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广云:组织民族:孙中山与中华民族共同体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856 次 更新时间:2024-10-16 15:22

进入专题: 孙中山   中华民族共同体   民族革命   社会建设   党国体制  

程广云 (进入专栏)  

 

摘要:孙中山政治哲学的中心思想是组织民族,亦即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孙中山始终认为,中华民族积贫积弱的根源是“一盘散沙”,究竟依靠何种力量,通过哪种途径将其转换为“士敏土”(水泥)?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他前后提出三个方案:其一,通过中国固有的家族团体和宗族团体,组织现代的民族团体或国族团体;其二,通过演练集会,“教国民行民权”,使“一盘散沙之民众”成“民国主人之国民”;其三,“以党建国,以党治国”,就是通过组织意识形态政社一体化政党,进而组织意识形态政社一体化国家,此谓党国体制。相比而言,第一方案理论上说不通,实际上行不通,因为中国固有的家族和宗族只能形成“家长制”、“一言堂”,不能形成现代的民族或国族;第二方案理论上是自洽的,实际上亦有一定的适用性和可行性,由于种种原因,结果未能实行;第三方案实际上得以贯彻,但理论上却是从“民权”到“党权”、从“民主”到“党主”、从“民国”到“党国”的转换。当然,他的各个主张是因应时势的,不能仅从任一理论如保守主义、自由主义、左翼思想等出发予以褒贬取舍,而要考虑其现实性与合理性。这是我们今天在继续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时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

关键词:民族 中华民族共同体 民族革命 社会建设 党国体制

 

现代中国有三代思想家:清末民初是第一代,就是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章太炎、孙中山等,他们注重现代国家制度构建;五四前后是第二代,就是陈独秀、李大钊、鲁迅、胡适、梁漱溟等,他们注重现代文化观念转型;第三代是三民主义和马列主义意识形态的竞争。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尤其是第一代现代中国思想家的历史使命,而孙中山则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邹容在《革命军》(1903)中,最初提出的目标是“中华共和国”[1]。在《中华民国解》(1907)中,章太炎引经据典,进行历史文化的考证和梳理,试图以欧洲民族国家为模板,建立一个以族群和文化同一为基础的中国:“建汉名以为族,而邦国之义斯在。建华名以为国,而种族之义亦在。此中华民国之所以谥。”[2]章太炎的旁征博引,主张以“中华之名词”为“一地域之国名”、“一血统之种名”,反对仅仅以其为“一文化之族名”,这是要求在文化族群基础上建立民族国家。但是,第一个提出“中华民国”国号的不是章太炎,而是孙中山。在《中国问题的真解决——向美国人民呼吁》(又名《支那问题真解》,1904)英文著作中,孙中山第一次提出了National Republic of China的英文概念(汉译“中华民国”);《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1906)更进一步使用了“中华民国”的中文概念。孙中山基于三民主义,尤其是民权主义的思想,特别是直接民权优于间接民权的思想,确立了中华民国的法理基础。[3]

一、三民主义连环中的民族主义:从小民族主义到大民族主义

民族主义并不是孙中山的独创,[4]孙中山独创的是将民族主义与民权主义、民生主义连接起来,从而赋予民族主义以新的思想内容和新的思想形式。

梁启超在《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1903)中曾划分“大、小民族主义”:

“吾中国言民族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小民族主义者何?汉族对于国内他族是也。大民族主义者何?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族以对于国外之诸族是也。”

他更主张“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此大民族必以汉人为中心点,且其组织之者必成于汉人之手”,反对“狭隘的民族复仇主义”。[5]按照梁启超的划分,康、梁属于“大民族主义”,而孙、章则属于“小民族主义”。但是,若我们这样理解孙中山,就中了梁启超的套。其实,梁启超的民族主义也好,孙中山的民族主义也罢,都有一个发展过程。梁启超的民族主义大致是从康有为的华夏主义和天下主义到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的转向。同样,孙中山的民族主义也有它的转向。

民族主义包括对内、对外两个方面。虽然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早期重在对内,晚期重在对外,但是,若我们以“反满”去概括其早期,以“反帝”来概括其晚期,则未免草率。孙中山的民族主义虽然前后各有重心,但是内外两个方面是贯穿始终的。并且,“反满”、“反帝”仅仅是其内外两个方面的革命性表达,而其建设性表达则是孙中山的民族主义的要义。

诚然,仅就三民主义成型之前的早期思想而言,孙中山的民族主义和章太炎的民族主义是一致的。从兴中会时期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到同盟会时期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孙中山的民族主义非常突出,诸如推崇会党“反清复明”宗旨,鼓吹“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论调等等。此与章太炎的民族主义大同小异。当然,章偏重于满汉种姓优劣、历史文化高下之辨析(诸如“夷夏之辩”、“夷夏之防”、“内诸夏外夷狄”等等);而孙则侧重于满族政治压迫赋予汉族政治反抗之法理。[6]但是,孙、章一致主张“革命排满”,反对排外。相比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立宪党人的中华民族主义,以孙中山、章太炎为代表的革命党人的反满民族主义确实比较“狭隘”,为什么只反满?不反帝?或者,为什么先反满,后反帝?这是因为满汉矛盾之“旧仇”与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之“新恨”叠加到了一起。当时许多革命党人批判了清廷诸如“宁赠友邦,勿与家奴”(或曰“宁赠朋友,不予家奴”)、“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等等的卖国言行。更有陈天华在《猛回头》(1903)中揭露满清政府已经是“洋人的朝廷”。[7]虽然未必所有革命党人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但它却是“革命排满”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所在。事实证明,孙、章“革命排满”在社会动员力度上非康、梁“保皇立宪”所可比。同时,“革命排满”没有走向“民族复仇主义”。关键在于,孙中山将民族主义与民权主义、民生主义连接起来。他说:

“民族主义,并非是遇着不同族的人便要排斥他,是不许那不同族的人来夺我民族的政权。”

“民族革命的原故,是不甘心满洲人灭我们的国,主我们的政,定要扑灭他的政府,光复我们民族的国家。”(《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1906)[8]

这是将民族革命与政治革命连接起来的结果和表现,也是章太炎的“一民主义”不具有的,虽然由于自身历史文化熏染,章也没有因“仇满”而走向“民族复仇主义”。

然而,在三民主义“连环”推动下,孙中山的“小民族主义”同样转向“大民族主义”。

孙中山的对内民族主义前后约有两次转向:第一次转向是从“革命排满”到“五族共和”。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发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开宗明义:

“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9]

但是,孙中山的“五族共和”(或曰“五族一家”)接着就被“种族同化”所取代,从“五族一家”到“种族同化”是第二次转向。孙中山说:

“现在说五族共和,实在这五族的名词很不切当。我们国内何止五族呢?我的意思,应该把我们中国所有各民族融成一个中华民族(如美国,本是欧洲许多民族合起来的,现在却只成了美国一个民族,为世界上最有光荣的民族);并且要把中华民族造成很文明的民族,然后民族主义乃为完了。”(《在上海中国国民党本部会议的演说》,1920)

“兄弟现在想得一个调和的方法,即拿汉族来做个中心,使之同化于我,并且为其他民族加入我们组织建国底机会。仿美利坚民族底规模,将汉族改为中华民族,组成一个完全底民族国家,与美国同为东西半球二大民族主义的国家。”(《在中国国民党本部特设驻粤办事处的演说》,1921)[10]

从“革命排满”到“五族共和”(“五族一家”),再到“种族同化”,是孙中山超越“小民族主义”,转向“大民族主义”的表现;尤其孙中山所谓“合一炉而冶之”是借鉴美国移民社会中“熔炉”(The Meiting Pot)[11]文化而又继承中国民族融合历史中汉族同化少数民族的传统。另一方面,孙中山的对外民族主义长期处于“和平主义”的阶段和层次。辛亥革命创立民国前后,孙中山长期寄希望于列强支持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为了解除外人“黄祸”担忧,他将革命限制于排满,反对排外。孙中山的对外政策,——从《对外宣言》(1906)到《通告各国书》(1911)、《对外宣言书》(1912),——承认革命之前满清政府与各国缔结之条约,还有租界、借款等等,一概承认。[12]但是,经讨袁、护法到北伐,孙中山逐步意识到了军阀势力和帝国主义的勾结。当孙中山重提民族主义时,这个民族主义主要不在反满,而在反帝。反满是在争汉族的解放以及国内各民族的平等,而反帝则是在争中华民族的解放以及国际各民族国家的平等。

总之,孙中山的民族主义包括内外两个方面。对内民族主义的基本脉络是:“革命排满”→“五族共和”→“种族同化”;对外民族主义的基本脉络是:“革命反帝”→“民族自决”→“世界大同”。“排满”和“反帝”是革命性表达,“五族共和”、“种族同化”和“民族自决”、“世界大同”是建设性表达。

二、民族主义要义

1924年1—3月,孙中山在广州发表《民族主义》系列讲演[13],系统地阐明了他的民族主义,同年4月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在广州编辑出版。

孙中山说:“什么是三民主义呢?用最简单的定义说,三民主义就是救国主义。什么是主义呢?主义就是一种思想、一种信仰和一种力量。”[14]在将“三民主义”规定为“救国主义”后,孙中山接着说:“什么是民族主义呢?按中国历史上社会习惯诸情形讲,我可以用一句简单话说,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15]孙中山的民族主义包括三个要点:一是区分了家族主义、宗族主义和国族主义的界限,强调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二是探讨了民族主义和世界主义的关系,坚持了民族主义的立场,揭露了世界主义的本质;三是将民族主义归结为文化保守主义,强调中国固有的团体、道德、智能和能力。

第一,孙中山区分了家族主义、宗族主义和国族主义的界限,强调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孙中山认为,中国只有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没有国族主义。因此,孙中山强调,在中国,民族就是国族,在外国不然。简单的分别,民族是由于天然力造成的,国家是用武力造成的。

“换一句话说,自然力便是王道。用王道造成的团体,便是民族。武力就是霸道,用霸道造成的团体,便是国家。……所以一个团体,由于王道自然力结合而成的是民族,由于霸道人为力结合而成的便是国家,这便是国家和民族的分别。”[16]

孙中山分析了民族的起源,认为民族是具有共同血统、共同生活、共同语言、共同宗教、共同风俗习惯的共同体。血统、生活、语言、宗教和风俗习惯就是所谓自然力。孙中山认为,由于中国的人只有家族和宗族的团体,没有民族的精神,故而沦为“一片散沙”,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相比其他民族,中国没有民族主义是积贫积弱的根源,存在着“亡国灭种”的危险。由于孙中山采取汉民族主义观点,因此在他看来,蒙古人建立的元朝、满洲人建立的清朝都意味着汉族人的亡国。孙中山特别注重人口问题,据他统计,截止当时近百年之内,美国人口增加十倍,英国人口增加三倍,日本人口也是增加三倍,俄国是四倍,德国是两倍半,法国是四分之一。孙中山认为,法国人口增加率最低,是“中了马尔赛斯(即马尔萨斯)学说的毒”。[17]相比各国人口,按照满清乾隆时期调查数据,中国当时的人口是四万万,将及二百年没有增加。孙中山从人口危机来推论,认为中国过去(元朝、清朝)之所以亡国没有灭种,反而同化异族,是因为“少数征服多数”,中国人还可以做奴隶;将来列强征服中国是“多数征服少数”,中国人连奴隶也做不成了。这就是孙中山为人们所描述的我们民族的黑暗前景。在讨论民族问题的时候,孙中山强调的是自然力;在讨论国家问题的时候,孙中山强调的是人为力——政治力和经济力。孙中山注意到了中国传统的朝贡体系,就是在历史上,中国最强盛时代,领土是很大的,北至黑龙江以北,南至喜马拉雅山以南,东至东海以东,西至葱岭以西,都是中国的领土。政治力量威震四邻。亚洲西南各国无不以称藩朝贡为荣。当时亚洲之中,配讲帝国主义的只是中国。但是,自从欧洲的帝国主义侵入亚洲,中国的帝国主义朝贡体系就解体了,取而代之的是条约体系。中国的藩邦甚至中国的本土变成了列强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孙中山认为,相比其他各国如高丽(即朝鲜)、安南(即越南)等,中国不是一国的奴隶,而是多国的奴隶,与其叫中国做半殖民地,不如叫做“次殖民地”,就是连半殖民地都不如。

第二,孙中山探讨了民族主义和世界主义的关系,坚持了民族主义的立场,揭露了世界主义的本质。在三民主义中,孙中山之所以首先强调民族主义,是与他的革命模式相关联的。孙中山的革命模式主要依靠的是会党、华侨和留学生,这三种人最有民族主义精神。三民主义作为一种革命意识形态,首先动员这三种人参与革命,而反清复明的种族主义原本是会党的宗旨。孙中山研究了会党的起源,认为明朝遗老,为了保存民族主义,就像富人保存宝贝一样,遇着强盗入室的时候,不藏在很贵重的铁箱里头,而藏在令人不注意的地方,遇到极危急的时候,或者投入极污秽之中。因此,会党是最有民族主义的社会团体之一。针对当时新文化运动中的新青年[18]强调世界主义(天下主义),孙中山坚持了民族主义的立场,揭露了世界主义的虚伪本质。大致地说,孙中山认为,强国强族可以讲世界主义,弱国弱族只能讲民族主义。孙中山认为,中国民族的来源,汉人的祖先是“百姓民族”(即华夏族),是由西方来的,过葱岭到天山,经新疆以至于黄河流域。“百姓民族”是外来的移民,中国的土著是“苗子民族”(即三苗族)。因此,汉人的前身是“百姓族”或者华夏族,当时实行的是帝国主义、殖民主义,亦即世界主义。但是,当中国面临亡国灭种危险时,就不能只讲世界主义,不讲民族主义了。他讲一个苦力,拿一支竹杠和两条绳子替旅客挑东西,买了一张彩票,藏在竹杠之内,结果中了头彩,发了大财。由于欢喜,便把手中的竹杠和绳子一起投入海中。用这个比喻说,彩票好比是世界主义,是可以发财的;竹杠好比是民族主义,是一个谋生的工具。民族主义一旦扔掉,世界主义就落空了。孙中山分析了当时各个民族的境遇,特别是白种人的境遇,如条顿民族(德国)、斯拉夫民族(俄国)、撒克逊民族——“盎格鲁撒克逊”(英国、美国)、拉丁民族(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以与汉种人的境遇来比。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总统威尔逊主张“民族自决”;俄国革命领袖列宁强调被压迫民族的“民族自决”。孙中山站在这一民族主义立场之上,揭露了世界主义的虚伪本质,他说:“其实他们主张的世界主义,就是变相的帝国主义与变相的侵略主义。”“什么是帝国主义呢?就是用政治力去侵略别国的主义”。[19]孙中山指出,我们民族所受的祸害,包括受政治力(兵力、外交)、经济力、列强人口增加的压迫。他强调必须由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发展到国族主义,抵抗外国的方法,包括积极的振起民族精神,求民权、民生之解决和消极的如康第(即甘地)“不合作”等两种。

第三,孙中山将民族主义归结为文化保守主义,强调中国固有的团体、道德、智能和能力。孙中山的民族主义在文化上表现为文化保守主义,即文化民族主义。孙中山认为,我们若要恢复民族地位,首先就要恢复民族主义。他说:“能知与合群,便是恢复民族主义的方法。”[20]孙中山强调恢复中国固有的团体,从家族团体和宗族团体发展到国族团体;恢复中国固有的道德——忠孝、仁爱、信义、和平;恢复固有的智能——“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学》);和恢复固有的能力。孙中山认为,中国要“迎头赶上”外国列强,“后来居上”,然后要“济弱扶倾”。他说:

“我们要将来能够治国平天下,便先要恢复民族主义和民族地位。用固有的道德和平做基础,去统一世界,成一个大同之治,这便是我们四万万人的大责任。诸君都是四万万人的一份子,都应该担负这个责任,便是我们民族的真精神!”[21]

在民族主义和世界主义之间还有地区主义,这就是孙中山的“大亚洲主义”。[22]孙中山说:“要之,亚细亚者,为亚细亚人之亚细亚也。”(《在日本东亚同文会欢迎会的演说》,1913)

“我们现在讲‘大亚洲主义’,研究到这个地步,究竟是什么问题呢?简而言之,就是文化问题,就是东方文化和西方文化的比较和冲突问题。东方的文化是王道,西方的文化是霸道;讲王道是主张仁义道德,讲霸道是主张功利强权。讲仁义道德,是由正义公理来感化人;讲功利强权,是用洋枪大炮来压迫人。”

“我们讲大亚洲主义,研究到结果,究竟要解决什么问题呢?就是为亚洲受痛苦的民族,要怎么样才可以抵抗欧洲强盛民族的问题。简而言之,就是要为被压迫的民族来打不平的问题。……我们讲大亚洲主义,以王道为基础,是为打不平。……你们日本民族既得到了欧美的霸道的文化,又有亚洲王道文化的本质,从今以后对于世界文化的前途,究竟是做西方霸道的鹰犬,或是做东方王道的干城,就在你们日本国民去详审慎择。”(《对神户商业会议所等团体的演说》,1924)[23]

孙中山大亚洲主义坚持“王道”,反对“霸道”,与其民族主义、世界主义一致,虽然过于理想,不切实际,但却与日本和汪伪的大亚洲主义大异其趣。

总之,孙中山的民族主义,主张将中国传统的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发展为现代的民族主义即国族主义;根据国情和时代的特点,处理民族主义和地区主义、世界主义的关系;在文化上,将民族主义归结为文化保守主义。孙中山的民族主义的中心意图是将中国建立为现代民族国家,同时充分继承中国传统帝国内外政治、文化遗产。民族主义是组织民族的意识形态。在此,孙中山与新文化运动中的新青年进行了论战:首先,孙中山虽然承认传统中国的组织单位是家族和宗族,但却并不认为它是阻碍民族或国族形成和发展的消极因素,也不主张仿照西方,以个人为单位重新组织社会,组织国家,而是恰恰相反,认为通过传统的家族和宗族可以组织现代的民族或国族;其次,孙中山虽然置世界主义于理想境界,但却始终以民族主义为现实本位;最后,孙中山主张文化保守主义,充分肯定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同时借鉴西方物质科学,反对文化激进主义的全盘反传统和全盘西方化主张。上述三点使得孙中山和新文化运动中的新青年划清了界限。因此,孙中山虽然肯定了民族革命、政治革命、甚至在某种程度上社会革命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但却否定了文化革命的必要和可能。这构成了孙中山思想和自由主义、尤其左翼思潮的严格区分。

三、建国方略中的社会建设:会议通则与民权初步

在孙中山思想的研究中,《三民主义》以及《建国方略》中的《孙文学说——行易知难》、《实业计划》是为人们所注重的,相比之下,《民权初步》历来为人们所轻视,譬之“小道”。初读此书,有关会议程序和规则的描述似乎繁琐可笑,然而深思全书旨趣所在,读者应能领会作者良苦用心。

1917年2月21日,孙中山撰写了《会议通则》一书,同年出版,后又改名《民权初步》,编为《建国方略》之三《社会建设》。

《民权初步》反映孙中山的如下三种基本思想倾向:

第一,民权主义。辛亥之后,孙中山亲历民初“民主幻相”,以及袁氏帝制自为,为了“造成纯粹民国”,“发达民权”,主张“从固结人心、纠合群力始”,通过“集会”整合“乌合”之众,反对“帝政”、“专制”。他认为“中国人……集会之原则、集会之条理、集会之习惯、集会之经验,皆阙然无有”,因而从“西学”中发现“议学”亦即“议事之学”,“西人”习为“第二天性”,养成“合群团体之力”。《民权初步》从“西国议学之书”中“取材”“数种”,“尤以沙德氏之书为最多”。[24]孙中山指出:《民权初步》是“教国民行民权之第一步”。

“此书譬之兵家之操典,化学之公式,非流览诵读之书,乃习练演试之书也。若以流览诵读而治此书,则必味如嚼蜡,终无所得。若以习练演试而治此书,则将如瞰蔗,渐入佳境。一旦贯通,则会议之妙用,可全然领略矣。”

家族、社会、学校、农团、工党、商会、公司、国会、省会、县会、国务会议、军事会议,“皆当以此为法则。”[25]孙中山正是基于民权主义,探讨了集会的程序和集会的规则。此谓“行远自迩,登高自卑”。民权主义是“道”,民权初步是“技”,二者亦是“本末体用”关系。

第二,工具主义。孙中山历来注重形式,《孙文学说——行易知难》特别提及“宣誓”一事,高估其意义和价值,竟认为辛亥胜利、讨袁成功,皆有赖于此。[26]《民权初步》包括结会、动议、修正案、动议之顺序、权宜及秩序问题,正文总计五卷二十章一百五十七节。孙中山首先给“会议”下定义:

“凡研究事理而为之解决,一人谓之独思,二人谓之对话,三人以上而循有一定规则者则谓之会议。”

“会议有三种:其一、临时集会,为应付特别事件而生者;其二、委员会,乃受高级团体之命令而成,以审查所指定之事,而为之解决或为之筹备者;其三、永久社会,为有定目的而设者。此三者之分别,则如一、二两种为暂时之会,其三为永久之会。又其一、其三为独立之团体,而委员会则为附属之团体。”[27]

这是“会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孙中山在“独思”、“对话”和“会议”三者之间划界,涉及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划界,作为公共领域,包括临时集会和永久社会的会议是需要讲求规则、程序的。孙中山说:“凡有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者,皆可召来会议。”[28]这种理解方式或有误差,但由此认定这里有着“党同伐异”倾向却属于以偏概全。通读全文,有关会议的规则和程序是以容忍各种不同甚至相反立场为前提的。尤其孙中山规定“会长为全体之公仆,非为一部分或一人而服务,是故彼虽为一会之长,而非一会之主人翁也。”“会长乃会场之公仆而不为主宰也。”[29]这一规定就反映了民主原则。其次,孙中山进而探讨议事程序:

“议场每行一事,其手续有三:其一、动议,其二、讨论,其三、表决。……动议者,为对于事体处分之提案也。”

“以狭义言之,讨论即对于一问题,具有成见,意趣不同,表决背驰,而下反对之驳议也。但以广义言之,即包括对于问题一切之评论,无论其为反对与赞同也。”[30]

从动议、经过讨论,到表决,构成一个完整会议程序,其中规则,均有严密探讨。最后,孙中山进而探讨修正案、动议之顺序、权宜及秩序问题:动议的“改变方式或意义之手续,名曰‘修正’。”“顺序”“乃指处分动议之秩序而言。”“权宜问题,乃有关于在场之额外事件问题也。”“秩序问题与权宜问题之别者,在直接关系当议之事件,而有所改正,或完备其进行之手续者。”[31]概而言之,后面三个部分是前面两个部分的补充,使其更加完整严密。上述几个方面,正是一种工具主义,亦即一种实用主义。有关会议的程序和规则,其现实性与合理性在于能否引导会议取得成功。孙中山解释说:《民权初步》作为集会演习“指南”,任一团体或全照本书,或另立专条均可。

“惟须注意:切不可订立条例与通行议场公例抵触者,方为妥善。”

“更有一事当为各社会之忠告者:则切不可因一时情面或他种理由,而设一先例,以致将来有碍一会之自由行动者。……盖先例非一成不变者也,其效力只行于未得良法之前;如一旦得更良之法,则当以代之也。”

“再者,若一社会察觉其前时所行之事有不合通则者,则尽可由之,而不必追加改正,只宜慎重不必行之于下次足矣。”[32]

第三,社会主义。在《民生主义》系列讲演中,孙中山将民生主义等同于社会主义。其实,孙中山所谓民生主义不过就是国家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或曰国家主义;孙中山所谓社会革命就是经济革命而已。但是,社会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在《民族主义》系列讲演中,孙中山说:“‘社会’两个字,就有两个用法:一个是指一般人群而言,一个是指一种有组织之团体而言。”[33]从无机社会到有机社会,就是组织社会。社会相应国家而言,社会组织相应国家组织而言。孙中山说:“社会者,即分工之最大场所也。合农、工、商等之各种组织,而始成一大社会。”(《在桂林对滇赣粤军的演说》,1921)[34]分工构成社会,社会结构是分工造成的。组织社会是组织国家的基础。《民权初步》以集会、结社为组织社会之“生元”或细胞,这是真正社会主义。相比国家主义以国家为本位,社会主义是以社会为本位的。当然,孙中山没有将社会理解为个人之间基于产权所有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的契约关系亦即市民社会或曰公民社会,这是他的整个理论体系所决定的,也是他的预期所不能达到的缘由。

总之,孙中山的《民权初步》重程序,讲规则,是法治主义的思路,是民主、共和的奠基。但是,由于民主、共和屡遭挫折,或中断,或扭曲,人治主义更与一切程序、规则相悖,《民权初步》甚至从孙中山自己开始就悬置起来了。但是它的思想光辉是不会被历史遮蔽的。

四、从政党政治到以党建国与以党治国

孙中山的晚年思想转向,其中最根本和最主要的方面,就是从政党政治转换到以党建国、以党治国。这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建党、治党思想的转变,从革命党,经政见议会选举型政党,到意识形态政社一体化政党;二是建国、治国思想的转变,从军政(军法之治),经训政(约法之治),到以党建国、以党治国。[35]

孙中山最早创立的政党是中国同盟会(1905),是一个“一盘散沙”的革命团体,指导思想相当混乱,组织成分非常复杂。在指导思想上,虽然孙中山提出了三民主义(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但是同盟会员有的只有一民主义(民族主义),有的只有二民主义(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很少有人理解、同情、信奉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尤其是其中的民生主义。在组织成分上,同盟会派别林立:孙中山的兴中会、黄兴的华兴会,——孙黄联合形成了同盟会的主流派,还有其他派,像光复会、武汉革命党人等。虽然孙中山的威望最高,但却并非人人服从。辛亥革命胜利之后,张謇、黄兴、宋教仁、章太炎等提出“革命军起,革命党消”(或曰“革命事起,革命党消”),同盟会陷于瓦解。

袁世凯当政时期,1912年,宋教仁组建国民党。这个国民党就是西方政见议会选举型政党,就是为了竞选,在国会中获取多数,以成立责任内阁为宗旨。1913年,梁启超组建进步党。这个进步党也是西方政见议会选举型政党。当时孙中山是赞成多党(两党)政治的。他针对当时情况指出:

“事实上,中国的党、社,已经太多,最好他们能联合成两三个有力的大党。”(《中华民国》,1912)

“要知文明各国不能仅有一政党,若仅有一政党,仍是专制政体,政治不能有进步。”(《在国民党成立大会上的演说》,1912)

“党之用意,彼此助政治之发达,两党互相进退。得国民赞成多数者为在位党,起而掌握政治之权;国民赞成少数者为在野党,居于监督之地位,研究政治之适当与否。凡一党秉政,不能事事皆臻完善,必有在野党从旁观察,以监督其举动,可以随时指明。国民见在位党之政策不利于国家,必思有以改弦更张,因而赞成在野党之政策者必居多数。在野党得多数国民之信仰,即可起而代握政权,变而为在位党。盖一党之精神才力,必有缺乏之时,而世界状态,变迁无常,不能以一种政策永久不变,必须两党在位、在野互相替代,国家之政治方能日有进步。”(《在东京留日三团体欢迎会的演说》,1913)[36]

表面上,当时中国朝着西方议会政治方向发展,是迄今为止距离西方议会政治最为接近的年代。国民党、进步党,这两个党似乎极有可能形成西方式的两党轮流执政局面。但是,实质上,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北洋系控制了局面。袁世凯利用进步党打压国民党。宋教仁被暗杀,孙中山和黄兴发动二次革命失败,国民党被取缔。在袁世凯利用进步党清剿国民党后,国会遭难,《临时约法》被撕毁,被“袁记约法”取代。这样就证明了:国民党、进步党,——这两个党其实是唇亡齿寒的关系。而袁世凯则在消除一切障碍后,帝制自为。

二次革命失败之后,孙中山认为同盟会不行了,国民党不行了,必须重新建党。1914年,孙中山创立中华革命党,实行党魁威权制度,每个党员皆须重写誓约,加按指模,以示坚决“附从孙先生”,以至于黄兴受不了,拒绝入党。陈其美等人挺而支持孙中山。但是中华革命党在反袁斗争中影响很小。不是孙中山和黄兴,而是梁启超和蔡锷发动护国运动成功,最终推翻袁氏统治。

如果我们考察中国国民党史的话,就会发现它的两个源头:一个是中国同盟会,一个是中华革命党。孙中山深感革命领袖的权威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的权威所不及。在《孙文学说——行易知难(心理建设)》(1919)中,他感叹:“予为民国总统时之主张,反不若为革命领袖时之有效而见之施行矣。”[37]但是,中国国民党的威权主义和党国体制应该是从中华革命党成立起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孙中山标榜所谓“孙文革命”,就是以自身为革命人格化身。他说:

“‘我这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也可以叫做孙文革命;所以服从我,就是服从我所主张的革命;服从我的革命,自然应该服从我。’……当时许多的人反对我把个人做主义去办党,不知党本是人治,不象国家的法治。……综而言之,党用人治的长处很多,人治力量乃大。”(《在上海中国国民党本部会议的演说》,1920)

孙中山同样标榜所谓“政党政治”,就是知识阶级专政。他说:

“彼英、美政治虽如此发达,却是政权不在普通人民手里。究竟在什么人手里呢?老实说,就是在知识阶级的手里。这就叫做政党政治。”(《在中国国民党本部特设驻粤办事处的演说》,1921)[38]

孙中山晚年两次改组国民党。1919年改组国民党,加上“中国”两个字,叫做“中国国民党”。1924年改组中国国民党,这时完全是在苏俄帮助下改组的。因此,严格地说,中国国民党,特别是1924年改组的中国国民党也是一个列宁党,当然不如1921年成立的中国共产党更加接近列宁党的标准。相比之下,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列主义为意识形态的强意识形态政社一体化政党,而中国国民党则是以三民主义为意识形态的弱意识形态政社一体化政党。孙中山比较“兵力”与“心力”,认为

“建国方法有二:一曰军队之力量;二曰主义之力量。”(《在广州大本营对国民党员的演说》,1923)

“要政治上切实的道理实行出来,统共有两种方法:(一)是用武力压逼群众,强迫去行——中国古时政治变更大多数都是用这种方法。(二)是靠宣传,使人心悦诚服,情愿奉令去行——这种方法在中国历史上不多见。”(《在广州对国民党员的演说》,1923)

“凡武力与帝国主义结合者无不败。反之,与国民结合以速国民革命之进行者无不胜。今日以后,当划一国民革命之新时代,使武力与帝国主义结合之现象,永绝迹于国内。其代之而兴之现象,第一步使武力与国民相结合,第二步使武力为国民之武力,国民革命必于此时乃能告厥成功。”(《北上宣言》,1924)[39]

而列宁党则为孙中山提供了一种“主义之力量”(“心力”),这种力量比单纯“军队之力量”(“兵力”)更强大。动员民众,建立武装,“使武力与国民相结合”,“使武力为国民之武力”,关键在于建立意识形态政党。金观涛、刘青峰指出:“列宁主义政党(包括国共两党)的三大功能:保持党员的意识形态认同;将党员转化为军人和各级干部;组织群众运动在基层确立新意识形态权威。这三项功能恰好是实现中国重新整合的必要条件。”[40]

晚年,孙中山针对“革命军起,革命党销”这一说法,提出“革命军起,革命党成”,主张“以党治国”,他说:

“所谓以党治国,并不是要党员都做官,然后中国才可以治;是要本党的主义实行,全国人都遵守本党的主义,中国然后才可以治。简而言之,以党治国并不是用本党的党员治国,是用本党的主义治国,诸君要辨别得很清楚。至于本党党员若是确为人才,能胜大任的,自当优先任用,以便实行本党的主义。倘若有一件事发生,在一个时机或者一个地方,于本党中求不出相当人才,自非借才于党外不可。”(《在广州中国国民党恳亲大会的演说》,1923)[41]

同时,孙中山主张“以党建国”,亦即通过改组国民党的手段,达到改造国家的目的。他说:

“我以为今日是一大纪念日,应重新组织,把党放在国上。……党之于国家,即如棚寮之于洋楼。党有力量,可以建国。故大家应有此思想与力量,以党建国”。(《关于组织国民政府案之说明》,1924)[42]

我们通常认为孙中山晚年“以俄为师”,思想转向的核心是他的三大政策——“联俄、联共、扶助农工”,认为这才是从旧三民主义到新三民主义的关键。但是,孙中山晚年从民国体制到党国体制,这才是最根本、最重要的思想转向。

孙中山逝世后,胡汉民发挥了孙中山的训政理论,提出党国体制。胡汉民的党国理论是比较极端的,他的党国理论概括起来就是“党外无党”、“党外无政,政外无党。”在《党外无政政外无党——行政院党义研究会演讲词》(1929)中,胡汉民说:

“三民主义就是中国现在最高的伦理,总理的遗教就是中国的先天宪法。……总理遗嘱上所说的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就是中国的不成文的宪法。这些既是先天宪法与最高伦理,可见我们对它只有服从遵守,努力实行,更无一点怀疑或变更的余地。”[43]

总理不仅取代,而且超越了孔子的位置。胡汉民特别区分了国民党的“训政”和共产党的“专政”的界限:一为国民的,一为阶级的;一为民主的,一为专制的。胡汉民提出“训政褓姆”论,党是人民的褓姆,人民处于幼年,需要一个褓姆,这个褓姆就是党。胡汉民主张以总理遗教来治党和治国,所谓“见之于党义,成之为国是”,这就是所谓的党国体制。胡汉民提出党国体制原本是针对蒋介石个人军事独裁而言,但却为蒋介石所利用。蒋介石不仅主张“以党治国”,甚至主张以军治国,提出“四化论”:“军队党化”、“党军队化”、“行政机关军队化”、“社会军队化”,要求军队党化同时,“党员与行政人员社会民众皆使一一军队化”。(《今后贯彻革命实行主义之主张》,1928)[44]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召开国民会议,颁布《训政时期约法》(1931),最终确立党国体制。

整个党国体制建立的来龙去脉是因为人民主权的观念和制度表现——约法、国会、政见议会选举型政党、责任内阁等等,由于军阀政治干扰,完全失败以后,中国走向了一条崭新的道路,这是由于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由于列宁(布尔什维克)党的影响,陈独秀和李大钊成立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是马列主义意识形态政社一体化政党;而孙中山则改组中国国民党,中国国民党是三民主义意识形态政社一体化政党。孙中山晚年思想转向,提出“以党建国”、“以党治国”,经过胡汉民和蒋介石,南京国民政府最终建立党国体制。民国变成党国,三民主义政党意识形态变成国家意识形态。

中国传统社会是通过儒士整合社会,建构儒家意识形态一体化结构。这一结构在中国现代社会转型中解构。从而出现两个替补型结构:一是通过国民党整合社会,建构三民主义意识形态一体化结构;二是通过共产党整合社会,建构马列主义意识形态一体化结构。而共产党则比国民党具有更加强大的意识形态和组织功能。在中国历史上,始终没有宗教和教会的强大整合力量,在儒家意识形态和儒士以及家族、宗族、宗法制度的整合失效后,国共两党对于中国现代社会转型是具有重大历史作用的。这就是两大意识形态型政党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根源。

但是,中国国民党所提出的“以党建国”、“以党治国”,实行党国体制,就是以党义代宪法,以党治代法治。这样,党的领导权就等同于治权甚至主权,党政不分,党国不分;以党代政,以党代国。与此相异甚至相反,中国共产党强调“党的领导”,不是“党主”,而是民主;不是“党治”,而是法治。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党的领导三者统一是中国现行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其中,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

在马克思主义史上,列宁强调了政治领导权,葛兰西强调了文化领导权,拉克劳、墨菲强调了话语领导权,等等。尤其列宁建党原则满足了如俄国、中国等国家现代转型的历史需求,就是通过意识形态政社一体化政党组织社会,进而通过意识形态政社一体化政党组织国家。概括起来,党的领导应当包括三个基本方面:一是政治领导权,二是文化领导权,三是由组织社会而组织国家。其中的核心是:通过党的组织力量,将公民的个人人格集合为人民的集体人格,由此实现人民主权;通过党的意识形态,将人民的根本意志表达为宪法和法律,由此实行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法治国,依法执政。

总起来说,我们若要理解孙中山的政治哲学,首先就要理解他的问题意识。孙中山认为近代中国积贫积弱的根源是“一片散沙”,中华民族如何重新组织起来?这是他提出的问题。其次还要理解他的解决方案。他前后提出三个方案:其一,通过中国固有的家族团体和宗族团体,组织现代的民族团体或国族团体;其二,通过演练集会,“教国民行民权”,使“一盘散沙之民众”成“民国主人之国民”;其三,“以党建国,以党治国”,就是通过组织意识形态政社一体化政党,进而组织意识形态政社一体化国家,此谓党国体制。相比而言,第一方案理论上说不通,实际上行不通,因为中国固有的家族和宗族只能形成“家长制”、“一言堂”,不能形成现代的民族或国族;第二方案理论上是自洽的,实际上亦有一定的适用性和可行性,由于种种原因,结果未能实行;第三方案实际上得以贯彻,但理论上却是从“民权”到“党权”、从“民主”到“党主”、从“民国”到“党国”的转换。最后还要理解他的各个主张是因应时势的,不能仅从任一理论如保守主义、自由主义、左翼思想等出发予以褒贬取舍,而要考虑其现实性与合理性。这是我们今天在继续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时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邹容在《革命军》中提出二十五条“革命独立之大义”,其中第二十条明确提出:“定名中华共和国(清为一朝之名号,支那为外人呼我之词)。”第二十一条明确提出:“中华共和国为自由独立之国。”最后高呼三句口号:“黄汉人种革命独立万岁!中华共和国万岁!中华共和国四万万同胞的自由万岁!”(邹容:《革命军》,57、60页,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2] 姜义华编:《章太炎卷》,43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3] 参见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合编:《孙中山全集》第1卷,254、329页,北京:中华书局,1981。下引仅注卷数、页码。各卷出版年度:第2卷,1982;第3卷,1984;第4、5、6、7卷,1985;第8、9、10、11卷,1986。《在沪尚贤堂茶话会上的演说》(1916)提及“中华民国之意义”,回答“何以不曰中华共和国,而必曰中华民国?”(《孙中山全集》第3卷,323页)《在广州全国青年联合会的演说》(1923)论及“中华民国和‘中华帝国’不同,帝国是以皇帝一人为主,民国是以四万万人为主。”(《孙中山全集》第8卷,323页)均有以“全民政治”为中华民国法理基础之意。

[4] 关于孙中山民族主义的来源,孙中山在《中国革命史》中说:“盖民族主义,实吾先民所遗留。”但他说的“先民”是谁?学界盖有四种说法:洪秀全、朱元璋、华夏民族意识、洪门会党。(参见尹全海:“论孙中山民族主义之‘先民’”,《史学月刊》,1999.2,41-46页)

[5] 《饮冰室合集》(影印本)第2册(文集之十三),75~76页,北京:中华书局,1989。

[6] 有学者认为,“‘华夷之辨’的思想是《春秋》大义之一。所谓华夷之辨,是要辨明诸夏(华夏)与夷狄之间的不同。华夷之辨是道德之辨和文化之辨,而不是种族之辨和民族之辨,华夷之辨无种族主义色彩,华夷之辨也无民族主义色彩。孙中山之民族主义完全是来源于在西方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民族国家思想和理论。孙中山的民族主义彻底背叛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华夷之辨’的思想,孙中山之民族主义异于‘华夷之辨’。凡论孙中山的民族主义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之论者皆失之。”(参见杨德春:“华夷之辨与西方及孙中山民族主义之区别”,《东方论坛》,2014(5),9-12页),此论若就事实判断不就价值评判而言,亦有道理。

[7] 陈天华《警世钟》最后高呼两句口号:“汉种万岁!中国万岁!”(陈天华:《猛回头·警世钟》,106页,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狗和华人不准入内”也是经过陈的宣传,引起民族主义义愤的又一个典型案例。孙中山亦有“双重奴隶”(汉人是满人的奴隶,而满人又是洋人的奴隶)之说,“狗同中国人不许入”之例,或受陈天华影响。

[8] 《孙中山全集》第1卷,324、325页。

[9] 《孙中山全集》第2卷,2页。

[10] 《孙中山全集》第5卷,394、474页。

[11] “熔炉”思想从萌芽到流行历经一百余年。出生于法国的美国作家和农学家J·海克托·圣·约翰·克莱维科的《一位美国农民的来信》(1782)、美国作家爱默生的日记(1845)有关“科林斯黄铜”的礼赞、美国历史学泰斗特纳的论文《边疆论》(《美国历史上边区的意义》,1893);来自英国的犹太剧作家以色列·张维尔(Israel zangwill)的剧作《熔炉》(1908)是“熔炉”思想的代表。(参见陆文学:“‘熔炉’思想与孙中山1919年之后的民族主义新论述考释”,《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2),4-8页)

[12] 参见《孙中山全集》第1卷,310、545页;第2卷,10页。

[13] 有学者指出:孙中山晚年民族主义系列讲演中的民族主义与国民党“一大”宣言中的民族主义不属于同一种理论系统,其思想核心并非反帝思想,而是思考如何构建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以及如何实现中华民族的建国问题;并没有从阶级论的角度来谈民族主义的凝聚问题,而是要把民族主义的基础建立在传统的社会组织、道德及政治哲学之上。(参见孙宏云:“1924年孙中山‘民族主义’讲演的文本与本意”,《政治思想史》,2015(4),171-185页)

[14] 《孙中山全集》第9卷,184页。

[15] 同上书,184~185页。

[16] 同上书,186~187页。

[17] 1922年4月,时任美国节育联盟(American Birth Control League)主席桑格夫人(Mrs. Margaret Sanger,1879-1966)来华演讲在中国青年知识分子中引发一股“生育节制”思潮。(参见孙宏云:“1924年孙中山‘民族主义’讲演的文本与本意”,《政治思想史》,2015(4),171-185页)

[18] 新文化运动中的新青年“具体所指,外部渊源主要是英国的罗素、俄国的无政府主义者克鲁泡特金和德国的社会主义者马克思,内部则几乎涵盖国家主义以外新文化阵营各个派系的代表,甚至包括一度倾向社会主义的国民党人如戴季陶等。”(参见桑兵:“世界主义与民族主义——孙中山对新文化派的回应”,《近代史研究》,2003(2),77-99页)

[19] 《孙中山全集》第9卷,223~224、221页。

[20] 同上书,242页。

[21] 同上书,253~254页。

[22] 地区主义可谓“聚合型民族主义”、“放大型民族主义”(Extended Nationalism)。一般而言,日本所谓“亚洲主义”萌生于19世纪中期日本社会,起初如“兴亚论”、“合邦论”、“保全论”等,在“西力东渐”背景下直接或间接地提出了“亚洲乃亚洲人之亚洲”的口号,鼓吹“亚洲团结、对抗西方”,经过甲午战争、日俄战争,所谓“亚洲主义”变成了日本要求充当亚洲盟主并取代西方列强向大陆扩张的论调。有学者比照朝鲜所谓“亚洲主义”,认为孙中山的“大亚洲主义”不是“作为目的与事实的亚洲主义”,而是“作为抵抗与言论的亚洲主义”。(参见刘峰、田波:“日本大正末期的‘亚洲主义’浪潮与中国的回应——兼论孙中山的思想与中国民族主义”,《世界历史评论》,2020(2),177-190页)

[23] 《孙中山全集》第3卷,第15页;第11卷,第407、409页。

[24] 学界考证孙中山更参考了《罗伯特议事规则》。1910年前后,孙中山把罗伯特(Henry Marlyn Robert)所写的《议事之法则与秩序》(Parliamentary Rules and Order)—书,要求蒋梦麟和刘成禺两人尽快把它译成中文,俾向国人宣传。但是因为蒋、刘两人正忙于加州大学的课业,终未曾把孙交付之书译成中文。拖到1917年前后,孙中山自己才亲自参考了另外一本沙德太太(Mrs. Harriette Lucy Shattuck)的《妇女议事法手册》(The Woman’s Manual Of Parliamentary Law)和罗伯特此书的内容,作为蓝本,结合起来,编写成了孙氏本人的《民权初步》。(参见胡春惠:“孙中山的《民权初步》论立法院质询权之行使”,《近代中国》第19辑,34-46页,上海中山学社主办,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25] 《孙中山全集》第6卷,413~414页。

[26] 参见同上书,212~215页。

[27] 同上书,415页。

[28] 同上书,416页。

[29] 同上书,425、482页。

[30] 同上书,429、434~435页。

[31] 同上书,451、463、479、481页。

[32] 同上书,489页。

[33] 《孙中山全集》第9卷,185页。

[34] 《孙中山全集》第6卷,18页。

[35] 在这一问题讨论中,一些学者混淆“政党政治”与“以党建国,以党治国”的界限,另一些学者则划分二者界限。笔者以为,“以党建国,以党治国”没有广义、狭义区别,其与“政党政治”不仅在“国”上,而且在“党”上均有区别:“政党政治”中的“党”属于英美式政见议会选举型政党,而“以党建国,以党治国”中的“党”则属于苏俄式意识形态政社一体化政党。

[36] 《孙中山全集》第2卷,393、408页;第3卷,35页。

[37] 《孙中山全集》第6卷,158页。

[38] 《孙中山全集》第5卷,393~394、481页。

[39] 《孙中山全集》第8卷,503、567页;第11卷,296~297页。

[40] 金观涛、刘青峰:《开放中的变迁——再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257页,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

[41] 《孙中山全集》第8卷,282页。

[42] 《孙中山全集》第9卷,104页。

[43] 《胡汉民卷》,243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44] 《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4册,61页,台北:(台湾)国史馆,2003。

 

原载《哲学视野中的民族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邹诗鹏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3年版

进入 程广云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孙中山   中华民族共同体   民族革命   社会建设   党国体制  

本文责编:SuperAdmin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社会学 > 民族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55740.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