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光:透视关于改革的争论

——征求意见稿之三十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161 次 更新时间:2008-07-17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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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光 (进入专栏)  

已经过去的2005年被有些人称为“改革攻坚年”,也有人称之为“改革反思年”。这两种说法都不无道理,因为它们是从不同的角度对2005年的改革形势所作出的概括。一方面是攻坚,另一方面是反思,这是现阶段的改革形势所要求的。改革二十多年来,我们的成就有目共睹,但也出现了许多不良的社会现象,其中有些是难以避免的,如一定程度的贫富差别、地区差别等等,有些则是应该避免、也是可以避免的,如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国有资产流失,教育、医疗体制改革的种种弊端,等等。对于这些问题,都需要进行具体分析。为了使改革攻坚的目标更加准确,进展更加顺利,以扩大已有的成就,逐步消除各种不良的社会现象,就必须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改革的成败得失。去年有些人士对改革提出质疑,展开争论,无疑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不论是反改革者和改革者的争论,还是改革者之间的争论,都有助于对改革作出清醒的认识。有的专家曾经指出,改革不仅是体制的改革,同时也是理念的改革,而且首先是理念的改革。我很赞成这个见解。二十多年来围绕改革的争论,归根到底都反映了理念的差异。因此,回顾与反思改革的成败得失,首先要从理念着手进行解剖。本文试就这个角度,围绕几个敏感问题,作一些分析,聊充引玉之砖。

(一)改革是前进还是倒退?

去年对改革的种种质疑,最后都集中在这样一个问题上:改革应该继续前进还是适当后退?在这个问题的背后,还潜藏着一个更深刻的问题: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我们的社会究竟是前进了,还是倒退了?反改革者所提出的各种责难,如“私有化”、“资本主义泛滥”“违反宪法”、“否定公有制主体地位”等等,都包含着改革导致倒退的意思,认为中国社会正在从社会主义向资本主义倒退。他们甚至还把贫富分化、社会不公、贪贿公行、道德败坏等现象,也都归因于改革。在气势汹汹的反改革者的质疑面前,改革派只能强调改革以来的成就,以证实改革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而对于“私有化”、“资本主义泛滥”等责难,却无法作出有理有据的批驳。因为他们虽然有着西方经济学的武器,但基本上仍然是承认、甚至立足于斯大林主义的社会主义理念。因此,他们在同反改革者的较量中,就处于理不直、气不壮的被动状态,束手无策,有苦难言。这就是为什么在去年的反思改革的讨论中左派气焰万丈的基本原因。

要澄清这个难题,需要从理论上搞清楚,我们是在什么样的社会条件下开始改革的,改革体现了什么样的社会意义和历史价值。如果坚持认为我们的改革起点就是社会主义社会,改革不过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那么,左派的那些指责当然理直气壮,改革派噤声不语也是合乎逻辑的。但是,这个前提是禁不起认真推敲的。

要了解改革开始时我们处于什么样的社会状态,先要对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社会主义革命”进行一些回顾。以“过渡时期总路线”为纲领的“一化三改造”(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剥夺了农民和资本家、手工业工人的生产资料所有权,这是进步还是倒退?为了剖析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引用一段经典论述:“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9页)用这段历史唯物主义名言来对照所谓的“社会主义革命”,我们不难发现:第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仅仅五六年内,不论是农村的小农经济还是城乡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都远远没有发挥出来;第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即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所赖以存在的物质条件,首先而主要的是高度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当时远未具备,更谈不上“成熟”;第三,“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是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并不存在的情况下提出来的。可见,以“一化三改造”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革命”,是在根本不具备应有的物质条件的前提下,只凭毛泽东的主观想象推行开来的。依照当时中国的社会发展水平,最佳的选择是在“新民主主义”的架构内,把民主革命进行到底:经济上发展小农经济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手工业,使它们在市场经济的范围内,把它们的全部生产力都发挥出来;政治上建立民主政府,逐步扩大选举权,消除封建专制主义;文化上推行多元化,在继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吸纳全世界的文明成果,批判并肃清专制主义意识形态。只有在完成上述民主革命任务的过程中,才能逐步为社会主义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但是,“社会主义革命”却破坏了刚刚建立起来的“新民主主义秩序”。取而代之的,自以为是社会主义体制,实际上却是前资本主义的垄断专制体制。因为,实现社会主义的物质条件并不具备,我们还不可能建立社会主义(国有经济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这一点下面还要进一步说明),所以,破坏了民主主义的社会体制,就只能向前资本主义倒退了。

如果说仅仅是经济领域的革命尚不足以证明中国从民主主义向前资本主义倒退的话,那么,政治领域和文化领域的发展走向,便是最好的补充说明。按照毛泽东的说法,“单有1956年在经济战线上(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是不够的,并且是不巩固的。”“必须还有一个政治战线上和一个思想战线上的彻底的社会主义革命。”(《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461页)这就是毛泽东发动反右派运动的理论依据。反右派运动的完成,曾经被认为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全面胜利,但在实际上,它却标志着专制制度在政治和文化领域的全面建立和巩固。在反右派运动以前,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批判《武训传》、《红楼梦研究》和胡适的唯心主义,等等,已经为这个倒退作了必要的铺垫。反右派运动彻底镇压了知识分子要求自由民主的尝试,扑灭了民主革命的最后一点火种,终于完成了中国社会从民主主义向专制主义的倒退。

从反右派运动到改革开放,中国的社会性质并不是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的社会主义社会,而是完成了专制化过程、向前资本主义倒退的专制社会。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从安徽农村发端的体制改革,是不甘于忍受垄断专制体制压迫的劳动人民奋起反封建反专制的伟大斗争。他们点燃民主革命的火炬,使改革之火烧遍全国,首先在经济领域突破了国家对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垄断。改革是使中国脱离专制主义而回到民主主义的伟大变革,是民主革命的继续,是民主主义同专制主义的对决。只有把视角聚焦在这个点上,才能准确地判断改革二十多年的艰难曲折和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历史意义和社会价值,才能自觉地继续推进改革、深化改革,使我们的社会沿着民主革命的轨道不断前进。

(二)怎样看待“姓社姓资”的争论?

“姓社姓资”的争论是一个虚构的伪问题,是反改革者为了否定改革而精心炮制的极具杀伤力的武器。从本质上说来,争论不是什么“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而是专制主义还是民主主义的问题,是保持垄断经济还是建立市场经济的问题。反改革者挑起“姓社姓资”的争论,是要抢占社会主义的制高点,把改革者推上资本主义的被告席。改革者无法应付它的强大火力,因为他们没有摆脱斯大林主义的社会主义理念,只好依仗威权,高挂“不争论”的免战牌。“不争论”是改革者的迫不得已的选择,它至少可以在这个免战牌的遮挡下把改革推向前进。但这绝对不是最有利于改革的选择。他们如果能够跳出斯大林主义的藩篱,完全可以揭露“姓社姓资”争论的本质,变被动为主动,变防守为进攻,把反改革者批驳得体无完肤。因为“姓社姓资”的争论,掩盖着坚持专制制度还是推行民主主义的本质。剥开社会主义的画皮,那些反改革者维护专制垄断体制的真面目便会暴露无遗,而所谓“姓资”云云,则不过是继续民主革命、推进民主主义罢了。

迄今为止,“姓社姓资”的争论还只是在经济领域展开。在政治领域,这个争论表现为一党专政、以党代政,还是还权于政、还政于民;在文化领域,则表现为舆论一律、定于一尊,还是多元多样、出版自由。这些都反映了专制主义和民主主义的分歧,但在反改革者的眼中,这些都是“姓社姓资”的争论。当然,这个争论现在还不很突出,但已经在网络和某些报刊上初见端倪。它将随着改革的深化,特别是政治领域和文化领域的改革深入到实质性阶段的时候,越来越明显地呈现在我们面前。

经济领域的“姓社姓资”的争论虽然因为“不争论”的压制而趋于沉寂,但对“姓资”的指斥仍然不绝于耳,至去年而气焰大张。由于传统的斯大林主义意识形态对社会的长期熏染,加上十几年来愈演愈烈的腐败现象和社会不公,使这种指斥颇有市场。因此,这里有必要揭示“姓社”的底牌,以正视听。

“姓社”的理论基础是对公有制的斯大林主义诠释。所谓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高级形式,集体农庄的集体所有制是初级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斯大林在上世纪的三十年代提出来的。这个谬论在全世界范围流传了七十多年,我们也毫无保留地接受了这个错误理论,并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成为“社会主义革命”的标志性指针。直到今天,不论是反改革者还是改革者中的多数,都落入这个陷阱而不能自拔。他们都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把国家所有制的垄断经济看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但在争论中的表现却大异其趣。反改革者用“否定以公有制为主体”来攻击改革;改革者也抱住“以公有制为主体”不放,认为这是他们必须坚持的底线。他们两方面都承认自己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却不认识这种公有制观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直接背离。事实上,国家所有制经济既不是全民所有制经济,更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按照马克思的见解,取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新生产方式,即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形式,应当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结合,它是“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的所有制”,在这种自由联合体里,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共同占有企业的生产资料,同时又在联合占有的生产资料中享有一份属于自己个人的所有权。这样,他们就可以摆脱雇佣劳动的枷锁,成为自由的劳动者。这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劳动者占有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后,就获得了成为企业主人的经济基础,并且有了成为国家主人、社会主人的物质条件。返观我们的国有企业,没有任何职工享有生产资料所有权,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所谓“全民所有制”,是斯大林及其追随者用来自欺欺人的虚构,这种所有制形式,在任何空间、任何时间里都是不可能产生的,过去从来没有过,将来也不可能有。在这种虚假的“全民所有制”的国有企业里,劳动者由于没有属于自己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不具备成为企业主人的经济基础,他们的劳动性质仍然是雇佣劳动而不是自由劳动,所以,磨洋工、生产效率低下,便成为这些企业的通病,大量国有企业亏损甚至倒闭;有些大型国有垄断企业只是依靠垄断资源、垄断产品、垄断价格,剥削劳动者、压榨民营企业,才得以维持高额利润。这种违背市场规律的现象,正是落后的所有制关系的反映。

国家所有制经济是处于三岔路口的经济形式,它进一步可以向公有制前进,退一步可能蜕化成为权贵所有制。因此,从积极的方面来说,它是走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捷径,因为它可以凭借国家权力来推行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有制,如通过职工持股、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结合。从消极方面来说,由于国家所有制与政治权力的密切联系,权力的腐败必不可免地要导致企业的腐败,使企业蜕化变质。所以,国有企业不能不面临着两种选择、两种前途:一是改革,一是蜕化;而改革也有两种选择:公有化,还是私有化。在上世纪的九十年代,有的国有企业拿出国有资产的一定比例(如25%—35%),无偿或低价分配给本企业的职工,这是真正“姓社”的公有化步骤,符合于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因为这些资产本来就是职工的劳动创造的,现在拿出一部分来还给劳动者,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结合,是完全合理的,正当的。但是,那些深深地中了斯大林主义之毒的改革者和反改革者却群起反对,批判之为“私有化”、“国有资产流失”,手握国家权力的改革者甚至勒令恢复原状。这种肆意破坏公有化的行径,一方面说明,即使是主张“不争论”的改革者,也不可避免地陷入“姓社”的陷阱;另一方面,则暴露出所谓坚持“姓社”的本质,不过是维护专制性的垄断经济体制,维护政治专制制度的经济基础。国有经济公有化的途径既然被堵塞,它的改革就只有私有化一条路:把国有企业或其中的部分产权出卖给国内外的私营企业。即使是这样,私有化也强于蜕化为权贵所有制,因为后者是比资本主义更落后的所有制形式。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外有竞争的压力,内有利润的驱动,促使他们不断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而国有企业,特别是那些已经沦为权贵所有制的国有企业,却没有竞争和利润的推动,只是依靠国家权力扶持、输血,才能勉强维持。这样的所有制形式,已经从推进生产发展的动力,蜕化为发展生产的桎梏,完全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怎么能说成是“社会主义公有制”,而且成为我国经济结构的主体呢??

总之,“姓社姓资”是反改革者的战略制高点,他们认定改革者跳不出斯大林主义的社会主义理念,摆脱不了国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梦魇,在改革理论上只能听任他们敲打,所以才肆无忌惮地挑战改革,兴起争论。面对如此被动的尴尬局面,改革者必须改弦易辙,首先是要改革理念,抛弃斯大林主义的社会主义观,认清国家所有制的本质,使“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神话不攻自破;在转变观念的基础上,把“姓社姓资”之争,还原为专制主义和民主主义之争,这样,才能在争论中变被动为主动,顺利推进改革事业。

(三)怎样看待社会不公?

反改革者攻击改革的一个重要口实,就是改革导致了目前的社会不公。的确,我国目前的社会不公已经到了空前严重、令人无法忍受的程度——贫富两极分化,贪贿公行,腐败遍地,盗贼横行,卖官鬻爵,道德沦丧,教育和医疗卫生的极度不平等,等等。严重的社会不公导致民怨沸腾,冲突蜂起。据有关部门披露,去年各地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达七万多件。但是,这种现象是改革造成的吗?我们不妨以贫富分化为例,作一些粗浅的分析。

贫富悬殊,两极分化,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尽管报刊文章都投鼠忌器,不愿承担“给社会主义抹黑”的罪名,只说贫富分化,不谈两极分化。但这种无聊的文字游戏,掩盖不了贫富悬殊、两极分化这个最大的社会不公。在去年关于“劫富济贫”还是“杀鸡取卵”的争论中,许多论者似乎都着眼于贫富的对立,却很少有人注意对富人的具体分析,这样就很难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应该承认,“先富起来”的并不都是同一类型的人,我们至少可以把他们分作两个不同的阶层:一个是依仗手中的权力,以权易钱、化公为私、横征暴敛,从而迅速暴富的权贵,加上那些勾结官府、托庇权势,因而得以侵吞国家资财、残酷剥削劳动者、压榨平民,从中获取暴利的不法资本家——这两部分富人形成为一个为富不仁的权贵资本家阶层。另一个阶层,是在法律允许或法律未加禁止的范围内,经过自己的辛勤努力、经营得法,因而最后致富的民营企业家阶层。邓小平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我的理解是号召人们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致富,而不是提倡用官商勾结、贪贿腐败的手段“先富起来”。目前广大人民群众所不满的,主要是因非法掠夺而致富的权贵资本家;所谓社会不公,也是针对这个阶层而言的。至于民营企业家阶层,他们虽然难免同权力机构有这样那样的瓜葛,有些人在致富后追求享乐,炫财夸富,引起民众反感,但是,他们的财富主要是通过合法途径和自己的努力获得的,其中很多人在开始经营企业的时候,和普通老百姓站在同样的起点上,各种客观的主观的因素使他们成为市场竞争的优胜者。这两个阶层,前者依靠权势致富,是社会的蠹虫;后者依靠市场致富,是社会的财富。要分析社会不公的成因,应当追究权贵资本家的发迹之道。他们的财富,几乎都是仗恃特权,胡作非为,营私舞弊,损害人民利益而获取的。体现社会不公、应当受到鄙视唾弃的,就是这个阶层,而不是所有的富人。当然,改革和市场经济也必然会带来一定的贫富差别,但那是在经济规律允许的合理范围内的贫富不均,不应当归于社会不公的范畴。只有腐败贪贿、滥用权力所造成的贫富悬殊,才是应该铲除的社会不公的毒瘤。各种导致暴富的腐败现象,如贿赂公行、买官卖官、营私舞弊、敲诈勒索、坐地分赃、侵吞国家资财等等,无一不是滥用政治权的结果。至于近几年来愈演愈烈的社会群发性事件,也大都是在政治权力的操持下,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而逼出来的。如很多地方以高价出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大部分中饱私囊,失地群众所得很少。无法生存的无产者被迫起而抗争,向政府讨取公道,却受到严厉的、甚至是残酷的镇压。造成这一切不幸事件的根本原因,是窃取了国家权力的贪官污吏利用特权剥削人民、攫取私利。可见,呈现在我们面前的社会不公,主要应当归因于权力的滥用,与改革无关。把社会不公的成因归之于改革,不是出于成见,就是别有用心。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现象而难以遏制呢?这里既有政治体制的因素,也有道德素质的问题。

从政治体制的角度来看,在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政治体制,是一个专制极权的封建政治体制。它在无产阶级专政即人民民主专政的旗号下,实行一党专政、领袖专政;最高领袖可以违宪违法,无法无天,不受任何制约和监督。毛泽东一手造成数以千万计人民的非正常死亡,却不受应有的追究。改革开放以来,情况略有好转,但专制极权的格局未变,胡耀邦、赵紫阳先后被废黜事件,就典型地反映了专制体制的独裁性质。中共十六大后,这种局面有所转变,审计、环保、统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明显加强,检察司法机关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专制体制的继续存在,使从上到下的任何一个掌握一定权力的官员,都有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来谋取私利。所以,不从根本上改变一党专政、党权独大的政治体制,滥用权力的腐败现象仍难以根除。因为“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而要克服权力的绝对化,就必须建立强大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西方的“三权分立”是英国在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它的精髓在于政治权力的相互制约和监督,这是共和民主政治的实质所在;没有制约和监督,一权独大,就必然不可遏止地走向专制独裁。当然,如何实施“三权分立”,建立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应当根据我们的国情。但在一党专政的体制下,即使实行“三权分立”,也无法消除权力的滥用,难以克服社会不公现象。因为三权之上还有党权,从中央到地方,连民主选举的村委会也要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党权高踞权力的顶端,不受制约,不受监督,成为政治腐败的制度基础,而政治腐败又是一切腐败现象和社会不公的总根源。所以,要从根本上消除社会不公现象,必须杜绝对权力的滥用;要杜绝权力的滥用,必须建立健全的制约和监督机制;要建立健全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必须改革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中共十三大提出党政分开,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这是一个逐步削弱一党专政的良策,它可以为建立“三权分立”的制约机制、推进共和民主政治创造良好的条件。可惜的是,这个方案在1989年后被束之高阁。十多年来,政治腐败和权力滥用导致的社会不公现象越来越严重,正是历史对我们放弃政治体制改革的惩罚。

从道德素质的角度来看,半个世纪以来,中国人民(包括官吏)的道德持续滑坡,素质不断降低,根子也在于政治体制的专制化和意识形态的独裁化。回顾1949年全国解放后的最初岁月,普天同庆,万民归心,政治清明,官风廉洁,城乡都做到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全国人民同心同德、团结一致地为建设更加美好更加幸福的新社会而辛勤劳动;知识分子更是满怀激情,为自己能够献身于实现祖国的富强、民主、自由的伟大事业而感到自豪;许多在海外留学的人士怀着报效祖国的情怀,纷纷归来。尽管土改和镇反、肃反的扩大化,导致对不少无辜者的杀害;尽管思想改造运动的过火行为,伤害了众多知识分子的自尊和自信;尽管合作化的强迫命令使大量农民心存怨望;然而,总的说来,广大人民群众还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愿意接受共产党的领导的。这里虽然有很大程度的盲从的成分,但一般都还是保持着忠于祖国、报效社会、勤恳坦诚、严于自律的道德底线。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是一个巨大的转折。在这个运动中,毛泽东施展他的“阳谋”,分裂了正在齐心协力地建设祖国的人民革命阵营,捕风捉影地号召人们“打退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于是,一些善意的批评建议,文章的片言只语,无足轻重的戏言,自我剖析的交心,通信时的规劝,日记里的牢骚,都被歪曲成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动罪行”。批判者一次又一次地提高批判的调门,寻章摘句,罗织罪状,上纲上线,声色俱厉;被批判者一次又一次地被迫作出违心的检查交代,挖空心思,自我毁谤,低声下气,希求过关。在浓重的“阶级斗争”的氛围里,夫妻反目,同僚成仇,相互猜疑,各怀鬼胎。总之,所有参加运动的人都不由自主地被卷入一场指鹿为马、落井下石、人格堕落、道德沦丧的大混战。运动不仅是把55万(一说300余万)知识分子打下社会最底层,备受凌辱煎熬,而且在全社会造成一种媚上压下、谨小慎微、相互戒备、人人自危的风气,朋友之间、同志之间的友爱、诚信,荡然无存。接着开展的“三面红旗”运动(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则在各级干部中培养了好大喜功、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草菅人命的恶劣作风。到了文化大革命,更是达到了专制极权的顶峰,成为十几年来积累起来的各种丑恶的思想作风的大暴露大演练;人性泯没,兽性张扬,中华民族的固有精神和传统美德,遭到了前所未有的践踏和破坏。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人民采取改革的形式,开始了突破专制和垄断的艰苦斗争。这场反专制反垄断的伟大斗争,实质上是被“过渡时期总路线”割断了的民主革命的恢复和继续。它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具有历史性的重大意义,并且可以有效地提高社会的道德和人民的素养。可惜,改革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发展的极端不平衡,使这场革命成了畸型的跛脚鸭。在经济领域,由安徽凤阳小岗村农民开始的包产到户,经过乡镇企业的勃兴而扩大到全国范围,促进了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建立,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在政治和文化领域,真理标准的讨论和理论务虚会,加上以“西单墙”为代表的民间论坛,在破除个人迷信、解放思想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这个思想解放运动刚一接触到政治理论和基本制度的层面便戛然而止。在有些人的怂恿下,邓小平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封闭了西单墙,刹住了对毛泽东的全面批判和对专制极权制度的彻底清算,使上层建筑的民主革命刚刚开始就划上了句号。这就不能不严重地阻碍了优良道德的恢复和高尚素养的培植。道德素养的不进则退,成为社会不公越来越严重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从以上分析可知,当前社会不公现象的滋生,主要成因是政治体制的专制特权和很多官吏的道德败坏,而不是改革;即使是改革的失策失误所导致的社会不公,也要从体制和道德这两个方面去探索其根源。因此,克服社会不公的根本出路,不是要改革后退,恰恰相反,是要深化改革,加强改革力度,尤其是要在完善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开展政治体制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五中全会先后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但如果政治体制和文化体制不能及时改革,发展的科学和社会的和谐都是难以实现的。就目前的情况来说,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首先须加强对权力机构的制约与监督机制,除继续强化审计、统计、环保等部门的制约与监督外,还应当着重于对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各项监督机制中,特别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开放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出版自由。新闻出版的自由既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推动力,也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克服社会不公的有力武器。只有实现新闻出版自由,开放报禁刊禁,使广大人民群众有可能监督党和政府,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并且就近百年来的经验教训,进行充分的自由的探索与讨论,才能使人们找回自我意识,荡涤心灵的污垢,确立健康的正确的理念,从而转变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的道德风貌。

透视关于改革的争论,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必须彻底放弃斯大林主义的社会主义理念,把改革放在民主革命的轨道上。改革不但不能后退,而且还应当继续加强。不但要强化经济体制的改革,而且还要向政治领域和文化领域进军。目前改革的急务,是要争取新闻出版自由,以加强舆论监督,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克服社会不公,这也是现阶段民主革命的重要内容,一切有识有志之士,都应当为此而尽心竭力,促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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