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明冉:王夫之对王阳明的批判和继承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975 次 更新时间:2025-10-09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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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明冉  

 

摘要:王夫之对王阳明表面上作了激烈的批判,将其学说视作明亡的原因。仔细考察之后发现,王夫之的批判虽有合理之处,但也存在明显的误解。王夫之将“知行合一”理解成“销行以归知”,以知代行;而不知王阳明强调的是知行并进合一,是一个知、行相续的整体,是诚于道德实践的写照。王夫之指控王阳明“阳儒阴释”,却忽视了王阳明与佛教的本质区别在于其“一循于理”或一于仁义。相反,王夫之在“性之得”和“学之得”的区分上重拾王阳明的良知说;在知行关系上发展王阳明的知行并进合一,成为“知行相资以为用”;在正心诚意上,发展了王畿的思想,提出“正心先于诚意”;在理欲关系上,发展王阳明的“天理人欲不并立”,成为“天理即寓于人欲之中”,强调以理制欲。

关键词:王阳明; 知行合一; 良知; 心即理

 

王夫之在《张子正蒙注》等书中激烈地批判陆九渊和王阳明,认为他们的学说导致了宋朝和明朝的灭亡;又在《读四书大全说》《尚书引义》《俟解》等书中,激烈地批判王阳明的良知说、心即理说和知行合一说。由此,嵇文甫、陈来等学者将王夫之的学说总结为“宗师横渠,修正程朱,反对陆王”。[1]109[2]7但是,王夫之果真对王阳明完全排斥吗?Ian McMorran、曾昭旭已经指出,王夫之暗地里继承了王阳明的良知说或本心说。[3]100[4]302其实,王夫之对王阳明思想的吸收远不止本心说,他对“学之得”和“性之得”、理欲、知行等的论述,无不显示出其对王阳明思想的继承。下面我们先分析王夫之如何批判王阳明,再评价王夫之的批判是否中的。

一、王夫之批判王阳明“阳儒阴释”

在《张子正蒙注·序论》中,王夫之述说了理学的发展脉络,认为朱熹后学沉溺于训诂,缺乏实行,于是陈献章(白沙)起来纠正他们。陈献章的名言是“以自然为宗”[5]252,反对被外在的礼节束缚,一切顺着本性而行。但是,王阳明却借此推出了他“阳儒阴释”的良知说,一切顺着良知而行,不需假借。王夫之之文曰:

然而遂启姚江王氏阳儒阴释诬圣之邪说;其究也,为刑戮之民、为阉贼之党皆争附焉,而以充其无善无恶、圆融理事之狂妄,流害以相激而相成,则中道不立、矫枉过正有以启之也。[6]10-11

在王夫之看来,王阳明的良知说认为本心无善无恶、理事圆融无碍,一旦悟得本心或良知,即可成圣。于是,罪犯、太监都争着附和,利用良知说的无善无恶来洗去他们的内疚或罪过。由于佛教的空观也超越善恶,王夫之批评王阳明贩卖佛教的空观作为良知说,导致人们缺乏为善去恶的修行,造成了明代末期社会风俗的败坏。这也解释了王夫之为什么要坚持心的本体是仁、是中道,以区别于王阳明的无善无恶。

王夫之举出几条王阳明阳儒阴释的证据。一是王阳明的天泉证道:

王龙溪、钱绪山天泉传道一事,乃摹仿慧能、神秀而为之,其“无善无恶”四句,即“身是菩提树”四句转语。[7]488

王夫之认为王阳明是在模仿禅宗五祖弘忍传道给慧能和神秀。从形式上看,神秀认为人心如镜需要时时拂拭,钱德洪(绪山)的次于“利根之人”着实为善去恶,与之相似;慧能一悟皆空,王畿(龙溪)的“利根之人一悟本体即是功夫,人己内外一齐俱透了”[8]258与之相似。王阳明“无善无恶心之体”四句,将心比作明镜,以明镜无尘比喻心无善恶,要求学生知善知恶、为善去恶,从而恢复心体“无善无恶,是谓至善”[8]66的状态。考虑到一个人只有崇拜或认可另一个人才会模仿他,王阳明的天泉证道无疑显示出他对佛教的认可。二是王阳明时而引用佛教的语句来解释良知。一则将良知比作佛教的“正法眼藏”[9]178-179;一则将良知比作本来面目,又把格物致知比作佛教的“常惺惺”。如:

“不思善、不思恶时,认本来面目。”此佛氏为未识本来面目者设此方便。本来面目即吾圣门所谓良知,今既认得良知明白,即已不消如此说矣。

“随物而格”是致知之功,即佛氏之“常惺惺”,亦是常存他本来面目耳。体段工夫大略相似,但佛氏有个自私自利之心,所以便有不同耳。[8]137

这样做,无疑会引起读者的误解。比如陈来就认为,“良知不仅是儒家的本心,也同时是佛家的妙智”[10]227。所以,王夫之批评说:

至姚江之学出,更横拈圣言之近似者,摘一句一字以为要妙,窜入其禅宗,尤为无忌惮之至。[7]489

意思是,王阳明选择用禅宗来解释一些圣人的言语,可谓无忌惮之至。

王阳明不仅方法上引用佛教,其精神境界上也类似于佛教的超越是非、无所执着。比如,《传习录》第165条,陆澄(原静)请问《大学》以“心有好乐、忿懥、忧患、恐惧”为“不得其正”,以及程子(程颢)所谓“圣人情顺万事而无情”,认为“学务无情,累虽轻,而出儒入佛矣,可乎?”王阳明直接用明镜无执比喻“情顺万事而无情”,并说“‘无所住而生其心’,佛氏曾有是言,未为非也”。[8]142-143《书汪进之太极岩二首》又说:

一窍谁将混沌开?千年样子道州来。须知太极元无极,始信心非明镜台。

始信心非明镜台,须知明镜亦尘埃;人人有个圆圈在,莫向蒲团坐死灰。[9]772

第一首讲述的是周敦颐的太极图。“一窍”指心的灵明,即良知。“道州”即道县,周敦颐的故乡。第一句的意思是,周敦颐发明了太极图,使人们走出混沌。“太极元无极”即《太极图说》中的“太极本无极”。“心非明镜台”借用慧能的偈——“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佛性常清静,何处有尘埃!”[11]16——来比喻良知不可被看作一个死物,而应无所执着,才能应物无穷。第二首中的“心非明镜台”“明镜亦尘埃”继续陈说良知不是一个固定的东西,而是无方无体的。倘若将良知当作明镜一样的东西,那就无异于尘埃了,反而悟不得良知。所以最后说“莫向蒲团坐死灰”,意思是不要认为良知有定所,不要堕入“空”的地步。王阳明的这两首诗借用禅宗,比喻良知就像佛教的空,不可有心去求,不可指定方所。

基于此,王阳明要求人们反求内心,体悟良知,而对外在的名物度数较为轻视。徐爱问:“至善只求诸心,恐于天下事理有不能尽。”阳明的回答是:“只在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用功便是。”[8]8郑朝朔问:“至善亦须有从事物上求者。”阳明反问:“至善只是此心纯乎天理之极便是,更于事物上怎生求?”[8]9既然良知人人共有,只需反求内心、去除私欲,即可恢复。于是,阳明后学王畿、李贽之类,直接倡导蔑视社会礼法,成为狂者。王夫之对此深恶痛绝,大加批判。在《张子正蒙注》中,他接着张载对佛教的批判,展开对阳明学派的批判。

近世王氏良知之说正若此,一以浮屠言语道断、心行路绝、迥脱根尘、不立知见为宗。[6]370

王氏之学,一传而为王畿,再传而为李贽,无忌惮之教立,而廉耻丧,盗贼兴,中国沦没,皆惟怠于明伦察物而求逸获,故君父可以不恤,肤发可以不顾。陆子静出而蒙古兴,其流祸一也。[6]371

在王夫之看来,王阳明的学说到了王畿和李贽之时,已经变成了社会礼法和道德体系的破坏者,特别是王畿的心、意、知、物皆无善无恶的学说和李贽的童心说,前者将善恶混淆,后者直接认定本能欲望为良知。既然善恶混淆、欲望至上,顺着自己的私心私欲即是圣人,那么忠信廉耻就会被瓦解,以致于国破家亡。“一以浮屠言语道断、心行路绝、迥脱根尘、不立知见为宗”就是说良知说类似于佛教的空,言语道断,不可说、不可执。其实,当王阳明要求反求内心去体悟良知,而轻视外在礼法时,他就已经将体悟良知变成了一种神秘体验,类似于佛教的顿悟。

当然,王夫之将宋亡归因于陆九渊(子静)、将明亡归咎于王阳明,未免夸大其词。因为他犯了本末倒置的错误。纵观历代之灭亡,常常是先有朝政腐败,继有清议歌谣。等到清议歌谣不为统治者所接受、遭到镇压时,人们就开始清谈、纵欲。所谓清谈,就是谈一些与现实政治无关的山川花木,以避免政治迫害。魏晋如此,明末也是如此。虽然王夫之也说,有申韩之治,则必然有老庄、浮屠之空谈。但是,正是因为王夫之不敢直接挑战君主专制,他才不断地苛责士人和学者。明朝社会的腐败、王阳明李贽学说兴起的原因,正是黄宗羲所说的帝制专制。换言之,陆九渊、王阳明学说的兴起,只是果,不是因,他们承担不起宋亡、明亡的责任。

二、王夫之对知行合一说的批判

在分析良知说时,王夫之首先指出陆九渊和王阳明“销行以归知,终始于知”[12]312,缺乏真正的道德修养。他说:

若夫陆子静、杨慈湖、王伯安之为言也,吾知之矣。彼非谓知之可后也,其所谓知者非知,而行者非行也。知者非知,然而犹有其知也,亦惝然若有所见也。行者非行,则确乎其非行,而以其所知为行也。以知为行,则以不行为行,而人之伦、物之理,若或见之,不以身心尝试焉。[12]312

这里的“知”相当于良知,“行”相当于致良知。王夫之的意思是,王阳明等人推出“知行合一”的目的在于纠正朱熹的知先行后。但是,他们所谓的知不是真知,他们所谓的行也不是道德行为。他们的根本是以知为行,诡其名曰“知行合一”,其结果是无所行动,无所修养。

将上述论断验之于王阳明的言论。虽然王阳明声称要致良知于事事物物,使事事物物皆得其理。[8]100但是,对于良知是什么,王阳明却含糊其词。一会说,致良知就是“集义”[8]147,而义又是内心的分寸感,缺乏明确的界定。一会说良知是天理,是天理之条理,是礼,但他又把礼内化为心的条理,因而缺乏外在的参考标准。他说:

是礼也,其发见于外……炳然蔚然,其条理节目之繁,至于不可穷诘,是皆所谓文也。是文也者,礼之见于外者也;礼也者,文之存于中者也。文,显而可见之礼也;礼,微而难见之文也。[9]266

这样一来,虽然王阳明强调行动的真切性,但是由于良知只是内心的道德感,且不同人的道德感各不相同,于是很容易流变为意念的狂发。而且,没有外在的规范,仅靠道德感而行,怎么能说是道德实践呢?简单地说,王夫之认为王阳明等人以良知或意念为知,只要意念发动就是行了;由于缺乏外在的规范,从而使他们的知行合一只能导致无标准的妄行,而不是道德修养。

王夫之进一步从知和能的关系,揭示出知行相需,而不是简单的合一。他从《周易》乾坤二卦的“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提出乾坤并建、知能互用的学说,指出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重知废能。他说:

乾坤并建于上,时无先后,权无主辅……然则独乾尚不足以始,而必并建以立其大宗,知、能同功而成德业。先知而后能,先能而后知,又何足以窥道阃乎?异端者于此争先后焉,而儒者效之,亦未见其有得也。[13]989

意思是,天与地、知与能共同合作创造了万物,那些倡导先知后能(先知后行)、先能后知(先行后知)的人,都不足以理解真正的知能(知行)关系。“异端”是指佛教禅宗,“知有是事便休”[12]312。“儒者”是指朱熹的知先行后和王阳明的良知说,都重视知识而略于实践。

然后,王夫之诉诸孟子,指出王阳明故意略去良能,单提良知。他说:

孟子言良知良能,而张子重言良能。盖天地以神化运行为德,非但恃其空晶之体;圣人以尽伦成物为道,抑非但恃其虚灵之悟。故知虽良而能不逮,犹之乎弗知。近世王氏之学,舍能而孤言知,宜其疾入于异端也。[6]121

意思是,孟子不但言良知,还言良能。张载则更重视良能,因为良能是能力,是行为的实现者。从知到行(能),还是有距离的。天地生成万物,依靠的是神化运行;圣人实现人道,是践行伦理,成就事物。二者都不是靠那空明的天空或虚灵的体悟就能实现的。因为即使有了良知,却没有能力去实现,这与无知也差不了多少。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和良知说,舍弃能力,空言良知,这就是他为什么堕入异端的原因。

证之以《传习录》,王夫之的批评是有根据的。王阳明坚信良知是一切道德原则的源头,六经都是良知的注脚。在第8条,阳明说:“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8]15在第139条,王阳明将良知比作规矩、尺度,犹如规矩、尺度可以画出和丈量方圆、长短,良知可以应接无穷的“节目时变”[8]107。据此,就不难理解他下面的论断了:“良知只是个是非之心。是非只是个好恶。只好恶,就尽了是非。只是非,就尽了万事万变。”[8]239但是,良知真的能应接万事万变吗?顾东桥就怀疑“专求本心”“必有暗而不达之处”。[8]95阳明的辩护是,只要尽到吾心的忠孝之诚,自然就践行忠孝了。其实,众所周知,内心的真诚与真实的行动之间,还是有很大距离的。阳明显然夸大了良知的修养功能。这样一来,他就将儒学修养转变成了一种主观的神秘体验。

为纠正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王夫之提出了“知行相资以为用”的主张。他说:

诚明相资以为体,知行相资以为用,唯其各有致功而亦各有其效,故相资以互用,则于其相互,益知其必分矣。同者不相为用,资于异者乃和同而起功,此定理也。不知其各有功效而相资,于是而姚江王氏知行合一之说得借口以惑世;盖其旨本诸释氏,于无所可行之中,立一介然之知曰悟,而废天下之实理,实理废则亦无所忌惮而已矣。[14]1256

意思是,知行各自独立,各有自己的功效,不可等同。因此,二者可以互相帮助,成就事功或德业。王阳明不知道不同的东西才能相互为用,将知行合一或等同,误导人们杜足于良知或意念之中,缺乏真正的修行。他的主旨是佛教的顿悟,认为一旦悟得一个道理,就能一了百了,却不知道天下的实理无穷,需要认真地、逐渐地认识和践行。王夫之的批评有一定根据,比如,王阳明曾说:“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8]198这是将意念或认知当作了行动,虽然王阳明的本意是强调知行是一个连续的整体过程。

王夫之进一步认为,知行虽然相资为用,但是从功能上说,行比知更重要。“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12]314为什么呢?因为知只有通过行,才能证实其正确与否;而行不需要知来证实,只需要知的指导。通过行动,人们可以获得知识;死守知识,人们并不能够成功的行动。比如游泳,知识再多,不下水行动,终究不知道如何协调四肢、如何换气。所以,王夫之断言:“君子之学,未尝离行以为知也必矣。”[12]314

三、王夫之批心即理说

王阳明将良知等同于天理,认为人人生来自有天理,只要发明出来,自然能够处事得当,成为圣人。这就是王阳明说的“人胸中各有个圣人”[8]187。当顾东桥反对专求本心,认为考察物理,内外兼修,才是圣门知行并进之道时,阳明的回答是:

心之体,性也,性即理也。故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无孝亲之心,即无孝之理矣;有忠君之心,即有忠之理,无忠君之心,即无忠之理矣;理岂外于吾心邪?[8]95

徐爱也有同样的疑问:“至善只求诸心,恐于天下事理有不能尽。”王阳明的回答也类似:

心即理也。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

且如事父不成,去父上求个孝的理;事君不成,去君上求个忠的理;交友、治民不成,去友上、民上求个信与仁的理,都只在此心。心即理也,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以此纯乎天理之心,发之事父便是孝,发之事君便是忠,发之交友、治民便是信与仁。只在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用功便是。[8]8(1)

首先,心外无理,心与理是合一的。理不在心外事物上,忠、孝等道德原则不可在君、父身上寻求,只可求诸自己的内心。其次,理是心意投射到事物上,所以说有孝亲之心,就有孝之理,将纯乎天理之心发出来侍奉父亲就是孝。《传习录》第300条说得更为清楚。当学生问程颐的“在物为理”时,阳明纠正说:“在物为理,‘在’字上当添一‘心’字。此心在物则为理,如此心在事父则为孝,在事君则为忠之类。”[8]267这样一来,王阳明完成了心理合一的论证,强调人们诚意于道德修养,认为只要有一颗诚心,自然能够去除私欲,自然能够事事得当。但是,王阳明一没有说清良知或天理是什么,如何界定一个人体悟到了天理也没有可见的标准。二是既然“心在物则为理”,凭什么断定这个在物之心一定是天理,而不是私欲或私意?

王夫之首先就否定心与理一,反对心即理。在他看来,心是认知心,理是道德原则。心可以认识理,顺理而行,但心不是理。他说:

以本言之,则天以化生,而理以生心。以末言之,则人以承天,而心以具理。理以生心,故不可谓即心即理,诿人而独任之天。心以具理,尤不可谓即心而即理,心苟非理,理亡而心尚寄于耳目口体之官以幸免于死也。[15]1112

意思是,心最初是顺自然之理而形成的,心形成后,具有认知能力,就可以储存各种道理。从顺理而生成心的角度,不可说心即理。从心储藏理的角度,更不可说心即理。即使心中无理,如初生婴儿,心仍是肉体器官,照样发挥着认知功能。换言之,王夫之坚持心、理为二,也不认可心自发便可以孝。王夫之以慈为例,指出人性中虽有慈之理,但是必须有子之后,才可感应而出。没有子之时,没有感应,心认识不到慈之理,不可说心中有慈之理。因此,不可说“心外无理”。至于“理外无心”,王夫之认为更不可能成立,因为心是一个认知工具,是灵明,它时刻都会超出理之外。总之,王阳明的心即理说,难以成立。

值得注意的是,王夫之从“理以生心”和“心以具理”两个角度驳斥了心即理说。但是,王夫之并没有明确“理以生心”之“理”和“心以具理”之“理”是否相同。从王夫之“理亡而心尚寄于耳目口体之官以幸免于死”的论述可以看出,这两个“理”的内涵是不同的。具体来说,“理以生心”之“理”是形成心的气的理,“心以具理”之“理”是心中所包含的理。后者不同于前者,否则,王夫之就不能说“理亡而心尚寄于耳目口体之官以幸免于死”了。下面这段引文证实了这个推断。

心之为德,只是虚、灵、不昧,所以具众理、应万事者,大端只是无恶而能与善相应,然未能必其善也。须养其性以为心之所存,方使仁义之理不失。[15]1077

这里有两条是明确的:一是心具众理,但不是理。二是心所具之理是性,是仁义之理。其实,在大多数情形下,王夫之所谓的心—理关系都是“心以具理”,二者乃是容器与内容的关系。据此,王夫之坚持心、理为二。心可以储藏众理,但必须主动地去理解它们。王夫之进一步提出了自己的学说:以心穷理,以性治心。他说:

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正以言心之不易尽,由有非理以干之,而舍其所当效之能以逐于妄。则以明夫心之未即理,而奉性以治心,心乃可尽其才以养性。弃性而任心,则愈求尽之,而愈将放荡无涯,以失其当尽之职矣。[15]1112

在王夫之的语境中,性即理也。[15]653,863,1076尽心和知性是两个功夫,尽心是要让心完全顺理而行,发挥其最大的认知能力;知性则是知道所要遵循的理。这不仅说明了心不是理,而且说明了心必须认识和遵循理,才能最好地发挥心的认知功能。当王阳明将心和理合一之后,任心而行,实际上成了任意妄为。

王夫之所说的心和性,对应于王阳明的灵明和德性之知。一方面,王阳明将良知视作灵明,是精气的感应之几,是天生的认知能力。朱得之记述阳明之语说:“所谓心者,非今一团血肉之具也,乃指其至灵至明,能作能知,此所谓良知也。”[16]683另一方面,王阳明将良知视作德性之知。王畿《钱绪山行状》说:“夫子曰:‘知乃德性之知,是为良知,而非知识也。’”[17]585“夫子”指的就是阳明。聂豹《困辨录》也说:“而误以知觉为良知,无故为霸学张一赤帜,与边见外修何异?而自畔其师说远矣。”[16]443阳明的学生黄直似乎看到了这种割裂,认为良知就是知觉到天理:“所谓有知觉者,只是有此理,不曾著在事物,故还是静。”[8]287这样一来,表面上是将灵明和德性之知(理)合一了。但是,既然有知觉和知觉对象之分,那就与阳明所坚持的心理合一或人心、道心为一[8]17的观点相矛盾。

王夫之的解决办法是将心、性分开,或者说将心分作两个层面:人心(心)和道心(性)。在王夫之看来,人禀受天命之性,本有道德伦理,并将良知视作德性之知。如果不遇到合适的时机、不受外界的感应,人心就不会认识到、感受到性中之理,比如上文的慈之理。于是,心应当认识性或理,并以理来指导心,完成道德修养。他说:

张子曰:“合性与知觉,有心之名。”性者,道心也;知觉者,人心也。 人心、道心合而为心,其不得谓之“心一理也”又审矣。[15]1112

这样,王夫之就将认知心和道德心(性)统一在一个心下了。虽然性也在心中,可以自喻,但是,由于受到气质的昏蔽,不经过反观省察,就不能体悟性或理。这样,他又回到了朱熹的道心和人心关系,也就是徐爱所说的 “道心常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听命焉”[18]14。例如,他说:

特此“从”之“以”之之心,专是人心,专是知觉运动之心,固为性所居,而离性亦有其体,性在则谓之“道心”,性离则谓之“人心”。[15]1086

仁为人心,故即与灵明之心为体;而既放以后,则仁去而灵明之心固存,则以此灵明之心而求吾所性之仁心。以本体言,虽不可竟析之为二心,以效用言,则亦不可概之为一心也。[15]1082

据此可知,王夫之认为人心就是认知心,相当于王阳明的灵明;道心就是性或仁。心如果知道且遵循性或仁,就是道心;如果不遵循,就是人心。这不是一物的两面,或者心的迷和悟的关系,而是两个不同的东西。这与王阳明将人心、道心视作杂、未杂,而不是两个事物的观点是不同的。

四、王阳明果真“阳儒阴释”吗?

王夫之批王阳明贩卖佛教思想,果真如此乎?在评价王夫之的指控前,我们先依据《王阳明全集》看一下王阳明的儒学特色及其思想与佛教的关系。

首先,王阳明是尊崇和依据六经的。在《示弟立志说》中,王阳明所追求的是成圣。他的方法是正诸先觉,考诸古训。他所谓的先觉是颜回、周敦颐、程颢和陆九渊,他所谓的古训是来自五经、四书的教诲,例如,“《书》谓‘惟精惟一’,《易》谓‘敬以直内,义以方外’,孔子谓‘格致诚正,博文约礼’,曾子谓‘忠恕’,子思谓‘尊德性而道问学’,孟子谓‘集义养气,求其放心’”[9]261。这些方法无疑也是王夫之所遵循的,所不同的只是各自的解释或侧重不同。

其次,王阳明思想的最终落脚点是儒家的仁、义和诚。虽然王阳明将五经当作“圣人之学具焉”[9]876,认为六经是“吾心之记籍也,而《六经》之实则具于吾心”[9]255,并声言:“盖《四书》《五经》不过说这心体,这心体即所谓道,心体明即是道明,更无二。此是为学头脑处。”[8]33他所谓的道心、良知即是仁义,他所批评的是朱熹后学不知变通、僵硬地遵守经书中的规定,更反对虚伪地遵行礼仪而没有真情实感。他虽然强调心无执著,“情顺万事而无情”,但是,他最终承认在仁孝方面必须有所著。在四十九岁时,他“尝闻海日翁病危,欲弃职逃归”,门人说他著相。他说:“此相安能不著?”[19]1277由此可见,王阳明的良知是以儒家的人情物理、孝悌仁义为核心的,是有别于释氏的灭人伦、求空寂的。

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并不是常人理解的以知代行,而是说知行是一个连续的整体。要保持知行相续,人心必须真诚,所以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强调的是诚,诚于心志、诚于行动。他说:

凡谓之行者,只是著实去做这件事。若著实做学问思辩的工夫,则学问思辩亦便是行矣。学是学做这件事,问是问做这件事,思辩是思辩做这件事,则行亦便是学问思辩矣。……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9]208

这里的关键在于“著实去做”“明觉精察”“真切笃实”,这些术语要求的是一个“诚”。在王阳明看来,只要真诚地去做一件事,从发念到行动是自然相续一体的,就是知行合一。这就是《中庸》“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的具体实践。换言之,只要一个人在起念做事时达到至诚的状态,他就自然会知行合一。王阳明常说的“如好好色,如恶恶臭。……亦只是形容一诚字。”[9]195因此,王阳明知行合一说的内涵,不在于知行是一、知行并进还是知行相续,而是知行时的“至诚”状态。“善能实实的好,是无念不善矣,恶能实实的恶,是无念及恶矣,如何不是圣人?故圣人之学,只是一诚而已。”[8]200

再次,王阳明虽然借用佛教的语言和方法,但他是有意识区别于佛教的。例如,他说:

佛、老之空虚,遗弃其人伦事物之常,以求明其所谓吾心者。而不知物理即吾心,不可得而遗也。[9]245

“物理”是指人伦交接之理。佛老摒弃人伦事物之常时,已经是有所执著、有所分别了,已经不是真正的顺应自然了。所谓的顺应自然,就像一个人珍爱自己身体的每一部分一样,没有偏私。这就是廓然大公,也就是“无人己,无内外,一天地万物以为心”[9]257的境界。相反,禅宗虽然悟空,但是刻意离弃父母妻子,这就是不空,这就是自私。既然是不空、自私,就是著相。所以阳明说:“佛怕父子累……都是为个君臣、父子、夫妇著了相,便须逃避。如吾儒有个父子,还他以仁;有个君臣,还他以义;有个夫妇,还他以别,何曾著父子、君臣、夫妇的相?”[8]204意思是,顺应天理自然,就是无私、不著相。据此可以明白,王阳明最后为什么归依儒学,为什么觉得自己被佛老迷误了三十年。

既然看到了圣人之学与佛老的毫厘之差,王阳明自然不再同意世俗所论的“仙、佛到极处,与儒者略同,但有了上一截,遗了下一截,终不似圣人之全。然其上一截同者,不可诬也”。王阳明认为,“但谓上一截、下一截,亦是人见偏了如此”。可见,他并不认可这个两截的区分。圣人之道,上下通贯,“更有甚上一截、下一截”。[8]44既然没有上一截、下一截的区分,当然也就不存在圣人之学与佛老上一截相同的问题。

王阳明虽然不承认“上一截同”的问题,他却给佛老的修行保留了一个位置,将它们看作圣人之道发用的一个方面。《年谱》记52岁言:

二氏之用,皆我之用:即吾尽性至命中完养此身谓之仙;即吾尽性至命中不染世累谓之佛。……圣人与天地民物同体,儒、佛、老、庄皆吾之用,是之谓大道。二氏自私其身,是之谓小道。[19]1289

这种类似判教的语言,将佛老视作“小道”,视作圣人之道的一个局部发用。我儒循天理以养生,这就是仙道,只是道教徒为养此身,堕入自私炼丹,方法错误。我儒致良知、大公无私以超越世俗,这就是成佛,只是佛教徒为了超越世俗,却要离家,堕入歧途。于是,阳明用圣人之道融摄佛老,而不是真正同意佛老有什么真理之处。

前面引文谈及,王阳明借用佛教的“不思善、不思恶时,认本来面目”来指导弟子体悟“本来面目”,借用佛教的“常惺惺”来要求弟子时刻体察“本来面目”。但是王阳明更重视的是“得意忘象”“得鱼忘筌”,所以他接着说“今既认得良知明白,即已不消如此说矣”。他更进一步否定佛教的境界,说“体段工夫大略相似,但佛氏有个自私自利之心,所以便有不同耳”。[8]137这说明王阳明只是吸收了佛教的方法,并不认可他们的境界。因此,陈来“良知不仅是儒家的本心,也同时是佛家的妙智”的观点值得商榷。

五、王夫之的批判再检讨

既然王阳明俨然儒门中人,为什么王夫之把他归为异端?首先,王夫之批判王阳明“阳儒阴释”,其根据是王阳明的良知说无善无恶,同于佛教的空。其实,这一点是不成立的。从《传习录》来看,王阳明的“无善无恶”不是佛教的超越善恶或混淆善恶,完全无所执著,而是“一循于理”。《传习录》第101条载:

佛氏著在无善无恶上,便一切都不管,不可以治天下。圣人无善无恶,只是“无有作好”“无有作恶”,不动于气;然“遵王之道”,会其有极,便自一循天理,便有个裁成辅相。[8]66

这个“裁成辅相”便说明了阳明不仅要静,还要动。他的动是循理而动,而不是肆意妄为。这就落到了儒家的人文关怀和社会伦理。在《传习录》第250条,阳明说得更加清楚:“心之本体原是不动的;只为所行有不合义,便动了。”[8]229

王夫之之所以将“无善无恶心之体”当作佛教的空,一是延续了陈建与张烈“于其与禅之关系则夸张之,关于其批评禅学则忽略之”[20]73,一是出于王畿“四无说”和李贽的“童心说”对道德体系的解构及其对明朝灭亡的悲愤而作出的愤激之语。那么,王阳明的良知说与佛教的真实相似处是什么?个人认为不在无善无恶,而在王阳明将发明本心、体悟良知完全内化成一种神秘体验,失去了外在规则,导致学生误将意念或私欲当作良知。这样,王阳明轻视外在规范、名物度数的行径和后果,与禅宗的不立文字、直指本心的破坏作用类似。

其次是心即理说。王阳明将认知心(人心)和道德心(道心、德性之知)合而为一,自有他的根据。因为人在成长过程中,道德心与认知心一起,受到社会风气和教育的熏陶而成。对大多数人来说,等到道德心成为第二本性,就觉得忠孝等行为是自然而然、不假外求的。王阳明的疏忽在于没有认识到这个第二本性是后天养成的,以至于认为良知万能,“夫良知之于节目时变,犹规矩、尺度之于方圆、长短也”[8]107。这一点确实抽空了道德修养的外在规则,导致了其后学李贽等人的任心而为。王夫之的批评基本上中的,但是王夫之将性(理)当作“性之得”,认为性(理)是外在规范的根源,是天命之性,同样没有认识到道德的社会建构的本质。

再次是知行合一说。王夫之认为王阳明“以知为行”,显然没有完全理解王阳明的“知行合一”的含义。如前文分析,王阳明提出“知行合一”,强调的是知行相续,是诚于自己的意念,并将之付诸行动。例如:

就是称某人知孝、某人知弟,必是其人已曾行孝、行弟,方可称他知孝、知弟;……又如知痛,必已自痛了方知痛;知寒,必已自寒了;知饥,必已自饥了。知行如何分得开?此便是知行的本体,不曾有私意隔断的。圣人教人必要是如此,方可谓之知;不然,只是不曾知。此却是何等紧切著实的功夫,如今苦苦定要说知行做两个,是甚么意?某要说做一个,是甚么意?若不知立言宗旨,只管说一个两个,亦有甚用![8]10-11

这段话显然不是说知行相同或合一,而是说只有切实行孝了、痛了、寒了、饥了,才称得上知孝、知痛、知寒、知饥。而这些行动和经验正是诚的表现。换言之,知行合一是真切体验下的知行相续,而不是简单的知等于行,或知异于行。因此,当王阳明说“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他的意思是知行相互支持,与王夫之的知行交相为用,没有什么区别。王阳明说:

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失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即如来书所云“知食乃食”等说可见,前已略言之矣。[8]95

这里强调知行不离,反对知行两截,但并不是说知就是行。“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的意思是,真知是行动的先驱,是为行动做准备的,直到付诸行动之后,知才知得真,才得到证实。“知食乃食”等说,也是说先知食物可食,食之后乃可证明所知确实正确。整个过程强调的是从知道到行动的整体性,而不是知、行谁先谁后,更不是知、行等同。这样,“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就可以理解为,知道得真切,已经是行动的开始了。行动中明察条理,本身就含有知。行虽开始于知,但是在整个过程中,知行互相支持,合一并进。

那么,王阳明知行观的缺陷是什么呢?我们认为,是他将“致良知”当作行。联系到他所说的“意之所在便是物”,物就是事。致良知就是将自己心中的良知投射到事事物物上,使它们具有天理。但是,问题在于王阳明的良知是不确定的,没有明确的规则可循,于是,致良知就容易流变为将自己的意念、私欲投射到外物上。王阳明将良知等同于天理,动辄以天理为准则,而又很少说清楚天理是什么。唯有《传习录》第9条说:“‘礼’字即是‘理’字。”[8]16但在《博约说》中,他又将礼内在化(见前引文)。这样,礼和理都是内在的道德感,外在的名物度数统称作文,包括礼仪三百,威仪三千。这样,所谓的明天理、存天理是否就是按照这些仪则行事呢?阳明唯有在《示弟立志说》中要求正诸先觉和考诸古训,前者要求“唯先觉之为听”,后者要求在五经、四书中寻求去人欲而存天理之方。这说明,王阳明不得不诉诸外在规范,以存理去欲。但是,王阳明更多的是让学生反求未成熟的道德感,以之作为良知,来去除私欲。这就难怪其后学李贽等人倡导“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21]21了。

六、王夫之对王阳明的继承和改造

前文已经指出,第一,虽然王夫之将知行合一误解成“销行以归知”“以知代行”,却吸收了王阳明知行并进的思想。他将良知视作知,将良能视作行,用良能补充良知,发展出“知行相资以为用”的学说。兹不赘述。与“知行相资以为用”相关,他提出 “内外,交相维、交相养”(内在良心与外在礼节相互支持)的主张。这是针对王阳明专求本心(良知)的缺陷而发的。他提出内心的诚意必须有外在的表现,否则,谁知道你心中真诚与否?这就是循行的礼仪。而且,礼节不仅是内心真情的表现,也是维持和激发内心真情的方式。他说:

内外,交相维、交相养者也。既饰其外,必求其内,所以求君子之尽其诚;欲动其内,必饬其外,所以导天下而生其心也。……故曰:“以礼制心。”心有不存,而礼制之。其外无别,则内之存与不存,又奚以辨哉?[22]422-423

接着,王夫之指出了轻视礼节(名物度数)的危险,认为粗衣疏食是为了约束和维持孝子的哀痛之情,锦衣玉食反而会使孝子心荡神驰,忘记孝思。鸟兽在其同类死时,啾啾哀鸣,由于没有外在的礼仪束缚,很快就忘了。夷狄野人也是如此。因此,礼节是表达贤人的哀痛之情的,也是感发常人的孝思的。最后,王夫之将矛头直接转向王阳明的流毒:

邪说逞,人道息。凡今之人,皆曰:臣忠、子孝、兄友、弟恭,求其心而已。 而心之不可问者多矣。不仁哉杜预之言,以贼天下有余也![22]423

这是借批评杜预来批评阳明后学。王夫之的言下之意是,阳明后学皆认为自己顺良知行事,由于没有外在的礼节作为表达方式,谁知道他们内心是良知还是私欲呢?这可以说是针对李贽“童心说”而发的。

第二,令人惊奇的是,当王夫之强调“性之得”优于“学之得”时,完全背离了其“内外,交相维、交相养”的原则。在评价子张的言语——“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论语·子张》)时,他指责子张的这种主张只是遵循外在的规范以行事,并没有真情实感于其内心。子张只是针对不同的场合和事情,遵循相应的规则和礼仪,自己心中并没有主张,并不明白道之根源和本质在于“仁”或恻隐之心。他认为,子张所信的是外在之规则,即“一成之名法”,而对“死生之理、取舍之衡、通神合漠之诚、恻怛根心之实,一率夫吾心不容已之天德”则不知。[15]879这个应当知的东西就是仁,就是人自然而有的恻隐之心。这个恻隐之心是每个人时刻能够感觉到和体会到的。可是,子张不以此恻隐之心为准,而以外在之名法为准。可见,他对“仁”并没有真正的体悟,所以他对“痛痒相关之地,无有生死与共、寤寐勿谖之诚”[15]880。也就是说,他对别人的痛苦并没有真正的感受和关怀。

之后,王夫之推出了自己的“性之得”和“学之得”的区别。

德者,得也。有得于天者,性之得也;有得于人者,学之得也。学之得者,知道而力行之,则亦可得之为德矣。性之得者,非静存动察以见天地之心者,不足与于斯也。……从道而生德,可云有得,不可云知德。其所已得则自喻,其所未行则不知。从德以凝道,则行焉而道无不行,未行焉而固有得于己。未行焉而固有得于己,则以其得于己者行之,乃以“泛应曲当而浑然一理”也。此其为功,静存为主,动察为辅。动察者,以复见天地之心;静存者,以反身而诚,万物皆备;于是而天之所以与我,我之所得于天,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经纶条理,粲然现前而无有妄矣。[15]821-822

意思是,一旦获得“性之得”,不但可以对自己已经经历过的事情处理得当,也能够对自己未经历的事情处理得当,这就是“泛应曲当而浑然一理”。这与王阳明所言之“良知只是个是非之心。……只是非,就尽了万事万变”[8]239,并无不同。不仅如此,在获取“性之得”的方法上,王夫之也与王阳明一样,完全倒向了“专求本心”。因为“静存”或“反身而诚”,就是王阳明的“诚意”。显然,王夫之的“性之得”就是王阳明的“良知”。王夫之直接否定循礼以修道的功能,而要求人直接去体认“吾心之所固有”或“性之得”。虽然他强调静存与动察同时并进,但是从其言语看,他明显注重静存和内在反观。这样,他便不可避免地重蹈了陆九渊和王阳明反省“本心”和良知的老路。

第三,王夫之对王阳明及其后学的继承和改造,更加体现在他“正心先于诚意”的主张上。在解释《大学》“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时,王阳明说:

心之发动不能无不善,故须就此处著力,便是在诚意。如一念发在好善上,便实实落落去好善;一念发在恶恶上,便实实落落去恶恶。意之所发,既无不诚,则其本体如何有不正的?故欲正其心在诚意。[8]263

王阳明的意思是,无论做什么事,都要诚心诚意、踏踏实实地去做,但是他没有给出达到诚意的标准,因为他将名物度数当作了良知的发用,是良知决定名物度数,而不是名物度数指导良知。虽然他说致良知就是“一于天理”“循天理”,但他又将天理内在化、神秘化。这样,学生要么不知道如何克去私欲,要么直接学佛教“空诸所有”,进入枯木寒崖的状态。前者是陆澄提出来的,陆澄的意思是意念随时而发,如果随时戒慎恐惧,克去私欲,就太忙碌烦扰了。如果事先预测私欲,加以防范,则是没事找事,“是犹引犬上堂而逐之也,愈不可矣”[8]136。

对此,王阳明并没有给出解决方案,只说:

必欲此心纯乎天理,而无一毫人欲之私,非防于未萌之先而克于方萌之际不能也。防于未萌之先而克于方萌之际,此正《中庸》“戒慎恐惧”、《大学》“致知格物”之功,舍此之外,无别功矣。[8]136

后者是王畿意识到的,在《传习录》第293条争论“四句教”时,王畿提出 “四无说”:

若说心体是无善、无恶,意亦是无善、无恶的意,知亦是无善、无恶的知,物是无善、无恶的物矣。若说意有善、恶,毕竟心体还有善、恶在。[8]257

王畿发现,若要意纯善无恶,必须保持心体的无善无恶。但他没有意识到意是一个交感的产物,不完全由内心决定。于是,他提出“在先天心体上立根”的主张:

心本至善,动于意,始有不善。若能在先天心体上立根,则意所动自无不善,一切世情嗜欲自无所容,致知功夫自然简易省力。[17]10

“在先天心体上立根”,就是《中庸》的培养“未发之中”。 正如王阳明所说:“如养得心体,果有‘未发之中’,自然有‘发而中节之和’,自然无施不可。”[8]50可是,在如何养得“未发之中”上,王阳明还是要求扫除私欲,王畿则语焉不详,倒是王夫之将这个观点发展成了“正心先于诚意”的学说。

王夫之也认识到了意的不确定性:“夫意生于心之灵明,而不生于心之存主。灵明,无定者也。”[23]633既然心之灵明无定,则意之循理与否也无定。所以王夫之说:“旋生旋见,不留俄顷,即欲正之,而施功亦不彻也。”[15]400于是,王夫之坚持要诚意必须事先正心,使内心充满理或善,以心或志来控制调节意念,否则,偶发之意就会颠覆素定之心,导致善恶、黑白颠倒。据此,王夫之建议以已正之心指导或监督意念,以保证意念顺理而发。他说:

以心之欲正者居静而为主,意之感物而有差别者居动而为宾,故立心为主,而以心之正者治意,使意从心,而毋以乍起之非几凌夺其心。[15]995

意思是,心居静而为主,意居动而为宾。“以心之正者治意,使意从心”,就可以避免意的突然兴起对于心的干扰或凌夺。这个“心之正者”就是道心或性。

据此,不同于《大学》“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王夫之坚持正心先于诚意,认为“诚意为正心加慎之事”[15]580,将诚意看作对正心状态的强化。他辩驳道,没有一颗已正之心,就无从分别善恶之意念。而且,那些不正之心会助长邪恶意念的生发,使诚意成为空谈。倘若有一颗已正之心,就可以“察万意以其心之矩,意一起而早省其得失”。据此,王夫之断言,“惟正而可以诚,惟其诚而后诚于正也”。[23]634也就是说,只有心正,才可以诚意。而诚意是诚于心之正,不是诚于意念自身。所以,“古之欲诚其意者,必先于善恶可知之理力致其辨,而无一理之不明,引意以妄焉”[24]48。一旦于善恶之理无不明、无不辨,就实现了正心,就可以避免引发不正当的意念,也就实现了诚意。王夫之的“正心先于诚意”说,既是对王阳明诚意说的补充,也是对王畿诚意说的继承。

第四,王夫之继承和发展了王阳明及其后学“天理、人欲不并立”的思想。王阳明曾说:

心一也,未杂于人谓之“道心”,杂以人伪谓之“人心”。“人心”之得其正者即“道心”,“道心”之失其正者即“人心”,初非有二心也。程子谓“人心即人欲,道心即天理”。语若分析,而意实得之。今曰道心为主,而人心听命,是二心也。“天理”“人欲”不并立,安有“天理”为主,“人欲”又从而听命者。[8]17

在这里,道心、人心之分也是“未杂于人”和“杂以人伪”之分。“人”指人为造作,不顺天理自然。他引用程子的话,直接表明天理和人欲只是同一物的不同状态,或者说是同一物的正反面,离却人欲,即是天理,不是在人欲外别寻天理。王阳明“善、恶只是一物”的断言,更证明了天理、人欲是同一物的不同状态。当学生问:“善、恶两端,如冰、炭相反,如何谓只一物?”他回答说:

至善者,心之本体。本体上才过当些子,便是恶了;不是有一个善,却又有一个恶来相对也。故善、恶只是一物。[8]199

虽然王夫之也有道心和人心之分,但是他区分的标准是:人心遵循天理或礼义就是道心,人心不遵从天理或礼义就是人心。道心是人心与理合一的状态,二者不能看作一物的正反面,因为没有天理的人心,只是认知心或灵明,说不上恶。只有人心违背礼义时,才是恶。可以说,王夫之将心分成了三个状态:灵明之心(无善无恶)、道心(良知)和邪恶之心(违背礼义)。与此类似,王夫之也将欲望分作三种状态:正常的欲望、私欲和无欲。正常的欲望合于天理,天理也通过它表现出来。无欲是指禅定净空、枯木寒崖的死寂状态。所以,王夫之认为,处理欲望在于中节,而不在于去除。倘若欲望得其分寸,即使穿着罗衣、鼓着琴瑟,也自然合于天理。这就要求人们事先培养自己对于天理道义的理解。一旦心中充满天理道义,人欲的流行就自然中节,也就不需要去欲。所以,他说:

以义制利、以理制欲者,天理即寓于人情之中。天理流行,而声色货利皆从之而正。[25]355

虽极世之所指以为恶者,发之正,则无不善;发之不正,则无有善。……故好货、好色,不足以为不善;货、色进前,目淫不审而欲猎之, 斯不善也。[15]961

王夫之同王阳明一样,认为欲望是自然而然的,其为善、为恶完全在于发出欲望时是否“中节”,是否“发之正”。其判断的标准就是理和义,合于礼义,就是天理或善;违背礼义,就是私欲或恶。这种观点马上会让人联想起王阳明下面的一段对话:

[阳明]曰:“不作好恶,非是全无好恶,却是无知觉的人。谓之不作者,只是好恶一循于理,不去又著一分意思。如此,即是不曾好恶一般。”

……

[薛侃]曰:“然则善恶全不在物?”

[阳明]曰:“只在汝心,循理便是善,动气便是恶。”[8]66-67

可见,王阳明区分善恶的标准也是是否“循理”。这样一来,王夫之与王阳明的区别到底是什么?王夫之是不是对王阳明观点的简单重复?其实不然。正如前面所分析的,虽然王阳明将良知等同于天理,倡导“循理”,但是他却将理内在化,成了内心的道德感或分寸感,缺乏外在的规则。而王夫之则直接诉诸现成的礼仪规范,这具体体现在他关于“克己复礼”的论述中。克己是克去私欲,复礼是遵循礼义。他认为二者是并列、相互为用的关系,“克己然后能复礼,复礼而后己可克。是互养之功,偏重克己者非”[24]683,而不是“克己以复礼”。但在实际操作时,他要求先复礼而后克己,这样才有准则可循。他说:

若漫不知复礼之功,只猛著一股气力,求己克之,则何者为己,何者为非己,直是不得分明。……精而言之,礼之未复,即为己私。实而求之,己之既克,未即为礼。[15]765

可见,礼是界定私欲和正当欲望的标准。应用到天理和人欲的关系上,他要求“故为学必先存理,而后欲可遏”[15]793。为什么呢?因为还存在一个没有理的空静的、死寂的涅槃状态。他说:

天理充周,原不与人欲相为对垒。理至处,则欲无非理。欲尽处,理尚不得流行,如凿池而无水,其不足以畜鱼者与无池同。[15]799

为学而先遏欲,做得十分上紧,浅之只得个“克、伐、怨、欲不行”,深之则流入于寂灭。[15]793

礼已复而己未尽克,其以省察克治自易。克己而不复礼,其害终身不瘳。[7]477

这个“无水之池”就是佛教的空或寂灭,是去除欲望却无天理的枯木寒崖。从最后一段引文可知,王夫之认为复礼先于克己,是克己的标准,这与他“正心先于诚意”的学说是一致的。据此,他批判阳明后学克己而不复礼,不但不能克己,而且会坠入邪道。

后之学者,于心知无功,始专恃慎独为至要,遏之而不胜遏,危矣。即遏之已密,但还其虚,虚又受邪之壑,前者扑而后者熹矣。泰州之徒无能期月守者,不亦宜乎![26]412

“专恃慎独为至要”,是阳明学派发明本心和良知的首要方法。但是,由于王阳明认为心之本体无善无恶,要恢复那空明无欲的状态,却忽视外在的礼义规则,其最终得到的只是一个虚静的心境。由于这个虚静的心境没有准则作为主导,就会不断地受到欲望的干扰。因为生之为人,必须有人事交接。心中无理,一旦交接,就会堕入人欲。于是,王阳明的后学王艮等人,虽然想成为圣人,但是很少能遵循礼义超过一个月的。

结 语

虽然王夫之指责王阳明“阳儒阴释”,对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心即理说和良知说作了严厉的批判,但仔细考察之后发现,尽管王阳明时而用佛语或佛教方法揭示良知,但其良知说本于先儒和六经,以仁心作为其本质,并自觉与佛教禅宗划清界限。王阳明俨然是儒家中人也。王阳明良知说的缺陷在于忽视了外在标准,完全内求,以至于阳明后学误认欲望作良知。王夫之的批判有合理之处,但也不乏对王阳明的误解和继承。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强调的是道德实践时的真诚,“知行合一”的意思是知和行是一个相续的整体,而不是王夫之所认为的以知代行。相反,王夫之的“知行相资以为用”,正是对王阳明知行并进合一思想的继承。王夫之区分良知和良能,强调“内外,交相维、交相养”,以遵循礼义表达和唤醒内心的道德感,剔除了王阳明良知说的主观性和神秘性,是对王阳明良知说的纠正。但是,当王夫之强调“性之得”优于“学之得”时,他又忽视了外在礼义而完全诉诸内心,重蹈了王阳明良知说的覆辙。王夫之最为精彩的是批判“心即理说”,将心分作人心(认知心,灵明)和道心(道德心,性)两个层次,虽然道心是天命之性,但是必须靠机缘或认知才能知道;虽然人心是天生灵明,但是它时常会偏离天理或道心。人要成圣,就必须反思自己的本性,使人心听命于道心。但是,王夫之没法回应读者,为什么天命之性在我,我反而需要努力去认识天命之性?他反驳“心即理”时,一方面认为“理以生心”,一方面认为“心以具理”。[15]1112这两个“理”是一个还是两个?如果是一个,就不存在心顺理而生,心具有理,反而不能自动认识它。如果是两个,心所包含的理就不是天命之性,反而是人为建构的道德原则。这就与王夫之的“气一元论”相矛盾,因为他说“有其气,必有其理”,这里却出现了两个理。

王夫之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矛盾,是因为他一方面反对朱熹的理先于气,而坚持有气必有理,理是气的条理。顺此推下,性是心的条理,犹如视力是眼睛的功能,认知心自然能够知道和遵循心中的条理。但是这样一来,他就得承认王阳明的“灵明”自然知道“德性之知”,心即理。另一方面,他又反对王阳明的心即理说,害怕人们将欲念当作天理。于是,坚持人心必须认识道心或理。既然道心需要人为努力去认知,则说明道心不是自然具有的天命之性。王夫之当然不能承认这个推论,因为这样就抽去了儒家伦理的神圣性,所以他说:“德性之知,循理而反其原,廓然于天地万物大始之理,乃吾所得于天而即所得以自喻者也。”[6]144-145意思是,德性之知就是性,是自然具于人心且可以自明的。这就与王阳明的良知自然会知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夫之的摇摆,说明他试图解决朱熹和王阳明二者学说的缺陷,而自己却不得不陷入矛盾。最终,他选择了张载的“合性与知觉,有心之名”,一方面声言性乃天生,可以自喻,继承了陆九渊的“先立乎其大者”,避免朱熹的在外物中穷理而不知返;一方面坚持以心尽性,以性节情,以理制欲,避免王阳明的认私欲、私意作天理、良知。这可以说是王夫之建立的正统理学,虽然他的体系并不严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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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周易外传//王夫之.船山全书:第1册.长沙:岳麓书社,1996.

[14]礼记章句//王夫之.船山全书:第4册.长沙:岳麓书社,1996.

[15]读四书大全说//王夫之.船山全书:第6册.长沙:岳麓书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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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船山经义//王夫之.船山全书:第13册.长沙:岳麓书社,1996.

[24]四书训义:上//王夫之.船山全书:第7册.长沙:岳麓书社,1996.

[25]周易内传//王夫之.船山全书:第1册.长沙:岳麓书社,1996.

[26]思问录//王夫之.船山全书:第12册.长沙:岳麓书社,1996.

 

注释

(1)“且如事父不成,去父上求个孝的理;事君不成,去君上求个忠的理;交友、治民不成,去友上、民上求个信与仁的理”一句,标点疑有误,应为“且如事父,不成去父上求个孝的理;事君,不成去君上求个忠的理;交友、治民,不成去友上、民上求个信与仁的理”。

 

谭明冉,南开大学哲学院教授。

原文刊发于《船山学刊》创刊110周年“船山学研究”专刊2025年第4期68至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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