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中国当前以人为中心的城镇化阶段,农民在城乡间的流动以及农村家庭的分合成为亟须解释的重要现象。本文聚焦于长三角地区的发达县域J县的农村家庭,指出其在“村—镇—市”三级间不同的分合流动状态都由一种共同的“家庭使命”所塑造,包括抚育教育、购置婚房、隔代抚养以及养老在内的使命决定了家庭随着生命周期的运转会自然孕育出空间分合的势能。城镇化发展应该迎合这种自下而上的势能,帮助农村家庭成员在流动中履行使命、安顿生活。
引言
中国已经迈入以“人”为中心的城镇化阶段,人口在城乡间的流动机制和流动方向深刻影响着城镇化的走向。以人为中心,意味着以人的意愿为基础、以人的发展为目标,而不是将人作为城镇化的手段和工具。长期、大规模的人口往返流动构成了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重要特征。流动人口的子女、父母甚至配偶往往不一起流动,家庭在空间上处于分散而非团聚的状态。他们在什么条件下才会在城市定居、落户?他们是以个人还是家庭的方式实现从农民到市民的转变?他们的转变是在自己这一代还是下一代才会完成?对这些问题,学界尝试从多方面、多角度回答,但当前还缺乏基本的共识。本文尝试用家庭个案来分析农民在城乡间往返流动与其家庭生命周期和个人生命历程的关系,探索促使农民决策的深层动力,为深入讨论上述问题提供一个家庭视角的回答。
学界常使用“家庭伦理”概念描述家庭中不同的伦常关系以及关系背后附带的基本行动原则,而这些原则会在特定的社会结构中被具体化为不同成员的家庭责任。在家庭生命周期的特定时点和位置上履行特定的责任成为家庭成员践行伦理、达成相互之间感通的基础和前提。一方面,家庭责任的内容结构在一定的时期和社会情境中是相对稳定的。由此,人们会在责任的牵引下做出类似的行动选择,并使农民家庭在城镇化进程中呈现出较为一致的分合流动形态。另一方面,这些家庭责任本质上都与农民对生命意义的理解有关,若不能完成,人生就有缺憾,所以超出了“责任”的意义,本文称之为“家庭使命”。
学界既有研究曾分散地从不同的家庭城镇化现象对家庭伦理、家庭责任等作出分析,而本文希望将这些分析综合进一个整体的框架。这个框架以家庭生命周期为纬,以“村—镇—市”的空间层级为经,而家庭使命则构成了农民在这个经纬结构中移动、找到自己心安理得之位的内在依据。由于家庭使命是主观性很强的讨论对象,本文采用了家庭个案研究的方法。2024—2025年,我们在长三角地区J县的两个村庄开展深度调查,通过对村民小组进行挨家走访和多次访谈,深入了解了30多个农村家庭在城镇化过程中的重要家庭事件以及主要家庭成员的生命历程。本文的调查地J县地处长江三角洲的核心地带,是全国最发达的县域之一,其内部已经基本形成了市、镇、村一体的产业结构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J县的农村家庭也普遍迈入了小康,在县域范围内维持着较为整全的三代家庭生活。家庭的中青年一代多在乡镇上工作,父母会在其结婚成家的时候尽力为其在镇上购置婚房。等到第三代出生后,有经济条件的家庭会为了第三代的教育进一步在市区购房或换房,形成跨越“村—镇—市”三地的家庭生活形态。本文认为,这样一些在完成家庭使命过程中不受较大经济约束与时空阻隔的家庭,可以比较完整地呈现县域城乡融合状态下理想的家庭生活形态。
“模范”家庭
“模范”家庭,是指村庄中人人向往、完成了人们所认同的家庭使命的家庭,它们在村庄中具有典型和带头的意义。我们可以通过这样的案例来梳理家庭使命的大致内容和结构。本文基于李英家这一“模范”家庭的三次城乡流动,将J县农村家庭实现城镇化的一般路径总结为下图:

家庭时空与家庭使命变动示意图
图中横轴展示的是时间变动即家庭生命周期,可以划分成子辈成家、孙辈抚养和祖辈养老三个阶段。在城镇化时代,三个阶段都伴随着家庭成员的空间变动,而空间形态变动的背后则是成员完成家庭使命的努力。家庭使命由四个最重要的部分构成:一是父母对子女的抚育责任,二是父母对子女的婚育责任,三是祖父母对孙子女的隔代抚养责任,四是子女对父母的养老责任。这些责任共同组成的家庭使命会构成一种催生、推动家庭形态发生时空变化的“势能”;而这种势能能否转变为现实中的空间流动,则受到外部条件与家庭境遇的多重影响。李英家之所以成为“模范”,正在于其克服了诸种限制,最大程度地展开了分合流动。而现实中大量的家庭只能部分地履行责任、完成使命,空间形态上的变动也更加复杂。本文接下来就将分别讨论在不同维度上偏离上述“模范”形态的家庭,它们的偏离恰恰能够折射出不同家庭所面对的现实困难背后相似的家庭使命。
缺少婚房的无奈同居
对于农村家庭而言,两代人在居住空间上的分离是随着子代成家立业而自然发生的一种裂变。20世纪60到70年代出生的J县人,结婚时往往是向村里申请一块宅基地建房。进入21世纪,进镇购房才开始成为“80后”“90后”结婚时的新风气,家庭在城乡间的分裂因此而发生。J县两代人由建房结婚变成买房结婚,结婚分家的模式虽发生了改变,但有一点却高度一致:无论是建房还是买房,准备新房的第一责任人始终不是新人,而是其父母。在中国文化中,结婚被看作“合两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家庭大事,为婚礼做准备不是新人而是新人父母的使命。婚礼的筹备甚至是婚礼的主人都是新人的父母而非新郎新娘。而城镇化只是将一种新的进城逻辑附加在原本的父母助力子女结婚成家的底层逻辑之上,并未改变分家过程中包含的代际伦理。既然家是必然要分的,那么任何一个家庭都具有一种在空间上扩展的基础势能。可现实中并非所有的家庭都完成了空间分离这一步。那些“不分”的三代同居家庭究竟是有意的选择,还是无奈的接受,这背后蕴含的心态观念差别巨大。
桃源村的吴根荣家因为经济拮据,未能在城里购置商品房,一家三代人共同生活在村庄的自建房中。为此,吴根荣夫妻俩一直处于家务负担过重的生活状态,不仅要隔代抚养孙女,就连儿子儿媳的日常起居事务也落在了老两口肩上。家务的劳累引起了夫妇俩的不适和抱怨,但他们又十分隐忍,不在家人面前显露不满。既然两代人不能分居的原因是他们当初没能完成给儿子购买婚房的使命,那现在也就无法抱怨这略有瑕疵的生活了。
周康寿家是桃源村另一户三代同居的家庭。与吴根荣类似,周康寿也没有能完成为儿子购置婚房的家庭使命。没有婚房给儿子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儿媳的出身低微且性格不好、儿子婚姻的破裂与个人的消沉,这一切似乎都与没有婚房息息相关。周康寿感叹儿子“到现在都是个小孩子”,表面上似乎是对儿子不满,但其中深藏着遗憾和自责。儿子对孙女的学习不够上心,这使老人更加难受,似乎儿子不为下一代尽责也与自己没有尽责相关。由此我们看到,家庭使命不仅是一代人生活的动力,而且其本身有非常强烈的向下传承意味,家庭成员完成使命的同时也是在一代代地向下传递着使命。
隔代抚养的复杂形态
“一代人一套房”的分家逻辑赋予了家庭空间扩展的基础势能,但这种势能不一定会指向家庭由乡到城的流动。在J县的城乡格局中,农民由村进镇的变化是比较顺理成章的,因为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J县大量的用工企业都分布在乡镇一级。为了上班方便,村民偏好在镇上购房。然而J县的农村家庭并不满足于由村进镇,而是普遍希望由镇进市。很多家庭在镇上已有房产的基础上又去市区买了房。那么这些家庭搬到市区的动机是什么呢?
本文发现,J县绝大多数农村家庭进市购房或换房的行为都发生在第三代上小学或初中的时间节点。而这一次的城乡跨越只有一个突出目的:让第三代获得更优质的基础教育和市区更丰富的课外辅导资源。为此,这些家庭中的奶奶因为隔代抚养的责任被牵引进城,过上了短暂“拔根”的城市生活。两代合力托举第三代成为人们心中不言自明的责任认识,也成了家庭向城市扩展的最主要动力。不过,调查中也出现了少数几个家庭的成员在有经济条件且应该进城的时机没有选择进城。这些家庭是否违背了两代合力托举第三代进城的判断呢?
林桥村的苏良怀与妻子朱琴两人一起生活在村中的自建房里,两人自始至终都没有进镇、进市参与对第三代孙女的隔代抚养。但是,他们花钱雇人照顾孙女的这一行为却从侧面印证了人们心中普遍的责任共识:对于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家庭而言,为学龄前及义务教育阶段的孙辈提供生活照料的第一责任人似乎更应该是祖父母,而非父母。父母要在这一时期竭尽全力工作,为第三代的教育跃升和之后的购房成家积蓄经济资本,他们在生活事务上难免分身乏术。于是祖代开始参与子代家庭的日常生活,分担做饭、打扫、接送等家务,他们把帮助子女为下一代争取更好的发展机会视为自己新的人生使命。在这种使命意识下,祖父母不向城流动就成了不得其位的表现,他们必须通过某种变通方式的行动才能弥补心里的责任缺憾。
不过,两代合力托举孙辈的主力终归是子辈。从孙辈出生开始,子辈便成为家庭使命新的承担者,倘若他们的责任履行出现缺憾,对孙辈发展造成的冲击将远比祖辈的不得其位要大得多。林桥村孙祥英家在进城购房后,家庭轨迹却因为儿子的两次离异而出现了反向回缩,这反映出农村家庭进城的步伐不是仅由经济收入决定的。人们追求的是稳健地进城,既要在经济上行有余力,更要在生活上协作顺畅、留有转圜的余地。由此,每一代都必须先在经济与生活上自成一体,不会彼此牵拽拖累,两代人才有可能形成向上托举的合力,城镇化的过程也才不会后退和反复。
回到村庄:家庭的“根系”力量
在J县,家庭第一代的祖辈一般在孙辈进入高中开始住宿后便卸下了隔代抚养的责任,正式进入了生命的老年期。这时我们会看到大部分老人的流动轨迹出现了反向回溯。父母、出生地、社会关系网络、过往回忆、生活感受……种种因素共同汇聚成了一种关于个人“根系”的感知,这种感知具有使人不愿离家乡太远的巨大情感力量。而这股力量不只是在人到中老年时才开始发挥效力,许多J县人年轻时就会有这样的意识:工作地点最好在每周能回一次家的半径范围内,嫁人也不要找一个太遥远的外地人家。正因为如此,大部分的J县农村家庭才可以在县域范围内维持一种完整的三代家庭生活。但也有一些离家太远的年轻人,他们虽然背井离乡,在生活上与家乡割裂,却未尝没有受到家庭根系回溯力量的拉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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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村吴根荣的女儿嫁到离家近两小时车程的苏州,空间距离的遥远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诸多缺憾。她即使对家里心有挂念,却也无法在两地间频繁流动,只能无奈地在不同的家庭责任中做出取舍。家庭根系对她的影响可能就表现在年节时的返家、打去家里的无数个电话以及主观感受到的情感缺憾中。林桥村的王宏年轻时对外出闯荡抱有某种执念,两次外出又返乡。返乡虽中断了他在个人事业上的追求,却也让他极为顺畅地兼顾了多重家庭使命,尤其是对父母的养老责任。王宏心目中最理想的退休状态便是回到父母住过的土地上重修一座房子,然后过回熟悉的乡村生活。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一代代人所生所长的根系可能在空间上发生了位移,但家庭根系的回溯力量与落叶归根的行动逻辑却始终植根于人的家庭使命意识与内在情感感知,很难在短期内发生实质性变化。
讨论:城镇化的农民视角
以“人”为中心的城镇化意味着国家自上而下的发展规划和制度设计需要符合身处城镇化进程中人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望,不忽视人的主体性与能动性。为此,城镇化研究也应建立起“自下而上”的农民视角尤其是农民家庭视角,深度追问农民做出城镇化决策背后的逻辑链条与意义体系。尽管J县的农村家庭呈现出极为不同的空间分合形态,但农民心中始终存在着一个共识性的理想城镇化图景。这幅图景并不是一个凝固的、全家进城的家庭生活状态,而是顺着家庭生命周期的推衍,在城乡间自然发生的一种没有阻滞的、成员各得其所的分合流动。牵引这种时空运动的内在动力是被农民视为人生意义之所在的“家庭使命”。
本文提出的“家庭使命”概念有这样几层重要意涵:首先,“家庭使命”扎根于中国农村家庭至今依然鲜活的家庭伦理,是家庭伦理在特定的城镇化结构情境中凝结出的一种实践形态。相比于抽象的伦理原则,“家庭使命”更具有实践导向性,它是一系列存在于家庭伦常关系中的具体人生任务,是农民看得见抓得着的行动目标。其次,“家庭使命”不是一种外在的行为规范,而是一种内在的自我驱力。肩负使命的家庭成员都是在“向里用力”,以“尽自己义务为先,权利则待对方赋予”的态度在行动。最后,“家庭使命”虽然由一些具体的任务和责任组成,但它又具有超出“责任”的生命价值意味。农民完全围绕着它组织起自己的日常生活,并找到自己在生命各个阶段的“奔头”。而如果使命无法完成,他们将会感受到无法填补的人生缺憾。
关于“家庭使命”概念的适用性,本文认为,一方面,它描述的是一种超出了特定家庭遭际的伦理事实。大部分的农村家庭都会因为内在的家庭使命而产生下述三种空间变化的势能:子辈成家立业时的空间扩展力、抚育教育孙辈时的空间上升力,以及祖辈养老和落叶归根的空间回溯力。另一方面,上述因家庭使命产生的空间变化势能在转变为现实的空间流动时会受到外部条件的限制。城乡的经济结构、产业就业、设施服务以及国家的政策体系、制度保障等,都影响着家庭分合的距离、成员流动的频率以及家庭使命履行的难易度。鉴于此,以人为中心的城镇化关键是要尊重人作为“家庭人”的深层诉求,支持其更好地完成“家庭使命”。
周飞舟,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薛雯静,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
摘自:《社会发展研究》202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