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知常:“精致利己主义者”的美学书写——关于翟崇光姚先勇的“批判”之“批判”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96 次 更新时间:2025-05-29 21:41

进入专题: 翟崇光   姚先勇   基督教神学  

潘知常 (进入专栏)  

摘要:翟崇光姚先勇先生意在讨论“信仰转向”问题,但是却没有坚持“实事求是”与“知人论世”的学术准则,而是以臆测的论点为主,加以作为支撑的论据也大多只是捕风捉影,因此所谓的“批判”也就无法令人信服。据统计,全文仅“硬伤”就有十处之多。而且,学术争鸣无疑应当鼓励,但是却不能唯基督教神学的马首是瞻,以“基督教来源”“基督教信条”作为判断生命美学的尺度,以“基督教信仰”去评判生命美学的“信仰转向”,都是不可取的。同时,“批判”本身毕竟也存在着起码的底线学术伦理,不宜为我所用、投机取巧地使用材料,不宜以抢占道德高地的方式去绑架、指责对方,也不宜越出学术讨论的边界去进行人身指责。在这方面,翟崇光姚先勇先生的做法亟待认真反省!

关键词:批判  基督教神学转向 信仰转向 道德绑架 “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作者 潘知常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江苏南京210023)

 

翟崇光、姚先勇的《潘知常生命美学“信仰转向”批判》,[1]首先吸引我的是“批判”。我从28岁开始与实践美学论争,36年里始终言必称“就教”、“请教”……《批判》的两位作者,前者是刚刚博士毕业一年的年轻人,而且是我担任班主任的第一届全国高校美学高级研修班的学员,后者尽管已经年逾花甲,但也是毕业于我当时曾经任教的南京大学中文系,[2]但是却口气如此凌厉,毫不顾忌起码的底线学术伦理与“尊师”学术传统,一开口就断然以“批判”命题。于是,我赶紧上网查了一下何谓“批判”:“指对错误的思想或言行批驳否定”。再赶紧查一下中国知网,其中以针对学者个人的以“批判”题名的文章则基本已经绝迹。只有他们的《批判》在填补着“文革”以来的论文空白。看来,我这个早已经超脱于学术体制之外、也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五年的老教师一定是存在着“错误的思想或言行”,而且还十分严重,才惹得两位作者如此勃然大怒。于是,立即就拜读了他们的檄文,其结果,却是哑然失笑。我只能说,我是一个在“文革”期间当过红小兵的人,也曾经写过“大批判”文章批判自己的老师,而现在我看到的这篇檄文,实在是令我误以为时间突然倒流了回去。因为《批判》明显是要以“批判”来博人眼球,这样做,也许文章会比较好发表,而且还也许容易因为抢占了道德高地而立于不败之地,但是《批判》的作者又有所不知,这类文章的论点与论据又要务求经得起反驳。可惜的是,在这个方面,却恰恰是《批判》的软肋。由此我想起,当下流行“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一词,在学术界,是指那些视一己的利益为一切言行的唯一驱动力的学人,多变,无特操,唯利是图,不惜以贬低他人、抹黑他人的方式来自我炒作,来为自己制造发表文章甚至引起学界关注的机会。由此我想到,《批判》恰恰就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典范呈现,可以称之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美学书写。

也因此,关于翟崇光姚先勇的“批判”之“批判”,也就成为了我不得不写的一篇文章。

 

一、   无实事求是之心,一切从“批判”的需要出发

 

《批判》要面对的是我从2000年开始的二十年左右的学术研究,也就是所谓“信仰转向”时期。这无疑非常有难度。因为要把握的材料(著作、论文以及学术活动)太多。因此坦率而言,这样的题目对于一个既非美学专业又刚刚走出校门一年的博士而言,其实是不合适的。然而,作者竟然毫无惧色。仔细一看,原来《批判》作者很有“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风范,采取的是一种主观臆测的策略:第一,潘知常的“信仰转向”无非就是刘小枫的“基督神学转向”,可是首先,刘小枫已经在先,这就否定了潘知常的“首创”之功,其次,潘知常提倡“信仰转向”却没有刘小枫的基督教背景,因此只要寻觅几个可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例子批上几句去证明这一点,也就否定了潘知常的“独创”之劳。剩下的,当然就是想怎么“批判”就怎么“批判”。第二,接下来,潘知常既然提出“信仰转向”,那就必须做“做圣人”、做“清教徒”,必须专心于“信仰转向”,不得再涉足别的任何现实事务,否则就“远离了肉身与灵魂的沉重”;至于潘知常的“触电”以及“布道”,那更是一定就可以直接定性为“鸡汤”。因此,潘知常就“首先当自省”,就一定要“批判”。至于潘知常是否有权利再涉足别的任何现实事务、潘知常的“触电”是否就应当批判、潘知常的“布道”究竟是否“鸡汤”,则都解释权在《批判》的作者,并且可以任意解释,不必去做任何考察,也不必再提供任何翔实的证据。因为反正已经抢占了道德高地,堪称鲁迅所谓的“奴隶总管”,说你不行,那就自然怎么都不行了。

遗憾的是,我必须说,这样的“批判”缺乏的是“修辞立其诚”的态度,一切为我所用,一切从“批判”的需要出发,让人想起的恰恰是当下大学里少数学生中那种躲在暗处想骂谁就骂谁想诋毁谁就诋毁谁的键盘侠。但是,仔细一看,却处处是“硬伤”,真实水平实在堪忧。

例如,“硬伤”之一,误以为我所提倡的“信仰转向”与刘小枫的“基督教神学转向”是一回事。

事实本来是清清楚楚的!简单而言,我所谓的“信仰转向”关涉到的是信仰维度、爱的维度,根本就与“基督教神学转向”是两回事。这一点,只要翻阅过我的任何一部著作或者论文的,都不会误读。只要知道学界早就有了“信仰学”的学科建设,也都不会误读。可是,《批判》的作者却一上来就闹了一个“大乌龙”。在他们看来,信仰就是宗教信仰,而且首先就是基督教信仰。这真是令人震惊,连“基督教信仰”与“信仰”不是一回事都没有搞清楚?究竟是政治水平要低到什么地步才能闹出这样的错误?何况,这个问题我多年以来都已经反复澄清过,就以五年前的《中华文明第三期:新的千年对话——从“大文明观”看中华文明的“天问”与“天对》[3]为例,我就曾反反复复强调:我所谓“信仰”并非“基督教信仰”,而就是“信仰”。“基督教信仰”并不就是“信仰”,甚至,还是“信仰”的反面。否则,马克思为什么要说“力求把信仰从宗教的妖术中解放出来”?[4]否则,马克思又为什么要强调对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因此,我所谓的“信仰转向”,也包括了“力求把信仰”从基督教的“妖术中解放出来”,也包括了对“基督教信仰”的必不可少的批判。否则,怎么理解去“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怎么去理解“共产主义信仰”?难道这都是“基督教信仰”吗?因此,尽管在基督教问题上会出现所谓“互文”,而且,必须承认,刘小枫在这个方面做了很好的工作,但是,刘小枫立足的是基督教,而我立足的是信仰,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却是显而易见的。可惜的是,《批判》的作者一出手就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把刘小枫提倡的“基督教信仰”的“信仰”与我所提倡的“人民有信仰”的“信仰”混同在了一起。

“硬伤”之二,误以为我所提倡的“信仰转向”是对于刘小枫的“基督教神学转向”的“继承”。

《批判》的作者拼命抓住刘小枫与我的“先后”问题大做文章。可是,问题却在于,提倡“信仰转向”与提倡“基督教神学转向”根本就是两回事。想一想尼采的从“上帝死了”起步,就应该知道,我作为生命美学的提倡者,无疑会与刘小枫的思想历程截然不同,因此,当然也不存在“先后”问题。回顾往事,我也并不是在1988年刘小枫出版了《拯救与逍遥》后才开始“信仰转向”的思考的。1988年,我已经是某省的少数几个特批的副教授之一了。我1984年在《学术月刊》发表文章,1985年和1988年两次在《文艺研究》发表文章。1985年完成了29万字的《美的冲突》,1987完成了27万字的《众妙之门——中国美感心态的深层结构》。因此,尽管我们都属于八十年代人,也都沐浴着八十年代黄金岁月的风风雨雨,因此也就都必然蕴涵着某种共同之处,但是,就学术历程来看,他从“逍遥”走向“拯救”,从审美之路走向救赎之路,也就是走向基督教神学、神性拯救,最终,再从“神学”走向了“政治哲学”。这是众所周知的。如他所言,“我获得了这样的价值立场——基督信仰”, “人类学美学就这样被遗弃了”,而且,也被公认为制造的是“宗教热”。[5]我却不同,我是1985年就提出了生命美学的,而且,即便是在1988年刘小枫宣布告别美学之后,我也从来没有“遗弃”过美学,更完全拒绝“这样的价值立场——基督信仰”。我所走过的,是从“个性启蒙”到“信仰启蒙”的道路。刘小枫是“基督教神学转向”,我却是“信仰转向”。而且,我寻求的也不是“基督福音”的进入中国,而是中华民族的到信仰之路。因此,《批判》在我并非最早呼吁“基督教神学转向”上大做文章,甚至不惜加以含沙射影,也就毫无意义。何况,我从来就没有呼吁过“基督教神学转向”,在刘小枫之前没有,在刘小枫之后也没有,因此,也就无所谓“早”“晚”。我呼吁的,是“信仰转向”,是“转向信仰维度、爱的维度”。而且,这一呼吁,起码在国内的美学界当然是从我开始的。这并不存在任何的疑问!

“硬伤”之三,误以为我提出过全盘反文化传统。

为了证明所提倡的“信仰转向”与刘小枫的“基督教神学转向”是一回事,《批判》还炮制了一个我跟刘小枫一样的全盘反文化传统的假象。遗憾的是,这也是无视清清楚楚的历史事实。我研究中国美学的著作有十本左右,现在都找得到,其中没有一本是提倡全盘反文化传统的,这只要一翻阅即知。因为,我的思路从来就没有变过,堪称几十年一贯制,那就是认定在中国存在着两种美学传统:其一,是“忧世”的美学传统、“以文学为生活”的美学传统、“言志载道”的传统,其二,则是“忧生”的美学传统、“为文学而生活”的美学传统、“吟咏情性”的传统。我确实批判过前者,但是我从来没有批判过后者。而且,只是因为前者往往表现为主流美学,因此有的时候我才在论述中采取了鲁迅所时常采用的全称判断的方式,换言之,我使用全称判断的时候,都是指的前一种美学传统,这一点,我曾经专门予以说明过。何况,我讲过无数次,我研究中国美学,都遵循的了鲁迅先生在《华盖集 忽然想到四》中说过的那句话,就是要在中国美学中去寻找那些“写着中国的灵魂,指示着将来的命运”的宝藏。看看我怎么褒奖《山海经》、古诗十九首、李后主、李贽、《金瓶梅》,再看看我怎么褒奖《红楼梦》,答案应该是十分清楚的。至于我的具体看法,则始终是“正本清源,释放中国美学中的‘活东西’”、“不破不立,清除中国美学中的‘死东西’”、“创造转换,激活中国美学中的‘真东西’”。[6]《批判》的作者为了给我栽赃,但是又不想得罪刘小枫,干脆还编造了一个他在八十年代这样做是合理的,而我的错误在于,在“新世纪依然采取片面的、激进的中西二元对立方式进行写作”,这更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狡黠创意了。可惜,我从来就没有“不加反思地全盘否定中国文学和文化”,在“新世纪”当然就仍旧没有,那么,这所谓的“片面的、激进的中西二元对立方式”又表现在哪里?何况,我在1985年就完成了29万字的中国美学研究专著——《美的冲突》,1987又完成了27万字的中国美学研究专著——《众妙之门——中国美感心态的深层结构》,可是1988年刘小枫才出版《拯救与逍遥》,且不要说我的书中根本没有反传统,即便就是反传统,也应该是在刘小枫的前面吧?!可是《批判》的作者却非要说我是在刘小枫的后面,蓄意何在呢?更为不堪的是,《批判》还立足基督教立场,煞费苦心地告诫我说,批判文化传统不是基督徒“爱世人”的表现,也是缺乏“神性”终极关怀的论断,还说我应该“从基督教资源中获取灵感”。这哪里还像是一个“无神论”社会主义国家的学者所发出的声音?这已经是一个基督教徒声嘶力竭的“判教”表演了!十分奇怪,我要如何去研究,为什么竟然都必须处处以基督教的“表现”、“论断”和“资源”来行事?而且,为什么我一旦不肯这样去研究,就竟然大逆不道?就竟然要被严厉批判?

“硬伤”之四,误以为我的“信仰转向”来源于基督教。

为了肆意贬低我的学术研究,《批判》的作者还在我的“信仰转向”的来源上大做文章。《批判》的作者认为,刘小枫的“基督教神学转向”是来自他的基督教背景,而我却是来自“顿悟”,“既缺少对西方学术话语和中国学术话语的反思,又缺少对中国本土实践生活的认识,只是好像找到了打开新世纪美学之门的‘金钥匙’,不断地呼喊和诠释”。这无疑是明目张胆地罔顾事实,因为毕竟在这些领域我已经出版了这个方面的三十本左右的研究著作了。当然,《批判》的作者的如是看法也不是没有理由的。在他们看来:潘知常“没有宗教归属,而是属于他所诠释的生命美学。”可是,我为什么就一定要有“宗教归属”?中西方的生命美学传统源远流长,我由此起步,难道就犯了什么基督教的王法了吗?我的“信仰”思考本来就不是从基督教而来,我的美学思考也无需从基督教美学而来。这无可指责!因此,刘小枫的思考是立足于基督教神学,而我的思考却是立足于美学自身。我早就说过,我是从“个体启蒙”的局限而来。“我终于意识到:以个体去面对这个世界,它的意义就在于为我们‘逼’出了信仰的维度,也就是‘逼’出了作为终极关怀的爱。”[7]而且,其中的逻辑历程清清楚楚。我是从无缘无故的“边缘情境”去论证的,是从生命的非零和博弈去论证的。它来自非零和动力,来自正数的互利利他、正数的利益总和,来自守于自由而让他人自由以及“以人的方式理解人”,也来自人与世界之间的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外的第三维度:人与意义的维度,涉及的是“我—你”关系,构成的终极关怀(完全不同于《批判》所热衷的所谓基督教神学的终极关怀)。马克思的这句话是我反复引用的:“我们现在假定人就是人,而人同世界的关系是一种人的关系,那么你就只能用爱来交换爱,只能用信任来交换信任,等等。”[8]我所谓的“信仰转向”就是来源于此!它是对于其中的“假定”的坚信。因此,它就是爱的信仰。由此,发展出了我的“万物一体仁爱”、“生之谓仁爱”的生命哲学。毫无疑问,熟悉我的论著的人都清楚,这就是我一贯的所思与所想。它与基督教没有多大的关系。毕竟,我不是在研究“基督教神学转向”,而是在研究“信仰转向”。这一点,一切唯基督教马首是瞻的《批判》的作者无疑是误解了。

“硬伤”之五,误以为我没有道明自己与“新时期以来中国基督教美学话语的‘承继性’言说”。

《批判》宣称:“刘小枫《拯救与逍遥》(1988)一书的出版及其影响,成为终结‘美学热’的又一标志: 蔡元培代表性的‘以美育代宗教’被倒转过来”。而我在开始“信仰转向”并且“回应蔡元培先生‘以美育代宗教’美学命题”的时候没有言明自己与这种所谓“新时期以来中国基督教美学话语的‘承继性’言说”,所以就触犯了基督教的“不自夸”、“不求自己的益处”信条的错误。但是,我要请问的是,我的研究是继续“美学热”还是“终结‘美学热’”?我明明是在继续“美学热”,而刘小枫却是在结束“美学热”,我们之间的路径难道不是南辕北辙吗?而且,在我的研究里,也没出现所谓的“蔡元培代表性的‘以美育代宗教’被倒转过来”,我是接着蔡先生的“美育”讲的,只不过不是“以美育代宗教”,而是“以信仰代宗教”,进而“以审美促信仰”,因此也就完全不同于刘小枫的“蔡元培代表性的‘以美育代宗教’被倒转过来”,他是“以宗教代美育”。因此,刘小枫1988年就放弃了审美之路,而且也从来没有直面过信仰,他的立足点既不是审美也不是信仰,而是基督教。那么,既然根本就是背向而行,我有什么必要一定要道明自己的研究是“新时期以来中国基督教美学话语的‘承继性’言说”?恰恰相反,我要道明的倒是:我自己的研究从来就不是“新时期以来中国基督教美学话语的‘承继性’言说”!而且,我很诧异的是,这个为《批判》的作者仅仅乐道的“新时期以来中国基督教美学话语的‘承继性’言说”究竟是何方神圣?《批判》的作者又何以总是时时处处以此作为指导原则进行“批判”、来进行“判教”?《批判》的作者为什么总是要站在基督徒的立场上来说话呢?

 

二、抢占道德高度,为“批判”而“批判”

 

《批判》的作者还认为:我既然转向信仰了,那就不能再涉足其他现实事务,更不能不专心于“信仰转向”,否则,就是“远离了肉身与灵魂的沉重”。至于“触电”与‘布道“,那更一定是”鸡汤“。因此,就“首先当自省”,就一定要继续“批判”。

这当然也十分荒诞,而且,更十分霸道。一意孤行的结果,是弄出了不少新的更为可笑的“硬伤”。

“硬伤”之六,《批判》的作者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了我的本职工作。

《批判》的作者对我的“大众媒体的红人、政府企业的高参顾问等不无冲突的特质或角色”冷嘲热讽。然而,这实在是一个刚刚毕业一年的博士的专横与霸道。2000年,在开始“信仰转向”的同时,我已经转入了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这一点,《批判》的作者本来是注意到了的,可是,却蓄意采取了歪曲事实的做法。因为,他们有意不提的是:在此之后直到今天的二十年,就工作职责而言,美学研究已经是我业余的工作,战略咨询策划、传播学研究则是我在新闻传播学院的本职工作。我招的硕博士研究生,都是传播学方向。我给硕士上的是《策划与创意策略》课程,我给博士上的课程,是《传播与文化》。因此,《批判》的作者所指责的,其实都是我的本职工作。无疑,这是绝对不应该的。《批判》的作者自以为又抢占了一个道德高地,自以为又可以指手画脚教导我该如何去做一个知识分子,结果却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我去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带领传播学的硕博研究生走向社会、服务社会,把科研工作写在祖国大地上,这无可指责!

何况,我的“大众媒体的红人、政府企业的高参顾问”也货真价实,更并不与我的“信仰转向”彼此矛盾!在传播学研究方面(我有资格带硕博士研究生),我提出的“塔西佗陷阱”自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的讲话中正式提及之后,随着“塔西佗陷阱”的被列入我们国家要着重避开的“三大陷阱”之一,在搜索引擎“百度”上输入该词,相关结果显示约140万个,在百度新闻的高级搜索上显示标题中含有该词的有711篇;在“人民网”有591篇有关“塔西佗陷阱”的页面;“中国知网”为244条。百度文库相关文档为27,517篇。在战略咨询与策划方面(我同样有资格带硕博士研究生),我也做了大量的成功的工作:我参与提出了南京的城市精神——“开明开放、诚朴诚信、博爱博雅、创业创新”;我参与写作了成功申请南京世界青年奥运会的最为关键的最后一稿(这是一个世界级的项目竞争,为此我曾九天九夜几乎没有正式休息);我策划的“万朵鲜花送雷锋活动”,被中央“文明办”作为成功策划以文件附件的形式下发到全国,并要求各地认真学习;我策划的2003年非典时期南京市民抗击非典时的口号“非典终将倒下,城市精神永存”,极大地鼓舞了南京市民的斗志;我穷尽三年之力,完成了澳门基金会委托的重大项目《澳门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研究》(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并且为此在港澳发表了18篇相关文章……我还参与了作为中国电视新闻创新的第二个里程碑的“民生新闻”的开创性工作……因此,我在这些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其实并不就比我在美学研究方面要差,对于社会的贡献也是一直被公认的。对此,《批判》的作者又有什么资格妄加攻击呢?作为文学院的现当代文学教师,何以就要自命清高到这等地步?何以竟然张狂到了跨学院去公然指责新闻传播学院的教师的本职工作?

“硬伤”之七,《批判》的作者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了我的科研工作。

为了证明我已经“远离了肉身与灵魂的沉重”,《批判》的作者对我在过去的二十年里出版过的几本“演讲体“的美学专著也予以无情批判。但是,学术自由、文责自负,《批判》的作者连这点起码的道理难道都不懂吗?谁给你们的权力如此横加干涉别人的学术自由?“演讲体”就一定不好吗?事实证明,即便是“演讲体”,我奉行的也是“十年磨一剑”的严谨态度。例如,《谁劫持了我们的美感——潘知常揭秘四大奇书》已经再版;《红楼梦为什么这样红——潘知常导读红楼梦》不但也同样被再版,而且还被收入“新时期红学大系”上卷(该卷只收入了新时期出版的包括周汝昌、冯其庸等大家的红学专著在内的三十部红学研究专著),2016年,刚刚参加中国红楼梦学会的我被会员全体大会选举为中国红楼梦学会的理事,同样是2016年,今日头条频道根据全国6.5亿电脑用户调查“全国关注度最高的红学家”,我被排名第四;我的《我爱故我在——生命美学的视界》一直被指定为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历届研究生的必读书。无疑,作为“演讲体“的美学专著,这样的成绩无论如何都应该是及格的,或者,起码是不应该被大肆诋毁与攻击的。而且,黑格尔的《美学》是不是“演讲体”?海德格尔有没有“演讲体”的著作?对此两位作者是无知还是装糊涂?怎么我出版几本“演讲体”就大逆不道了,而且还就要被“批判”了呢 ?

还要说的是,《批判》的作者或者是学风太浮躁,因此没有去仔细了解一下我二十年的科研工作,或者,则是蓄意隐瞒。《批判》的作者刻意渲染我的所谓“演讲体“的美学专著的事情,显然是意在给学界一个印象,提倡”信仰转向“的潘知常晚节不保!前面毕竟还是跟在刘小枫”吹喇叭“,后来则干脆就“堕落了”,不去“十年磨一剑”,而是去出版“演讲体”的专著了。可是,细数一下,我在那些年还出版了学术著作:1、《大众传媒与大众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2、《流行文化》(江苏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3、《王国维:独上高楼》(文津出版社2005年版);4、《新意识形态与中国传媒》(香港银河出版社2010年版);5、《不可能的可能:潘知常战略咨询策划文选》(香港银河出版社2012版);6、《信仰建构中的审美救赎》(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7、也修订再版了《中国美学精神》(江苏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增加了三十多万字)。二十年,一共七本学术著作![9]还值得“自诩”的是,《信仰建构中的审美救赎》荣获了江苏省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中国美学精神》荣获了江苏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另外,我还主编了《传播批判理论》(新华出版社2003年版)、《讲“好故事”与“讲好”故事——从电视叙事看电视节目的策划》(中国广播电视出版2008年版)、《怎样与媒体打交道》(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9年版)、《公务员与媒体打交道》(中国人事出版社2010年版)、《你也是新闻发言人》(中国人事出版社2010年版),还与赵影共同主编了《生命美学:“崛起的美学新学派”》。其中,《公务员与媒体打交道》还是由时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的赵启正亲自写的序言。我还正在主编“西方生命美学经典名著导读丛书),共20册,目前已经交稿3册;主编“中国当代美学前沿丛书”,共5册,已经交稿2册。还即将出版“潘知常生命美学系列”,共6册,已经全部交稿。要知道,其中,我从2007年到2019年,十三年中,我是被全职聘到澳门工作的,担任过两岸四地排名第十七位的某大学的主持工作的人文艺术学院创院副院长、担任过某大学筹备委员会的执行主任,工作的繁忙,以及每周都要往返澳门—南京的奔波(要每周飞回南京上课)……非常人所可以想象。因此,我认为,我无愧于那些年的激情岁月!或者,我愿意拿自己的上述成绩与《批判》的作者的成绩来互相公开比一比,看一看在过去二十年中,谁做得更加出色,这样也就不难看出:“远离了肉身与灵魂的沉重”的究竟是谁,辜负了严肃的学术研究工作的究竟是谁。

“硬伤”之八,《批判》的作者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了我在电视台、媒体的“触电”。

我首先要提醒《批判》的作者,道听途说是会误事的。因为我的“触电”是在十几年前的事情。我2007年被全职聘请到澳门,2019才正式结束任期。这也就是说,在最近的这十三年里,我基本上就没有“触电”。如此说来,《批判》的作者抓住我十三年前的“触电”大做文章,这是不是太无知而且太“有意为之”了呢?而且,就算是拿十三年前的“触电”说事,也不能证明我因此而就没有把“信仰转向”贯彻到底、因此就与“信仰转向”背道而驰吧?现在在媒体上“触电”讲课的学者实在太多了,而且,他们还都是公开收费的。《批判》的作者都不敢去“批判”,却偏偏拿我十三年前的“触电”大做文章,居心实在叵测!学术讨论怎么就可以摇身一变而成为了信口雌黄呢?而且,我要告诉两位作者的是。我十三年前在电视台做的节目,有些是创了该电视台单项节目的最高收视纪录的,而且都是深受观众欢迎的。再看这几年,今波主持、我主讲的《红楼梦情爱谜团》在喜马拉雅有九百万以上的粉丝,而且是服务社会,节目是不收费的;另外,我主讲的《潘知常说红楼》在喜马拉雅也有一百万以上的粉丝,而且也服务社会,节目还是不收费的。我为此而自豪、而骄傲!提醒一下,千万不要以为这些工作都轻而易举,要知道,一次的节目从准备到写稿到录制完成,大约要一天,一百集就要花费一百天。《批判》的作者愿意如此去付出吗?不要说粉丝九百万,就暂定十万粉丝,《批判》的作者能争取到吗?当然,我知道,作为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又怎么肯如此无私付出?可是,既然如此,能否少一点“装清高”?毕竟,《批判》的作者有不“触电”的自由,我也有“触电”的自由。如果我“触电”中有讲错了的地方,欢迎批评。如果只是反对我“触电”,那对不起,我建议两位免开尊口。媒介就是坏的?“触电”就是堕落?真是奇谈怪论!

“硬伤”之九,《批判》的作者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了我的关于“爱与信仰”的宣传。

首先我要问:在当代的中国去大力宣传“爱与信仰”有错吗?其次,两个从不去大力宣传“爱与信仰”的人却偏偏要“批判”一个大力宣传“爱与信仰”的人,他们有权利吗?何况,《批判》的作者的论证逻辑十分奇怪,他们一口咬定我的“爱的美学”在“通过对‘爱’与‘信仰’不厌其烦的宣讲”之后都变成了“一种不无庸俗的“快乐美学”,我本人也变成了“兑制心灵鸡汤的通俗美学家”。可是,这样的断言是需要大量的根据的。例如,我直接宣讲过“爱与信仰”吗?学风浮躁的《批判》的作者一定认为是“有”。可惜,十分打脸的是,除了引起热烈关注的《让一部分人在中国先信仰起来》的讲座之外,我从来就没有过别的直接的“对‘爱’与‘信仰’不厌其烦的宣讲”,这些都是《批判》的作者自己臆造的,都是为了对我进行“批判”的需要。可是,既然我在全国根本没有过“对‘爱’与‘信仰’不厌其烦的宣讲”,那又怎么就变成了“一种不无庸俗的“快乐美学”?我本人又怎么就变成了“兑制心灵鸡汤的通俗美学家”?我真是不敢想象,难道“大胆想象”以后就不需要“小心论证”吗?难道就没有想过,这样去“大胆想象”的结果,很可能会是自取其辱吗?!

我确实经常“四处布道”,这无疑合理合法,《批判》的作者无权“批判”!而且,与《批判》的作者所“大胆想象”的所谓“布道”不同,我都是借助经典作品本身的美学剖析去加以展开的。都是有理有据的!而且,不知道你们是否听说过?我在被你们所“不屑“的“四处布道”时,经常人满为患、经常过道与窗台上都坐满了人,经常很多人都是在报告厅门外坚持听完的。这些听众中有很多人都是硕士博士,都是985大学的学生或毕业生,他们的水平肯定不在暨南大学的教师与博士的水平之下。因此,他们已经以自己的热情肯定了我的“四处布道”不是“一堆美丽空洞的言辞”、也不是“兑制心灵鸡汤”。再者,《批判》的作者要妄言我的“四处布道”是“一堆美丽空洞的言辞”、是“兑制心灵鸡汤”,那总要现场听过几十场以上吧?我要请问,《批判》的作者听过一场吗?我还要请问,究竟我的哪一场“四处布道”是“一堆美丽空洞的言辞”、是“兑制心灵鸡汤”?假如根本就没有听过但是却又胡乱断言,我如果说《批判》的作者是诬陷诋毁,应该不为过分吧?!

《批判》的作者也许不服气,因为他们曾经举了一个我讲《卖火柴的小女孩》和《海的女儿》的例子作为证据。然而,我是在导读《卖火柴的小女孩》和《海的女儿》,而不是在宣讲自己的关于“爱与信仰”的看法,这一点不要弄错!作品里就是这样讲的,就是在这样强调“快乐”与“爱”,我当然要忠实于文本,这有什么错?难道安徒生的童话是“一种不无庸俗的“快乐美学”? 难道安徒生的童话是“鸡汤”?《批判》的作者还不配这样大言不惭地去挑战安徒生吧?其实,全世界的童话都是宣扬快乐与爱的?因此才叫做童话!这点基础的文学知识也要我再教一下《批判》的作者吗?况且,除此之外,二十年中,我讲过的涉及“爱与信仰”的作品很多,《三国》、《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聊斋》、《红楼梦》,李后主、杜甫、海子、王国维、鲁迅,还有《哈姆雷特》、《悲惨世界》、《日瓦戈医生》……这些都是有文字记录的,在网上也很容易搜到,《批判》的作者本来应该举出大量的例子来证明我的宣讲都是“一堆美丽空洞的言辞”、都是“兑制心灵鸡汤”,最终的结论才会是科学可信的吧?难道《批判》的作者无需现场考察而只需钦定吗?随随便便就可以定性别人是“一堆美丽空洞的言辞”、是“兑制心灵鸡汤”,如此学风,实在堪忧!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批判》的作者公然大言不惭地宣称生命美学所大力呵护的“爱与信仰”不过是“一堆美丽空洞的言辞”、是“兑制心灵鸡汤”,很可能还是他们作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学人的心声。在他们看来,“爱与信仰”都是毫无用处的,潘知常却还要孜孜以求,岂不就是“一堆美丽空洞的言辞”、岂不就是“兑制心灵鸡汤”?如果这样,那么我与《批判》的作者则断然绝非同路。“爱,直至成伤”,坚持去一点一滴地去践行爱,坚持爱的奉献、爱的付出,这就是我的选择!倘若因此而横遭批判》的作者的“批判”,那么我要说,我视这“批判”为无上的光荣!

“硬伤”之十,《批判》的作者把“批判“的矛头甚至指向了我本人。

学术讨论就是学术讨论,切忌进而进行人身攻击,切忌因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而引起法律纠纷,是学术的底线。但是,《批判》的作者却根本毫无忌惮。“消费时代的时尚美学”,是《批判》的作者抬出来的一顶大帽子。他们扬言:别人提倡“信仰维度”都是“为己之学”,而我提倡“信仰维度”则是“为人之学”。因此我的美学只是“消费时代的时尚美学”。例如,在他们看来,我的美学没有“呈现出深刻的焦虑与灵魂挣扎的痛苦”,例如,他们甚至不惜以余虹的自杀来为我示范,认为只有那样才有“形而上学的意味”。可是,我要请教一下,《批判》的作者自己的学术是否“呈现出深刻的焦虑与灵魂挣扎的痛苦”? 《批判》的作者自己是否愿意先践行一下“自杀计划”呢?抢占道德高地,然后以道德高调去绑架他人,这正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日常表演。自己不做的却要求别人去做,如果没有做,则严厉批判,这是什么逻辑?而且,谁又给了《批判》的作者可以这样来残酷地“消费”余虹的自杀的权利?当然,《批判》的作者为了证明我的生命美学是“消费时代的时尚美学”,还十分关注我的“自诩”。他们说:潘知常先生津津乐道于所谓生命美学“创立者”“领军人物”的身份,因此只是“为人之学”。所谓“自诩”,就是“自夸”的意思。那么,这些身份是我“自封”的吗?是我“自夸”出来的吗?根本不是!既然如此,又何来“自诩”之说?其实,类似的说法在学术界早就流行,只不过过去不但因为它实事求是,而且因为生命美学是被打入另册的,因此谁都不稀罕它,而且有些人也乐于看着我被戴上这个帽子、看着我因此而被“批判”、而“倒霉”,因此,谁都并不在意这样的说法。[10]现在不同了,生命美学跌跌撞撞冲杀出来了,已经越来越引人注目了,这个时候我再被冠以这些评价,有些心胸狭隘的人就受不了了,如此而已。其实,事实就是事实,小肚鸡肠也无济于事!至于“大胆想象”我本人一定是在心里“津津乐道”于此,那实在是冷血的“诛心”之论,也实在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习惯表演。“你必须谦虚,否则,就有罪”!这种软刀子害人的批判策略,还是少一点为好。切记,谁都不要以为自己天然地就具有居高临下对他人进行道德审判的权利,而且,这已经明显地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也已经处于引起法律纠纷的边缘了。

何况,《批判》的作者以为仅凭所谓的“自诩”的“诛心”指责就可以为自己抬出的“为人之学”的大帽子定性吗?这是不是有点非常非常轻率?《批判》的作者最少也应该举出三个以上的论据吧?可惜,《批判》的作者还能举出更多的论据吗?想必是不能了!仅凭学术界冠名的“创立者”“领军人物”就想来“栽赃”到我头上?仅凭“自诩”两个字的“诛心”之论就想“批判”一个人?《批判》的作者的做法是不是太令人瞠目结舌了呢?更不要说,相反的事实在是太多了!篇幅有限,我暂且随便举出几件:1、为了保证学术思考的“呈现出深刻的焦虑与灵魂挣扎的痛苦”以及“形而上学的意味”,到今天为止,因为不认可当下的科研制度,我已经有二十年没有申报科研项目了,我的所有学术著作都是自己选题、自费完成的,没有花费纳税人的一分钱;2、因为不认可当下的科研制度,我过去还曾经有十五年没有申报过社科奖励(近年为了支持学院的工作,才重新又开始参加申报);3、我作为研究中心主任主持的“第一届全国高校美学教师高级研修班”举办之初,我宣布的第一条纪律就是“绝对不允许宣传生命美学”;4、我主编的“西方二十世纪生命美学经典名著导读”(20册)的主编原则的第一条,就是嘱咐各位作者在全书中一个字都不要提及我的生命美学;5、我参与主编出版的《生命美学:崛起的美学新学派》(郑州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中收录了包括二十一位教授、三位副教授在内的二十几位学者评论生命美学的文章,其中没有一篇是我带过的研究生弟子所写的文章;[11]6、今波主持我主讲的《红楼梦情爱谜团》在喜马拉雅播出,我没有收费,我主讲的《潘知常说红楼》在喜马拉雅播出,我没有收费;7、我作为研究中心主任主持的“第一届全国高校美学教师高级研修班”全部的将近十万的费用都是我个人设法解决的,没有花费南京大学一分钱,也没有花费所有学员一分钱,而且,我筹备这个研修班花费了几个月的时间,连续九个半天主持了其他专家的讲座,还为听课的学生讲了半天的课,可是,我分文未取;[12]8、南京大学美学与文化传播研究中心与厦门大学中文系联合召开的“首届美学高端战略峰会”一视同仁地邀请了美学界各个门派的领军人物赴会,这个会议是我筹集的全部经费,没有花费南京大学一分钱,但是,我没有丝毫的一家独尊;9、我主编并且补贴全部出版费用出版的“中国当代美学前沿丛书”,第一批5本,介绍的也是实践美学(1957,李泽厚)、生命美学(1985,潘知常)、超越美学(1994,杨春时)、新实践美学(2001,张玉能)、实践存在论美学(2004,朱立元)……总之,就像说我的“四处布道”是“鸡汤”一样,说我的美学是“为人之学”,恐怕在学术界也很难得到支持。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一直都是置身于学术体制之外的:我有大约十八年的时间根本就没有参与美学界的活动,甚至连中华美学学会的理事会的选举都没有参加过,一个自由学者,体制内的所有好处都早就全不在意了,却偏偏要天天“自诩”?一个早就超脱于学术体制之外的人,又到哪里去推广“为人之学”?再说,在这方面,《批判》的作者自己又做得如何?如果连我都不如,那我只能说,真正应该被称为“为人之学”的,恰恰应该是《批判》的作者!

 

三、有话好好说,事实胜于雄辩

 

十大“硬伤”,这就是《批判》。

总的来看,不能做到“有话好好说”,一切都是先定下“批判”的调子,然后再去找论点、找破绽。“批判”取代了“研究”,是《批判》一文的根本缺憾。同时,论点是主观臆测,材料则以偏概全,学术伦理方面的跌破底线令人震惊,为了引人瞩目而刻意无所不为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则是《批判》的作者的自画像。

例如,首先是学术准备的肤浅狭隘。这当然是一种作者在写作的过程中在学术伦理方面的极端的不诚实、不老实。《批判》的执笔者是刚刚毕业的现代文学博士,并非美学专业,本来是适宜于先去做一些具体具体的研究题目,但是现在因为要负责执笔写第二篇“批判”,竟然就勇敢地贸然涉足国内的学术前沿。当然,这也就导致了《批判》的作者一叶障目,不见全貌。尤其是自以为了解一点基督教话语的皮毛,就非要把我二十年的研究全都削足适履地装进去,以至于竟然不是以中国当代美学思想之信仰话语发展脉络为参照,而是竟然“以中国当代美学思想之基督教话语发展脉络为参照”来从事批判,这样的学术准备,肤浅狭隘之极,显然是无法适应《批判》的写作的。

其次是在材料的选择上的为我所用。具体的体现,就是《批判》在使用材料方面的非科学态度。不客观求实,也不有一说一,而是吹毛求疵、捕风捉影,对于能够支撑自己的论点的材料大加发挥,甚至无所不用其极,对于不能支撑自己的论点的材料则蓄意回避。例如,我对于流行文化的批评是国内最早的,也是始终如一的,这方面的材料很多很多,而且即便是专著的话,也有《反美学——在阐释中理解当代审美文化》(学林出版社1995年版)、《大众传媒与大众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但是在《批判》的写作中却选择性地消失了,文章蓄意要告诉读者的,就是我在力主消费美学,是“鸡汤”。其实,我是在国内最早而且一直坚持反对“消费美学”、反对“鸡汤”的。再如《批判》的作者认为我在《头顶的星空》(2016)等著作中全方位地对于中国传统美学的儒家“德性”、道家“天性”和佛家 “佛性”的批判“与刘小枫 1980 年代对中国美学的批判有着明显的‘承继性’关系”。但是,这明显属于材料的选择上的为我所用!首先我要纠正一下,关于道家,刘小枫提的是“真性”,我提的则是“天性”。《批判》的作者连记忆都是为我所用,可以误记,而且还可以借此大言不惭地去指责人,实在是令人眼界大开!其次,因为我在1985年完成的29万字的《美的冲突》与1987年完成的27万字的《众妙之门——中国美感心态的深层结构》两书中早就对于类似问题有所论述。可是直到1988年,刘小枫的《拯救与逍遥》才正式出版。我要请问:这里的“明显的‘承继性’关系”又该如何解释?难道所谓的“明显的‘承继性’关系”竟然是可以借助材料的选择上的为我所用来达成吗?这是学术还是魔术呢?《批判》的作者还指出:尽管我提出过“在美学历史上,真正的美学问题始终是个人的”,但是,在我之前半年左右,刘小枫就“先有过类似的表述”,当然,这又是想暗示所谓“明显的‘承继性’关系”。但是,就在他们所引述的我的这句话的后面,我就已经老老实实地注明了:关于这个问题,我深受西方的别尔嘉耶夫与中国的林语堂的启发。而且从时间上看,不论是我还是刘小枫,都应该是远远在后,因此也应该是与他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承继性’关系”。刘小枫没有注明,当然也无可厚非。而我却已经按照学术规范注明了来源,《批判》的作者为什么竟然蓄意不提,而且为什么蓄意要去制造一个我与刘小枫之间的“明显的‘承继性’关系”的假象?《批判》的作者难道不知道作假是学者之耻吗?更不要说,《批判》作者还引了刘小枫2007年的一句话和余虹2006年的一句话,来证明他们提出反对“虚无主义”都是在我前面的。可是,我在1991年在《生命美学》一书中就提出的反对“虚无主义”的有关论述,《批判》作者为什么就偏偏为我所用的蓄意不去引用呢?

再次是立场的“基督教为本”。学术研究,“政治正确”的立场至关重要。我们的学术研究,当然是应该坚定地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之上,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来不得半点的含糊。但是,《批判》的作者却不是这样,他们俨然就是基督徒,也俨然就是基督教的卫道士,处处强调“宗教来源”,公然以“基督教信仰”的“信仰”去批判“人民有信仰”的“信仰”,甚至动辄指手画脚,要求我去学习什么什么基督教典籍,甚至竟然以《圣经》的“爱是不自夸”和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来作为对于我的“批判”的理论依据,因此,本来明明是美学的讨论,却也被当成基督徒的查经班。结果,对美学讨论中往往只是宽泛引用的一些与基督教有关的说法竟然统统苛刻地予以斥责。例如,我说耶稣在肮脏的马槽中出生“已经非常清晰地表白了上帝与人类之间的隔绝”。这遭到了《批判》的质疑。其实,我无非是说,他是极为圣洁的,与人类社会的外在环境隔绝,不会受到污染。我说“但丁发现恶是自由意志的结果”,则显然不能离开美学教学的语境,在美学课堂上,当然是以文学艺术作品中对于“恶”的发现者为本。但是,《批判》的作者却跑出来炫耀自己的基督教知识,斩钉截铁地说:排在第一的该是奥古斯丁。可是他们却忽视了,我们是在美学的课堂上,是在谈文学艺术。因此当然应该以但丁为尊。否则,如果抛开文学艺术的背景,我还知道苏格拉底早就谈到过恶了,柏拉图、亚理斯多德也早都谈到过恶了,他们都比奥古斯丁要早。因此,《批判》的作者的炫耀只是自取其辱。我还讨论过“上帝为什么要创造魔鬼”,其实,我当然知道,如果是在基督教的查经班,也许理应回答“不是”。但是,我是在美学的课堂上,我只是在美学的课堂上借用这个例子来说明审美活动与自由意志之间的关系,那么,我当然也可以回答为“是”。因为“天使骄傲悖逆上帝”的自由选择权毕竟是上帝赋予的,否则,他又怎么会“堕落为魔鬼”。还有俄狄浦斯滥用上帝给他的自由而犯“罪”的问题,《批判》也认为明显混淆了西方的“两希”文化传统,将犹太−希伯来传统中的上帝变成了俄狄浦斯的上帝。可是,在美学课上讲“原罪”,其实是不能等同于基督教查经班的。在美学课上,我只是在讲到审美活动与自由意志之间的关系提及“原罪”,而且完全是在美学的意义上去谈论“原罪”。因此,即便是王国维在《红楼梦之伦理学上之价值》说的“上帝”(“鼻祖”)与“原罪“:“苟有一人焉,未人解脱之域,则鼻祖之罪,终无时而赎,而一时之误缪,反覆至数千万年而未有已也。”我们也是可以放在一起去讨论的,不存任何的“混淆”。因为,我毕竟不是在基督徒的查经班上,也不是在讲授基督教历史,而只是在谈美学问题。

最后是在学风上的投机取巧。鲁迅在《出关》中曾经尖锐批判过“无特操”的文人:“无坚信,不诚实,善变”,“信甲的战士,明天信丁”。遗憾的是,这种情况《批判》的作者身上依稀可见。十年前,翟崇光等写过《从批判到悲悯:生命美学的“大事因缘”——潘知常美学转向初探》,[13]就是在这篇文章里,他明确指出:潘知常的中国美学存在着两条“路线”,其一是“从《山海经》、《金瓶梅》到《红楼梦》、鲁迅……有爱的血脉”等等,“在另外一条路线里,(是)从《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这一血脉”。这也就是说,他清清楚楚地知道我从来就没有主张过对于中国文化传统的全盘批判,但是,在十年后的《批判》一文中,他却完全忘记了这篇文章的存在,言之凿凿地宣称我要全盘否定传统。同样是在这篇文章中,他还曾勇敢地挺身而出,代我反驳了罗慧林在《一种空洞而中庸的生命美学——与潘知常先生商榷》(《粤海风》2006 年第 3 期)中对于我的生命美学“空洞而中庸”的批评,但是,十年后的他自己却摇身一变,开始批判起我的生命美学“空洞而中庸”了。请问,这是不是典型的“无坚信,不诚实,善变”,“信甲的战士,明天信丁”,所谓“无特操”?

其次,这学风上的投机取巧还表现为,在学术讨论中实施毫无逻辑的辩论,站在道德高处给对方下负面结论,不关注如何“追求真理”,而只关注如何“否定对方的为人”。例如,《批判》的作者都是研究中国现代文学的学者,置身美学圈外,但是在没有一个字的论证的情况下却竟然敢于大言不惭地指责我“既缺少对西方学术话语和中国学术话语的反思,又缺少对中国本土实践生活的认识”。再如对于我所提及的“一种作为‘生活方式’的美学”,《批判》的作者也肆意妄加指责,而且没有一个字的论证。两个美学的外行,却连美学常识也敢于一口否定,哪里来的如此之大的胆量呢?《批判》的作者还例举了学界的批评生命美学的三篇文章,作为自己的“批判”的支持,可是,学界还有支持生命美学的2000多篇文章,他们却缄口不提。还有,甚至对于其他学者的赞誉我的学术研究的话,《批判》的作者在引用之后竟然也不忘歪曲一下:“这样的赞扬是否暗含反讽”。试问,这样的“歪曲”经得起其他学者的严辞质问吗?

就以《批判》的内容提要为例:“潘先生经常自诩、四处‘讲道’,却放大了其知识上的欠缺和学理上的轻率,也使得他的‘生命美学’‘信仰’和‘爱’,远离了肉身与灵魂的沉重,成为消费时代的时尚,浮华为空洞美丽的辞藻、无所不能的爱之‘心灵鸡汤’。‘布道’所指高远,结果却失之浅近,虽有浮华时代之因,但既以‘信仰’与‘宣道’为己任,恐首先当自省。”请问,这样的颐指气使的“批判”口吻是否还算得上是学术讨论?洋洋洒洒万余字的文章,没有一个论点站得住脚,也没有一条材料真实可信,但是却自信满满。为什么就不能有话好好说?试看历史上的那些靠“投机取巧”起家的学人,又有哪一个会能够走到最后?当然,作为一个早已超脱于学术体制之外、并且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五年的老教师,我这样说,并不是意在与《批判》的作者共勉,而只是必要的劝告![14]做学问,需要的是做老实人与做老实事,对此,《批判》的作者亟待认真反省!

 

[1] 载《学术月刊》2021年第2期,以下简称《批判》。本文所引的文字均见该文,不另注。

[2] 此前他们还有《刘小枫学术转向批判》(载《扬子江评论》2017年第2期)一文,署名是姚新勇、翟崇光(应该是姚新勇执笔),从这篇文章看,整体的把握显然比《批判》好出不少,尽管名为“批判“,但是实为“研究”。这篇由翟崇光执笔的《批判》却明显不同,水准要截然低出很多,而且很难称之为“研究”。因此本文所谓“《批判》的作者”主要是指的翟崇光。

[3] 载《上海文化》2016年第12期。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3卷,第48页,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5] 刘小枫:《拯救与逍遥》修订本前言,第6、5、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6] 潘知常:《信仰建构中的审美救赎》,第355页,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

[7] 潘知常:《我爱故我在》,第2页,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12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9] 2021年暑假中要出版的,还有《走向生命美学——后美学时代的美学建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65万字;《全媒体时代的美学素养》,清华大学出版社,25万字。因此,二十年中,应该是一共九本学术著作!

[10] 我提倡生命美学,要比新时期国内的其他美学新说的提倡者早了十到二十五年,但是我的年龄却又比这些提倡者小了八到二十五岁,因此自然是更加艰难。不过,三十五年的历程证明,生命美学不但从1985年开始就有了“身前之名”,而且相对于1985年,生命美学也早就有了“身后之名”。个别人赞同或者不赞同都没有用处,这已经是无可更改的历史事实!

[11] 有书评对此就专门评论说:“这才是学术界的一股清流,对得起美学这个学科。”(姚克中:《中国传统文化的美学转型——读《生命美学:崛起的美学新学派》),载《美与时代》,2020年3期》

[12] 我要特别说一句,其中还包括没有花费《批判》的作者之一的翟崇光“同学”的一分钱。我是在培训班结束的时候才听说班上的翟崇光“同学”写了这么一篇檄文的。我当时确实很吃惊,批判我是“鸡汤”,是“为人之学”,那翟崇光“同学”为什么就不表现一下自己的“为己之学”给全班同学看一下呢?为什么不主动为听课付费以减轻我的经费压力呢?为什么“拔一毛而利天下”也绝不肯为,却要破门而出对辛勤付出的老师大加指责?

[13]该文原载《电影评价》2010年第24期。

[14] 而且,以后我也不会再回应《批判》的作者的任何“批判”,因为我不想再给他们“创造”任何抢占学术舞台中心的“高光”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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