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轩鸽:政治哲学的当代使命与新探索

——《权力与权威——政治哲学若干重要问题》阅读札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89 次 更新时间:2022-01-20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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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轩鸽  


【摘要】《权力与权威——政治哲学若干重要问题》围绕政治哲学的“核心范畴”——权力与权威等,对政治哲学研究的终极目的等一系列重要问题进行了原创性的探讨与分析,呈现了当代政治哲学研究的基本路径与方法。面对当前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课题,《权力与权威——政治哲学若干重要问题》紧扣国情、世情与人情,在历史与现实的时空中,追求理想与现实关系的动态平衡,将现实复杂性、实践可操作性与未来不确定性三者统一起来运思。《权力与权威——政治哲学若干重要问题》或将有助于新时代中国政治哲学学科本身的发展,并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与发展,提供有益的学术精神与智力支持。

【关键词】《权力与权威》;国家治理;政治哲学;权力;权威


各个学科的研究,都应有自己的学术使命与社会责任。作为紧密关涉每个国民福祉增进与消减的政治哲学研究,更应有明确清晰的“学术使命与社会责任”。因为政治哲学关涉国家治理的核心与根本问题,肩负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重要使命,会从总体上影响国运的兴衰,影响每个国民福祉总量和尊严幸福的增减。或许正因为如此,尽管政治哲学研究极其艰辛,但还是吸引和激励了无数政治思想者为此而殚精竭虑。笔者认为,俞可平教授的新著《权力与权威:政治哲学若干重要问题》(以下简称《权力与权威》),应属当代政治哲学探索的重要成果,其学术影响与社会功德,值得特别关注和深切期待。

政治哲学的当代使命究竟是什么?其研究的核心与重要问题有哪些?《权力与权威》对这些基本问题做了哪些有意义的探索?因为一般而言,研究什么问题,要比如何研究更为重要和优先。基于这一认识,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六个方面对《权力与权威》进行梳理和解读。

(一) 现实国家治理遭遇的瓶颈问题,就是当代政治哲学研究者的重要使命与重要课题

《权力与权威》所涉及的政治哲学问题,既是现实国家治理遭遇的重要“瓶颈”问题,也是当下中国本土政治哲学研究必须给予充分关注和重视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或者说,当下国家治理遭遇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本应是政治哲学研究者的重要使命与责任,也是当代政治哲学的重要课题。国家治理重大问题研究导向,也是激励俞可平教授实现个体学术济世使命与责任的动力所在。在第九章“中国政治学的主要趋势(1978—2018)”中,俞可平教授通过梳理“中国政治学的曲折发展”历程的“七个重要演进趋势”后认为,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知识体系相对陈旧,基础理论研究相当薄弱,研究方法比较落后,研究课题重复雷同,原创性成果严重稀缺,应用研究明显压倒基础研究……”而当代中国政治学研究与国家治理遭遇的这些问题,既是政治哲学研究必须探究的重要理论课题,也是当代中国政治学研究亟待直面和解决的实践性重要课题。也就是说,政治哲学的当代使命与责任就在于:如何在这些政治哲学理论与实践的“瓶颈”之处,实现新的理论创新与突破,既能为政治哲学的发展贡献新的智慧,也能为现实中国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转型提供精神滋养与支持。如果不能及时为当代政治哲学提供新知,给这些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以科学理性的回应与破解,则政治哲学很容易沦落为政治词汇组合的奴仆,成为不断掏空政治术语本真意义的文字编排技术,甚至堕落成为落后的治理现状的粉饰者,消减而不是增进每个国民的福祉总量、尊严与幸福。

(二) 政治哲学研究要以“权力与权威”作为“核心范畴”与重要课题

《权力与权威》以“权力与权威:新的解释”作为首篇,其意就在于俞可平教授对政治哲学基本问题权重大小排序的理性认知。事实上,一方面,因为生也有涯,学问无涯,如何能在有限的生命历程中,高效履行学术使命,这是每一位追求卓越人生的学者,都必须直面和进行取舍选择的重要问题。因此,如何选择相对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作为研究的重点,就是决定有限生命能否高效履行学术使命的前提。另一方面,就国家治理的对象而言,总是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牵扯各种各样的要素,异常复杂又相互交叉重叠,且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客观上也需要选择重点、根本与核心问题,科学投放个体的生命资源。具体来说,在国家治理对象中,有被管理者(国民一侧的人际、代际、区际、国际、物际的利害关系需要梳理和治理),也有管理者(各级政府及其官员一侧的官际、代际、区际、国际与物际的利害关系需要梳理和治理)。当然还有各种政府管理组织、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利害关系需要梳理和调节。而且就国家治理旨在调节各种利害关系的基本手段——政体及其相关制度规范(道德与法)——而言,既需要通过“法”这种权力规范(法定权利与义务)工具,有效理顺和调节这两组基本利害关系中具有重大社会利害效应的关系,也需要通过“道德”这种非权力规范体系(德定权利与义务规范)工具,有效理顺和调节这两组基本的利害关系。直言之,政治哲学研究及国家治理,都应该以“权力与权威”作为“核心范畴”与重要课题:“权力与权威是政治哲学的核心范畴。”

而“权力与权威”之所以应该作为政治哲学的“核心范畴”,还在于政治哲学研究的基本任务就是探求优良政治制度(政治道德与法)制定之方法,在于通过制定优良的法定权利与义务之规范体系、优良的德定权利与义务之规范体系,并分别借助于权力(暴力强制与行政强制)与非权力(舆论强制与教育强制)力量,高效实现国家“善治”的理想目标。由于“权利是应受权力保障的应该且必须得到的利益,是应该且必须的索取;义务则是应受权力保障的应该且必须付出的利益,是应该且必须的贡献”,因此,“权力与权威”,即权力的合法性及其监督的有效性,便是法定与德定权利与义务交换和分配之规范体系公正平等与否的必要前提。而且,“权力”及其“非权力”越合法,监督越有效,则德定权利与义务、法定权利与义务之交换和分配体系便越公正平等;基本权利与义务的交换和分配之规范体系越符合完全平等原则,非基本权利与义务的交换和分配之规范体系越符合比例平等原则。相反,则德定权利与义务、法定权利与义务之交换和分配的规范体系越背离公正平等原则,基本权利与义务的交换和分配的规范体系便越背离完全平等原则,非基本权利与义务的交换和分配之规范体系便越背离比例平等原则。一句话,“权力与权威”既应是政治哲学研究的“核心范畴”,也是国家治理研究的“核心课题”。正如美国学者约翰·肯尼思·加尔布雷思所言:“很少有什么词汇像‘权力’一词这样,几乎不需考虑它的意义而又如此经常地被人们使用,像它这样存在于人类所有的时代。通过王权和荣誉的结合,权力被包括在对超我存在(SupremeBeing)的圣经式的赞誉之中,每天,有成千上万的人都要和权力打交道。”

正因为“权力与权威”问题如此重要,《权力与权威》才在开篇第一章中,首先对“权力与权威”的语义进行剖析,对其作为政治学的概念内涵与外延,以及二者之异同关系的本质进行了辨析。“质而言之,权力是迫使对方服从的制度性强制力量”,而“权威是使对象自愿服从的能力”,“是具有合法性的权力”,“是使对方信从的影响力”。“权威与权力均属于关系性概念,是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权威与权力的共同特征是使人服从,但权威是对方的自愿服从,自愿服从是权威的本质属性。权威的主要基础是权力,把权威界定为合法性的权力,确实抓住了权威的实质。”也正如加尔布雷思所言:“权力的成功运用就在于使一个人不仅乐意而且带有美感地服从他人的目标。当然对权力的最高明运用就是使一个人不知道自己正在受控于人。这是制约权力应取得的最高成就;信仰不是使服从成为一种有意识的意志行为,而是成为一种公认行为的、正常的、自然的流露。”

《权力与权威》在对“权力与权威”进行辨析,并据此对中国古代的霸道与王道统治观进行新的界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认为:“现代政治区别于传统政治的本质特征,就是社会政治生活从官员的权力本位转向公民的权利本位。这一实质性的转变,从根本上改变了权力和权威的合法性来源和整个制度环境,从而也改变了权力成为权威的机制。民主而非专制,法治而非人治,善治而非善政,成为现代政治权威的主要合法性来源。”也就是说,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的使命与责任,就在于如何通过权力与权威这个枢纽关节的优化,借助好的政体,全面实行“善治”。因为“政体”是“善治”实现的手段与工具,政治哲学旨在寻找和发现最佳的“优良生活”“幸福生活”之政体,逐步接近人类“最高的善”。问题在于,如何选择“最好的政体”、拒绝“最坏的政体”?而“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过程和治理活动。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一种‘官民共治’”。唯有如此,方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善治的终极目的,保障“每个国民的尊严和幸福”。

(三) 政治哲学研究要以人的尊严和幸福作为“终极价值”取向与重要课题

“权力与权威”尽管如此重要,但它却不是政治哲学或者国家治理的终极目的,而仅仅具有手段与工具价值,是人类为了自身福祉的最大化不得不选择的一种“必要的恶”之手段。《权力与权威》认为,唯有保护人的尊严和幸福,才是政治哲学研究和国家治理的“终极价值”取向与重大课题。人的尊严和幸福,既是政治哲学和国家治理研究的终极使命,也是政治哲学和国家治理研究的当代使命,还是判定政体优劣的终极标准。因此,《权力与权威》有了第二章“论人的尊严:被忽视的根本价值”的安排。这是因为,政治哲学或国家善治研究的具体目的尽管各式各样,形形色色,但其终极目的只能有一个,即如何保护人的尊严、幸福和权利:应该如何通过政体(如相关政治制度)的创新,从总体上优化政治道德与法律规范体系,保护“每一个国民的尊严”、幸福和权利。“尊严首先是一种人的价值,而且不是一般的价值,它是人的内在价值(intrinsicvalue)或固有价值(inherentvalue)。”“对人的尊严的认识,集中表明了人类对自身价值和命运的认识;人类在维护自身尊严方面所取得的成就,集中反映了人类文明的深刻进步。”“国家的尊严以个人的尊严为基础,没有公民的尊严,就没有国家的尊严。”就逻辑上而言,“不仅把人的尊严当作一种人类的基本价值和基本权利,而且也把它当作一种社会的基本制度”,同时要作为“最重要的政治原则与法律原则”。

问题是,“人的尊严”之脆弱性不可小觑,必须通过正式与非正式的制度设计及其顺利运行,诸如政体等法治与德治规范体系的理性设计与高效运行,给予有效保障,方可成为现实。因为“没有制度保障的任何法定权利,最终必然是一纸空文”。特别是,如果没有好的优良政体的保障,就更是如此。而人的尊严,众所周知,是指人作为行为主体,在其需要、欲望、目的与兴趣等衍生物满足之后所获得的尊贵、庄严之愉悦的心理体验。如果没有好的优良政体等制度性的保障,人的尊严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而好的优良政体等制度的保障,首先是民主政治制度,“民主政治是实现人的尊严的唯一制度基础”;其次是经济制度,“共享经济是维护人的尊严的经济基础”;最后则是社会制度,“福利制度是维护人的尊严的最低物质保障”。

毋庸讳言,唯有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的尊严和幸福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与福利制度,才是优良、先进、完备的政体,才属于“善治”,才是一个社会应该倡导和努力践行的。反之,则是恶劣、落后、不完备的政体,属于“恶治”,是应该极力拒绝和远离的。“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人,都有权维护自己的尊严;国家的尊严以个人的尊严为基础,没有公民的尊严,就没有国家尊严。以剥夺一些人的尊严,来彰显另一些人的尊严,是现代国家的耻辱。维护每个人的尊严,让每一位公民过上一种有尊严的生活,是现代民主国家的基本责任。”个体尊严的获得与保护,固然需要良好的制度保障,也需要每一个个体的争取与努力。

(四) 政治哲学研究要以平等、公平和正义作为国家治理的“根本道德标准”与重要课题

俞可平教授指出:“正义是人类的至善和社会的首要美德,它集中了人类一切美好的理想。人类既是一个命运共同体,拥有共同的生存环境;人类也是一个道德共同体,拥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平等、公平和正义,便是人类社会的共同价值。”也正如亚当·斯密所论:“与其说仁慈是社会存在的基础,还不如说正义是这种基础。虽然没有仁慈之心,社会也可以存在于一种不很令人愉快的状态之中,但是不义行为的盛行却肯定会彻底毁掉它。”还正如罗尔斯所言:“直言之,就是因为‘作为人类至善的正义’,既是‘基于人类的良知和理性’,更是‘自然秩序在社会领域的体现,’‘也是立国之本。’”关键在于,“正义为人类的文明进步提供了根本的价值和目标,指明了人类前进的方向”,同时“还在于它为人类评价自身的善恶提供了终极的道德标准”。

“平等、公平和正义”决定社会基本权利与义务的交换和分配体系基础结构之稳定。它既决定国民与国家之间基本权利与义务交换和分配的完全平等与否,也关系国民与国家之间非基本权利与义务交换和分配的比例平等与否。无疑,这些根本的权利与义务交换越是符合平等、公平和正义,权利与义务层面的利害冲突便越小,社会基本生活秩序便越和谐,越有助于每个国民尊严与幸福的实现,可满足每个国民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相反,如果这些基本、根本的权利与义务交换和关系越背离平等、公平和正义原则,权利与义务领域的利害冲突便越大,甚至动摇整个社会的基本生活秩序,消减每个国民的尊严与幸福感,无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个国民不断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换句话说,平等、公平和正义原则的制度性“嵌入”程度深浅与大小,直接决定一个国家内外利害关系的总体和谐水平,且直接影响一个社会基本生活秩序的稳定程度,由此足见平等、公平和正义在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假如一个社会失去了这个基本利益的基础性、结构性保障,其基本生活秩序便无法得到有效保证,人的尊严和幸福的实现便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但必须指出的是,平等、公平和正义尽管如此重要和根本,都不是政治哲学和国家治理研究的终极目的,也不是判定国家治理善恶得失的终极标准。因为终极目的或标准只能有一个,这就是人的尊严、幸福和权利。或许正因为如此,俞可平教授甚至将平等、公平和正义及人的尊严和幸福并列为政治哲学和国家治理的“终极目的”和标准。他说:“正义成为人类的至善,还在于它为人类评价自身的善恶提供了终极的道德标准。”当然,此说或值得进一步商榷。

(五) 政治哲学研究要自觉借鉴古今中外的善治思想智慧

《权力与权威》全书共九章,其中借鉴汲取古今中外国家治理的思想智慧与资源的内容有五章之多。第四章:“最好政体与最坏政体——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及其政体观再评”,其重点在于汲取域外善治政体思想智慧与资源。该章在对亚里士多德优良政体或理想政体思想进行系统分析后指出,人类最佳政体有三个必备要素:一是“最好的政体必须由最好的人来统治”,二是“最好的政体必须有最好的治理”,三是“最优良的政体一定要使全体公民拥有幸福美好的生活”。第五章“专制还是共和:马基雅维里悖论解析”,旨在通过对马基雅维里颇受争议的国家统治思想之辨析,从正反两个方面汲取其有益的“善治”思想智慧,以期为新政治哲学的探索汲取学术营养。“他既先知般地发现了人类政治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又深刻地洞察了现实政治的策略和权谋。与他的思想悖论相一致,马基雅维里留下了两份截然不同的遗产。一份是积极的遗产,顺应人类社会的进步潮流,包括崇尚人类理性,倡导民主共和,维护政治自由,增进公共利益和弘扬爱国主义。另一份是消极的遗产,偏离人类理性和文明的主流,包括贪婪自私、不择手段、言而无信、欺诈陷害、暴力专制、投机钻营、残酷无情。”第六章“周朝国家形态——《逸周书》的解读”,则从本土国家统治的源头处,也就是从治国理政的秩序、礼仪法制、善政、兴亡之鉴等方面,汲取古代治国理政者在“非权力”运用方面的思想营养。“一般而言,政府应当行使五个重要职能:维持人们日常生活所需的社会公共秩序;抵御外敌入侵,维护国家的领土安全;保障和增进国民的基本权益;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在今天,我们研究周朝的国家形态和礼法体系,对于深刻理解中华民族的政治文明仍然有其重大意义。”同理,第七章“死人的政治还是活人的政治———谥法的政治学意义”,也意在从本土传统治国理政的历史中,汲取“非权力”统治方面的思想智慧与艺术。“在传统中国,谥法是核心的政治制度之一。”这意味着统治者对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掌握,可借助非权力力量,实现统治的功能与作用。关于这一点,加尔布雷斯曾指出:“这些仪式本身就是一种使用权力的行为,一如对下级的指示,部队的命令、法庭判决的通知。”而俞可平教授指出:“教育系统和大众传播媒介的作用使人们经常考虑与类似服从相联系的信仰制约,并把教育和媒介作为一种公开的赢得服从的方式而与权力的运用联系起来。”“控制话语权一方面可以营造有利于现存政权的舆论氛围,教育和引导民众自觉接受统治阶级的核心政治价值,从而维护既定的政治秩序;另一方面可以防止不利于统治阶级的言论和思想的流传,将对立的和不同的政治意见消灭于萌芽状态。控制话语权需要‘堵’和‘疏’两方面的结合,高明的统治者往往以疏为主。”而第八章“俄罗斯民主:中国学者的视角”,则意在从与中国有过相似国家统治经历的俄罗斯实践中,汲取正反两个方面的思想资源以及现实教训与经验。书中认为,俄罗斯对中国的启示在于:“民主是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是各种不同文明体系的共同政治追求;民主化依然是世界潮流,不断走向民主是世界各国的必然趋势。”问题仅在于:“走向民主政治的道路各不相同,每个国家的民主都有自己的民族特色。”毋庸置疑,这些思想资源的梳理与汲取,都是现代政治哲学实现新突破必不可少的学术营养,特别是从反面资源中汲取的思想智慧更是不可或缺。

(六) 政治哲学研究应该注意理想目标追求与现实可操作性的平衡协调

政治哲学是一门研究理想政治制度制定与选择方法的学问。理想目标的实现与现实条件和途径之间,总是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即使制定出了优良、科学、完备的政治制度规范,也会因为具体时空境遇,如国情、世情等要素的存在,影响理想制度目标实现的路径选择或进程快慢。事实上,对理想政治制度目标的探索与设计,是政治哲学存在的基本价值和目标所在。但是,要真正落实这些理想目标,比如善政目标、好的政体目标,则会受制于各种历史与现实条件,存在各种变数与不确定性。况且,由于现实的复杂性时刻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包括由于各种积极与消极性的交互作用所构成的不确定性,美好理想制度的实现,更需要客观理性等高超的平衡策略与艺术。凡此种种,显然既可能有效推进和加速理想政治制度的实现,最大限度地保护每一个国民的尊严和幸福,将国家治理的风险和阻力降到最低,也可能阻滞美好理想制度的实现进程,特别是在缺乏理性、艺术的平衡策略之时。

就《权力与权威》而言,一方面,俞可平教授矢志基于科学理性的学术精神与良知,长期在政治哲学园地掘进和探索,寻求善治的理想目标与标准。另一方面,他也在如何推进优良政治制度实现的实践举措方面,十分注重理想与现实的协调,重视策略性与艺术性的平衡,并韧性地坚守和推进。比如,在“幸福与尊严”的推进与实施方面,俞可平教授明确主张:“在全球化和网络时代,我们既要强调中国特色,但更不可离开人类文明的大道。中华文明要融入人类文明的主流,必须坚定不移地追求幸福、公正、自由、尊严这些人类的基本价值,同时将中华文明的特质有机地融入这些价值之中,从而推动中国和世界文明的进步。”“这些人类普遍价值(理想——笔者注)的具体内容、实现途径、表现形式和实践意义,则因具体的历史文化和政治经济条件而各不相同。”同样,在中国民主制度的推进策略与建议方面,在如何应对全球化挑战的对策方面,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举措方面,在如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的影响及对策建议等方面,俞可平教授都比较注重政治哲学理想与现实的平衡与协调。

简言之,《权力与权威》涉及的若干政治哲学重要问题,在现代政治哲学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属于政治哲学研究的“公理性”问题。因为“严肃认真地研究政治学的公理,研究人类政治发展的普遍规律,不仅是推动政治学发展的学术需要,也是推进我国政治改革的实际需要”。

正是基于上述探索与思考,《权力与权威》有以下五大特点值得关注和重视。

1.择善固执,满怀学术助益社会的个体良知与公共情怀

一切学术研究者,特别是政治哲学研究者,更应具有明确清晰的历史使命感与责任感。而且,学者的个体良知与公共情怀,是完成其历史使命与社会责任的重要因素。正如邓实先生在《国学讲习记》中所言,因为“学也者,学其一国之学以为国用,而自治其一国者也”。因为学者的真正使命就在于:“高度注视人类一般的实际发展进程,并经常促进这种发展进程。”“(学者的)进步决定着人类发展的一切其他领域的进步;他应该永远走在其他领域的前头,以便为他们开辟道路,研究这条道路,引导他们沿着这条道路前进。”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学者丧失了个体良知与公共情怀,就不仅无法完成个体的学术使命与责任,而且大概率会误入歧途,既浪费个体生命资源,也违背学术增进每个国民福祉总量的终极目的,甚至为虎作伥,贻害社会。正如拉贝莱所言:“学术无良知就是灵魂的毁灭,政治无道德就是社会的毁灭。”

而《权力与权威》不仅认同和坚守这种学术理念和理想,而且满怀学术助益社会的个体良知与公共情怀,一直在默默坚守这一学术精神。俞可平教授指出:“作为社会科学基础学科之一的政治学,不仅是人类不可缺少的专门知识体系,而且凝聚着人类的政治智慧;不仅肩负传承人类政治知识的责任,而且承载着促进人类政治文明的使命;不仅事关中国特色人文社会科学的繁荣,而且事关中华民族的民主进步。中国的政治学者要不辱这门学科的使命,不仅要把政治学教学和研究当作一种职业,更要把它当作一种事业。”“作为一种事业的政治学,要求政治学从业者具有一种自觉地投身于学术繁荣和政治进步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努力提高中国政治学的知识化、专业化、学术化和全球化程度。”这是因为,作为政治哲学研究者的个体良知与公共情怀,会深层次影响其学术价值追求的方向,以及其学术成果的最终品质。凡是满怀个体良知与公共情怀的学者及其研究成果,其当下或未来的学术影响与社会功德,都值得期待和重视。反之,大多会背离学术研究的终极目的,沦落为学术垃圾或垃圾学术。显然,《权力与权威》的学术影响与社会功德是值得重点期待和重视的。

2.制心一处,在国家治理的“大节”与“核心”处用功,学术功德可期

任何国家治理体系,无疑都是一个相互叠加互动的巨大系统,由无数要素和细节构成。但是,决定国家治理成败优劣的,一定是“大节”,而绝不会是“细节”。所谓“细节决定成败”,一定特指某个具体、简单的事物。而且,即使“细节决定成败”,也一定是“大节”处的细节或可决定成败。也就是说,就治国理政这种复杂的巨大系统而言,唯有把握“大节”,方可决定是善政还是恶政、是“善治”还是“恶治”、是增进每个国民的尊严和幸福还是消减每个国民的尊严和幸福。要实现国家的善治、善政,就必须紧扣“权力和权威”这个根本与关键要素,并以此重点问题为导向进行深度探索。唯有如此,方可提纲挈领,纲举目张,事半功倍,提升善治的总体效率,实现善治的终极目的,增进每个国民的尊严与幸福,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权力,就其本身而论,并不是一个令人愤慨的主题。权力的运用,某些人对别人意志的服从在现代社会中是不可避免的,没有它,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完成。这一主题不仅把人们导向怀疑论,而且使人们认为权力是邪恶的根源。权力可能是社会的罪恶,也是社会的基础。”或如德米芬尼所言,因为“权力有两个方面它是社会的必需……另一方面它也是社会的威胁”。也就是说,尽管政治哲学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既有具体的,也有总体的;既有重点的,也有非重点的;既有当下的,也有未来的;既有国内的,也有国外的;既有制度设计方面的,也有思想观念方面的,还有实施过程方面的,等等。因此,政治哲学的研究必须紧扣“权力与权威”这个根本与关键。这个道理,著名日本税法学者北野弘久先生曾在其《税法原论》一书的“后记”中,一再告诫年轻学者:生命有限,有志青年应该把主要精力用在对税法根本问题的研究方面。诚哉斯言。

进而言之,因为不论就学者个体的生命限度,还是其学术效率与社会功德的大小与久暂而言,都应聚焦政治哲学和国家治理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显然,《权力与权威》对此有清醒的认识:“权力与权威是政治哲学的核心范畴”,而且毫不犹豫地将政治哲学的研究重点与核心放在“权力与权威”方面,并以此为基点,确立政治哲学研究的终极问题——人的尊严、幸福和权利之保障;根本问题——平等、公平和正义之实现;基本问题——政体好坏等诸多重要问题的研究方面。由此,既把握了政治哲学研究的核心与关键问题,也能紧扣国家治理的核心和关键问题。自然,与诸多沉迷政治哲学和国家治理“细节”问题的“精明”研究者及其学术成果相比,《权力与权威》的优秀与格局显而易见。

3.志存高远,奉个体尊严和幸福为政治哲学研究的价值“北辰”,学术方向明确

《权力与权威》将个体尊严和幸福作为政治哲学研究的价值“北辰”,其学术方向明确,思路清晰。如前所述,因为学者的学术价值取向,会影响甚至决定其学术品格的高低与优劣。也就是说,政治哲学和国家治理研究“为了谁的‘什么’问题”,从来都是学术研究和探索的核心问题,关系到学术研究的社会影响与功德的大小。《权力与权威》奉个体尊严和幸福为政治哲学研究的价值“北辰”,其价值选择与取向不但明确,而且志存高远,求善政善治的信念坚定,并贯穿于作者政治哲学研究的整个过程。作者一直以此作为政治哲学研究的基本价值追求与学术理想,并以此作为判定政体及国家治理得失善恶的终极标准:凡是有助于保护个体尊严和幸福的政体和国家治理,就是有价值的,就是应该热烈拥抱和追求的;相反,凡是不能保护个体尊严和幸福的政体和国家治理,则是无价值的,就是不应该拥抱和追求的。其理由显然在于:“只有将人的尊严转化为人的基本权利,或者说把人的尊严具体化为人的权利,人类才能最有效地防止大规模对自身尊严的侵犯,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尊严。”人是万物之灵,必须“把人当人看”,必须“使人成为人”,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政治哲学研究的终极价值目标。

4.海纳百川,注重天下善治思想资源的汲取与借用,学术视野开阔

政治哲学尽管既有超时空的一般使命与责任,也有突出的当代使命与责任,而且要实现当代价值的新突破,还必须拥有海纳百川的胸怀与视野,注意汲取和继承古今中外关于国家治理的思想资源与智慧。“历史不仅是经验参照,而且是价值标尺和道德准则,因而对治国理政具有重大影响。”而这些国家治理的思想资源与智慧,既包括本土的,也包括域外的;既包括当代的,也包括古代的;既包括正向的经验智慧,也包括负向的教训资源;同样也包括“非权力”及其效应方面的各种思想资源与智慧。而且这些思想资源与智慧是分层次的:既有治国理政方法和技巧层面的,也有治国理政历史方面的,因为“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还有提升治国理政理性认知水平方面的,更有增进人类治国理政智慧方面的,特别是从治国理政实践试错中获得的智慧,以及从政治哲学概念中推论而来的智慧。学者能否具备海纳百川的胸怀,自觉汲取和借用天下治国理政方面的思想资源,不仅关系到个体学术视野的开阔度,也会影响其学术与社会功德的大小与久暂。《权力与权威》在这个方面的特点也十分明显和突出。也正是因为作者拥有这种开放的政治哲学精神,《权力与权威》的学术视野才十分开阔。

5.客观理性,注重现实复杂性、实践可操作性与未来不确定性的统一

因为再优良、完备的善治善政目标,如果不能正视现实的复杂性,缺少足够的实践可操作性,或者无视未来不确定性,也难以收获“善治”的预期效果,因此《权力与权威》的又一大特点,特别是尚未收入本书的大量国家治理策论类的研究成果,比较重视现实复杂性、实践可操作性与未来不确定性的统一。比如,作者撰写的大量“善治”策论方面的文章,均呈现客观理性的鲜明特征。在学术观点的语言表达方面,平和、温婉、理性、艺术,即便是质疑批判类的文章,也携带一定的温度,因之其学术表达的空间相对比较大。

总之,《权力与权威》围绕政治哲学的“核心范畴”——权力与权威等,对政治哲学研究的终极目的等重要问题进行了原创性的探讨与分析,呈现了当代政治哲学研究的基本路径与方法。面对当前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课题,《权力与权威》能紧扣国情、世情与人情,在历史与现实的时空中,追求理想与现实关系的动态平衡,自觉将现实复杂性、实践可操作性与未来不确定性三者统一起来运思。因此,《权力与权威》的未来学术与社会功德可期,或将有助于新时代中国政治哲学学科本身的发展,并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与发展,提供有益的学术精神与智力支持,助力“中国梦”的实现,最终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终极目标的实现。


姚轩鸽,就职于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税收科研所,主要研究方向为税收伦理学与现代财税伦理。

本文刊载于《中国治理评论》2021年第2期,注释及参考文献请参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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