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璐:从“中国之治”到“中国之智”:作为标识性概念的全球治理倡议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63 次 更新时间:2026-02-02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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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璐  

内容摘要全球治理倡议不仅是中国为全球治理贡献的又一公共产品,也是中国外交理论创新的又一标识性概念。该倡议以“五个坚持”为核心,将“中国之治”的本土经验升华为“中国之智”,实现了与西方全球治理理论的对话。全球治理倡议的提出具有坚实的逻辑前提,既是应对空间革命下全球治理权力结构变革、破解现行体系代表性与有效性不足等难题的现实需要,也是中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必然选择。全球治理倡议的内涵在与西方传统治理理念的分异中实现知识生产:主权平等指向全球正义和“有为政府的治理”;国际法治强调基于“良法”和“国与国平等”的治理;多边主义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关系性”与“和合共生”;以人为本不仅完成了以“人本”对“人权”的理论超越,还与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人民至上”原则一脉相承;行动导向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全球治理领域的发展和应用,也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摸着石头过河”经验的总结与传承。全球治理倡议必将筑牢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治理之柱,搭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全球传播与文明互鉴的桥梁。

关键词全球治理倡议 国家治理 中国式现代化 标识性概念

作者简介姚璐,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国际政治系教授

2025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郑重提出全球治理倡议。这是继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之后,中国再一次旗帜鲜明地向世界贡献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如果说前三大倡议直面国际社会发展、安全和信任三大赤字问题,那么全球治理倡议则旨在回应当前全球治理体系面临的核心挑战,即如何改革全球治理机制。至此,四大全球倡议相互支撑、共同发力,系统性地组成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四大支柱。

全球治理倡议是中国为全球治理实践贡献的又一公共产品,也是中国对全球治理理论的发展与创新。其一,全球治理倡议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又一重大创新,是针对现行国际机制代表性、权威性、有效性不足三大顽疾开出的良方,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出了方向明确、切实可行的中国方案。其二,全球治理倡议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的又一标识性概念,是理论最核心的基础。全球治理倡议既是中国对百年变局外部环境的理论思考,又是基于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凝练。任何一个国家的全球治理构想都是本国国家治理经验在全球层面的投射,全球治理倡议便是将“中国之治”的本土经验升华为全球性知识的“中国之智”。作为标识性概念的全球治理倡议,不仅标志着中国与西方就全球治理理论进行对话,也是中国对该理论的重大创新。因此,将全球治理倡议作为一个标识性概念作学理性探究,应是学术界探索构建中国全球治理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任务。

作为标识性概念的全球治理倡议

“全球治理”这一学术概念早在其诞生之初,就体现出理论性与实践性的交叠。早期的全球治理理论与实践呈现出鲜明的西方话语主导特征。在理论层面,美国学者詹姆斯·罗西瑙于 1992年提出了“没有政府的治理”,从概念上界定了“治理”的内涵,成为全球治理理论的奠基者之一。在实践层面,全球治理委员会于 1995年发布的报告将“全球治理”作为独立的术语提出。因此,“全球治理”是一个一体两面的概念:从实践层面来讲,它是全球化背景下各行为体应对全球性问题的策略;从理论层面来讲,它既能跨越国界行使权威,也指超国家、共同认可的规范与规则,这两者在共同利益或应对跨国问题的基础上获得正当性。在由西方主导的全球治理体系演进中,理论与实践相互促进,全球治理的内涵以西方国家的本土治理经验为蓝本,聚焦于去国家化、去中心化、网络化。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2013年年会上指出,“全球治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进行了一系列全球治理实践,为世界提供多元的国际公共产品。这些实践本质上是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全球层面的投射,全球治理倡议则是将中国的实践经验提升为自主知识体系理论的基础概念。

(一)标识性概念: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基础

2016年,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其中,在加强话语体系建设方面,“要善于提炼标识性概念,打造易于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引导国际学术界展开研究和讨论”。任何一种知识体系(思想体系、理论体系、学术体系),总是表现为一种逻辑化的概念系统。例如,国际关系理论的三大范式便可以归纳为权力、制度与观念的论争。概念之所以能够成为理论大厦的基石,取决于两个因素。

第一,从本体论来讲,概念是对经验世界本质的抽象。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反映客观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特征。人类认识世界的方式是碎片化的、不确定的,理论则是高度抽象的,以克服不确定性为目标。因此,只有将社会实践经验凝练为概念予以理论表达,才能进行知识生产和传承。因此,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需要对实践经验进行抽象化概括。

第二,从认识论来讲,概念为不同理论、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提供了可能。2023年3月,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的主旨讲话中提出,“我们要共同倡导重视文明传承和创新,充分挖掘各国历史文化的时代价值,推动各国优秀传统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对“主权”“民主”“人权”“治理”这些概念的定义绝非专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例如,民主从来不仅仅等同于“选票”,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民主理论增加了多元化的向度。人权也绝非仅是“个人权利”,生存权与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各方只有基于共有概念,承认不同国家、不同文明的特殊性和彼此之间的差异性,植入后发国家的本土化经验,才能促进全人类知识的增长,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理性对话,实现兼容并蓄、文明互鉴。

(二)全球治理倡议的标识性概念内核

尽管“全球治理”并非中国的原创性概念,但全球治理倡议提出后,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与支持,根本上是因为其鲜明的标识性特征。概念的“标识性”在于其在同类思想体系、理论体系、学术体系中,标识该种体系所具有的原创性、主体性、自主性。因此,我们把标识特定知识体系的主体性、自主性的概念称作“标识性概念”。

第一,全球治理倡议“标识”了什么?全球治理倡议系统化地展示了“构建什么样的全球治理体系,如何改革完善全球治理”的中国智慧,强调中国无意推倒现有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机制,而是要应对全球治理赤字,改革现行全球治理体系中不适应国际格局变化的体制机制,维护国际社会的长治久安。2025年10月,王毅在出席第二十三届蓝厅论坛时就落实全球治理倡议提出,要共同维护联合国的权威和地位,筑牢全球治理的基石;协力推动共同发展的进程,提升全球治理效能;团结应对紧迫突出挑战,弥补全球治理短板;积极回应全球南方诉求,完善全球治理架构;充分发挥多元主体作用,汇聚全球治理合力。

第二,全球治理倡议的主体性与自主性。其主体性从国内层面来讲,是中国对自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信;从国际层面来讲,是中国对自身“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公共产品的提供者”的身份定位。这种内外身份定位的互相影响,体现出全球治理倡议作为标识性概念的三个自主性特征。

一是时代性。恩格斯曾指出,“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包括我们这个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它在不同的时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时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自 1949年以来,中国经历了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发展阶段,与此相应,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也经历了参与者、建设者、改革者的转换。从大国走向强国,中国需要构建自身的全球治理理论体系与话语体系,引领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与建设。

二是思想性。倡议中的五大核心原则各有侧重,互相支撑,共同构筑了全球治理倡议的概念图景。这五大原则的内涵印证了中国不是在现行国际体系之外另起炉灶,而是为原有全球治理理论和实践体系“添砖加瓦”。全球治理倡议不仅为“主权平等”“国际法治”“多边主义”等既有概念注入了新的内涵,更贡献了“以人为本”“行动导向”这样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

三是文明性。作为标识性概念的全球治理倡议,既基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文化自信,又基于对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道路的道路自信,进而建立中国引领全球治理的理论自信。例如,西方传统的全球治理强调去国家化,倡导市场和社会主体协同的网络化治理结构。但当下西方国家国内治理的乱象、全球化的逆流充分证明,国家的缺位、政府责任的“空心化”必将导致资本对社会的伤害,由此引发的西方国家普遍的社会分裂、政治极化正在将整个世界推向悬崖。全球治理倡议强调以国家为中心的治理,本质上便是中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经验归纳。

(三)全球治理倡议是中国本土标识性概念的国际转译

全球治理倡议是基于中华文化背景知识与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经验,对原有全球治理概念的成功转译。不同概念衍生出不同的知识体系,“移植性概念”以“他国的情境和价值为基础,但通过移植而成为一国概念体系的组成部分”;“本土标识性概念”以“本土情境和价值作为基础,反映具有本土特色的事物”。“本土标识性概念形成自主知识体系,而移植性概念形成依附性知识体系。”中国的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在很长时间内都以引进和阐释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为主要方向。根本上是由于改革开放之初,中国了解外部世界的愿望十分迫切,亦非常重视对西方国际关系学研究成果的引介。不可否认的是,“移植性概念”为中国国际关系理论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基础。从学理层面来讲,这些概念与理论的统一性,为中国与西方的理论对话提供了“共通意义空间”,它使讨论者具备了共享的知识、经验、情境和符号,为理论的争鸣提供了可能,也为建设国际关系理论中国学派奠定了基础。

从实践层面来讲,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为我们认识美西方提供了一套较完备自洽的因果机制叙事和理论逻辑,但基于中国本土经验的国际关系理论体系建构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以西方听得懂的话语讲明白中国理念、讲好中国故事的重要性更加凸显。近年来,中国国际关系学者已做出了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理论探索。例如,阎学通将中国的“道义”植入现实主义的理论体系,提出了“道义现实主义”;秦亚青从儒家哲学中挖掘出“关系”的标识性概念,对国际关系中权力、合作、治理等问题进行了再思考。这些在“共通意义空间”高水平的理论对话,通过“涵化路径”生产知识,追求的目标不是以“中华中心主义”取代西方中心主义,而是一种多元文明文化知识的共生共存、相辅相成、相互交融,终极目标和理想形态是构建人类共同知识。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总数约18%。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统计,截至2025年10月,中国GDP总量为207635.76亿美元,约占全球经济总量的17.72%,中国贡献了约30%的全球经济增长,“十四五”这五年,中国经济增量预计超过35万亿元,超过了世界排名第三国家的经济总量。由此可见,一方面,基于当前中国的综合国力与影响力,其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经验本身就是人类社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跳出了“现代化等于西方化”的话语陷阱,形塑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蓝本。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仅用几十年走完了西方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成功推进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以超大人口规模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的现代化、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拓展了世界现代化版图,也必将以其示范意义和带动效应深刻改变世界现代化的格局。另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的必然结果,它不仅具有实践向度的贡献,而且是丰富理论体系的经验基础。作为标识性概念的全球治理倡议,就是从“中国经验”到“中国智慧”的理论化探索。因此,提出全球治理倡议的目标,不仅要改革西方主导的全球治理权力结构,改革不公正、不合理且低效的国际机制,而且要打破原有全球治理知识体系中的西方话语霸权,为全人类共同的知识生产提供增量。

全球治理倡议提出的逻辑前提

从词源来讲,中国古代有“治”与“理”这两个概念,其中“治”与水有关,含有治水安邦的特殊意义,“理”则强调事物的内在规律,亦与统治和管理紧密联系。新时代以来,中国积极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习近平强调,“要提高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着力增强规则制定能力、议程设置能力、舆论宣传能力、统筹协调能力。”由此可见,从古至今,中国强调的“治理”具有强烈的实践主义倾向。如今,全球治理倡议的提出,正是基于中国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现实需求,其逻辑基础植根于中国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的双向互动。在既有研究中,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的理论建构常常“隔着篱笆”。而事实上,全球治理与国家治理实践在当今时代互动互融,已形成一种“整体性治理”。

(一)回应空间革命与全球治理权力结构的变革

人们对于全球治理体系演进的思考常常从“历时态”出发,以霸权国与崛起国权力更替为叙事逻辑,全球治理呈现出一种“治乱交替”的历史图景,所谓“修昔底德陷阱”似乎是人类历史难以逃离的诅咒。但当我们将全球治理置于空间维度来审视时,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权力结构呈现新的样态,我们需要重新看待权力。

在传统的国际关系理论中,地缘政治学聚焦地理与政治的关系,这一学说的历史局限使其将权力关系附着于国家的地理空间中。然而,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不仅使政治权力突破了地理限制,还创造出外层空间、数字空间等非地理空间。如哲学家亨利·列斐伏尔提出,空间是政治性的。当这一概念拓展到国际关系领域,我们可以认为,空间既是权力的容器,又是权力关系的产物。地理意义上的国家曾是权力的容器,但随着全球化带来的资本和要素的全球流动,权力超出了国家的“容量”。如“印太经济框架”代表着霸权国建构新空间以维护霸权地位的战略需求,全球南方则反映了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的空间诉求。

航海技术的发展使人类从陆地走向海洋,推动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空间革命的发生。以此为起点,开始形成西方对东方占优的全球权力结构。随后的两次科技革命引发了第二次空间革命,西方开始了全球殖民扩张,当再也没有殖民地可瓜分时,一个弥漫着火药味的封闭空间出现了,最终诸大国以两次世界大战的激烈冲突形式完成了权力结构的重新洗牌。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核威慑的建立、第三次科技革命爆发、两极格局解体接踵而至,霸权以一种更加隐蔽的方式呈现。基于比较优势的全球生产体系呈现出高度的等级化特征。这种全球生产体系的等级化奠定了“霸权之后”支撑美国主导全球治理体系的“非中性”底色。在这个等级化的霸权治理空间中,制度性权力的竞争成为国际竞争的主要形式。

联合国作为世界上最具代表性、权威性和影响力的全球治理机构,在经历80年的发展后也陷入重重困境。同时,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多边主义严重受阻、地区性冲突频发、全球性问题层出不穷。在高度不确定、不稳定的世界乱局下,中国提出全球治理倡议恰逢其时。实际上,全球治理并非变得无关紧要,而是原有的支撑全球治理体系的权力与资源分配结构、制度体系框架和价值理念已经难以应对当下的全球治理困局。

2009年的二十国集团匹兹堡峰会标志着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开启了新征程。至今近20年来,尽管国际权力结构出现了重大变革,但全球治理赤字仍未得到缓解。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不仅自身实现了经济持续增长,而且始终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坚持发展导向,让全世界共享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红利。据统计,2024年中国商品进出口总额为 61622.9亿美元,占全球商品进出口总额的12.52%。其中,商品出口总额为35772.2亿美元,约占全球商品总出口额的14.63%;商品进口总额为25850.7亿美元,约占全球商品总进口额的10.43%。此外,全球南方的群体性崛起已是不争的事实。2024年,习近平主席在俄罗斯喀山举行的“金砖+”领导人对话会上指出,全球南方群体性崛起,是世界大变局的鲜明标志。然而,西方国家始终不能正视这一现实,固守等级化的全球治理体系,阻挠国际机制的改革进程,这更加凸显了现行国际机制代表性不足的短板。

目前,人类已进入数字革命所创造的数字时代,世界呈现出更加复杂的权力竞争结构,这进一步加剧了全球治理的不确定性。数字空间中的权力关系呈现出以下三个特征:一是权力要素的复杂性。传统的权力以军事力量为主要内容,数字空间的权力竞争以算力、算法和数据为核心基础,且这些要素可以与军事力量相互加持。当这些要素互相嵌套,便使数字空间与现实空间、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国内安全与国际安全边界变得模糊,全球安全治理的风险呈指数式增长。二是更易造成权力垄断。数字竞争是资本与技术的决战,资源聚集效应使国际体系原有的权力中心获得更大的权力,这可能进一步拉大国家间的发展鸿沟。三是数字革命改变了各国获取权力和行使权力的动机。曾经的权力扩张需要攻城掠地,而如今的权力斗争更加隐蔽。数字空间权力易垄断,造成了相互依赖的“武器化”,单边主义、脱钩断链成为新的权力行使方式,这将进一步加剧大国竞争的风险。

基于数字空间高度的不确定性,叠加现实空间地缘政治的全面回归,在综合安全时代,“风险”主导了安全领域,国家在安全领域的决策模式,不再基于单元层面的具体“安全威胁”,而是基于系统性的“安全风险”。风险社会阶段的风险实质上是一种“人造”风险,在某种意义上,国家的治理逻辑不再是过去决定现在,而是未来潜在的风险决定国家当下的选择。基于单元层面具体“安全威胁”的决策起点看似理性,但可能终将导致非理性的冲突结局,现行国际机制的权威性将进一步受到质疑,违反国际法、破坏国际秩序的单边主义将愈演愈烈。与此同时,以数字空间为例,数字技术的发展已经突破“摩尔定律”,人工智能领域的全球治理却严重滞后。新兴领域的国际机制建设面临着两个难题,一是如何克服发展与治理两难的“科林格里奇困境”,二是如何在国际机制的改革或创设中,克服风险社会中“有组织的不负责任”难题。这两个难题的解决,关乎全球治理有效性的实现。

综上所述,如何在空间革命的背景下解决全球治理代表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不足的问题,是推动全球治理倡议实践的重要着力点。

(二)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目标

全球治理倡议的提出,有其鲜明的国内政治背景。202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文简称《建议》),《建议》指出,“‘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要巩固拓展优势、破除瓶颈制约、补强短板弱项,在激烈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推动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全局的战略任务取得重大突破,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全球治理倡议的提出,是在总结“十四五”时期营造有利国际环境经验的基础上,力争在未来五年为“十五五”时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争取更有利的国际环境。全球治理倡议既是中国迈向发展新阶段的标志,也是中国对过往发展成就和经验的高度概括和总结,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加强与外部世界联系互动的信心。因此,全球治理倡议的提出,贯通了中国过去历程与未来发展的双重时空,当前中国正处于这两个阶段的衔接点,兼具两种时空维度的特点。

第一,中国对自身的定位正面临从“大国”向“强国”的战略转变。一方面,中国通过积极参与全球化,在经济、科技等硬实力方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和历史性飞跃,向世界展现了强大的国家形象;另一方面,中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的一员,这是中国开展外交工作的基础。“中国始终知道自己的根基在哪里……中国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离开发展中国家。”在自身实力的提升以及与其他国家的比较中,中国形成了诸如穷国和富国、弱国和强国、发展中国家与世界大国、普通大国与超级大国等的多重身份,同时也刻画了中国利益的多维性。

第二,中国对自身当前阶段发展状况的特征有着深刻的认知,即国内区域经济不平衡以及软实力、硬实力发展不平衡。一方面,国内不同区域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区域协调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建议》指出,要发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叠加效应,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发挥重点区域增长极作用,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另一方面,软实力和硬实力之间的差距仍然存在。中国仅用了几十年的时间就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的工业化历程,实现了飞跃和赶超。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生产关系改造、现代工业化建设等实践的助力下,属于硬实力范畴的经济、科技和军事实力增长显著,相较之下,以自主知识体系为基础的话语体系及相关软实力建设有所滞后。

第三,中国的发展道路兼有特殊性与普遍性,两者有机统一。“中国特色”反映了中国在客观发展条件、文化和制度及治理方式等方面的独特性。首先,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尽管当前经济体量位居世界第二,但也面临着人均指标较低、地区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其次,在悠久的历史中,中国形成了独特的文化理念和精神体系,为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路提供了影响深远的思想来源。最后,中国是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长期以来通过对政治体制、经济结构以及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探索形成了独特的国家治理模式,这种源于国内制度的生命力助力中国参与国际制度的建设。

“十五五”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正是在“十四五”向“十五五”时期过渡的关键阶段,中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基于中国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的互动,适时提出全球治理倡议这一重要的标识性概念。倡议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要求,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理论意涵和实践意义。

“中国之治”到“中国之智”的全球治理倡议

正如前文所述,作为标识性概念的全球治理倡议,是对西方原有全球治理概念的成功转译。那么,它与原有概念存在哪些分异?又实现了哪些知识的生产呢?全球治理倡议有五大核心原则,即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其中,主权、多边主义、法治等概念在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中都是基础性概念,而中国的全球治理倡议所实现的知识增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具有中华文化背景的知识。“文化是一个实践共同体的共同背景知识……文化为观察世界提供了不同的视角,为理解和诠释事实提供了不同的图式”。世界各国文化各异,但基于个体所建立的社会结构却非常相似。权力、制度、规则、认同等要素在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只是由于不同国家各异的文化背景,形成了不同的认知和实践。其次,中国国家治理的经验归纳。其一,任何一国的全球治理理念都源于自身国家治理的实践,丰富的成功实践形成全球治理可借鉴的参照样本;其二,中国的国家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始终都是在与世界的互动中推进的,中国的国家治理经验具有重大的世界意义。

(一)奉行主权平等,强调有为政府治理

主权平等是全球治理的首要前提。在全球治理倡议的五大原则中,主权平等是其他四项原则的基础,它确定了全球治理中最为核心的问题——治理主体。中国提出的主权平等有两方面的知识意涵:一方面,主权平等是指全球所有国家的主权平等;另一方面,全球治理并非“没有政府的治理”,而是“有为政府的治理”。

第一,主权平等适用于所有主权国家。主权概念产生于16世纪的西欧,它的经验抽象源于当时西欧社会的三大现实需求:把王权从神权的枷锁中解放出来;为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与发展扫清封建割据的障碍;为当时战乱纷争的西欧国家划定权力边界。由此可见,西方所倡导的主权观,本质上是处理西方世界内部事务的规范准则,其主权平等的适用范围仅限于西方国家内部。二战结束之后,主权理念扩展到世界各地,广大殖民地国家的民族独立运动广泛兴起。1945年联合国成立时,创始会员国仅有51个国家,经过80年的发展,现已有 193个会员国。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截至2025年10月,新兴市场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当年的GDP为485667.75亿美元,约占全球 GDP(1171653.94亿美元)的41.45%;金砖国家的GDP为342088.95亿美元,约占全球GDP的29.20%。然而,虽然全球南方国家通过全球价值链的分工和全球产业链的布局调整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为全球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没有获得与其贡献相匹配的治理权力,尤其是大多数中小发展中国家仍被排除在全球治理的权力核心之外。

主权平等原则强调各国无论大小、强弱、贫富,皆享有普遍性平等主权,在全球治理进程中平等参与、平等决策、平等收益。这与中国一贯倡导的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一脉相承,强调共同发展、合作共赢。本质上,全球治理倡议把主权平等推向了全球正义的维度,倡导“建设一个共同发展的公正世界,让美好远景成为现实。”全球治理的理念共识和行动的有效性建立在全球分配正义的基础上,具体包含了分享合作效益的公正、分担共同道德责任的公正以及受益者分配资源的公正。

第二,全球治理并非“没有政府的治理”,而是“有为政府的治理”。冷战结束以来,全球治理的勃兴伴随着新自由主义在全球的高歌猛进,全球治理似乎与去国家化画上了等号。然而,今天西方国家弥漫的社会分裂和政治极化,实质上是过去几十年西方国家政府责任缺位导致的恶果。2025年7月,来自欧美的四位学者联合撰文,尖锐地指出,“自由主义葬送了自由主义的国际秩序”,挽救这种颓势的方案之一则是“将全球性议题的决策过程与国家相联系……加强国际秩序与国家政治合法性之间的联系,所有国家(尤其是所谓的“自由民主国家”)重新承诺不干涉他国内政”。区别于西方国家倡导的“没有政府的治理”,中国强调主权平等的另一层意涵是为全球治理“找回国家”,倡导全球治理需要“有为政府的治理”。首先,在“政府—社会”关系中,中国高度重视保持国家的自主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确保国家不被任何利益集团所左右。保证强有力的国家治理能力,高效地实现国内发展目标和对外战略推进。其次,在“政府—市场”关系中,中国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新自由主义的退潮已经证明了政府的缺位必将带来资本的无序扩张和社会的受损,政府对资本的有效管理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中国坚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本上就是在“看得见的政府之手”和“看不见的市场之手”之间寻求平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已经证明,国家依然是全球治理最为核心的主体,而“有为政府的治理”则是保证全球治理有效性的关键。

(二)坚持国际法治,促进国与国平等

坚持国际法治是全球治理的根本保障。它回答了根据什么标准来实现有效的全球治理这一问题。中国提出的国际法治有两方面的知识意涵:一方面,强调符合广泛共识的“良法”与“善治”是全球治理的根本遵循;另一方面,强调国与国在国际法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是全球治理的基石。

第一,强调公正合理的国际法和国际规则在全球治理中的重要地位。西方主导的全球治理同样强调国际法和国际规则在全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但却回避了根据“谁的规则”来治理的问题。长期以来,西方在国际法的创设和执行上具有先发优势,一些新兴大国虽然具备了逐步超越传统西方大国的国家实力,但在国际法领域仍然缺少话语权。美国在全球治理中主张的“基于规则的秩序”,本质上是以美国的规则治理世界,旨在维护美国霸权主导下的国际秩序。既有的全球治理体系存在不合理之处,新兴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在相当程度上被排除在治理机制之外,经济发展、减贫、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等领域面临危机。与之相对,中国主张的国际法治关注基于“良法”的治理,“良法”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前提,国际法治和国内法治皆需“有法可守”,而“善治”要求“良法”得到切实的遵守。一方面,中国主张在国际法与国际机制领域的守正创新,守正指的是毫不动摇地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创新则是在改革现有国际机制中不公正、不合理地方的同时,基于广泛共识在新兴领域创设国际规则。另一方面,中国主张国际法治是其在国内层面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延续。中国深刻认识到,法治化是当今世界现代化的标尺,中国若想参与全球治理,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必须进一步提升自身法治化的程度。

第二,强调法律面前国与国平等。国际法治不仅要有“良法”,还需“良法”得到普遍遵守。当今世界,国际法本应维护公平正义,却在某些情况下成为维护强权政治、霸权霸凌、单边主义的工具,长臂管辖、国际制裁成为霸权国家打压他国的武器,国际法斗争中双重标准、强加于人的行为屡见不鲜。一方面,部分国家利用国际法中的规则漏洞或者完全忽视国际法的有关准则,自身系统性地规避国际法的约束,还妄图将所谓“仲裁结果”强加于他国。另一方面,部分国家长期忽视甚至违背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决议,违反国际法,利用自身霸权地位对他国进行欺凌。还有极个别国家甚至无视战争法,在自身武装力量杀害平民及为国际组织工作的非战斗人员的同时,还在国际舞台上谴责他国实施了此种行为。中国提倡的国际法治是“全过程”的法治,即在国际法和国际规则的创设中应遵循达成共识的广泛性原则,执法中应维护国际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守法中主张大国应做国际法治的倡导者和维护者。总体而言,就是要做到法律面前国与国平等。

(三)以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践行多边主义

坚持多边主义是全球治理的基本路径。它针对的是全球治理何以实现,着力解决的是全球治理合法性、权威性不足的问题。从理论上来讲,多边主义描述的是全球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性”问题。而中国关于世界的哲学思想传统和国家治理经验为多边主义注入了新的意涵。

第一,基于“关系性”与“和合共生”的世界观。任何一个概念都有其参照系。理论意义上的多边主义内核,应当是平等、协商与合作;而作为其参照系的单边主义,其内核则是等级、霸权与冲突。然而,当今西方大国主张的多边主义,实质上是以多边主义之名行单边主义之实。西方所倡导的多边主义脱胎于其二元论的哲学观。笛卡尔的理性主义不仅确定了“主客二分”的认识论,同时也直接塑造了近代科学的世界观。基于此衍生出的西方国家对世界的认知也是二元的,如海权与陆权、战争与和平、冲突与合作等。中国倡导的多边主义不同于西方的二元论,而是根植于中国关于世界的传统思考方式,即将万事万物置于“关系”中考量的整体主义世界观。中华文化更趋于将世界视为一个复杂的关系体,即世界由关系构成,包括天地人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天下万物之间的关系等。建立在“关系性”基础上的整体主义世界观,强调“中庸之道”“以和为贵”“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求同存异”的“和合共生”思想。它将人与人、国家与国家、国家与世界的互动置于“关系”的场域中审视,其内核体现在主体平等、承认差异、互利共赢三个方面。基于中国文化传统,《全球治理倡议概念文件》提出,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全球事务由大家一起商量,治理体系由大家一起建设,治理成果由大家一起分享,不能搞单边主义。同时,维护全球治理体系的开放性,坚持与时俱进地推进全球多边治理机制变革,不断提升多边治理机制的包容性才是真正的多边主义。

第二,以制度包容互鉴塑造多元协商的国家治理模式。经济、政治制度中的包容互鉴成为中国推动国家发展的保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中国对内包容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对外积极学习其他国家发展经济的经验与思想,吸纳有用知识。同时,中国共产党注重不同党派间的共同协商,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制度的包容互鉴实质上是中国共产党对其他主体的态度,即尊重多元主体、通过向他者学习为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开辟空间。而治理涉及政党、政府、市场等多元主体,多元主体如何发挥治理作用决定着治理成效,中国共产党对这一问题的探索形成了中国国家治理的特色模式。中国在国家治理的实践中超越西方的政治模式,以制度保证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全体人民共享的民主,即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为中国在全球治理中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提供了经验。

(四)坚持以人为本与奉行人民至上一脉相承

坚持以人为本是全球治理的价值取向。它明确了全球治理“为了谁”的问题。从理论上看,中国提出的以人为本实现了从“人权”到“人本”的知识生产;从实践上看,以人为本是中国式现代化中人民至上原则的直接体现。

第一,从“人权”到“人本”的知识生产。西方主导的全球治理强调所谓的“人权”,坚持以西方的“人权”为唯一标准,实则将“人权”作为对其他国家和文明进行打压的借口。西方的人权观作为其“普世价值”的一部分,将“天赋人权”视为某种先验的、应当为普天下所有人共同接受,并贯穿人类社会发展过程始终,亦即“普遍适用”“永恒存在”的价值。这种人权观忽视文明间的差异和各国发展阶段的不同,执着于用本国的文化对人权作单一性解释,这本质上是文明等级论下的价值优越感。历史表明,凡持文化上的优越感,必在人种上或民族上持优越感,其奉行的政治、经济、军事及外交政策也必以自己的标准去苛求他人。

中国所主张的“人本”,基于自身传统文化对“人”的理解。孔子曾言“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孟子也主张“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儒家把一切问题置于伦理纲常中加以考虑,在这里,人是宗法关系中的人,具有整体性;是“人皆可以为尧舜”“涂之人可以为禹”的人,具有实践性。中国传统哲学巧妙地平衡了“个人本位”与“类本位”之间的关系,有益于深刻理解人类的相互依存和社会感知能力。由此可见,中国的“人本”思想奠定了以“人”为终极目标的全球治理价值。它不仅超越了西方“人权”的局限性,强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将“人”视为发展的主要目标,同时强调人的实践性,倡导机会平等的全球治理,保证各国人民共同参与全球治理的同时,得以共享全球治理的成果。

第二,全球治理中的以人为本与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人民至上原则一脉相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坚持人民至上”列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注重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满足民生需求中拓展发展空间,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得益彰,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王毅强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人民立场和中国对外政策的人民性……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发展置于国际议程的中心地位,更好弥合南北发展鸿沟,推动实现和平发展、互利合作、共同繁荣的世界各国现代化。”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则以“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作为引领,将发展的视野聚焦于最基本的政治单位“人”,打破了国家边界的限制,强调人类共存共生的现实本质,为多元主体和多样需求的融合提供了空间。这一理念所秉持的全球意识对中国外交实践提出了具体要求,即在深刻认识世界整体性的基础上,将中国人民的利益和世界人民的利益进一步结合起来。中国式现代化不是“独美”,而是要“美美与共”,以全球治理推动世界各国的共同现代化。只有真正以“人”的价值实现为目标的全球治理,才能推动全人类的共同发展,最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五)坚持行动导向弥补全球治理的有效性不足

坚持行动导向是全球治理的重要原则,它区别于西方的问题导向,直指当前全球治理的无效性问题。在传统的全球治理理论中,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国际行为体,治理的客体则是各类全球性问题,包括国际贸易、国际金融、气候变化、武器扩散、生物安全、网络空间等。问题导向的全球治理使其自身陷入了困境:随着全球性问题的激增,基于问题的治理机制层出不穷,但吊诡的是,治理的有效性却越来越弱。高度碎片化的国际机制导致行之有效的全球治理难以实现,新自由主义笃信的“制度保证合作”也备受质疑,国际制度成为大国竞争的主战场之一,大国的“退群”行为更是令现行全球治理体系遭受重创。正如有中国学者指出的,自由主义哲学一开始就孕育着走向自己反面的内在逻辑:它本来想成为一种团结的力量,但到头来却成了分裂的力量;它本来想在人间播撒博爱的种子,但后来结出的却是仇恨的果实;它本来想给人类带来福音,但它却带来了无数的苦难;它本来是被压迫者的宗教,但后来自身却成了一个地道的压迫者。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实践的观点、生活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显著特征。中国倡导全球治理以行动为导向,本质上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全球治理领域的发展和应用,也是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摸着石头过河”经验的总结和传承。针对当前全球治理中“承诺多、兑现少”“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执行力弱、有效性低”等痼疾,全球治理倡议呼吁各方要“言必行,行必果”,各方要如期如数兑现国际承诺,要以是否管用来研判某一全球治理方案的优劣。全球治理倡议提出之后,《全球治理倡议概念文件》和王毅在第二十三届蓝厅论坛的讲话为落实倡议提供了行动指南,确定在国际金融架构改革、人工智能、网络空间、气候变化、贸易、外空等领域率先发力。由此可见,中国提出并实践以行动为导向的全球治理,不是“清谈馆”,不是“喊口号”,而是以实际行动解决全球治理的有效性问题,以实干精神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进程。

    语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正立足于一个深刻而复杂的历史交汇点上。地区冲突频仍、国际发展鸿沟加剧、各类全球性复杂问题持续涌现,全球治理体系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全球治理的未来路在何方?变乱交织的世界迫切需要一个正确的回答。作为标识性概念的全球治理倡议以坚持主权平等、坚持国际法治、坚持多边主义、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行动导向为核心要义,实现了从“中国之治”本土经验到“中国之智”全球知识的理论升华,为应对全球性挑战、破解全球治理难题提供了系统性的中国方案,为全球治理的未来指明了前进方向。展望未来,全球治理倡议必将继续凸显其标识性概念的独特价值,在实践中不断以中国的确定性回应世界的不确定性,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注入强劲动力,引领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在理论上不断巩固中国与西方治理理论对话的共通意义空间,持续丰富人类共同知识体系,为整合全球治理价值共识、促进人类文明发展进步贡献中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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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国际展望》2026年第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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