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光:试评一篇批判《资本论》的文章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557 次 更新时间:2015-04-27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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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光 (进入专栏)  


在“五柳村之窗”上读到郑在索律师批判《资本论》的文章,同时获悉清华大学蒋耘中先生组织讨论这篇文章,有感于中,略陈己见。

第一,真理愈辩愈明,任何理论观念都是可以讨论、可以批判的,只要言之成理,都值得欢迎。因此,郑在索律师认为《资本论》有两处错误,写成文章;蒋耘中先生组织讨论反驳,都是理论探讨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是,讨论理论问题应该心平气和,切忌武断,不要认为自己就是真理的化身。就这个意义来说,讨论双方似乎都缺乏应有的谦逊。如郑在索律师文章的标题就把《资本论》说成是“最昂贵的国际玩笑”,而且肯定其中“漏洞百出”。蒋耘中先生等在讨论会上的发言我还没有看到,但从这个讨论会的简介上,却显现出这些发言的暴戾之气,如说郑在索律师的文章是“粗劣的反马垃圾”,“引发了正能量圈的愤怒”。从中透露了讨论会的倾向,就是以“正能量”自居,用官方意识形态的独断性和排他性,来对待不同的理论观点,这是更要不得的不良态度。

第二,我认为,讨论《资本论》的是非得失,应该先知道马克思写《资本论》的三个理论前提,一是严格分清劳动和劳动者、劳动力的区别,二是分清私有制和私有财产的区别,三是分清工资和分配方式的区别。这三组概念是马克思有别于其他经济学说的理论创新,只有对这三个问题有所认识,才能正确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

第三,郑在索律师指出:《资本论》暗藏“两大致命逻辑错误”,第一个“极为明显的逻辑致命错误”是“自相矛盾”——既认为“工人的劳动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又承认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了劳动。郑在索律师的这个论断,说明他并没有分清劳动和劳动力、劳动者的理论区别,把它们混为一谈。创造剩余价值的是劳动,而不是劳动力或劳动者,劳动既包括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长期以来,我们的教科书和报刊在宣传“劳动创造世界”时,往往把劳动局限为体力劳动,把“劳动创造世界”,等同于“劳动者创造世界”、“劳动人民创造世界”;于是,“劳动创造剩余价值”,也就变成了“劳动者创造剩余价值”、“劳动人民创造剩余价值”。这是对剩余价值学说的极大误解,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极大扭曲。郑在索律师大概也受这种传统意识形态的影响,把“劳动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理解为“工人的劳动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对《资本论》的批判。

劳动是人类有目的地制造有用物品的活动,是人和自然之间进行物质变换的基本方式。但光有劳动力的劳动者是构不成劳动的,只有把劳动力同物化成为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的资本结合起来,才能进行劳动。所以,劳动是劳动力和物化资本相结合的运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劳动不断由运动形式转化为物质形式,物化为价值,包括剩余价值。劳动自身没有价值,却创造剩余价值。参与创造剩余价值的,既有劳动力,包括体力和脑力,也有物化成为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资本。在《资本论》里,人类劳动、私人劳动、社会劳动等概念,实际上都包含着资本在内。如马克思认为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价值和剩余价值都是劳动的物化,但如没有资本的参与,单有劳动力是不可能出现价值形成过程,因而也不可能物化为价值的。“劳动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这个命题没有错,而“工人的劳动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就不对了,把它强加于《资本论》是没有道理的。

第四,郑在索律师指出《资本论》的第二个错误是“违反矛盾论”。他说:“资本论的结论是:要无产阶级做资本主义的掘墓人,起来消灭资产阶级。”据我了解,马克思确实说过无产阶级将成为资本主义的掘墓人,但是否作为《资本论》的结论,却大可商榷。至于“起来消灭资产阶级”,就有点荒唐了。马克思多处提到“消灭阶级”,那是从社会历史发展的高度来概括的;在我的印象中,他还没有说过要“消灭资产阶级”之类的话。消灭阶级,意味着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都退出历史舞台,再也不成其为阶级。马克思既没有说过“消灭资产阶级”,更不会认为消灭资产阶级后,“工人阶级是共产主义的先锋队”。所以郑在索律师说的“违反矛盾论”、“背离矛盾论”,也就没有根据了。

郑在索律师以我国五十年代的“社会主义改造”,来说明资产阶级被消灭而只有无产阶级所造成的恶果,就更牛头不对马嘴了。我国五十年代的“社会主义改造”,不是社会主义革命,而是封建专制主义复辟,经过“社会主义革命”,消灭了资产阶级,却滋生了官僚特权阶级和两个被压迫被剥削阶级——贱民阶级和农奴阶级。阶级对立远比此前严重,这个阶级形势,同《资本论》和矛盾论风马牛不相及,怎么能扯得上呢?

第五,近几年来,意识形态领域十分混乱,理论界充满着烦躁的风气。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既延续着几十年来盲目武断的神圣化,也泛滥着张冠李戴的妖魔化。这里有一个很值得玩味的现象,无论是神圣化还是妖魔化,都是以被列宁、斯大林、毛泽扭曲的马克思主义为对象,而远离马克思主义本身。以非马克思主义、甚至反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充当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神圣化的人,实际上把马克思主义异化成为巩固专制统治的工具;把马克思主义妖魔化的人,则把列斯毛的思想当作马克思主义来批判,偏激者甚至认为马克思主义是我国一切灾难的总根源。看来,对于马克思主义,也需要来一个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的过程。

马克思的思想,有一个生成发展的过程,一方面,他晚期同早期的思想,有着相当大的差异。对于早期的思想,他晚期既有继续肯定的内容,也有否定放弃的成分,他的思想,可以说是真理和谬误并存。另一方面,他生活在资本主义刚完成原始积累阶段的欧洲,资本原始积累的残酷剥削的社会现实,对他有着深刻的影响,因此,在他的理论著作里,不乏一些感性的过激论述。研究他的思想,应当根据那个特定的历史和社会环境,按照它的本来面目,全面梳理,全面考察,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不能锁定在他的一言片语上。马克思主义是不能垄断的,指导思想上应当容许不同看法自由讨论,让马克思主义在“百家争鸣”的宽松氛围里恢复它的真理面貌。

马克思主义被歪曲、被糟蹋的时间太长了,什么时候才能从根本上改观呢?

以上鄙见,谨供郑在索律师和蒋耘中先生等参考,不当之处,请予批评指教。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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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黎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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