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奎:明代奇兵经制化与中后期的军事战略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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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金奎  

 

摘要:“奇兵”与“正兵”相对应,是传统兵学战术层面的精华之一,为历代军事家所重视。但在明中叶,由于消极保守的军事战略和僵化理解奇正理论,奇兵变成有着固定编制的经制化队伍,且进攻属性大大减弱,实际职能与以救援为主要职责的“游兵”日渐雷同。晚明时,随着新式火器的大量涌现,经制化的奇兵被大量用于车营和辎重营,虽然仍是预设,但有本质的变化。因为明廷消极的军事战略并未改变,晚明时期奇兵的局部变化未能改变僵化的走向,反而被推广到民兵领域,进而成为地方政府财政上的一个负担。

关键词:奇兵 正兵 经制 明代

 

中国传统兵学强调谋略至上,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来的“奇正”理论则是对谋略制胜原则的具体运用,“读兵书,先要识得虚实,后要会用奇正”。对传统奇正理论,前人已经有较多研究。与存在于思想状态的奇正不同,明朝人对“奇正”的理解较前代有一定变化,并在军事实践中予以落实。这一变化与明代军事战略的变化息息相关。本文拟从这一角度对明代奇正思想及奇兵的具体实践略作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明初的奇正思想与实践

“奇正”理论最早由先秦兵学大家孙武提出。孙武强调,“三军之众,可使必受敌而无败者,奇正是也”,“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河”。后世兵家对这一理论倍加尊崇。到宋代被极端拔高,认为“兵不奇则不胜”,“连百万之师,两敌相向,列阵以战,而不用奇者,未有不败亡也”。

按照当代学者编纂的《军事大辞典》的解释,传统兵学中所谓正兵和奇兵都是用兵作战的一种部署,二者相对应而存在,正兵“通常指担负正面作战的部队和进行堂堂之阵的作战者”,奇兵“通常指担负翼侧迂回任务的部队和奇袭、伏击者,旨在出奇制胜”。与正面对敌的正兵相比,奇兵追求“攻其无备,出其不意”,“交战之际,惊前掩后,冲东击西,使敌莫知所备”,是具有绝对进攻属性的部队。但战场形势千变万化,是否使用奇兵,如何使用奇兵对指挥员无疑是巨大的考验。

明朝立国前后的将领非常重视奇正理论。朱元璋曾晓谕华云龙等人:“大抵两敌相对,在审其强弱,识其多寡,以正应,以奇变,奇正之用合宜,应变之方弗失,百战百胜之道也。”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在与刘基讨论兵事时亦强调用兵不能拘泥于古法,“开阖奇正,顷刻变化,犹风云之无常势,要在通其变耳”。同时期的军事理论家刘寅在《武经七书直解》中提出:“兵行之法,惟先有正;至于奇者,临敌变化而为之耳!”

不仅在理论上强调“奇变”,明朝立国前后的将领们在军事实践中也重视使用奇兵。至正十五年(1355),朱元璋为应付围困和阳城的十万元兵,在三个月内不断“出奇兵击之,元兵数败,多死”,元军最终士气消磨殆尽,主动撤围。次年二月,元将蛮子海牙屯兵采石,隔绝南北交通,大将常遇春“设疑兵以分其势而以正兵与之合。及战,又别出奇兵捣之,悉俘其精锐”,成功打通长江交通线。七月,张士诚进攻镇江一带。大将徐达在城外十八里设伏,亲领正兵与敌军张九六部对垒,“命总管王均用率铁骑为奇兵”,“横冲其阵”,打乱敌军阵型,张九六后撤途中又遇伏被擒。

即便到明军战斗力已大不如前的正统年间,沿边将领依然将出奇兵作为重要的防御手段。正统十二年(1447)九月,大同总兵官朱冕等上陈六条御敌策略,强调在遭到进攻时应“知己之力足以敌彼,则抬营结阵以扼其冲,出奇兵以制之”;在敌人夜宿时,“宜选勇敢官军,伺便抵隙,夜劫其营”;在敌人撤退时,“或据险设伏以扼其归,或分兵追击以蹑其后”。这里提到的劫营、设伏与正面战场上追求攻其不备的奇兵一样,都属于奇正结合的战法。

土木堡意外惨败后,明朝前线将领并未彻底放弃反击。景泰三年(1452)十一月,都督杨俊曾建议在要害处设正兵列营防御的基础上,在独石、偏头关一带设伏,“以为奇兵”。故意引诱蒙古瓦剌部来侵,待敌入境后则“密遣奇兵日夜倍道捣其巢穴,使彼前不得进,后不能顾”,瓦剌部必然引兵后撤,明军则可利用此前的布置,前后夹击,“立可摧败”。这一计划如有效执行,可能对瓦剌主力构成实质性打击。但主政的兵部尚书于谦认为这一方案过于冒险,“非万全之举”,且有“轻内重外,率意举动”的嫌疑,予以否决。杨俊的提议被否决后,前线将领鲜有人再提主动出击的建议。随着文官集团的地位日渐提高,武官在军事决策上的话语权日趋压缩,曾经具有绝对进攻属性的奇兵也开始出现异化的趋势。

经制化的奇兵及其兵力来源

正德年间,辽东巡抚张贯在战前命令属下挑选兵马,“分为奇、正、哨、掖,整搠齐备……分投一齐出境”。这一计划得到兵部尚书王琼的支持。奇兵本来是一种战法,需根据战场形势决定是否使用,张贯要求在出征前就配置好正兵、奇兵等部伍,明显是对兵法中的奇正理论机械、教条化理解,而王琼对此并不反对,说明此时的军事决策层已将这一行为视为惯常。那么,这种将正兵、奇兵经制化的做法始于何时呢?

据“明实录”记载,正统七年(1442),锦衣卫指挥佥事王瑛在讨论军屯时曾建议“将马队、守瞭、夜不收并精选奇兵遇警调用外,其余悉令屯田”。正统九年(1444),宁夏总兵官黄真在提请简选本镇军士时也曾奏准“上等者充奇兵,专委勇略都指挥一员统领之,无事则操练,有警则调发。次等者,按季更番哨守营堡”。明朝沿用前朝军户制度,卫所军士服役期长,难免出现老幼、强弱参差混杂的现象。为维护战斗力,势必要按照一定标准挑选军士,进行二次分配。大同总兵官朱冕在正统十二年也曾建议选兵,“大同见操官军强弱不等,材力各殊,已将先定首拨、次拨官军重加简阅,遇敌先发首拨而次拨继之”。可见,早在土木之变前,明廷已着手简选沿边军士,分为两等使用。在宁夏等地,挑选出来的上等军士已被纳入奇兵序列,成为守边主力军。

土木之变后,明廷的对蒙策略开始转向。当年十二月,兵科给事中刘斌建言:

用兵之事有三:曰攻,曰战,曰守。中国之御夷狄,无所事乎攻,惟守与战而已。盖寇在外则据险而守,寇在内则提兵而战,守为策之善,而战非吾之利也……乞速敕各关浚壕堑、完垒壁,加精兵于要害之处,以援其急,勿蹈前失,使虏得乘间而入。

这一建议得到景泰帝认可,“命礼部集议行之”。此后,类似言论不时出现。如弘治年间著名学者、大学士丘濬提出制敌“上策莫如守。守而彼侵轶要求不已,然后量彼己,审时势,或与之战,或与之和。所以战者,以固吾守,非利其有而侵之。所以和者,以安吾守,非畏其强而屈之……归止于守吾之封疆而已。是则三者之中,则又以守为本焉”。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明朝对蒙战略不可避免地转向被动的消极防御。明中叶不断在北边大规模修筑边墙,构建多层次、大纵深的防御体系即是这一战略的直接反映。

在此背景下,奇兵经制化被迅速推广到其他地区。弘治元年(1488),兵部尚书余子俊奏准:

成化以来,因于大同在城并各卫沿边选取游兵、奇兵,以听延绥调用……请令镇、总管[等]官以所分营并所选精锐补在城游兵、奇兵。各路极边游、奇二兵不得擅动。

可见,经制化的奇兵不仅在“九边”普遍出现,且被用于跨镇协防。同年三月,礼科都给事中李孟旸在讨论广东战事时,建议“仍行各镇,除副、参、游击、奇兵、游兵外,余悉听总、镇等官操练调度”。可见,独立设置奇兵已经被推广到内地。弘治十二年(1499),兵科给事中蔚春又奏准在京营选拔武艺精湛者为教师,“有警出征,就于教师内选充头目,别为奇兵,则人思奋激,而一可当百者出矣”。正德六年(1511),太监张永拣选团营官军,“于将台下精选六千为正兵,又每营各选三千为奇兵,共四万二千人,时常操练,有警即调遣”,正式在京营序列中纳入奇兵。至此,奇兵经制化扩展到全国所有部队。

不论是否已经是常态化设置,奇兵在明人眼中至少还是制胜的关键,保持足够的战斗力是前提条件。那么,奇兵的兵员从何而来呢?

土木之变前,宁夏等地开创从本部拣选精壮充当奇兵的先例,这一经验为后人继承。杨一清在总制陕西三边军务期间,曾全面简选辖下诸军。

予先年总制,通行各边大小将军,各于该管卫所城堡官军、夜不收内逐一试验,拣选弓马出众,膂力兼人有胆气、有智略。四事兼备,或三事兼优者,定为第一等。四者之中可取者二定为第二等。一事可取三事粗可观者为第三等。或四事俱无足取,但不系羸弱疾病者为四等。其老幼疾病者为五等。一等选备奇兵,二等选备正兵,三等、四等专备守城、守堡、杂差拨用,五等不堪之人即令还勾精壮户丁代补。

正德十一年(1516)十月,兵部尚书王琼也曾奏准:

查各城堡见在食粮官军,内除已选本镇团操及奇、游兵外,中间但系骁勇精锐军人,可以调用杀贼者,挑选见数,编造文册,或临时征调策应,或量数取赴镇城轮操,务使总镇城内常有精锐奇兵二万,以备征战。

不过,这种拣选的实际效果未尽人意。同样曾在正德年间出任兵部尚书的马文升指出:“今大同、宣府、延绥官军虽有游骑、奇兵之选,终是强弱相混。凡遇大敌,多不能支。”杨一清在进军河套、驱逐蒙古部众时,也曾二次“挑选先锋、奇兵官军三千员名为战兵”。原来选拔出来的头等官军则交给总兵官张安,充当中军。可见,杨一清对自己挑选出来的奇兵也不敢完全信任。

其实,早在弘治年间,兵部就提出在“九边”奇兵中进行二次简选的建议。“谓游、奇兵或强弱相半,不能成功,宜于每千人内精选其骁勇者三百为前锋,器械因其所长,务使皆备”,只是未取得皇帝同意。现在杨一清获准挑选先锋战兵,证明经制化的奇兵已无法确保完全由战斗力强悍的军士组成。

为保证奇兵战斗力,名将戚继光在主持蓟镇防务时曾专门在经常出边侦探的尖儿手、夜不收军中挑选奇兵。

欲养奇兵,非挑选不得。欲用于口之内外,非尖夜中选集不能。各路之兵既远本镇,将教演之兵发回传教,与发过尖夜应该抵补……其前项精锐,聚之镇标,姑以秋防教演,俟精熟机宜,仍发本路,传教众兵,统率行阵。候虏有入犯消息,方行调集。

尖儿手、夜不收属于工作环境异常艰苦的兵种,待遇明显高于普通士兵,“奇兵系选调各路尖、夜,原支月粮二石”,对明廷捉襟见肘的财政是不小的压力,所以很难大范围推广。即便是少量由尖、夜组成的奇兵,明廷也不时以回路休息的名义,停发双饷。另外,戚继光治下的奇兵实是教师化的队伍,平时散在各处教习兵马,熟悉戚帅的战法,并不集中使用,与明中叶一般的奇兵有一定差异。这是嘉隆万时期奇兵制度发生又一次变化的结果,下文会具体论述。

奇兵与游兵的混同及奇兵职责的异变

在奇兵出现经制化倾向的同时,明军中的游兵也发生类似变化。游兵在传统兵学中的功用颇为复杂,按诸葛亮的解释,“凡行军、结阵、合战、设疑、补阙,全在游兵”。西晋名将马隆则认为“游军之形,乍动乍静,避实击虚,示嬴挠盛,结阵趋地,断涂截径……势无常定”。在马隆这里,游兵和奇兵的功能颇为近似,但在适用范围广泛这一层面上,其与诸葛亮的理解是一致的。

游兵的特点,顾名思义,在于流动性。对敌人而言,对方游兵战场职责的不确定性正是本方巨大的威胁。明初游兵大多用于应援和补缺,带有一定预备队的性质。正统三年(1438)十二月,大同参将石亨曾报告其“奉命率游兵巡逻塞外,动经旬日”。巡逻无疑是流动性的,兼有收集敌情和及时阻击来犯敌军的职责。石亨率游兵在塞外执勤,说明彼时的明军尚处于主动防御状态。

笔者目前所见明代设置独立游兵的时间是成化二年(1466)。《宣府镇志》载,正德年间的宣府镇共设有六个营,其中游兵营有二,“一谓之旧游兵,成化二年设;一谓之新游兵,正德四年设。每营各三千员名,俱游击将军领之”,兵员“择官军之极精锐者以充其数”。而同样“择官军之极精锐者以充其数”的奇兵营只有一千人,为游兵的六分之一,但领兵官是副总兵,官阶高于游兵营主官。奇兵营的设置时间仅记载“成化年设”,没有准确时间,估计不早于旧游兵营。另外三个营分别是宦官掌握的火器部队——神机营、防守兵营(“无定数,俗谓之老家营”,即简选淘汰下来的军士)和援兵营。正德元年(1506)总制刘宇主持设置的宣府援兵营的兵力最多。“择防守兵之精锐,皆为之,共一万三千六百员名。镇城三千员名,西路三千员名,北路三千员名,东路二千员名,南路一千六百员名,中路一千员名。”

嘉靖四十一年(1562)十一月,兵部尚书杨博针对内地新添设的参将、游击等官“所领之兵未有定营,那移作弊”的现象,建议“通将各路参将、游击、守备、把总等官所统兵马,照依地方事例,分为奇、正、援、游。大率总兵营为正兵,副总兵营为奇兵,参将营为援兵,游击营为游兵”。这种奇、正、援、游并设的战时军事体制及相应营的主官官阶大体与正德元年宣府镇的设置一致,说明在明朝决策层眼中,这一开始于“九边”地区的体制设计是有效的,值得向内地推广。

在明朝的士大夫看来,游兵和奇兵似无区别。如天顺五年(1461)十月,参赞军务的左副都御史王竑认为配合总兵官柳溥前往凉州,且“出虏不意,劫其老营”的游击将军陈友所部是奇兵,却又称“至今虏闻游兵,辄怀畏避”。但在前线领兵官看来,二者的地位明显有别。如正德八年(1513)五月,蒙古军入大同,巡抚高友玑以本镇“堪调马队官军不满三万,众寡不敌,乞增调奇、游兵”,结果近邻宣府和延绥镇“各称有警,不发奇兵”,仅派出游兵支援。嘉靖九年(1530),陕西总制王琼奏准“以原选西安三卫正兵发充游兵,原选平凉卫游兵发充正兵”。此时的正兵基本用于守卫边墙,人数虽多,但战斗力普遍有限。王琼建议正兵与游兵互换,说明其认为游兵至少不是不可或缺的精锐。

另外,游兵营在必要时可以裁并,如成化八年(1472),延绥镇报告“诸营堡守兵有仅及一千者,有仅及八九百者……虏来无以为御”,请求将游击将军蔡瑄所统三千游兵退还原堡守边。兵部讨论后同意“退瑄所领游兵二千五百,令暂还各堡操守”。嘉靖九年,因常驻庆阳游兵距离周边防区过远,总制王琼奏准将三千游兵解散,“退回庆阳、河州二卫游兵,如旧归环、庆、河州各守备官部署”。嘉靖三十八年(1559),宁夏巡抚霍冀也曾以兵少为由,“要将增选游兵一枝停免挑选”。但类似现象从未出现在奇兵身上,这也从侧面说明游兵的地位不如奇兵。

奇兵与游兵混同使用的现象在明中叶频繁出现。弘治十四年(1501),兵部建议在大同集中数路之兵操练,“每一游、奇兵三千为一阵,则可为六阵。老家兵亦可为三阵,列为犄角之势,互相救援”。弘治十六年(1503),甘肃总兵官刘胜建议“延、宁镇巡等官将游、奇兵官军亦选三千人,每岁交秋,即令游击将官预领,分布庄浪、红城子、沙井儿三处”,协助防秋。正德年间,杨一清出兵“搜套”时亦将游、奇兵混用,“大同游、奇兵为左、右二哨,宣府游、奇兵又次之,为两覆”。到嘉靖年间,游兵和奇兵甚至被多次合并或对调。如嘉靖十五年(1536)六月,大同新建聚落、高山二堡,需要分兵驻守。兵部决定:

东路新旧游奇兵合为一营,号为新游兵,与聚落新军皆令游击尹堂统之。西路新旧游奇兵合为一营,号为旧游兵,与高山堡新军皆令游击赵纲统之。

嘉靖年间,宣大总督翁万达为防止将领坐大,下令调宣府副将于永宁,移永宁参将于四海冶,属下士兵可以随调,但无人愿意前往。宣府巡抚李良等请求收回成命。“兵部谓万达意在移将领以重声势,非固欲移兵也。今副、参更置已定,诸军不愿从迁者,原议镇城奇兵许兑为游兵,永宁援兵许兑为奇兵,四海冶戍兵许兑为援兵,不足乃选募以充,则将不加而责专,兵不移而自足矣。”这种将戍兵、游兵、奇兵、援兵同步兑换的做法,等于将奇兵和其他营兵视为同一层次,已完全不顾及此前反复挑选的初衷。

这一现象的出现和此时明廷对奇兵的定位有关。奇兵本是进攻属性的部队,但在明廷对蒙策略转入全面消极防御的背景下,奇兵在“九边”一带几无用武之地。在各镇边墙基本完工的条件下,明廷在北边采取“摆边”的战术。《宁夏新志》的纂修者管律这样解释“摆边”:“自工完后(指嘉靖十四年宁夏修边墙完工——引者注),具奏尽弃其马,以为减草料之费,息喂养之劳,惟置军夫沿沟垒守之,谓之摆边。”在摆边战术体系内,一线城堡“官军不必数多,遇贼势小,则追逐截杀,若遇势大,则坚壁固守,以待援兵”。“奇、游兵马专为应援而设,故一方有警,诸镇策应”。既然都是援兵,自然无需再刻意区分。

嘉靖二十九年(1550),御史胡宗宪议准:“各镇兵原额耗减,宜令守臣勾补、召募以足其数。凡奇、正、援、游,每部务满三千人。”嘉靖三十八年,宁夏抚镇官霍冀等人建议给副总兵吴征所统奇兵增兵,“不敷之数仍于各营兵马内辏足三千,与原选游兵二枝分作三班,轮流入卫(京师)”。可见,奇兵营以三千员为额已是定制。奇兵与游兵等军额相等配置,追求多而非精,是奇兵重要性下降的一个体现。其与二枝游兵轮流入卫则是二者职责日趋混同的又一表现。

按照明廷设计,北边理想的防御状态是正兵用于防守,奇兵用于援截,主帅居中调度,但由于没有用武之地,用于应援的奇兵有时也被用于守城或摆边。如弘治十二年(1499),令大同左副总兵赵昶“以奇兵三千防水口堡”。嘉靖十五年,陕西总兵官梁震建议入秋后“令宁夏正、奇、游兵驻札兴武营、安定堡、毛卜剌,联络东、中二路参将,并力摆守”,“遇警……延绥奇兵摆守乾沟西岸,游兵并西岸参将按伏兵马摆守乾涧隄堑”。隆庆四年(1570),宣大总督王崇古提议:“今南山见设副总兵官一员,屯兵八千五百人,益以东路游兵一枝,春秋协防,每秋再发奇兵营步军一二千人,自火焰山至合河口乘(漳)[障]而守”。这里虽是调用奇兵营中的步兵,但也是将奇兵当作正兵,用于一线防御的例证。

在北边,把奇兵当正兵用的例子还有很多,如同为宣大总督的赵炳然。

赵恭襄公炳然守堡,谕一分奇正。城上四面,各立旗竿、各色旗面。每面先定正兵奇兵、正兵队长奇兵队长。正兵分定垛口,书名垛上。凡灯火、弓箭、铳炮、牌帘、石块、器械、叉杵之类,一一齐备,专心固守。奇兵周游无定,专备应援……贼多多应,即以三面奇兵援之。贼少少应,或以左右奇兵援之。仍要周流防避,恐贼声东击西。其正兵各守原垛,一人不许擅动。

奇兵虽仍以策应为主业,但活动范围仅限于城墙之上,其实质依然是防守军的一部分。与其称为奇兵,不如说是正兵的预备队。

庚戌之变后,这种以正兵守卫边墙、寨堡,奇兵负责援助的作战方式被推广到内地。比如京军就按照中军、左右哨、左右掖的阵型重新编组,“中军、左右哨掖各设坐营官一员,为正兵;参将二员,为奇兵。正兵以备守城,有警则以奇兵出征”。至此,奇兵成为正面对敌作战的主力,完全丧失“出奇制胜”的可能。

这一状况既是明廷军事战略酿出的恶果,也与时人对奇正理论的错误理解有关。按照唐肃的记述,当时“诸家所解奇正之说不一。或以天地风云为正,龙虎鸟蛇为奇;或以八阵各有奇正;或以八阵为正,游兵为奇;或以天地为旗,风云为旛,龙虎鸟蛇为阵之别;或以四正四奇为定阵而配八卦之位,是皆未悟握奇之意者也”。可他推崇的汤仲谋将奇正理解为“天衡、地轴,自可当八阵之半”,同样是纸上谈兵,未解其中真谛。早在唐代兵学名著《李卫公问对》中,已经对据说来自黄帝所创八阵中之天、地、风、云、龙、虎、鸟、蛇作过精辟解释。

靖曰:传之者误也。古人秘藏此法,故诡设八名耳。八陈(阵),本一也,分为八焉。若天、地者,本乎旗号;风、云者,本乎旙名。龙、虎、鸟、蛇,本乎队伍之别。后世误传,诡设物象,何止八而已乎?

在谈及是否可以抛弃阴阳术数不谈时,《问对》的作者强调:“不可。兵者,诡道也。托之以阴阳术数,则使贪使愚,兹不可废也。”可见,龙、虎、鸟、蛇一类,不过是古人故弄玄虚,以避免让敌人学到阵法真谛。后世无知之徒望文生义,恰被这些玄虚的文字迷惑,陷入“贪愚”境地。

问题是当时主政者相信这类言论。如土木之变后力挽狂澜的于谦就曾在景泰三年(1452)五月上书,建议在京营教演阵法。

稽古阵法,莫有过于黄帝破蚩尤之阵……所谓常山之蛇,击首则尾应,击尾则首应,击中则首尾应也。其以常山言者,常山为北岳,大将居北岳玄武之位也。自古如太公望、孙武子、韩信、诸葛孔明、李靖数人深明此法,其名天、地、风、云、龙、虎、鸟、蛇者,则诸葛孔明也……一大阵之中有八阵,而八小阵之中又各有八阵大阵法、八卦小阵法。六十四卦所谓阵间容阵,队间容队……

于谦虽未侈谈术数,但给人的感觉也是秀才谈兵。景泰帝在批示中强调“阵法,古之常道,必兵精器利方可取胜。卿等依法训练,毋事虚文,以应故事”。一句“毋事虚文”,暗示景泰帝对这次教演是否实用也持怀疑态度。

由于曲解奇正理论,明廷甚至对出奇兵取胜的将士不给予足够奖励。“议者以为兵出非正,往往黜其功”。对于“昼夜衔枚,星行掩袭”的劫营建议,也不置可否,“命所司知之”了事。由这样的决策层主持军政,奇兵被异化几乎不可避免。

晚明奇兵使用方式的新变化

进入16世纪中叶,明朝的边防形势骤然恶化,“南倭北虏”的巨大压力让消极的防御体系漏洞百出。随着中外交流不断扩大,新式火器不断引进,这就要求战法做相应的改变。在此大背景下,奇兵制度出现了些许变化。

王琼、唐龙等人在嘉靖初推出的摆边战术客观上要求封死所有进边道路,因而对兵力的要求非常高。在“九边”兵力本就不足的情况下,必然要挤占部分奇、游兵的额度。如在蓟镇,原本兵分十路,“除昌平镇所属三路照旧外,其余七路各设参兵、游兵一枝,一正一奇,正兵分守,奇兵策应”,推行摆边战术后,“乃将游兵亦分给信地,同参将一例摆守,于是兵分而力薄,势格而机滞”。

兵部主事陈绾曾专门撰文批评摆守战术:

昔之守边者,专守要害,而余兵以备策应,故兵虽省而不少,力尝聚而不分,虏不敢深入肆毒者,制防使然也。今则不择要害,不分奇正,而徒议摆守;摆守未必能全,而策应只见其寡,力分势弱,其何以支?就使加兵,亦岂能遍实二千余里之边乎……昔之守边者既有所择矣,且步兵摆守,而马兵以供策应;参将摆边,而游击之兵原无定所者,备缓急也。今则尽参、游马、步之兵,而分派于沿边,名曰各守信地。夫摆守果足以御虏之入,则善矣;万一不能使之不入,则声援隔绝,首尾衡决,其分散者既难仓卒使之聚,而彼以各守信地为名,方将借口以逭其责,孰肯相机策应以冒不测之险哉?

在摆边的同时,明廷不时派兵到长城外“烧荒”及小幅度主动出击,压缩蒙古部众在近边的活动空间。但在错误军事思想的指导下,此类出兵的状态被时人描绘成“今皆不揣敌情,不分奇正,一概鸣鼓遽出,兵未集而形已露,曾何益乎?”

很多有识之士虽发现摆边战术的缺陷,却无解决之法。真正拿出办法的是嘉靖时期的一对黄金组合:谭纶和戚继光。谭纶作为文官于隆庆二年(1568)调任蓟辽总督后,一改消极防御策略,强调“以战为守,不复用往时摆边一切旧套”。

御边之道,曰战与守,而蓟镇之守,则视战为尤急。防边之时,在春与秋,而秋日之防,则视春为更重。故当春防稍缓之时,则必修台扼险以为守,而战在其中;于秋高风劲之日,则宜厉兵秣马以待战,而守在其中。

在具体操作上,谭纶调来抗倭名将戚继光。戚继光在蓟镇有颇多创建,涉及奇兵的主要是战车和辎重部队的组合。戚继光创造的鸳鸯阵有大小之分,但都是一头、两翼、一尾。“当敌者为头迎锋,尾即继后,与头更番间出不穷,两翼随之,自远而近,迎合于前。但遇敌处即为头、为正兵,但在左、右即为翼,为抄贼奇兵,但在后即为尾,为策应兵。其金鼓号令,虽操五人、十人,由一队以至一营,由一营以至十万皆同。”戚继光认为“虏之长技在冲突,我之所短在不能用车”,于是专门创立了车营。“以十座为额,每座战车一百二十八辆,每辆双轮、长辕,用骡二头。两头俱堪骡架,以便进退。上用偏厢,各随左右安置,长一丈五尺。两头各有一门,启闭出入。车上安大佛郎机二架”。每车配备24名官兵。除车正、队长外,其余士兵分为奇、正两队。

正兵队的组合是“选有力而稍伶俐者一人为舵工;又以有力伶俐者六名,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俱充佛狼机手,以一、三、五三名在左,管狼机一架,以二、四、六三名在右,管狼机一架;又以力弱伶俐者二名,为第七、第八,管火箭,与舵工、车正共十名……”奇兵队的组合是“将先选到队长给长杆枪一根,上用该色队旗,听队长自拣兵九名,内以年纪伶俐有力者四人,为鸟铳手,各给长倭刀一把,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在车内放鸟铳,出车先放鸟铳,贼近用长刀;又选身中年少骨软者二人,为藤牌手,为第五名、第六名,在车内放火箭,出车打石块,贼近用藤牌;又以有杀气者二人,充镋钯手,为第七名、第八名,在车内放火箭,出车亦放火箭,贼近用镋钯;火兵为第九名,专管各队炊饭,共十名”。“奇兵队长只管本队出战兵,车兵不相干预”。

对比可知,正兵队主要负责操控两具佛郎机炮和火箭,基本不承担下车步战的任务。奇兵队则以鸟铳等轻武器为主,便于在战车附近机动,既可以辅助战车在较远距离射杀敌人,也可脱离战车,“仍将鸟铳四名、藤牌二名、狼筅二名、镋钯二名,听令摆鸳鸯阵备战”。在保护战车的同时,向靠近的敌人发起攻击。这种组合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和现代步坦协同作战类似。戚继光的每个车营共计官兵3109名,其中奇兵队长128名,按每队10人计算,共1280名奇兵,占整个车营的四成以上,足见其被重视程度。

至于辎重营,主要负责大军出动时的后勤补给,避免出现“候支完(行粮)追虏,虏去二三百里矣”的尴尬局面。戚继光的辎重营同样配置正、奇两队士兵,正兵主要负责“领拽车骡”,兼管大车上的两具佛郎机炮。奇兵队的组合与车营奇兵队类似,但职责是“专备护车”,所以配备了八名兼习长刀等冷兵器的鸟铳手,追求火力优势。

戚继光高度重视使用新式火器,“臣所利用者,首则战车、鸟铳、百子铳,次则火箭、珠筒,次则藤牌、长刀……次则闷棍”。操控火器需要较长时间的训练乃至多人配合,专业性强。所以,提前组合好正兵队和奇兵队,并不违背“必使敌人不识我之意孰为正,孰为奇”的基本原则,而是新形势下的创新之举。至于蓟镇步兵在攻防战中如何使用奇兵,戚继光强调保密,即便在著名的汤泉大阅时也仅展示在敌人后撤时的打法,“诸步卒拒于墙,俟其岀,截击之。凡标路骑兵俱下马步列,若为孤注而殊死战者。其有奇兵、南兵,则机秘不使之知矣”。与戚继光齐名的俞大猷也非常重视使用奇兵,“(奇兵)主于冲杀奋击以取胜耳”。为此,他在《兵略对》中详细讲述了钩镰刀、虎叉、龙刀枪等几种特殊的兵器如何适合奇兵使用,对弓弩、铳炮等正兵常用武器则只字未提。

与戚、俞大致同时代的唐顺之等人对如何将奇兵与火器结合使用也有贡献。如他曾论述不同地形条件下与敌人遭遇如何应对。敌人居高临下时,“奇兵、弓箭手各带小神枪,与二连珠炮手相兼摆列,当先冲阵”,以便给盏口将军等重火器布阵结营争取时间;如果占据高处,则不必结营,“分遣奇兵于要冲以防掩袭。其手把铳、小神枪,亦装勿放。先将盏口将军及大连珠各相兼安置于牌架、手把铳之前,盏口将军就地,大连珠前面亦就地,但后掏一渠,昂头平放,各向贼营击打”,然后“再出奇兵、手把铳列于前,两班轮番装放,及出弓箭、小神枪齐力击打”;在平坦地面相遇,势均力敌时则“须令奇兵冲阵当先”,为护营军争取时间。以奇兵为冲锋陷阵的主力是晚明兵家的基本思路。如陈仁锡曾建议大同镇“选马兵一万为奇兵,号选锋,以备冲锋陷阵。马步一万为正兵,号壮丁,以备安营守寨”。陈子龙亦对唐太宗平生“大都以正兵与敌相持,而身率锐士数千,或横冲其中,或绕出其背,摧坚陷阵”的战法大加赞赏。甚至明穆宗大阅兵时也是奇兵“合冲东西门”,再用正兵“由东西二门御敌挑战”。因此,唐顺之等人拟定的战法是顺应潮流之举,其贡献在于规划中的奇兵是冷、热兵器有机配置的队伍。

相较于陆战中奇兵使用方式的变化,基于打击倭寇的需要,谭纶等人在海防领域的革新更引人瞩目。受陆战思维影响,明军在嘉靖年间的抗倭水战中延续了预设奇兵的方式。如嘉靖六年(1527),兵备副使何棐在每月的水战演习中以大船结阵,“小者为奇兵以翼之”。到万历十九年(1591),凤阳巡抚陈于陛仍然按照“大船一只为正兵,围以小船十只为奇兵”来配置水军兵船。

受这一习惯思想影响,嘉靖年间名士郑若曾在给兵备官汤维寅的海防建议中一边强调“奇、正二字,最宜活看,不必以四正合,以四奇胜……如敌攻乎前则前哨之兵即为正矣。左哨为左翼而进以击其左,右哨为右翼而进以击其右,后哨绕出敌背而攻其后,皆谓之奇。其攻我左、右、后也,亦然”,一边又用对方习惯的话语,建议把长江口附近的青邨所城诸军当成正兵,“其柘林、南汇每处每日拨军五十名,不分昼夜,往来哨探”,充当奇兵,互相应援。

相比之下,身居“高位”的谭纶等人则不落窠臼。嘉靖四十二年(1563),谭纶在福建沿海重整海防,“自福、宁南下达漳、泉置水寨五以扼外洋……以烽火门、南日山、浯屿三?为正兵,铜山、小埕二?为游兵”。

俞大猷也强调要“设游兵船只数枝,伏于各岛,以邀击洋中初至之寇”,同时可“巡探攻捕……为正兵之辅而远遏之于大洋之外”。二人均未提设奇兵。游兵的特点是流动性强、反应快速,设置于海上,可充分发挥其优势。设游兵而不设奇兵,恰恰反映了谭纶等人不盲从、实事求是的施政作风。

在当时的大环境下,也需要一些妥协。如在参与平定吴平等沿海反叛势力时,广东和福建水军共同参战,俞大猷建议“若欲分奇、正,王诏兵船居上风,当以为奇,而此间兵船在下风,当为正……今我二总兵相约,贼在大洋,则堂堂正正,齐一进攻。贼在港次,遇单日则福船先冲为正,广船继冲为奇。遇双日,则广船先冲为正,福船继冲为奇”。这一按日轮流充当奇兵的建议明显是为平衡彼此利益,适应上峰的习惯思路,并非战术上的考虑。前文提及戚继光保留蓟镇奇兵,但将其训练成教师,然后散回原伍安置,也是屈从于现实的折衷。毕竟摆边已是基本定式,很难全面推翻。“相沿日久,如遽撤之而虏猝来,谁任其咎”?不过预设奇兵有时能发挥奇效。如王守仁在桶冈之战中“令各营皆分兵为奇正二哨,一攻其前,一袭其后”。不过奇兵队带了一面“令字蓝绢大旗”(正兵队带“令字黄绢大旗”),“奇兵搜扒用为先导,寻常皆卷,遇各营兵始开”。桶冈之战是在山区多路进攻,联络不便,出发后无法再调整部署,事先分配好正兵、奇兵队伍,表面上是顺应当时人的一般认知,实际也是无奈之举。而以不同颜色的令旗作区分,非必要时不展开则兼顾了保密的需要,一举两得。

明末奇兵制度的新动向

在戚继光等名将进行奇兵战法创新实践的同时,一些军事理论家也对明中叶僵化、保守的用兵策略展开批判。何良臣提出,“有等庸将,派定伍队,正者只做正兵,奇者只做奇兵,皆非也。善用奇正者,不但使敌人不识我之奇正,如三军之众,偏裨之多,亦不得预测我之孰为奇,孰为正也”。真正的奇正之变,应该“秪以听号视旗,辨别火鼓而率然之出”。姚文蔚提出“凡用兵之法,必以正兵为主,以奇兵为辅,一不备而出者,谓之孤军”。赵本学则强调“奇者,不为法度所缚,千变万化……及其欲止,部伍各还其队,元不曾乱,此可以明奇正之义也”。

但绝大部分军政主持者因思维惯性,依然坚持事先划分奇、正的做法,甚至歪曲奇正理论。如南京附近三江会口、顺江洲等处的江防,几个临近点位有互相照应职责,本来和奇正毫无瓜葛,主政者非要描述成“贼从江南而入,则圌山把总为正兵,三江会口把总为奇兵;贼从江北而入,则三江会口把总为正兵,圌山把总为奇兵,互为犄角之势”。应天巡抚王应麟议准将吴淞江上游稗草沙长期驻防的游兵改为与奇兵营官兵轮换驻守,“轮月更代出汛”,“(奇兵)汛毕驻札烂沙头信地,督捕盐盗。仍与各水营轮番羊山哨守”,本来是驻防地的定期轮换,他却称之为“是昔以正为奇,兹复变奇为正”。骑兵是主要用于进攻的兵种,孙承宗出关督师时,执意将其单独拨出八百人,一半充“权勇正兵”,一半充“权勇奇兵”。

与此同时,奇兵原有的进攻属性被抛弃。如天启三年(1623)兵部尚书赵彦建议挑选山海关附近诸军,事先分派好前锋、奇兵、援兵等角色,但一概“责之画地固守,效死而勿去”,完全没有战术上的区分。兵部尚书杨博认为,奇兵“四散分掠零骑,邀截剿杀,是亦兵家之一策”。这是把奇兵当成游兵使用。嘉靖二十年(1541)俺答汗威胁南下,延绥奇兵奉命屯驻黄甫川,“以备紧急调遣”,奇兵又成了预备队。这些错误用法无疑与明廷总体上未改变消极防御策略有关。

其实,即便划分出奇、正,大敌来袭时,也未必能发挥作用。郑若曾就批评长江口一带的防倭。

金山卫至吴淞所一带,陆兵分布已周,缓急似为有赖。但奇正之法虽详著条议,各哨往往以秦越相视,彼方迫于累卵之危,而我不惶于积薪之势,闭关自守,并不肯遣一将,出一师为之声援。

这与北边摆守官兵只顾自身防区安全,视周边敌情如泛常毫无区别。

在坚持划分奇、正的同时,僵化的选练奇兵政策也被长期维持。如嘉靖三十四年(1555),留都官员建议南京“每兵三千,当以二为正,一为奇”,“即令各官择其正军余丁精锐者充为奇兵”。隆庆二年(1568),巡视京营科道官陈行健等建议“将战兵十枝,择其精者,立为奇兵,时加训练,以备缓急之用”。在此,奇兵已经和精锐选锋一致。章潢在《图书编》中亦称“选锋,其实乃奇兵也”。选锋是军中常备的主力,与之划等号的奇兵自然成为常设。

由于卫所军士损耗颇多,明廷很早即通过招募来补充兵员之不足。到晚明时,部分奇兵也开始从卫所舍余或民户中招募。隆庆四年(1570),大学士陈以勤甚至建议在直隶八府“略仿成周因田赋出军之制,每里村总计户籍若干,除汰去老弱与单丁不用外,其年力精壮者……每处兵分为二军,以其半为正兵,半为奇兵,即于编佥时取其武勇善技艺者充奇兵之数,次者为正兵,皆登名尺籍,呈送巡抚、兵备官,以备稽查”。不仅边镇大量招募奇兵,随着治安环境的变化,内地民兵系统中也出现大量雇募奇兵。如天启《高阳县志》载,“国朝县有卫兵,有府兵……其府兵有快手,有壮丁,有奇兵,有乡兵。乡兵为应募,复其身,余为力役,有雇直,俱出民间”。“民壮、乡兵初有分布防秋之役,今皆罢之”,唯独保留了奇兵。又如河南怀庆府,州县力差中有“奇兵并帮丁一千二百名”,且属于“皆不可缺”之列。内地处于训练待命状态的卫所中也出现了奇兵。如南阳卫前所共有操军1704名,其中“选中南阳听调奇兵马操五十名、步四百名”。

但这种通过招募普遍设置奇兵的效果如何呢?隆庆六年(1572),巡抚杨兆报告:

客兵固所当惜而蓟镇不可无守,于是议者又有募练土著以减客兵之说。夫悬重赏以购,今数年矣,止募得奇兵三千,旋复逃去五百,今见在者悉各路串营游食之徒也。取盈于此,致虚于彼,故此奇兵三千徒抵退客兵三千,而实未尝得一人也。

奇兵逃亡的原因有三。一是军饷。为吸引人应募,明廷规定奇兵领双饷,即“正粮一石,帮粮一石,每名月支粟米二石”。但明廷财政一直不宽裕,常以撤回休息为名减半支付。部分官员还以“奇兵之设,原抽各营见在之兵,食各兵故有之饷”,拒绝给予双饷。缺少足额军饷,导致士兵逃亡。万历二年(1574),蓟辽总督刘应节报告“建昌、台头奇兵三营皆系召募兵马,近将行粮、料草减半,逃亡已多”。缺少军饷也产生“或脱游兵而投奇,或脱奇兵而投正”的乱伍串籍现象。而明廷对军队动辄更改番号、合并重组的做法无疑为这种舞弊行为提供了方便。

二是如戚继光所说,“有家者多不应募,其应者皆无籍之徒,不严则不可用,严则苦其不堪,相引而去”。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借助地方政府力量,“夫有司分土分民,亲则父子,尊则师帅,邱庐坟墓,悉入版图,兵甲钱粮,皆可取给,盖能制其死命而后可得其死力也”。但“良民”入募必然减少州县安分应役人口,地方政府缺少动力。

三是在边军整体战斗力不断下滑的情况下,边方督抚乃至高级将领纷纷将奇兵纳入自己标下。如隆庆年间汪道昆报告,“精兵之足恃者,在主兵,惟镇守标下奇兵五百,次则标营”。万历时,蓟镇共有三个奇兵营。其中永胜奇兵营、镇虏奇兵营在总督标下,另一营则在总兵标下。真保镇只有一个真定奇兵营,也在巡抚标下。

在军费紧张,奇兵双饷难以按时兑现时,高级官员多优先保证麾下奇兵的军饷。如山西巡抚曾奏准“抚院标兵赴边防秋之日,比照振武卫军,量增月粮”。李起元在巡抚陕西时,“挑选奇兵一千,给以双粮,属标下中军操练”。有些督抚则会为属下奇兵营官争取更高层级的职衔。如真保镇巡抚孙丕扬标下已经有奇兵二千二百人,但没有专职统兵官,于是请求仿照顺天巡抚,给自己的奇兵营设置参将衔的钦依坐营官。天启三年(1623),大同巡抚高第奏称该镇“正兵一营以颛隶镇臣,为院道体察之所独宽”。边镇督抚本身即兼都察院职衔,直属部队自然会被区别对待。

督抚、总兵直接统率精锐奇兵,本该便于及时、有效应援,实则不然。大学士桂蕚曾这样评价“抚臣假调操以自固”现象。

夫镇城本为牵连所领各堡地方,令有统属而设。今凡各堡精壮士卒尽聚镇城,名曰调操,以习攻击,实乃自为备御之计,遂致各堡地方徒以老弱疾病者守之……夫精壮既毕集于镇城矣,又每假按伏为辞,调兵四出,以致各堡不得备御,而堡中老弱反受供亿骚扰之苦。

当时尚是嘉靖中叶,明末腐败更甚,上述现象只会更加严重。“嫡系”奇兵享受良好待遇,被“另眼看待”的一般奇兵自然不平,逃亡不可避免。未逃跑的奇兵也不安分,“至于奇兵,雇直重而骑射闲,制驭不密,乘间而为盗者有之矣”。由于长期直属于督抚等高官,常驻镇城一带,原本属野战部队的奇兵也养成安土重迁之弊。崇祯四年(1631),宣府镇调整军事部署,改设东、西两协,替换原来的三路防御,西协在调整时发生骚乱。“盖奇兵随协守以西移,原属至便,但本营隶镇已久,安土重迁,借口荒屯薄饷攒眉旅食”,故意拖延。抚臣只好建议“更番出防”。

如上所述,从民间招募奇兵对提升军队战斗力贡献不大,反而给地方政府增加了新的开支。在真定府赵县,“银差”中包括奇兵,且要“解府,分给应用”,显示当地招募由府统一负责,下级州县则需承担招募经费。河间府被摊派3012两抚院奇兵工食银,“遇闰加二百三十八两五钱一分”。在山东济南府济阳县,百姓需承担锋、奇兵饷银一千二百九十七两多。在兖州府邹县,“锋、奇兵饷银四百二十三两四钱九分”,汶上县则为七百六十九两多。类似记载颇多。真定府毗邻蓟镇,保定设总兵后,真定地方武装归保定镇调遣。隆庆年间,保定巡抚标下直接统辖“马步奇兵二千一百五十名”,巡抚宋纁曾奏准由其“量带三百名,屯扎易州”,备御秋防,“余令带管坐营官胡懋功统领,于真定镇城团练,听调策应”。河间地区的卫所很早就被抽调北上戍守居庸关等地,隆庆四年才被“以蓟镇新募奇兵一千五百人代之”。赵县、河间的奇兵银至晚在嘉靖年间已经存在。山东的奇兵银至晚在万历朝鲜之役期间已经收取,据巡抚郑汝璧报告,“本省自倭警以来……查得标下新增选锋、奇兵并各官廪粮及调到南兵,计一年该饷银一十四万四千余两”。不论起自何时,对地方政府和百姓都是负担。

结 语

奇正理论是传统兵学中战役战术层面的精华,向来为兵家重视。在具体运用上,又有“以静为动奇,佚为劳奇,饱为饥奇,治为乱奇,众为寡奇”等区分,但总的原则是因地制宜,“布阵取便于地,器械取便于战,出入缓急取便于时,步骑多寡取便于将”,同时严格保密,“敌虽对面,莫测吾奇正所在”。奇兵“就于正兵之中而变”,不预先配置。

明朝立国前后的将领虽然大多出身草莽,但在不断实践中领会到奇正理论的精髓,从而取得一系列胜利。但随着土木之变的惨败,元勋宿将凋零,善于纸上谈兵的士大夫群体掌握朝政主导权,奇正理论失去正常生长的土壤,变成玄学层面的讨论,北边乃至内地纷纷预设有着固定编制和番号的奇兵,奇兵由此从一种战术转向实体化、经制化。僵化的正、奇、游、援并设也同步成为官方主导的建军思想,加之在卫所军中不时简选精壮的需要,奇兵营成为被选中精壮军士的主要去向之一,奇兵又和精锐军画了等号。

明初,为休养生息,朱元璋提出对蒙古部众“来则御之,去则勿追”的策略,强调“示以威武”,但不能“专务穷兵”。这种攻守兼备的策略在宣德年间逐渐被异化为“但防守周密”,“保境安民”即可,不再强调以攻为守。这种战略上的消极化,促使僵化的经制化奇兵进一步脱离原貌。

明中叶,随着蒙古实力进一步恢复,明廷不得不被动调整布防。最终,以“分布要害,画地自守”为主要特征的摆边战术成为首选。在此战术思想指导下,原本用于正面作战、拖住敌军主力的正兵被大规模配置到长城一线守卫城堡甚至垛口,以避实击虚为基本任务的奇兵则丧失进攻属性,成为救援和策应的主力军,职能和游兵日渐混同。

嘉靖年间,“南倭北虏”问题严峻,应时而起的戚继光、俞大猷等名将名臣在着重引进新式火器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发展了奇正理论,将预设的奇兵纳入鸳鸯阵等新式战法体系,在不违背当政者思维习惯的同时,赋予奇兵新的职能,并在实战中取得一系列战果。只是戚继光等人的军事革新并未能扭转大局,明廷消极防御的总体思路没有改变,奇兵僵化使用的方式没有改变,甚至与精锐画等号,在实战中扮演正兵角色。

俺答封贡之后,明廷并未及时调整军事战略,依旧在北边一带部署重兵。由于兵源不足,奇兵逐渐成为督抚、总兵自保的囊中物,民籍人口也逐渐被纳入招募范围。由于奇兵进入地方民兵序列,“奇兵银”成为地方政府新的财政负担。

因为无仗可打,奇兵的地位不断下降,乃至沦为“修工之数”或补充别部不足时的抽调对象。如蓟辽总督王象乾为凑齐标下左、右营,“改奇兵营为左掖营,右营为右掖营,各以二千五百人隶之”。宣府巡抚沈棨建议“撤奇兵营四镇,以之分隶于标兵、正兵”。相反,倒是在明末战火中走出来的将领们重新领会奇正理论的真谛。如卢象昇镇压农民起义军时招选奇兵,“专用以偷营劫寨”。袁崇焕在解锦州之围时“发奇兵逼之,方募死士二百人,令其直冲夷营,如杨素用寡法”,“又募川浙死卒,带铳炮夜警其营”等。只是这些局部的胜利改变不了大局。在辽西走廊堡垒式的防御模式下,正兵成为当然的主力,并逐渐演化为防守正兵和马、步战兵,经制化的奇兵彻底沦为陪衬,并随着明王朝的覆亡退出了历史舞台。总之,明朝中后期奇兵的经制化,既是曲解传统奇正理论的结果,也是国家军事战略180度大转型结出的恶之果。

张金奎,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本文原载《江海学刊》2026年第3期,参考文献及注释参见本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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