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宝勇 谢国梁: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的历史政治学分析——基于制度—文化的互动框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59 次 更新时间:2026-03-24 23:52

进入专题: 新型政党制度   历史政治学  

柴宝勇   谢国梁  

柴宝勇,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谢国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文章摘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土生土长的一项新型政党制度,具有本土历史文化的深刻烙印。基于具体历史语境和关键时间节点的历史政治学分析,可以发现自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我国政党制度在“集中—民主”的双重张力下受到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和现代民主价值的共同影响,并在“五一口号”发布前后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紧密合作的局面,从而建构了一种“共识型领导党制”。与西方竞争型政党制度不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形态与精神内核上均体现了中国本土政治文化在政治制度层面的回归,为人类现代政治文明贡献了新范式。

关键词: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历史政治学;制度—文化;形成逻辑。

文章来源:《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一、问题的提出

有研究指出,截至2021年底,世界共有上万个政党,全球200多个国家中只有极少数国家没有政党。在某种意义上,现代政治文明史就是一部政党活动的历史。因此,政党的行动框架——政党制度自然成为现代政治秩序的关键构件。无论是西方两党制、多党制,还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都为本国政治秩序建构和维护提供了基本的逻辑,成为政党政治学研究的重要对象。

文化对政党制度的影响不可谓不深刻。社会的稳定文化集(culture set)“为特定政治安排和社会等级提供了合法性论证”,其在政治领域的投射——政治文化还作为政治体系在心理方面的基本倾向影响着个体的决策倾向,从而间接作用于政党制度的生成。世界上稳定的政党制度,尽管难免受到外来政治学说和政治模式的影响,但大多数还是扎根于本国的历史土壤和经济社会条件,具有特定文化的鲜明烙印,如美国的三权分立体制根源于对权威的非信任文化、日本一党独大制形成于牢固的等级制度观念。因此,无论是移植还是分析某项制度都不能脱离文化的具体语境。然而,长期以来,西方话语主导的政党政治学试图以一个去历史文化背景的分析框架研究和指导非西方国家的政党制度,却忽略了其“竞争型党制”和“多党制”隐喻所固有的历史文化条件,结果只能造成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和政治的衰败,“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发生“民主转向”而又陷入困境的几个典型国家应当深受其害。如韩国在儒家文化传统下促生了精英主导的家族政治和财阀政治,墨西哥受考迪罗文化和庇护主义的影响而产生“形式上的政党政治”,其民主制度都在文化的作用下发生了畸变。这至少可以说明,文化不仅是解释制度产生和发展的深层动因,更是检验某些普世价值的“试金石”。制度的生产者,同时也是文化的消费者,政治精英构建政治制度的行为逻辑具有本土历史文化的影子。因此,要打破制度诞生的“想象的神话”,进而从一系列个体行动的偶然组合中发现历史的必然因素,就应当在制度与政治行动者的讨论下引入文化变量。

中国的文化背景孕育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时首次提出了“新型政党制度”的概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又强调要“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这一制度。2021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白皮书,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是在中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的结果”。西方理论化的制度学说尽管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也要看到其部分观点的非历史性、作为特定时空意识反映的局限性以及论证现有体制的建制性。这不仅提示了经典政党理论在中国可能“水土不服”,更揭示构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话语体系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当前,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失语症”。这种“失语症”并非因为缺少宣传阐释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政论,也并非因为缺少发展和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策论,而是缺少能在学界与国内外学者平等对话的学论。要充实这种学论,就必须认识到这样一个前提:研究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构建具有解释力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话语体系,必须基于中国自身的历史文化背景和政治现实,提炼符合中国语境的理论和方法。

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的理论阐释与路径分析

比较政党研究往往将政党制度的静态比较作为一项重要的研究方法。静态比较虽然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一项制度的结构特征和主要内容,却无法回答其是否适合一国的政治需要。并且,这种静态方法还容易有意或无意地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使比较分析过度简化为“善”“恶”之辩,或者暗含对于制度的价值判断。无论是迪韦尔热的政党体制三分法、罗伯特·达尔的政党体制四分法,还是萨托利的政党体制类型学,都暗含了对竞争性政党体制的褒扬和对非竞争性政党体制的贬抑。这种抛开制度的相对性作出的价值判断,不仅会造成对某项制度的误读,还可能成为政治模式输出的工具。判断一项制度是否为具有合法性,应当研究其是否适应本国的现实运动的要求。要回答这个问题,不仅要研究制度的运行现状,还要回溯这一制度当时为什么会产生,又为什么能够延续下来。因此,我们也可以认为,政党制度的生成史是政党制度合法性的一个重要来源。

(一)政党制度生成的解释路径

当我们翻阅西方话语主导的政党政治学经典时,会发现鲜有对政党制度生成过程的单独讨论。可能的一个原因是,英美等国的政党产生与政党制度的产生从某种程度上是一体的,其政党主要是在本国土壤中的孕育中产生,即从议会斗争和选举中诞生的“内生党”。这种情况下,本国的社会经济文化条件不仅是政党能够产生和存续的原因,更是政党制度得以在该国建立的原因。这就使西方政党的生成与政党制度的生成成为两个高度重合的问题。然而,对于许多第三世界国家而言,政党是受到外来冲击而形成的“外生党”,政党在一国产生的原因与政党制度得以建立和存续的原因不是一回事。因此,要对中西方政党制度进行比较,我们不能跳过政党制度生成的过程分析,尤其要注意对中西方政党制度的形成过程开展动态分析。

对于中国政党制度形成的解释,是构建新型政党制度话语体系的基础。西方国家的政党制度的形成、发展已经有相当丰富的理论阐释,如“迪韦尔热定律”揭示的选举制度与政党体制关系,莱克和萨托利对其的修正,萨托利对一党制、两党制、温和多党制、主导党制和霸权党制的分析,以及政党的卡特尔化和意识形态趋同等概念,都是构成西方政党制度话语体系的根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的理论解释则较为零散。既有的研究范式主要可以分为政治学阐释、社会学阐释、马克思主义阐释和历史研究。政治学阐释即着眼于政党本身,从“政党—国家—社会”关系视角分析政党制度形成的原因。例如,有学者基于政党中心主义的视角,认为“党建国家”的主体关系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强有力领导党的需要,共同塑造了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核心的政党制度。马克思主义阐释主要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的必然性,分析新型政党制度形成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并从政党制度形成的历史过程、马克思主义的民主政治与统一战线理论、中国共产党开展多党合作的实践情况佐证三大逻辑。还有学者从列宁建党学说等理论出发,认为共产主义政党的性质要求中国共产党取得执政党地位。历史研究则基于中国共产党开展多党合作的历史基础,在梳理新型政党制度形成与发展的脉络中进行解释,如有学者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五一口号”等为线索,分析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的制度确立过程。

(二)历史的出场逻辑与历史政治学方法

长期以来,政党政治学作为政治科学的一个分支,为我们认识政党及政党制度提供了选举、政党类型学、政党与国家、政党与社会等研究视角。几乎成为政治学主流话语的西方政治学,虽然尝试以“价值中立”的科学立场分析价值鲜明的政治活动,以一种去意识形态化的普世价值作为这种科学立场的一把标尺,并以此分析他国政党政治,但是这种去历史、去情境化的分析方法运用于一个完全不同的环境中只是徒劳无功。在西方政治学的主流话语下,政党政治天生具有一种“竞争性”的隐喻,政党(Pars)作为一部分阶级和群体的代表,要么具有讹诈或联盟的潜力,要么成为其他政党的附庸。尽管萨托利看到了政党制度的多样性,并将其区分为竞争性政党制度和非竞争性政党制度,政党制度的分析标尺却并未因此作出丝毫改变。当借用西方政治学的理论与方法来分析中国政党政治时,既无竞争也无讹诈的政党自然落入“附庸”范畴,中国共产党在该逻辑下则是“这种非竞争性政党制度的缔造者”。然而,当我们置身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之内,并观察这种政治制度的实际效能时,就会发现实际与上述理论及其结论的完全脱节。如何看待中国的新型政党制度?它如何形成以及为何形成?要回答这些问题就必须冲破政党政治学的既有束缚,探索一种新的研究范式。

历史政治学将历史的视角引入政治学研究,既避免了高度抽象的政治科学成为空中楼阁,也有机会成为中国政治学自主话语体系构建的突破口。在中国政党制度的解释上,历史政治学相较于西方政党理论,可以从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三个角度予以更具有合理性的指导。在本体论方面,“历史”是一种客观存在,也是我们在过去和现在的政治现象中寻找关联的载体。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多党合作制相关历史轨迹的回溯,可以提炼出描述性或解释性的概念与理论,例如政党中心主义就是在考察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和建国历史过程中总结出的标识性概念。作为认识论的历史政治学认为,既有的概念和理论必须在历史情境中加以检验。以政党的定义为例,伯克认为政党是“人们为通过共同努力以提高民族福利,并根据某种他们共同认可的原则而结成的组织”。而爱泼斯坦却认为只要一个群体作为组织的成员,在一个特定的标签下竞选政府公职,就称之为政党,而不论这个组织多么松散。根据不同学者对于政党概念的理解差异可以推知,政党政治学对于政党制度、民主制度等概念的见解存在不同观点。历史地看,这些观点都是基于学者对不同国家政党政治案例的观察提出的,在某种时空条件下可能适用,也可能在所有条件下都不适用,因此无法不加情境地直接用于某一国家之上。这就说明,任何政治学概念都需要历史语境的检验,必须在事实逻辑和时序分析的双重验证中筛选出对于特定案例有解释力的理论和概念,这就是作为方法论的历史政治学。

(三)文化因素在政党制度研究中的作用

阿尔蒙德曾论及文化对政治的影响。他认为“政治文化影响着政治体系中每一个政治角色的行动”。亦有学者指出,政党制度的价值理念“不仅依赖于制度上的合理结构,而且在更为深层的意义上依赖于政治文化的支持,依赖于人们对其制度和价值理念内心的认同和信仰”,唯有如此方可实现。当前,国内学者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文化因素研究,主要可以分为两大路径。一是基于比较的视角,分析政党制度反映的中西方国家政治文化差异。例如张雯对比中西方政党制度设计中的哲学思维和政党活动的行为习惯,总结了“性善论”与“性恶论”、政党共处与政党竞争的差异,并指出西方民众对第三方的依赖、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路径依赖、马克思主义政治文化的发展也是造成中西方政党制度差异的重要原因。张津凤通过对比中西方传统政治文化的差异,以及民主取向对中西方政党制度的引导作用,指出集体主义等要素是中国政党制度不同于西方政党制度的原因。二是聚焦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本身,分为两支探寻制度形成的文化根源。一支指出了“天下为公”“以和为贵”“求同存异”的传统文化根脉,归纳了“多元一体”“和合文化”“兼容并包”的文化特征,并认为制度的未来发展也应当遵循基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以民为本”“和而不同”“休戚与共”思想。另一支的视角则更加具有现代性,主张传统政治文化、资本主义政治文化与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形成的复合文化才是新型政党制度的文化根基,以马克思主义的多党合作思想论证了制度合理性。

总结学界对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文化理论研究成果,可以发现多数学者要么选择在静态比较中总结制度差异的文化根源,要么从政党制度的现状阐释其蕴含的中华传统文化基因。然而,这样的分析方法存在两点不足:一是对文化与制度的关系处理缺乏严谨性,将政党制度的对比转化为中西方文化的对比,可能在话语的自我构建中产生具有价值倾向性的先验判断;二是缺乏对中华传统文化影响政党制度的机制研究,可能造成传统政治的规范价值与现代政党制度的生硬联系。因此,必须基于历史政治学的研究方法,通过搭建诸要素的互动框架分析文化在制度形成过程中发挥的作用。

三、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的制度—文化互动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并非单一要素的线性作用,而是在“集中—民主”的双重 张力下,由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与现代民主价值共同塑造的复杂过程。三者并非简单叠加,而是在历史进程中相互渗透、彼此赋能:马克思主义奠定了领导核心与团结联合的理论根基,“大一统”与“和合”文化塑造了多元包容的政治心理,而民主价值则赋予其人民主体与集体共识的现代取向。以下将从这三个维度,依托历史政治学所搭建的诸要素互动框架,突破静态比较和单一分析局限,逐层剖析制度与文化的深层互动机制。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

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关于政权性质问题的重要回应,为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地位的确立奠定了理论基础。统一战线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多党合作甚至是民主党派参与当代中国政治体制的理论基础。

第一,无产阶级专政理论。1850年,马克思在《新莱茵报》政治经济评论中连载的系列理论文章《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推翻资产阶级!工人阶级专政!”的口号,此后又在致魏德迈的信中指出无产阶级专政是阶级斗争的必然结果。对于这一论断,马克思还曾作出更为准确的阐述。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转变为共产主义社会的过程中,有一个作为过渡的“革命转变时期”。相应地,在政治上也会出现一个过渡时期,且这一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从“专政”的内涵来看,马克思所说的无产阶级专政被等同为“无产阶级统治”。列宁则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是“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采用暴力手段来获得和维持的政权,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从形式上看,马克思认为的无产阶级专政并不是一种国家形式,巴黎公社的“公社式”结构才更加符合他对于无产阶级专政的设想。从主体上看,无产阶级政党作为最先进、革命觉悟最高的无产阶级代表,可以成为专政的主体,而工人因为革命性不够,既是政治专政的主体又是思想专政的对象,资产阶级则从政治和思想上都是专政的对象。因此,在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指导下,只有无产阶级政党可以通过掌握国家政权实现专政统治,绝不会有任何其他力量与无产阶级政党分掌政权。从这一点上看,中国共产党在掌握政权后取得绝对领导地位,进而成为中国的唯一执政党,具有理论上的先验性。

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明确了无产阶级政党在国家和所有政党中地位,但是没有规定政权建立后其他政党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尽管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确定了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地位,政党结构仍然还有弹性变化的空间。例如,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因“和平、民主、团结”的口号、《共同纲领》的号召和政权建设需要等原因,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在上层政治结构中发挥了很大作用。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得到持续发展,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更加紧密。此外,毛泽东很早就发现了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在苏联的“一党制”下体现出的政党排他性,并在抗日战争时期就将这一理论发展为本土化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人民民主专政在更加突出民主的同时,通过人民代表性优先对阶级性质优先的替代,维持了对中国共产党取得绝对领导地位的逻辑结果。

第二,统一战线理论。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统一战线的本质应该是革命阶级内部的联合、各革命阶级之间的联合和阶级的国际联合,归根到底是“同盟军”的问题。《共产党宣言》最后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强调的是通过无产阶级内部力量的联结形成革命合力。在阶级关系上,马克思也敏锐认识到部分革命性不够的受压迫阶级也可以成为革命力量的有益补充,无产阶级要同其他革命阶级结成广泛联盟。例如,他在反思巴黎公社失败教训时指出,如果革命未能使农民和小资产者承认无产阶级的先锋地位,“法国的工人们是不能前进一步的”,缺少农民和小资产阶级的支持会使无产阶级革命在法国变成“孤鸿哀鸣”。列宁结合时代变化和俄国革命具体实践,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他提出要巩固工农联盟;要巧妙利用敌人间的矛盾争取大量同盟者,孤立敌人;与资产阶级民主派结成联盟时,要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建立工人统一战线和反帝统一战线苏维埃中获得优势地位,并在共同推动彼得格勒军事委员会建立后,通过武装起义推翻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此时,列宁还设想了多党合作,并提出了相关原则和框架,强调“我们过去同意,并且现在仍然同意苏维埃中的少数分掌政权,但这个少数必须诚恳忠实地服从多数”。他还指出可以由左派革命党等革命党派共同组成联合政府,并且这种政府仍然是“社会主义政府”。虽然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第二次大会上,孟什维克和右派社会革命党退出了大会,此后布尔什维克与左派社会革命党的关系也走向破裂,但列宁的多党合作思想与俄国多党合作实践仍然对中国共产党设想的革命前途产生了很大影响。

在革命年代,毛泽东将统一战线视为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三大法宝”之一。他基于革命力量和形势指出,针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策略任务就是建立广泛的民族革命统一战线。从国家的整体层面来说,在七七事变之后,要使全中国人民、 政府和军队团结起来,筑成“民族统一战线的坚固的长城”,而“国共两党的合作”与“各阶级各党派合作”的政党合作则是统一战线的重要内容。抗战期间,由中国共产党根据“三三制”原则在根据地建立的地方政府在社会整合及社会动员方面发挥了中坚作用,中国青年党、国家社会党等“三党三派”组成的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也在一定时期内对外反侵略、内争民主起到了积极作用,二者都是多党合作的重要政治实践。基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多党合作的成功经验,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详细、全面地反思了国民党“一党专政”带来的消极后果,并提出中国共产党“愿意协同全国各民主党派,各部分产业界”推动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体现了当时中共领导人对于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设想。这一设想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早有铺垫。他将国家体制分为三种,即资产阶级专政的共和国、无产阶级专政的共和国和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共和国,并且认为最后一种体制往往成为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所采取的过渡形式。

      从新政协筹备期间,至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从国内阶级结构和前期革命情况,基于中国化的人民民主专政思想,邀请民主党派作为共同建立政权、实现联合政府目标的政治伙伴。根据中共中央第一任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在第七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来看,各民主党派的性质是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包括其联系的一部分知识分子)的政治代表。尽管在“三大改造”之后,资产阶级不再作为单独的阶级力量存在,“资产阶级的思想残余还会拖得很长,还是会存在和其他劳动人民有所不同的利益和要求”,民主党派仍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民主党派的存在,不仅扩大了新政权建设的社会基础,还使中国共产党得到有效监督。更重要的是,通过“一根头发”抓住了背后的“一把头发”,使“人民民主专政”的合法性得到充实,为新政权的巩固奠定了政治基础。因此,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此时,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协商的特点已经凸显,从而体现了国家成立后政党关系逐步稳定为政党制度的发展过程

(二)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大一统”和“和合”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历史遗产,“大一统”强调“统一性”,“和合”则强调“包容性”。二者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产生了深刻的交互作用,共同塑造了其强调“共产党领导”与“多党派合作”相结合的基本特征,为此后政党关系的动态演进提供了基础性的文化动力。

第一,“大一统”思想。在历史研究中,传统中国社会常被视作一个“超稳定结构”。这一结构能在几千年的政权分立与合并过程中得以延续,即便在近代中国的半殖民地化冲击下,国家和民族都能得以保存下来,有赖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所具有的稳定性。“大一统”思想正是这一文化的核心所在。这一思想经由儒家系统梳理和提出,实际上却受到了道家、法家等诸子百家的共同影响。最早提到“大一统”的是《春秋公羊传》,其内涵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政治一统、民族一统、文化一统。此时的“大一统”思想虽然以“尊王”为直接目的,但是追求统一的价值内核却一直延续至今,深刻塑造了中国的传统政治文化和近现代政治文化。

通过剖析“大一统”的传统哲学基础和政治特性,可以发现这一思想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之间的某种关联。在先秦时期,孟子已经提出了“天下定于一”的预想。所谓“定于一”,是指各诸侯国之间的战争消弭,统一到一个共同的政治秩序之中,不仅强调高度的稳定性,还追求一种宏观上的一元性。在先秦的政治背景下,这种设想顺应了诸侯国之间相互兼并的趋势,并催生了中央集权的权力结构。韩非子认为“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从中央—地方的空间角度来看,作为最高权威的政令出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需要严格遵守。这一关系不仅出现在央地之间,还出现在中国传统政治中任何一个“中心—外围”结构中。因此,无论是秦以后的哪一个朝代,甚至在多个政权并立的割据局面,多数统治阶级和上层知识分子都是尊奉一个权威,并不懈追求和维护统一的。清王朝瓦解以来,传统政治意识形态虽然失去了“其赖以服务的对象”,其对于统一和权威的追求仍然延续下来,使民众更加倾向于一个政权长期稳定的统治,也更加容易接受一党执政的局面。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对于“中国一统”有着共同的追求,主要表现为积极推动国家主权的统一和政治上的统一。1948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在节日前夕发布《中共中央发布的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全国知识分子、自由资产阶级、民主党派、社会贤达和爱国人士巩固统一战线,召集政治协商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建立统一的民主联合政府,得到了民盟、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等党派的积极响应。张澜、沈钧儒等在一届政协全体会议上代表民盟讲话,强调“统一联合,才是真正的团结”,才能“革命到底”,使建国成功有真正的保证。在国家统一的基础上,作为新政协的发起者和新政权建立过程中的领导政党,中国共产党对自身执政地位的认识非常清晰。周恩来在讨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几个关系时提到“中国共产党是处于领导地位的,应主动地与各方面搞好关系”,还在分析民族资产阶级问题时说“我们(中国共产党)管理着这样大的一个国家”。可以看出,尽管这一时期我国的政党制度还未正式确立,但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实践中的历史贡献和政治远见,已使其在处理党派和阶级关系时展现出引领未来政治格局的自觉性与责任感。对于民主党派而言,其政党性质曾受社会思潮的影响在“资产阶级性质政党”和“社会主义政党”之间来回摇摆,最终成为“同中共通力合作的社会主义参政党”。从领导力量上统一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到阶级成分上统一由人民构成,再到政党性质上统一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政治一统”的要求逐渐使政治拟制的政党关系构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党制度。

第二,“和合”文化。“和合”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强调包容性的一面,它对中国文化和政治实践的深远影响来源于传统哲学的底层逻辑。《淮南子》云“天地合和而万物生”。作为“一生二”的乾坤分别代表天地,并具有“阳”和“阴”的属性。“阴阳”概念逐渐超越原本内涵,成为一个事物一体两面的代指,而通过“万物负阴而抱阳”处理好阴阳之间的平衡关系,则被称作“和”。“和”往往与“中”相联系,如董仲舒认为“德莫大于和,而道莫正于中”。《中庸》则提到“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从这个意义上看,“和”是因二元协调而产生的一种德性,而“中”是“和”的一种平衡状态。在政治上,“和合”体现为对多元利益关系的协调,“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就体现了对政治平衡的强调。“和合”并不是使多元化为均质的“一”,而是保持“和而不同”,形成一种“多元一体”的格局。“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就明确了“和合”并不是指相同,而是指一种旨趣相投、和谐共存的状态。一直以来,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基于“天下为公”的价值统一假设,期望实现“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而“和合”文化则是将这一理论假设转化为社会现实的“中介变量”,构成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开展多党合作的思想前提。

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的过程中,“天下为公”与“天下大同”统一在“和合”文化的大框架下,对中国近代革命先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的政治思想产生了相似的影响。例如,孙中山认为自己提出的“三民主义”就是一种“三民主义”,即“国家人民共有、政治人民共管、利益人民共享”,特别在政治上强调“一切事权都是要共的”。如果说“三民主义”是国民党对大同社会的构想,那么各阶级、各党派联合专政的民主政府就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对于新民主主义性质大同社会的构想。毛泽东曾经说过“大同者,吾人之鹄也”,这一论断和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政团同盟及“抗战、团结、进步”方针,还有联合政府的设想一脉相承,都从政治层面体现了实现“大同”的追求。在“九一八”事变纪念日当天,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主席张澜发表文章,在抨击国民党“独裁统治”的同时,提到民主政治的内涵应该是“国由民治”“使各党各派无党无派之人士,皆得自由生存发展于宪法范围之内……实行天下为公”。抗日战争局面发生有利变化后,政党的联合被视为巩固和扩展统一战线,一鼓作气打倒日本军国主义,建立“大同社会”的重要对策。1944年,林伯渠在国民参政会议上提出希望尽早结束“国民党一党统治的局面”,以“抗日党派联合政府”代替。1945年召开的中共七大上,毛泽东则进一步提出了一个“由国民党、共产党、民主同盟和无党无派分子的代表人物联合组成的临时的中央政府”。直到1949年,新政协的《共同纲领》以临时宪法的性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才真正从体制上实现了各政党联合的政治愿望。

         新中国成立后,在共同建设新政权的磨合期,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提出了一系列蕴含“和合”思想的工作要求,为多党合作制度形成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养分。首先,中国共产党在处理与各民主党派关系时,展现出鲜明的主体意识,基于马克思主义和儒家伦理,将民主党派视为性质不同的“阶级兄弟”——既是共同开展革命的亲密伙伴,也是亟须改造的统战对象。在新中国第一次统战工作会议上,徐冰指出要“帮助民主党派学习毛泽东思想,进行理论政治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政策,并做好对他们的各种安排”,毛泽东将其归纳为“各行其事,各得其所”。周恩来指出政党具有“排他性”,既要最终“消灭资产阶级”,又要在此之前“改造他们”,并吸纳改造后的资产阶级进入政府,要在统一战线的内部集中民主党派的进步力量。其次,中国共产党充分尊重民主党派的组织独立性和政治权利,认为“各民主党派都有它们组织上的独立性”,中国共产党必须承认和尊重这种独立,对民主党派的领导也要经过自主的内化成为自己的主张。毛泽东在论及民主党派人士在新政权发挥的作用时,强调要使他们“有职有权”。此外,中共领导人曾经多次强调要注意对待民主党派人士的态度:一要平等,就像“对待自己的干部一样”,不能“莲花出水有高低”;二要尊重,对待民主党派要“诚恳坦白”“以理服人”“以德服人”,不要“自以为是”“尔虞我诈地耍手段”或者“有轻视轻蔑的态度”;三要民主,要有不怕批评的气魄,对于民主党派的批评的建议,做到“有理的应接受,对无理的给他们讲道理”;四要开放,毛泽东指出“有什么缺点和错误,也可以让他们看看,这是一件有益的事情”,此后又支持民主党派参与了由中共发起的“三反”“五反”运动。这些要求,一方面,代表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和合”文化影响下对新中国政党制度的反馈;另一方面,成为政党制度确立和发展的重要依据,在潜移默化中逐步构建着我国的新型政党制度。

基于“统一”和“包容”二维分析,可以将自中国近现代第一个政党诞生以来的政党关系变迁史划分为四个阶段。自中国近现代第一个政党诞生至1927年土地革命战争之前,中国的政党刚刚兴起,尚未形成规范政党活动的现代政党制度,因此政党活动处于低统一、高包容的无制度时期。国民党右派在党内占上风后,开展了对中国共产党等政党的打压和清剿,虽然力图达到“一党专政”的目标,但始终未能实现政治上的统一,因此可划分为低统一、低包容的竞争型主导党制。新中国成立初期,虽然未正式确立政党制度,但是中共领导人对于开展多党合作保持较为开放的态度,和改革开放后逐步正式确立的新型政党制度都可以划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之下。而在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开始后,至“文革”结束,多党合作则处于受到挫折破坏和曲折前进的状态。

1中国政党关系的四象限变迁

(三)民主价值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民主性

作为政治现代化追求的核心价值,民主既是评价政党制度在内的政治制度的一项通用标准,    也是制度构建时需要考量的一个重要维度。从比较的视角来看,不同的社会条件和文化环境中产生的民主却在政治现代化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在哲学基础上,常与中国式民主进行对比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根源于西方对人性恶的假设。国家是为了保护公民权利而不得不存在的一种“必要之恶”,其权力必须在一个最小限度以内,以避免对公民的利益造成过多不必要的占用。而人性恶的观点又使公民倾向于对国家保持一种不信任的态度,因此通过政党参加政府,便成为一种公民主动参与政治,以表达自身利益和监督国家的一种途径。而在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影响下,政党的利益代表和政治参与功能被放大,越是社会分化程度高的国家,政党的活动往往越活跃。由于政党的主张是对部分特定群体利益的表达,西方几乎没有一个政党能代表整个国家,政党关系也不能由一个政党进行主导,为竞争型政党制度的运行留下了空间。

而在中国,民主思想虽与传统政治文化的威权逻辑存在张力,但性善论的政治哲学为合作型政党制度提供了深层支撑,并以独特方式实现了民主的价值目标。一是在价值内涵上,性善论塑造了区别于西方“权利本位”的民主理念。西方民主在本质上是一种精英民主,同时也是一种个人主义的民主。中国的民主理念更接近于马克思主义所强调的“人民的统治”,强调公民平等拥有管理国家的权利。在这一理念下,政党不是成为一种实现个人利益的工具,而是人民参与国家建设的政治中介。二是在实现主体上,性善论决定了区别于西方的民主实现主体论。西方的人性恶假设导向了对政党等政治行动者的不信任,形成了民主只能依靠根据权力制约原则设计的政治制度。而中国传统的性善论则将“善”的价值与道德联系在一起,为君主、官员等政治行为主体赋予一种应然的道德假设。假如性善论的假设被违反,文化会先于制度对该行为主体进行约束。例如,蒋介石迫害革命党人、国民党推行“一党独裁”,以及国民党撕毁“双十协定”时,中国共产党及各民主党派都对国民党进行了道义上的批判和组织上的孤立,体现了“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规律。这说明,中国民主强调政党的价值承载功能,并不单纯依赖制度制衡。三是在实现方式上,与性恶论导向刚性的利益表达需求不同,性善论的假设并不要求有强烈的利益表达。自近代“人民”的概念得以构建以来,集体主义的传统文化基因与性善论的假设结合起来,创造了各民族、各阶级、各行业人民寄希望于一个强有力的政党带领中国摆脱半殖民地社会性质、建立一个新中国的叙事。

孙中山等早期国民党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和民主党派人士都有过分散的类似观点。毛泽东在1937年的延安苏区代表会议上已经指出,中国必须马上开展民主改革,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改“一党派一阶级的反动独裁政体”为“各党派各阶级合作的民主政体”。此后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成立的宣言中,提到了同盟的性质是“国内在政治上一向抱民主思想之各党派一初步结合”。可见在多党合作秩序建立的过程中,民主是作为一种团结各党派的“共识”,而不是各党派用以相互攻讦的理由。1940年,毛泽东在讨论新民主主义政治体制时指出了这种民主的明确内涵。他认为,中国民主既不是欧美的资产阶级民主,也不是苏联的无产阶级专政民主,而是指“中国的事情由中国的大多数人作主”,这种主张“人民当家作主”的集体主义宪政民主是作为国家体制而非一种制度特性而存在的。《共同纲领》则规定了“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多元主体构成的人民政协就是实现民主的组织形式,第一个以国家层面的法律形式对这种集体主义民主作出了规定。

四、“五一口号”: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的关键节点

历史政治学不仅注重历史脉络的梳理和事实分析,还主张通过对关键时间节点的分析还原历史情境。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五一口号”的提出可以看作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发展的关键节点,使中国各政党的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并为新制度的构建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发布纪念文章、时局主张、声明等,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传统。1948年4月30日的“五一”劳动节前夕,中共中央书记处在河北阜平县城南庄召开了扩大会议,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周恩来、任弼时等人研究了当时阶段的重点工作,其中一项议题就是邀请各民主党派及群众团体代表来解放区,商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并成立临时中央政府事宜。经过思考,此次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发布的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并于《晋察冀日报》头版刊出,以此种形式向全国各族人民宣示政治主张,号召全国劳动人民团结起来,为建立新中国而奋斗。在文件发布前,毛泽东将其中第五条修改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并致电李济深、沈钧儒商议新政协筹备事宜,传达中国共产党开展多党合作和建立民主联合政权的设想。在解放战争形势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发布口号,显示了中国共产党主动作为、积极进取的政治自觉,体现了开放包容、精诚合作的广阔胸怀,也与国民党召开“制宪国大”的假民主、真独裁形成了鲜明对比。

“五一口号”的提出,正值旧政协激化国内政治矛盾、国民党等各党派角力之时,一经提出就得到了民主党派的一致拥护。5月5日,李济深、沈钧儒、马叙伦、陈其尤等12人代表各党派致电毛泽东,认为这一口号“适合人民时势之要求,尤符同人等之本旨,曷胜钦企。”此后,致公党、农工党等又分别独立表示了对“五一口号”的支持和拥护,新加坡侨团等海外华侨代表组织也对口号中的“建立统一战线”“实现中华民族解放”等提议积极响应。口号提出后,一些民主党派还致电中国共产党表达对新政协的期待,大批民主人士在8月后进入解放区考察,国民党方面则加剧了对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打压,一些民主党派核心人员被列入国民党迫害名单。在这一背景下,各民主党派更加认清了其独裁实质,而进入解放区的民主人士则切实感受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作风,这一对比在客观上加速了国内政党力量的分化。1949年1月22日,李济深等55名民主党派人士联合发表《我们对时局的意见》,明确“愿在中共领导下,献其绵薄,贯彻始终,以冀中国人民民主革命之迅速成功,独立、自由、和平、幸福的新中国之早日实现”,为新政协的召开凝聚了民主力量。

透视“五一口号”这一节点前后的各方行动,可以发现中国区别于西方的独特政党关系。首先,在旧中国长期分裂、被殖民和压迫的背景下,国家统一和稳定是各族人民和各党各派的共同希望,国家利益大过政党利益,中国共产党提出坚持统一战线,民主党派则有“统一联合”等主张。其次,在新政权尚未建立和执政党未明确时,中国共产党秉持着明确的领导意识,采取开放合作而非打压的态度,积极将各民主党派吸纳进筹建的新政权之中。各民主党派则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前夕展现了参与合作的积极态度,而不是以竞争获取政权为政治目标。最后,中国共产党党员与各民主党派人士之间的交流体现出一种传统政治的“和合”文化特点,毛泽东与李济深、张澜等人的通信中互道“兄”与“弟”,通信语气谦虚、恭敬,表达了对彼此的充分尊重,体现了志同道合的革命同志关系。

五、 结语

自中国第一个政党诞生以来,中国的政党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初步探索到日益完善的发展过程。每一个阶段的政党关系都难免受到特定时期思想文化的影响,但中国的政党制度归根到底还是体现出中国本土历史文化的鲜明特点。在“五一口号”提出的关键节点,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秉持着“天下为公”的崇高理想走到一起,并在新政协的政治实践中确立了合作的关系,这一过程中形成的“政治动议—政党响应—取得共识—集体行动”的逻辑也成为新中国成立后多党合作的基础。从体制的角度看,如果将我国的政党体制演进历程划分为混乱多党制、主导党制、实质上的多党合作制、共识型领导党制,可以发现其作为一个政治舶来品,经过百余年的本土化调适后,最终在形态与精神内核上均与强调“大一统”与“和合”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实现了内在契合,并为其所深刻塑造(见图2)。

2 中国政党体制的演进逻辑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新型政党制度,从实质上的形成,到确立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类型学上超越了西方政党政治学已有的类型学划分,在坚持一党领导的同时保持多党合作,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非竞争政党关系中实现了中国式政治民主。从文化与制度的互动视角来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马克思主义政治文化和现代民主政治文化共同影响下的产物,具有“传统—现代”“集中—民主”的双重张力。历史证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一项具有深厚文化基础与实践基础,并且长期运行有效的好制度。未来,必须进一步着眼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理论支撑、本土特点、实践效能,积极构建起具有充分解释力的、可以与世界对话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话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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