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昭:论晚清变革独罪八股的历史文化原因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20 次 更新时间:2026-04-24 08:32

进入专题: 晚清   科举制   八股文   人才观  

陈维昭  

内容提要:明、清科举采用八股文、论、表、策等多种文体试士,但在明末清初的历史反思中,尤其是在晚清的社会变革运动中,一些思想家、改革家、学者纷纷采取“独罪八股”的态度,认为八股文导致明朝的灭亡、清朝的衰弱,是一种锢蔽文明的工具。这种态度的形成,既与八股文“独尊”地位日渐加强的趋势有关,也与清代前期《科场条例》对八股文体的三大禁令有关。晚清科举改革并非“废八股,试策论”,而是废除传统的三场试士制度的科目结构,在废八股文体的同时,把传统的论、策考试内容改为对中国古代有关国计民生的经济实务的论述和关于西方、日本的政治、经济、军事、地理以及化学、工技等格致之学的史论、策对。为了在旧制的铁屋子上破出一个窗,晚清改良派独罪八股是有其现实原因和变革策略的,但今天再来反省这段历史时,却没有理由去独罪八股。

标题注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海外藏中国科举文献整理和数据库建设”(23&ZD296)。

关键词:晚清变革/ 独罪八股/ 人才观/

作者简介:陈维昭,复旦大学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江西社会科学》(南昌)2025年第11期 第99-111页

 

明、清两代的乡试、会试采用三场试士的制度,首场试经义,第二场试论、表等,第三场试策。三场各文体形成一个系统的人才考核结构,脱离任何一场的考试,所得人才就有缺陷。这种制度的优胜之处曾为学者所盛赞:不管是品格上“忠厚正直,刚方清慎,行孚于朝野”,能力上“政事优长,勋名远著,尽忠于社稷”,还是节操上“仗节死难,危言直谏,明于致身之义”,学问上“博综淹雅,文学风议,通于六艺之道”,都可以从科举人物中找到典范。①清承明制,科举制度相似,人才观也一致。

但是,法立弊生,就如荐举制度一样,科举制度在推行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很多弊端的出现。尤其是在清朝,社稷面临危机、士大夫束手无策之时,一些思想家、学者毫不留情地鞭挞科举这一人才选拔制度,认为这一制度导致明朝的灭亡。

1840年,当西方列强以洋枪洋炮轰开中国的大门时,即使具备“忠厚正直”“仗节死难”“通于六艺之道”的德才兼备者也不足以成为人才,能够“师夷之技”者才是时代需要的人才,于是科举这一人才选拔制度受到了严厉的质疑。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思想家、学者们在表达他们对科举制度的历史反思、强调社会变革的迫在眉睫时,往往把批判、痛责的矛头指向首场的八股文,视之为钳制思想、锢蔽文明、败坏人才、祸国殃民的工具,必欲废之而后快。本来,八股文只是首场经义科的考试文体,即使因为清代科场条例对它层层约束从而导致这一文体渐趋萎缩,但第二场的论体和第三场的策文基本上不具备八股文的文体弊端,科举的弊端为什么要单独由八股文一科去承担呢?在晚清的社会变革中,人们为什么要独罪八股文?这种逻辑上不能自洽的推论方式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其真正的历史逻辑究竟是什么?

一、科举的“有科无目”与八股文的“一夫当关”

从逻辑的层面上看,晚清的独罪八股文是以偏概全的。但是从历史与文化演进的层面看,这种“独罪”则是与八股文在科举文体总体格局中日渐“独尊”的地位密切相关的。那么,八股文体是如何从三场诸文体中脱颖而出、走向独尊的?

八股文是首场经义科的考试文体。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以来,历代的人才选拔制度中,经学始终在考试科目体系中占据根本性的地位。汉代虽然主要是采用荐举制度,但其五经博士之选拔,考试的内容即五经。南齐以后,汉代以来的孝廉科地位下降,明经科取而代之,形成明经科、秀才科并立的局面。而考试的内容,“凡九流常选,年未三十,不通一经者,不得为官”[1](卷一四《选举二》,P335)。经学成为授官的考核科目。科举制度创立于隋朝,其“十科举人”[2](卷三《炀帝纪上》,P68)的具体科目今天已经无法详知,但明经科则是其中重要的科目。至唐代则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书算等科目,虽然经学仍是试士之一科,但并未成为独尊的科目,士子入仕的途径并不单一。

宋代王安石贡举制度改革之后,经学的独尊地位才得到突显。据《宋史·神宗本纪》,熙宁四年(1071)“二月丁巳朔,罢诗赋及明经、诸科,以经义、论、策试进士”[3](卷一五《神宗本纪》,P278)。这里所说的“罢明经、诸科”,指的是在科举科目上取消进士科之外的其他科目,顾炎武把这种制度称为“有科无目”的制度[4](P941),进士科成为科举道路上的独木桥,而经义一科宛如一夫当关,雄踞于独木桥头,成为士子进身时必须经受的第一道严峻考验。

这种独木桥设计的更为深层的政治文化意图则是“一学术”“一道德”的意识形态管控。王安石说:“今人材乏少,且其学术不一,异论纷然,不能一道德故也。一道德则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今以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此科法败坏人材,致不如古。”[3](卷一五五《选举志》,P3617-3618)“一学术”“一道德”的目的,就是要把天下的学术和道德纳入官方所限定的框架中。为了改变天下学术不一、异论纷然的百家争鸣的自由状态,王安石决定从贡举入手,先“罢明经、诸科”,再独重经义,从而把经义推到了独尊的地位。

当然,王安石改制之后,宋代科举虽推重经义,但后场的论、策仍然受到重视。南宋吴琮说:“省闱多在后两场取人。谚云‘三平不如一冠’,若三场皆平平,未必得;若论策中得一冠场,万无失一。至如方州试,固以第一场为主。至于定去留时,亦多以后两场参考。盖有第一场文字不相上下,则于此辨优劣也。”[5](P1078-1079)虽然首重经义,但省闱也多在后两场的论、策文优秀者中取人,方州解试则在定考生去留时也要参考后两场的论、策。

王安石首重经义的贡举改革,在元、明、清三代的科举制度中得到了彻底的继承,它为明、清八股文走向独尊提供了范式。对此,明万历间的陶望龄由衷赞叹道:

古罗士之科尝众,而士亦多方矣。至百家黜而六籍尊,诗赋停而明经重,笺疏废而传注专,其岐愈窒,轨愈端,而途亦加约。聚四方秀异,积数百年文治之盛,酝酿成就者,并骛于其中。一道同风,于斯为盛,而巧拙之数、能不能之故,亦毕呈而无遁矣。[6](卷三,P138)

“罗士之科尝众,而士亦多方”,这本是朝廷不拘一格取人才的良法,却被陶望龄视为歧途,他赞美的是“一道同风”的一体化。他把这种一体化称为“格”,他说:“衡士莫善于格。上必悬格,而始辨材;下必赴格,而始呈材;众耦之胜负,必并就于格,而后可以角材。逾格而旁游者,易而拙;操格而中入者,难而巧。如此,则臣等尊令守法之指,与翘材之术合而非岐,而是非巧拙难易之路,可以晓然告于天下而不惑,庶其有悛志乎?”[6](卷三,P139)“并就于格”就是要使应试士子接受规范,而在这种“格”中,八股文处于顶格的位置。

当然,“有科无目”、首重经义的设计只是八股文走向“独尊”的制度条件。明、清科举制度在推行的过程中出现了种种变数,它们所形成的合力更进一步把八股文推向“独尊”的巅峰。

二、三场试士与独重首场

按照明、清科举制度的设计,三场试士是要达到立本、修辞、观识的目的,祝允明认为,第一场的经义科考试,目的是考核士子的性理之源,第二场的论、表、判等文体之试,目的是考核士子的才华和辞令,第三场的策问则是考核士子的行政见解。[7](卷一一《贡举私议》,P271)能通过三场之试者,即达到了官方对人才的期望值。黄中坚说:“士果有能与其选者,岂不足以当公卿之任而佐理国家之治?”[8](P185)这种三场试士制度是可以选拔出真正的人才的。

笔者曾在《考官·命题·文风》一书中通过对大量真实数据的分析,指出明代历科乡、会试考官在衡文取士时,基本上都做到了三场各体文章并阅、综合考量以取士。甚至,中式举人的排名,五经魁、解元、会元的确定,基本上是对三场各体文章综合考量之后的结果。三场各体并阅,综合考量,这是明代考官衡文取士的常态。[9](P36-61)清代考官同样需要通过三场综合考量去决定录取名单与名次,只不过在清代由于官方对四书文的特别强调,导致四书文在衡文取士过程中的权重空前提高,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清代官方功令规定,考官可以只阅首场。

在这样的整体认知之下,我们再来考察个别考官懒政渎职现象,就不至于以偏概全。

考官懒政渎职现象最典型的就是考官从偏重八股文发展到只阅八股文就决定士子的取舍。明代弘治年间,王鏊说道:“今科场虽兼策论,而百年之间,主司所重,士子所习,惟在经义。以为经义既通,则策论可无俟乎习。”[10](卷四七,P882)指出考官存在着偏重八股文的弊端。不过这只是偏重而已,而且王鏊所指出的这种情形的普遍性如何,也是值得怀疑的。晚明黄淳耀就说:“至我明高皇帝厘正经术,宗濂、洛之义理,存先汉之注疏,使士子有所据依,于是释、老、庄、列影响依附之言廓然尽矣。且其制有论,有诏、诰、表、判,有时务策,三场并重,而科举之外有辟举,有岁贡,三途并用,故我国初得人之盛,雄视西京。”[11](卷三《科举论序》,P1A-1B)这又不免有溢美之嫌,不过,三场并重,三途并用,是明代官方功令所一直强调的。但在推行的过程中,有些执行者未能按章行事:“近则三场之所重者止于七义,七义之所重者止于三义,而科举之法弊矣。”[11](卷三《科举论序》,P1B)所谓“七义”,指三篇四书文和四篇本经文,“七义之所重者止于三义”,则是专重四书文,而轻视五经文。到了清初,黄宗羲说得更加绝对:“二场三场,置之高阁,去取止在头场。头场之六义,亦皆衍文,去取定于首义。”[12](《蒋万为墓志铭》,P502)但我们必须明确,这种“止在头场”“定于首义”不是制度设定,而是发生于个别考官身上的现象。

在晚清戊戌变法运动中,宋伯鲁更是把简单枚举的逻辑方法推向极端,他把考官偏重首场现象表述为“科举仅试八股”,他说:“方今国事艰危,人才乏绝,推原其由,皆因科举仅试八股之故。”[13](《掌山东道监察御史宋伯鲁折》,P215)把个别考官的渎职说成是制度的规定,这显然是违背事实的。明清两代的科举史上,正式的大试(乡试和会试)中并不存在“仅试八股”的制度,就连明代的童试,也需要考核四书、五经、论、策等文体。[14](P13)只有在清代的童生试等地方小试中,其制度规定才近乎“仅试八股”。康熙三十六年(1697)始规定,考试童生,需要考一道四书文和一道“小学”题的论体文。至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乡、会试增加试帖诗,故规定:“考试童生,自乾隆二十八年以后,以一书、一经、一诗,永为定例。”[15](P31)由于童生是一个人数庞大的群体,清代童生试首重八股文的制度更加深了人们关于科举首重八股文的印象。可以这么说,清代士子从童生阶段起,已初步确立独尊八股文观念。

明清考官偏重首场的现象甚至给史官留下深刻印象,以致他们在述及明清科举制度时也仅提及首场的八股文格式。《明史·选举志》在述及“科目”的时候说:“科目者,沿唐、宋之旧,而稍变其试士之法,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试士。”[16](卷七○《选举志二》,P1693)仅提及首场八股文,而不提二三场的论、表、判、策。而在介绍科举文章的标准答案时,同样只提八股文而不提其他文体。《清史·选举志》与此同出一辙。

考官所重只在首场,这种现象的出现还存在着一些客观原因,比如考官阅卷的时间有限,导致考官在客观上不能遍阅三场各卷。每科乡、会试考卷繁多,难以尽读,也是考官独重首场的一个客观原因。黄宗羲在批评考官“去取止在头场”之后又说:“亦以时日迫速,不得不然也。”[17](《科举》,P189)这种客观上的困难一直到清代依然存在。据清顺治二年(1645)科场条例,“闱中阅卷,须立程限计,自分卷以至撤棘,约可半月。以八日完前场,以七日完后场”[18](P2522)。从字数分配看,每一位考官要用超过一半的时间去评阅占总字数1/4的八股文,再用近一半的时间去评阅占总字数3/4的二三场文,的确存在无暇顾及二三场的时间问题。雍正帝也注意到阅卷的时间问题,他说:“考试官如以限于时日,不能细心校阅后场,不妨奏请展限,务得真才以收实用。”[19](卷三三二,P4A)但当时及其后的科场条例并未在阅卷时间上予以延展。

不管“止在头场”“定于首义”的普遍性如何,应该承认,在考官懒政渎职的推波助澜之下和阅卷时间的限制下,八股文被进一步推向独尊。

三、独重四书文与理学控制

四书学虽然构建自宋代理学家,但宋代科举一直在“试诗赋”与“试经义”之间徘徊。而且,即使是王安石的经义考试,仍然是五经中的三经。到了元代,四书成为科举考试中经义科的重要内容,而且其地位排在五经之前,这样一种制度一直延续到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虽然明清时期的八股文包括四书文与五经文,但事实上,五经文更主要的是从五经学知识体系的角度阐释经典,而四书文更多的是在理学的层面上阐释四书。元、明、清三代把经义科放在科举科目体系中的首要位置,又把四书义放在经义科的首位,这充分显示了理学在元、明、清三代政治意识形态中的重要性。因而八股文往往专指四书文,在清代尤其如此,雍正帝、光绪帝甚至称清朝的科举制度为“四书文取士”制度,如雍正十年(1732),雍正帝说:“制科以四书文取士,所以觇士子实学,且和其声以鸣国家之盛也。”[19](卷三三二,P3A)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光绪帝说:“我朝沿宋明旧制,以四书文取士。……一时文运昌明,儒生稽古穷经,类能推究本原,阐明义理。制科所得,实不乏通经致用之才。”[20](卷四一九,P490)八月,慈禧懿旨称:“国家以四书文取士,原本先儒传注,阐发圣贤精义,二百年来,得人为盛。”[20](卷四二八,P619)清代统治者之所以声称清代科举制度为“四书文取士”,目的是要强调科举制度的灵魂即“理学取士”。换言之,清代官方正是出于理学的政治意识形态立场而独尊八股文的。也正因此,清代科场条例规定,会试和顺天乡试的首场四书文题目均由皇帝钦定,这无疑是从权力巅峰赋予八股文以独尊的地位。

在这一独尊的过程中,八股文的文化使命也被层层加码,被赋予“抉阐圣涯、敷扬王道”[21](叶观国《序》,P4B)的重任。而推重此道的文论家则声称八股文不独要“枕经葄史,融贯载籍”[21](叶观国《序》,P5B),还可以制作出“夏鼎商彝”[22](楼沨《举业渊源》,P1321)般的杰作。这方面,晚明艾南英是一名吹鼓手,他说要“以欧、曾之笔墨,诠程、朱之名理”。黄宗羲对此大不为然,他说:“今以八股束其波澜,承前吊后,焉有文章?”格式上的限制决定八股文体无法承担理学之重。[17](《思旧录·张自烈》,P328)

八股文本为科场文体之一,受制于题目、时间、地点、环境。它只是标准化考试的一种文体,自不可与一般的文章写作同日而语。它以阐释儒家义理为宗旨,却不可能在一篇八股文里提供有价值的经学思想,科场里的应试士子也不可能因一篇八股文而成为经学家、理学家。王夫之就指出:“经义之设,本以扬榷大义,剔发微言;或且推广事理,以宣昭实用。小题无当于此数者,斯不足以传世。”[23](《夕堂永日绪论外编》,P867)“小题”是指那些语义不全的截搭题,题目本身已割裂了经典,故王夫之断言:“其有截头缩脚,以善巧脱卸吸引为工,要亦就文句上求语气,于理固无多也。”[23](《夕堂永日绪论外编》,P867)王夫之是从经学的立场去断言八股文“于理固无多”,不能对儒家义理有所发展,但从科举的立场看,“于理固无多”道出了八股文在科举中的基本定位。

综上所述,正是由于“有科无目”,使得进士一科成为士子进身的主要途径,而首场的八股文之试便成为每一位士子首先要通过的关卡,“清代名臣多由科目出身,无不工制义者”[24](P3153);由于考官懒政渎职或考官阅卷时间限制而导致“三场止阅头场”现象的出现,三场取士制度被考官简化为“八股文取士”;由于官方出于推崇理学、加强政治意识形态控制的目的而特别推重三场考试诸文体中的八股文体,又在首场经义考试中独重四书文,从而把“八股文取士”进一步转换为“四书文取士”,八股文的“立本”意义得到空前的强调,因此,八股文一步步走向“独尊”的巅峰,成为科举制度的代名词。正所谓“福兮祸之所伏”,当科举弊端日渐显露的时候,科举的一切弊端就被算到了八股文头上,八股文被“独尊”的殊荣也给它带来被“独罪”的殊辱。

四、科举弊端与八股文的独承其咎

(一)清代科场条例修订与八股文体的萎缩

清代,一方面,八股文的文化使命与日俱增,另一方面,八股文的弊端也日见触目惊心。

人们对八股弊端的反感、厌恶是从八股文体特点开始的。在这里,我们要注意到清代前期所颁布的一系列针对八股文体的禁令,这些禁令旨在严控考官命题和考生的经典阐释。它与官方出于政治意识形态管控目的而独尊八股文的策略是互为表里的,由此导致清代八股文体的萎缩。

清人对八股文体的独罪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八股文体试士,导致士子愚昧而不适于用;二是八股文体导致民愚国弱,最终导致亡国。前者与文化启蒙主题相关,后者则与政权危机相关。

我们先来看看清代前期官方是如何一步步砍断八股文体的“情思的翅膀”的。

表面看来,清代首场经义文与明代一样,都是使用八股文体,但实质上清代的八股文与明代八股文有着天壤之别。除了尊程朱、入口气和体用排偶的要求之外,明代八股文的文体规定相对来说比较宽松,即使是中间排偶部分,也没有字数和平仄的严格规定,而且它还有“大结”部分可供士子“自摅己见”,故连文化启蒙思想家李贽也盛赞八股文为“古今至文”[25](卷三《童心说》,P99)。

顺治二年,清代首行科举,并制订科场条例,开始为八股文体增加思想的枷锁,其中有“文体纯正则例”的条文:“文有正体,凡篇中字句务要典雅纯粹,不许故摭一家言以饰为弘博。”[26](P1A)所谓“一家言”,即儒家之外的子书。明代官方功令已有禁《列子》《庄子》等“异端”的条例,但由于明代中后期一些考官对阳明心学和子史传统的推崇,且官方并未在政治意识形态上对考官的命题、衡文行为进行严控,结果导致以心学、诸子入制义成为中、晚明的时尚。清廷一方面对士子引用子史文集进行严惩,另一方面则通过《磨勘条例》对考官进行严控。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廷将禁用的范围从“子书”扩大到“子史文集”。该年议准,“江浙大省人文稍多,但其所作文字阑入子史文集,每不合经书立言之旨,各省转相仿效,渐失本意。……凡有乖于理法者,概不得取中。倘或奉行不实,经磨勘官指参,将考官照例议处”[27](卷一六,P5B-6A)。咸丰二年(1852)增订的《钦定科场条例》便赫然写入对“阑入子史文集”的处罚条例。[28](卷一五,P195)

大结是明代八股文在文体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在小结之后设一个大结,让士子于大结中各抒己见,表达自己对儒家经典的认知。清顺治十六年十一月,刑科杨鼐即上疏建言,乡、会试“令应试诸生概不许作大结”[26](P29A-29B),康熙十六年再次重申这一禁令。乾隆十一年翰林院编修杨述曾上疏请求恢复八股文的大结,用以引入汉儒注疏和宋儒注解。但大学士张廷玉予以批复说:“盖大结之体,汉唐以下之事,随题缀入;明之中叶,每以此为关节,其后悉行禁止。若仍用大结,弊窦愈多,断不可行。……考试经义原听主司命题,无专尚冠冕、禁出隐僻之例,如限定隐僻,则又于隐僻中揣摩,弊亦相等。至宋儒注解,精者固足以发经蕴,若驳杂之说,添设大结之中,有伤正旨,无补经文。”[29](P305)顺、康以来禁用大结,表面上的理由是防止作弊,实际上削去了士子表达个人经学理解的空间。道光间高骧云说:“自康熙十六年禁作大结,嗣后选明文者,凡大结可截皆截之。惟篇法未完者间存一二。今知者少矣。愚尝谓制艺初体颇尊,以不失解经之意,惜其为干禄之具,辗转斗捷,遂于题因不暇致详,而领题以前始别有一淋漓尽致之起讲,而篇法成两橛矣。无耻者又于大结中剿袭肤词,暗藏关节,以致显干例禁;而有才有学之士不得复吐其胸中之奇,制艺之体于是益卑。”[30](P42A)在高骧云看来,八股文因有大结可以让士子“吐其胸中之奇”,其体颇尊;禁用大结,则导致八股文的体格卑下,也导致士子人格卑下。

乾隆十九年会试,乾隆帝亲阅试卷,发现有考生试卷中使用《汉书》典故,认为这不符合“入口气”的文体规定,其结果将导致“不惟文体卑靡,将使心术佻薄,所关于士习者甚大”[31](卷首之四,P19A)。从嘉庆朝开始,历次修订《科场条例》时,“禁用后世事暨书名”的禁令都被赫然写入。这一禁令导致士子面对秦汉以后的书籍如临深渊,纷纷选择绕行,造成了士子不学无术、不通古今的结果。

禁用子史、禁用大结、禁用后世书及人名,这三大枷锁把八股文的思想空间紧紧地拘钳在一个十分狭窄逼仄的空间,考生一旦违规,则考生、考官并罚。考官为了免于被株连,故宁可选取平庸而“中规中矩”之作,也不敢选涉嫌犯禁的文章。晚清康有为对这三大枷锁所导致的恶果有一段经典的讨伐:

惟垂为科举,立法过严,以为代圣立言,体裁宜正,不能旁称诸子而杂其说,不能述引后世而谬其时,故非三代之书不得读,非诸经之说不得览,于是汉后群书,禁不得用;乃至先秦诸子,戒不得观。其博学方闻之士,文章尔雅,援引今故,间征子纬,旁及异域,则以为犯功令而黜落之。……盖以功令所垂,解义只尊朱子,而有司苟简,三场只重首场,故令诸生荒弃群经,惟读四书,谢绝学问,惟事八股,于是二千年之文学,扫地无用,束阁不读矣。[32](《请废八股试帖楷法试士改用策论折》,P78-79)

清廷颁发的一道道禁令,旨在严控八股文写作中的义理阐释方向,这种严控正与其首重四书文的理学控制相呼应。清廷一方面独尊八股,另一方面则严控八股,八股文体的种种弊端在这种严控之下成为制度的结构性弊端。八股文逐步沦为束缚思想与性灵的文体,成为禁锢文明的工具。

三大枷锁使得八股文声名狼藉,每当有识之士想唤醒当局或民众,呼吁变革旧制的时候,八股文就成了突破铁屋的那扇窗。

(二)八股文与蒙昧主义

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人在总结明朝灭亡的原因时对晚明的文风士习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对八股文尤其作了无情的鞭挞。但他们并不是要废经义,而是认为科举中的八股文体导致经学的衰亡,从而对八股文试士制度进行口诛笔伐。黄宗羲说:“若罢经义,遂恐有弃经不学之士,而先王之道益视为迂阔无用之具。”[17](《取士上》,P13)所以他提出改良的方法:“余谓当复墨义古法,使为经义者全写注疏、《大全》、汉宋诸儒之说,一一条具于前,而后申之以己意,亦不必墨守一先生之言。由前则空疏者绌,由后则愚蔽者绌,亦变浮薄之一术也。”[17](《取士上》,P13)这实际上是要回到宋代大义的老路上去。王夫之为了强调义理体认和道德实践的重要,对八股文法发起猛烈抨击。他对作为明代八股文写作典范的“成弘法脉”进行批评,认为王鏊的八股文只着眼于文章布局技法,而“大义微言,皆所不遑研究:此正束缚天下文人学者一徽而已”。[23](《夕堂永日绪论外编》,P844)认为钱福“自时文外,无他表见,唯传《吴骚》淫俗词曲数出,与梁伯龙、陈大声一流狭邪小人竞长。如此人者,可使引伸经传之微言乎”[23](《夕堂永日绪论外编》,P844)?正是从经学的立场(而不是科举的立场)出发,他认为钱、王未能引伸经传之微言,因此,“钱、王出……而一代制作,至成、弘而扫地矣”[23](《夕堂永日绪论外编》,P844)。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是从维护经学的立场去痛批八股文的,是从“八股兴而经学亡”的逻辑去痛斥八股文试士导致士子对经学的无知。

清初还出现一种“阴谋论”,认为朱元璋以八股文试士是一种政治阴谋。清初廖燕认为:帝王之治天下,其术在使天下愚,而秦始皇因为书籍使天下人聪明,儒生妄议朝廷政令,采用焚书坑儒之举,这是笨拙愚蠢的做法。刘、项原来不读书,焚书坑儒并不能真正达到愚天下的目的,相比之下,明太祖就显得高明巧妙了,“明制,士惟习《四子书》,兼通一经,试以八股,号为制义。中式者录之。士以为爵禄所在,日夜竭精敝神以攻其业。自《四书》、一经外,咸束高阁,虽图史满前,皆不暇目,以为妨吾之所为。于是天下之书不焚而自焚矣。非焚也,人不复读,与焚无异也。焚书者,欲天下之愚而人卒不愚,又得恶名。此不焚而人自不暇读,他日爵禄已得,虽稍有涉猎之者,然皆志得意满,无复他及。不然,其不遇者,亦已颓然就老矣,尚欲何为哉”[33](《明太祖论》,P13)?所以他认为:“明太祖以制义取士,与秦焚书之术无异,特明巧而秦拙耳,其欲愚天下之心则一也。”[33](《明太祖论》,P12)认为明太祖以八股文取士,用心更为险恶。

到了晚清,这种阴谋论进一步发酵,黄遵宪于同治间作诗曰:“周公作礼乐,谓矫世弊害。秦皇焚诗书,乃使民聋瞆。……吁嗟制艺兴,今亦五百载。世儒习固然,老死不知悔……英雄尽入彀,帝王心始快。”[34](卷一《杂感》,P47)认为八股文使天下英雄尽入帝王之圈套。

光绪间冯桂芬的《变科举议》提及早年侍饮其师林则徐公署,座中狂士饶廷襄说:

明祖以枭雄阴鸷猜忌驭天下,惧天下瑰玮绝特之士起而与为难,以为经义诗赋皆将借径于读书稽古,不啻传虎以翼,终且不可制。求一途可以禁锢生人之心思材力,不能复为读书稽古有用之学者,莫善于时文,故毅然用之。其事为孔孟明理载道之事,其术为唐、宋英雄入彀之术,其心为始皇焚书坑儒之心。抑之以点名、搜索防弊之法,以折其廉耻;扬之以鹿鸣、琼林优异之典,以生其歆羡。三年一科,今科失而来科可得,一科复一科,转瞬而其人已老,不能为我患,而明祖之愿毕矣。意在败坏天下之人才,非欲造就天下之人才。[35](P37)

至戊戌变法运动,郑观应更是直接把民众启蒙与八股试士联系起来。他认为统治者的责任在于教养生民,但“暴秦崛兴,焚书坑儒,务愚黔首。明季制艺之科,专图锢蔽天下之人材。后世因之,则民之自教自养亦有所扰累矣。迨至蚩蚩失教,其不复等于禽兽者几希。为之俑者初以天下之多事,皆豪杰为之也。遂谓天下人可愚不可智,民可使由不可使知,庶我之大业可世守,故凡能开人聪明、启人知识之事,悉欲抑而屏之。此三代以下人材不世出,民生所以日促也”[36](P254)。愚民导致人才不世出,而八股文正是锢蔽天下人才的工具。严复则指出:“天下理之最明而势所必至者,如今日中国不变法则必亡是已。然则变将何先?曰:莫亟于废八股。夫八股非自能害国也,害在使天下无人才。”[37](《救亡决论》,P40)并指出八股文有锢智慧、坏心术、滋游手三大弊端。这些对八股文的指责,其前提都是对二三场的论策之试忽略不计。

在清代前期官方《科场条例》对八股文体层层钳制的情况下,“阴谋论”作为一种抵制意识也随之形成与流行。

(三)八股文与政权危机

1644年,崇祯帝于北京煤山自缢,明朝灭亡。一些由明入清的有识之士对明亡的原因进行反思,竟有归责于八股文者。朱舜水说:“明朝之失,非‘鞑虏’能取之也,诸进士驱之也。进士之能举天下而倾之者,八股害之也。”他是在谈到明朝的党争亡国时做出这一推论的。他说:“大明之党有二:一为道学诸先生,而文章之士之黠者附之,其实蹈两船,占望风色,而为进身之地耳。一为科目诸公,本无实学,一旦登第,厌忌群公,高谈性命。一居当路,遂多方排斥道学,而文章之士亦附之。”[38](卷一一《答野节问三十一条》,P390)“诸进士”当指科目诸公和文章之士。朱舜水的意思是,明朝之亡表面看来是亡于“鞑虏”之铁蹄,但实际上是亡于诸进士的党争。诸进士本无实学,在品德上又脚踩两船,占望风色,这无疑是举天下而倾之于“鞑虏”之铁蹄下。如此总结历史教训,可谓有据之论。但把诸进士无德无能的原因归结为“八股害之”,则显然忽略了明代科举是一种三场试士的制度。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国人第一次感受到西方先进文明的欺凌,此时传统的人才观坍塌了,而建基于其上的人才选拔制度——科举制度显然不能选拔出理想的人才。当时有识之士所认为的人才已经不是经学人才,而是能够灭流寇、御外敌的人才,故制义取士之弊的后果,在黄遵宪看来,不是“八股兴而经学亡”,而是“吁嗟制艺兴,今亦五百载。世儒习固然,老死不知悔。……岂知流寇乱,翻出耰锄辈,诵经贼不避,清谈兵既溃。儒生用口击,国势几中殆。从古祸患来,每在思虑外。三代学校亡,空使人材坏”[34](卷一《杂感》,P47)。这是一位经历了太平天国运动、第二次鸦片战争之乱的诗人对“制艺败坏人材”现象的反思。

晚清社会与晚明有某种类似之处,明朝遗民那种把社稷之亡归罪于八股文的逻辑也得到晚清人的继承。康有为甚至对光绪帝说:“台湾之割,二万万之赔款,琉球、安南、缅甸、朝鲜之弃,轮船、铁路、矿务、商务之输与人,国之弱,民之贫,皆由八股害之。”[39](P316)“中国人民四万万,倍于欧洲十六国,此地球未有之国势也;而愚暗无才,虽使区区小国,亦得凭陵而割削之。中国神皋,地当温带,人民智慧;而愚暗无才至此者,推原其故,皆八股累之。”[40](P339)梁启超也说:“经义试士始于王安石,而明初定为八股体式,尊其体曰代孔孟立言,严其格曰清真雅正,禁不得用秦汉以后之书,不得言秦汉以后之事,于是士人皆束书不观,争事帖括,至有通籍高第,而不知汉祖唐宗为何物者,更无论地球各国矣。然而此辈循资按格,即可以致大位作公卿,老寿者即可为宰相矣,小者亦秉文衡充山长为长吏矣,以国事民事托于此辈之手,欲其不亡,岂可得乎?”[40](P24)应该说,康、梁所面对的八股文体是被清廷层层加锁之后的八股文体,这种遍布雷区的文体已让天下士子深受其困。独罪八股正可以轻而易举地煽动起全社会对旧制(不仅仅是八股文)的不满与痛恨,把全社会引到制度变革的新路上去。但对于八股文体本身来说,这种指责是不公平的。

五、独罪八股的逻辑困境

(一)八股文只是三场诸文体中的一种

八股文只是三场诸文体中的一种,吕留良曾这样责问:“然以为科目之弊专由八股,则又不然。……夫取士之以八股,数百年于兹矣,理学硕士出其中,将相名臣出其中,而尽归科目之弊于八股可乎?”[41](《戊戌房书序》,P172)三场试士制度中还有第二场的论、表、判和第三场的策。历来对八股文的种种指责(如导致士子无知愚昧、国家贫弱、政权灭亡等)无法应用于论、策等文体。如第三场的策对,是最为鼓励士子表达个人见解的。万历三十四年(1606)应天乡试第二问,考官针对“近岁以来,灾异屡见,如星茀、火孽、地震、山骞、水旱、螟蝗之类,具难指数。乃至祖陵发祥之地,亦屡见震惊”的情形,要求“诸生直言不讳,此亦千载之一会也。愿谛言消弭之要,庶藉手为当宁献”[22](P385),希望考生畅所欲言,诚意表达朝廷希望借诸生之手以献言皇上。策文不仅在形式上没有八股文的那类限制,在意见表达上也是畅所欲言的。显然,论、策与专制主义、蒙昧主义相关度不高。

黄宗羲认为,八股文在阐释经典的过程中“以八股束其波澜,承前吊后,焉有文章”[17](《思旧录·张自烈》,P328)?这显然是站在科举制度之外来谈八股文的。对于科举制度来说,“以八股束其波澜”,这是八股文作为考试文体的“标准化”制度特点,是显示其公平性、一体化的特点,与一般的文章自由创作大异其趣。退一步说,即使承认八股格式是在“束其波澜”,那么,二三场没有“束其波澜”限制的论、策是否也起到锢蔽文明、败坏人材的后果?清初之人,经历过王朝鼎革,往往把缺乏匡扶社稷之才的责任归到八股文身上,魏禧之侄魏世俨就说:“夫八股虽明之文宪,而所习非所用。昔汉以贤良方正,孝弟力田举士,宋以论策为科,可以惇化厚俗,而论策亦足以造识量经济之才。若季年八股之弊,徒习为排偶借替皮肤之辞,其真至者百不获一。俨意当时必有豪杰贤人老死于沟壑之中,必有长才而束缚于斯文,不得行其志。甲申之变,公卿束手屈膝,绝未尝如汉、宋之断而复续者,未必非八股取士之流弊也。”[42](卷一,P17B-18A)称宋代以策论取士而“足以造识量经济之才”,而明代科举制度为“八股取士”从而导致所选之士在政治危机面前“束手屈膝”,这从逻辑上看,显然犯了全称判断的周延性误用。我们可以质问:明代科举不也有第二场的论体文和第三场的策对吗?其论、策为什么就不可以选拔出“识量经济之才”呢?

从前引晚清倡言变革者对八股文的责难来看,他们在八股文与民弱国亡之间进行推论的时候,同样采用了简单枚举的推理方法,举其一端以概其全部,从而陷入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晚清黄人说:“或曰甲申之变,八股实阶之厉,已为举世所公认。”[43](P15)何以是单单“八股害之也”,难道论、表、判、策就没有责任?我们可以使用相同的逻辑推出相反的结论:在国家危难之际,能够赴汤蹈炎、坚守气节的则多是八股之人。马世俊《钦赐祭田记》即如此论证:“明以经义取士,而甲申之变,诸文臣从容而蹈君亡与亡之节,世祖皇帝特行旌忠之典,敕礼臣核其真伪轻重,得死京师者烈烈二十余人,多出于科名中,而勋胄皆不与。”[44](P42-43)显然,归因于单一文体的弊端不足以揭示“科举不能得人”的真相。“独罪八股”实际上陷于一种逻辑困境之中。

(二)科举之弊首先是考官之弊

从明末清初到晚清,这种以“八股取士”指称三场试士制度、以八股之弊论证科举之弊的以偏概全的推论方式十分流行,从黄宗羲、顾炎武,到康有为、梁启超,乃至力倡废科举的张之洞、袁世凯,无不如此。要想让这种周延性误用的推论方式在逻辑上能够成立的话,它必须论证明清乡试、会试不是三场试士,而是仅有八股文一场;它必须不顾事实地把“以八股文取士”现象描述为清代科举的一种常态,置明、清科举史上历科优秀的论体文和策对文于不顾,其独罪八股才能成立。

而前文已经指出,三场各体文章并阅,综合考量,是明、清科举制度的设定,也是明代以来考官衡文取士的常态。“止阅首场”是考官的个人行为。这样,人们所指责的科举之弊实质上是考官之弊。黄宗羲说:“无奈主文者相习成风。去取只在经义。经义又以首篇为主,二场三场,未尝过目。”[17](《科举》,P188-189)原来“科举之弊”乃是执行者(“主文者”)没有严格执行科举制度所导致的。光绪丁酉聚丰坊刻本《校邠庐抗议》在《改科举议》一文有一眉批:“前辈时贤屡建言,议虽不可尽改,宜合观二三场,不偏首场,亦拔于(十)得五,愿(顾)安得有此好考官。即首场论,果有好考官,制义代圣人立言,法度从古文变化而出,义理从经籍融会而来,亦何至如近日敲门砖之说。”[45](卷下,P55A)这才算说到点子上,科举之弊正在于考官不得其人。

如果“主文者”能够对考生的三场各卷通观并阅,那么“论以观其识见,表以观其绮靡,判当设为甲乙,以观其剖决。策观其通今致用”[17](《科学》,P188),不也可以选拔出真正的人才吗?顾炎武也承认:“夫昔之所谓三场,非下帷十年,读书千卷,不能有此三场也。”[4](卷一六,P956)三场试士制度是一种能够选拔出真才的制度。只因考官敷衍了事,考生务在捷得,才导致出现所选非才的结果。人们常以顾炎武的一句断言去表达对八股文的看法,顾炎武说:“故愚以为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材,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但四百六十余人也。”[4](卷一六,P958)措词之决绝,可谓振聋发聩。但我们必须正视顾炎武的推演逻辑:因主司重初场所录之文,不深究二三场,故三场只剩首场;而首场八股文题目限于四书五经,出题范围日渐缩小,导致拟题成为可能;拟题导致士子不读经而可以幸中;不读经导致经学消亡;经学消亡,便与焚书坑儒没有区别。可见,并不是八股文的文体设计会败坏人才,更不是说,三场试士制度是一种败坏人才的制度,而是因为主司没有严格执行制度,没有三场同阅,导致首场成为取士的唯一环节。

光绪帝于三十一年八月初四日颁发停科举兴学堂的谕旨,陈黻宸于当月即上书荣庆说:“夫科举之弊,非科举之弊,奉行科举者之弊也。自割截兴而八股衰,自剽窃盛而真才屈,自庸滥习熟之文章行而人不读书,自空疏卑陋之有司出而士竞媚俗,科举之宜停久矣!”[46](陈黻宸《上某尚书第二书》,P372)虽然陈黻宸对废科举持保留态度,但他是在运用同一种推演逻辑去导出另类结论:有司(考官)空疏卑陋则科举宜停。他所说的“科举之弊……奉行科举者之弊”的论断则是符合事实的。

那么,整肃考官,严格推行三场并试制度,是否就可以选出真才?对于1840年之后的中国来说,其答案是否定的。张之洞、袁世凯的时代已经迥异于顾炎武的时代,1840年以后的人才必须具备全新的素质,而这些素质却是传统的三场科目设置所不具备的。于是,晚清科举变革的实质已不是“废八股”“试策论”之类的文体变革,而是全新人才理念的建构以及建立于此理念之上的试士科目结构与内容的变革。“独罪八股”的确存在着逻辑推论上的困境,但对于我们准确把握晚清社会变革真实历史脉动来说,改革者的深层逻辑更值得我们重视。在“独罪八股”完成了其“破坏铁屋”的历史使命之后,时代的变革运动将对科举的结构和内容进行根本性的变革,由“废八股”走向“废科举”,最后走向“兴学堂”,走向人才培养、选拔的现代化进程。

六、废八股、试策论背后的全新人才观

对于晚清的科举改革,人们往往喜欢表述为“废八股,试策论”,康有为所上关于变革科举的第一折即题为《请废八股试帖楷法试士改用策论折》。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十二日上谕内阁:“前因八股诗文积弊太深,特谕令改试策论,用觇实学。”[20](卷四一九,P494)该月十八日,翰林院侍读学士徐致靖奏折称:“科举之制,迭奉谕旨,改八股为策论。”[13](《翰林院侍读学士徐致靖折》,P223)二十七年十月,陈玉树编成《后乐堂文钞续编》,称新政之后,“经济特科开矣,书院改学堂矣,八股时文改试策论矣”,殿试“朝考不专取楷书矣”。[47](陈玉树《后乐堂文钞续编自叙》,P6)把这场改革表述为“废八股,试策论”,是当时一种常见的表述方式,它是那种“仅试八股”“止阅首场”的以偏概全逻辑的进一步推论,似乎新政下的科举考试是以策论代替原来的八股文。这种表述显然不能揭示这场改革的实质及其深层逻辑。

事实上,康有为提出废八股改试策论,并不是认为原来的科举制度不试策论,而是提出了一种全新的策论之试。他说:废八股而改试策论,“从此内讲中国文学,以研经义、国闻、掌故、名物,则为有用之才;外求各国科学,以研工艺、物理、政教、法律,则为通方之学……其今乡会童试,请改试策论。以其体裁,能通古证今,会文切理。本经原史,明中通外,犹可救空疏之宿弊,事有用之问学。然后宏开校舍,教以科学,俟学校尽开,徐废科举”[32](《请废八股试帖楷法试士改用策论折》,P79-80)。这个变革方案成为后来从废八股至废科举的基本蓝图。光绪二十七年,面对“多难之秋”的现实,清廷宣布自明年始乡、会试首场为中国古代史事专论,主要涉及财政、外交、国防、制度改革等;第二场则是关于西方、日本的政治、经济、军事、地理以及化学、工技等格致之学;第三场则是传统的经义文,但废止八股格式。这种新制度是废八股文体不用,移经义于第三场,移策论于首场;而最为关键的则是,策论的内容已不是传统的经史策或本国事务的时务策,而是把论、策的考试内容改为中国古代有关国计民生的经济实务的论述,以及关于西方、日本的政治、经济、军事、地理与化学、工技等格致之学的策对,并且把这两方面的知识和见解作为人才的首要素质。这种对于传统论策之试的变革,无疑是釜底抽薪,与传统论策所考核的已是两种迥然有别的知识体系。光绪二十八年,山东乡试第一场论五篇(五题涉及战国、秦、汉、唐、宋有关图强变法、钱币等事),第二场策五道:《泰西商务竞争谓之商战,中国应于何讲求为抵御之术策》《泰西税重而民乐输,宜考求其道以顺传输情而裕国帑策》《公法内有人民八百居异邦保护之例,宜切实讲明以安客民策》《造山东铁路以收利权策》《研化学之有关家务者俾助兴农业策》。第三场为经义三篇。这是当时新策论之试的具体实施。

从这个角度看,光绪二十七年的科举改革不仅是在废八股,同时也是在废传统论策。“独罪八股”只是为了揭开变革旧制的序幕。伴随着废八股脚步的,则是传统性理之论、经史之策的黯然逝去,这虽不能称之为“废论策”,但实质上与废止也相差不远了。

晚清虽未深责传统论策,但光绪二十七年的科举改革,是废止八股与变更论策同时进行的。从深层逻辑看,这场改革并非独罪八股,而是对传统的三场各科目所试内容进行全面的改革。

七、结语

晚清时期,当面临民族危机、政权危机的时候,当时的人才选拔制度遭到前所未有的严峻质疑,改变旧制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改良派为了说服光绪帝变革,就以当时科举考试诸文体中声名狼藉的八股文作为祭品,开启变革旧制的宏伟工程。从八股文体自身的发展变化以及它在科举诸文体中的地位的变化来看,由于多种因素(如考官阅卷的时间限制、个别考官的渎职懒政、加强理学控制的政治意识形态需要等)的影响,八股文在明清科举制度中越来越走向独尊的地位,从而成为人才选拔制度的代名词;同时,清代顺治至乾隆四朝对八股文体的层层控制(如禁用子史、禁用大结、禁用后世事及书名等三大禁令),导致八股文成为锢蔽文明、导人于无知的代名词。在晚清时期,“独罪八股”具有充分的时代事实依据。“独罪八股”可以迅速而广泛地获得朝野各方的共鸣,从而达成“立即变革旧制”的共识。

但倡言变革者采用“独罪八股”的策略,这在逻辑上是一种简单的枚举推理方法。从制度设计本身来说,三场并重,各体并阅,是制度上的要求。人才的拙劣乃至民愚国弱,不能由某一文体(如八股文)去独承其咎,“独罪八股”在逻辑推论上无法自洽。明崇祯七年(1634)会试,被誉为“临川四才子”的八股文名家艾南英赴试而落选,房考官项煜在他的卷子上所批的阅文记号仅四行而止。[48](卷三《止逗四行》,P104)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断言:“明代取士,去取定于首篇八股文的首四行。”就在此科会试,同为四才子之一的陈际泰即榜上有名,二甲第二名颜茂猷后来成为著名的经学家,此科会试也选拔出真正的人才。此科的同考试官,既有一心徇私的项煜,也有力求真才的文震孟。简单的枚举推理难以得出全面真实的结论。

晚清变革人才培养制度、选拔制度的关键并不在于是否废除八股,更不在于是否改试策论,而在于新的科目结构在政治制度和格致诸学等方面是否能够有效地应对东、西方列强的挑战,这才是晚清变革深层的历史逻辑。从这一点看,“独罪八股”显然远远不能触及问题的实质,它只是为真正的社会变革揭开序幕。

为了在旧制的铁屋子上破出一个窗,晚清改良派的“独罪八股”是有其现实原因和变革策略的,但今天来反省这段历史时,我们却没有理由去独罪八股。

注释:

①(明)钱禧《皇明程墨同文录序》,(明)杨廷枢、(明)钱禧辑评《皇明历朝四书程墨同文录》,崇祯间金阊叶聚甫、张叔籁刻本,第17A-30A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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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清)康有为.康有为全集:第4册[M].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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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清)冯桂芬.校邠庐抗议[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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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杨家骆.戊戌变法文献汇编:第1册[M].台北:鼎文书局,1973.

[40]杨家骆.戊戌变法文献汇编:第2册[M].台北:鼎文书局,1973.

[41](清)吕留良.吕留良全集:第1册[M].北京:中华书局,2015.

[42](清)魏世俨.魏敬士先生文集[Z].清道光二十五年谢庭绶重刊本.

[43](清)黄人.中国文学史[M].杨旭辉,点校.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15.

[44](明)申佳胤.申端愍公文集[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

[45](清)冯桂芬.校邠庐抗议[Z].清光绪十八年敏德堂刊本.

[46]胡珠生.东瓯三先生集补编[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

[47]王春瑜.中国稀见史料:第1辑(第22册)[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

[48](清)李调元.制义科琐记[A]制义科琐记 常谈[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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