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阳明学大热,但谈来谈去,没什么新鲜的。
而谈阳明学,大家扯来扯去,又只会关联上日本,稻盛和夫之类生意经,尤其说得火热。可是对韩国就陌生了。
刚好韩国总统李在明来华访问,我且就此科普一下韩国的阳明学吧!
关于此题,我听过几位很有名望的先生提了三种说法。
一说韩国受朱子影响太大,故阳明学没发展起来。
二说:怎么没发展起来?韩国儒学那么兴盛,阳明学当然也很繁荣,大儒李栗谷、李退溪就是阳明学者。
三说:韩国虽然也有阳明学,但因朱子学太强大,故只把阳明学当作是一种学问,是一种与朱子学不同形态,同时又是与儒学基本精神相吻合的一种学术体系来掌握和理解。至于通过对阳明学来改变人与社会,则并不明显。这与中国明代中晚期心学家在思想与行动互相结合的形态之下,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的社会风气很不同。
他们当然都错了。韩国朱子学固然兴盛,有李栗谷、李退溪等大儒,阳明学却不能说就无可观,郑齐斗等人还是不错的,在光华岛一带也占优势。
同时,也不会主知而不重行,只是一种「道问学」式的做学问型态;他们还是很有经世性格的。
所以,底下我将稍以郑齐斗为中心,替韩国阳明学画个草图出来。这样的文章,即使现在没人看,但韩国阳明学将来势必还是需要关注的,若要研究,便也好有个依循。
一
专就郑齐斗学问本身看。〈行状〉说他:「皇王帝霸,得失之辨既已了然若指掌,而必折衷于诗书六艺。名物度数、百家众技之说,靡不洞究其精奥,而尤郑重于国朝典章。体用具备、品条详密,要可以发政施为,措诸事业」,即是特别强调经世这方面。
这套学问后来并没有施用于实事,是因缺乏实施的时代条件,故郑齐斗才不得不仅仅从事培元返本的工作。
由《霞谷集》卷十一所载〈玉堂请勘悖儒疏〉来看,当时朝中学术斗争确实非常激烈:「近来世道垂裂,党议横流,弦诵揖让之地,便作横拏閧斗之场,古今所无之变怪,层生叠出。神门揭书,已涉惊愕;朝绅墨名,充极骇悖。旧时名臣、先朝贤辅,亦多受污,甚至辱及山林」云云,指出当时几乎是像贴文革大字报一般地攻击对手,郑齐斗就是被攻击者之一。
后来他名誉虽然恢复,心情却已大受影响。如此时局,虽有经世之学,终究难以实践,亦是不难理解的。
郑氏〈答崔汝和书〉说:「重病之人,内外百体,无不见危,虽有神丹妙剂,难以遽投,譬如今日之时势也。唯可先固根本而已。上补君德以正化源,下聚群方以壮元气,而后医治之方可得而议也」。对此也讲得极为明白。
二
可是这也不影响时人对他学问的认知。除了沈錥明白揭言其学可以发政施为、措诸事业外,《霞谷集》卷十一〈请设书院儒书〉之再疏,亦备言时人推荐郑氏的理由,在于郑氏有「实学」。
这实学一词,跟清朝以后人所说之实学不同。清人与近人所云实学,专指一种反对宋明理学的思路。谓宋明理学家都是空谈心性,其学无裨于实际,故倡实学以矫其弊。实对虚而说。
可是宋明理学家本来就称自己的学问是实学,不认为其学只是玄谈,而是有体有用的。
此处所云,即用此义,故曰:「穷至性、笃纯行,实学也;表惇德、树风声、实政也」。实学发用即为实政。
实政,并不只是表惇德、树风声这种人格典型式的影响,乃是确能作用于政治社会的,因此以此标准而备受推崇的郑齐斗,乃被形容为是:「礼乐政刑,……以至六典五礼、祖宗绳尺,亦皆研究泰和,会通折衷,可以精义致用。举而措之。先辈知德之论,咸以经世佐王之姿归之。」
郑齐斗在时人眼中,正是这样一位王佐之才。
若说这只是虚辞夸誉,则〈记郑先生淮阳治事〉记郑氏在淮阳时:「荐离水旱、流亡相随,属先生便宜振之。政无申令,棰不及人,不出而化教洽于境。治三月,扶携还业千余人,皆曰父子相保,妻孥不相离」。可见其学亦曾施诸实事,有具体政绩,情况类似王阳明。
三
郑齐斗之所以能经世,或其学具有经世之用,当然还应由其学问本身的性质看。
〈上宋尤斋问目〉有一条,问:「程之谓人心不可二用。……事务既不可废,读书讲理亦未宜缓。而或专于此则不能专于彼,入于彼则不能入于此,纷纭作辍,非惟无以并专,将不无分精歧意,二用其心之患也。俱是工夫而相妨若此,则奈何?」
这一问,是就程朱一派说做学问可由事上磨炼,也可由理上推求而发,两者皆是工夫,可是任事既多,往往就没空读书穷理;反之,花了许多时间气力在读书穷理上,也常成为不通世务、不能干济任事的书呆子。这是十分实际的问题,也是儒学自汉代以来就已出现的根本疑难之一。
先秦儒家讲学,旨在治国平天下。秦汉以后,儒学两歧,一种是经生,专力于读书;一种是文吏,以儒学教养去从事实际政事。经生看不起文吏,觉得文吏学术不深;文吏瞧不起经生,认为经生光晓得读书,不能办事。王充《论衡》对此现象颇有描述。
宋代理学出现以后,儒者除了读书之外,还得穷理。但读书穷理之儒,仍不能免于无裨实用、不能任事之讥。这种儒学发展结构中的困局,一直到清朝也没解决,不断反复引起讨论。
郑齐斗显然是想从理论上弥合此一困难的,所以才有此一问。
宋尤齐的回答是:「程子于九思,有各专其一之训。知此,则来谕所病,自知其药矣」。各专其一,是说读书讲理时就专一于读书讲理;做事时就专一于做事。或让人只专一于读书讲理,或专一于任事。如此固然不会「分精歧意,二用其心」。
但这么说其实并没有解决问题。郑齐斗当然不会满意,因此他另作按语道:「以事务为读书之用,读书为事务之源,互为之资,而亦随其缓紧进退饶减,则二者又可相益矣。如或不察乎是而背驰焉,则虽欲不相病,得乎?」这是以体用关系来处理读书与做事,希望二者能互为之资。此说即明确表现了郑氏的立场。专力读书,不能任事,自非他所愿。
在这里,就可以看出郑齐斗学问的特点了。
另一个特点则是他特别重视礼。
四
理学家一般都强调仁心仁德,对于礼制之讨论较少。理学家又重天理性理,对于具体的人世之礼,关注亦不足。郑齐斗却说:「理者即礼也。礼即此心之本体莫不有条理者也。义即又此心本体之条理,于事无不得其宜者也」,把礼与理合在一起说。
礼,一般都认为是外在的。郑齐斗此说却是将之内在化,谓礼即此心本体条理化地外在显现。这是礼理合一说,即心即礼。
其说与晚明焦竑李卓吾等人相似,《焦氏秉乘》续集卷一,云:「礼者,心之体」「礼者,体也」,即是如此。李贽说得更明白:「今之言政刑德礼者,似未得礼意,依旧说在政教上去了,安能使民格心从化?」。
礼刑等事,不能讲成是一套外在的规范科条,若如此,它就变成只是一种束缚人的规矩,「驱天下使从礼,人自苦难而弗从」。只有把礼内在化、本体化,人之行礼才有内在的依据。故李贽以良知童心来说明:「由中而出者,谓之礼。由外而入者,谓之非礼。……由不学不虑不思不勉不识不知而至者谓之礼,由耳目闻见心思测度前言往行,彷佛比拟而至者,谓之非礼」。
郑齐斗并未见过焦竑李贽的论著,其立说之相似,正因彼此都是从阳明学发展出来的缘故。但他们也有些差异。
晚明王学将礼内在化本体化,重点在说明人只要本心发显就能克己复礼,而不必如过去程朱学派中强调的那样存天理去人欲。
郑齐斗则是说:因为礼就是理,就是心之本体,所以「圣人之道无他,唯是彝伦名教礼法之事也。故学问之事无他,亦惟在于日用人情事物之间而已」。
由礼就是理就是体,说到仁体即实践于礼法事物之中。其方向实与焦竑李卓吾等人相反,要更重视事、礼这一部分。
焦李的工夫,着在使本心良知发显处,欲令其如太阳照耀而浮翳自清,自然便可克己复礼。郑齐斗的工夫则在事物礼法的实践上。故其重礼,其实更甚于晚明王学。
五
严复在所译孟德斯鸠《法意》时有段案语说:「往者,湘乡曾相国有言:古之学者,无所谓经世之术也,学礼焉而已。《周礼》一经,自体国经野,以至酒浆巫卜、虫鱼夭鸟,俱有专官,察其纤悉。杜氏《春秋释例》叹邱明之发凡,仲尼之权术万变,大率乘周旧典,故曰周礼尽在鲁矣。唐杜佑《通典》言礼居其大半,得先王经世遗意。宋张子、朱子益崇阐之。清代巨儒辈出,顾氏以扶持礼教为己任;江慎修纂《礼书纲目》,洪纤毕举;而秦氏修《五礼通考》,自天文、地理、军政、官制,都萃其中。……非广之于不可畔岸之域,先圣制礼之体,其无所不赅,固如是也。」
此说甚要!点明了儒家所谓礼,并不只如今人所以为的是一种生活行为规范,而是大至体国经野,一切典章制度均包含在内。
故治礼学,旨在经世。礼学之实质,就是经世之学,而这套学问,主要即表现于《周礼》《春秋》中。
礼学当然还有小范围适用的,例如在个人修养、家居生活、宗族乡党方面,这主要见于《仪礼》《礼记》。郑齐斗《经仪小录》即衍此之绪,由经典中摘录跟这方面有关的文献,分成视、坐、立、步趋、拜揖、言语、衣服、饮食、授受、相见、升车、居处、少者仪,从仪、杂记、追辑诸目,有点像朱子编的《小学》《家礼》可是适用范围较广,跟《礼记》《仪礼》的呼应程度较高。大约涉及内侧、士相见、少仪、乡饮酒礼各部分。
与此相关的是宗族之礼,卷二〈答郑景由别纸〉论先祖庙迁不迁、墓祭礼、宗族聚会之礼、诸子弟宗会礼、会后读约之礼等,所说均为此范畴。
以上这些,都与朱子颇有关系。该书整体上也可能受朱子《家礼》之类著作之影响,论宗法等也沿续着张载朱熹的思路。《正蒙.经学理窟》或吕东莱的《宗法条目》都是郑齐斗的渊源。
吕氏宗会法,对祭祀、忌日、省坟、昏嫁、生子、租赋、家塾、合族、宾客、庆吊、送终、会计、规矩、学规等,均详细说明其行事规范仪节,与朱子《家礼》相发明。郑齐斗的论说虽不如此细致,但承此而做发挥,却极明显。皆是为民间制礼,以期整齐风俗、敦厚人伦。
吕东莱、朱熹所提倡的乡约法,在有大宗族的乡间,就施用于宗族聚会时,在没有强宗巨族之地则行之于乡。乃是一种带有伦理意涵的自治法。
梁漱溟非常欣赏这套方法,曾说:「现在的地方自治,是很注意事情而不注意人。换言之,不注意人生向上。乡约这个东西,它充满了中国人精神:人生向上之意。所以开头就说『德业相劝』『过失相规』」,以人生向上提升的宗旨,先约向善。地方自治则只是就单从人的生活、事情、欲望、权力出发,而成为一个政治的组织」(乡村理论建设、乙部、第一章)。因此梁氏所构想的乡村自治法,即是对乡约之补充。郑齐斗的读约,似只用在宗族里,还没推拓于乡。
这些地方,郑氏与朱子学的关系都是很明显的,但怎么说他是阳明学者呢?
因为阳明在这方面也是十分注重的,如推许《家礼》,主张依之施用;论祠堂位次祔祭之义;倡行乡约,均与朱子同声相应。阳明之不废礼,且以推行礼制来经世,恐怕也正是郑齐斗的态度。
论者误以为韩国阳明学在朱子学势力笼罩下丧失了它的社会实践功能,透过以上的分析来看,也恰好相反。郑齐斗在家礼、宗族礼法上参据了朱子学,不唯可减轻来自朱学的压力,更由此彰显了它经世的态度和作用。
六
由家庭、宗族、乡党再进而至社会国家,郑齐斗的论述便跨过朱子,直接与严复曾国藩提到的《春秋》、《周礼》挂了钩。
卷三〈与闵判书书〉谓:「平壤井田遗址。千载之下,虞夏之制,遗法可见者,惟此耳。中国之所未传,先儒之所未见,而我国独能有其址。如有王者,必来取法者也」。此语不仅推崇了平壤的井田遗址,还表明了他「法先王」的立场,所以对井田法,主张「考诸遗文,访之旧老,而案其图籍。如有侵蚀耕罚者。果有其迹,则或立科条、或置守户,随其便宜而作禁护,永为后式」。古代典制,依他看,是该取来施用的。
本此心情去看《春秋》,重点自然就不在史事的考辨、书法的褒贬,而在其具体为后世制法的部分。
故曰:「春秋是正谊明道之书也。不是为记事,故事有首尾,不必相续;不主功利,故不必论成败;不但为褒善诛恶而已,故人之行事不必尽见。只以天道王法,揭其大法,明其大义,扶天理、叙民彝、明礼义、正人心而已」。
这在春秋学的传统中,无疑偏于公羊一脉,具强烈经世意图。
而他所认为的大义大法又是什么呢?依他之见,《春秋》就是要藉征战盟会诸事来彰明君臣尊卑王道礼法之义。说明此义时,他甚至认为历来传述诸儒都讲不透彻。
因一般只说尊王,对齐桓晋文之尊王攘夷亦大抵均有好评。他则说齐桓代表时代之变:「春秋之世,人道虽大乱,犹不离于王者旧制之中。隐桓之时,诸侯不过私相侵伐、私相好会而已,未尝为公天下而合之。自齐桓以智力取胜而主天下之盟,功力遂为天下胜,先王之道,于是乎废矣!」这便是王道亡而王法变,郑齐斗即以此缅念古道而寄托其经世之怀焉!
七
讲《春秋》,是为了明大义;具体说到治法便须溯诸《周礼》。
他与崔汝和曾共同钻研《周礼》。崔氏曾补冬官,郑齐斗也对《周礼》有许多意见。这些意见今虽不可毕见,但〈札录〉一文即可看出他与《周礼》的关系。该文甚长,郑氏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之构想,悉见于此。
略谓治国者应下诏集一国之群策,集四方之贤才,洞开言路;尽理众狱,伸平冤抑;罢出私人内侍,尽出内府私财,以付有司;尽录各司物役,会纳有司;官司屯田;焚军籍;平私债;简化朝仪;立甲长,五里各一;整户籍,以知人口;绝僧徒;绝罢私贱所生;定士民业;定农民作编伍;恤五穷、正量田,罢免税、限民田;正田赋税,收杂税;定山泽、移定贡物;正匠会官肆、禁屠宰、杜奢费;罢科举、长官可以辟僚佐、庶贱渐通用、奴婢清消;立官久任;合州郡;遣将备海防倭;乡里设塾;定士农工商、定杂业、分县社……等等。
其中所定官制,最能显示他与《周礼》之渊源。从结构上看,它就很类似《周礼》。其内容当然并非因袭周制,而是自出机杼,别有创制的。
故于此之外,另设太公府,置左右相公;设中府、铨府、礼府、法府;设五部尚书丞,置土部、民部、财部、兵部、工部;设冑院、宪院、侍院、词院;设西四班,置散、宗、敦、勋四馆,以及三十州、九按使等,规制因韩国具体情况而施,跟中国历代均不相同,可以看出郑齐斗在此有殚精竭虑的考虑。
官制只是他整体构思中的一部分,对于田制、税制、兵制、学制等,他也均有规划,大抵皆以救弊除患为念,谓:「田籍不均,等教无定,常贫而不赂者,薄田为上等,所出不偿其税。故贫益贫、富益富,是弊之大者也。今极正田籍无弊」。几乎对每一种制度,他都有类似的说明,足以征其用心。
八
这些规划里面,很有些特点,具制度史上的意义。如规定人民三岁入丁籍,十五受丁帖如度牒,二十五岁以前不纳税,廿五以后始纳丁布。女子则不入籍、不责役。丁分良贱,贱民另作丁籍,但丁入编伍就无良贱之分了。良民中,爵分五等:公卿、大夫、上士、中士、下士,这是民中的贵族。
教育当然不限于士以上的阶层,他认为农民也要教育之,只是不升迁罢了。因此他构想中的社会应该是上下垂直流动少的,较稳定的阶层化结构。
其主张罢科举,一方面是强调教育应以德性为主,不以文词为美,所以要罢科举以「消躁竞之风」;另一方面便与他这种闭锁式社会的阶层结构(closed-class society)有关,故基本上是以古代封建为典范而下采晋唐。
君专于上,官皆世守,则仕路狭,又无迁移,中央便稳定,无朋党争权之事。下则州牧专任,类似诸侯,有点地方自治或彷佛联邦的意味。民则区分良贱,重农重教而抑商,杜禁游手,使人各归本业。
这套构想,从政治学理论上看,当然问题多多。但其立说如此,恐怕跟他所身处的社会有关。
因为当时朋党严重、科举噪竞之风亦烈,故如此说,不能纯从政治原理上论其是非。不过像「消奴婢」一类理想,仍是值得称道的。
阳明及其后学均罕治《春秋》《周礼》,郑齐斗不然,这便特色。郑齐斗他们韩国阳明学者思路与中国不尽相同处,也由此可见。
中韩阳明学者的经世思想,本来研究者就都不多;郑齐斗的经世思想,历来讨论者更少,甚且对他颇有误会,以为他缺乏这些面向。本文勾勒轮廓,以待世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