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之光:面向解放的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视角下的秩序观及其构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044 次 更新时间:2025-08-20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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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之光  

摘要: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形成是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中国际秩序观的物质基础。19世纪欧洲国家的全球扩张推动欧洲思想家开始在全球尺度上对秩序问题进行整体性和普遍性的思考,在这个进程中出现了马克思主义、实证主义与历史主义三种思想脉络。其中,马克思主义提供了认识动态秩序的方法,将秩序看作不同行为体在不同尺度的共同体内通过集体运动而投射出的规律。这种集体运动改造着人类所在的物质世界,同时经由人类活动而改造了的物质世界反过来又为新一代人类的活动创造了更广阔的空间。这种在时间与空间维度上的连续堆叠构成了秩序的又一种特质,即自然世界与人的社会生活历史性的交织。对马克思主义传统尤其是其整体主义方法论的剥离导致实证主义与历史主义的断裂,并使“全球南方”等整体性概念难以被充分理解。由于孤立运用实证主义或历史主义理论传统,既有研究难以系统理论化中国的秩序观。唯物辩证法不仅提供了彻底的整体主义认识论,还为阐释现代中国秩序观奠定了普遍性理论基础。中国的政治实践不仅继承了这一认识论,更在当代国际秩序变革中提供了推动理论发展新的可能。

作者:殷之光,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摘自:《世界经济与政治》2025年第5期

本文载《社会科学文摘》2025年第7

今天中国的国际秩序观是什么?中国描述自身的国际秩序理想与实践应当依据什么样的认识论与方法论?这种认识论的普遍性基础在哪里?如何与既有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认识论基础进行对话?这是本文的基本问题意识。本文强调,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总体性的认识论,为阐述中国的政治理性与世界秩序观提供了最具理论解释力的框架。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知识自主性的认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国际秩序研究的方法论问题

以往流行的国际关系理论更关注形式逻辑基础上的因果关系研究,而在处理诸如“秩序”这种宏大理论问题时则捉襟见肘。这种理论的贫困造成的直接影响就是我们无法在既有理论框架中理解中国以及“全球南方群体性的崛起”这类具有历史变革意义的趋势,更无法帮助我们进一步阐释,中国对世界发展方向的期待是什么的问题。

从马克思主义的视角出发,运动是世界一切事物的本质性规律。形式逻辑为我们提供了思考复杂运动的一种方法,即将世界理解为一个个静态时刻的叠加,并且通过对静态时刻进一步细分,以原子论为方法,以不同基本单位为基准,将每一个静态“切片”拆分为诸多基本单位构成的规律结构。接下来比对每一个静态时刻中结构的异同,在此基础上确立常量与变量,并尝试建立两者之间的因果机制,通过形式逻辑的归纳与演绎法推导出规律的普遍性。对结构及其规律的探索也蕴含了对稳定性的预设,对秩序的研究随之也就局限于对稳定性现象的分析上。这就使得既有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对秩序问题的研究更像是对“治序”,即如何自上而下进行治理的路径研究。

实证主义是这种研究路径的重要认识论基础。然而,在实证主义的研究中,物质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被简单转化为了物质决定论。这种决定论抽离了“人”的主体性位置,将人作为一种纯粹的自然物,其行为受制于生物学或数学规律。这种决定论在19世纪末的欧洲作为一种帝国知识获得了极大发展,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环境决定论、地缘政治学说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这类知识的共同特点都是以科学为名,将本种族/本国的扩张或霸权位置以及被殖民地的不发达解释为一种客观必然的自然发展结果,而在决定论影响下的世界秩序便成为“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无论是自然还是在自然中存在的人都成为自我的客体,受制于从宇宙形成之初便已确定的自然法则。但如果将规范性作为世界观的全部, 则无疑取消了思想形成背后的客观原因,将人与世界的复杂联系消解为一种唯心主义式的“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人类建立起来的世界认识、秩序观以及与之密切联系的制度和社会组织形式都随之变成可以被任意解构或发挥的主观幻想,由此形成了一种唯心主义的意识决定论。

 

与之相对的,从马克思主义视角出发对世界秩序的认识以人为中心。我们可以将秩序视作人的运动进程的客观投射,即多方合力而形成的世界历史及其呈现出的总体趋势。这种合力既包含了引领性力量的推动力,也包含了其他由对抗或疑虑而产生的阻力与摩擦力以及由互助、共生、协作等产生的复杂力量交织。世界市场是这种合力作用得以产生的基本物质前提。如果我们将马克思的国家观扩展到对国际社会中秩序诞生问题的理解上,那么国际秩序便不是一种超脱于国际社会的强制力量,而是在行为者的有机互动中自然形成并分化出来的公共社会权力。同时,这种运动的理想方向即使系统真正趋于稳定的状态必须是一种不存在结构性不平等与位置性差异的自由状态,即马克思所构想的以“社会解放”为目标的“社会共和国”秩序在世界市场层面上的延伸。这也是中国对世界秩序的根本理想。

西方国际关系的两条认识论路径

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另一个特点在于,不同流派的理论分析都倾向于将物质世界与意识世界割裂开来理解。其中,实证主义着重强调物质世界/客观规律对人类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另一种近些年来流行的全球国际关系路径(Global IR)则采用了一种具有新康德主义色彩的认识论,以文化相对主义的态度,尝试走出实证主义的知识霸权,并为国际关系学科向前发展寻找可能性。这种学术思潮以《欧洲国际关系杂志》2013年的特刊“国际关系理论是否终结”为标志性起点。特刊的编者援引罗伯特·默顿(Robert K. Merton)对“理论”这一概念的认识,对什么是国际关系理论做出了经验主义式的判断。作为一个抽象经验论者,默顿将“理论”视为一个含糊不清的概念和一种受使用者影响的经验性共识。默顿的经验主义将世界切碎,并还原成个人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这种具有相对主义特点的认识论虽然通过“结构”这个概念为分析大规模的人类共同体组织提供了位置,又用“行动”为分析主体性在社会中的作用提供了重要抓手,但这种分析框架仍未超越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将社会结构与个人这种行动者视为两个相互独立的原子化分析单位。

这种具有现象学色彩的认识将世界缩减成了一种纯粹意识的存在。多样性被理解成不同主体活动的经验性结果,而原子化的个人又是经验主义分析的最小主体,那么国家与国际组织等一系列原本被天然接纳为国际行为主体的对象便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个自我消解的尴尬境地。在这个思想中推导出的多样性具有强烈的文化相对主义色彩,并对后来全球国际关系路径的认识论框架产生了巨大影响。

全球国际关系路径从后殖民理论中汲取了灵感,对启蒙特别是启蒙背后的科学主义态度采取了怀疑的态度。一些学者认为,启蒙压制了世界的多样性,并为欧洲帝国主义提供了合法性。在这种思潮中,任何普遍性都可能会被作为霸权而遭到批判与否定。同时,他们也重复了19世纪将物质(科学主义)与灵魂/意识(历史主义)的二元对立,通过回归历史主义的方法否定物质性,将世界的多元性建立在精神性之上。他们还将此类观点同批判主义理论结合,从相对主义的角度出发构想了一种原子化、不同主体、互不关联与精神性的抽象平等,认为新的普遍性应当是一种“在变化的世界中理解与尊重普遍性”。他们经常援引“世界图景”(world-pictures)这个现象学中经常被提及的意象来形容理论的多样性。这批学者将世界视作一种“认知经验”(perceptual experience),一种意识对外部世界的直接反应。通过将“世界”转化为主观化经验,全球国际关系路径与批判理论一起,为来自伊斯兰世界、中国古代以及非洲等非西方世界的经验提供了形式上被理论化的空间。但是,理想化的理论多样性图景忽略了一种现实存在的霸权结构,它并不能解答为什么在今天的世界中,无论是在制度还是思想层面,仍旧是西方启蒙主义以来的普遍主义世界观以及与资本主义全球化关系紧密的国际秩序发挥着主导性作用。同时它也无法回答,在意识层面普遍存在的多样性又如何能够在现实层面上真正成为人们在世界上进行实践的主导性原则。由于其在认识论上对普遍主义的否定,它从根基上便将整体性哲学特别是有政治实践愿望的整体性哲学排除在外。

马克思主义是阐述中国国际秩序观的认识论基础

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对世界秩序的认识及其理论建设不能以这种新康德主义式的认识论为基础。我们需要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来理解“世界”,即马克思主义“世界市场”(Weltmarkt)与“世界历史”范畴中的所认识的世界。世界市场概念强调,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所能触及的共同体规模越来越大,并最终扩展到地理意义上的全球。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全球扩张则将人在更大尺度上连接和组织了起来。这种超大规模空间中组成的共同体就是马克思语境中的“世界市场”。

世界市场意味着人类的生产和消费等社会性活动在全球尺度上被组成了一个整体。在此基础上,我们引入“国际”这一概念,突出强调国家在世界市场中的主体性位置。世界市场的形成是现代国际社会得以存在的基本前提。虽然在国际社会中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政府,但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却始终在一种结构性权力的影响之下运转。国家迄今仍是构成这种结构性权力的重要主体。“国际”虽然在概念上假定了国家的主体位置,但并不意味着国际社会中仅包含国家一种主体。拥有结构性权力的不仅仅是极少数资本主义工业化强国,通过依附理论的分析,少数跨国公司作为“当代帝国主义的细胞”也拥有同样的权力地位。

在此基础上,中国国际秩序观在理论上的普遍贡献应当关注的是世界市场中的不平等结构、这种不平等结构造成的社会政治影响,以及如何在发展与社会经济条件高度不同质的条件下,实现人类的多元整体性发展,实现人类“社会共和国”的理想。在马克思主义视角看来,全球尺度上的不平等结构是现实存在的,也是所有人与国家在谋求现实平等的历史进程中所必须面对的共同问题。思想文化与历史经验上的多元如果不同现实中的不平等结构结合起来,那么纯粹对精神多样性的声张便无法转化为实现社会共和国这一政治实践的追求。中国对知识自主性的诉求便是对这种匮乏的反应。与此同时,不同群体、地区和国家在日常生活中遭遇了全球化的结构性压力、区域性的战争暴力、文化的霸权以及发展的不平等,理论在直面如何解决这类问题时显得无能为力。如何处理这一尴尬的境地,是与现实经验紧密结合的国际关系学科不得不回应的重要问题。

当理论诉求与中国以及与中国所处的这个时空发生共振时,就可以被理解为中国想要一个怎样的世界。这个问题不仅对中国有意义,是中国用来解释自身国内国际行为的根本理由,也对世界具有重大意义。

今天的中国已经全球“在场”(present),获得了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世界性。这也意味着中国开始有能力在全球这一尺度上活动,并作为能动的一员思考和实践全球秩序问题。那么中国如何突破过去数百年间形成并延续的资本主义全球市场组织模式,作为“全球南方”的一员从现有世界市场不平等结构的“边缘”和“底端”视角出发,去构建一个能够避免垄断、包容多元的真正平等的秩序?此外,如何认识这一获得了世界性的中国、以什么样的方式回应中国的快速发展,更是不同共同体如何放置(positioning)自身且期待怎样的未来时所面临的历史客观条件。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如何塑造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系统性知识不仅仅是中国的现实诉求,也是一个全球性议题。

中国世界性在全球化时代的获得是我们讨论中国国际秩序观的物质前提。理解这种秩序观与西方19世纪认识论有哪些关键的差别、又有何种内在联系,是讨论今天中国知识自主性的认识论基础。一个显而易见的差别是,中国接续了被西方理论界忽视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作为19世纪欧洲整体主义思想发展的产物之一,马克思主义以欧洲科学发展带来的自然哲学成果为基础,弥合了自然哲学与历史哲学之间的鸿沟。中国传统中的整体主义与辩证法思维则与马克思主义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了当今中国的世界秩序观。这种秩序观通过方法论的整体主义来理解国际社会秩序演变的状态与趋势,通过唯物主义的历史哲学将“共同意愿”转化为面向现实的现代化建设实践,并且以“实现现代化”为基础将人在共时性与历时性两个时间序列上连接了起来。

中国的世界秩序观并不排除实证主义带来的成果,但能够帮助我们看到实证主义的边界。毫无疑问,将每一个行为体作为组成国际秩序的原子,单独去理解行为体本身或原子化的行为体之间的关系时,我们能够一定程度上通过形式逻辑的法则理解行为体在具体事件上的行动。但当我们尝试用这些原子化行为体的堆叠来理解作为整体的秩序变迁时,便会面临“点在线中被扬弃”的问题。这时,辩证逻辑能够提供解释秩序整体性变迁的可能。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将运动本身视为构成世界的根本规律。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将人类活动视为行动(经验性的)与知识(理论性的)的时间性积累与空间性积累。受到自然与物质条件的限制,人类活动得以在不同尺度上展开。由不同人类活动而构成的家庭、宗族、社群、行会、党派、公司、机构和国家等规模不同、功能各异的共同体同样也能够作为行为体参与到人类活动中。秩序则是不同行为体在不同尺度的共同体内表达出的集体行为。人类活动无法在自然/物质世界之外发生,并且这种活动不可避免地对自然/物质世界进行着持续改造,经由人类活动而改造了的物质世界又反过来为新一代人类的活动创造了更广阔的空间。这种在时间与空间维度上的连续堆叠又构成了秩序的又一种特质,即自然世界与人的社会生活历史性的交织。

对中国而言,国际秩序的变革包含了两个必须处理的基本问题:第一,国际秩序需要从整体性视角来处理国际关系的分析。具体来说就是在作为复杂有机整体的世界中,理解部分与整体、部分与部分、人类与自然之间的辩证关系。第二,“变革”这一关键词需要我们关注动态,而不是从本质主义的视角出发将动态简化成一个个静态片段的叠加。实际上,群体性与历史性的视角提出了秩序认知的主体性与目的论。在明确了目的论之后,作为集合名词的人在时间维度上的延续便真正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范畴。对于全世界特别是“全球南方”来说,谋求现代化与国际的平等秩序便是这个绵延几代人、持续不断的现实诉求。在这个谋求法律平等与实质平等的历史进程中,中国既是“全球南方”的当然一员,也是“全球南方”在世界性的霸权结构中保卫和平与自主发展权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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