现实的现存世界”,因而根本不具有现实性,其结果也只能是以不同的方式片面地解释宗教现象而已,因此青年黑格尔派实则又是“最大的保守派”。对此马克思恩格斯强调,要发挥哲学的现实力量,就必须基于哲学与现实之间的真正联系来创立历史科学,而这首先需要确立考察人类历史发展的现实物质前提。

为此,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展开其哲学论证,指出只要进入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进程,基于“纯粹经验的方法”就可以确认,人类历史发展的前提实则体现为“现实的个人”,即处于“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以及再生产过程中的人,其内涵包括“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这一现实前提是只有“在臆想中才能撇开” 的前提,而德国观念论历史哲学之所以撇开这一现实前提,表面上源自其观念论思维方式,根本上还是由于德国社会现实的落后。

马克思恩格斯将“现实的个人”确认为考察历史的前提,原因在于人类历史展开的标志恰恰在于人能够自觉地与动物区别开来。尽管“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但是,仅仅基于“人们自身的生理特性”以及人类生存基础的“各种自然条件”,并不能将人与动物真正区别开来,因为后者也同样基于上述条件才能生存,换言之,仅以生理特性和自然条件为标准根本无法确立人类历史展开的标志。而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进程表明,人能够自觉地与动物区别开来的第一个历史活动,“不在于他们有思想,而在于他们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换言之,正是由于开始自觉地“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人们才真正超越了动物本能,由此标志着人类历史的展开。与此同时,“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这就表明只有从物质生活资料生产这一现实前提出发去考察人类历史,同时将其作为考察人类历史发展的逻辑前提,在“逻辑和历史的统一”视域中我们才能把握包括人的自由状况在内的一切社会历史现象,进而揭示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

第二,超越德国观念论把人类历史解读为精神或意识的自我展开与辩证运动过程,阐明人类历史进程体现为代表生产力水平的分工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特别是由其所决定的所有制形式的发展过程,由此指出只有推进人类历史至“真正的共同体”阶段人的自由才能真正实现。

人类历史发展到底是由思想观念主宰还是由物质生产主宰?进而言之,人类历史到底是思想史还是生产劳动史?这是历史哲学探讨中的重大课题。而明确指出人类历史是生产劳动史,则构成历史唯物主义整体结构内在逻辑阐述的关键环节。

基于“现实的个人”也即“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这一考察人类历史发展的现实前提,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指出,“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的最初产生是“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开始的”,生产本身并非单个人的行动,它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Verkehr]为前提的”,究其原因,作为人类改造大自然以满足自身生存发展的活动,物质生产离不开生产工具,而个人天赋等因素的差异必然导致因不同生产工具由不同的人使用所产生的分工与交往。这就决定了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状况集中体现为生产方式的生产状况,而任何历史时期生产方式的生产既以现有的物质生活资料为前提,也源于人们不满足于现有生产水平而进行再生产的客观要求。因此,对生产方式状况的考察“不应当只从它是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这方面”,也即不应仅从人的自然属性意义上的繁衍生息等视角加以考察,其原因在于自晚期智人以来人的生理构造并未发生显著变化,而包括人的自由状况在内的人的生命和社会状况却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一事实直接表明人们的物质生活资料生产状况“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即从根本上体现为生产力状况和社会交往状况,这就决定了人类历史的进程体现为生产方式的发展过程。具体而言,“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而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同样“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这意味着生产力水平直接体现为分工的发展程度,而分工的发展程度又决定着以所有制状况为主要内容的人们彼此交往的状况,进而决定着以人的自由状况为标志的人类历史发展程度。

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导致商业劳动同工业劳动的分离”,“商业和工场手工业不可阻挡地集中于一个国家”,而对工场手工业产品的需求又产生了大工业,由此推动人类历史进入到世界历史时期。人类历史进程实际上体现为如下几种所有制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演变的过程。

首先是“部落[Stamm]所有制”阶段,其相当于原始社会末期,此时“人们靠狩猎、捕鱼、畜牧,或者最多靠耕作为生”,分工还很不发达,生产也无法摆脱地域性。部落的存在表明人与人之间靠血缘联系在一起,在部落中“父权制的部落首领,他们管辖的部落成员,最后是奴隶”,体现出此一时期包括社会关系状况在内的人们的交往状况,表明劳动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总体上呈现出公共所有这一特征。

“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阶段大致相当于欧洲奴隶社会时期,此时“几个部落通过契约或征服联合为一个城市”,分工较之以前已经比较发达,城乡之间的对立已经产生,其结果是“一些代表城市利益的国家同另一些代表乡村利益的国家之间的对立出现了。在城市内部存在着工业和海外贸易之间的对立。公民和奴隶之间的阶级关系已经充分发展”。这表明尽管此一时期“公民仅仅共同拥有支配自己那些做工的奴隶的权力”,刚刚发展起来的私有制仍然从属于公社所有制,但毕竟“动产私有制以及后来的不动产私有制已经发展起来”。

在“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阶段即欧洲的中世纪阶段,私有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这体现在因受日耳曼人军事制度的影响,欧洲发展出了封建所有制,城市和农村之间对立加剧。此一时期在广大农村中存在的是土地占有的等级结构以及贵族支配农奴的阶级关系,城市中则形成了同业公会所有制,体现为行会中个别逐渐积蓄起少量资本的行会师傅和帮工、学徒之间的阶级关系,这表明此一时期物质生产仍然没有摆脱地域性,生产力停留在“小规模的粗陋的土地耕作和手工业式的工业” 水平,也意味着分工尚没有较大的发展,所有制形式也由此呈现出具有人身依附关系特征的等级关系。

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指出,在封建所有制基础上不断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所有制”时期,私有制发展程度达到了人类历史的顶点。其原因在于,随着生产的进一步发展,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出现分离,进而标志着真正分工的形成,而“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城市的形成需要公共机构,出现了政治活动、政治权力、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以及“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受和需求的集中这个事实”,而乡村则表现为“隔绝和分散”。尽管城乡之间的对立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却也表明此一私有制状态下的分工还没有为人的自由发展提供条件,劳动依然成为“凌驾于个人之上的力量”,但是城乡之间的对立本身又意味着“资本和地产的分离”,由此促使了“以劳动和交换为基础的所有制” 的诞生,这又具体体现为城市及其行会的形成。行会中的帮工尽管也遭受剥削,但他们因试图上升为行会师傅反而成为行会制度的拥护者,由于交往不发达和流通不充分,由“住房、手工劳动工具和自然形成的世代相袭的主顾组成” 的城市中的“等级资本”无法消灭特定劳动,而只是在血缘关系中代际流传。这表明此时行会之间的分工很不发达,行会内部因为每个劳动者都必须熟悉全部工序,没有内部分工。相比之下,手工业者对劳动的屈从程度比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工人要严重得多,而这种以小规模的乡村生产为主要特征的历史时期,构成了中世纪以来私有制发展的第一个时期。

分工的进一步扩大带来了“生产和交往的分离”,商人阶级在此过程中形成并推动交往范围延伸至城市近郊以外地区,其结果是城市之间的联系开始建立,各城市之间以及每一个城市内部都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了新的分工,导致生产逐步摆脱了地域性并促进生产力得以不断发展,其原因在于“只有当交往成为世界交往并且以大工业为基础的时候,只有当一切民族都卷入竞争斗争的时候,保持已创造出来的生产力才有了保障”。在此背景下“不同城市之间的分工的直接结果就是工场手工业的产生”,导致新的所有制关系由此产生,并直接体现为“由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金钱关系”对“帮工和师傅之间的宗法关系” 的取代。而随着地理大发现以及世界市场的开辟,交往进一步摆脱了地域性,工场手工业和整个生产运动由此获得巨大发展,从而推动人类历史进入到中世纪以来私有制发展的第二个时期,也即“商业和工场手工业的扩大,加速了活动资本的积累” 的时期。

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引起商业和航运业的快速壮大,最终促使“商业和工场手工业不可阻挡地集中于一个国家”,进而推动中世纪以来私有制发展到第三个时期也即大工业时期。大工业“把自然力用于工业目的,采用机器生产以及实行最广泛的分工”,导致社会中普遍竞争的出现,它“创造了交通工具和现代的世界市场,控制了商业,把所有的资本都变为工业资本,从而使流通加速(货币制度得到发展)、资本集中”,这意味着大工业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消灭了各国以往自然形成的闭关自守状态,推动生产彻底摆脱了地域性以及分工的进一步发展,由此创造了大量的生产力。尽管如此,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状态下生产力的发展仅仅以财富增长为目的,导致其只能获得“片面的发展” 而无法成为促进人的自由发展的积极力量。

在揭示资本主义私有制所存在的上述内在矛盾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要真正实现人的自由,就必须推进人类历史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也即“真正的共同体”阶段,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究其原因,只有实现“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即“按照自由联合起来的个人制定的共同计划进行” 生产,才能彻底摆脱资本主义社会中“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 这一现象。换言之,只有在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之后,“随着对生产实行共产主义的调节以及这种调节所带来的人们对于自己产品的异己关系的消灭,供求关系的威力也将消失,人们将使交换、生产及他们发生相互关系的方式重新受自己的支配”,才能实现以自愿分工取代“自然形成的”旧式分工,由此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也才能得以真正实现。

第三,超越德国观念论把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解读为精神或意识实现自身过程中的内在矛盾,以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现实矛盾科学回答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问题。

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来自哪里?这既是历史哲学要回答的根本问题,也是构成历史唯物主义整体结构内在逻辑阐述的重要环节。就此而言,马克思恩格斯超越经验视域,通过系统揭示人类物质生产过程的五种原初历史关系及其相互作用,正确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问题。

在确立考察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现实前提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超越“纯粹经验”视域,系统考察了人类物质生产过程的五种原初历史关系,也即物质生产的五重维度。一是作为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二是物质生活资料的再生产,这是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内在要求,人类始终不满足于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必然会引发新的需要;三是人口繁殖,正是人口的繁殖才保证人类历史代代接续,同时,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历史时期,以血缘关系为特征的家庭关系,构成了作为生产得以进行的前提的生产关系形成的最初场所;四是作为物质生产的基本前提的社会关系的生产,其基本形式又由生产力水平所决定;五是作为反映生产关系生产状况的意识生产。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类历史之所以能够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进步,其动力就源自上述五种生产之间的相互作用,其结果体现为“生产力、社会状况和意识” 之间的矛盾,它从根本上又体现为“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而非德国观念论所指出的精神或意识实现自身过程中的内在矛盾。由此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指出,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切不自由的现实,都是由不同历史时期中上述五种生产的相互作用所导致的生产关系不合理的直接后果。因此,揭示并深刻把握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从根本上就要求我们“始终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真正改变表征着人的不自由现实的不合理所有制关系,这也意味着必须诉诸现实手段才能找到实现人的自由的科学路径。

第四,超越德国观念论把观念变革视作推动历史进步进而实现人的自由的思维范式,阐明真正实现人的自由只能诉诸改变不合理的所有制关系这一现实手段。

如何推动历史进步进而真正实现人的自由,这是历史哲学要回答的另一重要课题,阐明唯有诉诸现实手段才能实现人的自由,也构成历史唯物主义整体结构内在逻辑阐述的重要环节。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尽管人的自由状况直接体现为人们“表现自己生命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但其根本上受生产方式状况制约。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进程已经表明,“没有蒸汽机和珍妮走锭精纺机就不能消灭奴隶制;没有改良的农业就不能消灭农奴制……‘解放’是由历史的关系,是由工业状况、商业状况、农业状况、交往状况促成的”,因此实现人的自由就不能通过德国观念论历史哲学所主张的观念变革的方式,而“只有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

由此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指出,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贯穿于人类历史发展的始终,这一矛盾在特定历史时期必然会以革命的形式呈现出来,但“迄今为止的一切革命始终没有触动活动的性质”,也即人类历史上的革命均以一种私有制代替另一种私有制,根本无法化解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之间的冲突与对立。特别是,大工业使物质生产摆脱了地域性,“创造了交通工具和现代的世界市场……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摧毁了因生产未能摆脱地域性而不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封建所有制。尽管大工业带来资本对人的严重束缚,但世界市场、人们之间的普遍竞争创造了“大量的生产力”,从而为“真正的共同体”的到来创造了物质前提。因此,只有经过大工业阶段,无产阶级诉诸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一现实的手段,才能消除由生产力成为“破坏的力量” 所导致的人的不自由状况,进而真正改变革命的性质。相反,如若没有大工业及其所创造的物质基础,任何“地域性的共产主义” 都不是真正的共产主义,因为它只能停留于观念上的解放而不可能真正实现人的自由发展。

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还揭示了在追寻自由过程中个人所体现出来的社会历史性特征,指出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人们因受狭隘的生产关系制约,生活在由人身依附关系所规定的等级秩序中,体现为“贵族总是贵族,平民总是平民,不管他的其他关系如何”,这意味着在自然必然性制约下人们的生活没有个性可言;资本主义社会使人们从等级秩序中摆脱出来,世界市场与普遍竞争促进了人员乃至阶级的流动,增加了个人生活条件的偶然性,人的个性开始凸显,但此时个人仍然受制于自然状态下的分工状况,其个性受到阶级关系的制约,表现在资本主义社会使每个人因“更加屈从于物的力量” 反而更加不自由,因而此一历史时期的人实则体现为“偶然的个人”;而只有通过无产阶级消灭自然形成的旧式分工,在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每个人才能真正使自己成为自己的主人进而成为“有个性的个人”。马克思恩格斯总结指出“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的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与以往一切运动不同,只有共产主义才能“推翻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基础,并且第一次自觉地把一切自发形成的前提看做是前人的创造,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这些前提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由此,马克思恩格斯再次强调无产阶级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所创造的物质基础上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进而对生产实现共产主义的调节,才能真正实现每个人的自由,这意味着“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

第五,超越德国观念论把真理的创造者解读为历史主体,阐明实现“真正的共同体”这一使命的历史主体只能是无产阶级。

如何解读推动历史发展的主体力量,无疑也是历史哲学的重大课题。通过对人类历史发展客观进程的探讨,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进而实现人的自由的必然性,并在此基础上阐明了无产阶级承载着推动历史彻底转变为世界历史的历史使命,这一理路构成历史唯物主义整体结构内在逻辑阐述的最后环节。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承载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这一使命,是大工业发展所带来的必然结果。其论证逻辑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大工业在催生大量生产力的同时,使得“生产力只获得了片面的发展,对大多数人来说成了破坏的力量”,在此背景下工人不仅无法彰显自身体力和脑力的主体力量,而且对劳动本身也不堪忍受。并且在这一过程中,世界市场的开辟与普遍竞争的出现,导致世界范围内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根本对立,体现在所有民族中都孕育出无产阶级这一具有相同利益且“真正同整个旧世界脱离而同时又与之对立” 的阶级。正是这一阶级属性,决定了无产阶级必须基于上述共同使命自觉地联合起来。

其次,由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的目的体现为“物的力量”,因此,尽管分工不断发展,其结果却只能是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矛盾的加剧,在此背景下无产阶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反而更加不自由,以至于“只能用摧残生命的方式来维持他们的生命”。正是这一生存状况决定了无产阶级将产生最强烈的革命意识。

再次,大工业导致无产阶级变成“完全失去了整个自主活动的现代无产者”,这意味着它“在社会上已经不算是一个阶级,它已经不被承认是一个阶级,它已经成为现今社会的一切阶级、民族等等的解体的表现”,换言之,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胜任重建社会的工作”,进而实现“对生产力总和的占有以及由此而来的才能总和的发挥”。

四、《德意志意识形态》对观念论历史哲学产生根源的进一步考察

《德意志意识形态》从以上五重维度阐明了历史唯物主义整体结构的内在逻辑,在此基础上深刻揭示了德国观念论历史哲学思维范式产生的现实物质根源及其理论局限,由此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作了进一步论证。

首先,在论述人类历史进程体现为生产方式变迁过程的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作为德国观念论历史哲学思维前提的“思想、观念、意识”,实际上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因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从而阐明了德国观念论历史哲学思维前提的物质根源。由此,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必须从“现实的个人”出发,超越以“从天国降到人间”为根本特征的德国观念论历史哲学,进而创立以“从人间升到天国”为根本特征的历史科学。

其次,在阐明必须以现实手段实现人的真正自由的同时,马克思恩格斯指出青年黑格尔派以自我意识取代以往的“哲学、神学、实体和一切废物”这一观念变革来实现人的自由,其结果只能是“‘人’从这些词句的统治下——而人从来没有受过这些词句的奴役——解放出来,那么‘人’的‘解放’也并没有前进一步”,由此进一步揭示出德国观念论在探讨人的自由实现方式问题上所固有的理论局限。

再次,在揭示物质生产运行机制的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精神生产状况实则取决于物质生产状况。一方面,精神生产源自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离,其本身就是物质生产和分工的结果,因此必须基于现实物质生产状况解读精神生产现象;另一方面,就精神生产的内容及其发展而言,在个人维度上表现为“个人在精神上的现实丰富性完全取决于他的现实关系的丰富性”,在社会维度上则表现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

又次,马克思恩格斯还基于如下三个环节,揭示了德国观念论历史哲学思维范式的生成逻辑。一是把思想与进行统治的个人分割开来,承认思想的统治;二是把思想本身看作“概念的自我规定”;三是消除“自我规定着的概念”的神秘外观。 由此,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论证了德国观念论历史哲学从根本上是物质生产在特定阶段的观念性反映,隶属于特定历史时期的精神生产。

最后,在揭示人的自由实现过程即由自然必然性束缚的人到“偶然的个人”再到“有个性的个人”这一过程的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德国观念论诉诸预设的“人”的回归来实现人的自由的思维范式,并不符合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进程。因为现实历史发展已表明,“个人的这种发展是在历史地前后相继的等级和阶级的共同生存条件下进行的”,但德国观念论历史哲学却忽视了人类历史发展的这一客观过程,认为现实中每个人的发展是“人的本质”的自我发展,而这显然“是对历史的莫大侮辱”。

综上所论,正是基于对德国观念论历史哲学的批判与超越,《德意志意识形态》在历史的前提、动力、进程、主体目标实现路径以及历史主体等重大历史哲学问题探讨上实现了根本性变革,并通过这五重维度的揭示深刻阐明了历史唯物主义整体结构的内在逻辑,由此才展现出历史唯物主义革命性与现实性的有机统一,即其具有“现实性和力量”这一真理性特征,进而能够真正体现并引领着时代精神。而只有基于历史唯物主义视域,我们才能充分认识到,历史是可知的,历史发展的动力体现为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历史发展是由人民群众推动的,人类历史在人民群众生产实践的推动下经历着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历程。因此根本不存在离开物质生产过程的所谓的人类历史发展规律,换言之,人类历史发展存在必然规律,但这一规律蕴含在现实的物质生产及其发展过程之中。上述历史哲学变革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真正完成,为人们把握历史发展规律提供了全新理论图景,从此人类历史从根本上不再被认为是由观念和思想主宰的过程,人们认识到只有透过全面生产才能把握一切社会历史现象,进而洞悉世界和历史的本质,认识到只有诉诸生产方式的变迁才能破解人类“历史—自由”之谜。彰显历史唯物主义整体结构的内在逻辑,无疑构成我们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本真精神和活的灵魂的必要环节,而基于物质生产把握一切社会历史现象,以历史唯物主义智慧分析并解决智能社会条件下的社会矛盾,进而促进当代社会发展,是我们推动历史唯物主义发挥当代效应的题中应有之义。

 

李成旺,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长聘教授,北京,100084。

本文刊发于《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26年第5期,引用或转发请据原文并标明出处,文章注释请参见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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