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 年10 月19 日第009 版
中国“十二五”期间将是面临重大挑战的经济增长关键期和结构调整敏感期。一方面尽管经济总量已迈入世界前列,人均GDP也将超越5000美元,向着中高收入阶段迈进,但仍有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需要进入现代经济流程,现代化的任务远未完成;另一方面发展尚不均衡,新旧矛盾交织,国际冲击加剧,各种挑战开始出现。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如不能在此期间做好调整,发展模式不能转型,经济发展或将受到“停滞”性的挑战,突破“中等收入陷阱”是困难的。“加快转变”已成为共识,但人们对发展模式及其转变的内涵、实质、方向却仍似不甚明了,不免影响到转变的效果。
一、从非均衡到均衡的帕累托改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实质
经济理论的研究表明,“经济增长”不等于“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不等于“发展”,“发展”又不同于“可持续发展”。在经济增长-经济发展-发展-可持续发展四个概念的演进过程中,经济结构问题、社会问题、环境问题被渐次纳入,范畴不断扩大和深化。
经济发展模式作为一定的自然约束和社会约束下一个经济体实现发展的战略、方式、途径和机制,不仅是一个经济、社会和自然的范畴,也是一个历史范畴。既因时代条件不同而具有“阶段性”、“发展性”,又具有“非均衡-均衡-新的非均衡-新的均衡……”等内在规律上的同一性。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可被视为一个连续的再均衡过程,即根据不同国情、历史条件和发展阶段,动态地通过发展战略转变、发展机制转换、制度结构创新和利益格局调整,使自然-经济-社会从非均衡状态向相对均衡状态收敛,不断实现帕累托改进。
在理论上,以人为本、市场配置和结构均衡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理想状态,但它却是发展模式转变的长期基准目标,强调了(1)技术创新推动总量增长;(2)要素配置均衡协调;(3)公平激励,成果分享。上述三位一体目标的实现核心,是以市场为基础调节机制的建立,唯此才能逐步进入内生式均衡发展路径。
二、我国仍处于模仿、赶超与结构非均衡发展阶段
后发国家非均衡的发展模式,本质上是其国家赶超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物。从经济理论逻辑来看,当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系统性的高收益、增长部门时,动员资源集中投资在这些部门,就会有产生规模收益递增,即结构配置带来的规模收益递增的赶超型发展速度,赶超基本上是以结构失衡为“常态”的。后发国家赶超的实质就是通过政府动员资源并配置到高增长的现代化部门实现经济扩张的加速。工业化过程中,农业资源被集中到工业上来,就会产生明显的赶超增长;从封闭的国家变为开放国家也可能得到全球化的收益;而城市化带来的空间集聚也会产生很大的规模递增收益,从而形成赶超速度。这些由于结构非均衡配置资源导致的规模收益递增过程,会在一定时期内大幅度提高一国经济潜在经济的增长率,非均衡地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已有的世界经济史实证明了这一点。
纵观发达国家数个世纪来的经济发展过程,经历了原始积累、大工业、集约管理和知识创新型四个阶段,有如下典型特征:①经济发展的动力表现为“劳动力投入-资本积累――集约管理――知识创新”的演化路径;②主导的产业结构经历了“农业――工业――服务业”的变化过程;③与不同阶段相适应的,是政府角色从要素积累阶段的“直接数量型干预”,到集约化阶段的“市场化价格调节”,再到创新阶段的“扩大与人口质量相关的公共支出”的转化。在经过原始积累和大工业两个古典增长阶段的非均衡赶超竞赛后,主要发达国家相继在20世纪初叶进入了集约和创新的现代增长阶段,此后基本上处于结构相对均衡的平衡发展路径上了。
步发达国家后尘,中国目前正从原始积累阶段迈入大工业阶段,并具有管理创新、知识创新阶段的某些特点,但总体上仍处于模仿、赶超与非均衡发展阶段。现有发展模式的特点是:物质的数量扩张主导了发展目标;经济增长从弱环境约束下的低成本要素积累获得主要源泉;通过全球配置、“干中学”和竞争性模仿机制来弥补国内资源、市场和技术等方面的不足,保持发展动力;以国家动员型体制和政策强干预为根本保障;以结构非均衡为基本手段和表现特征。通过60年两阶段的不同经济赶超战略,每30年完成一大飞跃,到2009年建国60年之际初步完成了从一个农业大国向中等收入国家和小康社会的转变。在改革开放中,中国比较好地利用了全球化机遇,充分调动和发挥了本国的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驱动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大发展,使物质积累和产出能力达到了一个全球总量第二位的水平,但也付出了较大的代价。面对内部风险累积和外部强制纠正,以 “四高四低”(高外需、高投资、高消耗、高排放和低要素成本、低技术含量、低价格竞争和低环境约束)及结构失衡为表征的发展模式走到了重大抉择的关口。在城市化加速发展背景下,经济发展模式的调整更加紧迫。
三、转变的关键:城市化阶段的政府行为调整及制度创新
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关键,在于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积极发挥市场基础配置资源作用,对政府为主导的利益格局和发展机制进行调整。全能政府并不是一个可行的价值取向,在资源与权力集中于政府的同时,意味着经济与政治风险也集中于政府。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与结构调整一直是知易行难,其核心问题可能是政府过多关注、并主动地参与了调结构。中国计划经济时期政府计算了大量的综合平衡和最优结构,但越调越失败,关键不是人为提高何种比例,而是要解决利益、机制和体制转型,让市场起到基础配置资源的功能,同时积极发挥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保障社会的福利分配的帕累托改进,保障自然与增长的均衡比例调整,才能走上均衡发展的道路。因此转变发展方式的本质是市场与政府配置资源职能的再划分和确定过程,是利益、机制、体制和激励,而不是很具体的比例调整。
随着近年来中国城市化的进程加快,中国的发展环境出现了重大变化。因为政府行为与城市化高度相关。在城市化低水平时,农村是自给自足的,政府从农村征税本身就是直接拿走农村的剩余,政府无需返还给农村。而城市化水平比较高时则完全不同。城市纳税人必须享受到纳税人权利,即政府为城市居民生活进行的长期服务,包括养老、就业、子女教育、公共基础设施、住房和环境等。现代政府的大量支出与纳税人需求相一致,形成了所谓财政的公共支出性质,这有别于低城市化条件下的政府以动员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环境,政府的目标函数中公共福利支出成为一个最重要的目标。城市化水平越高,政府福利支出这一公共目标就越强。当前中国财政支出体系已经从生产支持转向了公共支出和管理,国家和企业的目标就产生了显著差异,这一转变过程是与城市化密不可分的。2010年城市化率接近50%,预计直到2020年城市化率接近60%,城市化才进入平稳期。据有关国家的经验,如果在此阶段政府仍然过度集中资源并主导发展机制,导致了政府长期高综合负债率,企业税负压力加大,一旦在开放过程中受到外部的冲击,经济不景气时间过长,就会出现财政或货币性的危机,甚至企业大面积破产,经济和政治风险加剧。这一点在拉美和东亚国家已经出现过。因此寻求转换发展机制,创新制度结构,调整利益格局和改善政策激励已经是时不我待了。
伴随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从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变为一个公共服务型政府,意味着政府需要很大的转型力度,只有政府转型成功才能理顺市场和政府干预的摩擦,也才能满足人民日益需要的高效率、高质量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由于中国作为大国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且经济增长仍处在规模收益递增的阶段,在存在着结构性规模收益递增条件下,政府实施的干预资源配置就有了其内在的经济逻辑和动力。政府干预的激励机制在短期内较难改变,往往导致干预路径被锁定,结构和机制调整困难。在行政管理体制未得到理顺前,政府职能转变也只能流于表象,发展模式的转变也会困难重重。因此,在现有条件和宏观稳定基础上,需要从制度方面进行创新,以民为本、以市场为基础,转换政府干预性政策偏向,改善内外关系和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在经济短期稳定性和中长期结构均衡化之间进行平衡,依据可持续发展规划目标加以渐近的、连续不断的牵引、约束,才能逐步将非均衡发展模式纠正调整到一个相对均衡的可持续发展轨道上来。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