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岳 程艺萌:国家转型的革命逻辑: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社会起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36 次 更新时间:2025-02-04 21:20

进入专题: 中国现代国家建设   国家转型   中国式现代化  

谢岳   程艺萌  

【内容提要】现代国家(即民族国家)的诞生依赖于近代西欧特定的社会条件,并且经历了从民族建设到政权建设的历史过程。这种特定的初始条件与历史次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西欧模式的不可复制性。历史经验表明,那些促进西欧国家转型的因素不仅没有为西欧之外的社会带来国家现代化,而且还造成了普遍的政治衰朽与国家失败。这种情况也适用于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为止。本文运用历史制度主义理论,解释中国共产党如何带领中国人民成功地从一个弱国家走向一个强国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革命克服了国家转型不利的初始条件,逆转了历史次序给现代国家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创造了一个发展中国家现代国家建设的伟大奇迹。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当中,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建立与完善了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原则的议行合一的国家机构,坚定不移地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的道路。

【关键词】社会革命;国家转型;中国式现代化;国家建设;民族建设

民族国家(nation-state)(即现代国家)的出现标志着人类政治文明进入了一个全新时代。区别于传统的城邦、帝国等政治形态,民族国家是“一个在固定领土内合法垄断暴力的政治组织,通过去人格化的科层制,执行统治者的意志”;是一个自主性、中央集权、政治机构内部分工且相互协作的组织。在结构方面,民族国家的主权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与尊重,主权独立、领土完整,拥有中央统一领导的常备军、官僚机构,居民具有广泛而平等的公民身份;在功能方面,现代国家负责提供领土范围内的安全与国内的秩序,管理经济活动,为公民提供权利保障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第一批现代国家诞生于西欧工业革命时期。封建主义传统、地缘结构、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及长期的战争,使得西欧国家特别是英国和法国逐步强化了军事与税收的中央权威。在西欧现代国家的形成过程中,国王、封建贵族、资产阶级、僧侣等精英们并没有将现代国家的制度局限于本国范围之内,而是在殖民过程中将其政治制度强行地推广到殖民地世界,为资源掠夺提供政治保障。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第三世界国家仿效西欧的模式,在殖民主义政治遗产之上建立起自己的政治共同体。然而,殖民主义遗产以及殖民地的内生因素阻碍了这些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常见情况是,传统社会权威严重制约国家权威,世袭的部落政治盛行,围绕着身份、宗教信仰、种族、资源等诉求而展开的族群冲突与内战,不仅经常导致政权崩溃,而且还带来持久的国家失败。在第三世界,国家失败(state failure)既是国家建设失败的原因,也是国家建设失败的结果。

中国在鸦片战争之后也被动地开启了现代化进程。为了改变“落后挨打”的被动局面,从洋务运动到辛亥革命,中国回应外部“冲击”的现代化方案基本上采取了“拿来主义”策略,结果,在近半个世纪的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上演了与其他殖民地国家建设相似的戏码。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成功地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家现代化之路,创造性地发展和运用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之下,现代国家的结构日臻完善,国家能力日益提高。现代国家成功地吸纳和整合了那些传统的社会文化结构,消除了对抗现代性的传统力量,现代平等的政治身份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地制度化,成为政治生活的基本单元与参与主体。值得一提的是,不同于第三世界其他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代国家建设,并没有遇到突出的危机问题或政治不稳定的挑战。这些有利的条件为改革开放阶段的经济腾飞与社会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国家的综合实力也因此得到显著提升。在一个生产方式落后、生产力低下的发展中社会建设统一、高效与强大的现代国家,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经验给社会科学提出了一个重大的研究课题。

现代国家之所以首先诞生于西欧社会,人们倾向于把它归因于几个重要的初始条件(initial condition)以及国家建设的历史次序(sequencing),即从民族建构(nation building)到政权建构(state building)。政治学家和社会学家也将初始条件与建构次序应用于第三世界国家,以此来解释现代国家为什么难以在那些国家扎下根来。作为一个第三世界的国家,中国在较短时间建立起现代国家的制度框架,并且展示出强大的治理能力。这个例外现象值得社会科学深入探讨与研究。本文应用历史制度主义理论,尝试对此现象进行经验性解释。

一、现代国家建设的初始条件与历史次序

民族国家是一个身份政治与政治制度相互结合的政治共同体,在国家性(stateness)方面具有诸多相似性,但是,在国家能力与干预范围两个维度上,民族国家之间却表现出巨大差异。学者们认为,现代国家建设的初始条件以及在此背景之下展开的建构逻辑次序,是造成这些差异的最基本原因,由此也在西欧与西欧之外的国家之间划出了清晰的界限。

(一)初始条件

历史社会学的研究者强调初始条件对现代国家形成的重要影响。这种观点不仅解释了现代国家为什么诞生于西欧社会,而且能够以此来解释西欧之外的国家为什么难以复制西欧模式。影响西欧现代国家诞生的初始条件,主要来自罗马帝国所保留下来的遗产。在古罗马衰落之后,西欧社会在如下的历史遗产基础之上,开始了国家转型的缓慢过程。

1.宗教的传播带来了识字率的提高和语言沟通的便利,从而模糊了文化差异性,减少了民族身份构建的阻力;中世纪后期的宗教改革标志着西欧社会民族身份的构建过程全面展开。

2.国王与封建地主的庇护关系维持了中央与地方的责任关系,同时也维护了地主与农奴的责任关系。这种责任关系既有助于建构权力集中的政治组织,又有利于创造一种约束主权者的现代国家制度。

3.城市共和国的独立与自治不仅解决了地区性公共秩序维持难题,而且壮大了地方精英制约王权的力量,为以由资产阶级控制的议会为中心的现代政治打下了基础。

4.罗马法的传统使欧洲社会延续了保护商人权利的做法,为资本主义的兴起和资产阶级的壮大提供了法治基础。资产阶级利用法治的武器,一方面保护私人产权,实现财富增长,另一方面对抗王权,坚持“无代表,不纳税”。

当然,历史社会学家十分清楚,初始条件只不过是国家形成的必要条件,并不会帮助人类自动地产生现代国家;而且,在关键的偶然事件的冲击之下,凭借“路径依赖”机制得以延续的初始条件,会渐渐地失去它们的因果效应。事实上,西欧国家转型的过程异常复杂,长期的军事冲突与政治纷争为这个地区的政治发展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不确定性。幸运的是,有利的初始条件最终得到了延续与利用,帮助西欧社会在19世纪初期建立起现代国家的基本结构。如果“路径依赖”,即“自我强化”的路径依赖,能够帮助上述初始条件促进西欧现代国家的形成,或者如果偶然事件打破了初始条件与国家转型之间的因果链条,那么,究竟是哪些中间变量促进了国家转型?

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认为战争和资本主义是现代国家转型的催化剂。在他看来,国王发动战争,不仅需要中央集权去征兵和控制军队,而且需要强制力量和集权的行政机关去征税;中央对征兵和征税的权力集中的需求,扩大了国家在社会的渗透范围;资本主义发展给资产阶级掌握财富提供了机会,增加了资产阶级对抗王权的谈判筹码,议会的政治地位正是在征税与权利的讨价还价过程当中得到了确立。迈克尔·曼强调税收与军事集权对西欧国家形成的重要性,呼应了蒂利的“国家发动战争,战争塑造国家”论断。

沿着蒂利的“国家发动战争,战争塑造国家”的著名论断,托马斯·艾特曼(Thomas Ertman)发展了蒂利的理论,认为战争对西欧国家的形成是不均衡的,也是不同步的。因此,战争塑造的国家,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一种是以英格兰为代表的宪政主义国家,另一种则是以法国为代表的绝对主义国家。他指出,不同于英格兰和尼德兰,在法国和西班牙,由国家设计的早期应对战争的行政制度,如世袭制和征收农业税制度,在战争之后持续了数个世纪,尽管在这个过程中出现过更优制度选择的机会。

(二)从民族建构到政权建构:西欧国家转型的历史次序

西欧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巩固由两个次级过程构成,即民族建设(nation-building)与政权建设(state-building)。民族建设涉及政治身份的认同或排斥,而政权建设的重点则是在政治制度上是统一或分裂。只有当民族身份得到普遍接受,政治制度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运转,现代民族国家才能够真正地将“民族”和“国家”结合在一起。通常认为,西欧的经验遵循了从民族建设向政权建设的历史次序,因此,在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下,民族身份认同的建构所遇到的抵制能够维持在较低的水平,种族冲突的矛盾能够通过协商加以消解。这种民族国家建构的历史次序所反映出来的良性后果,在荷兰表现得尤为突出,阿伦德·李帕特(Arend Lijphart)将其模式化为“协商民主”(consociational democracy)。在政权建设之前,民族建设为政治制度的建立与巩固提供了有利条件,帮助西欧民族国家稳定地成长为强国家和强社会,实现了民族建构与政权建构相互促进的良性关系。

在历史次序方面,西欧的经验也不是仅仅展示了一种从民族建构到政权建构稳定的线性关系。在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历史时期,民族建构曾经在不同程度上遏制政权建设,甚至破坏政权建设;同样地,政权建设在一定条件下曾经扮演分裂民族身份建设的角色。民族建构与政权建构之间的紧张关系,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得到明显缓解,两者相互依赖与促进的和谐关系才从根本上巩固了现代国家制度。这种紧张关系的转变,在塞缪尔·李普塞特(Samuel Lipset)和斯滕·罗坎(Stein Rokkan)看来,根源于欧洲国家的政党与政党制度。政党就像是现代国家机器运转的“润滑剂”,通过动员、居间调停、讨价还价等方式,有效地削减了因权力分配不公所导致的分歧与冲突。欧洲政党与政党制度促进现代国家巩固这个事实,发生在特定的社会情境与政治制度之中。早在代议制政府建立之前,三级会议在决策过程中就允许“结党营私”,政权建设在后来的巩固阶段将多党竞争合法化了。欧洲政党巩固现代国家的方式,得益于政治选举。那些试图改变政策的政党只有在竞选中胜出,才能掌握治理国家的权力。由此可以看出,政党和政党制度对于现代国家建设的贡献,取决于独特的社会情景与政治制度。

(三)第三世界现代国家建设的难题

第三世界的现代国家建设显然是在完全不同于西欧的初始条件下发生的。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西欧殖民者就将宗主国的制度模式移植到了殖民地,以此来服务于其经济掠夺。然而,在传统社会条件下,现代国家的元素很难在殖民地扎根。相反,殖民者为攫取殖民利益而进行的现代制度设计与安排,不仅没有从根本上促进当地的现代化进程,反而强化了政权的依附性,固化了传统权威(如酋长、军阀等)的政治地位,加剧了族群之间的身份冲突。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殖民体系全面瓦解,广大第三世界地区积极建设独立自主的现代国家。不过,初始条件特别是殖民遗产,使得第三世界国家转型过程异常艰难。正如阿普特指出的那样,在现代化的早期阶段,传统社会的权威,如封建贵族、军阀、派系,试图扮演现代化的领导角色,但是,由于缺乏社会忠诚的基础,传统权威很难转型为现代权威。狭隘的、缺乏公民意识的社会个体,无疑进一步增加了转型的难度。即便现代政治制度建立起来,社会期望与政治供给之间的落差也常常成为新独立国家政治不稳定的根源。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第三世界的国家转型过程通常经历的是从政权建设向民族建设的次序。在缺乏类似于西欧那样有利的初始条件的情况下,这些国家仿照宗主国的模式,首先设计了一套政治制度,然后,在此基础上去塑造统一的民族身份。但是,在不利的初始条件和相反的历史次序之下,这些第三世界国家的现代国家建设普遍伴随着政治衰朽、国家失败与种族冲突。胡安·林兹(Juan Linz)将从政权建构到民族建构的历史次序所造成的政治发展难题,归纳为如下三个方面:第一,中央权威受到地方政治势力的抵制,权力分散在地方政治强人手里,难以建立起统一的军队和税收体系;第二,权力分散的政权体系缺乏足够的国家能力去动员社会、整合资源与提供令人满意的公共产品,导致人们排斥“民族”这个政治身份;第三,在政治身份建设的过程中,政权建构采取优待强势民族的排他政策,导致弱小民族经常对不平等的政策进行政治抵制,在严重的情况下,政治身份建设会演变成为严重的政治分裂和武装冲突。

第三世界国家也试图克服不利的初始条件,逆转反向逻辑导致的负面结果。如同西欧国家一样,这些国家也尝试以政党和政党制度作为政治突破的路径。遗憾的是,多党竞争制度很难强化民族整合与团结,相反,多数情况下会诱导更加激烈的社会分裂和政治分离。政党竞争的模式之所以难以帮助第三世界国家建立现代国家,还与下面几个因素密切相关:国家领导人躺在民族主义斗争胜利的功劳簿上,不思进取,缺乏动力去推进现代国家建设;统治者承受不起对边远地区的统治成本,否则他们将失去本该属于自己的财富;社会存在抵制政策执行的传统力量,比如,部落权威、民间习俗等;代理人不受规制的行为,经常会削弱政策在地方社会的执行效力。

二、中国国家转型的革命路径:超越西欧经验

既然欧洲的多党竞争制度难以帮助第三世界成功实现现代国家建设,那么,是否意味着现代国家建设可以放弃政党的选项?答案是否定的。在亨廷顿看来,弱政党一般与弱国家相互关联,而强政党一般与强国家同时存在。换言之,在西欧之外,如果想成功地建设一个现代国家,一个强大的政党是必不可少的。一个国家能够从弱小走向强大,这个强大的政党必须具有领导现代国家建设的能力,保持政治的统一,提高中央的政治权威;必须具有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以超越政党或领袖自身利益的意识形态,去改造传统的社会结构与价值;必须建立开放的政治制度,无差别地吸纳所有族群,从法律上保障政治身份的平等,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消除社会冲突的基础;这个政党还必须具备相当的制度灵活性,能够根据社会变化适时地调整意识形态与公共政策。

概言之,强国家在传统社会的兴起,根源于一个建立在对底层社会具有巨大吸引力的意识形态基础之上的现代政党。这个政党能够克服内部的分裂,维持高度的团结,通过对传统社会实行革命,改造那些阻碍现代国家建设的力量,使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型,使中央权威获得民众的认同,迅速在社会中建立起平等的、统一的政治身份。社会革命,在斯考切波(Theda Skocpol)看来,“是一个社会的国家政权和阶级结构都发生快速而根本转变的过程;与革命相伴随,并部分地实施革命的是自下而上的阶级反抗。”在一个强大政党的领导下,彻底的社会革命能够帮助现代国家建设克服不利的社会初始条件,逆转现代国家建设历史次序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实现国家转型。

近代以来,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是在不利的初始条件下进行的。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是以小农经济为社会基础的,皇权在限制经济商品化的同时,农业经济与农耕社会反过来也限制了创造现代国家的条件。小农经济造就了中国独特的“乡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同于西方社会公私界限清晰的“团体格局”,而是公私界限模糊的“差序格局”。传统中国社会老死不相往来的“蜂窝”结构,阻碍了国家将政治权威扎根于社会之中,因为人们没有公民感和组成统一的民族共同体所必需的团结一致的协作精神。在地缘方面,资源的富足、文明的早熟与长期的政治稳定,抑制了中国的封建统治者建设常备军的动机,战争不是统治者优先考虑的事项。在1895年至1949年的现代国家建设过程中,这些不利的初始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结果。

面对内忧外患,晚清王朝以及中华民国,都试图在这些初始条件之上,构建一个西式的政治共同体,以消除知识分子和社会精英对政治衰朽的普遍担忧与挑战。然而,由狭隘的权力主体主导的政治改良、政治革命或军事革命,没能突破初始条件的限制、逆转历史次序的政治悲剧,现代国家建设都以失败而告终,持续不断的内战使整个国家长期陷入四分五裂的状态(如表1中前三个阶段所示)。正如历史学家所言,中国落后的社会条件极大地抑制了现代政治制度的功能发挥,即便西方政治制度也无济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探索出一条完全不同的国家建设路径。中国共产党摒弃了“拿来主义”策略,依靠农民阶级这个政治联盟,通过社会革命,扫清了现代国家建设的结构性障碍,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愿望,从制度上保证了人人平等的社会关系,巩固了人民对国家的政治认同与支持。

在国家建设的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革命把建立党与农民的政治联盟作为首要的任务。在斯考切波看来,中国共产党和农民必须结成同盟来完成革命,因为这种同盟有可能使革命者在获得国家政权之后,能够通过大众参与式的群众动员,来发展农村经济与推动社会转型。利用建政前在农村建立起来的政治基础,中国共产党动员贫困的农民,重构了传统社会与阶级关系。通过土地革命与农业集体化,党顺利地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以农民积极分子为主体的基层政权,消灭了传统农业社会的反动力量,革除了地主与农民之间不平等的社会关系,确立了农民的主导地位。农民政权组织的建立,意味着对抗现代国家建设的社会结构不复存在了。在历史上,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使农业人口与农村社会成为全国政权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农民获得了政治参与的机会,成为新政权重要的社会基础。

社会革命依靠人民的力量,废除了传统的官僚行政制度,建立起政党领导的国家体制。在历史制度主义理论那里,社会革命是一个“关键节点”(critical juncture)或“转型事件”(transformative event),对制度变迁具有重大的创造作用。社会革命不仅能够建立新制度,而且能够帮助新制度克服旧制度的路径依赖。旧制度的失败根源于地方军事组织削弱了中央政府集中统一的权力与权威,并且这些旧制度主要依靠地方士绅维持对社会的统治,普通民众很难获得进入政治体制的机会。即使在封建帝制被推翻之后,共和宪政意义上的官僚制度仍然没有摆脱等级制的特性,军人和派系垄断了关键政治岗位和决策权力。1949年之后的社会革命开创性地在国家体制当中嵌入了一个具有强大动员力和政治领导力的政党。这种全新的体制展示了现代国家的基本特性:一方面,根据新标准吸纳的干部明确拥有了更加清晰的职能,另一方面,这些官职真正地把私人利益和财产与公共利益脱离开来。通过社会革命实现强国家的目标,只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才能实现,因为中国共产党为现代国家建设提供了政治领导,建构了利益表达和社会整合的通道。

社会革命在短期内就使人民大众获得了平等的政治身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中国现代国家建设,遵从的是从政权建设到民族建设的历史次序。这种建构次序导致政治统治缺乏社会基础,最终带来了国家建设的失败。清末新政只允许成年的、具有一定财富的男性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将不平等的政治身份制度化了;辛亥革命之后的国会选举只在帝制时期的省谘议局成员中间进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革命,采取了政权建设与民族建设同步进行的策略,使两者相互促进、相互支持。政权建设使全体人民获得了平等的政治权利与身份,反过来,平等的权利与身份建设为政权建设提供了合法性资源。这个互相促进的同构过程,逆转了现代国家建设历史次序的负面结果,为强国家的建设奠定了有力的政治与社会基础。

三、社会在国家之中

基于清末以来现代国家建设的经验教训,中国共产党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将传统的农业社会改造为以工业文明为基础的现代社会,扩大现代国家在基层社会的干预范围,建立一个开放的、平等的大众政治参与体系。这种努力不仅能够改变传统社会的结构与价值,而且能够消除历史上曾经抵制现代国家建设的保守势力。对传统的国家组织与社会关系实行的社会革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阶级关系的调整、建立基层政权以及重构社会组织。这些改变是根本性的、全局性的,为塑造一个现代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以及国家与经济关系奠定了基础。

(一)调整阶级关系

在一个农民占绝大多数、以封建生产关系为主的乡村社会,改变依附性剥削关系的唯一方法是,发动和依靠广大农民,消灭封建生产关系,把农民从不平等的社会关系中解放出来,建立一个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革命在农村面临的形势是,南方的宗族力量要比北方强大得多,而基层党组织又比北方弱小得多;在新解放区,地主势力也比北方强大得多。宗族和地主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构成了显著的阻力。1951年,毛泽东在致黄炎培的信中写道,“不杀恶霸,则农会不能组成,农民不敢分田”。对新型阶级关系构成的最大挑战,来自土匪和恶霸所发起的反革命活动。寄生在旧政权里的土匪(主要包括保安团队、惯匪、会道门等反革命武装)在国民党主力部队撤离大陆之后,寄希望于旧政权的复辟而从事各种破坏革命的活动。恶霸地主“依靠或组成一种反动势力,称霸一方,为了私人的利益,经常用暴力和权势去欺压与掠夺人民,造成人民生命财产之重大损失”。这些地主阶级的代理人以多种方式阻挠中国共产党在农村推行革命政策。

土地改革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建立新型阶级关系的一个主要举措。通过组织和发动土地改革,中国共产党稳定与巩固了农村新的基层政权。一方面,土地改革为政权建设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镇压了土匪、军阀、地主、会道门等反革命力量,解除了对新政权的威胁与挑战。另一方面,土地改革改变了不平等的土地关系,占农村人口多数的贫农、中农、雇农,从地主手中获得了土地,土地剥削关系随之解体。土地改革还培养了大批农民积极分子和共产党员,他们代表当地农民,执行党委和上级政府的决策,成为基层政权可靠的干部来源。

(二)延伸基层政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国家官僚机构只设置到县一级,县级以下的治理权则由士绅阶层控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则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种情形,党和政府的正式组织扩展到了乡村一级。在1943年延安时期开展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不仅在当时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而且发现了一个行之有效的国家领导基层的模式,为中国共产党积累了在农村建立基层政权的经验。

随着军事斗争的结束,县乡政权的建设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展开。在县乡规模方面,本着有利于管理的基本原则,新中国对原有的行政区划进行了适当调整。在南方解放区,县级干部主要是从北方解放区和根据地调配而来,他们具有更加丰富的管理社会的经验;乡级干部则大多数从本地的党员先进分子中挑选。这些人不仅在业务能力上出色,而且都是出身贫苦的下层人士。与传统农村社会的士绅相比,新生的农村基层政权在干部来源、阶级属性、政治忠诚等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中国共产党对农村基层政权的建设,源于建立全新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总体构想。首先,党组织需要基层政权保护国家与农民的新型关系,以免受到反动势力的破坏。基层政权建设关系到国家政权的巩固与稳定。其次,党组织希望借助基层政权,扩展国家在社会当中的职能,如指导经济生产、提供社会服务和基础教育,等等。基层政权建设在国家整合社会的过程当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最后,基层政权建设也是实现大众政治参与的制度化途径,是现代国家建设的逻辑起点。总之,没有基层政权建设,党和国家就会失去联系社会与执行政策的基础能力。

(三)转变生产方式

20世纪50年代初期,土地改革废除了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剥削制度,将农民从对地主的依附关系当中解放出来。不过,土地改革还没有解决另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即如何让农民摆脱贫困。1955年,在中央看来,土地改革不但没有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反而阻碍了农村的社会变革,高利贷、剥削等社会问题又重新出现了。基于土地私有化在农村发展所存在的种种问题,同时为了应对土地数量有限、集中程度低的情况,20世纪50年代后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村开始了农业集体化的尝试。

为了推行农业集体化,党在农村进行了精心的组织准备。从1958年起,人民公社在全国迅速地建立起来。人民公社是一个政企合一、政社合一的组织,既保留了国家基层政权的职能,又负责组织集体经济活动,并且管理农民的日常生活。农业集体化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模式,农业生产的决策权由公社与大队掌握,生产队为基本的经济核算单位,采取“统一经营、集中劳动、评工计分,按工分分配”的生产经营原则。由国家组织的农业集体化生产,帮助农民解决了生产所缺少的土地与资金问题。对国家而言,农业集体化则为城市的工业化积累了资源。从长远来看,生产方式的变革适应了经济发展的需要,巩固了基层政权的成果,强化了国家在农村社会的影响。

(四)规范人口流动

国家在基层社会的缺席,或者“基层国家”控制社会的能力低下,往往为反叛者提供集体行动的机会。在中国近代史上,这种现象并不鲜见。孔飞力(Philip A.Kuhn)发现,民间反叛者常常利用官方建立的集市网络(称为“同心巢穴”)与非正式的关系网络(称为“流动商贩”),大规模地征召行动者。除了上述两种组织资源,传统中国社会的“细胞”——宗族也经常会被反叛者所利用,阻碍国家正式权力在乡村发挥作用。在封建社会,控制乡村的保甲制度往往就与宗族势力相互结合,保甲长通常由族长担任。这样,在促进村庄公共福祉供给的同时,宗族也会破坏官方管控底层人口的社会控制制度,“在社会动荡时期,乡村组织就会改变其本来面目”,“表面看来平静的村庄,背后潜伏着反叛者”。在政权衰落的情况下,族长(保甲长)不仅为反叛等异端行为提供庇护,而且他们本身就是反叛的领袖。宗教异端同样是一个困扰传统国家的棘手问题。反叛者借用宗教的名义或者自创教派,吸引底层人口的参与,从而发起挑战政权的叛乱行为。为了避免这种现象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基层社会再次发生,现代国家建设必须对支撑传统社会人口流动的关系网络(包括正式的和非正式的社会组织)进行改造,将人际交往纳入行政体系可控的范围之中。在取缔了旧政权时期那些有利于集体反叛的组织与制度之后,20世纪50年代中期,新政权建立了户籍制度与单位制度,对城市与乡村的人口流动实施全新的管理办法。

户籍制度是为了规范人口在城乡之间的流动,防止乡村流动人口无序地进入城市。这项制度的有效性还取决于管理城市人口的单位制度。户籍制度把城市几乎所有的人口都纳入国家的行政、生产与社会活动体系之中,既确保城市人口的有序流动,又极大地降低了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的可能性。在宽泛的意义上,农村人口也受到户籍制度与单位制度的约束。由于农民的籍贯与土地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离开农村就意味着离开了赖以为生的土地;在农村,农民也像城市的“单位人”一样,所有的福利都由公社、大队或生产队提供。当生产、分配与消费资源在国家完全掌控的时候,不论是农村人口还是城市人口,都很难在国家之外组织异议与反叛行动。显而易见的是,这些管理办法在人口控制方面所取得的积极效果,并非完全来自制度本身。事实上,平等的阶级关系,公平开放的政治参与,以及网格化的基层政权,都构成了国家有效控制人口流动的前提条件。

四、国家在政党之中

不同于中国历史上其他阶段的现代国家建设,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政权建设试图超越历史,建立一个以人民民主专政为原则的人民共和国。新中国的政权建设最重要的经验,就是将党对政权(立法、行政、司法工作和军队)的领导关系制度化。这种努力在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对国家转型的影响也是前所未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党领导下的国家体制,有效地组织了全国的经济重建与社会重组,为政权稳定打下了牢固的政治经济基础。党领导国家的制度化建设,主要通过以下三种路径实现的。

(一)结构互嵌

党对国家系统的领导体制由四个部分构成:一是,对应国务院的每个部委,设立一个党的中央委员会的主管部门;二是,对国务院特别重要的跨部门系统,例如财经、政法、国防,设立一个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三是,在立法机关和政府职能部门派出党组,直接领导所在机关的日常事务;四是,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党委系统,对应地方政府的各个层级。这种“垂直管理”与“双重管理”并存的制度,构成了五级一体化的全国党政系统。在干部任职方面,一般情况下,党对国家领导体制采取“双头制”模式,党委领导与行政部门首长分别由不同的干部担任;有时候,党政也会采取“一肩挑”的模式,同一个人既担任党委“一把手”,又担任行政“一把手”。前一种模式侧重党委对行政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后一种模式则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遏制相互扯皮的官僚主义现象。党对国家的领导体制建设,集中地体现在军队和政法系统。

党对军队的领导,早在秋收起义的时候就确立为一项基本的原则,在井冈山时期得到了完善,并且为之后的长征、抗日战争以及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取得胜利,发挥了关键作用。毛泽东将苏联的经验创造性地运用于中国革命的实践,赋予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除了政治监督之外,党委还负责军队的政治教育、宣传、干部任用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党建立了对军队的双重领导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1954年宪法,中央设立国防委员会和国防部。国防委员会是中共中央建制,国防部是行政指挥系统,实行首长负责制。“双体制”奠定了后来党-军关系的制度形态。在巩固了对军队的统一领导之后,中央要求军队建设的重心转向军事现代化建设,因此,军队领导在党内交叉任职的比例越来越低。在地方层面,为了消灭反动武装的残余势力、恢复城乡经济生产、开展土地改革,中央按照地理分布设立了6个军政委员会。军政委员会是一个军队和政府合一的临时性体制,也叫作行政大区,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省及以下地方政府行使行政领导权。虽然行政大区实行的是党、军、政合一的体制,但是,中央明确了党的领导地位。除中南区以外,每个大区的第一书记都是由党的专职干部担任的,解放军将领们担任的都是行政与军事指挥职务。当中央权力在地方上得到巩固之后,1956年4月,中央撤销了军政委员会,将其主要负责人调任中央,担任更高职务,与此同时,将管理与建设地方的权力留给了地方政府。军政委员会的撤销不仅有利于中央在行政上权力更加集中,而且有利于军队的专业化发展。

政法委的设立,是“党管政法”思想的制度化产物,是党领导公、检、法系统的一项基础制度。彭真认为:“各级公、检、法机关,还是由各级党委来统一领导,党的领导还是一元化。这个一元化,我们长期经验证明是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政法是作为政府的一个内设部门,主要履行中央的议事、咨询职能;“五四宪法”颁布之后,中央政法委的前身中央政治法律委员会(1951年成立)和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1958年设立)的作用大幅度提升,建立起直属中央的重要机制;“文化大革命”期间,公、检、法机关被砸烂,政法委也失去了应有的职能;改革开放以来,政法体制重新被调整到1956年党的八大前的地位,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机制得到了恢复。

(二)干部录用

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的、不可替代的职责,就是向国家机关输送优秀干部。中国共产党选拔干部的标准强调“又红又专”,不像其他类型的政党只强调“专”而忽视“红”。在建政初期,党在干部任用上,强调政治标准对于稳定秩序、巩固政权尤为重要。在这种情况下,阶级背景是选拔党员干部的一项最重要的政治标准。这个标准明确地将旧政权的官吏、曾经依附于旧政权的人员以及对党和革命不够忠诚的人排除在了录用的范围之外。

1951年初,中国共产党召开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决定建立党对干部的管理制度。这些制度涉及党员发展、组织建设、干部培养等内容。在建政初期,党的干部管理制度面临的最迫切的任务,就是扩大党员干部的规模,组建适应政权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需要的基层组织。1948—1950年底,中共党员规模从约280万人猛增至580万人;1950年底至1956年,中共基层党组织的规模也迅速地从25万扩大到53万多。革命化的干部管理制度不仅使党员干部数量大增,而且显著地促进了基层党组织的发展,满足了国家建设对管理人才的需求。

将革命化的干部管理制度运用于政权建设,部分经验来自1948年华北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土地改革为中国共产党提供了发展新党员、选拔新干部的机会。在党组织的保护之下,土地改革中涌现出大量积极分子,很多人被选拔到村级党组织和行政组织的领导岗位上。分得土地和财产的农民在党组织的动员下,纷纷加入农会和村里的其他组织,参与乡村的土地改革与政权建设。在南方新解放区,党在全国范围内调配党员干部和知识分子组建土改工作队。土改工作队在进驻村庄之后,对原有的乡村政权和农民协会进行组织评估,重新选拔任用基层的党员干部。

相较于农村社会,城市政权接管的任务更加艰巨而复杂。接管城市不仅面临着党员干部缺乏的严峻考验,更为严峻的考验是专业干部的严重缺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南下的解放军及转业军人是接管南方城市的主要力量。在经过短期的培训之后,他们被派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旧官吏和新录用的党员干部的协助下,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从1951年起,党对城市干部调配进行了完善,把缺乏必要的城市工作技能的老干部调回农村,逐步增加对新干部的政治和专业培训,同时清理那些政治上不可靠的人。

城市大学生和青年是革命化党员干部的一个新的来源。这些青年不仅对新政权表现出极大的政治热情,而且教育程度和专业技能更高,更适合参与城市管理。在经过短期的培训之后,来自北平、天津、上海等大城市的大量青年人,承担起新国家建设的政治宣传任务;政治上合格者被党组织分配到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由于新政权得到了城市知识分子与普通市民的拥护,建设新中国所急需的公职人员在较短的时期内就培养了起来。这些人的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城市秩序,巩固了党在城市的政治地位。

(三)思想净化

社会革命对现代国家建设的贡献,还来自对人民群众成功的思想改造。在一个以农民为主的社会当中,党员干部的革命理想与意志坚定不是天生的,而是在思想改造运动当中不断地成长起来的。思想改造在延安整风期间就形成了制度化的模式。在那个时期,针对党员干部和军队指挥官的思想工作,强调反对官僚主义、教条主义和军阀主义,强调干部工作和军队工作的人民性,提倡党内民主与军队民主。这种对党员干部思想上的要求及改造运动,从江西瑞金时期起就一直没有放松过。对人的改造,既是革命的前提条件,也是革命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国家政权建设的初期,党对国家机关和军队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全面整顿。考虑到建政前后,党组织发展过于迅速,党员队伍良莠不齐,绝大部分农民新党员甚至缺乏对马克思主义最起码的了解或者最基本的文化知识,从1951年起,党中央开展了一场持续三年的全国性的整党运动,“进行关于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使所有党员明白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相对于普通党员,党更加重视那些从农村进入城市掌握了国家政权的干部的思想状态与党性要求。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强调指出,全体党员干部不能脱离人民群众,避免被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腐蚀。“三反”运动正是着力解决党内贪污腐化问题的一次历史性的政治尝试。

对军队干部的思想净化,也是政权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独立拥有自己的军事武装开始,党就始终把建设一支真正的人民军队作为一个重要目标。在延安整风时期,毛泽东针对军队中出现的“军阀主义”问题进行了严厉批评:“近年来确实生长了一种军阀主义的毛病,一部分军队工作同志养成了一种骄气,对士兵,对人民,对政府,对党,横蛮不讲理,只责备做地方工作的同志,不责备自己,只看见成绩,不看见缺点,只爱听恭维话,不爱听批评话。”军队的思想改造工作,贯穿于军队建设的每一个阶段。1948年,在解放战争胜利前夕,党在军队内部开展“三查”运动(即查阶级、查工作和查斗志),纠正军队内部的教条主义、官僚主义和军阀主义作风。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专业的文职干部数量太少,政权接管主要由军队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每次党内整风运动都会把对军队干部的思想改造作为重中之重加以对待。

五、结束语

西欧国家转型发生在特定的初始条件下,遵循从民族建设到政权建设的历史次序。不同于西欧国家的历史条件和逻辑次序,以西欧国家为制度模本的第三世界国家的现代国家建设,几乎全都经历了国家失败的厄运。具有相似社会条件以及建构次序的近代中国,同样没有摆脱国家失败的命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在不利的初始条件和相反的建构次序之下,为现代国家建设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为现代国家建设奠定了牢固的政治基础,同时为改革开放时期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政治环境与社会秩序。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革命使大多数被旧制度束缚的农民在很短的时间里获得了平等的社会政治地位;国家有计划地以工业化转变落后的农业经济;政治动员将传统的消极大众转变为革命的积极分子,消灭了地方主义与政治离心势力的社会根基。初始条件的变化使中央权力的集中成为可能。社会革命也逆转了国家建设历史次序可能带来的负面后果。制度化建设赋予全体人民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平等地位,构建了普遍平等的公民身份,化解了历史上因不平等而导致的身份危机和政治挑战。政权架构与民族身份的同构过程,不但没有出现现代国家建设的危机,相反,二者之间互相受益,相互强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前30年的现代国家建设成就为改革开放奠定了重要的政治基础,经济发展能够在集中、统一的国家领导体制之下,实现快速而稳定的增长。经济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国家建设,不仅全面地提高了国家能力,而且为身份政治的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大幅度地提高社会福利支出,建立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系统化的福利体系,运用财政杠杆缩小人口之间的财富差距,在全国范围内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共同富裕的政策显著地提高了全体公民的政治信任,降低了阶层之间社会冲突的潜在可能性。从革命转向改革,展示了党管理社会与领导国家的灵活性。这种优势帮助政权建设与民族建设相互强化、互相促进,从而实现了强国家的伟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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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政治学研究》2024年第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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