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夫 张长东:从革命传统到当代治理:中国共产党治理传统的当代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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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立夫   张长东  

摘  要:中国共产党在革命与建设时期形成的治理方法广泛作用于当代国家治理实践。借鉴渐进制度变迁理论分析框架,立足中国共产党治理实践的内生逻辑,从“革命传统的存续形态”与“治理问题的延续形态”两个维度出发,构建一个分析革命传统延续性及其发挥作用方式的类型学框架,并概括出制度内调适、经验复制、功能替代与差异化激活四种作用机制,这四大机制以不同的方式持续影响着当代国家治理的制度与实践。通过考察“干部监督”与“地方治理”两项国家治理实践及其延续机制,本文认为,革命传统之所以能够在当代治理中持续发挥作用,并非简单的历史延续,而是在变化的社会环境、治理任务与实践场景中不断被重新组织、转换与激活,由此形成革命传统在当代治理中多样化的形态。通过带回“革命传统”,为理解中国共产党治理经验的历史连续性提供了一个兼具学理深度与经验基础的中观分析视角和理论框架,也为未来相关研究提供了可拓展的若干方向与核心议题。

陈立夫,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与国家治理研究院(中国农村研究院)讲师;张长东(通讯作者),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本文载于《社会科学》2026年第8期

引 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枫桥经验’,必须相信依靠群众,在执政为民中践行根本宗旨”。“枫桥经验”源自20世纪60年代在浙江诸暨县枫桥镇的地方实践,更早可以追溯至延安时期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主要是通过发动与依靠群众,坚持社会矛盾就地解决,以提高地方治安水平。1963年,毛泽东同志正式批示“枫桥经验”,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六十多年来,这一做法历经多次迭代创新,在新时代基层治理中持续发挥作用。“枫桥经验”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却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持续彰显价值,是革命传统历久弥新的生动例证。实际上,中国共产党在革命与建设时期形成的诸多治理方法,并未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条件的深刻变化而淡出历史舞台,反而以不同面貌持续活跃于当代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构成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中的“革命传统”。

为什么源自20世纪60年代,甚至更早的革命传统和治理经验时至今日依然在发挥作用?对于党的革命传统与当代国家治理之间关系的探索,是理解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切入点。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上发表文章,强调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革命传统和作风”。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话语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坚持自身革命者属性,“不丧失革命精神”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最佳写照。然而,尽管学界已经关注到革命传统与当代治理之间的关联性,但是对于革命传统通过“何种机制”影响当代治理的系统性分析仍旧不足。这些治理传统具体以何种方式实现延续?为何不同的传统呈现出不同的延续形态?决定其延续方式差异的条件是什么?

本文将“革命传统”界定为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21—1949)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1978)形成的制度安排、组织经验与工作方式。这些历史经验在改革开放后以不同形式继续发挥作用,并不断影响着当代的国家治理实践。具体而言,其作用形态主要表现为两类:一类是历史时期形成的制度基础构成了改革开放后行动者不可忽视的初始条件,客观上影响着不同地区的发展路径选择;另一类是党在推进治理实践的过程中,主动传承和创新运用历史经验,使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持续发挥效能。

通过系统梳理相关研究,本文尝试围绕党的革命传统与当代国家治理之间的关系,借鉴渐进制度变迁理论分析框架,构建一个分析其作用机制的类型学框架,并以治理问题在历史延续中是保持连续还是发生转化为线索展开讨论。具体而言,即立足中国共产党治理实践的内生逻辑,围绕“革命传统的存续形态”与“治理问题的延续形态”两个维度,构建一个分析革命传统适用当代国家治理的类型学框架。首先,在简要回顾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党的革命传统发挥作用方式的类型学框架;其次,聚焦治理问题延续的情境,考察制度内调适与经验复制两种机制如何使革命传统在干部监督等领域保持历史连续性;再次,分析功能替代与选择性激活两种机制如何使革命传统在地方经济发展与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实现创造性转化;最后,在综合上述讨论的基础上得出结论,并对未来研究方向进行展望。受篇幅与讨论所限,本文不能涵盖这一领域的全部研究,但力求在已有成果基础上提供一个系统的分析视角,以期深化对党的革命传统与当代国家治理关系的理解,并为相关实证研究提供参考。

一、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传统及其当代治理:分析框架的确立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与建设时期形成的制度安排、组织经验与工作方式如何持续作用于当代国家治理,是近年来中国政治研究持续关注的问题之一。这一研究脉络强调中国政治发展的历史累积,即应用于当代国家治理中的制度、实践与做法,追溯并考察其历史起源及延续方式,这一研究取向有助于回归中国政治发展的实践与情境,同时有助于将内生性的本土化实践学理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渐进式转变,取得了长达四十多年的高速经济增长成就。中国的这一独特经验,与苏东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失败形成鲜明对比。随着对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经济,尤其是地方发展模式的深入考察,学者们对这一差异的解释焦点,已由改革战略(休克疗法与渐进改革)的抉择,转向革命传统等历史因素的追溯。早在西方学者还深受意识形态的影响时,部分学者已经敏锐地意识到中国革命不同的一面。舒尔曼(Franz Schurmann)意识到,中国革命产生的独有的意识形态与组织,使其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与苏联的分歧更像是两种不同革命路线的分歧。

那么,在中国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革命传统”是否被大幅削弱了?萧冬连认为,“革命传统”在中国共产党的治理中始终存在延续与适应性转化的问题。韩博天(Sebastian Heilmann)与裴宜理(Elizabeth Perry)系统考察了中国共产党革命传统及其与当代国家治理的联系,并以此提出了“适应性治理”的概念。他们指出,仅将当代中国政治研究局限于改革开放后的做法,事实上已经掩盖了中国改革成就的关键来源。应星基于中国革命的社会学视野,同样提出“将革命带回来”,强调将“革命”这一历史学问题带入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中,从而为“革命”的社会学研究确定了问题意识、分析框架与基本方法。这些研究为认识革命传统与当代治理之间的联系奠定了重要基础。

尽管并非直接沿袭这一思路,但学者在不同领域的研究中都有意识地考察了中国政治发展的历史连续性问题,并通过追溯特定治理模式的历史演进脉络,从而使其呈现为一种连续性的发展过程。而在“革命传统依然在发挥作用”成为共识之余,一个值得进一步关注的问题是:多数研究将历史传统作为宏观背景或前置条件,未能进一步识别其内部在发挥作用方式上的差异。如何在考察革命传统的当代适用基础上,关注其发挥作用的机制与差异,从而形成一个整体性的分析框架,以回答革命传统通过何种途径、在何种条件下延续,不同的革命传统在当代的国家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又服务于哪些治理目标等问题。通过系统梳理相关研究,并探索潜在的“解释机制”,是本文主要的研究目标。

(一)制度变迁与延续: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历史”取向

“历史如何塑造当下”作为社会科学长期关注的基本议题,其对中国现象、观念及政治实践的考察,是该议题的一个具体面向,而非独有的关切。长久以来,社会科学就关注到跨越不同时期并持续影响人们社会生活的历史现象及其原因,特别是在社会演化的进程中发挥关键作用的重大历史事件,往往具有更加稳健的“历史持续性”(historical persistence)特征。可以说,如何有效处理制度延续与制度变迁之间的关系问题,是这一研究的关键。

历史制度主义强调制度安排的历史延续性。一旦某种制度路径得以确立,就会通过规则积累、组织惯性与参与者预期的相互强化,产生持续的自我巩固效应,使后来的选择愈发难以偏离既有轨道。路径依赖理论由此揭示了为何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制度安排,能够在截然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依然制约行动者的选择空间。然而,路径依赖的解释逻辑在预设制度延续性的同时,却难以有效解释制度的内生性变迁问题。通过制度内部参与者之间的持续互动,外部冲击转变为内部反馈,制度的自我执行得以强化或减弱。这就使得制度的“延续与变迁”成为同一过程的不同面向。

相较于理性选择与社会学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则更全面地权衡了结构与能动者、延续与变迁的关系。马奥尼(James Mahoney)与西伦(Kathleen Thelen)提出渐进性制度变迁理论的四种模式,识别层叠(在既有制度上叠加新规则)、转换(将既有制度引导至新的功能目标)、漂移(制度不变但由于环境变化导致效果发生改变)、替代(现有制度被替代)在不打破制度外壳的情况下改变制度内涵的变迁模式,揭示了制度在看似稳定的表象之下持续发生内在演化的过程。

上述讨论对于理解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传统作用于当代治理的机制具有启发性意义,既有研究强调“革命传统延续”与“时代变迁”之间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渐进性制度变迁视角则强调延续性与变迁性很可能同时发生于制度演化的内部。然而,现有历史制度主义在理解中国革命传统延续的问题时,依然存在可深化之处:第一,尽管制度主义同样重视非正式制度的作用,但对于一些实践经验、工作方式等非正式传统如何实现跨时期传递,尚缺乏系统的理论工具;第二,既有理论提供了“延续或变迁”的机制解释,但仍缺乏对于行动者主体性的关注。在中国的历史情境中,中国共产党作为革命传统的缔造者以及当代治理的主导者,其主动性在革命传统传承与转化中不可忽视。在这一视角下,中国共产党通过主动识别、选择并重新部署特定历史资源,从而在当代国家治理中激活革命传统。

基于上述讨论,本文尝试通过引入“革命传统的存续形态”(制度化传统与实践化传统)与“治理问题的延续状态”(治理问题的延续与治理问题的转化)两个维度,构建一个对正式制度与实践经验、结构约束与主体能动进行回应的类型学框架,并提出中国共产党革命传统发挥作用的四种机制。

(二)革命传统的当代适用:一个类型学框架

基于上述讨论,本文尝试提出两个分析维度,其一是“革命传统的存续形态”,即其在当代治理中以何种载体延续;其二是“治理问题的延续状态”。其中,“革命传统的存续形态”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制度化传统”,即中国共产党在革命与建设中形成的正式安排与组织规范,并形成稳定运作机制的治理方法。另一种是“实践化传统”,即主要以经验积累、日常实践与工作惯例方式存续的治理方法。“治理问题的延续状态”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治理问题的延续”,即跨越不同时期始终需要回应与解决的治理问题。另一种是“治理问题的转化”,即在新的社会环境下涌现出的新的治理问题。基于这两个维度,本文区分了制度内调适、功能转化、经验复制、差异化激活四种延续机制(见表1),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具体治理做法的讨论,从而对该机制的作用进行分析。

表1 中国共产党“革命传统”发挥作用的类型学框架

 

首先,“制度内调适”发生于制度化传统面对延续性治理问题的情境之下。既有制度的规则框架持续约束并赋权行动者,使其在制度许可的边界内行动。中国共产党在维持制度目标不变的前提下,持续调整规则内容、拓展覆盖范围、强化治理能力,以回应同一问题在新历史条件下的表现形式。由于治理问题与制度框架均具有较强的历史延续性,制度演化呈现较为清晰的变迁轨迹。例如,在确保党的纪律性与纯洁性问题上,党内纪律检查制度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历史延续与演进过程,是这一机制的典型体现。

其次,“经验复制”发生于实践化传统面对延续性治理问题的情境之下。这一机制往往由治理主体有意识地援引,即历史经验不是以制度规则的形式约束治理主体,而是作为一种参照被主动沿用。那些在革命与建设时期经过反复检验以及与党的宗旨高度契合的工作方式,因其治理效能的可验证性而被治理主体持续沿用。群众监督在干部监督和社会治理中的持续运用,是这一类型的典型体现。

再次,“功能替代”发生于制度化传统面对转化性治理问题的情境之下。当治理问题发生实质性转变时(如从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化传统在维持既有制度框架的同时,其原有的功能发生了转变。由于制度安排本身具有自我执行性(self-enforcing),当治理目标发生转变时,其原有的制度框架也能被重新配置以服务新的目标,继而形成了新的制度运作逻辑。例如,改革开放初期,通过将“地方分权”这一革命时期所形成的策略转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实践,是这一机制的典型体现。

最后,“差异性激活”发生于实践化传统面对转化性治理问题的情境之下。与前三种机制不同,这一机制的影响方式是弥散且间接的。革命与建设时期在各地、各领域留下了高度异质性的历史遗产,这些历史遗产并不以清晰的制度规则或可辨认的工作经验的形式呈现,而是作为弥散性的环境条件,塑造着行动者所处的历史起点与行动情境。行动者在新的治理场景中与这些革命传统持续互动,依据各自面对的具体条件做出不同的判断与选择。并非所有历史经验都在当代治理中保持同等程度的活跃度,中国共产党根据新的历史需求,主动选择、改造并激活具有适配潜力的传统资源,使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挥新的效能。

围绕这一分析框架,本文的第三节和第四节将分别着重讨论改革开放后,国家治理中两个最具代表性的议题:干部监督与地方治理,并具体呈现革命传统发挥作用的四种类型在实践中的表现形式。

二、治理问题的延续性:制度内调适与经验复制

本节将主要聚焦治理问题在不同历史时期始终存续情境下,革命传统应用于国家治理的“制度内调适”与“经验复制”两种作用机制。在治理问题延续的情境下,革命与建设时期形成的制度安排与工作经验得以在当代治理中延续并发挥作用,但其延续路径因革命传统形态的差异而分殊:制度化传统主要通过制度内调适机制延续,实践化传统则主要通过经验复制机制传承。

1949年,毛泽东同志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两个务必”,要求全党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与“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这是党的革命传统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核心体现。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首次提出“自我革命”,并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进一步明确“全党要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着力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从这个意义来看,如何维持中国共产党的纯洁性,是不同历史时期党始终面临的治理挑战。在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对于不同层级的党政干部,如何实现有效的干部监督,防止权力成为经济发展的“掠夺之手”,既是改革开放后面临的新的治理挑战,也是自革命与建设时期起,并延续至今的核心主题。

基于此,本节将主要围绕党的监督机制以及党群关系这一核心议题,从两个维度对“治理问题的延续形态”进行分析:第一,党内纪律检查制度的延续与发展;第二,群众监督机制的持续作用。

(一)“制度内调适”:党内纪律检查制度的延续与发展

制度内调适的机制根植于制度惯性的自我强化效应,以及中国共产党在应对治理挑战时保持的警惕性。一方面,既有制度安排通过规则积累与组织惯性不断巩固其合法性基础,使内部的制度调适优先于外部重建,成为制度变迁的发展方向;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对于自身组织发展的危机意识,成为推动制度内部形成主动强化的内生动力。在这两种力量的共同作用下,治理问题的长期存续非但未能替代既有制度,反而转化为一种制度化压力,持续推动制度的自我更新与范围拓展。

可以说,中国共产党通过不断强化自身的组织传统,使内部的制度化调适成为推动党内不断开展“自我革命”的关键治理资源,其中,“党内纪律检查制度”的延续与发展最为典型。公婷系统考察了“中央纪律检查制度”的历史发展过程,提到“纪律检查”作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时就存在的革命传统,在其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不断重组与再制度化的发展过程,尤其在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后,“纪律检查”开始从“思想驱动”向“治理驱动”转变。尽管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制度的目标和方式在不断调整,但作为加强党内监督、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核心机制,始终为党所坚守。此外,近些年来对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对历史传统的主动激活与制度创新。譬如,李红勃将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视为中国权力监督模式的一次法治化范式转型。马怀德则从政策与法理双重维度出发,分析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意义。

需要注意的是,“治理问题的延续性”并非预设了一种静态的治理对象,而是强调在不同历史情境下,其内核的一致性。“制度内调适”机制在于“治理问题的延续”本身并不会自然引发制度变革,而是在既有制度的框架内转化为自我强化与渐进调适的动力,从而使得革命传统的制度化形态得以在延续中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

(二)“经验复制”:群众监督机制的持续作用

“经验复制”与“制度内调适”的根本区别在于革命传统延续的载体不同:前者依托治理主体对工作经验的主动援引,后者依托制度框架的自我强化。当革命与建设时期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适用于当代治理问题时,这些经验便可以被复制运用,无需经历全盘替换。“经验复制”机制根植于实践化传统自身的生命力。这类革命传统历经考验,兼具适应性与灵活性,并在历史中反复验证了应对特定问题的有效性。因此,当治理主体面临相似情境时,便会自然产生援引这些传统的内在动机。另一方面,这些实践化传统往往又与中国共产党的宗旨高度契合,这也使其具有超越具体历史情境的正当性。例如,在中国共产党的“干部监督”中,“群众监督”始终是关键的一环。毛泽东同志曾提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这一工作方式与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以及自革命以来始终坚持的“群众路线”密不可分,隐含着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以人民为中心”的历史积淀。

这一延续机制在当代治理中呈现出多种形态。何汉理(Harry Harding)归纳了新中国成立后至文革结束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官僚体制进行有效监督的多种形式,提出依靠发动群众对官僚体制进行监督,始终是官僚整顿重要的外部形式。安舟(Joel Andreas)基于对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日报》的文本分析发现,20世纪50年代初至70年代中期,出于对脱离群众的恐惧与警惕,使得群众运动被作为中国共产党监督党政干部的重要手段。可以说,群众监督作为中国共产党整顿干部作风的重要机制,展现出了较强的历史延续性。冯仕政讨论并分析了“运动式治理”的起源与变化,提出“革命教化政体”,国家面临革命使命与绩效合法性压力时,需要适时打破常规、发动政治运动,政治运动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整顿政治秩序的有力手段。郭圣莉基于对新中国成立初期上海街道的研究,指出国家通过反复的政治举措,得以有效解决权力向基层渗透过程中的干部管控问题,这一机制为此后干部监督实践的延续奠定了历史基础。

改革开放后,尽管法治化与制度化逐渐成为干部监督的主要方向,但作为中国共产党革命传统之一的群众监督,其形式虽有所调整,内在的传统却从未中断。肖唐镖、王欣基于对江西、江苏、山西、重庆和上海在10年间的4次跟踪调查数据发现,农民对国家和高层政府的政治信任总体呈上升趋势,但对基层政府的信任程度较低,存在层级分化的现象。李连江基于对中国两个省份的农村调查数据分析,指出在受访者对基层官员的法治表现缺乏信心的地区,民众更可能对运动式反腐表示支持,表明这一形式拥有长久的影响力。此外,安舟与董一格揭示了群众监督在新时代的创新转化,随着互联网与新媒体的兴起,“面对面”“集会”等“群众运动”逐步被网络舆论监督取代,“群众监督”以新的技术形式延续了其作为反腐利器的治理工具,实现了传统与现代的融合。可以说,作为一种革命传统,“群众监督”早已超越了普通监督机制的范畴,无论作为一种治理经验得到传承,还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转化为新的形态,都展现出较强的延续性,始终是整顿官僚体制的补充形式。从“群众监督”发挥的作用来看,经验复制机制的有效运作得益于“实践化传统”本身的效用,以及其内核所蕴含的价值正当性,也就是其与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宗旨始终保持一致。“正当性”为这些革命传统的延续提供了规范性支持,而其对于特定问题的有用性则提供了继续沿袭这些传统的动力。

本节通过围绕“干部监督”这一跨越不同历史时期,始终为中国共产党关注的治理问题,讨论革命传统通过“制度内调适”与“经验复制”两种机制持续发挥作用,根本在于它们所回应的治理问题从未真正消失,但是两者回应问题的方式并不相同。制度内调适强调既有制度框架并未因新的历史条件被推倒重建,而是在保持基本结构的前提下,通过内部的规则调整与组织再造,不断回应现实需求。经验复制并非依赖制度框架的自我延续,而取决于治理主体在面对类似问题时是否主动援引历史上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群众监督之所以能够跨越不同历史时期,并持续发挥作用,是因为它在实践中被证明是有效的,同时与党的根本宗旨高度契合。

三、与时俱进:治理问题转化情境下的作用机制

前文主要从“干部监督”的视角讨论了革命传统在治理问题延续下“制度内调适”与“经验复制”两种机制。当治理问题发生转变后,革命传统的延续性就转变为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被重新激活。改革开放后,党的工作重心出现了转移,那么,此前发挥作用的制度安排与实践经验将如何适用于新的治理情境?第一,制度化传统通过“功能替代”机制实现转化。既有制度安排在目标转换后,通过确立新的目标,承载新的治理功能,以既有机构服务新的发展方向;第二,实践化传统通过“差异化激活”机制实现转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治理主体与具体的、差异化的革命传统进行互动,最终使革命传统的激活呈现出多元性。

本节将聚焦改革开放后两个新变化展开讨论:第一,央地互动中的“分权”传统如何通过“功能替代”机制,转变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石;第二,改革开放后,面对复杂的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现实,不同治理主体如何通过“差异化激活”机制,重新将革命传统应用于治理情境之中。

(一)“功能替代”:央地关系的延续与调适

“功能替代”机制的核心在于,制度安排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对独立于其初始目标的“自我执行”能力,因此,当历史条件发生转变时,这套制度安排被重新配置,以服务新的目标,而无需重建制度本身。在这一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形成的“集权统领、分权运作”的央地关系传统,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以“功能替代”方式发挥作用。

持续数十年的经济发展,既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最显著的实践成果,也是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议题之一。基于改革开放后中国地方经济的繁荣,学者们将经济发展归因于中央的顶层设计,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市场维护型财政联邦制”“地方政府公司化”“晋升锦标赛”“发展型国家”与“国家资本主义”等理论,对改革开放后地方经济繁荣的制度与机制进行了富有启发性的解释。然而,这些理论带有强烈的功能主义色彩,鲜有关注推动这些制度有效运转的历史前提。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的“地方分权”并非凭空而来,而是根植于中国共产党在革命与建设时期所形成的传统。

这一制度传统的历史根源可以追溯至革命时期的根据地建设。区别于苏联式社会主义国家高度依赖中央指令的运作模式,在“集权”与“分权”之间保持动态转换,始终是中国共产党处理央地关系的核心特征之一。早在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以及“因地制宜”的地方化革命作为维持自身生存、夺取政权的关键战略。应星指出,一方面,中共中央通过下管三级的人事任命权,始终牢牢管控着各地高级军政干部,从而避免中共自身“军阀化”;另一方面又以“军事发包”的方式将主导地方军政事务的权力交给各军区、军分区自主运作。这种“集权统领,分权运作”的组织逻辑,奠定了党处理央地关系的基本传统。托尼·赛奇(Anthony Saich)指出,中国革命始终脱胎于地方社会,是高度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的产物,“这场革命对于在上海租界进进出出,安排秘密会议的党员以及在根据地的红军而言,截然不同”。新中国成立后,尽管中央通过强化干部考核、人事任免与集中财税的方式强化对地方的管控,但这一传统并未中断。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周飞舟通过对大跃进时期央地关系的研究,指出即使是在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治格局下,行政体制内部也能够形成各地相互竞争的“锦标赛体制”。

改革开放初期的“地方分权”正是对这一历史传统的“功能替代”。制度形式上的“地方分权”并非改革开放后的独创,其运作逻辑与制度安排早已嵌入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传统之中。钱颖一与许成钢指出,区别于苏联以功能划分为主的U型体制,新中国成立后的经济结构实质上是以“块”为主的M型体制,各地方政府宛如相对独立运营的经济单元,这使得20世纪80年代的分权改革具备了现实的制度基础。兰斯·戈尔(Lance L. P. Gore)认为,20世纪80年代,中国经济与制度的突破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既有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国有与集体的产权基础、改革开放初期广泛参与经济活动的官僚群体等。魏楚雄认为,改革开放的经济成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乡与工农业发展的平衡,将经济权力下放至地方,奠定了改革开放后以地方发展为基础的经济形式。

在改革开放后的地方经济发展中,“功能替代”机制也同样表现为集体经济的变化。裴宜理注意到,与苏联集体农庄以国家工资为主的分配方式不同,中国的人民公社以集体工分为主的核算方式,为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经济的分散化转型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前提。戴慕珍(Jean C. Oi)将乡镇企业的兴起追溯至集体时代社队企业的发展积累,认为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制度延续性。这也是原有的制度安排在目标转换后承载新功能的典型案例。通过目标转换,在保留既有制度本身效力的基础上能够服务于社会发展新的需要,从这个意义来看,革命传统的历史性与治理功能的当代性实现了统一。

(二)“差异化激活”:革命传统的异质性基础与当代沿用的路径分化

区别于“制度内调适”“经验复制”或“功能替代”机制,“差异化激活”对应的是与当代治理需要不完全一致的实践化传统。一方面,社会的发展涌现出了新的治理问题;另一方面,与“制度化传统”相比,“实践化传统”本身具有差异性。这也意味着,当新的治理需求出现时,实践化传统是否能够被重新激活,取决于治理主体能否主动识别这些潜在价值,并对其进行转化。与此同时,改革开放初期不同地方历史禀赋的差异以及差异化激活,是“差异化激活”机制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直接体现。

中国革命的长期性、复杂性与区域不平衡性,使得不同地方在党组织基础、干部构成、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工作做法上存在较大差异。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治理主体并非试图在均质化的制度环境中推行政策的统一,而是在承认并顺应这种历史差异的前提下,允许并推动各地依托自身的历史禀赋,走出不同的发展路径。

已有研究表明,那些在革命时期长期作为根据地的地区,得益于党的组织建设的深入,从而拥有更坚实的政权与治理基础。李飞跃等学者指出,新中国成立之初本地干部比例较高的地区,此后能够提供更好的公共产品与基础设施,革命经历对地区发展能力的长期影响具有显著的统计意义。古大牛(Danial Koss)从基层党员基础视角切入,指出在卷入革命战争的地区,党的影响力与组织能力得到了空前提升,并在新中国成立后表现出更强的政策执行能力与更高的治理韧性。

诚然,新中国成立后,革命基础更为深厚的地区拥有更坚实的社会基础,也更容易获得资源,这些地区在新中国成立后发展出更为强韧的国有经济或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与个体经济的生长空间则相对有限。刘瑞明基于对中国各省1985—2008年的地区经济增长数据进行检验,得出市场化改革前,地方初始的国有经济占比越高,后续年份的平均增长率越低的结论,即所有制结构禀赋在初始国有经济占比较高的地区经济发展中形成了历史锁定效应。巴里·诺顿(Barry Naughton)提到20世纪60至70年代的“三线建设”,尽管出于国防战略意义上的考虑,但却从经济发展层面,为改革开放后中西部地区的经济转型带来了一定的阻碍。相反,那些在革命时期未能建立稳固的党政组织与国有集体资产的地区,在改革开放后反而拥有了更大的制度灵活性,成为民营经济率先兴起的土壤。

围绕造成这一地域出现差异的原因,学界积累了不少具有代表性的区域比较研究成果。白素珊(Susan H. Whiting)提出“产权的地域模式”,认为地方经济发展模式事实上与当地已有的资源(特别是社会主义建设时代的经济基础)有较强关联:无锡、松江等地依托社会主义革命及建设时期形成的集体经济基础,发展出了政府深度参与的乡镇企业模式,而集体资源相对匮乏的乐清则更早走上了鼓励私营经济的路径。张建君从国家能力差异的视角对温州模式进行了解读,认为地方干部并非主动鼓励私营经济发展,而是因为国家能力不足,无法推行强制性管控,这一国家能力的差异同样可以追溯至地区间不同的革命历史积淀。

前文提及的枫桥经验,正是“差异化激活”机制最为典型的当代实践之一。汪世荣从法学与基层治理的交叉视角出发,系统梳理了“枫桥经验”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制度演变,指出其核心在于通过持续的制度供给创新,将党的群众路线传统转化为适应不同时期社会矛盾特点的具体治理机制。杨学科以“弹性治理”概念概括了“枫桥经验”的内在逻辑,认为其生命力在于能够在坚守群众路线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灵活调适并应对不同类型的社会矛盾。 20世纪80年代,各地为打击刑事犯罪,施行融打、防、教、管于一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世纪90年代,枫桥干部群众创立“四前工作法”,即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21世纪初又发展为“四先四早”,即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进入新时代以来,广泛建立的基层治理组织、矛盾调处中心,都是由群众作为重要主体和矛盾化解的承担者。“枫桥经验”的演进历程生动诠释了党的历史传统如何在坚守核心价值的基础上,通过目标转换与手段创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焕发新的生命力。

此外,基层党组织建设在新时代的系统性推进,是“差异化激活”机制的另一重要实践形式。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革命取得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并集中表现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延伸治理范围、增强社会凝聚力的关键方式。作为一项革命传统,党的建设也在不断调适,以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从而成为基层治理的有力工具。陈家喜以深圳“民意速办”改革为例,提出党建引领城市数字治理的四项政党功能分析框架,即议程设定、统筹协调、干部激励、组织动员。蓝梦琳(Patricia M. Thornton)通过对私营企业中的党支部展开分析,提到通过开展新形式的党建生活与组织活动,中国共产党不断提高其在私营企业以及年轻的城市职工中的吸引力与相关性。古大牛提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新的社会环境中持续焕发活力,有效延伸了党对社会的组织覆盖与价值引领。

上述研究从不同视角揭示了“差异化激活”机制的关键特征,也充分展现了革命传统在当代治理中发挥作用的多样性。在治理问题发生转变的情况下,革命传统对行动者的影响并非由某项具体的制度安排或工作经验直接延续,但是通过塑造不同的历史起点与行动条件,间接地影响了行动者的选择。行动者既不是被动接受历史的约束,也并非主动援引某项历史经验,而是在与各自所处历史环境的持续互动中,形成对于革命传统差异化地激活。

四、结语及进一步讨论

作为20世纪具有最广泛以及深远影响的事件,中国革命显然值得学界进一步关注与讨论,也为构建自主知识体系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和灵感。中国经历了从以革命为中心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再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性转变。那些源于革命时期的制度与经验并非随着治理问题的演变而消逝,而是以新的机制焕发出活力。许多学者注意到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传统”或革命时期的“实践”对中国政治与社会发展产生的长期影响,继而关注“革命”以何种方式持续影响中国革命传统的历史延续性问题。尽管他们都注意到了革命与现代化之间的关联,但对于其中的“关联机制”的研究还远远不足。

本文围绕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传统与当代国家治理之间的关系,在系统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借鉴渐进制度变迁理论分析框架,立足中国共产党治理实践的内生逻辑,从“革命传统的存续形态”与“治理问题的延续形态”两个维度出发,构建一个分析革命传统延续性及其发挥作用方式的类型学框架,并概括出制度内调适、经验复制、功能替代与差异化激活四种作用机制。在此基础上,本文以治理问题延续与治理问题转化两种情境为线索,结合干部监督、地方经济发展与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具体实践,阐明革命传统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依然能够发挥作用。可以说,当今中国的国家治理并非是某个时间节点上的全新路径,而是与过去存在紧密关联。“革命”从未在中国现代发展的语境中消失,其历史传统或是被主动保留,或是现代发展不可回避的初始条件。

限于篇幅,本文仅窥探了这一研究领域中的冰山一角。通过回顾党的“革命传统”及其延续性问题的研究,不难发现,中国革命的长期性、复杂性以及区域间的不平衡性,对政权组织、经济制度、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走向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对于深化革命传统与当代治理关系的政治学研究,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向进一步探索。

首先,从研究层次来看,从整体性的历史视角转向对地方层面以及其具体的政策实践的关注。中国革命本身是极具差异性与广泛性的社会实践,不同地区在革命进程、根据地建设、政权组织以及之后的发展中存在显著差异,这种差异对此后各地治理实践的影响值得更为细致的实证检验。因此,对于具体的、地方性革命的重视,能够超越历史学或思想史的视角,有助于我们深入探索这一议题,从而发展更具标识性以及原创性的本土政治学理论。

其次,在概念的界定与研究方法的选择运用层面,应当向主流的政治学实证研究靠拢。当前对于“革命传统”的关注,更多地停留在将其作为一项前置条件或宏观背景层面,而非因果解释层面的“原因”,未来应当重视“前因”与“后果”之间的“机制”检验与解释,并由此展开与政治学主流理论的对话。

最后,从研究问题来看,应当从多样化的层面展开。譬如,何种历史实践能够转化为延续性的治理传统、何种又会因历史条件的变迁而消解或转型?革命实践在特定情境下经由何种方式被激活,其效果如何、为何如此以及背后的机制为何,等等。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也有助于将历史考察与实证导向的机制分析相结合。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要完整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逻辑,需要贯穿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中的各个历史阶段。从学术研究的视角来看,要构建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则需要回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与改革开放的历史之中,把“革命传统”带回来,从中国治理经验的内生视角寻找“过去”与“当下”之间的联系。只有“回望而以前行”,方能准确把握过去与当下的脉络,推进中国问题的社会科学研究和自主知识体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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