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萍:以高质量充分就业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714 次 更新时间:2023-06-03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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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萍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目标要求,这是党中央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对就业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深入分析我国人口发展的新形势,提出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思路和重大原则,明确了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为助力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一、深刻认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意义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我们要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事关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的成色,事关推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高度自觉。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就业是发展之基、财富之源,是沟通社会需求和供给,连接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桥梁纽带,是支撑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运行的基本盘,是衡量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准。高质量充分就业有利于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更好地支撑实体经济发展,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这就要求我们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经济发展的就业导向,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中厚植发展的潜力和动能,形成经济发展与就业的良性循环。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适应我国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人口发展进入新常态。人口和劳动力总量呈现减少趋势,但规模依然庞大。劳动力大龄化特征明显,存在供需结构性错配。人口和劳动力流动性不断增强。这些都迫切需要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这就要求我们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作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主要途径,主动适应劳动力规模和结构变化趋势,稳定劳动参与率,改善劳动力供给,提高劳动者素质。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根本举措。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劳动者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基本条件,事关亿万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没有就业,没有收入,劳动者就无法保障基本生活,更谈不上家庭幸福。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顺应群众就业需求新变化,既解决“有没有”的问题,更解决“好不好”的问题,体现了新的时代特点和发展规律。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好工作,提升劳动者收入和权益保障水平,促进劳动者体面劳动。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人民群众通过勤劳致富实现自身发展的基本途径。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只有人人参与、人人尽力,才能真正实现人人享有。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广大劳动者参与社会生产、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前提,共建才能共享,共建的过程也是共享的过程。只有实现就业创业,劳动者才能成为建设者,通过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这就要求我们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致富本领,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使改善生活既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方向,又成为人民群众自身奋斗的目标,更好安其岗位、乐其职业。

二、积极构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工作体系

长期以来,从解决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到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再到突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特别是积极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中美经贸摩擦、新冠疫情等冲击影响,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我国就业工作在实践中创新探索,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和相应的工作格局,在14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新时代新征程上,如何在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夯实稳就业的基础,紧跟市场脉动促进就业和产业协同,如何更好实现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匹配、劳动者技能与实体经济发展联动,如何健全产业结构变迁中的失业风险监测预警和劳动力协同适配机制,更好为宏观决策提供支撑,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拓展升级促进就业工作的载体、抓手和措施,推进理念重塑、系统重构。重点是围绕就业机会更加充分、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就业能力持续增强、就业保障稳步提升的目标要求,以强化就业优先为导向,以促进供需匹配为关键,以夯实基层服务为基础,以推进数据赋能为支撑,以加强风险防控为底线,加快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服务精准、管理科学的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体系。

以强化就业优先为导向。坚持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就业工作成效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实现财政、货币、投资、消费、教育等经济社会政策与就业政策联动。强化责任落实,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考核体系,构建党委和政府统筹领导、部门横向协同、系统纵向贯通、社会广泛参与的就业一体化工作推进机制。

以促进供需匹配为关键。注重劳动力市场两端发力,构建就业与产业相协同、劳动者培养培训与岗位需求相适应、公共就业服务与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相补充的高效对接机制。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与人力资源协调发展,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挖掘新的就业增长点,营造“就业友好型”经济发展环境。

以夯实基层服务为基础。强化基层治理,构建壮大基层社区专业化服务队伍、提升便民化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就业需求的“家门口”服务机制。健全多元化专业化基层就业服务体系,推行15分钟就业服务圈,增强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依托城乡基层党组织,将就业管理服务融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范畴,对就业任务重、百姓需求量大的社区加强力量配备和资源倾斜。

以推进数据赋能为支撑。加快就业工作数字化转型,构建覆盖劳动者求职就业创业全过程、横向纵向互联互通的一体化、数字化信息平台。重塑人社业务经办关系和规程,对内建立以就业为重点,社会保险、劳动用工、人才人事工作协同的一体化信息系统,对外加强与教育、公安、民政、工信、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共享。通过业务联动、数据共享、实名管理,精准落实政策、科学服务决策、主动防控风险,打造“拿数据说话、靠数据分析、用数据决策、依数据执行”的工作新模式。

以加强风险防控为底线。增强底线思维,构建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脱贫劳动力返贫风险等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就业失业统计监测调查制度,完善风险应对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形势监测、趋势研判、风险预警、即时响应的风控体系,坚决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等重大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三、扎实做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各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经济社会发展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人口老龄化、产业智能化、就业多元化、诉求多样化等影响叠加,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任务艰巨繁重。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稳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以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加大政策支持和工作力度,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全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夯实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基础。

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容量。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过程中不断提升就业带动力。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就业,提升制造业盈利能力和从业人员收入水平。扩大服务业就业,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外包创新发展,加快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就业增长新动能。全面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文件,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惠企稳岗政策精准落实、高效直达,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提升重大政策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业布局对就业的促进作用。

完善保障机制激发创业活力。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加大贷款贴息、税收优惠、创业补贴、场地支持等政策扶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金融服务和贷款业务。升级创业服务,大规模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举办创业大赛、展示交流等推进活动,创建一批创业型城市。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加强零工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健全支持体系稳住重点群体。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促进相结合,支持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坚持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布局、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拓宽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做到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见习培训同向发力,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基本稳定。扎实做好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就业工作,坚持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双向发力,返乡创业、劳务品牌、职业技能、劳务协作“四轮驱动”,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稳住务工规模和收入水平。加强困难群体援助帮扶,构建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推进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全社会人力资本投入,提高劳动者素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和劳动者就业需求,建立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经费拨款、院校设置、专业调整的联动机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鼓励支持技工教育特色发展,积极发挥与产业行业企业发展融通的优势,推进校企合作、工学一体,强化职业素质培养和技能实训。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使技能培训贯穿劳动者从学习到工作全过程。深入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强化数字技能等新一代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大规模开展面向企业职工、重点群体的专项培训。深化技能培训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行“新八级工”制度,扎实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完善新职业信息发布和职业标准开发机制,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健全服务体系促进有效对接。着力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效率。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善街道社区等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一批“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合理配置公共服务机构人员,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缩小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和质量在不同区域间的差距。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创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选树一批零工驿站、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服务窗口典型案例,接续开展春风行动等“10+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构建多元供给格局,健全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持续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加快培养龙头企业、领军人才,提供更多专业化服务。

落实劳动法律强化权益保障。统筹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发展,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在企业发展基础上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完善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制度,促进企业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一线岗位倾斜。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严厉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畅通流动渠道营造公平环境。破除影响劳动力流动的制度障碍,推进平等就业,形成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使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教育、住房、医疗、文化、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研究促进平等就业综合性法规和政策措施,推动消除性别、户籍、身份等各类就业不合理限制,增强劳动力市场包容性。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党组书记、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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