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星:孔子儒学答疑(一)仁爱——普遍之爱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90 次 更新时间:2018-09-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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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星 (进入专栏)  


【题记】“仁”“爱”之辩是中国文化中一个极为重要的话题。虽然,“爱”是中西方文化中共同的价值追求,但是在中西方文化中,对这一话题的解读视角和理路有着本质上的差异。在本文中,通过学生和韩星老师之间的问答,我们将会对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文理性”、“以人为本”的特质有更加深入的理解。以下就是师生间的问答:


【学生】我在网上读到黄裕生老师一篇文章:《普遍之爱与人类的解放——论耶稣与孔子的共同事业》,他认为“孔子与耶稣则是通过发现与确立普遍之爱来进行他们的解放事业。在这个意义,发现与确立普遍之爱,乃孔子与耶稣的共同事业。”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韩星老师】我读过黄老师这篇文章,我们一起看他是怎么论证的。他首先是通过对基督教所谓“普遍之爱”来讨论何谓真爱这个问题的,他认为真爱“分而言之,就是爱上帝,爱他人;合而言之,就是爱人如爱己,或者换言之,全心全意全智意爱上帝。爱,成了我们处理与他者关系的最高最根本的法则。”就是说,基督教爱根本源泉是来源于上帝,在爱上帝的基础上爱己爱人,他强调“这在根本上意味着,‘爱人如爱己’这个诫命所表达和要求的是一种普遍之爱,即能普遍化为所有人都能共享而无差别的爱。”在这种所谓普遍之爱的基础上他推出了自身-守于自由——“爱就是回到自身-守于自由而让他人回到自身-守于自由”,这听起来很美好,他的自由最终又回到上帝去了,“上帝爱万物,爱我们,因为他给了我们位置而让我们自由-自在。我们守在自己位置上而自由自在,就是守在爱里,就是住在上帝里。”他引《圣经·马太福音》(Matt.)10:35-37耶稣基督对他的门徒说:“我来是要引起不和:叫儿子与父亲不和,女儿与母亲不和,媳妇与婆婆不和。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谁对父母的感情比对我的感情更深,谁就不配做我门徒;谁对儿女的感情比对我的感情更深,谁就不配做我门徒。”所以,这种所谓的“自由自在”最终还是被上帝剥夺了,陷入了一神教的宗教专制与独断的死胡同。而他以专制独断的上帝之爱为人类普遍之爱,告诉人们“只要回到耶稣基督即回到爱本身,回到普遍正义的怀抱,……因此,不管人们的关系多么密切,相互之间多么生死与共,也必须坚守爱的绝对原则与普遍正义。”他把这种源于上帝又归本于上帝的爱看成是“绝对原则与普遍正义”,以这种“普遍主义”的爱来解读儒家的血缘亲情之爱,就把儒家的血缘亲情之爱与基督教的普遍之爱对立了起来:“谁对亲人的感情深于对耶稣的感情,也就意味着,他让亲情牺牲了普遍之爱,让亲人凌驾于绝对原则-普遍正义之上”。


现在黄老师的思路非常清晰了,就是一种基于基督教的自由主义理路,就是以耶释儒、以西释中,如果从中国文化的语境说,就流于墨家的兼爱和道家的自由。因为他已经有了前见、成见,他对儒家建立在血缘亲情基础上的仁爱就不能准确地解读,而是一种误解误读,他说:“孔子确立的仁,在根本上也就是耶稣所倡导的普遍之爱。正如耶稣以普遍之爱克服种族、血缘与地域的局限一样,孔子也是以普遍的仁爱突破人类沉迷了千年之久的血缘亲情、等级关系、种族区隔与神话传说,为人间的正当关系确立了全新的基础。”显然,他把孔子的仁爱等同于以爱上帝为依归的普遍之爱,并以这种普遍之爱作为衡量儒家孝悌伦理的标准:“诸如孝悌等伦理规范既以普遍之爱为基础,也以普遍之爱为尺度”,这种普遍之爱就成了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

黄老师受西方流行的普遍主义影响。普遍主义是西方文化传统的一个显著特征,也是自由主义的一个基本要素。西方自由主义普遍主义的产生有其社会历史根源,与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构成了错综复杂的关系。普遍主义由于没有过程意识、条件意识和历史意识,喜欢从抽象原则出发而不是从现实出发、偏爱用抽象原则化约丰富多彩的现实,是各种教条主义的真正病根。普遍主义的来源首先是宗教。从宗教角度来看,普遍主义认为有这样一种观念或,不管千差万别,都是 Universalism,即任何人类个体或群体,无论其所处的文化、文明、具体生存环境和所具的生理/心理特质有何不同,都与单个和同一的但无所不在的上帝关联,都要在本质上顺从神和神意;宗教的原则放之四海而皆准,具有普遍价值;人类个体和群体的应将普遍的宗教原则贯彻于所有具体生活情境,必须求与神一致。其次,普遍主义在哲学和社会科学方面表现为不管具体的人和人类群体所处的文化、文明和具体生存环境有何不同,强调人的本质属性、人类行为的本质动因、规定社会行为方式的原则等是普遍同一。宗教角度的普遍主义典型是世界各大一神教,即基督教、伊斯兰教,还有更早的犹太教;普遍主义哲学社会科学典型包括16和17世纪自然法观念、18世纪启蒙思想和亚当·斯密经济理论、19和20世纪期间的科学主义。普遍主义推出的主要命题和原则都是普遍的和被认为可以普遍化的,因而富含永恒和绝对色彩。

其实在孔子的仁爱是有其逻辑推衍的次序的,可以分成仁爱之心、自爱、爱亲人、泛爱众、仁者与天地万物一体五个层次,以爱有差等原则由内向外、由近及远层层扩展。孔子非常重视孝悌,如果一个人连生养自己的父母都不孝——没有亲情之爱,他还能对别人有仁爱之心,能够爱别人吗?孟子进一步发挥了孔子的思想,他认为:“仁之实,事亲是也。”(《孟子?离娄上》)“亲亲,仁也。”(《孟子?尽心上》)仁爱当从侍奉双亲开始。《孝经·圣治章》也引孔子电话说:“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这是符合道德逻辑的,怎么能够相信一个人连生他养他的父母都不肯爱,能真心实意地爱他人?仁爱是从血缘亲情推衍出来的,一个人只有首先爱自己的亲人,才会去爱他人。离开了亲情之爱,仁者之爱就成为无根之萍,无本之末。《论语·学而》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提出了“孝弟为仁之本”,不过对于这个问题在儒家经典诠释史上是有差异的,形成了著名的仁孝之辨。汉魏时期孝悌为仁之本是主流,宋儒提出论性仁为孝弟之本,论行仁孝弟为仁之本,把“仁”看做是超越的形而上本体,而把“孝”统属于“仁”本体意蕴之中,强调孝弟为行仁之本,借以彰显仁的道德实践性。宋儒的仁孝之辨融天道性命与百姓日用、道德哲学与道德实践、伦理核心与伦理基础为一起,形成体用、本末、先后、总分等相互融摄、相互包含,形成了相辅相成、相维相济、互为支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复杂而独特思想结构形态,从此,在中国历史上,仁孝同修成为儒家道德实践的重中之重,仁孝并举成为评价上至帝王将相,下到平民百姓的最高道德标准。

传统的中国文化在某种意义上,可称为仁孝文化。儒家并没有局限于孝悌,孔子又将亲情之爱推广开来,提出“泛爱众”,即爱一切人,要“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强调对人要温、良、恭、俭、让;要求统治者“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论语?学而》),;主张“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论语?颜渊》),说明他的“爱人”具有广泛性,具备了博爱意蕴。孟子也强调“亲亲而仁民”(《孟子·尽心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孟子?梁惠王上》) 儒家进一步还还把仁爱之心推向天地万物,追求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境界。《论语·述而》“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就充分体现了孔子爱物及取物有节的思想。《孔子家语·曲礼子夏问》载孔子之守狗死,谓子贡曰:“路马死,则藏之以帷,狗則藏之以盖,汝往埋之。吾闻弊帏不弃,为埋马也;弊盖不弃,为埋狗也。今吾贫无盖,于其封也与之席,无使其首陷于土也。”孔子对死了狗马都要把它们包裹了埋葬起来,显示了对动物的悯爱之情。孟子认为对待别人,要将心比心,推己及人,推人及于万物,《孟子·尽心上》提出“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汉代董仲舒说:“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谓仁?”北宋张载在《西铭》中进一步说:“民吾同胞,物吾与(朋友)也。此后,程朱理学、阳明心学对“天地万物一体之仁”之说加以进一步详化深化,二程说:“医书以手足痿痹为不仁,此言最善名状。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认得为己,何所不至;若不属己,自与己不相干。如手足之不仁,气已不贯,皆不属己。故博施济众,乃圣人之功用。”朱熹说:“天地与吾身共只是一团事物”,是说仁者是把天地万物都看成是有生命的统一整体。王阳明认为:“圣人之心,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其视天下之人,无外内远近:凡有血气,皆其昆弟赤子之亲,莫不欲安全而教养之,以遂其万物一体之念。”“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其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焉。若夫间形骸而分尔我者,小人矣。”阐述了天地万物为一体,以及人对天地万物的责任。

总之,通过以上梳理,我们可以看出,儒家的仁爱思想是有等级亲疏之别的,是按照“爱有差等”的原则,先亲爱自己的亲人,再层层由内向外、由近及远有等差地扩展到他人,这就包含了我们今天常常说的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四个方面的关系,可以说是相对全面而深刻的。概括起来,可以说儒家的仁爱是以血缘亲情之爱(孝悌)为基础推衍的泛爱众(普遍之爱)。因为“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儒家之仁爱寓于亲情之爱之中,以亲情之爱为本源,最终上升到普遍人类之爱。所以也有“博爱”之说,不过儒家的博爱不是基督教本源于上帝的泯灭了一切差别的“博爱”,唐代韩愈《原道》说:“博爱之谓仁”,欧阳修在《乞出表》之二中亦云:“大仁博爱而无私”,说明儒家的博爱是发源于亲情之仁爱推衍到终极理想状态的“普遍之爱”。这种“普遍之爱”并不绝对否定“特殊之爱”,而是超越又涵摄了“特殊之爱”。“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儒家的“忠恕之道”是实践仁爱的基本方法与途径,讲的就是一种普遍的人际关系,符合康德说的“普遍道德论律”。《礼记·礼运篇》:“故圣人耐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者,非意之也。”朱熹说“古之君子惟见其得道理真实如此,所以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推其所为,以至于能以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而非意之也。”儒家“能以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就是从孝悌到博爱,最终实现“天下一家,中国一人”的大同世界。“天下一家,中国一人”就是由“天下为家”经过礼治,以血缘亲情为基础又“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超越了“家天下”而达到“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

来源:中和书院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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