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浦劬:乡村治理的根本取向、核心议题和基本路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16 次 更新时间:2021-10-06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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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浦劬 (进入专栏)  


王浦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政治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委员会政治学科评议组召集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政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院长。


尊敬的主持人、各位领导、嘉宾、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代表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热烈祝贺“乡愁中国·大理论坛”顺利召开。同时,也非常感谢大理州委州政府、华中师范大学、大理大学的盛情邀请。1984年,受中央农办委托,曾到云南进行乡村调研,到过大理,距今已经三十七年了。这次非常高兴能通过线上的方式,与大理的领导、各位专家、大理大学和华中师大的领导、老师、同学们,在大理论坛重逢。这次的主题是“在乡村振兴中‘记得住乡愁’”。乡愁中国和乡村振兴是一个宏大命题、一个历史命题,也是一个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的重大命题。我想借此机会,从治理的角度,谈谈对于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的理解。首先,我国乡村治理的根本取向究竟是什么?其次,当前乡村治理的核心议题有哪些?最后,围绕核心议题,我们的路径如何?限于时间,我简要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如何认识我国乡村治理的根本取向?概括起来,从战略导向和问题导向来看,我国的乡村治理必须以现代化为根本取向。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目标和总命题,这一命题是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意义上提出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不仅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意义上提出,而且在国家总体发展战略的意义上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也就是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不仅是四个全面当中的全面深化改革,而且是国家的总体发展战略。

当前,我国的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中央适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包含多方面内容,从国家战略层面来看,是乡村发展和乡村治理的有机统一,是乡村组织、制度、文化的传承和创新的有机结合。因此,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乡村社会的治理,乡村组织、制度、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构成了乡村振兴多方面的辩证关系。习总书记指出,要实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的全面振兴。这种振兴应该是发展与治理的有机结合,是传承与创新的有机结合。在这当中,发展是根本,治理是关键。有效的乡村治理,会有力促进乡村发展和振兴,有效地传承乡村优秀文化,并且在现代化进程中创造出新的乡村文化,赋予乡愁以现代化取向的新内涵。

因此,从国家战略来讲,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的总体导向,是现代化的导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第二个百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历史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该更加明确其中国式现代化取向。这就是说,我们的乡村振兴和治理,不是要回到自然经济形态下的小农经济,而是应该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方向上推进和发展。在现代化发展意义上留住乡愁、弘扬乡愁、创新乡愁,构建现代文明的新形态。由此可见,乡村治理现代化,是乡村振兴的需要,也是中国式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趋势。

同时,我国乡村治理发展也来自于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的实践需求。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乡村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农村社会结构正在急剧变动。乡村人口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城乡的身份结构都产生了很大变化,农村出现了空心化和人口的老龄化。乡村土地和人、生产要素和人的结合方式,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和职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变化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以村庄作为治理单元的传统组织,正面临着结构性重组的冲击。其二,农村治理体系受到新的挑战。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不断的开放、改革,治理体系也在不断的提升和优化。同时,农村的流动性正在加大。原有的乡村社会熟人关系和基于熟人社会的治理规则受到强烈冲击。传统的治理主体、制度体系和流程技术,难以适应新的乡村结构性变化的新情况。其三,农民思想观念发生显著变化。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和人口流动的条件下,社会的主要矛盾发展变化,农民的传统观念正在为新的、现代的、开放的观念所代替。市场的平等、自主和契约观念逐渐取代传统的乡土意识和乡土观念,新的市场伦理逐步取代传统的伦理。面对这种情况,乡村治理的思想、意识和心理,或者换言之,乡村治理的社会资本的更新和建设,已经成为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的重要命题,而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则是这一命题的取向答案。

由此可见,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取向,一方面产生于国家战略和政策导向,另一方面形成于改革开放40年来乡村社会结构、治理体系和社会资本变化的现实需求。

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乡村治理现代化已经取得了相当成就。在特定意义上可以讲,没有乡村治理制度的变革,就谈不到乡村治理能力的变革;没有乡村治理制度和能力的变革,就谈不到乡村的改革发展;没有乡村的改革发展,就谈不到乡村振兴甚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因此,乡村治理现代化取向的改革和发展,对于中国社会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决定性和基础性。在乡村振兴和乡村发展中,可以用乡村治理现代化作为标尺来衡量,当然,形成治理和乡村振兴也可以采用其他多方面指标来衡量,不过,乡村治理现代化应该是所有指标中的基础性指标。

面对新阶段新形势,在现代化发展取向上,我国的乡村治理面临如下核心议题。

第一,组织建设问题。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事业。在这其中,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从这个意义上讲,要进行乡村治理的现代化,推进中国式的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首要的问题,也是核心问题是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十八大以来,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十九大以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但是,也应该看到,当前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在某些地方和某些方面,还存在着弱化、虚化和边缘化的问题。如何提升乡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组织力和治理能力,是进行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制度建设问题。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十九届四中全会,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命题包括“两个现代化”,一个是治理体系现代化,一个是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乡村来讲,治理体系现代化,就是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和完善问题,它与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相辅相成。不过,国家治理能力,实际讲的是国家治理体系和制度的执行能力,它不是孤立的能力,也不仅仅是治理主体的素质测量,实际是治理主体对于国家治理制度的执行力。因此,乡村治理的现代化,根本上是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是乡村治理制度执行力建设问题。

那么,如何适应乡村振兴战略,立足于发展与治理的有效结合来进行乡村制度建设,这是乡村治理现代化发展中要思考的突出问题。经过40多年改革开放,虽然乡村经历了长期的制度改革,其中很多制度改革甚至构成了中国改革的起点和基础,但是,我们仍然可以看到,要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我国的乡村仍然存在着大量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完善的制度。比如说,农村的土地所有制与市场经济机制的兼容问题;村民自治制度怎样实现全过程民主的问题;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怎样更加深化改革的问题;乡镇级政权组织和村级自治组织怎样有效对接的问题;乡村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与乡村其他治理主体之间联系和互动的机制如何优化的问题,都是制度建设的问题。

第三,乡村文化建设问题。传统的中国农民是个体农民。建国以后,国家主要是通过土地所有制的改革和集体化,实现了农村经营组织和制度改革,把农民组织起来。在这其中,首先是人民公社制度的实行。改革开放以后,实行村民自治,农民进入到自治组织当中,以自治组织的方式,把农民组织起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作为市场经营主体,其个人权利意识得到增强,公共意识相对淡漠。面对我国农民思想意识急剧变化以及由此带来的行为变化,乡村公共治理和社会矛盾的化解、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和方式的改革优化,是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第四,利益分配和共同富裕问题。乡村实现全面小康的背景下,需要积极推进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目标,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乡村发展和乡村治理的核心命题。共同富裕必须建立在富裕的基础上,当前,实现农民脱贫以后,更加需要大力发展生产力,提升发展质量。与此同时,如何立足于乡村振兴,通过三次分配机制,实现乡村共同富裕,需要乡村治理的制度设计和创新。这就对乡村治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

面对这些议题,乡村治理应该采取什么路径?

第一,在乡村振兴中加强和优化党的领导。在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优化党的组织建设,提升党的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在乡村振兴和治理的总体格局中强化和优化党的领导,要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构建多方协调共治共享治理格局和机制。

第二,在新阶段推进和完善乡村自治。在新时代新阶段推进和完善乡村自治,需要在党的领导下,完善和深化村民自治体系,将村民自治与党和政府对于乡村的有效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乡村振兴实现乡村的高质量发展,乡村自治也要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质量的治理。

实现高质量的治理,要强化法治保障。国家的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治理战略转化为乡村治理效能,尤其要通过法治的途径;通过法律制度有效实施,将乡村治理纳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总体战略,使得乡村治理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实现高质量的治理,也要提升乡村的德治水平。这就包括:发挥道德引领作用;发掘传统文化中的优秀要素;培养趋向于现代新的乡风;提升村民的道德素养,健全道德奖惩机制等等,使得现代道德规范能够得到有效实施,不良风气能够得到有效遏制。第三,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农村治理制度,优化公共治理和公共服务机制;第四,构建进一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分配制度和机制,实现城乡人民共同富裕。

总体来讲,在新时代新阶段,在党的领导下,乡村治理要走中国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三治融合”体现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在乡村治理中的“三统一”,以此来建设我们美丽、和谐、富裕的新乡村。

这些个人心得体会,不当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谢谢!


注:8月26日上午,以“在乡村振兴中‘记得住乡愁’”为主题的2021“乡愁中国·大理论坛”在大理国际会议中心开幕。王浦劬教授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以上内容为主旨演讲原文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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