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信仰叙述中时常被强调的灵验是信仰真理与日常经验之间的中间地带,它既可以从信仰的视角进行讨论和分析;也可以被纳入日常经验体系中进行理解。在现代知识标准和验证性模式的支配下,灵验的内涵及其内在理路被套上了知识性的底色。超越力量的存在成为一个知识性的假设,灵验成了这一假设的经验性证据。这样的理解是偏离信仰的特性的,对于信仰者而言,超越力量的存在不是一个有待论证的假设,而是所有认识和理解的出发点。灵验是一种正确的、见证超越力量的方式,虔敬的态度与灵验的呈现是信仰世界的两个环节。通过澄清现代知识标准及日常性预设与信仰的理路之间的根本差异,就可以避免对信仰的误解,从而回归信仰的本然。
关键词:灵验;虔敬;知识性;验证;信仰
信仰的特殊性在于它们不仅预设了一个超越日常经验的存在物或存在层次,而且将这一具有超越性的存在作为经验世界的基础和意义源泉。信仰实践就是信仰者基于上述信念与超越世界打交道的过程,超越的存在物或属灵的力量在这一过程中被信仰者认为以某种方式参与、影响或改变了现实世界,并以此展现了自己的“存在”。与此相对,即使非信仰者也会遭遇一些无法在既有的日常知识体系中解释的现象,超越力量的“可能存在”也就成为解释这些现象的资源之一。由此,我们会将超越力量在现实生活中的“展现”及其带来的后果统称为“灵验”:对于信仰者而言,“灵验”是“事实”;对于非信仰者而言,“灵验”是一种“解释”事实的可能。
从具体现象上看,无论是信仰者还是不信仰者,能直接以日常经验的形式感受到的超越力量存在的似乎都是灵验的现象。灵验在这个意义上成了超越力量的展现和信仰的确证。任何一个信仰传统及其经典都会以细致的方式描述超越日常经验的世界的结构及其运行机制,灵验就被视为上述结构和机制作用的结果。不妨说,灵验既可能是出现在日常生活中的“超日常”的经验现象,也可能是对日常生活中某些特殊现象的超日常知识体系的解释模式。我们可以看到两种并行的知识体系或诠释模式,分别属于信仰者和非信仰者的。在传统时代,人们都同意“灵验的存在”这一判断,也能接受其观念基础,只是对灵验背后的机制及其力量来源的描述各不相同。
然而,祛魅和理性化的过程在总体上带来了一个决定性的断裂:现代性的祛魅和理性实证主义,乃至现代科学知识体系的勃兴造就了合理的“不信者”或“无信仰者”,形成了信仰者与不信仰者的二元结构。传统社会中,信仰的差异主要在于信仰内容和对象的不同,而主要不是信仰和不信仰之间的差别。传统时代基于存在灵验的共识的“解释性差异”转变为现代社会中“灵验是否存在”的“信念性差异”和知识性课题。这一转变背后的决定性因素在于,通过现代性的祛魅,日常生活和物理世界不需要一种超越性的存在和价值奠基。由此,灵验本身被视为一种有待解释的、在现有知识边界之外的现象,然而对它的解释不再必然是超越性,而是非日常性——这一特性的形成机制在于我们理性掌握的知识的有限性,而非特殊现象背后机制的超越性。更为重要的是,在现代的知识标准和生产模式的影响下,所有知识都需要在经验世界中得到某种“可重复的”验证,由此,灵验本身就是成为“信仰的验证”或“信仰的证伪”,信仰在这个意义上成了一种“假设性的知识”。这一转向的背后,是现代社会中具有统摄性的知识标准,以及理解信仰时不自觉使用的“验证性标准”。
我们尝试说明,知识性标准和验证性模式对于信仰意义上的灵验是不适用的,灵验本身并不是“客观知识”的验证,而是信仰者对世界理解和诠释的前设。信仰也不是某种有待验证的、对超越世界的“知识性”假设,而是信仰者成就其信仰的虔敬的根本预设。对于信仰者而言,我们直接经验到的世界的真实性及其意义才是存疑的,而灵验恰是在我们的经验中窥见“真实的超越世界”的机制,是真实以独特的方式显现在日常的“浅表”和“虚妄”之中。不妨说,灵验是通过超越的真实显现(hierophany)为日常经验和生活世界奠基。这种内在差异的澄清是我们在现代性语境中理解信仰特质的重要视角。
在日常生活中,灵验既是一种可被观察的现象,也可以指这一现象背后的机制。在不同语境中,灵验的现象和机制可能指涉完全不同层次的对象。不妨说,灵验的意涵并不仅仅是其自身的语义,而是来自与之相近的一组语词的意义交叠。因此,我们需要先分梳灵验的意义层次,说明从信仰观念到公共文化记忆的各个层面,灵验以独特的方式联结着日常的生活经验与信仰的内在机制。与此同时,体现信仰理路的灵验,被视为一种日常现象而纳入现代的知识观念,就造成了基于因果性和验证性的悖谬——灵与验的分离和颠倒:验作为可见的现象成了灵的“证据”。在前现代社会和信仰理路中作为前设的超越力量及其运行机制成了现代意义上的“知识”。以此为基础,回向非知识性的信仰理路,灵验是展现而非验证,这一展现的机制是一体两面的:一方面是超越力量与经验世界的相互作用,无论这一作用是支配性的还是关联性的;另一方面,由于上述机制的复杂程度超越了人的认识能力,因此对于信仰者而言,灵验并非超越力量存在与否的验证方式,而是保持自身虔敬态度的动力之源。
简言之,灵验作为超越的显现,其内在机制就是信仰者虔敬的态度和真诚。由此,我们就可以看到灵验与虔敬是信仰的一体两面:从超越力量与日常世界的互动上看,灵验显现了超越力量;而超越力量的是否显现则是对信仰者虔敬态度的考验。从性质上讲,灵验不是被验证了的知识,而是超越力量的显现;从机制上看,灵验指向的并非超越力量存在与否的问题,而是信仰者对自身虔敬态度的持续警觉和自我反思。
灵验的意义层次
灵验是一组语词的交叉点。这些语词包括灵异、灵力、应验、感应、效验等。从字面出发,灵验首先是对某种现象的解释性归类,即经验世界中有一些现象是可以被归类为灵验的。超出我们日常知识和秩序的各种现象是否被归类为灵验,有两个基本的前提:其一,在我们关于世界的共识中,是否有关于存在超越力量的观念;其二,超出日常知识和秩序的是否被认为是无法进行其他日常性归因的,即我们有可能暂时没有找到现象背后的原因和机制,但我们仍确信这一现象的原因或动力机制仍植根于日常世界之中,与超越性的存在无关。这样一来,我们就需要从灵与灵力入手理解灵验,即我们对灵验的笼统认识是以灵力的存在为前提的。超越日常世界的、属灵的力量被定义出来之后,它就成为一种可能诠释性观念和随时可调用的解释资源。在这一点上,信仰就已经完成了两个层次的区分:其一,在灵力存在的共识基础上对灵力的缘起与性质、运作机制的差异性认识。这是不同信仰之间的差异;其二,灵力是否存在的差异化认识,这区分了信仰者与不信仰者。对于信仰者而言,超越日常经验的现象就是灵异,即一种被灵力支配的异常现象。一旦某种现象被归类为灵异时,就自然引出了灵验的解释性描述。从灵异到灵验,是从现象的归类到解释的转变。从灵力的存在到灵异的现象,就需要以“验”的多义性展开的解释。
灵力的存在作为一个信念是基于某一信仰的世界图景中关于超越力量的来源、性质及其作用方式的整体叙述。世界图景的整体叙述并不是一种知识,而是被启示的真理,承载这些真理的经典都需要以坚定的信仰为基础展开体悟和理解。不同的信仰观念对世界图景和超越力量的描述就会形成不同的“从灵到验”的作用机制。这一作用机制可以被简单地理解为超越力量与日常世界的互动方式,这些互动方式中可能有人的参与,也可能没有人或人格的介入。
我们可以用感应和应验为例进行说明。如果从中国传统的气本论出发,按照汉代思想对于万物之间关系的理解,天地之间的所有事物——日常或超越的、变动或恒常的——的同质性可以被气贯通统摄,不同事物之间的差异也可以被解释为气的不同类型。物与物之间基于同一种作为基质或本体的气的类型所形成的相似性就会导致同类相动和相感,《春秋繁露·同类相动第五十七》强调:“百物去其所与异,而从其所与同。故气同则会,声比则应,其验皎然也。”感应是基于客观存在的气的类型学来解释的。气本论建立起来的是一个从本质上同一的世界图景,而这一世界的超越性可能并不来自某些事物与其他所有事物的质性差异,而是作为本体的气自身运行和内部互动的机制在复杂程度上超越了常人的认知能力,形成某种在认识能力边界之外的世界结构与运行机制。这一基本模式主宰道家视角下的宇宙图景,天地之道、道体运行的规则总是客观恒定的,我们看到的各种各样超越日常认知和生活经验的现象实际上也是天地之道的彰显。因此,我们需要做的是对这一天地之道的肯认,并且明确它的超越性是基于我们认识能力的有限性。杜光庭在《道教灵验记·序》中强调:“积善有余福,积恶有余殃,幽则有鬼神,明则有刑宪,斯亦劝善惩恶。至矣,大道不宰,太上好生。固无责于刍狗,而示其报应。直以法宇像设,有所主张。真文灵科,有所拱卫,苟或侵侮,必陷罪尤。故历代以来,彰验多矣。”在杜光庭的解释中,所有的彰验不过是固有的天地之道及其机制的自然作用。在其宇宙图景中,“真文灵科”是天地的真实展现,而日常知识对其的理解就是片面和受限的。人的行为也可以被视为在宇宙自然运行规则支配下,如果行为符合宇宙自然规则,那么就不会遭受殃咎,反之则会遭遇这一机制的反噬。因此,所谓灵验记就是在过往历史中发生过的各种灵异现象的记录,这些灵验是宇宙天地之道的展现,而其中涉及的各种神灵和圣物都是超越的具象化载体。由于有了关于天地之道的奠基性和超越性的共识,因此其中所涉的各种灵异事件都被视为“历史”,这些叙述也就因而进一步印证了从天地之道的理解出发的道德准则和伦常标准。
当然,传统中国的宇宙图景的复杂性远远超过基于气本论的“客观化”倾向,“客观化”强调的只是其中的一个面相。天地之道也决定了人性的本质,或者说,人性就是在人这一载体上展现的天地恒久之道。“客观化”的宇宙图景就不能等同于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物理世界”。客观的气本论也可以为具有伦理色彩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性要求奠基并保障其合理性。从这个角度出发,感应的机制中包括人的道德行为和情感、人际社会的道德乃至政治秩序。与同类相动的机制对应的就是天人相感,是否依据被天地之道奠基了的伦理原则展开日常生活也会触发天人感应。感应在上述两种意义上都是一种解释性的资源,一方面可以为日常生活的秩序感提供保障,另一方面也可以解释从生命危机到自然灾害的“灾异”现象。
与之相对,从感应到应验,应这一互动机制的重心就从感转向了验——可被观察的具体现象。从物类相感到天人相感的自然机制描述转向对具体现象的归类和解释。验是指基于某种独特的机制——即使这一机制过于复杂——以可观察的、现象性的方式呈现出来。如果说“应”是在为万物奠基和超越认知边界的意义上具有超越性的自然机制的作用,那么“验”就是对其后果的归类。在传统中国的信仰图景中,应是一种预设,而验则是一种归类。此外,应验指向的不仅是异常的现象,也包括持续的日常秩序。我们可以看到,从感应到应验,超越性的存在是无所不包的宇宙和天地,从字面上看并不是所谓“灵力”。“灵”既可以表示属灵的意涵,也可以指向某种机制运行的精准性和灵敏性。“应声如响”指向的就是一种迅捷和精确,天地运行的机制恒久地存在,唯一的变量就是是否去激发和触动。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描述结构中并没有一个与验相对的“不验”,其原因在于验是一种自然呈现,也不是人通过观察和总结自然现象得出了事物之间的固定联结,并且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再进行的、以验证自身认识为目标的再观察。此外,这里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以下两点:其一,在中国传统的关于天地之道的超越性的描述结构中,并没有圣与俗、真与假的二元对立关系,也不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具有超越性的天地之道与日常世界中有一种绝对的鸿沟。由此,体悟天地之道既不是透过现象看本质,也不是穿过虚假的帷幕把握真实,而是将正常的秩序与异常的现象融摄在一个整体之中进行理解;其二,天地之道既为万物的稳定秩序和道德伦常提供合理性的奠基,也为超越日常知识和经验的异常现象提供另一种类型的“合理性”。后一种类型的合理性内涵可能有二:一方面是指天地之道中超越认知的“神秘莫测”,总有一些超越了日常知识和认知能力的、隐秘的天地之道;另一方面则是指向个人或群体的道德生活与政治治理中某些值得批判的行为,其合理性的机制就是异常的、超越日常秩序的现象可以归因于不符合天地之道的行为。
从灵力的设定到感应与应验,灵验意涵的结构是从信念到解释的拓展。灵力是基于宇宙图景被预设了的,感应和应验则是对机制的描述和对具体现象的解释。然而,在现代知识的语境中,事物和现象之间的固定联结机制的描述就会自然导致某种“因果性”和知识性的理解。与信仰思维中从灵力的先在性设定这一信念出发的、对世界和现象的观察与诠释不同,知识性的视角则是从效验出发,反向地确证因果性连接的稳定性与精确性。从灵异的现象出发,确证灵力的存在和感应、应验机制的稳定,对灵验的这种理解方式是典型的知识性视角,而非信仰性的。只有在这个意义上,灵验才成为一种信仰知识的检验途径,进而言之,信仰变成了知识。
灵与验的分离:知识性理解的悖谬
如果我们将灵验的意涵理解为从灵力的预设出发的、对日常经验与灵异现象的整体性诠释,灵验就是融摄了日常秩序与异常现象的整体性解释框架和诠释资源,它是超越的显现,而非我们透过现象验证超越存在与否的窗口和途径。质言之,灵与验是一体共在的。然而,在现代的知识性规范中,从现象——特别是异常的现象——出发展开观察和分析,得到假设性的因果连接,并以此因果性假设为基础再观察,或设计某些场景进行再观察,从而确证或反证因果性的假设。这种知识的生产机制有两个重要的前提性假设:其一,所有的现象背后都有一个稳定的机制,这一机制可以被归纳为或简单或复杂的动力机制和因果连接;其二,在第一个前提的基础上,所有的因果连接和动力机制都是可以被经验进一步验证的假设。由此,知识的客观性在于公开的、经验意义上的可验证性。在日常生活中,“灵不灵”的问题总是萦绕在信仰实践的周围。某种信仰实践如果被定义为“不灵”,那么就意味着这一特定的实践模式已经被纳入了经验性验证的模式之中了。所谓“不灵”是指某种被认定了的因果连接或动力机制没有被实现出来,由此,“不灵”就意味着此前的假设——而非预设——出现了问题。因果连接出现问题的时候,“果”本身可以被视为一个已经被观察到的现象,其“客观性”就只是反向地导致对“因”的质疑。换言之,按照直接的因果机制,“不灵”就意味着被假设存在的、作为因的灵力的存在要遭遇质疑。由此,作为一个知识性判断,灵不灵是用因果的客观性作为标准展开的经验性验证模式。正如帕森斯(Talcott Parsons)在强调实证主义的理性变体时指出的那样,所有的行动者都被直接预设为理性,“行动者都被视为理性的科学研究者,他们在自己能获得的知识启发下,理性地展开行动。”更为要紧的是,包括信仰实践在内的所有行动都被视为某种知识性的探索,而这种在经验的试探中建立起来的因果性知识一方面成为未来行动的指针,另一方面则要通过持续的行动进行无止尽的再验证。
这种基于经验性观察与验证展开的知识生产导致了灵验意涵的转变,以及灵与验的分离和颠倒:灵验的本来意涵是灵力的展现,灵并不是验的原因,验也不是灵的作用,这是同一个奠基性存在和恒久秩序的展现。然而,在现代知识生产的标准中,灵的存在及作用是有待验的假设。验一方面是指被观察的某种现象,其背后的因果机制仍处于假设和待验证的状态;另一方面是指因果机制可以进一步被验证的可能性。在这个意义上,灵与验不仅分离了,而且颠倒了。作为先在性预设的灵成为需要被其自身展现确证的假设了。由此,灵占据的位置就是这一因果性假设中的“因”的地位,一旦假设无法在经验中被验证,那么质疑的对象就是“因”,也就是“灵”的存在。在知识生产的框架中,灵验与普通的经验的差异在于:灵验是以因果性机制将某些现象归因为超自然的力量。当然,即使被归因为超自然的力量,因果性的机制也要求经验性验证的精确性。正如波普尔(Karl Popper)强调的那样,“科学理论是真正的猜想——关于这个世界的、提供丰富信息的猜想,他们虽然不可能被证实,但可以付诸严格的批判检验。”换言之,在因果性的假设中,即使我们并没有关于因的确切知识,也可以通过果的经验性重复来验证因果性的连接。波普尔认为,正确的经验方法是使理论不断面临被证伪的可能性。同时,定律或理论的可接受性取决于它所经受的检验的数目、种类和严格性。有可能被证伪是波普尔关于科学知识的划界标准。由此出发,波普尔才开始讨论形而上学的不可证伪性问题。所谓不可证伪在经验的意义上往往意味着特定因果性连接中的变量稳定性,即一个因果关系中可以被视作自变量和应变量的要素是相对固定的,在同一个关系架构或具体情境中的其他元素要么因为不起作用,要么因为造成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而被屏蔽掉。在变量稳定的情况下,变量之间的关系是刚性的,我们可以精确地描述出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作用机制,从而形成稳定的知识。
此外,在知识的经验性验证中,所有被纳入验证的变量一般是不能包括人的主观意志或态度的,因为这一变量是完全无法测量,也不能保持稳定的。由此,人作为一个变量是需要被排除在外的。不妨说,以知识性标准和经验性验证为视角的、对于灵验的理解,是一种理性的实证主义。这一实证主义的立场一方面强化了经验性验证对于知识生产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则凸显了日常秩序的知识性保障。我们的科学知识因其内在机制的因果刚性和精确性,就可以成为一种稳定的秩序而保证世界的可理解性,反之则会造成外部世界给我们的知识造成的持续挑战。彼得·伯克(Peter Burke)在《知识社会史》中引弗莱克(Ludwik Fleck)的说法,“对于知者,任何我们知道的东西看起来总是有条理的、经过验证的、适用的,并且是显而易见的。同理,任何外来的知识体系则是矛盾的、未经验证的、不适用的、虚幻的和神秘莫测的”。对于日常生活世界中的人而言,知识是保证事物秩序进而维持稳定预期的前提,理性的基本要求就是所有变量的可控,其中不能包括人的信念与意图、态度与情感。基于理性要求的知识性,也就必然导致“非理性”的诞生:如果有一种对具体现象的因果性解释中将人作为变量纳入其中,即人的态度和情感可以成为某一经验性现象的原因,那么这就是一种非理性。有趣的是,人在运用理性认识世界秩序的同时又不得不将自身作为“非理性”风险排除出对世界的、稳定的知识框架。
与此相对,按照信仰的理路,灵验是超越力量的展现。虽然并不能否认信仰中的灵验有一种对力量机制的预设,但这一预设并不是可以被精确描述和掌控的,更不是在撇开人的参与和态度的情况下被“实验性”地重复的。简单说,预设不是假设,先在的信念是出发点,而不是有待验证的对象。从这个意义上讲,信仰的非知识性由此被凸显出来,信仰也与科学成为两个相异的世界,正如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强调的,“我们可以发现两个完全不同的视域:神圣与世俗。易言之,巫术与宗教的世界,以及与之相对的科学的世界”。预设与假设之间的根本性差异实际上很少得到足够的关注,很重要的原因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灵验的“知识性”运用。
对于信仰者而言,灵力的预设是对生活秩序和异常现象进行诠释的基础,稳定的生活秩序和异常的危机现象都被视为灵力及其作用的展现。需要持续探索和认知的是超越力量与事物之间的关系,以及恒常机制的具体内容。在信仰实践中,那些被视为“信仰技术”的具体处理方式的根基是启示真理所描述的世界结构和超越力量的真实状态,这些描述往往是隐喻性和模糊的,与上文所述的稳定因果知识有根本性的差异。对于信仰者而言,灵验既是体悟超越世界的途径,也是正确信仰行为的指引。在日常生活中,灵力以隐藏的方式维持着秩序的稳定。与此相对,所有灵异的现象——无论是灾异还是祥瑞——则是进一步理解超越力量的作用机制的机会。获得这种理解的机制是通过对灵异现象发生前后的各种变量的对照,尝试抽取出特定的行为、态度和时机,乃至征兆来说明触发灵力作用的机制。对于机制的理解成为未来信仰行动的指南,展开试探。乍看之下,我们会觉得这样的试探与经验性验证的知识标准是相同的,似乎都是尝试对因果性假设展开经验性证伪。然而,我们需要强调的是,信仰的试探和经验性的验证之间的存在着根本的差异,即对于信仰而言,所有试探的成功与否都不会反向地将质疑引向先在的信念和预设,而是对引致对试探之前形成理解的基础——人的理解力和体悟能力——的质疑,以及对人在试探之中的自身态度与信念的反省。
在假设与预设之间,人作为最大的变量登场了:对于信仰者从灵验出发的试探性行为而言,最需要坚持的不是由果验因的方法,而是持续反思自身理解力的有限性以及信仰态度的虔敬。不妨说,灵验无论在机制还是行动的意义上都是要以信仰者的虔敬为根本保障的。
虔敬:灵验的另一种面相
在我们评价科学研究和现代知识生产的过程中,往往会强调价值中立和舍弃主观意愿的重要性。质言之,任何主体都可以在特定的条件下展开对知识的验证,不会因为主体态度的差异而产生任何不同。知识由此完成了与主体能力、态度的决定性分离,也是在这个关键节点上,信仰的非知识性或超知识性才凸显出来。
在这里,我们要首先区分两种不同层次的主观性:认识能力和主观信念。正如我们在近代认识论传统中看到的那样,“哥白尼式的革命”让“对象符合认识”,主体的认识框架决定了其对经验展开梳理和理解的方式。正如卡西尔(Ermst Cassirer)强调的那样,“人类所能真正理解体会的,并不是事物之本性,因为事物是永远无法为人类所穷尽的;人类所能真正理解的,乃是他自己的构作的结构和特色”。这种判断在一定程度上为所有的知识塑造了主观性的底色。然而,主体的认识能力和框架仍然具有某种跨主体的“客观性”,这种跨主体的共通性是被理性能力预设保障了的。与此相对,另一种主观性则是被主体间性限制了的,即不同主体的感受与理解的个体主观性。对于信仰者而言,对灵验所呈现的、对超越世界的理解是以信念为基石和出发点的。虽然不同的信仰传统的启示和经典对于世界图景和宇宙本质的描述各不相同,但启示与经典的不可质疑性是一致的。启示的真理是对世界的、稳定且不可质疑的“如此这般”的描述和肯认,而不是通常知识意义上的“似乎如此”的假设,这种真理性成为信仰者之间达成世界投射(共识)的前提和基础。
信仰的真理可能认为所有的日常经验都是虚假的,也可能认为日常秩序的稳定是超越力量的显现,由此,它们可以在虚假的日常和真实的世界之间展开秩序的建构,也可以通过超越日常经验和认知范围的奇异现象来体现自身的超越性。灵验在上述两个层面都可以成为真理的显现:以稳定的日常秩序为前提,灵力的存在和持续运作就是秩序的基石和保障,这时超越力量为日常奠基;以异常的现象为出发点,超越日常经验的秩序危机或奇迹则以超越的方式临在,此刻超越力量则拓展了“日常”。当然,灵验的另一个特征则是被人见证,人们可以经验这些独特的现象,甚至可以参与其中,即以某种试探的方式运用超越力量与具体事物之间的想象性关联,以期得到某种被预想的结果。这样的试探的确并不是完全没有一种因果性的想象成分的,正如拉波帕特(Roy Rappaport)指出的,“灵验作为一种力量机制,它包含两个不同的内容:其一是与自然物性作用及其因果律相应的力量,另一种则是行为带来的感受与体验的意义”。他强调了一个重要的转变,即从知识到意义的变化。从意义和价值的角度出发,值得反思和质疑的不是知识的“正确性”,而是现象被给定之后的“意义”。灵验一方面是对具体现象的解释,另一方面也是通过解释展开的行动。这一行动的结果并不是对解释展开的验证,而是以不同的结果为出发点来理解其中隐藏的“意义”。试探性的行动——包括祈祷、仪式与各种朝向不朽的信仰技术——如果没有达成基于想象性关联的结果,需要被怀疑的不是超越的力量,甚至也不全是想象性的关联,而是试探者的虔敬态度。在这个理路中,真正的“变量”是信仰者的态度,而不是其他的外在因素。行动者的虔敬态度要比基于观察而获得的想象性关联重要得多。其中的原因是超越力量的双重超越性:一方面超越了具体的现象和可感的关联性,另一方面超越了人的认知能力。因此,从信仰的意义上看,尝试窥探和理解、乃至掌控超越力量的作用机制和运作方式从根本上就是傲慢、僭越乃至冒渎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知识的经验性验证就被信仰的理路排除了,知识对所有认知者和观察者的呈现都是均质的,不会因怀疑的态度而有任何变化。然而,对于信仰真理和超越力量而言,任何受限于日常经验和浅表现象、乃至假象的人都可能因为自身的限制而无法感受或达致超越的真理。如果采取一种知识性的视角进入信仰,那么这一视角及其坚持的验证性标准就已经形成了对真理和信仰的遮蔽。
从信仰者的视角看,信仰的真理是不可误的,它指向的世界图景较之直接经验更真实。易言之,信仰是在超越任何质疑,在可质疑性的边界之外的。杜光庭在《道教灵验记·序》中强调了本体的自在与超越性,“道之为用也,无言无为。道之为体也,有情有信。无为则任物自化,有信则应用随机,自化则冥乎至真,随机则彰乎立教。”真理的彰显与灵力的呈现不是通过信仰者的认识和掌控达成的,反而是完全地投身于不质疑的虔敬状态,保证超越世界和超越力量成为一切行动和认识的预设。甚至任何加入自身意图和认识的方式都是谬误的,因为来自日常经验的惯性认知可能会因为经验世界的“浅表”与“虚假”而成为达致信仰真理的阻碍。从具体的信仰实践看,信仰者会坚持以下的立场:虔敬的态度,而不是准确的知识,才是灵验的保障。
所有的信仰传统都要求信仰者在实践过程中保持精神的专一和对信仰真理的绝对肯认状态,在陆修静关于道教仪式的描述中就可以体现这一点,《洞玄灵宝斋说光烛戒罚灯祝愿仪》开篇就强调:“夫斋当拱默幽室,制伏性情,闭固神关,使外累不入…坚植意志,不可移拔,注玄味真,念念皆净,如此可谓之斋。”摒除日常的观念和经验状态,保持对信仰真理的敞开和专注,才能贴近超越的力量,从而才有可能以整全和真切的方式见证这一力量的展现,灵验正是这样一种力量的展现。对于信仰者个体而言,灵验首先是一种个体体验和体认。从信仰者本身推展出去,灵验就成了具有特异性且有待以灵力的方式来解释的现象。从信仰实践的理路看,虔敬是灵验的另一个面相。这里所说的虔敬态度并不是一种宣称或对外的展示,而是信仰者朝向自身保持的内心状态,其基本特征就是持续自我反省状态,即自身是否处于对信仰真理的完全肯认状态。灵验并不是验证超越力量的标准,而是省察虔敬的试金石。呈现灵验的前提是虔敬的态度,反之信仰者则需要首先反省自己的虔敬。从信仰者的个体视角出发,虔敬与灵验是一体两面的,它们之间不是因果关系,而是互为奠基和前提。虔敬的态度保证了灵力和超越力量的预设性和先在性,同时只有从灵验中才能确证信仰者达成了正确的信仰态度,才能完成信念的确证。对于信仰者而言,虔敬的态度和灵验的见证共同构成了融入信仰真理的保障。
我们可以看到,灵验的意涵是由一组相近的语词构成的,灵验的意涵可以包括超越力量的展现、被归类为灵异的各种现象、由于虔敬的态度而得到了超越力量的回应、被超越日常的经验证实了的信仰的正确表达。不同的层次共同构成了从超越预设出发的信仰过程的根本性质。灵验的基础是关于超越力量的预设,从这个信念出发对稳定秩序与异常的现象进行解释,并将经验世界中的某些现象归类为灵验,进而形成从个体体验到公共记忆的叙述。灵验是超越力量的显现,而不是关于超越的知识性假设的验证。正是知识性的验证模式让灵验脱离了信仰的语境,从而造成对信仰与灵验的误解。回归信仰本身的理路,在建立针对灵验的理解和诠释框架时,信仰者的视角和理解应该首先得到重视。对于信仰者而言,虔敬与灵验在信仰实践中是互现和相互支撑的,是信仰的一体两面。因此,知识的经验性验证模式的普遍运用,或者说从现代的知识观念来理解灵验,进而诠释信仰实际上已经让我们偏离了其原貌。
程乐松,北京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系教授
本文载于《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 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