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有关北欧社会民主模式的问答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494 次 更新时间:2023-09-20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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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 (进入专栏)  

西方的福利国家当然可以说是“逼出来的”,但那是在它们的宪政民主体制下、被它们本国的民众逼出来的,也可以说是被民主国家的劳工运动即社会民主主义运动逼出来的。然而那与专制主义(即便是打“社会主义”旗号的专制主义)何干?19世纪欧洲迪斯累利、俾斯麦在英、德劳工运动压力下开始搞近代福利制度时,世界上哪里去找斯大林式国家?


问:社会民主模式属于与“生产社会主义”区别的“分配社会主义”吗?

答:在批评“瑞典模式”的人中,通常都会提到这一模式只是“分配社会主义”,国家只搞分配,不搞生产,生产领域90%以上还是私人资本。所以它仍然是资本主义,而社会民主党这么干,也证明它们还是代表资产阶级,属于“资产阶级政党”,只是有点“改良主义”而已。

仅就当代瑞典而言,确实它的“社会主义”主要就体现在“高税收高福利”的强化二次分配、增加分配平等上。除了某些特殊领域(如北部的富铁矿区)外,瑞典的生产企业几乎没有国营企业。但是,即便不谈分配而仅就产权结构而言,瑞典所谓的“私营企业”是不是就是马克思意义上的“资本主义”也还值得商榷。瑞典社民党执政时期对工会持股、雇员持股是下了很大功夫的。这对“资本家”的产权垄断难道不是一种改变吗?

现在瑞典的大公司几乎都没有自然人控股者或家族控股者,而控股法人本身的股权结构也极为复杂和“社会化”,因此在瑞典谁是“资本家”其实真是很不好说。举个中国人可能熟悉的例子:“李书福收购沃尔沃”(其实只是收购其部分股份)似乎是一件很“长国人志气”的新闻。谁都知道李书福是吉利的老板,然而谁能搞清楚瑞典沃尔沃的老板是何人?是哪个“资本家”把沃尔沃这个“资本主义企业”部分股权卖给了中国老板?其实,无论是多年前福特收购沃尔沃,还是后来福特吃不消又由李书福来接盘,他们主要的谈判对手都是沃尔沃的工会!平心而论,沃尔沃的经营困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瑞典模式”的局限性,人们不必对这种模式过于迷信。但是老板明确的中国吉利和没有真正的资本家、很大程度上是工会说了算的瑞典沃尔沃究竟哪个更像“社会主义”,难道还不清楚吗?

更重要的是如果从大范围长时段看,说社会民主主义只是“分配社会主义”就更站不住脚。不管是最早开始掌权的瑞典社会民主党,还是英国工党,甚至第三世界国家中这种模式曾经的典型代表印度,其实本来都是想搞“生产社会主义”的。但不是它们不想搞,而是后来发现国营企业很难经营,而且最大的困难还不是“资本家”的反对。在民主体制下搞生产型国有制,的确相当难,难就难在民主条件下搞“红色血汗工厂”不太可能。

不要说民主国家,就连历史上有过社会民主主义传统和工会运动传统的东欧也面临这个问题。东德刚刚建立没几年就发生了1953年的6•17工潮,就是工人运动,提出的主张就是“反对红色血汗工厂”。既然搞社会主义,怎么能允许血汗工厂比资本家都搞得厉害?资本家都不能让我们干那么多,挣那么少,“社会主义”就意味着我们有权比资本主义工人干的时间要短,工资要高,福利要多。你现在相反,居然要我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先生产,后生活”“小车不倒只管推”?资本家都不敢这么要求我们,是不是?

经济学家通常讲国有企业是“预算软约束”,其实民主条件下的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是最典型的。在专制条件下这个问题倒不一定很突出,因为专制条件下官僚唯上是从,完全可以对劳动者进行“硬约束”,把国有经济搞成“红色血汗工厂”,要劳动者干得更多,挣得更少。例如列宁就对泰罗制很着迷,他认为苏维埃经济的优越性之一就是可以强制普及泰罗制。布哈林更是赤裸裸地提出“无产阶级专政”不仅是对付资本家,也包含“对工人阶级自身的超经济强制”!他列举的强制方式包括:禁止罢工、“劳动军”制度、强制无偿劳动、变劳动权利为劳动义务、取消“劳动自由”(“劳动自由与有计划地分配劳动力不相容”)等。(见布哈林:《过渡时期经济学》,三联书店1981年52、126页。)

但社会民主主义这么干就不行。当初瑞典社会民主党掌权以后,是国有化了一批企业,之后就发现经营很困难。1924年后,经过党内、工会内乃至社会上的讨论。社民党就基本放弃了发展国营企业的打算,转向在分配方面做文章了。

为什么?因为民主条件下的国有企业往往工会就很强大,民主条件下国有企业管理者也不可能像有些国家的国企干部那样,上面的指令完成得好就可以升官。民主国家政府官员,政务官靠选举,事务官靠“科举”(专业考核)。没有“厂长受上面赏识就可以提部长”这种升迁渠道。既没有升迁激励,又没有资本积累激励,所以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是非常难解决的。东欧国家剧变初期之所以急于处理国有企业,主要并不是什么“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影响,而是因为民主化以后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变得更厉害。讲得简单点,既然民主化了,厂长就不是讨好上面,而是要讨好工人,工厂又不是厂长的,工人和管理者大家一起吃国家。包括南斯拉夫的“社会所有制”企业,后来也碰到了这样的问题。

从生产社会主义角度讲,有一个时期很多工党和社会民主党执政的国家国有经济的比重也搞得很大。比如英国工党,有人说它比瑞典社会民主党“右”,其实那是在政治上英国人更加温和,“告别革命”比瑞典人更彻底,但要讲经济上的国有化,工党却比瑞典人更热衷。当然有些国家的社会党,像奥地利社会民主党,比英国工党还积极,经济国有化一度比英国的比重还要大。但是后来到1970年代,就普遍认为国有企业很难办。还有一个典型就是印度,印度所谓的马哈拉诺比斯社会主义,就是“政治学英国,经济学苏联(不是学瑞典)”。印度国有企业办得怎么样?记得改革初期1980年左右,我国体改部门有个代表团访问印度,回来后做了个报告,我印象深的一点是说印度的国有企业办得不如我们,但是印度的私营企业办得比我们好。请注意,1980年的时候中国没有私营企业,所谓不如我们和比我们好,都是与我们的国有企业比。简单地说就是印度民营企业的状况比我们的国有企业要好,但是印度国有企业比我们的国有企业要差。政治民主化延伸到企业内部,变成企业民主化、“工会治厂”,资本积累激励和政治升迁激励都没有了以后,搞国有企业的确是难度很大。结果印度到了1990年代,拉吉夫•甘地时,也向市场经济转轨了——比中国晚了十多年。 民营经济经营得也不错。

这样,“社会民主主义”的国营企业经营困难,逐渐就主要转向“社会主义分配”了。有人说这是社会党“变质”了,被资本家收买了。其实民主体制下的存量国有化一般也是赎买而非没收,增量国有化就和资本家的偏好更难相关。国家是把资本家的企业赎买下来由政府自己经营,还是搞累进的高税收、让资本家主要是给国民而基本上没法给自己挣钱?资本家对哪个的抵触更强烈?这是不一定的。道理很简单:赎买也好,征税也好,两者都有条件是否优惠的问题。对资本家来说,企业要是可以卖个大价钱,这钱还是我的嘛,我怎么一定会更愿意交那么高的税让你把我赚的钱几乎全拿走?所以瑞典左派放弃大办国企而转向“分配社会主义”,与资本家的偏好无关,而是绝大多数选民(主要当然是劳动者)的选择,实际上就是可行性的缘故。这个体制发展到现在,已经在发达国家中成为普遍的形态,即使在美国,我们知道美国几乎是不办国企的,连军事工业都是私营的,但就再分配而言,国家财富中公共财政所占比重也是相当大的,而更重要的是民主制下那公共财政就是“公有”而不是官有、皇有的,不可能用于皇家或官家,是用于“社会”、取向于社会平等的,那还不是“社会主义”?过去古代专制皇帝的“盐铁官营”倒是管生产的,难道那才是社会主义?

有人说,国企比重很小的经济即便分配再平等,也不能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叫“社会市场经济”。其实人家也不想跟你抢这个名词。从社会平等这个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讲,在本质上这有什么区别呢?

问:社会民主模式的渊源问题:“福利国家”是“学习苏联”的结果吗?

答:为什么会出现福利国家?长期以来已经有了各种各样的解说。如“民主社会主义”说强调本国工农运动的压力与社会民主党思想的演变;李普塞特的“托利社会主义”说指出统治者(迪斯累利、俾斯麦等)的“父权制保障”创造了最早的福利制度;坎特伯雷大主教W•坦普尔认为基督教价值观是福利国家的源泉;西方历史传统说指出福利制度与市场制度一样源远流长,古雅典的国家赎俘、观剧津贴,古罗马的国家保障“面包与马戏”,17世纪英国的伊丽莎白济贫法等,都是福利国家的源流,甚至有些福利国家的批评者认为古罗马的灭亡就是因为“国家福利”搞得太多了……

而在我们这里,影响最大的恐怕还是“学习苏联”说。据说资本主义国家本来是不管劳动人民死活的。但是苏联出现后,那里的社会平等与福利保障就产生了强大的感召力,使得统治者不得不有限度的“学习苏联”搞些福利,以缓和社会矛盾。在苏东剧变后,这种说法甚至成为一种为苏联体制辩护的主流见解,对此,日本左派学者盐川伸明自嘲道:似乎东方人搞社会主义不是为自己谋福利,而是为西方人谋福利?

但是,这样的说法并没有什么根据。例如有人说罗斯福新政是学苏联。罗斯福上台时苏联正经历类似我们“三年人祸”那样的体制性大饥荒,乌克兰农民饿死十分之一,政府不仅不救济,把人禁锢起来不许逃荒,还从饿殍口中夺粮用于出口!说罗斯福搞社会福利是学苏联,未免太异想天开了吧。

当年美国是有罗斯福学苏联这种说法,那是右派为了攻击罗斯福,把他说成赤化分子。严肃的学者怎能当真呢?在罗斯福时代,想学苏联的美国共产党根据那时共产国际的指令,是骂新政的(二战时代因为美苏结盟,苏联对新政一度比较肯定,但二战结束就又骂了,不愿骂的美共名人如洛夫斯通、白劳德都被共产国际授意开除)。而另外斥责说新政想学苏联的,实际是让罗斯福背黑锅——请注意,在这种语境中的苏联不是“榜样”,而是“黑锅”。而支持新政的人没有讲学苏联。罗斯福提到的新政思想渊源有古罗马,有杰斐逊等,但对把新政与苏联相联系的说法他只有驳斥。支持新政的是什么人?他们是追求公正的“自由主义者”(直到今天,“自由主义者”在美国语境中仍被视为“左派”,这就是新政时代形成的传统,今天反对新政传统的右派,则要被说成是“新自由主义者”)和普罗大众,包括工会。而众所周知,美国的工会比商会更反共,经常谴责老板们为了与苏联做生意而不顾人权,说他们支持罗斯福搞新政是在于罗斯福想学斯大林,不滑天下之大稽吗?

其实把他们的社会福利与苏联模式拉到一起,是那里“反福利政策”的“右派”抹黑(也可以说是“抹红”)对手的惯用手法,直到近年来的美国“选战”中,仍然有美国“右派”支持者把民主党(通常被视为“左派”)总统候选人奥巴马称为“毛巴马(MAOBAMA)”、“奥巴毛(OBAMAO)”的闹剧。有趣的是,他们穿的那种奥巴马身着毛式军装摆出文革姿态的漫画T恤衫(网售时被称为“反奥巴马T恤(Anti-Obama T-shirt)”)基本是进口自中国劳动密集型工厂的产品。我们这边也居然有人说奥巴马的进步是因为学了毛主席。我想奥巴马听了这种“恭维”不知作何感了。

不过,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福利问责意识的觉醒,我国开始出现另一种声音,即不是把“福利国家”当成“他们学我们”的一种好事,而是当成“他们影响我们”的一件坏事。《环球时报》2010年曾刊出整版文章,抨击“西方自罗斯福新政以后,对老百姓实行甜头主义”;“西方现在的问题说白了就是(福利国家使)人变懒了。……中国人比你勤劳肯干,且肯忍受较低生活水平”有什么不对?认为血汗工厂比“福利国家”优越,担心西方的“福利病”传染到中国,这样的说法近年来越来越盛行。

福利国家的确也有不少问题,全面评价福利国家之利弊并非本文的任务。不过,以上说法倒确实指出了一个事实:社会民主主义的福利国家不可能是那种要求劳动者比人家“勤劳肯干,且肯忍受较低生活水平”的体制传播过去的。相反,这些年的改革中我们不仅在向人家学习市场经济,实际上也向人家学了不少“社会主义”。诸如廉租房、最低工资、全民医保这类东西,都是我们过去没有而在改革时代从它们那里学来的。

就苏联而言,在苏联晚期的确社会保障比较发达。但是正如1920年代的苏俄理论家普列奥布拉任斯基所坦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固然有社会平等、福利保障方面的诉求,然而这是未来“社会主义积累规律”的事。现在的“苏维埃经济”遵循的是“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犹如“资本主义”的自由交换之前有个暴力掠夺消灭小农的“原始积累”阶段一样,“社会主义原始积累”的任务不是平等对待(占当时苏俄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而是在掠夺农民上“比资本家拿得更多,而不是更少”。集体农庄就是为此而设,它考虑的不会是什么社会保障,而是怎样从农民那里“比资本家拿得更多”。无怪乎会发生大量饿死农民的惨剧了。

苏联集体农庄的最低收入保障制度是1966年才建立的,我国农民的社会保障现在还刚起步。今天我们不仅从西方学市场竞争,也在学如何搞社会保障。政策导向曾趋向于学美国,现在有人说美国的不行,应该学欧洲。但总不会是欧美学中国吧?西方的民权进步的确不仅应当归功于自由主义,也应当归功于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但岂能归功于斯大林主义?!如今我们不仅要向西方学习自由主义,也要向西方学习“社会主义”。但这种“社会主义”对于我们基本是新东西,而不是原来有过、现在“恢复”的东西。

西方的福利国家当然可以说是“逼出来的”,但那是在它们的宪政民主体制下、被它们本国的民众逼出来的,也可以说是被民主国家的劳工运动即社会民主主义运动逼出来的。然而那与专制主义(即便是打“社会主义”旗号的专制主义)何干?19世纪欧洲迪斯累利、俾斯麦在英、德劳工运动压力下开始搞近代福利制度时,世界上哪里去找斯大林式国家?

问:民主制度下天然有公众福利要求,而且有福利问责的机制,是这样吗?

答:确实如此。其实早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讲过民主制导致“穷人政治”的道理。古希腊罗马的民主共和制度也曾造成过从债务豁免到“观剧津贴”、从“面包与马戏”到儿童补助之类的“古代福利国家”制度,从来没人说那是从波斯帝国学来的吧?今天香港的张五常、李嘉诚诸先生也成天担心“民主化会导致福利社会”,但他们却不担心中共治港会导致福利社会!

古代的事情就不说了。从现代“福利国家”的发展历程也可以看出“学习苏联”说之谬。平心而论,在负面信息被封锁的条件下,苏联在一定时期也确实对部分西方民众有相当感召力。众所周知,除了对少数共产党人外,苏联对西方一般公众的价值吸引力,主要是在1929-1956年间。在此以前西方经济繁荣,而苏联那时还谈不上什么经济成就,媒体上报道的是它经济贫困、时有饥荒、政治专制、缺少自由,一般西方公众对此难有好印象。

1929年以后情况大变:西方出现大危机与大萧条,公众怨声载道,而苏联经济却高速增长,实现了工业化,令人刮目相看。加上后来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苏联打败纳粹德国,更使当时与之结盟的西方公众产生好感。西方各国共产党正是在这时队伍明显扩大。因此要说“学习苏联”,也就是这时了。而到1956年,赫鲁晓夫开始揭露斯大林时期的黑暗,匈牙利事件的血腥一幕更在西方公众中引起极大震动,这个体制的声誉便一落千丈,西方各国共产党几乎都出现了退党狂潮,影响剧降,如英国共产党就损失了90%的成员。可以说这时苏联对西方一般公众已经成了“反面教材”了。

换言之,如果苏联的影响真是对西方福利国家的形成有重要作用,那么西方福利制度就主要应该是这一时期建立的。但事实恰恰并非如此。我们知道西方各国的社会保障经历了长期的发展,古希腊罗马且不论,仅近代就从17世纪的济贫法、19世纪的“托利社会主义”到20世纪的福利国家。其中1929-1956年苏联有道义影响的时期只是一小段,而除美国的“新政”出现在这个时期(但如前所述也很难说是“学苏联”)外,其他西方国家公共福利制度形成的关键进展几乎都不在这一时期。

英国主要社会保障制度立法一般认为主要有63项。其中:19世纪出台7项,1900年代7项,1910年代8项,1920年代11项,1930年代4项,1940年代7项,1950年代3项,1960年代1项,1970年代8项,1980年代2项,1990年代5项。也就是说大致有14项形成于上述时期。通常认为,英国福利制度从1601年伊丽莎白济贫法开始,至今400多年有三次大改革,即1834年新济贫法、1870~1914年福利改革(以1908年养老金法和1911年国民保险法为标志)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工党政府的改革(这次改革使1948年工党宣布英国建成了“福利国家”)。但是,我国学者丁建定认为只有1870~1914年的那一轮才是“根本性转变”,1834年济贫法只是“旧济贫法”的调整,而战后的工党改革只是“对1870~1914年建立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修改和完善”,两者都不是根本性的。

联邦德国的福利制度虽然起源于俾斯麦时代,高度发达于二战之后的“社会市场经济”时代,但关键性的进展是在魏玛共和国时期实现的。1918年魏玛共和国成立不久,就颁布了工人保护令、失业救济令、劳动时间法、团体协约法。1919年魏玛宪法公布,其第165条规定建立工厂委员会制度,从而开始了后来所说的“工业民主制”。1920年又推出工厂会议法,1922年推出工作介绍法、工业法院法、劳动扩张法、劳动仲裁法、儿童保护法。1923年推出残疾救助法。1924年:公共救助法、失业救济法;1926年:劳动法院法;1929年:职业介绍与失业保险法;1930年:经济代表组织法;等等。显然,这些关键步骤也都与苏联影响无关。

至于瑞典社会民主党,它上台前就极力鼓吹民主社会主义,1920年上台后便付诸实践。与德国社会民主党和英国工党一样,它们都是老牌社会主义政党,甚至还是俄国社会主义运动的“老大哥”。说它们是学了苏联才要搞福利国家,就更莫名其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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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新视角》杂志总第80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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