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随着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人类文明在技术革命的浪潮中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却面临多重危机的复合型挑战。作为最具普遍性和权威性的国际机制化平台,联合国在推进全球治理能力提升的过程中始终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中国参与联合国治理的历程,本质上映射出新兴大国与既有国际制度体系互构共生的演化逻辑。中国与联合国互动关系的深化演进,为破解全球治理困境提供了独特的东方智慧与实践路径。通过将发展观、安全观、文明观等核心理念嵌入联合国的议程设置,中国推动了多边机制的发展,更好地反映了发展中国家的集体利益,其“和合善治”理念与联合国“共同家园”愿景的深度耦合,为破解全球治理赤字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范式;联合国则借助中国的治理理念与实践创新,强化了自身在全球治理中的合法性基础与行动能力,拓展了其制度框架的包容性与时代适应性,使多边主义原则获得更坚实的物质支撑与价值认同。
标题注释:本文系北京外国语大学和北京大学“中国与全球治理的实践与理论”联合课题组(联合组长:刘铁娃、翟崑,通讯作者:翟崑,主笔:岳圣淞)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受北京外国语大学“双一流”重大标志性项目“国际组织数据库”(项目编号:2022SYZD050)资助。
作者简介:刘铁娃,北京外国语大学区域与全球治理高等研究院院长、教授,研究领域为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翟崑,北京大学区域国别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研究领域为全球治理与国际关系;岳圣淞,北京外国语大学区域与全球治理高等研究院副教授,研究领域为国际制度与全球治理(北京 100089)。
关键词:全球治理/ 中国与联合国/ 国际组织/ 多边主义/ 中国外交
原文出处:《区域国别学刊》(京)2025年第4期 第5-20页
2025年是联合国成立八十周年。在这一重要的历史时刻,全球治理体系正经历深刻变革,国际社会对维护多边主义、重塑治理效能、促进包容性发展的诉求愈发迫切。作为最具普遍性和权威性的国际机制化平台,联合国在推进全球治理能力提升的过程中始终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系统梳理中国与联合国互动实践的历史脉络与当代价值,既是对多边合作演进规律的学理性反思,也是对未来全球治理改革方向的实践性探索。中国与联合国互动关系的深化演进,为破解全球治理困境提供了独特的东方智慧与实践路径。通过将发展观、安全观、文明观等核心理念嵌入联合国的议程设置,中国推动了多边机制的发展,更好地反映了发展中国家的集体利益,其“和合善治”理念与联合国“共同家园”愿景的深度耦合,为破解全球治理赤字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范式;联合国则借助中国的治理理念与实践创新,强化了自身在全球治理中的合法性基础与行动能力,拓展了其制度框架的包容性与适应性,使多边主义获得更坚实的物质支撑与价值认同。①面向未来,深化中国与联合国互动研究,将有助于在学理层面构建跨文明对话的治理知识体系,在实践层面探索制度弹性与观念创新的协同路径,为全球治理体系从“危机应对”向“秩序建构”、从“权力主导”向“规则共商”的转型提供更具解释力与建设性的参考方案。
一、中国与联合国在全球治理中的互动实践
国际组织作为全球治理的核心载体,其制度体系与国家行为体间的互动始终是国际关系研究的焦点之一。②基于对已往研究的梳理,结合对中国参与联合国框架下全球治理互动历程的回顾,我们发现,相较于其他国家,中国的相关实践既体现出一定的共性,也呈现出较强的独特性。
(一)制度见习与体系内化:中国参与联合国主导下全球治理的初期探索(1971—2000年)
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标志着中国与国际制度体系互动出现历史性转折。此后三十年间,中国经历了从制度体系的“边缘观察者”到“深度参与者”的渐进式身份重构,这一过程深刻反映了后发国家融入国际秩序的普遍规律与独特路径。面对西方主导的国际制度体系,中国采取了“谨慎接触—选择性参与—主动内化”的三阶段策略,其政策演进轨迹既受制于国际格局的客观约束,也反映出对主权国家利益与发展诉求的战略考量。③
1971年至冷战结束初期,中国对联合国体系保持审慎态度,政策重心聚焦于主权安全与政治合法性的国际确认。这种“制度见习”阶段的特征体现为三个方面:其一,在参与领域上呈现出选择性特征,优先关注政治安全类议题,而对经济治理、社会发展等机制持保留态度;其二,在政策实践上采取防御性立场,强调对既有规则体系的批判性审视,而非主动建构;其三,在身份认同上表现出两面性,既承认联合国宪章宗旨的普遍价值,又关注制度性权力对发展自主权的潜在干预。这种战略姿态的深层逻辑,植根于发展中国家对殖民主义时代制度遗产的集体记忆,以及对国际制度工具化属性的理性认知。
随着冷战的终结与全球化进程加速,中国对国际制度的参与策略发生范式转换。20世纪90年代的多边外交实践表明,中国开始系统接受国际制度的内生逻辑:通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签署国际环境公约等举措,逐步完成从“被动适应”到“主动融入”的转变。这一阶段的制度互动具有双重属性:既表现为对国际规范的内化吸收,如市场经济原则、多边争端解决机制等理念的制度化嵌入;④也体现为对国际规则的创造性运用,通过制度性话语权争取发展中国家的集体利益。这种“制度内化”进程的实质,是发展中国家在结构性约束下寻求制度性权力再平衡的战略实践。
(二)系统性参与和责任重构:全球治理中的中国角色转型(2001—2008年)
进入21世纪,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政策定位发生质的跃升。随着综合国力的持续增强与制度自信的逐步确立,中国开始突破传统参与模式的路径依赖,转向更具系统性和建构性的全球治理实践。这种转变既源于国际社会对新兴大国责任分担的期待压力,更植根于中国对自身发展利益与国际公共产品供给关系的战略认知重构。
在参与维度上,中国实现了从“议题导向”到“体系建构”的跨越。相较于20世纪聚焦特定领域的参与模式,此阶段中国开始系统介入全球治理的议程设置、规则制定与执行监督全过程。在联合国框架内,中国不仅深化对传统安全治理的参与深度,更将治理触角延伸至发展融资、气候变化、网络安全等新兴领域,形成覆盖传统与非传统安全的全谱系参与格局。这种系统性参与的实质,是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角色定位突破,标志着中国开始从“规则接受者”向“规则塑造者”演进。⑤
在责任承担层面,中国展现出从“利益攸关方”到“责任共同体”的理念嬗变。通过创设中非合作论坛、推动国际金融机构改革、参与二十国集团机制建设等实践,中国逐步构建起兼具发展中国家立场与全球大国责任的复合型身份。这种身份的重构突破了传统国际关系理论中“崛起国—守成国”的二元对立框架,开创了新兴经济体通过制度性合作实现权力转移的新范式。中国在承担更多国际责任的同时,始终强调发展中国家的集体权益,这种双重诉求的平衡艺术,为全球治理体系的包容性发展提供了实践样本。
(三)制度贡献与范式创新: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中国方案(2008—2025年)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世界进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单边主义抬头、气候变化加剧、发展鸿沟扩大等全球性挑战,中国与联合国的互动从“参与适应”迈向“引领创新”。这一时期,中国不仅成为联合国第二大常规预算分摊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最大的维和出兵国,更通过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等纲领性方案,为全球治理体系注入了系统性改革动力。从应对气候变化到推动数字治理,从抗击新冠疫情到完善多边机制,中国以理念创新和实践贡献重塑了联合国框架下的治理范式,开辟了发展中国家深度参与全球议程设置的新路径。⑥
在制度贡献层面,中国方案体现出鲜明的体系性特征。相较于西方主导的“问题—应对”式治理模式,中国倡导的治理理念强调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协同性与可持续性。通过推动联合国发展议程改革、完善全球安全治理架构、创新多边合作机制等实践,中国为全球治理体系注入了新的制度要素。这种制度供给并非对现有体系的颠覆性替代,而是通过增量改革实现治理效能提升,其方法论意义在于平衡了制度稳定性与变革必要性的辩证关系。⑦
在范式创新维度,中国实践开创了全球治理理念的新境界。三大倡议的提出标志着治理理念从“危机管理”向“发展引领”的范式转换,从“零和博弈”向“共生治理”的价值重构,从“制度竞争”向“文明互鉴”的方法革新。这种理念创新的深层逻辑在于:将中华文明“和合共生”的哲学智慧与马克思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相结合,为破解全球治理赤字提供了新的认知框架。特别是在发展权与安全权的再平衡、主权原则与全球责任的辩证统一、文明多样性与制度包容性的协同发展等方面,中国方案展现出独特的理论解释力与实践指导性。⑧
(四)中国全球治理实践的历史逻辑与时代价值
回望半个多世纪的互动历程,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政策实践呈现出鲜明的历史连续性与时代创新性。在基本原则层面,中国始终恪守三项核心立场:其一,坚持联合国宪章宗旨的国际法理基础,维护以国际法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其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反对任何形式的制度性霸权与排他性集团政治;其三,坚守国际关系民主化方向,推动治理体系向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演进。这些原则立场的稳定性,为动荡变革期的全球治理提供了重要的价值锚定。⑨
在体系改革维度,中国贡献体现为三重突破:经济治理领域推动发展权导向的议程重构,安全治理领域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社会发展领域创新文明对话机制。这些改革实践的本质,旨在通过制度性权力的再分配实现治理民主化,通过治理议程的再平衡提升体系包容性,通过治理方式的再创新增强制度有效性。其历史意义在于打破了西方中心主义的治理范式,为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治理开辟了制度性通道。
在治理创新方面,中国实践开创了四个维度的新范式:理念维度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价值引领,制度维度构建多层次治理平台网络,方法维度倡导发展导向的治理路径,效能维度建立结果评估的反馈机制。这种创新不是对现有体系的简单修补,而是基于文明多样性基础上的治理范式革新。它既尊重各国发展道路的自主选择,又强调全球公共产品的协同供给;既维护国际法基本准则,又推动治理规则的时代适应性。⑩
站在2025年的历史节点上,中国与联合国的治理互动将面临更深层次的制度磨合与理念调适。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既需要新兴力量的创新驱动,也离不开传统大国的责任共担。中国在坚持自身发展定位的同时,需进一步提升制度性话语的构建能力、全球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多元文明价值的整合能力。(11)唯有在维护多边主义核心地位、推动治理体系民主化、促进发展议程主流化等方面持续发力,方能在百年变局中为人类共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这种历史进程的深层启示在于:全球治理的本质不是权力博弈的战场,而是文明互鉴的平台;不是制度竞争的角力场,而是人类共同命运的建构空间。
二、从“中国之为”到“中国之治”:联合国主导下的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与中国贡献
自1945年成立以来,联合国作为全球治理的核心平台,在维护国际和平、促进合作与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随着国际格局的深刻演变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叠加,联合国主导下的全球治理体系正面临多重结构性挑战,其合法性、有效性和包容性日益受到质疑。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当前联合国主导的全球治理体系正面临1945年以来最严峻的多重危机。(12)这些挑战集中体现在议题局限、能力局限、体制机制限制和理念局限四个维度。
(一)当前联合国主导下的全球治理体系面临多重挑战
首先,在治理议程设置方面,联合国的传统治理框架以主权国家为核心,侧重于政治安全、经济发展等传统议题,但在应对新兴全球性挑战时表现出明显的滞后性。气候变化、数字安全、公共卫生危机、人工智能伦理等21世纪的核心议题,尚未被充分纳入全球治理的主流议程。例如,气候变化谈判长期受制于国家利益博弈,而数字领域的规则制定权则被少数技术强国垄断。(13)这种议题局限导致全球治理无法覆盖国际社会的普遍诉求,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对公平发展权、技术共享和气候正义的呼声被边缘化。其结果是,治理体系的合法性因“代表性赤字”而持续削弱,国际社会对联合国的信任度面临下滑风险。
其次,在治理能力方面,联合国在资源动员和行动执行上的能力不足,已成为制约其治理效能的关键因素。一方面,成员国会费拖欠、专项基金短缺等问题长期存在,使联合国在应对突发危机时捉襟见肘。例如,全球人道主义援助需求逐年攀升,但资金缺口始终未能弥合。另一方面,联合国的决议执行严重依赖成员国自愿合作,缺乏强制性约束机制。在安全领域,维和行动常因大国分歧而陷入僵局;在发展领域,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推进因资金和技术转移不足而进展缓慢。这种“软执行”模式使得联合国在解决复杂问题时往往流于口号,难以转化为实质性成果,一定程度上成为全球治理效能提升的掣肘。(14)
再次,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联合国的体制机制设计根植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国际权力格局,其核心决策机构安理会的“大国一致”原则已难以适应多极化趋势。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机制频繁引发决策僵局,导致在叙利亚冲突、俄乌冲突等热点问题上无法形成有效共识。与此同时,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治理结构中的话语权长期不足,机构改革进程停滞不前。(15)这种权力结构的固化不仅加剧了南北对立,还使得全球治理规则制定权仍被少数发达国家主导。此外,联合国机构间协调机制烦琐,职能重叠与资源浪费现象突出,进一步削弱了整体行动的效率。
最后,在治理理念层面,价值观冲突与治理范式单一化成为阻碍联合国主导的全球治理体系效能提升的关键因素。现行全球治理体系深受西方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影响,强调所谓“普世价值”和市场化解决方案,但在文化多样性和发展路径多元化的现实面前日益显现局限性。例如,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金融机构往往将民主化、私有化作为援助前提,忽视发展中国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结构。这种“一刀切”的治理范式不仅加剧了发展中国家的债务危机和社会动荡,还引发了关于“新殖民主义”的批评。(16)与此同时,非西方文明对全球治理的智慧贡献长期被忽视,多元文明共生的理念未能在制度层面得到充分体现,进而导致治理体系的文化包容性严重不足。
上述挑战的叠加效应,使得全球治理体系陷入“治理赤字”与“秩序失范”的双重困境。一方面,传统治理机制无法有效应对跨国威胁,气候变化失控、疫情蔓延、难民危机等问题持续恶化;另一方面,大国竞争加剧、单边主义抬头,进一步侵蚀多边合作基础。这一局面不仅威胁全球公共产品的供给,还可能使国际社会出现“丛林法则”的回潮。
(二)三大倡议与中国对全球治理体系完善的系统性贡献
面对联合国主导下的全球治理困局,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负责任大国,中国始终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通过理念创新、机制建设和实践引领,为完善全球治理体系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特别是中国提出的三大全球倡议——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从发展范式、安全架构和文明互鉴三个维度,为破解治理困境注入了新动力。(17)
全球发展倡议聚焦于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强调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重塑全球经济治理,旨在纠正传统治理体系中“重安全轻发展”的失衡状态。该倡议强调将发展问题置于全球治理的中心位置,倡导通过技术合作、能力建设和资源倾斜,缩小南北鸿沟。其核心贡献在于:突破了西方主导的发展援助模式,提出“授人以渔”的可持续路径,如推动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绿色技术转移。这一倡议不仅回应了发展中国家对公平发展权的迫切需求,还通过“一带一路”等多边合作平台,将发展议题与气候变化、能源转型等新兴挑战有机结合,为全球治理注入了更强的系统性和协同性。(18)
针对联合国安全治理的碎片化和对抗性倾向,全球安全倡议提出“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强调安全不可分割原则。该倡议反对零和博弈与阵营对抗,主张通过对话协商解决争端,推动建立均衡有效的国际安全框架。在实践层面,中国通过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斡旋地区热点问题,展现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更为深远的是,这一倡议重新定义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提出“以可持续发展促进持久安全”的逻辑链条,打破了传统安全观中军事霸权与威慑思维的局限性,为全球安全治理提供了更具包容性的范式选择。(19)
全球文明倡议着力破解“文明冲突论”的意识形态陷阱,倡导“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该倡议直面西方中心主义对全球治理理念的垄断,倡导尊重文明多样性、加强跨文化理解。该倡议通过搭建文明对话平台,推动不同文明在价值观、发展模式和经验智慧上的互学互鉴。其核心意义在于:为全球治理提供了非西方视角的哲学基础。例如,“和而不同”“义利合一”等东方智慧,能够有效弥合理念冲突、增强制度包容性。此外,全球文明倡议还弘扬以“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为核心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价值纽带。(20)
中国提出的三大倡议并非孤立存在,而是构成了理念革新、机制完善和路径优化的有机整体。全球发展倡议解决“治理什么”的问题,推动议程向发展中国家需求倾斜;全球安全倡议回答“如何治理”的问题,创新合作型安全模式;全球文明倡议则奠定“为何治理”的价值共识,增强不同文明对多边主义的认同。三大倡议的有机联动,构建起涵盖物质基础、秩序保障、价值认同的全球治理新范式,不仅弥补了联合国治理体系的短板,更重塑了全球治理的动力机制。这种贡献的本质在于:通过“再平衡”推动全球治理体系从“霸权稳定”向“多元共治”转型。
中国与联合国的深度互动催生了制度性权力结构的深刻变革。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23年评估显示,中国方案使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总体实施进度提升12%,其中清洁能源普及率增幅达18%。(21)在安全领域,全球安全倡议框架下的“发展安全关联指数”被纳入联合国秘书长年度报告,成为冲突预警系统核心参数。在全球文明倡议的推动下,联合国系统内中文文件占比从2012年的7%升至2023年的21%,语言多样性治理取得突破。更具战略意义的是,中国通过联合国平台形成了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制度化路径。2017年,该理念被写入联合国决议,2022年扩展至人权理事会、工业发展组织等9个专门机构章程。这种“理念—机制—实践”的连锁创新,打破了西方中心主义的治理逻辑,为全球治理体系转型提供了替代性方案。(22)
三、推动“和合善治”与构建“共同家园”:中国实现全球治理的蓝图愿景
当前,联合国主导下的全球治理体系正站在历史转折点。传统机制的失灵与新兴力量的崛起,呼唤更具包容性和实效性的改革方案。中国对全球治理体系所作出的系统性贡献,不仅为发展中国家争取了制度性话语权,更开辟了一条超越意识形态对立、实现共同发展的新路径。未来,全球治理体系的完善仍需依托联合国框架,但必须深度融合新兴治理理念与实践智慧。唯有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推动权力结构再平衡、构建价值共识,才能实现从“治理危机”到“治理复兴”的跨越,最终迈向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想愿景。(23)
总体上,当前国际社会对三大倡议的响应呈现差异化特征:发展中国家普遍关注其发展权导向和去政治化合作路径,而发达国家更关注倡议框架下的规则对接可能性。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统计,全球发展倡议框架下的项目已覆盖132个国家,聚焦粮食安全、绿色转型等核心议题;全球安全倡议则通过多边对话机制促成20余项地区冲突缓和协议;全球文明倡议推动建立了43个国际文化合作平台。但也应认识到,三大倡议在实践层面仍面临三大潜在挑战:其一,治理主体间利益协调机制尚未成熟,南北国家诉求差异可能加剧制度摩擦;其二,新兴治理议题与传统制度架构存在一定的适配难题;其三,意识形态偏见可能导致部分国家战略误判。这昭示着全球治理体系亟须更具包容性和实效性的制度创新。(24)基于此,本文认为,为了更好地应对上述挑战,充分发挥中国作为最大的全球南方国家、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国际体系中负责任大国的作用,应考虑在理念与实践层面统筹谋划,为全球治理构建更具整合性与前瞻性的行动方案与制度架构。
(一)“和合善治”与全球治理哲学理念的中国创新
在治理哲学上,中国提出的全球治理新理念应凸显中国传统“和合”观念与现代“善治”理念的创造性融合,即“和合善治”(Harmonious Unity and Good Governance,HUGG)。中国在全球治理中提出的“和合”理念,根植于中华文明五千年的哲学积淀,其本质是构建差异共存、协同共进的全球关系范式。这一理念突破传统国际关系理论中冲突对抗的思维桎梏,将“和而不同”的文化基因转化为现代治理智慧,强调在承认文明多样性、制度差异性和利益多元性的基础上,通过非零和博弈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在价值维度上,“和合”理念包含三重逻辑结构:本体论层面的“天人合一”整体观,方法论层面的“执两用中”平衡术,以及实践论层面的“协和万邦”关系学。(25)这种思想传统与联合国宪章倡导的“善意共处”原则形成历史呼应,为多边主义提供了独特的东方价值意蕴。(26)这种“三维一体”的价值体系既反对强权政治下的文明优越论,也抵制消极避世的相对主义,而是在动态平衡中寻求不同治理主体间的最大公约数,为破解全球治理中的价值分裂提供了新的认知框架。(27)
在治理体系重构层面,“和合”理念推动形成弹性包容的全球制度网络。其通过重新定义国家主权与全球公域的关系,在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多边协商共同体”概念,这与西方传统治理理论中的“均势平衡”思维形成本质区别:前者强调系统内要素的有机互动,后者侧重物质力量对比的机械制衡。这种新型治理架构既保持主权国家作为基本治理单元的地位,又通过建立多层次对话机制强化区域组织、专业机构和非国家行为体的功能互补。特别是在国际安全领域,“和合”理念摒弃绝对安全观,主张构建复合型安全生态系统,将传统军事安全与非传统安全议题纳入统一治理框架,通过预防性外交和合作安全机制化解结构性矛盾。(28)这种治理范式的转变实质上是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阴阳和合”辩证思维转化为现代国际关系的制度设计原则。
面对全球文明冲突加剧的挑战,“和合”理念在文明互鉴维度展现出独特优势。其将“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文化哲学转化为全球治理的实践智慧,通过建立文明对话长效机制,推动不同价值体系在碰撞中形成新的共识增长点。在数字经济、气候变化等新兴治理领域,该理念倡导建立“技术—伦理—制度”三位一体的协同治理模式,既尊重各国发展权,又通过技术标准互认、环境责任共担等机制形成约束性规范。这种治理路径有效平衡了创新自由与风险管控的张力,为应对技术革命带来的治理真空提供了方法论指引。
当前全球治理体系正经历从“制度竞争”向“范式融合”的深刻转型,“和合”理念的演进呈现三个显著趋势:其一是治理思维的生态化转向,将人类社会视为有机整体,强调治理要素间的共生关系;其二是治理工具的数字化重构,运用区块链智能合约、大数据协同平台等技术手段,实现跨文化治理的精准对接;其三是治理伦理的人本化回归,在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等前沿领域建立以人类共同福祉为基准的伦理框架。这些趋势共同指向全球治理从“权力主导型”向“文明共生型”的范式升级,而“和合”理念通过提供文化包容性与制度创新性的双重解决方案,正在重塑全球化时代的人类协作模式,其终极价值在于构建超越意识形态藩篱、跨越文明隔阂的新型全球文明形态。
与此同时,“善治”的内涵则有望在国际共识层面获得新的时代诠释。传统西方治理观念中的所谓“善治”包含八个核心要素,即参与性、共识导向、责任性、透明度、回应性、效能性、公平性和法治性。相比之下,中国提出的善治观更强调“过程善治”与“结果善治”的统一:既注重程序正义和规则共建,也关注发展成果的普惠共享。这种治理伦理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不让任何人掉队”原则形成理念共振,为全球治理提供了价值公约数。(29)中国在全球治理中倡导的“善治”理念,本质上是将国内治理经验与全球性挑战相结合而形成的系统性治理哲学,其核心在于构建以全人类共同价值为基础的治理框架。这一理念突破了传统治理模式中主权国家利益优先的思维定式,转而强调治理过程的正义性、治理主体的多元性以及治理成果的普惠性三重维度。在价值取向上,“善治”理念将中华文明“天下为公”的政治智慧与当代国际社会的现实需求相融合,既坚持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基本原则,又注重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决策体系中的实质性参与,形成具有包容特征的治理价值观。这种价值观通过强调不同文明形态的平等对话,在承认文明差异性的基础上寻求价值共识,为全球治理体系注入了更具韧性的精神内核。
在实践维度上,“善治”理念通过重构治理主体间关系推动治理体系的结构性变革。它摒弃了传统治理模式中“中心—边缘”的权力结构,通过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将主权国家、国际组织、跨国公司及“公民社会”等多元主体纳入同一治理网络。这种网络化治理结构既保持了联合国框架的核心地位,又通过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机制等多边平台增强了治理体系的灵活性。特别是在全球经济治理领域,中国提出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则重塑了发展议题的决策逻辑,将基础设施投资、数字经济规则制定等关键领域的话语权分配从单极转向多方博弈,使治理过程更注重程序正义与发展中国家诉求的平衡。这种治理结构的转型实质上是国际权力格局多极化在制度层面的具体投射。
面对全球治理赤字不断加深的挑战,“善治”理念在方法论层面展现出鲜明的创新特征。它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整体性思维转化为治理实践中的系统性方案,强调经济治理、安全治理、环境治理等领域的协同推进。在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议题时,既注重建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制度框架,又通过技术合作、能力建设等柔性手段弥合南北国家间的执行能力差距。这种刚柔并济的治理策略有效破解了传统治理模式中制度刚性与发展差异的矛盾。同时,该理念积极应对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治理挑战,在数据安全、人工智能伦理等新兴领域推动建立兼顾创新激励与风险防控的规则体系,为全球数字治理提供了价值基准。
在全球权力转移与技术革命交织的背景下,“善治”理念的发展呈现出三个显著趋势:其一是治理价值的再定位,从单纯追求效率转向更强调公平正义的分配逻辑;其二是治理机制的弹性化,通过模块化设计增强制度体系应对不确定性的能力;其三是治理技术的智能化,将区块链、大数据等数字技术深度嵌入治理流程以提高决策科学性。这些趋势共同指向全球治理体系从“西方中心”向“多元共生”的范式转型,而中国倡导的“善治”理念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发挥着价值引领和制度创新的双重作用,其终极目标是通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全球公共产品的可持续供给。这种治理哲学不仅反映了新兴经济体对国际秩序变革的诉求,更在哲学层面重新定义了全球治理的伦理基础,为破解全球性治理困境提供了东方智慧。
(二)新型全球治理体系的构建:框架建设、议题设置、机制设计与最终愿景
在此基础上,中国致力于完善的全球治理框架应围绕“五维重构”展开:在权力维度上,推动国际机构改革与新兴经济体话语权提升,建立更具代表性的决策机制。在规则维度上,发展弹性化、模块化的规制体系,适应不同领域治理需求的差异性;建立弹性参与机制,允许不同发展阶段国家差异化承担治理责任。在资源维度上,通过多层联动机制优化治理资源配置;构建“联合国—区域组织—主权国家—非政府主体”四级联动网络,依托数字技术建立全球治理资源动态匹配系统。在动能维度上,创新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激发企业、社会组织、科研机构的治理参与效能;在价值维度上,构建基于“全人类共同价值”的治理伦理,超越意识形态与文明差异确立最低限度的道德共识。这种重构不是对现有体系的颠覆,而是通过“兼容性进化”实现治理生态的迭代升级。(30)
在具体的议题设置层面,应考虑构建完整覆盖全球治理各方面的三大核心领域。一是安全治理,突出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建立“预防—管控—化解”的全周期机制,聚焦冲突预防与和平建设,推动俄乌、中东、非洲等热点地区冲突调解,支持联合国维和行动与战后重建。与此同时,关注军控与防扩散问题,维护《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权威,加强生物、化学武器及外空武器化风险管控。在非传统安全领域,重视气候变化问题,落实《巴黎协定》,推动绿色技术转让与气候融资,支持小岛屿国家采取切实措施应对海平面上升。在公共卫生方面,支持完善世界卫生组织(WHO)主导的全球公共卫生应急机制,加强疫苗公平分配与传染病监测。在网络安全方面,推动制定数字治理国际规则,打击网络犯罪,防范关键基础设施攻击。加强外空与深海治理全球合作,维护《外层空间条约》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防止资源掠夺与军事化。加快构建人工智能与生物技术领域相关国际规范,建立伦理准则,防范基因编辑、自主武器系统等技术的滥用风险。二是经济与发展治理,聚焦发展权保障,构建包容性国际经贸规则;侧重能力建设援助,创新全球公共产品供给模式。持续关注减贫与粮食安全,扩大农业技术合作,建立全球粮食储备机制,支持非洲、南亚等地区消除饥饿。在能源转型方面,推动清洁能源研发与应用,构建公平的全球能源市场体系。数字经济方面,规范数据跨境流动,弥合“数字鸿沟”,助力发展中国家数字化转型。(31)三是社会文化治理,推动文明互鉴,建设数字时代的文化共同体。这些议题应精准对接全球治理的最新趋势,在安全领域应对混合战争与网络威胁,在经济领域协调数字税与跨境数据流动,在文化领域回应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并通过动态的议题调整模式,确保治理议程始终与国际局势的发展变化相适应。加强人权保障机制建设,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推动发展权、健康权等集体权利的实现;促进全球教育公平,扩大国际教育援助,支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动全民教育;关注难民与移民问题,完善全球移民治理框架,加强难民接收国能力建设。
在机制建设层面,应探索构建“伞形”的全球治理制度网络:顶层依托联合国改革增强权威性和代表性,中层推动区域组织治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基层培育跨国城市网络、智库联盟等新型治理主体。在此过程中,应特别注重区域机制的差异化赋能,如欧盟侧重规范输出,东盟强化危机管理,非盟聚焦发展融资,海湾国家联盟专注能源治理等。与此同时,近年来中国推动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简称“亚投行”)、金砖国家机制、上海合作组织等平台,也应被考虑通过规则互认、项目共建、人才交流等方式,深度融入全球治理网络,形成制度嵌套优势。
鉴于全球治理需依托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平台,形成功能互补、协同联动的治理网络,应持续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组织在全球治理机制中的枢纽地位,同时发挥地区性国际组织和功能性国际组织的协调作用。与此同时,作为国际体系中负责任的大国、多边主义的坚定支持者、发展中国家的代表以及全球治理的积极贡献者,中国应继续积极推动其参与及倡导建设的多边合作平台同现行全球治理领域国际组织与多边机制形成深入融合和有效对接,共同助力全球治理提质增效、推动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首先,应继续坚定捍卫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组织在全球治理中发挥主导性作用。在安全领域,强化安理会权威,支持秘书长斡旋机制;发挥联合国大会在可持续发展、人权等议题的审议功能。在发展领域,依托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世界银行等多边机构,统筹发展资源。在新兴议题领域,推动成立“人工智能全球治理委员会”等新型机构,填补治理空白。
其次,继续积极推动国际与地区性组织发挥更大影响力,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完善体制机制框架。在经济合作领域,发挥二十国集团(G20)、亚太经合组织(APEC)的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作用。在安全合作中,支持上海合作组织(SCO)反恐协作,深化北约与俄乌冲突相关方的对话机制。在区域一体化进程中,推动东盟自由贸易区、非洲大陆自贸区(AfCFTA)、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区域经济整合。
再次,发挥专项功能平台优势,促进全球治理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深入发展。在气候治理领域,依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深化“基础四国”“气候脆弱国家论坛”等集团合作。在科技治理领域,强化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国际电信联盟(ITU)在核能、通信标准制定中的技术权威。在人文交流领域,扩大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中非合作论坛的文化与教育合作项目。
最后,推动中国参与及倡导建立的多边机制同现行全球治理各领域平台机制的深度融合对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理念与全球治理相关议题深入对接,通过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促进欧亚非跨区域合作。进一步激发金砖国家机制合作优势,推动新开发银行(NDB)扩员,增强新兴经济体在全球金融治理中的话语权。提升亚投行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影响力,支持绿色基础设施项目,补充现有国际金融体系。
中国致力于完善构建的全球治理框架体系的终极目标是构建包含“五大目标”的“共同家园”(Home for All):以建立冲突预防机制构建和平家园、加强非传统威胁应对构建安全家园、推动包容性发展构建繁荣家园、鼓励文明交流互鉴构建开放家园、提升生态治理水平构建美丽家园。这五大支柱相互支撑,共同指向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大愿景。(32)“五大家园”框架的构建,体现了对传统治理议题的结构性重组。将碎片化的全球挑战整合为和平、安全、繁荣、开放、美丽五大系统模块,每个模块均包含“价值—机制—行动”的三层设计:和平家园通过预防性外交机制化解冲突根源,安全家园建立生物安全、网络安全的跨国预警系统,繁荣家园创新发展权保障的全球融资工具,开放家园构建数字时代的文明对话平台,美丽家园完善气候治理的损益补偿机制。这种愿景设计具有三重时代价值:在认知层面,超越文明冲突论,确立文明共生论;在制度层面,突破中心—边缘结构,构建节点式治理网络;在实践层面,化解全球公共产品供需矛盾,建立责任共担机制。
四、结语
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回望,中国与联合国的互动已超越传统意义上的国家与国际组织关系,演变为文明型国家与多边主义秩序的创造性融合。这种互动既体现着五千年文明积淀的治理智慧,又彰显着社会主义大国对人类共同价值的当代诠释。这种历史性跨越,为构建公平、包容、可持续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石,在全球治理演进史上镌刻下鲜明的中国印记。从三大倡议的提出,到和合善治理念的倡导,再到共同家园愿景的演进,标志着全球治理正经历从制度修补到范式重构的深刻转变。中国方案的特殊价值在于,它既传承了“以和为贵”的文明基因,又创新了“系统治理”的实践路径;既坚持多边主义原则,又尊重文明多样性现实;既直面体系性挑战,又提供渐进式解决方案。这种治理哲学为人类破解“治理赤字”提供了新思维:在全球层面构建价值共同体,在区域层面培育利益共同体,在国家层面筑牢责任共同体。当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照进现实,全球治理终将从“善治理想”走向“共同家园”的实践图景。这一进程不仅关乎国际秩序的重塑,更是对人类文明形态的创造性探索——在差异中寻求共识,在变革中培育韧性,在互动中创造未来。
注释:
①何怀远:《为完善全球治理推动可持续发展注入中国力量》,载《红旗文稿》,2025年第2期,第9—13页。
②刘鹏、曹云华:《国际制度合法性何以评估》,载《国际观察》,2022年第6期,第137—144页。
③石斌:《新时代中国国际秩序观:认知、政策取向与实现路径》,载《国际问题研究》,2021年第2期,第20—33页。
④郭语、王泺:《中国对外援助的演进、逻辑与历史经验》,载《当代中国与世界》,2025年第1期,第109—117页。
⑤刘铁娃:《全球治理的五要素及其内在张力》,载《人民论坛》,2021年第33期,第60—62页。
⑥蔡翠红、于大皓:《中国“三大倡议”的全球治理逻辑及实践路径——基于国际公共产品供给视角的分析》,载《东北亚论坛》,2023年第5期,第3—18页。
⑦叶文英、于龙海:《“和谐世界”:全球治理中的中国思维》,载《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第68—72页。
⑧崔发展:《准确把握“三大全球倡议”的时代意义》,载《人民论坛》,2025年第5期,第73—75页。
⑨张玉环、王文起:《“真正的多边主义”:理论意义与中国实践》,载《国际观察》,2025年第1期,第12—24页。
⑩刘铁娃、宗华伟:《多边主义的文明政治维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明间对话议程述评》,载《外交评论》,2022年第5期,第119—121页。
(11)陈翔:《“全球南方”参与全球安全治理的路径、动力及影响》,载《和平与发展》,2024年第4期,第152—174页。
(12)吴凡:《新时代中国“倡议外交”的理论与实践》,载《现代国际关系》,2024年第11期,第118—133页。
(13)张瑞才、冯燕梅:《三大倡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载《学术探索》,2024年第11期,第26—33页。
(14)毛瑞鹏:《全球发展倡议的时代意蕴与实践特征》,载《当代世界》,2024年第8期,第22—27页。
(15)杨鲁慧:《三大全球倡议: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的全球治理观》,载《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23年第5期,第18—33页。
(16)Thomas G.Weiss,Tatiana Carayannis,"Windows of Opportunity for UN Reform:Historical Insights for the Next Secretary-General," International Affairs,Vol.93,No.2,2017,pp.309-326.
(17)门洪华:《中国三大全球倡议的战略逻辑》,载《现代国际关系》,2023年第7期,第5—21页。
(18)陈水胜、席桂桂:《“一带一路”倡议的战略对接问题:以中国与印度的合作为例》,载《南亚研究季刊》,2015年第4期,第72—79页。
(19)韦红、郝雪:《“三大全球倡议”:全球治理新思维及推进路径》,载《社会主义研究》,2023年第6期,第164—172页。
(20)曾向红、田嘉乐:《“三大倡议”的内在联系及其世界意义》,载《教学与研究》,2024年第4期,第82—90页。
(21)UNDP:"UNDP Annual Report 2023," March 8,2024,http://gffgg1a4d1f37892d43bas0ovfxfquxcxk6w9v.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publications/undp-annual-report-2023,访问日期:2025年5月3日。
(22)于江:《三大倡议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载《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24年第2期,第1—17页。
(23)刘志刚:《“三大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立体化呈现》,载《新疆社会科学》,2023年第6期,第82—89页。
(24)Thomas G.Weiss,"Fundamental UN Reform:A Non-starter or Not?" Global Policy,Vol.2,No.2,2011,pp.196-202.
(25)张立文:《中国传统和合文化与人类命运共同体》,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9年第3期,第2—8页。
(26)王岩、魏崇辉:《协商治理的中国逻辑》,载《中国社会科学》,2016年第7期,第26-45页。
(27)张立文:《中国文化的精髓——和合学源流的考察》,载《中国哲学史》,1996年第1期,第43—57页。
(28)余潇枫:《国际关系伦理学与“中国学派”》,载《国际观察》,2025年第1期,第55—57页。
(29)曹嘉涵:《“一带一路”倡议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对接》,载《国际展望》,2016年第3期,第37—53页。
(30)翟崑:《消解“四大赤字”:完善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载《人民论坛》,2024年第8期,第94—97页。
(31)翟崑:《“全球南方”与经济全球化的合力:以中国—东盟共建“一带一路”为例》,载《当代中国与世界》,2024年第3期,第71—80页。
(32)外交部:《中方推进“五大家园”建设进展报告》,2023年9月6日,http://gffgg9c53642c97484d29s0ovfxfquxcxk6w9v.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wjb_673085/zzjg_673183/yzs_673193/dqzz_673197/dnygjlm_673199/zywj_673211/202309/t20230906_11139347.shtml,访问日期:202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