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核心概念的民族交融观,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民族交融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途径和实践载体。只有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中分析民族交融观的组成要素、价值原则和结构支撑,才能深入理解民族交融观的创新性和发展性。民族交融观之于多民族国家建设的功能定位和重大意义,具体体现为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凝聚目标的耦合性,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共同性以及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践的叠合性。
关键词: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民族交融观;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话语的核心概念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手段,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途径。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与话语表述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两个标志性概念,经常结合在一起,出现在党的民族工作政策表述中,构成理论和实践上的有机关联和逻辑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2019年9月召开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把“坚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中国成立70年来民族工作的重要经验之一。2021年8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把“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确定为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之一。这表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已经上升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以“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核心概念的民族交融观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有研究者指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提出,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民族融合理论中国化又向前推进了一步。”站在统一多民族国家建设的高度,如何认识和理解新时代民族交融观的创新内容、要素结构以及重大意义,对于我们完善和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体系与话语体系,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效果,有序推进现代化强国与民族复兴,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研究问题:如何理解民族交融观的创新性和发展性
2010年的西藏工作座谈会首次提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理念。此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逐渐成为党和国家民族工作中的高频词语和核心概念,不断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中的“中华民族大家庭”“互嵌式社会结构与社区环境”“民族团结创建”“中华民族大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等话语结合在一起使用。这表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核心要素,发挥着理论创新和实践落地的“桥梁”和“中介”作用。国内研究主要从三个理论视角,深入分析民族交融观的创新性和发展性。
(一) 民族理论的视角
民族过程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要内容。“民族是一种历史过程的理论可以称之为民族过程理论。”通过判定社会主义阶段民族过程的特征,认识和掌握民族发展和演变的规律,为解决民族问题、制定民族政策提供科学指南,这是中国共产党开展民族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从民族过程的视角看待社会主义阶段民族关系的新特征,认识民族交往过程中各民族共同性日益增多的现象,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研究的传统视角。在民族交融观提出的初期,研究者更多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传统视角寻找思想资源,为党的概念话语的创新寻找理论依据,这集中体现为把民族交融观视为马克思主义民族关系理论和民族融合理论的创新与发展。
比如,金炳镐等人认为:“民族交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交往交流的本质要求。”马瑞雪等人指出:“民族交融居于交际理论中高位的精神文化空间层次,是社会主义阶段民族交往交流的本质,是零距离、入心的交往交流。”把民族交融视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本质上延伸性论证了“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观点:只有通过民族之间的互动交融,形成各民族之间的共同性与认同情感,才能实现民族关系的和谐,民族交融被视为衡量民族工作有效性的“四个有利于”的标准之一。“民族交融”作为一个创新性理念,客观上描述和反映了社会主义阶段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过程中民族之间共同性增多,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和民族发展差距仍然存在的客观事实。国家民委在解读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时指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关键是要正确认识交融、切实尊重差异、逐步缩小差距。”王希恩在辨析“民族融合”与“民族交融”的差异性时强调:“‘交融’不同于‘融合’,它强调的只是相互接纳、吸收、包容和认同,是‘融合’的进行时态或过程,不是结果。”杨须爱进一步系统论证了“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马克思主义民族融合理论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这种进步意义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准确阐释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融合理论中国化的阶段性特征与内涵,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概念体系,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的认识。
从民族过程的视角来看,“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中国自主性知识体系中生成的重要概念,提炼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工作实践,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关系理论和民族融合理论,为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因此,“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共同体思想的创造性交汇,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融合论述的中国实践,必将极大深化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进中华民族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方面的共同性”。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民族融合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就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理论创新及其社会实践。
(二) 社会结构的视角
对“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相关研究能够进入更为具体和微观的社会结构领域,得益于党中央在2014年5月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的“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这一政策要求。借助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了创新性实践载体。“构建民族互嵌格局是新时代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极具创新性和实践性的政策举措。”以“民族互嵌”(包括“民族互嵌式/型社会”“民族互嵌式/型社区”“全方位嵌入”等子概念)作为关键概念,研究民族互嵌与民族交融、民族互嵌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之间的内在逻辑和功能定位,成为透视党的民族交融观创新与发展的重要视角,产生了一批可以关联结构要素与基层实践的研究成果。从社会结构视角来看,党的民族交融观的创新性和发展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民族交融观把多民族国家构建进一步推进到社会建设领域,通过社会结构的修复与优化,为多民族国家建设提供结构性基础。自2005年5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增添了“和谐”要素以来,通过社会建设的方式实现民族关系的和谐就开始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新时代民族交融观的创新性在于,把社会建设进一步引入社会结构领域,聚焦于多民族的社会结构问题。“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试图修复多民族社会结构的碎裂化状态,以其消解多元社会张力和构筑族际整合基础的基本功能,为多民族国家建设提供相应的社会基础和社会动力。”王希恩深刻地指出,民族交融需要打破社会中的民族分层现象:“所谓‘推进建立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就是打破民族结构与其他社会结构的重合,使不同民族成员掺杂或嵌入到其他社会结构中去,从而为消除民族隔阂、实现交融创造条件。”无论是把民族互嵌视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形式、推进条件、现实抓手,还是把其视为促进民族交融的条件变量和中介变量,均表明新时代的民族交融观通过优化和改善多民族社会的结构关系(居住结构、人口结构、就业结构、教育结构等),消除造成民族分层、隔离甚至冲突的结构性因素,从而为多民族国家建设提供社会基础。
二是民族交融观蕴含中国特色的民族关系整合模式,通过在多民族国家内部形成民族间整合和嵌入的关系要素,营造有序和良性的民族关系状态。民族交融观提出的重要时代背景与现实问题指向是中国民族工作面临的“五个并存”的阶段性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趋势增强和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上升并存”。“五个并存”的时代背景,对中国民族关系产生了影响,“如何看待我国的民族关系状况、如何在新的形势下推进我国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发展稳定,成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亟待回答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从马克思主义交往理论视域来看,民族交融观在继承“以经济性互动为基础的民族全面交往”和“以主体间性沟通为原则的民族双向交流”的同时,创新性发展了“以共同性增进为导向的民族有序交融”。民族互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关系整合模式,“在适度而有序的引导作用下,各民族之间在空间互构、文化互鉴、经济互补、社会互助、心理互认等不同互嵌类型中实现关系建设、认同塑造和相互演进,最终形成民族关系优化整合的良序状态”。从这个意义来看,民族交融观蕴含具有中国特色的族际关系整合模式,在消除民族摩擦和冲突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三是民族交融观提供全方位嵌入的民族工作实践指导,通过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多维度的关联性和嵌合性,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社会支撑。这方面的理论创新集中体现为,以“全方位嵌入”理念的提出为标志,关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整合的需要,建立各民族成员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与心理上全方位的关联性和嵌合性。“以‘全方位嵌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一个富于学理性和实践性的指导方针,是社会转型期我国社会从旧有整合秩序过渡到现代整合秩序的创新性理念。”“全方位嵌入”理念的提出,推动民族交融由社会结构的修复和优化,走向了各民族共生的“大社会”全方位领域的建设,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贯穿到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的各项工作,提供了实践指导与组织载体。段成荣等人用“啮合传动论”形象概括了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关系:人口迁移与民族互嵌各维度存在啮合传动的联动关系和良性循环,在两者互动过程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王延中等人用数据和案例生动展现出新时代党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经验,展现出我国在促进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城市民族工作以及网络空间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总之,“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过程中,要深刻认识到实现各民族全方位嵌入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所具有的基础性作用”。该方面的理论创新指出各民族在整体社会领域(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以及心理)中的嵌入性和整合性,为各民族凝聚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提供了坚实的社会支撑。
(三) 历史文化的视角
从这种视角看,民族交融观是对历史上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经验与规律的吸收和借鉴,充分体现了中华文明的包容性和开放性,也是新的历史时期文化认同观的创新发展。首先,民族交融观体现了对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经验的吸收和借鉴。费孝通先生最先揭示了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与发展的核心动力。其次,民族交融观蕴含民族基层社会实践中文化认同与文化共享的普遍规律。石硕指出,像康区(包含藏彝走廊的部分区域)等多民族交汇地区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区域,呈现出各民族文化相互认同与文化共享的状态。藏彝走廊民族交往与民族关系和谐的“秘诀”是:民族间交往密切,往往难分彼此,不分民族;在文化上持开放包容的态度,并不狭隘与刻意固守本民族的文化;交往与接触中不刻意强调“异”,而是主动和下意识地“求同”“求和”。麻国庆揭示了“合之又合”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共同性生成的内在规律,指向各民族在跨区域社会的互动交往基础上产生的历史文化区域的共同性与认同感。最后,民族互嵌终极指向深层次和心理层次的文化认同。“所谓文化认同就是各民族都要反对本民族狭隘的民族中心主义,要以开放的态度在文化上互相尊重,互相交流与学习。”从文化涵化的视角来看,民族交融观是一种温和的文化接触,在民族文化相互吸收、渗透和借鉴的过程中,推动了各民族文化的相同性日益增强、差异性缩小与包容性认同的塑造。中国社会科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角下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典型案例调查研究”课题组在深入调研十个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案例的基础上指出:“不同民族群体基于共同参与的生计而彼此接触,除了需要建立一套新的相处机制外,同时更需要生成共享的文化观念。这套文化观念需要在最大程度上彼此包容差异,实现精神层面的深度交融。”
综上所述来看,民族理论、社会结构与历史文化三个视角从不同角度刻画出新时代民族交融观的创新性与发展性,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点理论启示:(1)民族交融观是马克思主义民族融合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客观呈现了社会主义阶段各民族共同性因素增多的现象,从而揭示了新时代“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民族工作之重要原则的内在机理。(2)民族交融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在社会领域的深入推进和时代发展,从互嵌式社会结构与社区环境升级迭代到各民族全方位嵌入,体现了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领域的建设全面贯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要求,民族交融也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途径和实践载体。(3)民族交融观的核心内容是深层次的文化交融和心理交融,各民族间结构的互嵌最终还是要服务于共享性文化与共同体认同意识的生成,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演进的历史经验与现实交融的案例典范都显示出共享文化认同和共同体认同观念的重要性,这也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坚实的历史与现实依据。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中的民族交融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必须立足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遵循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科学揭示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道理、学理、哲理。”“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理念以及相关的概念话语,是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话语体系与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之中科学揭示民族交融观的主要内容,就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基础性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本部分在梳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讲话的基础上,以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构建为目标,深入分析民族交融观的组成要素及其内在逻辑关系。
(一) 民族交融观的四大组成要素:目标、原则、结构与机制
第一,民族交融的根本目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交往交流交融,是增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必由之路。”这句话精确概括了民族交融观的根本目标与时代定位,也客观反映了民族交融观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体系中不断中国化时代化的过程。“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理念最先是衡量民族工作的“四个有利于”的标准之一,目标在于“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民族关系领域的体现,也是进一步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民族工作、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工作目标”。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之下,民族交融的根本目标在于凝聚认同,最终形成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意识。“民族交融之‘融’……就是指各民族的相互认同,并在此基础上发展成为更大的相互包容的共同体。”这其实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巩固和发展提出更高的目标,标志着民族交往互动进入深层次的心理意识与认同归属领域。费孝通提出“民族认同意识的多层次论”,认为民族认同意识与中华民族认同意识可以同时并存但又存在高低层次。在新时代的民族交融观看来,各民族在交融中形成的认同单元已经上升为高层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民族交融的根本目标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第二,民族交融的价值原则: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要正确处理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根本价值原则。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重要成果就是确定了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方向是增进共同性。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一贯致力于实现差异性与共同性、物质与精神的辩证发展和协调平衡。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很早就注意采取保障少数民族权益与反对民族分裂、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和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相结合的复合型原则。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就提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通过扩大交往交流交融……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新时代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心理等全方位的共同性,并把共同性建设推进到文化心理与认同意识层面,充分体现了民族交融观的全面性与发展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因此,增进共同性不是不要民族差异和民族特点,不是人为推进民族同化或者民族融合,而是要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国家统一和实现中华民族大团结,这为“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民族交融观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
第三,民族交融的结构支撑:各民族社会结构的全方位嵌入。2014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的专门会议和此后不久召开的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再次指出:“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各民族嵌入的领域和范围也由居住结构、就业结构、教育结构等社会结构,扩展到全领域和广维度的社会生活空间。全方位嵌入是为了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以及心理等方面的共同性,根本上切合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价值指向。“民族交融是各民族群体形成的以增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共同性为互动意义的最高层次的民族关系。”以增进共同性为工作目标的民族交融,包括高质量的经济发展、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坚持和完善以及民族事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新时代的民族交融观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精神贯彻到多民族国家社会建设各个领域提供了依据与载体。
第四,民族交融的政策机制:有形、有感、有效。2022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项工作都要往实里抓、往细里做,要有形、有感、有效。”民族交融体现了社会主义新时代各民族共同性增多的发展趋势,同时还是一项需要政府大力推进和能动作为的社会文化工程。如何有形有感有效推进民族交融呢?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前后视察民族地区时的系列讲话蕴含了丰富的民族交融思想,对多元主体有形、有感、有效推进民族交融给予了诸多政策启示。比如,挖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内涵,“要深入挖掘云冈石窟蕴含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内涵,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传统文化价值,“承德避暑山庄底蕴深厚,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宗教与社会相适应、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方面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时代意义”。大力加强思想文化宣传,“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全区历史文化宣传教育、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城市标志性建筑建设、旅游景观陈列等相关方面”。做好各民族交融历史事实与话语体系的传播,“要多角度全方位构建展现中华文化共同性、新疆同内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事实的话语体系和有效载体,让中华文化通过实物实景实事得到充分展现、直抵人心”。深入推进基层社区治理,“建设多民族群众互嵌式社区,是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途径”。
综上所述,民族交融观内含根本目标、价值原则、结构支撑与推进机制四大要素,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理论指导,是全面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建设的社会交往观和文化互动观,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民族交融观的创新性集中体现为丰富和发展了多民族国家建设的社会理论。
(二) 民族交融观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内在逻辑关联
第一,中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社会分化与社会整合的互动关系,是民族交融观创新的重要社会背景。进入新世纪,中国急剧的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社会整合的难题,也为民族问题的产生提供了社会土壤:一方面,市场化改革改变了政府管理的治理生态,对政府有效干预市场的能力提出挑战,增加了政府管理的难度;另一方面,经济社会转型产生了诸多领域的结构发展不平衡现象,在与市场机制的“马太效应”共同作用之下,民族间在区域、就业、教育、城乡等方面出现了发展差距,为涉及民族因素的社会问题的产生埋下了隐患。从外部环境来看,“全球化进程的加深强烈刺激了民族主义、宗教运动和认同政治在世界范围内的复兴”,为民族分裂意识形态的内部渗透提供了境外种子。面对“分裂主义问题、认同分化和歧视现象多发”的问题,民族交融观就是因应社会分化的需要而提出的多民族国家社会整合的命题。社会整合机制包括制度性整合、功能性整合和认同整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中国共产党面对社会整合的时代需要,通过系统性的制度性整合和功能性整合,实现认同性整合的多民族国家建设,而民族交融则是多民族国家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社会建设的关键一环。
第二,民族交往交流需要“结构支撑”和“政策机制”才能实现民族交融,人口流动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啮合传动论”需要升级为“调控型啮合传动论”。段成荣等人提出极富启发性的“啮合传动论”,理论化人口迁移流动与全方位民族互嵌的内在逻辑链接。这个理论认为:“社会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推动人口迁移流动这一齿轮旋转,带动着各民族空间融居、经济互动等物质方面的互嵌齿轮转动,进而带动着文化、社会、心理等多方面的精神互嵌联动发展。民族互嵌的齿轮反过来也会增进民族人口迁移流动,形成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良性循环。在这一互动过程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得以铸牢,并推动整个体系向前运转。”在实践中,经济社会的转型(如人口迁移流动)并不会自动和正向地推动民族互嵌,反而会由于社会结构分化的张力造成社会整合的难题,产生“脱域”“脱嵌”和“失序”现象与问题。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的民族交往交流,只有在一定的“结构支撑”和“政策机制”的功能性整合作用之下,才会实现民族交融的认同性整合。因此,民族交往交流需要通过“结构支撑”和“政策机制”的“制控”或“加速”的“调控型啮合传动”,才能实现民族交融。总之,“啮合传动论”需要增加中间变量和调节变量,全面升级为“调控型啮合传动论”,这样才更有解释力。
第三,民族交融通过“全方位嵌入”,真正实现了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凝聚目标的耦合性,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共同性,以及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践的叠合性。新时代以来党的民族交融观不断优化和发展,由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互嵌逐渐升级为整体社会的全方面嵌入,从而推动各民族成员在文化共享借鉴、社会共建参与与认同共铸凝聚的交融过程中,实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巩固和内化。民族交融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和抓手,被赋予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道路的时代意义。在“全方位嵌入”的中介和桥梁作用之下,民族交融观全面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并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中的核心要素发生机制性关联。民族交融的根本目标,在于使各民族融为更大的共同体,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本体的凝聚和巩固;民族交融的价值原则,在于使各民族“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服务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原则;民族交融的实践机制,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载体有形”“形式有感”和“实践有效”。
三、民族交融观在多民族国家建设中的功能定位与重大意义
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建设,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基础性问题。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中,“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三个基础性概念。这三者的关系可以用“本体—意识—实践”的逻辑关系概括。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体系中,全面透视和分析民族交融观与“本体—意识—实践”理论体系中核心要素的互动关系,才能更好地理解民族交融观的创新性和发展性,理解民族交融观对多民族国家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 民族交融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凝聚目标的耦合性
正如希普勒(Jochen Hippler)指出的,成功的国家构建需要社会整合,需要通过国家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彼此孤立而不关联的群体或者地区之间建立交通、通信、经济以及传播媒体的沟通性与联络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逐步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民族交融发展的道路。这条道路的鲜明特征在于“一是长期保持稳定;二是在强调各民族平等地位的同时,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政策和立法促进各民族事实上的平等”。国家承担了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国家伦理和政治责任,从而缩小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与文化方面的发展差距,实现了民族地区与中东部沿海之间的社会整合。进入新世纪,随着中国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以及“乡土中国”向“城市中国”的急剧转型,“我国已经进入了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从过去的背对背,到现在的面对面,再到不久将来的心连心”,各民族可以通过“加强文化交流实现更高层次的民族团结”,新时代的民族交融观正是为了应对这种社会整合的现实需要而提出来的。新时代的民族交融在强调民族地区区域整合的同时,还强调人口流动带来的社会结构的整合,从而实现区域与人口的双重整合。同时,新时代的民族整合通过全方位的嵌入和多元化的政策机制,强调社会整合的全面性和递进性,逐渐由制度性整合、功能性整合推进到认同性整合。
制度性整合是带有社会控制机制的整合,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权威性。针对多民族的社会整合,党和国家确立了引导各民族成员凝聚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目标。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立为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把“中华民族”写入宪法,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和党的全会文件,这就通过宪法、法律以及党的会议文件等规范形式,为民族交融提供了根本性的制度框架和建设目标。民族交融的重大任务是“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民族交融聚焦于形成更大的认同共同体,从而实现跨越民族、地域、城乡等边界的社会团结,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精神动力,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提供社会支持。
市场经济和专业分工带来功能性整合,但也会产生社会结构的分化与利益冲突。这就需要制度性整合“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需要公共力量推动“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从而改变多民族社会中“平行社会”或“民族分层”的形成。新时代的民族交融最终落脚于认同性整合,在实现各民族成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同的同时,还需要各民族成员在共同体身份上形成文化性认同,从而实现中华民族作为国家民族的整合。民族交融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机制过程可以表述为:“我国各民族正是在交往中加深了解,在交流中取长补短,在交融中相互认同,使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在和统一的整体,逐步走向强大、巩固和成熟。”
(二) 民族交融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共同性
一个多元共生的多元民族国家需要一种共识性的意识形态,从而为多民族、多元文化的和谐相处和团结凝聚提供思想基础,这就涉及民族凝聚力的问题。“民族凝聚力是指同一民族共同体内,所有成员(包括差异群体)基于共同的认同,以及彼此的相互认同所产生的聚合力。”新时代民族交融观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原则都是“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其根本的思想基础是“多元一体主义”的价值理念。这就确保了新时代推进的民族交融的政策实践,还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举措方针,根本上不同于西方的同化主义与多元文化主义,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底色,体现了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国家民委主任潘岳指出:“中国‘文化多元一体’道路与西方‘文化多元主义’道路不同。中华文化的哲学基础总能使多元与一体、相互矛盾的事物辩证统一。”
“多元一体主义”的倡导者王希恩认为,“多元一体主义则是‘多元’与‘一体’的统一论者”,“多元一体主义在承认文化平等、民族平等的同时,更提倡相互之间的一体性联系”。马俊毅阐释了“多元一体主义”蕴含的内在规律,即“共同性与差异性的流动性融汇增长原理”。民族交融观作为中国大力推进各民族交往互动的社会文化观,集中体现了“多元一体主义”的价值理念。首先,民族交融观反映了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这一民族结构,反映了在建设现代化强国和实现民族复兴的进程中,多民族间和谐共生而又不断增长的共同性趋势。其次,民族交融观的共同性不是要抹杀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异,不是不要多元性和差异性,而是指向“一体的国家建构,一体的中华民族,一体的政治文化认同”。“民族交融更关注过程,可以合而不同,一体多元。”最后,民族交融观还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进步发展观,蕴含了各民族共同发展进步和团结统一的取向。“凡是更好促进了共同性的差异性文化,都得到了很好维护与发展;凡是损害了共同性的差异性文化,最终都会被时代淘汰。”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种“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意识,也是中华民族作为民族实体的认同意识、情感意识和利益意识。在认同归属方面,中华民族共同体既有各民族作为整体的共同体意识,也有中华民族内部家庭成员各自的民族意识,两者作为不同层次的认同意识并存不悖,可以和谐共存。民族交融的关键在于“融”,即各民族在频繁的互动交往中能够生成超越民族、宗教或者地缘的边界,形成更大范围的区域和国家的身份意识,这样才能推动人们超越狭隘的民族情感,逐渐强化对国家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民族、民族国家和民族主义,是现代个人在萌发和成长的早期超越天然的血缘、地缘等小共同体的束缚而将情感归属与政治忠诚投向更大的共同体的结果。”在“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多元一体主义”的核心原则上,民族交融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价值的共同性。
(三) 民族交融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践的叠合性
“中华民族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铸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必将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实现。”这充分表明民族交融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有实践上的叠合性与发展进程上的同步性。民族交融旨在增进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以及心理方面的共同性,需要通过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的整体性社会建设来实现。从空间上来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同性基础就是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从经济上来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同性目标就是各民族的繁荣发展和共同富裕。从社会上来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同性结构就是各民族共同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从文化上来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同性依托就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从心理上来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同性观念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国家认同意识。
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一个强力有为的现代国家,需要民族事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实施有助于民族交融的工程项目和政策举措,确保各民族交往的畅通性、交流的频繁性和交融的长久性。比如,国家民委等相关部门持续推动的“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三大民族交融计划。在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互嵌”作为价值导向,实施相关的工作计划、政府工程或者政策举措的过程中,需要全面提升政府民族事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包括增强文化濡化能力,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升再分配能力,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扩大吸纳和整合能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强化风险管控能力,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等等。总之,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系统工程中,只有树立根本目标、明确价值导向并能够通过有力有为的治理实践,才能把社会转型中的交往交流动能,转化为民族交融的势能,最终形成通过中华民族大团结以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巨大制度优势。
朱军,云南大学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研究员。
金丽,鞍山师范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讲师。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城市民族工作跨部门协同机制构建研究”(编号:20BMZ120)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