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勇 张幼欣:程朱理学与明代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40 次 更新时间:2022-12-23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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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勇   张幼欣  


程朱理学历经了宋代的曲折发展后,在元朝成为官方正统学说,明代重塑了理学“文化一统”的核心,确立了天下独尊的地位。明建国伊始,朱元璋便大力倡导儒家思想,通过科举考试、官员选拔、学校教育、社会教化等措施,使得程朱理学思想广泛地施行到社会各个阶层和各民族之间,得到官绅士大夫、基层里甲和宗族社会的普遍认同,增进他们之间的思想一统和文化认同,形成了“程朱理学+科举制度+宗族社会”的国家治理体系。由于社会文化在官方主导下日渐统一,各阶层、各民族主动学习和吸收儒家文化,它们之间的文化交流和交融也日益深入,统一多民族国家在此过程中也得到巩固并不断发展。

理学独尊与文化一统

程朱理学发端于北宋时期的周敦颐、邵雍,经张载、程颢、程颐的发展与丰富,奠定了程朱理学的思想基础。南宋时,朱熹糅合了北宋各家学说,使理学更为系统化和体系化,是理学思想的集大成者。因其学以“理”为核心,倡导伦理纲常、秩序遵从,是构建王朝“大一统”的思想基础,它以二程和朱熹为代表,故称之为“程朱理学”。在时代的孕育之下,经过两宋的发展,程朱理学在元朝正式确定了官方正学的地位。在元明两朝,统治者都认识到程朱理学在政治思想、社会文化等方面对政权巩固和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制度设计和社会管理上大力弘扬理学思想,以“程朱理学+科举制度+宗族社会”的国家治理体系,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进入到国家意识形态与基层社会的价值观念高度融为一体的新阶段。

明初,朱元璋为巩固国家的统一,继承传统的“大一统”观念,借鉴、吸收历朝治国的经验,废除宰相,权分六部,重组中央和地方的权力结构。在思想文化领域强化了程朱理学在国家意识形态中的独尊地位,不仅将其确定为官方正学,还尽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把各族人民纳入这一思想体系当中。成祖登基后,在程朱理学的官学化道路上更进一步,他倡导编纂儒学经籍典章,颁布《圣学心法》。永乐十二年(1414),又命令翰林院学士撰修《五经大全》《四书大全》《性理大全》。三部“大全”以传统儒家经典为根本,主要采择程朱理学家的学说,达到“使天下之人获睹经书之全,探见圣贤之蕴。由是穷理以明道,立诚以达本,修之于身,行之于家,用之于国,而达之天下,使家不异政,国不殊俗”的目的。

兴学教化与文化认同

有明一代,明朝从中央到地方大兴学校教育,宣传程朱理学,教化百姓,以儒家思想育才选官,将以程朱理学为核心的国家意识形态、文化观念推广到全国各地区、各民族和社会各阶层当中。

兴学育民。明初,太祖提出了“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的政治主张,主张恢复儒家礼教,在全国各地区广泛设立各级学校,在各民族和各阶层中推行理学。各级学校的教学内容,均以程朱理学为主,宣传天理纲常、礼法秩序的观念。各级官学的教学内容,多以“四书”“五经”和律令诰敕为主。乡村基层学校的教学内容,“以百家姓氏千文为首,继及经史历算之属”,兼读御制大诰及本朝律令,还要学习诸多礼仪。社学、蒙学以启蒙识字为主,其中也包含了大量忠孝礼仪、纲常伦理等内容,充分体现了作为国家意识形态在程朱理学教育百姓、化育万物上的功能。

明朝对边疆各族人民的教育同样重视,明太祖认为各民族虽然风俗不一,但都是可以教化的,“圣人之治天下,四海内外,皆为赤子,所以广一视同仁之心。朕君主华夷,抚御之道,远迩无间”。因此,明初就在边疆民族地区设立卫学或土司学,甚至把边远地方土司官员的孩子送到京城去学习,这样的举措,为国家的统一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和思想基础。

科举之制。科举考试作为中国古代人才选拔的重要制度,摆脱了魏晋以来以门第作为选官的标准,使庶族寒门也有机会进入官僚阶层。从隋唐到两宋,科举制不断发展,管理体制越来越规范,虽然漏洞也很多,但仍然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好办法,这种相对公平的竞争机制,大大地促进了社会各阶层之间的流动。大批的平民知识分子通过科举考试获取功名,步入官场。读书人的地位提高了,社会的流动性增强了,国家的统一性增强了,时代也在不断向前发展。

通过学校的教育和科举制度的引导,程朱理学思想不断融入到各族士人当中。各族士人投身于国家治理和地域文化建设当中,又使程朱理学得以深入到各民族基层社会中,自上而下地增进了各民族在政治和文化上对统一多民族国家的高度认同。据《开化府志》载,明崇祯年间,云南阿迷州土司普名声妻万氏,欲胁迫八寨土司龙上登反叛,龙上登怒斥道:“我本汉臣,数百年受国家厚恩,累代敌挡交南,恨无尺寸功,何忍从逆,以遗万代骂名。”

文化交融与社会整合

在兴教育民、倡行科举的过程中,儒家文化发挥了强大的包容力、向心力和凝聚力。知识群体充分发挥了地方宗族的凝聚作用,明代的宗族制度在广大基层社会中,对促进统治阶级思想观念、价值观与民间基层社会之间形成高度的上下一体,即“文化共同体”的形成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多民族文化的交融。明代中期的社会,越来越呈现出以理学思想为核心的多民族文化交融的特点。以学习儒家经典为契机,在多民族交往、交流的促进下,知识、文化和通用语言文字进一步普及。统一的语言与文字,是各民族进一步交往交融的基础。程朱理学中强调的纲常伦理、礼法秩序,也充分地体现在各民族风俗习惯的变迁之中。生活习俗的影响又是互相的,各民族群体在一段时间之后,又会在语言、服饰、生活方式等方面表现出明显交融和趋同。

宗族组织与基层社会。儒家传统伦理和思想文化渗透到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这在很大程度上又得益于宗族组织在基层社会运行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明清国家机构的设置,有“皇权不下县”之说,宗族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就保证了基层社会的价值观念与统治者倡导的国家意识形态保持高度的一致。

这一时期的国家意识形态与基层宗法关系建立起密切互动关系。一方面,国家的控制力越来越强劲,皇权通过宗族、里甲等基层组织来管理和影响地方社会,比如明代在基层倡导推行的乡饮酒礼,就有了严格的程序和管理制度,通过里甲宗族来组织,以达到教化地方的目的。另一方面,民间组织也推动了官方管理不断完善和进步,把国家意志不断引入到地方。这一时期的宗族组织既表现为全国高度的统一性,又由于疆域之辽阔、民族成分之复杂等因素,呈现出强烈的自我发展态势和明显的地域差异性。可以说,以程朱理学等儒家礼教为中心建立的宗族制度,维系了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在基层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在广大基层社会,各民族间的文化交流日益广泛,文化交融逐渐深入,在不断的文化交往与交融中,推进了各民族地区文化、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并自下而上的巩固了对明代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认同。

所以,明代在官方文化政策的推行与基层社会文化认同逐渐强化的过程中,各民族的特色文化以程朱理学为桥梁,在互相交往交流之中,交融日益深入,进一步完善并发展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思想基础,促进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清承明制”,清朝是以满族权贵为统治核心建立起的国家政权,在入关之初面对的是比明朝更为复杂尖锐的民族矛盾和社会矛盾。清朝统治者任用明朝时的汉族官员,大兴儒学教化,重塑程朱理学形象,以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作为政治统治的思想基础,重构国家意识形态。通过科举制等将国家意识形态贯彻至基层社会中,继续发挥宗族制度在基层社会的组织功能。同时,清朝统治者还结合多民族国家管理的实际需要,以各种不同手段处理蒙古、西藏、新疆、台湾等地的管理问题,经过顺、康、雍、乾四朝的不懈努力,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政治共同体形成了稳定和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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