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以下简称《志异》)是我国古代文言短篇小说中一部杰出的作品,两三百年以来,在社会上有很大影响。1962年中华书局出版的“会校、会注、会评”本《志异》,共收四百九十一篇,是目前最完善的一个本子,近年已由上海古籍出版社重印。
《志异》的作者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号柳泉居士,“聊斋”是他的书斋的名称。他是山东淄川(今山东淄博市)人,出身商人小地主家庭。到蒲松龄这一辈,家道已经没落,由于“家贫不足自给”,在他三十一岁那年,曾到江苏高邮、宝应等地当了一年幕僚,这是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远游。他一生大部分时间是在蒙塾里教书,又比较熟悉农村生活,因此对一年到头受地主剥削压迫的劳苦农民和穷苦出身的知识分子都有一定的同情和了解。这在《志异》中是有明显反映的。
蒲松龄对功名很热衷,但他从十九岁进考场,考中了秀才之后,却一直没有再考取,直到七十一岁,才得了一个岁贡。科举的失意对他刺激很大,使他对封建社会中许多黑暗现实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也使他对科举制度的种种弊端和丑恶现象感到愤慨。由于仕途没有出路,他就把精力转到著书方面来。1679年春,《志异》已基本写成,因此他写定了一篇《志异自誌》。此后,他一直在不断修改、补充这部书,直到死前为止。
蒲松龄生于明末,经过改朝换代的大动乱,到了康熙年间,清王朝的统治已基本稳定。满族统治者采取了勾结汉族地主阶级共同镇压广大劳动人民的办法,思想统治是非常严密而恐怖的。为了避免清初严酷的文网,蒲松龄便借着写花妖狐魅的故事来抒写他自己的愤懑不平。他在《志异自誌》中说:
集腋为裘,妄续幽明之录(《幽明录》是南北朝时一部志怪小说);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寄托如此,亦足悲矣!
寄托“孤愤”正是他写《志异》的真正目的。
但《志异》里面的故事有很多都是来自民间传说,群众创作的成分占有很大比重。《自誌》里说:
才非干宝,雅爱搜神(晋干宝编写过一部志怪小说叫《搜神记》);情同黄州,喜人谈鬼(宋苏轼被贬到黄州后,总爱让别人讲鬼的故事给他听,别人说没有,苏轼就让他“姑妄言之”)。闻则命笔,遂以成编。久之,四方同人,又以邮筒相寄,因而物以好聚,所积益夥。
《志异》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并且具有较高的艺术感染力,正由于其中的许多篇章都是在民间传说和群众创作的基础上加工而成的。
在《志异》的四百多篇作品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民主性的精华与封建性的糟粕杂糅在一起的,必须将其中封建性的腐朽反动的东西和在当时多少带有民主性与革命性的东西区别开来,然后加以批判和吸收。另外还有一小部分则纯属糟粕性质,应该完全否定。因此我们在读原书时必须进行审慎的抉择。
《志异》中除极少量的作品是写现实生活里的人和事外,绝大部分都是带有浓厚的幻想成分的狐鬼故事。在这些作品中,通过作者所塑造的各个艺术形象和所描绘的许多离奇情节,曲折地反映了封建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和斗争。我们今天读《志异》,最有认识价值的,就是一批尖锐地揭露封建统治阶级对广大人民进行残酷压榨迫害的作品。这类作品在全书中并不占很大比重,但比较有代表性。如《促织》《席方平》《红玉》等都属于这方面写得相当成功的作品。此外如《向杲》《梦狼》《潞令》《冤狱》《王者》等篇,作者从不同角度暴露了大大小小封建统治者镇压人民、草菅人命的狰狞面目。蒲松龄在《梦狼》的结尾处曾大声疾呼:“天下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一个接一个)也!”这正是封建社会广大被剥削被压迫者有力的控诉和愤怒的呼声。
由于蒲松龄一生在科举功名上不得意,他对当时科举制度的许多黑暗和丑恶的现象是非常愤慨的,因而在《志异》中对此也进行了无情的抨击。对于当时封建知识分子因迷恋于科举功名而造成的思想精神上的堕落和道德品质的败坏,他都给予了批判和讽刺。他认为读书人所以考不中,是由于考场中的贿赂公行和考官的有眼无珠(《司文郎》《于去恶》),竟使一些被埋没的人才郁郁而死(《叶生》《司文郎》)。相反,一个考生从多少落卷中把根本不通的坏文章“连缀成文”,勉强记住了去应考,竟高中经魁(《贾奉雉》)。有人做梦也想着考科举,尽管家里穷得一无所有,可是在梦见他自己“高中”时却“大呼长班”,摆起了官架子(《王子安》)。这些犀利而辛辣的笔触揭示了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下的知识分子的丑恶灵魂。而这种嬉笑怒骂的文章正是出于蒲松龄一生出入考场的切身感受。
蒲松龄在上述两类作品中所反映出来的阶级局限是非常严重的。他对于科举,只反对受贿赂和不学无术的考官,却不反对为封建统治阶级培养统治人才的科举制度和专门束缚思想、毒害灵魂的八股文;对于封建社会,只反对社会上出现的种种黑暗丑恶现象,却不反对构成和维系整个社会的支柱和纪纲——封建道德伦理观念和森严的等级差别;对于封建统治阶级,只反对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却不反对最高统治者——皇帝。相反,他把希望和理想始终寄托在好皇帝、清官、识别真才的贤考官和慈善开明的地主这些人的身上,并且慨叹儒家所宣扬的一套所谓爱民如子的“仁政”和忠孝节义等封建教条的不能付诸实施。事实上,他正是封建社会的支柱和纪纲的一个真诚的维护者。比如在《促织》的篇末,蒲松龄有一段谴责封建统治阶级的评论:
天子偶用一物,未必不过此已忘;而奉行者即为定例。加以官贪吏虐,民日贴妇卖儿,更无休止。故天子一跬步,皆关民命,不可忽也。
尽管这段话所以被后来的刻本删掉,是由于作者触及了封建统治者的痛处,但实际上这里只是谴责了“奉行”皇帝命令的贪官暴吏,对“天子”本身只作了非常温和客气的规劝,并加以开脱。可见作者并没有把矛头直接指向封建最高统治者和吃人的剥削制度。而在《胭脂》《席方平》等篇中,作者所美化和歌颂的正面人物不过是那些清明的官僚和正直的神。这就充分说明蒲松龄的立场和世界观完全是属于封建地主阶级的,并没有超出几千年来正统儒家“民本”思想的范围和体系。他的出发点充其量也不过是为了发泄和寄托个人的“孤愤”,对于封建主义剥削制度和当时社会上所流行的封建意识形态(如礼教之类),他从来没有怀疑过。因此,每当他看到和写到现实社会中种种不合理现象的时候,他就把这一切委之于命运使然,从而在《志异》的绝大部分作品中随时随地都流露出一种无可奈何的命定论,并对一些安分守己、逆来顺受、甘心受命运摆布的人物加以肯定和宣扬。这显然对封建社会中被剥削被压迫者起了严重的麻痹作用,而不是鼓励他们起来反抗。由于他的美学观点的庸俗腐朽,他对八股文是醉心钻研、乐而忘返的,因此在《志异》中许多正面人物形象的身上总是流露出迂腐的头巾气。有些评论家认为蒲松龄具有像鲁迅那样“反戈一击”的精神,这无疑是很不恰当的。
《志异》中篇幅占比重最大的是那些以鬼狐与人相恋爱为题材的爱情故事;也有一些爱情故事只带部分虚幻情节,并不涉及狐鬼。这一大批以爱情婚姻为主题的狐鬼故事,大都具有冲破礼教堤防和等级差别、强调婚姻自主等进步内容。特别是有一些爱情婚姻故事与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紧密相连,它们的思想内容就更有认识价值。如《红玉》和《张鸿渐》中的狐女,是同情和援助被迫害者的;又如《鸦头》和《细侯》中的两个女主人公都是被压迫的妓女,她们的行动是反抗迫害者的;再如《窦氏》,则是揭露地主阶级玩弄女性“始乱终弃”的罪恶行为的。而《王桂庵》一篇,则写纨绔子弟对待出身贫寒的女子,如果是真诚相爱,以平等身份相待,就可以被肯定;如果用金钱买笑的玩弄态度,那就要被否定并受到谴责。这些故事,都反映出作者的世界观中的若干进步因素,可以说是《志异》的精华所在。但在另一些故事中,作者或大力肯定男女主人公是情痴,实际上是宣扬剥削阶级的爱情至上;或对地主阶级腐朽享乐的生活方式表示艳羡,并大肆宣扬一夫多妻制,流毒很广;或由女主人公出面,以爱情作为鼓励男子考科举、求功名的动力,通过爱情的外衣吹嘘妻财子禄这一套地主阶级的庸俗思想。此外,作者还刻画了悍妇、妒妇等被歪曲了的女性形象,这实际上反映了作者男尊女卑的封建伦理观念。这些作品都应加以批判,甚至应完全否定。把它们也当作全书的精华加以推崇,显然是错误的。
这一切都与蒲松龄的地主阶级立场和天人感应的唯心主义世界观分不开。作者是迷信神仙佛祖的,他既承认妖术可以迷人害人,也相信法术可以救人降妖。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他更是个大讲因果报应的轮回论者和神秘主义者。为了使好人有好报,他不惜给许多有认识价值的篇章加上庸俗的尾巴,如《促织》中的成名最后成了家累千金的富翁;《席方平》中的席氏父子最后成了长命百岁的地主。为了写女子有“美德”,让佳人配才子,便不惜一再安排一夫多妻的情节作为作者所同情和歌颂的男女主人公的归宿。为了倾吐自己一生穷苦的怨气,作者便把发家致富、升官发财和世代簪缨作为最美好的愿望和理想,几乎在绝大部分的篇章里都不知疲倦地津津乐道。至于在作品中歪曲诬蔑农民起义为“盗”“贼”“寇”“乱”,强调忠、孝、节、义等封建伦理观念为做人处世的根本,肯定以男子为中心的等级观念等,更是作者维护封建秩序和保卫封建纪纲的具体表现。
中国古典小说是有着悠久的历史来源和艺术传统的。远古的许多神话和传说大都保存在先秦古籍里。战国时代,诸子百家争鸣,许多思想家和政治家在宣传他们比较深奥难懂的抽象理论和头绪纷繁的政治主张的同时,还讲了一些浅显易晓、美丽生动的故事,借以阐释他们所要说明的大道理。这些故事就是寓言。有不少寓言(如《庄子》中的“庖丁解牛”和《列子》中的“愚公移山”)是利用原有的神话和传说加工而成的,这就给后世的小说创作打开了一条门路。从两汉到六朝,小说大体上分为“志怪”“志人”两种。“志怪小说”除了一些荒诞神奇的故事外,还有很多宣扬因果报应、讲求长生不老等宗教迷信的东西。“志人小说”则属于野史范畴,以记载封建士大夫的“嘉言”“轶事”为主,但也有不少夸张虚构成分。到了唐代,封建文人就把这两种类型的作品从形式上加以扩大融合,写成有头有尾,既反映社会现实又饰以虚幻色彩的传奇小说。宋元以后,市人白话短篇小说和长篇讲史逐渐盛行,传奇和志怪日被淘汰。而到了清初蒲松龄的手中,《志异》一书就成为我国古代短篇小说的集大成者。鲁迅曾说《志异》是“用传奇法,而以志怪”,可见它在体裁上是既兼众长而又独树一帜的。其中不少有寄托、有寓意的作品,则是继承了古代寓言的传统。另外《志异》中还有一些篇幅短小的、大抵属于琐闻杂记之类,则是模仿“志怪”“志人”小说的产物。蒲松龄还在一篇故事的末尾往往附上大段议论,用“异史氏曰”的形式从正面发挥作者自己的观点,这显然是有意识地仿效我国古代史传文学的做法。总之,凡是过去短篇小说中所有的东西,《志异》里都有了,并有所发展和提高,这说明《志异》在小说发展历程中的艺术成就。
在《志异》的几百篇故事中,作者塑造了上百个有声有色的女性形象。这些人物形象既具有人类的各种阶级烙印,又赋有动植物的不同特征。鲁迅曾说蒲松龄写《志异》,“使花妖狐魅,多具人情,和易可亲,忘为异类:而又偶见鹘突(意外的变化),知复非人”。这说明作者成功地把幻想世界和现实社会在故事中融为一体,创造了各种瑰丽离奇而又生动新颖的艺术形象,给作品增加了吸引力和感染力。加以《志异》中的故事多采自民间传说,因此富有曲折的情节和惊险的场面。这对我们今天创作是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作用的。
从文言发展到白话,是我国语言进化的必然历程。而《志异》却是用文言写成的。不过《志异》所用的文言,特别是用于对话的文言,是我国白话小说已经流行了几百年以后的产物。它既不同于佶屈聱牙的古代书面语,也不同于明代以来封建文人死学古人的假古董,而是从口语加以提炼而成的。它虽不如口语鲜明浅显,却具有特殊风格,显得洗练凝缩,而又口吻毕肖。如果我们扬弃其故意用典和爱用生僻词汇的缺点,而吸取其精练的特色,对于学习运用祖国语言,也还是可以借鉴的。
〔附〕 从《促织》谈起
蒲松龄写的《促织》,是《聊斋志异》中的名篇。最近重读这篇故事,感到文章的可肯定处还在于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由于明宣宗朱瞻基(年号宣德)爱玩蟋蟀(即促织),竟使得故事中的主人公成名(姓“成”名“名”)几乎家破人亡。故事一开头是这样写的:
宣德间,宫中尚促织之戏,岁征民间。此物故非西产(中国西部的出产);有华阴令欲媚上官,以一头进,试使斗而才,因责常供。令以责之里正。……里胥猾黠,假此科敛丁口,每责一头,辄倾数家之产。邑有成名者,……为人迂讷,遂为猾胥报充里正役,百计营谋不能脱。不终岁,薄产累尽。会征促织,成不敢敛户口,而又无所赔偿,忧闷欲死。……宰(县令)严限追比;旬余,杖至百,两股间脓血流离,……转侧床头,惟思自尽。
为了皇帝的区区“促织之戏”,官府竟把老百姓打得“脓血流离”“惟思自尽”,已经够惨无人道了;但更严重的后果还在下面。故事写成名好不容易捉到一头“巨身修尾,青项金翅”的蟋蟀,“备极护爱,留待限期,以塞官责”。没想到成名的儿子只有九岁,“窥父不在,窃发盆”,蟋蟀“跃掷径出,迅不可捉。及扑入手,已股落腹裂,斯须就毙”。于是一幕惨绝人寰的悲剧发生了:
儿惧,啼告母。母闻之,面色灰死,大骂曰:“业(孽)根!死期至矣!而(尔)翁归,自与汝复算耳!”儿涕而出。未几成归,闻妻言,如被冰雪。怒索儿,儿渺然不知所往;既得其尸于井。因而化怒为悲,抢呼欲绝。
到这里为止,作者用犀利而酣畅的笔锋,把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已揭露得相当深刻,爱憎感情鲜明而强烈地充满于字里行间。今天读了,还不禁使人动容发指。可惜作者对故事后半的处理采取了幻想式的手法,让成名的儿子的魂灵化成一只蟋蟀,不但让他父亲完了差、进了贡,而且还给家里挣来了大量家私。这固然体现了作者对被迫害者的同情,却也给整个故事带来了庸俗无聊的尾巴,从而冲淡了读者对封建统治者的仇恨。不过我们可以想到,在现实世界,小孩子投井自溺当然不能复生,而魂灵变蟋蟀更是荒诞无稽的鬼话。成名的命运究竟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
蒲松龄活在清初,用明初为背景来写这个故事,当然有他的用意。他曾用“异史氏”的名义对这个故事的主题作了发挥:
天子偶用一物,未必不过此已忘;而奉行者即为定例。加之官贪吏虐,民日贴妇卖儿,更无休止。故天子一跬步,皆关民命,不可忽也。(见影印抄本《聊斋志异》第二册)
其实这段话只是谴责了“奉行”皇帝命令的贪官暴吏,对“天子”本人仅作了非常客气的批评,并加以开脱。然而在刻本《聊斋志异》中却已将这几句“违碍”之言删去,只剩下羡慕成名“裘马扬扬”的话了。可见封建统治者对文化的钳束控制,原是无所不至的。更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大官僚王士禛(字阮亭,号渔洋山人)的几句评语:
宣德治世,宣宗令主,其台阁大臣,又三杨(杨士奇、杨荣、杨溥)、蹇(义)、夏(原吉)诸老先生也,顾以草虫纤物,殃民至此耶?惜哉!抑传闻异辞耶?
轻轻数语,便把蒲松龄所揭露出来的封建统治者的严重罪行统统勾销了。皇帝是“好”皇帝,宰相是“好”宰相,哪里会因为小小蟋蟀而“殃民至此”呢?由于阶级本能使然,清朝的官僚即使对明朝最高统治者的罪恶活动,也要加以掩饰弥缝的。“可惜”得很,王士禛的主观臆测落了空,《促织》里所描写的故事背景并非出自虚构。明人朱国祯《湧幢小品》卷三十一中有一条说:
余祖月溪翁云:“蟋蟀瞿瞿叫,宣德皇帝要。”盖宣庙有此好,采之江南者。苏太守况钟被敕:“索千个,不许违误。”此宣德九年七月事也。
“蟋蟀瞿瞿叫”二语,显然是民间曾经流传过的谣谚。话虽简单,却已流露出人民对这位“令主”的不满。而“九年七月”,更是确凿有据,并非“传闻异辞”。至于《湧幢小品》里提到的况钟,不正是古典小说戏曲中经常歌颂的“况青天”吗?皇帝向他索一千个蟋蟀,他是否完成了任务,朱国祯没有说。但从“不许违误”的字样来推想,况钟应该也是如数照缴了的。蒲松龄说得很清楚:“每责一头,辄倾数家之产。”把这几种书面记载比照而观,“况青天”究竟是怎样的一位“青天”,不也足够发人深省嘛!
[1]这是笔者1972年至1973年间为北大中文系同学编写的讲义,未公开发表过。现收入本书,并以笔者1965年写的一篇短论作为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