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球南方国家普遍面临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短缺、治理能力薄弱及技术积累不足等结构性困境,严重制约其经济社会发展。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成立十年来,在全球南方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中聚焦融资、治理与技术三大结构性维度,推动了受援国的基础设施体系发生变革。事实证明,作为新型多边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在全球南方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中,已由单一资金供给转向结构性参与,初步推动了其在融资、治理与技术三大维度的结构性变革,同时,由于受到制度兼容性、市场基础和治理能力的限制,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经验的可复制性更多体现在机制层面,而非模式层面。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实践不仅为受援国提供了可持续的基础设施能力,还为全球发展合作机制的结构性调整提供了支撑,并推动着国际金融体系的发展持续向好,展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关键词]亚投行;全球南方;基础设施;结构性演进
[作者简介]张平,教授,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李佩,博士研究生,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罗佳妤,硕士研究生,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本文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公共治理体系变革创新的理论与机制”(722340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随着地缘博弈加剧和全球治理体系重构,全球南方成为国际秩序多极化演进的重要变量。多数研究成果显示,全球南方国家涵盖最不发达国家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群体,具有共同强烈反对殖民主义和霸权主义、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国际秩序的政治诉求。然而,由于历史经验、发展阶段、意识形态、地缘利益等方面的差异,全球南方国家难以在全球治理体系中形成稳定有效的规则表达与协调能力,其群体性崛起长期以来受到理论、制度、发展等维度的制约,具体表现为:发展动力不足、治理能力薄弱、身份认同危机、制度话语权的劣势地位、对外部资本与技术的高度依赖等。其中,内生动力不足是全球南方国家发展受限的关键。
2016年12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致“纪念《发展权利宣言》通过三十周年国际研讨会”的贺信中指出:“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多年来,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保障了人民发展权益,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着力推进包容性发展,努力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创造条件和机会”。基础设施建设同国家发展的密切关联亦是发展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长期关注的重要领域。例如,有学者将基础设施界定为涵盖交通运输、能源供给、通信系统、教育与卫生服务及秩序井然的政府体制等在内的复合系统。基础设施能以拉动需求、资本积累等方式提供经济增长所需的物质条件,其准公共物品的特征为生产活动提供基础保障,成为一个国家发展能力跃升的重要场域。由此,基础设施的滞后也将对经济社会发展潜力的释放形成制约。长期以来,全球南方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高度依赖传统多边开发银行和双边援助机制,其援助规则多体现西方发展理念,遵循“融资—建设—交付”的外部主导型援助范式,基础设施建设被简化为单向的资源流动,难以培育受援国的自主技术能力,无法回应其发展关切。面对上述问题,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主动承担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试图通过建立新机制填补资金缺口,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应运而生。亚投行的发展历程生动体现了践行多边主义、推动共同发展的合作理念:2013年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筹建亚投行的倡议;2014年10月,21个意向创始成员国在北京签署《亚投行筹建政府间框架备忘录》;2015年12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正式生效。10年来,亚投行成员国由57个增至110个(截至2025年7月),项目涵盖交通、电力、城市发展、数字连通性等领域,遍及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累计投入基础设施资金超过2000亿美元。
作为以亚洲新兴经济体为推动力量设立、多边共建的新型区域开发性金融机构,亚投行试图构建能回应受援国发展诉求的基础设施援助模式,实现与传统多边开发银行援助范式的互补:在宏观目标上,旨在通过对区域基础设施和其他生产性领域的投资,弥合新型基础设施的融资赤字,促进区域互联互通和可持续增长;在治理架构上,尽管由中国政府主导倡议发起,但亚投行在成员构成、治理规则、运作机制等方面强调多边主义与制度中立,主张无附加政治条件、共识导向与发展优先,展现区别于传统多边开发银行的包容性。此外,亚投行在环境与社会保障框架、绿色和数字技术推广等方面的实践,推动受援国的基础设施体系由分散走向系统,助力其发展由对外部资源依赖转向内生能力建设。总体而言,亚投行正在践行由单一的“资金供给者”向受援国基础设施乃至经济社会的“发展推动者”角色转变,其成立与成长为推动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提供了可借鉴的制度路径。2025年正值亚投行成立十周年。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聚焦两大问题:一是全球南方国家在基础设施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结构性困境具体表现为何?二是亚投行十年发展过程中如何以实践路径推动全球南方国家基础设施的结构性变革?通过构建“问题识别—机制阐释—案例分析”的研究框架,本文力图衔接理论分析与案例观察,回应上述问题,并从亚投行的发展经验中提炼可复制和推广的制度性经验。
全球南方国家基础设施的结构性困境分析
“要想富,先修路”揭示了基础设施对于发展的基础性地位。长期以来,全球南方国家的发展受到制约,在基础设施领域表现为资源稀缺、治理能力不足、技术滞后等结构性困境。
(一)融资的外部约束
在多数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本地资本市场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加之财政空间有限,难以支撑长期、高强度的基础设施投资需求,资金缺口依靠多边开发银行、双边援助机制、商业贷款等外部资金弥合,长期的外部融资依赖表现出三方面问题:其一,融资成本高且波动性强。自2022年以来,许多低收入国家向债权人支付的资金已超过其实际获得的资金,净融资流出现象持续,凸显了外部融资的高成本和脆弱性特征。其二,外部融资模式易诱发债务依赖风险。为满足基础设施扩张的短期目标,部分国家被迫接受高成本、短周期的融资工具,自身债务负担持续加重。联合国全球危机应对小组在报告《债务的世界:全球繁荣的负担日益加重》中指出,2022年全球陷入严重债务困境的52个国家中,全球南方国家的占比高达40%,债务压力是制约其发展的突出因素之一。其三,受援国所面临的外部条件约束及其参与失衡。传统基础设施融资体系下,外部援助机构多以技术和资本的输出为导向(甚至包含西方意识形态的输出),受援国的本地资本受制于有限的市场规模和较差的风险承担能力,对项目的参与程度不高,难以发挥主导作用,在项目决策中也处于边缘地位。总之,全球南方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所面临的融资困境并不仅在于融资缺口,更源于融资机制的外部约束和受援国的参与失衡。亚投行的实践并不在于改变受援国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依赖,而在于破除融资的外部约束条件、改善风险分担和项目治理机制。
(二)治理能力薄弱
基础设施项目通常涉及跨部门、跨区域、多层级的复杂协调,对于治理能力有较高的要求,尤其在项目执行管理和问责机制方面更是如此。而治理能力薄弱是许多全球南方国家共同面对的问题,严重阻碍其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展以及公平、效率目标的实现。其具体涉及以下内容:一是协同机制的缺位。基础设施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招投标、合同管理、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估等项目执行的关键环节,经常由于协同机制的缺位而出现断层。二是问责机制的缺失。由于缺少监督和奖惩机制等方面的有效约束,项目管理层通常选择回避应承担的责任,因此,项目的实际绩效和资金的使用效率难以保障,易导致资源浪费和风险积累。三是外生治理规则的本地适配性不足。以传统多边开发银行为代表的国际融资机构,通常在基础设施项目的援助规则中适当引入标准化的外部治理规则和环境社会保障框架,确保项目符合国际标准,但这些外生规则往往忽视了受援国的制度与文化,导致适应失败,甚至成为项目开展的障碍。
(三)技术培育与本土适应性不足
全球南方国家基础设施项目中,技术通常以外部输入为主,对于技术的本土适应性和自主技术培育有所忽视,这不仅影响项目质量,而且还进一步对受援国的技术跃迁和可持续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其具体问题包括:其一,本地技术积累不足。国际技术转移常以标准化模块的进出口形式进行,且集中在硬件层面,许多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环节严重依赖进口设备和外来技术,尽管持续引进外来技术能够满足短期内的建设需求,但技术转移的实质性不足,这导致本地技术体系长期处于空心化状态,加之引入技术和设备的应用标准基于发达国家,未能与受援国的气候、基础设施条件、管理体制等充分适配,导致应用过程中故障频发。其二,绿色和数字技术鸿沟难以弥合。由于缺乏技术、设施、人才等软硬件支撑,全球南方国家的技术吸纳能力有限,技术鸿沟难以弥合,如印度和加纳的智慧城市项目中,传感器、数据管理平台、云计算架构等硬件和相应技术极为匮乏,负责智能运维、网络安全系统等方面的人才储备不足,项目长期依赖境外托管区域数据中心和云服务,不仅需要高额的国际互联网接入与维护成本,也意味着本地技术能力和数据控制权均受制于外,难以实现技术自主发展。其三,技术依附与低附加值路径的锁定。根据依附理论,发展中国家常被困于“资源出口—技术进口—低附加值”的循环中,仅参与施工与组装环节,核心专利与标准由外部主导,技术嵌入不足,在国际技术生态中处于边缘地位。尽管近年来“南南合作”有所升温,但全球南方国家的基础设施项目领域亦存在上述的技术依附问题,由于本地技术基础薄弱、缺乏可复制方案,“引进—落后—再引进”的路径短期内仍难以破除,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全球南方国家在基础设施领域的数字化和绿色升级,限制了其在标准制定和制度安排中的话语权。
总之,通过上述融资、治理、技术结构的三重维度阐释,可以发现全球南方国家在这三个方面所存在的困境,而这也正是亚投行所着重应对的地方。
亚投行推动全球南方基础设施的结构性变革
针对上述问题,亚投行搭建起区别于传统多边开发银行的发展合作机制,推动全球南方国家基础设施发生了结构性变革。
(一)融资结构优化
在传统外部融资机制主导下,受援国普遍面临着较高的融资成本、较高的债务累积风险以及较低的本地资本参与度等结构性约束,其所获资金难以匹配其现实需求和发展节奏。在此背景下,亚投行通过以需求为导向的融资规则设定和相应的机制创新,不仅在数量层面补充了可调用资金,而且通过构建以需求为优先导向的多元化融资机制,为全球南方国家的基础设施发展提供具备在地适配性的融资框架。在融资机制创新方面,亚投行积极拓宽融资平台与渠道,以灵活、务实的融资机制(如联合融资、混合融资等)满足全球南方国家基础设施的资金结构与风险分担方式。2016年4月,亚投行与世界银行签署首份联合融资框架协议,涵盖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领域,通过资金与经验共享机制提升融资与项目执行效率。此后,亚投行持续开展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的合作,推动联合融资安排,增强与传统多边开发银行的协同效应。同时,亚投行还积极引导非传统资本和本地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的投融资过程,拓宽资本来源、提升本地金融体系的承载力。例如,亚投行于2021年与新加坡Clifford Capital合作设立亚洲首个基础设施证券化平台Bayfront Infrastructure Capital,并追加6000万美元投资该平台发行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有效增强了基础设施资产的流动性。在需求优先导向方面,区别于传统多边开发银行常附带的政治性条件,亚投行反对贷款援助附加政治性条款,其贷款政策注重简化程序,强调以受援国发展目标和需求匹配的融资逻辑。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机构依据国民总收入或债务水平设置“毕业门槛”不同,亚投行并未以量化的标准限制成员的贷款资格,而将“是否继续申请贷款”的决定权交由成员国自主判断,以回应全球南方国家普遍存在的结构性发展赤字问题。可见,亚投行对于需求导向的融资规则设定和相应的机制创新,推动了全球南方国家基础设施融资结构的实质性重构。
(二)治理结构重塑
为应对全球南方国家基础设施项目治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管理碎片化、问责机制缺失、规则的本土适配性不足等问题,亚投行致力于通过整合项目的执行环节、强化问责机制、提升规则的本土化适应,助力受援国基础设施治理能力建设。其具体举措包括:一方面,所援助的基础设施项目除了需要遵循环境与社会保障框架外,还需在项目初期明确减排目标、供水覆盖率、环境监测等关键指标,配合周期性审查与报告制度,实现全过程监督。另一方面,设立的“项目级申诉解决”机制,不仅覆盖环境与社会保障框架的评估环节,还对项目执行的程序透明度、性别敏感性、文化适应度、公众反馈度等方面提出要求,从制度层面强化了项目的责任约束与治理绩效。针对外生规则的本地适应性不足问题,亚投行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强调与受援国的共建共治与协商机制,避免“一刀切”的规则移植现象。在规则设计层面,通过多语言信息披露、社区听证、受益者参与等机制,确保外生规则对当地的制度、文化、风俗习惯的兼容,同时还在规则中纳入性别平等、弱势群体包容等内容,以强化治理的社会基础和可持续性。在项目执行机构层面,亚投行提供与环境适配的设备支持和现场技术援助,派驻管理等方面的专职人员,协助受援国在环境与社会保障框架评估、合同履约与监督等方面专业能力的塑造,推动外生规则的本土化适应。总之,亚投行推动受援国基础设施治理结构重塑的核心在于,通过相应规则的制定,与受援国协同推动基础设施项目治理机制从外生规则输入向本土治理能力提升的转变。
(三)技术结构强化
面对全球南方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着诸多技术层面的困境,亚投行明确将推动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与互联互通作为核心使命。特别是2021年全球公共卫生危机爆发以来,亚投行将其投资业务拓展至数字基础设施领域,并基于“面向未来的基础设施”发展框架,确立“面向技术的基础设施”为重点投资方向之一。一是外来技术的当地适应性问题。这是全球南方基础设施技术有效引进和可持续应用的长期制约之一,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例,大量引进欧美绿色设备及技术在高温、高湿、沙尘等复杂自然环境中故障率显著偏高,凸显了外来技术在地适应性改造的现实需求。对此,亚投行强调技术引入初期对本地环境和运维条件的融合。例如,亚投行于2024年与全球适应中心达成合作协议,围绕水利、交通、能源等领域开展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能力建设,将气候风险评估和发展韧性纳入重点项目内容,从而成为推动技术在地适应性的重要路径之一。二是绿色与数字技术领域的鸿沟问题。亚投行将“科技赋能基础设施”确立为自身核心发展目标,致力于推动数字基础设施的覆盖与相关知识体系的建设,以弥合全球南方国家面临的技术鸿沟。例如,在巴西担任二十国集团主席国期间,亚投行聚焦全球南方国家在数据治理、网络安全、跨境数据流通等方面技术能力建设,旨在增强其数字主权与监管能力,构建更公平、包容、可持续的全球数字基础设施治理体系。三是技术依附与低附加值路径锁定。亚投行注重培育受援国本地技术生态及其对全球技术价值链的嵌入能力,支持构建以“研发—应用—标准”为核心的本地技术能力建设,提升区域在技术自主创新与标准制定方面的能力。
总之,亚投行通过融资、治理、技术等方面的努力,以推动全球南方基础设施的结构性变革。这些努力在一些典型案例中也得到了充分彰显,体现了亚投行在全球治理与人类发展等方面的责任担当。
典型案例及其重要经验
在亚投行支持的项目中,以下三个较为典型,并在其推进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经验,为此后类似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一)三个典型案例
1.融资结构主导
印度国家投资与基础设施基金(NIIF)是印度政府主导设立的、以商业化股权投资方式推动基础设施发展的主权锚定投资平台,致力于投资印度的基建平台及具有高成长潜力的基建公司,并帮助地方基建项目吸引公共养老基金、捐赠和保险公司等全球长线投资者出资,支持印度的基础设施建设。区别于单一项目贷款,NIIF采用“母基金—子基金—项目公司”多层嵌套的融资结构,通过平台化运作与股权投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6月15日,亚投行批准总额约3.24亿美元的3个新项目,其中就包括向NIIF提供1.5亿美元的股权投资,这同时也是亚投行首个股权投资项目。亚投行所提供的投资额占NIIF计划融资总额7.5亿美元的20%。
在该项目中,亚投行通过以下方式回应了全球南方国家基础设施的融资结构困境:一是有限股权参与下的融资机制创新。尽管不是主要出资方,但亚投行通过非主权股权出资方式参与项目融资,具有结构性参与的意义。这不仅缓解了对政府信用的过度依赖,也强化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作为母基金的锚定投资者,亚投行的加入有助于强化基金治理的规范化,使项目收益、绩效评估与退出机制更加透明,同时,其对环境与社会政策、信息披露、问责体系等制度要求也有利于保证基金在项目筛选、投资决策、退出机制等方面与国际标准接轨。二是信誉外溢机制下示范效应和资本杠杆的形成。亚投行的参与虽非主导,但其股权承诺能有效增强基金的信用评级,其参与本身构成了项目吸引外部资本的重要认证,通过信号效应和信誉外溢机制,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其他国际长期资本(如主权财富基金、养老金及保险资金)的参与信心。这一示范效应撬动了远超自身额度的外部融资,显著提高了该项目的资本使用效率。三是发展导向与市场化定位的协同作用。NIIF投资领域聚焦具备稳定现金流与增长潜力的基础设施平台,兼顾发展与市场回报的双重目标。亚投行通过在项目中嵌入治理标准与环境社会政策等方式,将可持续金融原则纳入基金治理体系,在不改变NIIF自主运作逻辑的前提下,提升了项目遴选、环境审查及责任约束的规范化水平。
总之,亚投行的这种投资模式,展示了多边开发机构在全球南方国家融资体系重塑中的新功能,即以有限的资本输入带动广泛的融资结构变革。如此,亚投行成为推动全球南方国家基础设施融资模式向多元化、协同化方向演进的关键驱动者之一。
2.治理结构主导
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地区供水和卫生系统建设(BRWSSP)项目是亚投行在乌兹别克斯坦发起的首个水务主权贷款项目,是其在中亚地区探索基础设施治理结构转型的重要起点。该项目于2020年获批3.85亿美元主权贷款,2022年追加2.484亿美元融资。该项目覆盖布哈拉地区的多个区域,向受援国提出供水覆盖率(54%)和污水处理服务覆盖率(34%)的绩效目标。
在该项目中,亚投行通过以下方式回应了全球南方国家基础设施的治理结构困境:在改善项目执行中的管理碎片化问题方面,亚投行推动乌兹别克斯坦住房与公用事业委员会设立跨部门项目协调小组和执行机构,通过整合工程、环境与社会、财务管理等部门,实现项目招投标、保障文件执行、财务核拨等职能的统一执行,并为协调小组调配具有多边开发银行项目背景的专业团队,以两地派驻的方式提供指导,强化项目执行的连续性。在确保项目执行过程中问责机制的运行方面,亚投行要求将供水覆盖率、水质合格率、泄漏率、运营成本回收率等绩效指标写入项目融资协议和承包合同条款,并纳入季度执行监测和年度绩效审计。同时,项目还建立了多层级的监督与反馈机制,设立了涵盖公众、水务工人等的两级申诉机制,形成了广覆盖、可追责、可响应的申诉体系。在外生管理规则的本土适配性问题方面,亚投行与受援国签订了专项技术援助协议,为其地方水务机构提供环境社会影响评估、合同监督、水质监测等方面的定期培训和驻场指导,以弥合外来规则和本土执行能力的差异。同时,还选择导入节能型的施工技术和水资源利用效率控制技术,邀请地方政府、水务用户、妇女组织等举行公众咨询、社区听证等,既要求确保规则设计契合当地情境和行政惯例,同时也要求确保项目的广泛接受度。
总之,该项目展现了亚投行在提供融资支持之外,如何积极推动受援国基础设施项目的治理结构变革。
3.技术结构主导
印度尼西亚通信与信息部于2018年启动高通量通信卫星(SATRIA)项目,总投资为4.35亿美元,亚投行于2020年9月批准对该项目1.5亿美元的长期贷款,采用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运营的融资模式,由印度尼西亚卫星运营商努山塔拉太平洋卫星公司牵头,组建项目公司负责运营。在SATRIA项目中,亚投行主要通过技术绩效挂钩机制、强化印度尼西亚本地企业能力培育、减少技术的外部依赖等实践路径设计,为项目目标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和资源支撑,助力推动受援国基础设施项目的技术结构变革。
需要注意的是,该项目自身在设计阶段就明确了弥合数字技术鸿沟、提升偏远地区基础通信能力、支持远程教育与公共服务等目标,因此,亚投行对该项目的参与和支持并未改变项目既定目标,而是进一步为目标实现提供了外部推动力和保障。例如,在本地技术能力构建方面,区别于短期技术转移,亚投行在融资协议中明确设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本地参与比例、自主运维能力等关键指标,强调知识积累与技术转移的重要性,推动印度尼西亚在高通量卫星独立运行上的技术和制度双重维度的提升。又如,在减少技术依附方面,该项目通过国际技术力量向本地企业有条件地释放关键知识产权与操作经验,推动本土企业在技术层面实现由单方面配合到主导的转变。在这一过程中,亚投行通过明确本土企业在项目全过程中的主导权、参与技术方案制定、供应链协调和服务交付,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为本土企业在全球通信价值链中的实质性能力积累发挥了积极作用。
总之,该项目展现了亚投行如何通过项目平台推动受援国的本地技术能力培育和技术生态建设,一定程度体现了亚投行对受援国基础设施的技术结构重塑。
(二)比较分析与经验总结
亚投行自成立以来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成功经验,推动了工作机制的完善。
1.从外部资金供给者到结构变革推动者的转变
对上述案例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十年来,亚投行推动受援国基础设施建设的结构性变革,经历了从融资模式创新到治理本地化、再到技术共建的渐进演变,体现出其由外部资金供给者向制度的结构性参与者的角色转型。例如,在融资结构变革方面,其早期项目NIIF主要通过混合融资与锚定投资,以股权参与的方式取代传统主权贷款的模式,参与受援国对于自身多层级、多主体融资生态的形成过程,其核心目标在于弱化单一主权信用依赖,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基础设施领域。这标志着亚投行的融资模式从开发性金融向市场化运作机制的转变已初步实现。又如,在治理结构变革方面,在BRWSSP项目中,亚投行强化了项目执行各环节的治理协同性与管理规则的本地化适应。
亚投行推动全球南方国家基础设施转型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在十年实践中,通过经验的探索、形成与迭代逐步演进的结果。其核心特征在于实现了援助逻辑的三重转型:从资金供给型援助转向结构性参与型合作,从外生规则移植转向规则共建共管,从技术依附转向知识协同与自主培育,形成以去中心化、强化主体性和协同合作为特征的参与逻辑。这是亚投行自身在全球多边开发体系中的角色变迁以及对传统多边开发银行援助逻辑的超越,也能够助力全球南方国家突破自身基础设施建设在融资、治理与技术维度长期面临的结构性约束,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制度创新的实践样本。
2.从结构性参与到制度扩散的转变
亚投行模式是否能在更广泛的发展中国家复制,取决于三个重要条件,即制度兼容性、市场基础和治理能力。首先,制度兼容性是可复制性的首要前提。亚投行模式的核心之一在于多边协同与非附加条件原则,其成功依赖于成员国对“共商共建共享”理念的认同。对于政治结构分散、跨部门协调能力有限的国家,复制该模式需要配套的制度培训与项目管理体系建设,以确保规则执行与治理协同。其次,市场基础决定了融资机制复制的可行性。亚投行的混合融资模式依托于较为成熟的资本市场与金融中介体系。如果本地市场发育过于落后,社会资本动员与风险分担机制将受到极大约束,难以实现“以小撬大”(即以有限公共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效果。因此,培育长期资本、完善风险缓释机制并推动项目债券与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最后,治理能力与技术能力的互动是模式复制的内在条件。亚投行的实践经验表明,融资、治理与技术须形成良性闭环,若治理能力不足,融资效率难以保障;若缺乏技术吸收能力,项目可持续性亦将受限。
可见,亚投行模式的复制并非规则和制度的直接移植,而要根据不同国家的发展阶段和政治环境因地制宜地嵌入。同时也应注意到,这种嵌入并不意味着亚投行模式的普遍适用,其可复制性还受制于不同国家的政治环境和发展阶段。因此,亚投行经验的可复制性更多体现在机制层面的启示,而非模式层面的移植。其核心价值在于为全球南方国家提供一种以结构性变革为导向的制度创新路径——通过融资、治理与技术的协同推进,实现从外部支持到内生发展的转化。这种路径的可持续性取决于受援国能否在制度学习、市场培育与能力建设中形成自身的内生动力。
3.从结构性实践到制度创新的转变
长期以来,基于布雷顿森林体系形成的“中心—外围”格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长期在国际金融秩序中处于主导地位。亚投行的运作模式在实践中对现行国际金融秩序产生了三个方面的主要影响。首先是权力结构的再分配。亚投行强化了新兴经济体在全球金融治理中的话语权,其治理结构兼具权重分配与共识机制,突破了传统多边开发银行中“股权即权力”的逻辑,使国际金融秩序呈现由单极向多极转变的趋势。在此过程中,中国作为亚投行的发起国和核心成员国,国际金融影响力有所提升,为新兴经济体在全球发展治理中提供了制度性表达的平台。其次是发展理念的重构。与西方主导的条件性援助逻辑形成对比,亚投行倡导基础设施优先、需求导向、绿色与数字融合等理念,推动国际援助范式从传统的外生条件化向赋能型和结构性参与转变,这不仅有助于优化受援国的发展路径,也为多边金融机构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示范。最后是制度规范的竞争与融合。可以看到,亚投行与世界银行的环境与社会保障框架既存在趋同,也有差异,其规则内容的灵活性和开放性,使亚投行成为推动国际金融机构制度创新和规范竞争的重要力量。即“于竞争中的共存”的情境推动国际金融体系制度多元化发展,同时促使传统多边开发银行反思其治理模式和援助条件,形成更具弹性和适应性的全球发展治理体系。
综上,亚投行十年的实践不仅为全球南方国家提供了推动基础设施项目在融资、治理、技术等层面结构性变革的范式,也在宏观层面为推动国际金融秩序的去中心化重构以及全球发展治理的多元共治奠定了基础。同时,亚投行的发展经验也为中国的国际金融发展提供了参考,即通过制度创新与多边合作,中国能够在国际发展治理中以规则共建、能力赋能为导向,推动全球南方国家在促进自我发展的过程中为全球治理做出更多贡献。
结论与展望
亚投行在全球南方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中所扮演的角色已显著超越传统的资金供给方,初步展现了新型多边开发银行对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体系结构性变革的推动作用。在融资结构层面,亚投行通过需求导向的融资规则设计及相应的机制创新,推动了全球南方国家基础设施融资体系的结构性重构;在治理结构层面,亚投行致力于通过整合项目的执行环节、强化问责机制、提升规则的本土化适应,助力受援国基础设施治理能力的建设;在技术结构层面,亚投行通过制度安排、技术协同等维度促进技术的在地适应性、本土技术能力建设和生态培育,助力其构建更加可持续的基础设施技术体系。
通过对上述案例的总结分析可以看到,亚投行十年实践表明,其在全球南方国家基础设施领域的角色已由单一的资金供给者转向结构性参与者,涵盖融资、治理和技术三大维度。在融资上,通过混合融资和股权参与机制推动融资结构从政府主导向市场协同演进,实现“以小撬大”的效应;在治理上,通过整合项目执行、强化问责和本土化规则适配,提高受援国治理能力;在技术上,通过知识转移和制度安排建设本地技术能力,减少对外部依赖,推动技术内生化。亚投行实践不仅为受援国提供了可持续基础设施能力,也推动了国际金融体系权力多极化、发展理念多样化和制度规范创新。
此外,还应该注意到,作为成立仅十年的新型多边开发机构,亚投行仍处于发展初期,面临着成员国制度环境差异大、项目风险高、技术标准多样化等挑战,如何平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与高标准要求、协调私人资本的引入和公共责任的分担、结合在地差异和国际规范建立有效的技术评估体系,这些问题仍需要持续探索和完善。
展望未来,亚投行应聚焦项目的区域布局拓展和多边合作机制建设,注重规则标准的完善和受援国能力的建设提升,进一步强化其在全球南方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及全球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引领作用。在区域布局拓展方面,应加大对非洲、拉丁美洲等区域的基础设施投资,特别是绿色转型、数字基础设施和气候韧性领域,推动全球南方国家自主发展能力和本土技术体系的构建;在多边合作层面,应进一步加强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联盟等多边机构的协调合作,促进跨组织、跨区域的项目共建和联合融资,避免资源的重复配置;在能力建设方面,可以通过知识共享平台、政策咨询和人才培养等举措,支持成员国提升基础设施治理能力,增强全球南方国家的发展自主权和制度自洽性,进一步巩固其作为发展合作新型引擎的地位。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