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耀桐:马克思、恩格斯国家治理理论体系探赜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97 次 更新时间:2024-09-29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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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耀桐 (进入专栏)  

 

摘要: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治理理论体系具有多维度、多面向、多层次的视域和浩瀚宏阔的涵容量,既有对现代国家治理的实际分析,又有对古代氏族组织治理的历史审视,还有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治理的预测洞见,蕴涵着珍贵的价值和隽永的启迪。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治理理论,对纵贯古代、现代以及未来发生的治理作出系统的评说与预测,融成了历史发展的理论。

 

学界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治理的原典论述,迄今尚未作出系统的梳理和阐析。本文对此进行专门探讨,阐明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具有科学分析、批判否定、探索创新和历史发展等特性的国家治理理论,并建构了全面、完整的体系。

从理论与实践双重维度探寻国家治理:创建了科学分析的理论

马克思自大学毕业投入社会活动后,就对国家问题从治理的视域进行理论研究,并以具有进步倾向的报刊为舞台,宣传革命民主主义思想。1842年5月撰写的《集权问题》中出现的regieren (治理,也有统治、管理之意),是马克思本人最早开始使用“治理”一词,以表达国家存在实行中央集权式治理或实行地方分权式治理的选择。在同年12月间写的文章中,他第一次提出Staat regiert(国家治理)的概念。马克思认为,国家治理的领域和范围既包括中央政府各个机构及其活动,也包括地方各级政府机构及其活动,地方治理也是国家治理的一部分。在1842年底至1843年初写作的《摩泽尔记者的辩护》中,马克思运用治理的理论武器,紧密联系社会实际,尖锐地抨击普鲁士政府实行官僚制治理的长篇文章。马克思斥责道,不能认为摩泽尔河沿岸地区的贫困状况和国家管理机构无关,恰恰是因为严重“存在着把行政当局和它的治理对象对立起来的现象”才导致了贫困。对于贫困问题,行政当局和官员“只会在他治理的范围之外去寻找贫困的原因”,把农民的贫困归咎于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现象或个人的生活条件。马克思以敏锐的洞察力,揭示了国家治理与国家性质的内在关系:“治理是为国家而存在,而不是国家为治理而存在。”这表明,是国家性质决定治理方式,而不是治理方式决定国家性质。

与马克思把理论研究与社会实际相结合的方式一样的是,恩格斯在深入实践中,通过广泛的社会考察接触到了国家治理的重大问题。经过多年对德、英、法三国社会阶级的调查研究和亲身参加无产阶级运动,恩格斯对国家治理问题形成独特的阶级分析观点。恩格斯认为,在英国,由于工业的迅猛发展,无产阶级已占到人民的大多数,可以直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但在德国和法国,无产阶级还居于少数而且不够成熟,小资产阶级和农民则软弱无力、目光短浅狭隘,都还“不能治理一个大的国家”,只有资产阶级处于兴起上升和日益强大的阶段,能够充当国家治理的角色。在《德国的制宪问题》中,恩格斯指出,资产阶级“是目前唯一能够在德国实现进步、能够治理德国的阶级。实际上它已经是德国的领导阶级了”。与德国相比较,法国的情况也差不多。恩格斯的这些论述说明,德、法两国首先要实行战胜封建贵族阶级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无产阶级要参加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并先让资产阶级成为治理国家的统治阶级,然后才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进行斗争的社会主义革命。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治理的理论,在《共产党宣言》中得到科学、系统的阐述。《共产党宣言》以崭新的唯物史观,叙述了在无产阶级革命推翻了资产阶级国家和治理制度后,将进入社会主义新阶段的无产阶级国家治理,并确立了实施国家治理的十大政策措施。

马克思、恩格斯从治理国家的现状着手,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践考察的双重维度创建了国家治理理论,阐释了“国家治理”的深邃涵义:其一,国家治理是与一定的政体形式和结构形式紧密联系的治国活动,它包含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治理;其二,国家治理是凭借国家权威,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治理;其三,国家治理涉及国家活动的全部范围,主要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其四,国家治理是为国家而存在和服务的,有什么样的国家就有什么样的治理,治理出现了问题,根子在于国家制度;其五,在阶级社会里,治理具有阶级性,它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治理;其六,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后,必须实行民主制的国家治理,根据实际情况推出一系列有效的政策措施,并且依靠人民群众实施政策治理。

剖析和挞伐旧国家政权的国家治理:形成了批判否定的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对旧国家政权实施的国家治理予以无情的剖析和挞伐,形成了关于国家治理的批判性、否定性的理论。他们对德国、英国、法国的国家治理作出重点的剖析和挞伐。

马克思首先向德国开火。在德国,黑格尔极为青睐君主立宪政体和以这样的专制制度实施的国家治理。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分析其要害实质:“在君主制中,整体,即人民,从属于他们的一种存在方式,即政治制度。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本身只表现为一种规定,即人民的自我规定。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则是人民的国家制度。民主制是一切形式的国家制度的已经解开的谜。”君主制与民主制形成尖锐的对立,在君主制下的国家治理是君主统治人民,而在民主制下的国家治理是人民决定自己的国家制度。君主制不可避免地产生官僚制国家治理,导致滥用权力、渎职受贿、积弊丛生。怎么去克服官僚制的国家治理呢?马克思尖锐地指出,“现代国家要消灭自己的行政管理机构的无能”,就“必须消灭自身”,这就说,只有依靠无产阶级进行革命,彻底改造旧的“国家和社会结构”,才是唯一、真正的出路。

恩格斯以犀利的文笔剖析和挞伐了英国的国家治理。恩格斯说:“英国不是正式的民主制, ……理论和实践处于极端的矛盾中。”在所谓的民主制而实质是“财产统治”的治理之下,英国处处维护和捍卫的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私利。例如,1847年英国颁布的10小时工作日法,对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10小时工作日法,整整一代工人的身体就要垮掉。但是,由于工厂主的拒绝和反对,1850年2月,英国财务法院竟然宣判破坏10小时工作日法的工厂主无罪,这实际上等于废除了该法律。国家司法机关的判决,撕毁了罩在英国民主制头顶上的神圣光环。当时,对于英国民主制和普选权的崇仰与膜拜,成为世界各国的一种流行病,恩格斯曾引述卡莱尔的看法指出:“他们得病是受了议会政治毫无缺点这种英国人的迷信观点的影响。依靠普选权来治理国家就像绕道合恩角时迷失了航路的海船水手一样:他们不研究风向、气候和使用六分仪,却用投票来选择道路,并宣布多数人的决定是不会错的。”英国的民主制和普选权固然是人类政治文明进步的成果,但从根本上说,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而且是虚伪的。况且当时英国关于选举的财产资格规定并未取消,绝大多数的工人群众还没有获得选举权利。因此恩格斯说:“不大大扩大选民的范围就再不能治理英国了。”只要是英国资产阶级在治理国家,就不可能为工人阶级带来真正自由和幸福。

马克思、恩格斯对法国的国家治理也进行了深入的揭露和批判。一切旧国家都通行官僚政治,机构臃肿、官吏冗杂是必然的现象。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马克思写道,第二帝国的“行政权有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军事机构,有复杂而巧妙的国家机器,有50万人的官吏大军和50万人的军队”。在法国,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军事机构形成了缠住社会全身并阻塞其一切毛孔的可怕的寄生机体。在国家的寄生机体上营生的官吏,形成了一个高薪阶层。官员是由纳税人供养的,纳税是国家的一种强制要求,恩格斯说:“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机构膨胀,冗官充斥,必然加重人民的负担,为国家治理付出的财政成本也就愈加高昂,但换来的结果却是治理无方、效率低下。马克思说,波拿巴本指望工业和商业“在强有力的政府治理下像温室中的花卉一样繁荣”,然而,他所依靠的阶级基础——军队和流氓无产者——却要发财致富,他只能采取了讹诈、收买、煽惑、表面讨好、玩弄两面派、小恩小惠腐蚀某些社会阶层等无耻下流的国家治理手段,使第二帝国沦为“一切龌龊事物的温床”的国家政权。

马克思、恩格斯对德、英、法旧国家的剖析挞伐,聚焦于国家治理的实质是“民主治理或专制治理”的根本问题。在资本主义社会,所有的剥削阶级都放心地让代表它们利益的资产阶级政党“去操治理国家之心,得治理国家之利”。马克思、恩格斯坚定地站在无产阶级人民大众的一边,强调了“要靠人民赋予的权力来治理国家”,工人只要有愿望“就不能违反他们的意志来治理”。例如在法国,必须由工人阶级“夺去这些阶级(已经丧失了治理法国能力的阶级)的政权”。

高度评价巴黎公社新型国家政权的国家治理:建构了探索创新的理论

在马克思、恩格斯领导的第一国际影响下,1871年巴黎工人举行武装起义,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巴黎公社。马克思、恩格斯高度评价和褒扬了巴黎公社的国家机构设置原则,以及实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诸多方面的政策措施,建构了国家治理探索创新的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褒扬了巴黎公社的国家机构设置原则和实施地方自治政策措施。国家治理必须依托于国家机构的载体才能运行,巴黎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公社委员会,专门负责议事和决策,也是“同时兼管行政和立法的工作机关”。这就是巴黎公社创立的“议行合一”原则,它完全不同于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国家治理包含中央与地方关系,公社力主地方自治。对此,马克思、恩格斯作了充分肯定。马克思摘录的公社宣言指出,巴黎“要求在法国所有的村镇实行公社的完全自治”。恩格斯也指出:“地方自治即‘自己来治理自己的地方’。”马克思还乐观地指出:“如果公社治理下的巴黎同外省自由交往起来,那么不出三个月就会引起一场农民大起义。”

马克思、恩格斯褒扬了巴黎公社制定的经济治理政策措施:巴黎公社经济治理的基本政策是,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组织工人生产协作社,公社对大资产阶级、宗教集团的私有财产采取国有化措施,交由国有资产部门管理。他们褒扬了巴黎公社制定的政治治理政策措施:巴黎公社实施的民主治理,一是认真进行民主选举,二是致力于“廉价政府”建设,三是实行民主监督。他们褒扬了巴黎公社制定的文化治理政策措施:在教育文化治理方面,公社成立教育委员会,起草关于免费普及世俗教育的法律,学校与教会分离,实施义务教育,致力于培养一代新人;在科学艺术文化治理方面,公社注重科学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组织了“科学代表团”,成立了巴黎艺术家联合会,注重宣传舆论工作,办有几十种报刊。他们褒扬了巴黎公社制定的社会治理政策措施:巴黎公社在社会治理中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公社拥有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如俱乐部有36个、国际巴黎支部有32个,公社委员和各级领导人常常出席它们召开的会议,共同参与公社治理,在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共同治理下,公共秩序井然,治安状况良好,社会发生了惊人的变化。马克思、恩格斯通过高度评价和褒扬新型无产阶级政权的国家治理,显示出它与旧国家政权的天壤之别。

对古代、现代以及未来的治理作出系统评说:融成了历史发展的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治理理论体系具有多维度、多面向、多层次的视域和浩瀚宏阔的涵容量,既有对现代国家治理的实际分析,又有对古代氏族组织治理的历史审视,还有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治理的预测洞见,蕴涵着珍贵的价值和隽永的启迪。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治理理论,对纵贯古代、现代以及未来发生的治理作出系统的评说与预测,融成了历史发展的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把氏族社会的原初治理,归结为五大特性:第一,自由。氏族组织的治理制度,是充满自由的治理制度,这是因为,它完全建立在氏族全体成员都是自由人的基础之上的。第二,平等。在氏族组织里,每个成员都是平等的,这种平等关系,是建立于共有经济基础之上的。第三,公正。在氏族社会里,也存在着矛盾,也会发生争端和纠纷,但这些问题都能得到公正的解决。第四,民主。马克思充分肯定了“氏族这种组织单位本质上是民主的”,“民主原则是氏族社会的基本要素”。第五,众人当家作主。氏族社会的所有公共事务,都是需要大家共同参与的,因而具有大众普遍参与的突出特征。

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对氏族组织实行的人类原初治理充满了景仰和推崇,但他们认为,当社会生产力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公共财产逐渐有所增加积累,原始社会不可避免地走向解体和崩溃。阶级和国家的出现,必然导致原始社会的早期治理退出历史舞台,让位于兴起的国家治理。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自原始社会以来,随着古希腊城邦国家的兴起,人类开启国家治理进程,历经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构成了所有的国家治理阶段。

但是,国家是会消亡的,国家治理的阶段也会随之完结。在经过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过渡之后,人类将进入无阶级、无国家的“自由人联合体”发展阶段,即“自由人联合体”的共产主义社会,这是对原始社会无阶级、无国家的回归和重现。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治理,也将在更高级形式上复活氏族社会的原初治理,更加全面地凸显其自由、平等、公正、民主和大众参与、当家作主的鲜明特色。至此,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分析氏族社会的原初治理、古希腊雅典城邦的国家治理和其后的各个发展阶段,预测了未来共产主义的社会治理,以如炬的目光穿越历史时空,洞察和开显了整个人类治理发展的总趋向和全图景。

 

作者:许耀桐,福建师范大学教授

摘自:《天津社会科学》2024年第1期

本文载《社会科学文摘》2024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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