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向红:上海合作组织的历史演进与多维创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20 次 更新时间:2026-09-04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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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向红  

内容提要在当今世界多重危机不断交织、全球治理赤字日益加剧的背景下,上海合作组织以其独特的实践探索和多维创新,为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提供有益借鉴。上合组织成立25年来,由旨在解决成员间边界问题的临时性对话机制,逐步发展成为合作领域持续拓展、成员规模不断扩大、合作机制日益完善的综合性地区组织,并着力推动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在此过程中,上合组织开拓进取,围绕价值理念、制度机制、实践互动以及治理模式等多个维度不断创新,从而探索出一条颇具特色、行之有效的地区合作之路,并成为四大全球倡议的先行实践平台和重要机制载体。

关键词上海合作组织  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  四大全球倡议  地区治理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兰州大学上海合作组织研究中心主任

文章原载于《当代世界》2026年第8期,注释略

上海合作组织是当今世界举足轻重的稳定性、建设性、进步性力量。自成立以来,上合组织始终秉持“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在组织机制建设、合作领域扩展以及国际影响力提升等方面均取得切实成效。2025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指出,“面对加速演进的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上海合作组织要发挥引领作用,当好践行全球治理倡议的表率。”上合组织正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全球治理实践,为变乱交织的国际环境注入更多稳定性和确定性,日益成为全球治理体系建设和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

从边界治理到命运共同体构建的历史演进

 

经过20余年的发展与深化,上合组织由中国与周边国家解决边界问题的多边会晤机制,成长为27国参与、在50多个领域开展合作、经济总量接近30万亿美元的世界最大区域组织,国际影响力和感召力日益增强。“上海五国”机制的创设、上合组织的正式成立以及扩员进程的启动构成组织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而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则为推动组织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边界治理导向下的“上海五国”机制创设

上合组织的前身是1996年4月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五国元首在上海会晤并确定的“上海五国”会晤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初衷,在于解决苏联解体后由中苏边界问题衍生的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等四国之间的边界划分及边境安全问题。

1989年11月到1991年12月,中国与苏联开展双边谈判,在边境裁军以及军事互信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并签署《中苏东段边界协定》《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和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指导原则的协议》等重要文件,为苏联解体后中国与俄罗斯及新独立的中亚国家继续推进边界划定和边境互信合作奠定了基础。

苏联解体后,中苏两国边界问题转变为中国与俄哈吉塔四国之间的边界问题。从1991年12月到1997年4月,中国与俄哈吉塔四国围绕边界划定、裁军以及军事互信等议题开展“五国两方”谈判,致力于解决中俄西段边界、中哈、中吉、中塔双边国界以及中塔吉三国国界等边界划分问题。

伴随五国边界问题的逐步解决以及军事互信的不断积累,从1997年4月到2001年6月,中俄哈吉塔五国转向直接进行“五国五方”谈判,各国基于在边界以及军事领域的既有成果,将会晤内容逐渐扩展至围绕地区以及全球性议题协调立场和交换意见。

 

二、上合组织的成立与制度化发展

2001年,“上海五国”机制正式升级为上合组织。作为地区性国际机制,上合组织的初期任务在于确立组织合法性,主要工作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推动组织机制建设,提高组织的程序合法性。自2002年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宪章》以来,上合组织持续健全制度体系。截至2025年12月,上合组织已建立29个组织机构、40多项合作机制以及一系列非政府间合作机制。

二是在政治互信基础上,不断推动议题领域扩展,提升组织的绩效合法性。经过20余年发展,上合组织在安全领域的合作成果不断外溢,其合作议程已扩展至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环境、数据等多个领域,呈现“安全合作拓展的组织发展路径”。

三是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巩固组织的价值合法性。上合组织坚持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坚持相互尊重国家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奉行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等基本原则,保障各成员国平等参与组织事务,在共同利益基础上开展合作,以和平方式解决成员国分歧。

四是强化与其他国际机制的联系与合作,提升组织的国际认同合法性。上合组织坚持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以及对外开放原则,积极与其他国家及国际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对话合作,通过构建广泛的制度合作网络来提升自身合法性和影响力。

三、上合组织扩员与影响力的扩大

成立初期,上合组织聚焦自身建设,对扩员持谨慎态度。伴随组织建设的逐渐完善,如何有序接收新成员、培育新的发展动力,成为上合组织面临的关键议题。

2017年6月,上合组织吸纳印度和巴基斯坦为正式成员国,实现首次扩员,组织发展迈入新阶段。2023年7月,伊朗加入上合组织,成为第9个正式成员国。2024年7月,上合组织正式接收白俄罗斯为成员国,完成第三次扩员。上合组织扩员进程的加快,既标志着组织建设的日益成熟,也表明其对外辐射能力不断增强。

经过多轮扩员,上合组织已发展成为拥有10个正式成员国、17个上合组织伙伴的综合性地区合作组织,覆盖范围和国际影响力持续扩大,对周边国家的吸引力也随之增强。2026年6月15日,上合组织秘书长叶尔梅克巴耶夫表示,“目前已有近20个国家提交申请,希望以不同身份加入上合组织。”

四、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提出与构建

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地区层面的具体实践,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提出与构建为上合组织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指引与动力源泉。2018年,习近平主席在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上首次提出构建“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2020年,上合组织进一步提出构建卫生健康共同体、安全共同体、发展共同体、人文共同体等四个共同体,丰富了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实践内涵。2022年撒马尔罕峰会通过《2023—2027年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纲要》,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行动指南。2024年阿斯塔纳峰会提出建设上合组织“团结互信、和平安宁、繁荣发展、睦邻友好、公平正义”五个共同家园,进一步推动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向制度化、实践化方向发展。

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建设以“上海精神”为遵循,蕴含着对组织发展的更高目标和期望。相较于“上海精神”侧重塑造以合作为导向的成员国间关系规范,强调通过协商合作解决反恐等具体安全议题,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则将成员间关系提升至更高层次,强调成员间互动不仅在于满足特定利益诉求或解决现实问题,更在于其作为一个“共生”“共享”的共同体而存在。因此,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提出不仅是对“上海精神”的继承与发展,也是对上合组织合作逻辑和组织属性的进一步深化。

 

上合组织在开拓进取中多维创新

作为首个由中国倡导并以中国城市命名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上合组织不仅在安全、经济、人文等具体合作领域取得切实成效,而且在区域治理理念、制度建设、组织实践、治理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诸多创新性成果,并形成具有重要启发意义的新地区合作模式。

一、价值理念创新:尊重差异与基于承认的合作模式

西方主导的自由主义秩序观对国际关系中的差异问题持同化或消灭态度,在此基础上形成“文明—落后”与“先进—野蛮”等带有等级制色彩的评价标准,其主导下的国际机制也往往将西方价值观以及西方发展模式作为组织发展的“应然方向”,并给申请加入的国家设定硬性标准,难以契合多元且异质的国家持续融入国际体系的客观趋势。而上合组织在发展过程中,秉持承认差异、尊重差异、正视差异原则,构建起“基于承认的地区合作理念”。

一方面,上合组织尊重成员国主权完整并保障其在组织内的平等地位,赋予成员国相应权利和义务。上合组织并未依据国家实力确立成员国在组织内的权利与地位,而是将“相互尊重国家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及国家边界不可破坏,互不侵犯,不干涉内政”和“所有成员国一律平等,在相互理解及尊重每一个成员国意见的基础上寻求共识”等原则明确写入《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并确立“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最大限度尊重和保障各成员国平等参与组织事务的权利。

另一方面,上合组织包容成员国在政治体制、历史文化、发展道路等方面的异质性,不断增强成员国的身份认同。上合组织充分认识到成员国在政治体制、文明传统、宗教信仰、发展道路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且并未据此对成员国进行差别化对待,而是在尊重多样文明基础上,积极倡导不同文明之间进行交流互鉴,通过持续深化教育、文化、旅游、青年等领域人文交流,不断增进成员国之间的相互理解与身份认同。

二、制度机制创新:差序性制度架构与组织团结的相互嵌合

在制度机制方面,上合组织形成正式层面的差序性制度架构与非正式层面的组织团结机制相互嵌合的弱约束体制。

在正式制度层面,上合组织建立起涵盖会议机制、条约法律机制和协同合作机制等三个层级的差序性制度架构。会议机制为核心决策机制,存在于上合组织各层级、各部门、各领域,既包含国家元首理事会、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外交部长理事会、国家协调员理事会等决策机制,也包含负责研究和落实具体问题的各部门领导人会议机制,还包括针对某些特定议题的专门性会议。条约法律机制负责管理成员国间关系,涵盖不具约束力的宣言、公报、声明和合作纲要以及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补充议定书和修正议定书。协同合作机制则是对相关条约和政策的落实,主要体现为成员国之间的联合行动及合作机制。这三类机制既横向形成以决策机制为轴心逐渐向外扩展的差异性,又纵向呈现约束力与正式程度逐渐递减的秩序性,形成差序性的制度架构。

与此同时,上合组织能够不断凝聚成员共识、推动合作取得切实成效,也离不开其非正式层面的组织团结机制。一方面,上合组织成员国在地理空间以及议题领域形成“安危共担、利益共享”的相互依存局面,为彼此在组织框架内相互支持、相互协商奠定现实基础。另一方面,成员国对“上海精神”及组织制度安排的情感认同,逐渐塑造了成员国对组织集体身份的认同。在互动过程中,成员国不断积累政治互信与互利合作经验,推动形成稳定的合作预期,并在此基础上采取利他性合作行为。上述因素共同构成“组织团结”机制,并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与组织正式制度相互嵌合,从而推动上合组织的持续发展。

三、实践互动创新:自我克制与多重平衡共存

在成员国互动过程中,上合组织并未依据实力差距构建组织话语结构,而是逐步形成大国自我克制与成员国相互平衡并存的格局。

一方面,中国和俄罗斯作为上合组织发展的“两驾马车”,并未将组织视为争夺地区影响力或凭借自身实力主导组织议程的工具,而是在组织发展中展现出较强的战略克制。在双边互动中,中俄两国并未追求组织主导权,而是相互尊重彼此在组织和地区事务中的重要地位,坚持通过协商对话管控分歧、协调立场,在此基础上形成“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互动模式,共同引领上合组织发展。

另一方面,上合组织正式成员间形成多层次、多方向的权力平衡关系。上合组织内部形成大国与中小国家、大国之间以及中小国家之间交织互动的动态多元平衡格局,既体现大国借助中小国家实现战略平衡,也反映出中小国家通过灵活外交来平衡大国影响力。例如,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借助中俄两国平衡乌兹别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等地区大国的影响力、哈乌两国通过争取中俄支持来增强自身相较于对方的战略优势、印巴两国借助中俄两国实现相互平衡等。与此同时,伊朗与白俄罗斯在加入上合组织后,尽管未表现出明显平衡动机,但二者均与中俄两国维持紧密合作,积极参与组织事务。

由此,上合组织得以避免内部形成“支配—服从”式等级制互动模式,并推动不同规模以及实力的成员国协同参与组织事务,从而增强上合组织的制度韧性与稳定性。

四、治理模式创新:统筹兼顾多重合作动机

上合组织致力于维护亚欧地区稳定,并经由25年的实践,摸索出一套颇具创新性的地区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的核心特征是兼顾参与方“情感”“理性”等多种行为动机。传统上,国际机制的设计和运行更多基于成员国的工具理性逻辑(参与组织活动以获益)和价值理性逻辑(确保组织能够达成有效共识且这些共识能够成为国际原则与规范)。而上合组织的独特之处在于,为保障对主权较为敏感的较小成员国的参与和认同,在制度设计和具体运行过程中,特别注重照顾成员国关切。不仅如此,经由多年互动,注重维护组织团结已成为成员国参与组织活动的“习惯”。上合组织的独特“习惯”是“组织团结”,而非“权力制衡”或“利益互换”,这成为驱动并保障上合组织稳定运行的重要因素。

由此,上合组织形成同时兼顾成员国工具理性、价值理性、情感与习惯四种行为动机的地区治理模式。上合组织致力于满足行为体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方面需求的例子不胜枚举。例如,通过在经济、安全、人文、对外交往等领域务实合作,确保成员国获得各类物质收益和象征收益,践行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国际规范与规则,创造了包括“上海精神”在内的系列新地区合作理念等。上合组织对情感逻辑的践行,则体现在严格恪守不干涉成员国内政、尊重全体一致投票原则、照顾各成员国特殊关切等方面。因成员国的工具理性、价值理性和情感等行为逻辑得到较好尊重,成员国间逐渐形成彼此维护组织团结的局面。得益于此,即便面对内部矛盾和外部纷争,上合组织也能在维系团结的前提下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协调和协同行动,从而为维护亚欧地区稳定作出突出贡献。

上合组织积极模范践行四大全球倡议

中国提出并推动落实四大全球倡议,呼吁以全球发展倡议促进共同发展,以全球安全倡议缓解安全赤字,以全球文明倡议消弭“文明冲突”,以全球治理倡议破解全球治理困境,构建起较为完备的国际公共产品体系,为应对全球性挑战提供了中国方案和实践路径。上合组织作为中国积极倡导并推动建立的地区合作机制,切实为践行四大全球倡议提供重要支撑。

第一,“上海精神”彰显四大全球倡议价值理念。一方面,“上海精神”与四大全球倡议的精神内核高度一致。“上海精神”有助于推动构建平等对话、互利共赢的成员间关系,四大全球倡议则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核心理念,推动形成能够体现多数国家共同利益的国际共识。二者在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倡导合作共赢、尊重文明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高度契合性。另一方面,组织成员对“上海精神”的遵循推动四大全球倡议核心理念在地区乃至全球层面落实与扩展。国际组织作为国际规范的重要制定者、传播者和实践者,其价值理念和行为规则能够塑造成员国的行为预期与利益认知,推动相关规范向更广泛的国际社会传播。上合组织作为中国参与建设和积极推动的重要地区合作机制,其对“上海精神”的弘扬,在规范成员国行为、塑造成员国利益观念的同时,也促进四大全球倡议在地区乃至全球层面的传播与实践。

第二,“上合议程”聚焦四大全球倡议核心议题。四大全球倡议分别就全球发展失衡、安全风险加剧、文明隔阂加深以及治理赤字扩大等全球性问题开出“针对性处方”,体现了鲜明的系统观念与问题导向。它们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衔接、相互支撑,共同构建起涵盖发展、安全、文明和治理四个维度的系统性解决方案,为应对全球性挑战提供完整的国际公共产品体系。上合组织的发展历程则充分体现了上述理念在地区层面的制度化实践。在安全领域,上合组织通过建立边界谈判以及军事互信机制,并深化在反恐以及打击“三股势力”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有效回应地区安全关切;在发展领域,上合组织持续扩展成员国在经贸投资、互联互通、能源、科技创新、环境保护等领域合作,推动地区共同发展繁荣;在文明领域,上合组织坚持尊重成员国文明多样性,深化官方和民间层面的人文交流合作,促进不同文明交流互鉴;在治理领域,上合组织坚持协商一致,尊重成员国在组织内部的话语权,不断完善组织运作机制和治理体系,提升地区治理效能。

第三,“上合模式”汇集四大全球倡议发展经验。四大全球倡议坚持尊重各国基于本国国情自主选择的政治制度与发展道路,突破由霸权国主导国际公共产品供应的“霸权模式”和依赖国家间竞争供给国际公共产品的“竞争模式”,推动形成全球公共产品供给的“共生模式”,主张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均可立足自身发展实践,为全球治理贡献智慧与方案。上合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同时注重回应成员国工具理性、价值理性、情感与习惯等多重合作诉求,而其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彰显“情理兼顾”治理模式的有效性,为国际社会解答“国际机制如何运行、全球治理如何推进”这一时代课题提供一个具体、生动的案例。不仅如此,上合组织的多维创新涵盖了安全、发展、文明、治理等领域的丰富实践。虽然上合组织成立在前,四大全球倡议提出在后,但前者的实践为后者的提出积累了宝贵经验,后者的提出则丰富和发展了“上合模式”的理论与实践。

第四,“上合实践”推动四大全球倡议的行动转化。四大全球倡议需通过具体制度安排和合作实践实现落地转化,上合组织成为其由价值理念向实践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并以自身合作成效检验四大全球倡议的现实可行性和实践价值。如上合组织依托区域互联互通、经贸投资和产业合作,践行“坚持发展优先”和“普惠包容”的全球发展倡议;通过建立地区反恐机构、四大安全中心等机制,贯彻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通过强化旅游、文化、教育、媒体等领域多边互动,落实尊重文明多样性、促进国际人文交流合作等四个“共同倡导”;通过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协商一致处理组织内部事务,推动“坚持主权平等”和“坚持国际法治”等全球治理理念在地区层面的制度化落实与实践性转化。

整体而言,上合组织与四大全球倡议相互促进、相互成就。上合组织已然成为四大全球倡议的实践载体,必将以这些重要理念有效处理地区事务,并妥善解决地区安全、发展与合作问题。与此同时,四大全球倡议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理念,致力于回应全球性挑战、提供全球治理方案,其所倡导的价值理念、合作原则和治理路径,也能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周边命运共同体等共同体建设提供重要理论指引。

 语

 

时代呼唤更具包容性、公平性、可持续性的全球和地区治理模式。上合组织的发展历程及其制度实践表明,高异质性并不必然导致合作困境,关键在于能否通过制度设计求同存异。四大全球倡议与上合组织之间相辅相成、相互借重。上合组织在处理地区安全、发展、文明交往、治理等问题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特别是对四大全球倡议的支持和认同,使其成为四大全球倡议的先行实践平台和重要机制载体,并通过助力亚欧地区治理进而为成员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积累宝贵经验。与之相应,四大全球倡议为上合组织的发展提供新的理论指引,并为其在全球层面发挥作用提供新的平台。展望未来,上合组织和四大全球倡议相互赋能、相互成就,共同为促进亚欧地区稳定和加强全球治理贡献力量。

【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项目“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内涵与实现路径研究”(项目批准号:26ZDA139)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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